ขนาดวิดีโอ: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แสดงแผงควบคุมโปรแกรมเล่น
เล่นอัตโนมัติ
เล่นใหม่
大家看完有什麼想法 可以在這裡蓋樓留言跟我討論唷(我才會收到通知)
我覺得法官很恐龍如果不防衛那要直接讓歹徒那一拳打在懷孕的妻子身上嗎?還有歹徒也很好笑闖進別人家送死,還有那個里長開槍射人對方防衛哪會分要砍哪裡,更奇怪的是為什麼法官不問槍哪裡來的??🤔🤔
這年頭當賊都很有臉,他們家的人都更有臉⋯⋯
這個小偷根本死有餘辜,何先生為了保護懷有身孕的妻子,攻擊小偷也算是正當防衛,要不然小偷也有可能帶傢伙攻擊人啊,到時候是不是又要怪何先生沒有做防護意識呢🤔🤔🤔🤔🤔🤔🤔🤔🤔🤔
我還是覺得是正常防衛 保護妻子對的啊 小偷本身偷就不對了 小偷弟弟 還護行哥哥 那這樣 是不是 說來家裡偷東西 還要俸茶給喝嗎!雖然何先生 還是被判刑 我還是覺得不應該判刑 妻子也因為這樣 每天都在恐懼中 雖然搬家 但那陰影會怕 我認為是正常防衛 不該判刑
這時候,就想到美國對非法入侵的人,有權力幹掉他的法令。另外,就刑法而言,可以用防衛過當的方式,判短暫的刑期,用二到三年的緩刑。民事方面,就比較複雜了!不太確定要用什麼觀念來判定。
你哥不去闖空門就不會失去性命…還說什麼屋主太兇殘…😑😑屋主為了保護懷孕妻子,不畏懼的和歹徒搏鬥,很棒!👍👍
完全同意!全家强词夺理!荒唐!!! 😡
家屬知道他在說三小嗎?
这样也有罪,台湾不让正常人活!
@@alisarong9744 大家都怕死不敢反抗 我也不敢寫些什麼評論 只能等時間流逝 我想說的很多 但我怕被舉報 被抓走 哀
建議代言:中興保全,沒有小偷敢進你的家門
要是我⋯為了我兒子,也一定拼了命也要死死按制壞人,再者,何先生説得對極了,如果這樣有罪,大家都去當壞人就好了
從竊賊家屬的發言,我們活生生看到了什麼叫做無恥
所謂的臉比水泥厚
什麼樣的人會變小偷?小偷的弟弟理直氣壯地表示不用這樣對待他小偷哥哥?真是糟糕👎
看能不能加減要點錢吧如果今天小偷沒死 那些家屬被訪問可能只會說我沒這種哥哥啦 我不認識他
@@Shin-s5c 正解
打人,也沒必要打死,打傷就可以了。那小偷也沒用刀或槍,打到不能反抗就可,何必勒死?照這种方法,每个人看到小偷都可拿刀殺了他,然後說,我保護太太啊!殺人沒一点罪惡感?偷東西是法律制裁他,而且也不是死刑,你憑什麼可以自己判小偷死刑?跟什麼懷孕沒關係,你太太懷孕小偷就該死?
@@七重天 天色昏暗...根本不知道有沒有武器,等發現有死的人就是你了😒
@@七重天 碰到這狀況你還能研判小偷的身體情況.厲害厲害.法律制裁對好人是有警惕嚇阻的作用.對慣犯呢?
何先生真冷靜又勇敢。不能判刑!台灣法律都在包護歹徒😡
保啦
法官、檢察官遇到的反應,應該也不會比他處理的還好,這樣的事發生在任何人身上,都不應該被歸咎,不論正當防衛,也應由小偷(被害人)自我負終局責任。
真想看看哪天法官跟屋主對調 會多"妥當"處理 然後审他的法官會怎判
@@dantechen7398 恐龍會泡茶請竊賊喝,並說您辛苦了,這麼晚了還在"工作",然後恭敬的送對方離開🤣
對呀!你不擅闖就不會有這些事自找的
自己不作死就不會死! 今天他(竊賊)若沒有闖空門在先,那裏會遭遇到被害屋主的反制?更何況他的妻子還是個即將臨盆的孕婦,正常人在這種情形之下的反應一定會以保護家人生命安全為先。至於去怪罪屋主沒有去住意到竊嫌臉色發白外加顫抖的情形,他臉上戴著口罩,臉部已經被遮掉了一大半,如何去判斷?又怎麼能知道嫌犯是不是因為失風被逮而驚嚇顫抖?法律到底是保護好人還是歹人啊?我真的是很不解???
就是阿闖空門其實就是被打死也只是剛好完全是自我意識指使的. 又不是被拐或是不小心闖空門的
@@sunso1991 外國能直接槍殺闖空門的 台灣就是犯罪天堂永遠怪受害者
@@sunso1991 打死也只是剛好 這句話就知道你們這種心態完全沒有討論的價值 可憐阿
@@realain5569 真的可憐 把小偷殺了還要坐牢= =
而且當時屋內燈光昏暗,怎麼知道他臉是黑是白?家屬這種說法就是要錢而已,完全不會去想沒有他哥闖空門的這個“因”,會有他哥被壓死的這個“果”嗎?
小偷本身就已經違法,就像闖紅燈,被綠燈直行車撞死,結果直行車,被判過失殺人,這法律不奇怪嗎?尊守法律有罪,變相鼓勵違法
說到闖紅燈,今天就看到三位闖紅燈,第三位是紅燈倒數4秒,還沒變綠燈就闖紅燈了,我看了真是傻眼,有這麼急著要投胎嗎?以後看到有人被撞,不會幫牠叫救護車的,闖紅燈算了還要害到別人。
@@漾諾 其實綠燈的人要過時,,,,,慘的是要看有沒有人闖紅燈吧,這在台灣已經要宣導,因為有的人將燈號當參考值.有的人當燈號視為無人戈心物你說的未必就一定是,因為有的人說是那麼說,但人性本善,相信你和我們看到了還是會幫忙叫救護車的,只是不敢去扶罷了..只因為萬一是阿北阿嬤還以為是扶著的人撞他的反被告....
@@yokohuang 實在不懂綠燈還要讓紅燈幾秒,啥道理啊,再說現在開車騎車的人都是搶快,要不就是違停並排,又不打方向燈,我就看到一個開車的大嬸打方向燈是右邊,我就往左結果差點撞上去,我還回頭看一下確定方向燈是右邊,可是開車是往左阿。
@@漾諾 ..話說離題了..你看這個版是說加害人的小偷他們只認為是小偷,但假如屋主不是阿公或阿嬤.所以如果被屋主撞見了...會有二種情況..一種是小偷滅口殺了屋主,且你離題太多了..一直說紅綠燈.雖然這個真的有案件..但請看到那個案件再回啊..坦白說..就像我有看些長風所介紹的片子..你也可以看看別人對案件的見解和分析...這個真的不是紅綠燈的問題..
我覺得你的發言比較奇怪 那以後我發現小偷後我就可以直接把他給幹掉 反正他不是違法在先嗎? 成熟點吧 別鄉愿
天啊 誰知道小偷有什麼心臟病還是他吸毒,連家人都不能保護是活該被盯上嗎?
下手兇殘?你怎麼不說自己的哥哥當了竊賊闖空門本來就不應該?既然要闖空門就要知道有一定風險被發現被反擊甚至命都沒了,要當匪類就要自己知道有天一定會遭遇什麼反擊
怪異人士,原來是闖空門的弟弟。
一想到妻子懷孕,是個人我也會這麼做!
在國外何先生的行為真的是屬於正當防衛!而什麼叫過當?以事件優先順序來說房子是屋主的,小偷闖入已算是侵入私人領域了,那屋主的確可以做出相對的防禦(在國外拿槍殺了小偷都算合法的)!我們台灣法律真的很糟糕,甚至應該要改成陪審團制,這樣子才是公平的!
什麼叫過當? 已喪失行動能力 注意到對方呼吸衰竭仍保持壓制狀態持續壓迫呼吸道 直至警方到場時 臉色呈發黑狀態
如果陪审团都是法官这种人组成的结果还是一样
支持,這是連動物都懂的规則,你非法侵入别人家還有什麽好講,如果遇上了同樣的事想要讓侵入者躺下還是自己家人躺下,先設想一下,不然到時不知如何處理,我個人只想看到小偷躺下!
最好頂樓的你家碰到小偷你記得冷靜跟他聊天喝茶. 人夫受驚嚇當然不放手!誰知道真的還是假裝!如果是假裝傷到孕婦怎麼辦?
真的如果在家看到陌生人一定是突然嚇到,然後要保護自己的家人不太可能考慮到那麼多
他保護他的家人是沒有錯的,而且他的妻子已經有了,對我來說他就是自衛法官不應該判他有罪。👍👍👍
原來自己生命安全受到危害的時候,還有辦法理性分析自己防衛行為是否過當,更別說身邊還有自己懷孕的愛妻!誰能保證你鬆開手之後,歹徒身上是否有凶器,是否還具有攻擊性?如果同樣事情發生在我自己身上,我肯定是往死裡打,我自己,還有我在乎的人別受到傷害就好,誰有心思去管對方死活?台灣的法律根本就是保護加害者的,真的是很可悲!
所以你錢不夠多,背後靠山不夠硬時,乖乖等死比較安全~~鬼島法律很正常
恐龍法官,不意外,呸。
我也去看了幾篇相關的新聞屋主制壓歹徒直至警方抵達。警方到場歹徒已經瀕死狀態一個人面對歹徒 旁邊並無人能協助捆綁解除抵抗 我不認為這是防衛過當。這是唯一的安全手段真要怪。要怪法官為何不能60秒內到場宣判。要讓弱小的歹徒身亡 別躲在免責權後面。法官出來面對!
正當防衛 跟防衛過當根本就是矛盾 就看法官自由心證
沒錯 法官超重要
這判決有夠荒謬正當防衛哪可能顧得了罪犯的性命啊?說不定不出手重一點死得反而是自己耶...莫名奇妙的判決
不能保家!如何衛國?
笨蛋不能拿警察比啦!警察手裏握有手槍,有的警察沒人性,當了警察就很囂張,非常的可惡,就隨便開槍,這不能同提並論,你們知道嗎?
@@bca429 你若遇見要如何處理?
合理正當防衛,屋主當然無罪。
法官沒有善盡監管罪犯的職責,理當依照瀆職罪入獄執行。
台灣的法律很常不站在被害這邊,反正加害者或罪人永遠都有人權拿來當犯罪的靠山,真好。
法官都當當事人有上帝視角,當下就知道自己的力道究竟是剛好還是過度。要在那個短時間內判斷自己出力是否太大,強人所難。之前也是有一個警察對即將拔槍的逃犯連開四槍,結果法官問他為什麼不在第一槍以後確認對方是否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再開第二槍。你當雙方交火是回合制的嗎?台灣法官的養成方式嚴重缺乏社會經驗。
屋主一直壓到警察要對小偷上手銬時才鬆手,不能提早一點放開嗎? 警察來了還跑得了?而且屋主還說小偷可能快沒呼吸了,要趕快送醫,所以根本不是知不知道力道的問題,而是屋主早已察覺小偷身體發軟,根本無力掙扎,屋主妻子的錄影,剛好佐證他的過失,你有看過完整案情嗎?[法官都當當事人有上帝視角]第一句話就洩漏了你有一竿子打翻一船法官的偏見
@@jedianchen 事後出張嘴檢討真的太容易了,當下想得到這麼多?當事人一定是上銬放開以後才會觀察對方的狀況啊,上銬前放開誰能保證不會被攻擊,這不是上帝視角是什麼?誰會明顯可預見對方會被勒死還繼續勒住?說難聽點,誰希望有外人死在自己家裡,不穢氣嗎
有看過一個判決,奪下武器反擊反而被判傷害罪,拿武器攻擊打傷人無罪,這判決一出,大家都說要去練赤手空拳奪武器嗎?還有法官說遭受攻擊可以退後閃開,當大家都是練武之人嗎?法官讀書變成書呆子,腦袋變笨了。現實跟想像是有一段距離的。還有法官拿凶器往自己的腦袋敲,看到這舉動,還能說甚麼。
@@漾諾 這樣判很合理啊,你奪下武器就好了,卻又接著用武器[反擊],那就是你變成主動攻擊者啊,防衛和攻擊就是兩種不同的意圖,很明確的事卻混為一談,所以說鄉民的法律觀念實在非常模糊。
@@kagamihiiragi602 檢討當然都是事後啊,結果你是要把事後的檢討都說成[因為檢討的人都不在現場,所以都是上帝視角],那請問要誰來檢討才客觀公正? 屋主妻子有錄影你沒看到嗎? 照你的理論,法官都無權審判,因為法官都不在現場。都不是當事者。你也不是當事人也不在現場,憑什麼就可以武斷地說法官一定偏頗不公正? 那法院還要怎麼開? 所以你講的一番言論全是屁話。
等這篇等好久了,終於等到了
自己哥哥當小偷,好意思說人家兇殘,人家要保護懷孕的老婆耶!誰知道小偷身上有沒有武器啊!
台湾法官需要的结果是,小偷把女主人杀死了,但是小偷心智有问题,并且有悔意,可教化。老公就旁边哭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幸,就对了
匪徒來打劫,屋主奮力反抗然後不幸身故,當然屋主是應該免責!除非有證據顯示賊人已投降但屋主濫用私刑致死,這樣才叫有問題。台灣司法真的要有很大的改革
不作不會死,賊佬剛好遇到比較強的人,掉了生命能怪誰,你作賊打人懷孕老婆誰迫你去作案,防衛兩公婆不該有罪,假設如果只有女生一個在家,又是另一個故事!
原來在壓制當下我還要知道竊賊有心臟病病史阿~~~
竊賊可以去找法官家偷嗎?普利司(合掌)
明明就判很重 如果是一個低收入戶呢而且良民就這樣有了前科
可能法官認為所有人都是超人。有超強的心,碰到任何問題都能安靜反應。如果法官自己碰到這樣的事情。一定也會做出同樣反擊。到時也會認為自己並無防衛過當,的雙重標準來判定。
法官會遵守保護歹徒的原則 泡咖啡送點心。只要歹徒開口。連命都能送上
想當初我國中上公民課的時候,老師也有講過這個案例⋯雖然說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命,不過話說回來當自己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保護自己的家人是非常正常的行為,今天換作在一些槍械合法的國家像是美國,小偷入室竊盜屋主甚至是可以合法開槍自衛的。而且當人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誰有辦法控制力道說什麼:喔!我不能把他弄死所以不能太大力⋯⋯我自己認為今天這位何先生已經算下手很仁慈了,目的只是要壓制對方,假設換作是普通的平民百姓指不定是看家裡有什麼傢伙就抄起來往對方身上亂砸,砸完後要是對方真的掛了⋯那屍體估計也已經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了吧?
台灣的司法本來就讓人很失望
那不叫失望是丟人現眼而且已名揚國際了
如果有一种贼就是很顽强,你不弄晕他,他就会反扑你给你照成生命威胁,然后你想弄晕他通常都要下手狠一点,然后下手狠也可能照成死亡,因为每个人体格体质不同,有些人体质就很弱,那到底要怎么面对这种情况
要有鷹眼神眼在0.01秒內去判斷對方是勇壯還是體弱還是低調的武林高手之類的,武林高手施力90會死就施力89,體弱30會死就施力29
@@a-chenggu.4897 説得好,還要請問他有没有心臟問题,這樣壓可以嗎,地上會不會太硬,不舒服我再換個姿勢那就ok啦!
有可能吼一下他就跟黃金鼠一樣嚇死了,那就糟糕了,所以還要輕聲細語的講話。
想不通为什么男主人有罪。。。。小偷自己身体差,就不要去做强度这么大的工作啊。。。不然被打死怪谁?
13:44 當你發現有小偷時,你會知道小偷有心臟病和吸毒的習慣?你在跟小偷打架時,會問說你有沒有吸毒、心臟病?而且有些案件中小偷因為怕自己被發現還會殺了屋主,你發現小偷時還要問你會不會殺我之類的話,判決真「狂」!
你知道他壓制了小偷多久嗎? 又不是瞬間需要判斷該殺他還是放過他? 這明顯就是故意要殺人的 看事情要公正點 別鄉愿
那全家人為什麼不管好你的哥哥
只能歡迎壞人去搶法官,反正法官應該不會防禦。
法官都該被執行死刑。
許孟哲的那篇文章真的太絕了👍👍👍
憑什麼需要留下前科小偷的家人簡直不要臉 還有辦法說被害人
他是竊犯,應該要交給公權力的執法者去處理,不是家務事
@@劉貞利-i5v 竊犯殺人太常見你還跟小偷講道理他有沒有跟你講道理理想當然是交給警察但是當下難道警察能夠立刻擋在你身前嗎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忍小偷他已經有做出攻擊行為 威脅生命安全甚至身為孕婦的老婆今天已經變成一個幾乎生死搏鬥的現場他又不是直接舉手投降這種理想型做法真的很事後諸葛像老z說的
@@劉貞利-i5v 那麼你要如何叛斷一個進去你家裡的人是小偷還是殺人犯.如果你制服不了那個進到你家的陌生人時?你又如何處理,我們確實知道所謂的有公權力的是警察,那麼假如入室搶劫的剛好是警察又怎麼辦?還有,因為我們知道是非對錯,但司法又站在哪個?且剛好如果又是我說的狀況,小偷先制服了女人,威脅男人把自己綁起來好讓(對他最不利的人是男人)其先殺了男人再殺了女人,只因為滅口,在國外很長見,是你,你認為?警察或司法人員就不會有殺人案子?偷竊案子?爾或殺了女主人,自行溜走..清除去過的證據..只剩後來到家的先生成為了嫌疑人..種種可能...
很多時候我很希望社會案件都要發生在法官身上
@@三更半夜飛高高 推薦你看另一個好頻道DK D嫂其實更能知道有的時候有的法官是站在被害者這邊的法官已經用法律下最重的判刑去判兇手但礙於法律的限制最重只能判到這樣除了恐龍法官很多立法委員也讓人覺得很傻眼跟著民眾一起罵法官判輕 結果都不努力去修正法條甚至做出利於犯罪者的一些修法很糟糕站在證據確鑿的罪犯這邊的這些人他們的想法令人匪夷所思
神奇的國度,偉大的法院,甚麼人間奇蹟都能發生!
台灣真的 悲哀 有這些法律跟法官
當然是無罪~膝蓋想也知道。在美國早就吃子彈了
可惜在台灣..好像都是保護還活著的人(指的是有些殺人的...三句...可教化...)..XD還搞的好像被害和加害還可能本末倒置
真希望那幾位法官在遇到相同狀況時,可以完全符合其判決之觀點處置當下情況
真希望受害者是不良法官,跟不良司法者,才會痛定思痛,好好大改革,認真並嚴正執法,不然受害者不會減少。
以後當小偷的 請在偷竊之前 先陳述報告身體健康狀況,
當時被壓制時 小偷又沒有拍打榻榻米 當然不算認輸投降啊。。。
拍塌塌米就放手是在對練雙方的共識行為,你開打前還跟歹徒約好拍地板的話就鬆手啊?
這種狀況,家裏出現不明人士,不把他幹掉,死的可能事妻小和自己,問一下歹徒有帶兇器呢,什麼都不用說,這位先生撂倒歹徒,事對的,更幫了社會大眾,謝謝你
小偷家屬好敢講喔~~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小偷萬一帶刀,死的就是屋主🙄
一家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屋主保護家人,財物,他身體强健打架起來不是想打死人,是男賊人有隱疾,不堪一擊而已,不應有罪
哇!模拟现场真是好教程,碰到坏人还真的不会,学习了
你不知道他老婆在旁邊錄影都錄下來了嗎?
心臟病跟吸毒那是沒人知道的好嗎 什麼律師啊 動腦可以?看到人就知道對方什麼病?超能力?1.第一時間不會想那麼多 先解決對方(像警察 有狀況第一時間開槍是一樣的2.小偷跑進你家 有襲擊你的動作反抗時發生意外 那不是他想殺人好嗎(人家拿刀砍你 你就放給他砍?3.自己要當壞人 衝別人家出事了又是好人的錯(好人一秒變壞人?歸根就底 屋主都沒錯啊好人還要被判也是很可憐自己要當壞人出事變成好人的錯還是小偷並不壞 只是被人帶壞?
嘴臉
幫壞人辯護
說的沒錯
讓我想起高立委被家暴,網友當正義魔人指責飯店服務員竟沒有第一時間看出不對勁,當大家都有陰陽眼,有預知能力,讀心術可以知道對方狀況如何。
請原諒律師他為了賺錢糊口,所以要昧著良心
感覺這個狀況,確實有的人一定感覺很殘忍,但換個角度想小偷制服太太威脅而被控制屋主死亡又如何?且打鬥時,誰能在博鬥同時?自衛的定義是保障小偷?還是屋主?也或許國外的案件太多是因為保護自己,固國外能有槍正當自衛..然而我們說到有的人保護自己的方式很多種,然而,案件似乎有三種..不知道如何詮釋,,,但我認為有些人不見得遇到了和練習的會相同,更甚至於男女防衛也不同(亦即是一個打拳打的再好的人,但如果對方是處於有武器的狀況下如何自保,)所謂的自衛,我相信如果是在此有些屋主或遇到不認識的要殺你(無差別攻擊) 和路上的無差別攻擊也有不同..但..我們可沒法子知道對方是不是拳擊手?, 爾或什麼心臟病吧?更要知道如果對方攻擊你,不反擊即是死亡,打死了過失殺人?防衛過度的定義沒打死自己死亡...值得探討....還有有個樓主說何先生被判太輕,但我不認為,只因為你無法知道對方下一步如何,更甚至如果他也提到過當警察到達時是有呼吸的.也坦白說,每個人也許沒遇過歹徒不知道所以無法了解,我十五歲即在公園遇過二個拿開山刀的男子搶劫,目視大約三步距離前對方正搶劫對面一對男女我冷靜思考及觀察判斷發現對方應該沒有發現我和朋友.才快點叫朋友離開後報警當天見報還有國外也是不管有沒有打死人,都是屬於正當防衛而沒有小偷說話的權利,或小偷家屬說話的權利...
你們真的很偉大,看到有武器的歹徒趕快離開後還願意報警,很少人能做到。不過報警也要不據名比較安全,意思是不透露你的姓名,跟如果被你們救的人請警察打電話傳達想感謝你們千萬不要因爲不好意思拒絕而接受,因為避免你們資料留出帶來危險。
@@不知道-n9f 那在很久了.但是應該是不止我們報案所以才會不具名授理喔~
這種員工重金禮聘當員工 可以當保鑣超強
台灣的司法草菅善良人的生存權利,可悲!
屋主父親講的很對啊⋯如果放開,歹徒又衝上來怎麼辦?
難道當時到場的警察完全沒有責任嗎?何先生和急救人員都說要搶救,都是被警察攔下來。警察當時攔下急救的行為,對小偷的生命延續真的沒有影響嗎?
爸爸加油--*--*讚顧妻子小孩子的安危加油-----*😊😊
法官的意思也是要保護 “賊” 的工作環境的安全!作賊也要高興出門,賺得多多又安全回家賊命貴呀!
這就跟車禍意外發生時”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原罪一樣😂別人都有錯在先了,我還要為他的錯造成的後續負責😂😂😂
闖紅燈無罪,直行綠燈要賠一百萬,新聞有報導,真的很無言~~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真的很瞎⋯⋯有些狀況自己再小心都還是會遇上,何況危及自身時的極端緊急情況
我也是這樣想所以就沒留言(應注意而未注意),今天不偷不就沒事了嗎,遇到了還不示弱投降想抵抗就要承擔風險
其實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不是很多車禍都能直接套用這條的 反應時間太短的車禍 這條就不會成立 你注意也沒用 來不及反應
台灣法官已經是超越記者成為讓人唾棄的職業了
法律權利死了顧有錢人的老百姓不是重要的🤬🤬🤬🤬👍
法官都是失格法官了
恐龍法官比比皆是,台灣缺電、缺錢。台灣最不缺就是缺德,跟缺恐龍法官。
希望以後小偷可以去偷法官家
我認為法官沒判錯,有錯的是台灣的法律,立法者怠惰一直不修法(把正當防衛完全無罪化),像這種正當防衛應該要完全不必負責的,即使過當亦是如此,因為難以想象當事人遭遇緊急危險,能按正常判斷處置
我也這麼認為,重點都說到了
問題在於是否過當,連續行為下當下很難判斷。
法律沒有錯,有問題的是法官的心證今天遇到小偷,你拿炸藥把整間屋子連同小偷一起炸飛,那才是「過當」的狀況,這個案子最大的問題點就是法官把所有的「責任」歸在某一方,已經超出一般正常人可以理解、接受、承擔的範圍,這種判決就是有問題的。所以批評法官「不食人間煙火」那還真是具體的亂七八糟.....。
小偷赤手空拳,有緊急危難? 屋主是經過強化訓練的海陸退伍,比起小偷格外孔武有力,有緊急危難? 屋主妻子在旁邊拿手機錄影,有緊急危難? 反而剛好用來證明屋主的防衛過當,當正義走火入魔時,就像雨果寫的小說[悲慘世界],為別人家的窮孩子偷一塊麵包也是十惡不赦。
真的,該修法。所以辣椒水不離身,至少能讓對方倒。可是人緊張的時候,真的無法判斷,我打蟑螂時,可以嚇到把電扇,電視打爛,你說,緊張時你能判斷什麼?把法官跟一窩老虎關一起給你一把西瓜刀,麻煩他不準殺老虎,還要保護自己不被老虎攻擊,你能做到,我就認同你的“判斷情況”的論點。
一分鐘內的反應 請法官示範一下
那如果被告鬆開被反殺 那法官要幫他養妻兒嗎
如果被反殺,屋主的妻小根本沒有活著的機會吧。
坐等法官家人出事
法官可能會說因為受害人一家試圖防衛才導致小偷過失殺人,非故意,可教化。😑😑😑
无可非议正当防卫
有因才有果,小偷自己要衝空門被主人逮住,被打死也是剛好吧!誰會知道若放鬆了小偷,又會做出什麼事?
有罪跟無罪的定論是在受攻擊的對象是男生跟女生的差別嗎?🤔女生獲判無罪男生家中被闖空門還被留下前科,還要跟小偷達成和解台灣法律真是大開眼界阿🤣🤣
笑死人了
台灣真的好棒棒,由衷希望那些法官出入平安健康!
好
當下誰會知道自己的力道究竟是剛好還是過度??
這專題做得還不錯實際第一案判得很客觀對比第三案就知道了
本來就應該出手
不防衛自己,受傷者就變成自己。
遲到的正義根本不是正義,不是當事人根本無法理解這種痛苦的折磨!
認同,本來就該沒事,還得受到司法折磨....最好笑還被判有罪...
下次小偷應多多惠顧法官家中,減少日后孔龍法官誤判
其實遇到實戰或比賽都會緊張,不是可以憑空想像的;尤其是實戰,你怕他會反擊,比賽則不會,因為有規則保護你,但實戰沒有。我遇過很多次了。
屋主只是一直压制,没有继续殴打,压制只是为了确保自己和妻子的安全,哪里过当了,难道还要请小偷在客厅坐下,一起等警察的到来?
壓制到人窒息而死不叫過當? 寧願你毆打他他還不會死 不要濫情了
@@realain5569 你確定不壓制到他無法動彈,改成毆打他,男屋主一定打得贏? 歹徒不會掏出利器?
@@realain5569 明明说了还有呼吸! 他说了几次要不要送他去医院,都被否决,为什么是他的错?
@@realain5569不停殴打是足以杀死人的,而且,压制比殴打更有理性,小偷没还手,他不可以继续殴打,压制是最好的方案
@@realain5569 也请你不要滥情于罪犯
每每看完台灣的法官在判案,都會看到生氣,這到底是不是鼓勵人民去作奸犯科,因為法官並不是保護好人而是維護壞人的有牌共犯! 對台灣司法真的很失望。
你们的法官真的是连脸都不要了
台灣法律惡名昭彰
很簡單的想法,家屬就是想撈一筆,原因很簡單,因為這小偷對於家裡應該已經是「撿角」,所以可以要求賠償,完全是當作賺到的。
法官能告他幫兇嗎?
下次若不幸遇到竊賊,可能要請他坐下來好好談,看需要什麼。如果不夠再開張支票給他,再安全的送竊賊平安離開。請問法官這樣可以嗎?
正當防衛!
台灣警察也不能隨便開槍~除非你可能會受傷或已經受傷才能出手~在台灣人權真的很大...因為事後常常會檢討被害者....
留言在上面的朋友,你不能拿警察來同題定論,警察手上有槍,有的當了警察很可惡,很囂張,你不知道嗎?你以為警察,全都是善良的嗎?你大錯特錯了,
@@bca429 所以就要反推警察都是壞的? 這到底是怎樣的教育下養出來的人啊?
@@jedianchen 沒有,他說的是不同同論化,我看過一些社會案件也有警察涉案的,不是警察就一定是好人,但也不是說黑道就絕對是壞人,坦白說一個只是有執照,一個沒執照..
@@jedianchen 他說的應該不是這意思,是指某些.不代表所有,因為也看過一些警察涉案日的案件,甚至是做到高層的才被挖出曾殺了情敵,這是女生的.男的又有不同的,你也不能用人身攻擊批評和你有不同意見的人.因為好學校裡出來的不一定全是好學生,而風評不好的出來的未必就全是壞學生無法相提並論,要就事論事..
國外的警察也是啊,美國或香港也是吧但台灣沒有所謂的小偷還有人權能說話.如果今天小偷是拿槍拿刀而屋主是阿公阿嬤又會如何?
很棒的自我保護。正當防衛。
許孟哲的po文講的太好了🤣🤣🤣🤣
所以準備反擊時,要記得先問對方,有沒有心臟病之類的
有人技藝不精,有人防衛過度!法官是孔子的門徒:中庸!
幸好不是昏傭
國軍訓練有素👍
雖然把對方殺了太過,但原本就是要保護家人,並不是刻意要殺害,我覺得挺正當的。況且他自己偷東西,只能說這樣的下場蠻現世報的
沒天理
這起命案,1.若小偷沒有闖空門,後續什麼事也沒有。2.小偷惹錯人了,屋主是個練家子。3.小偷屬現行犯,人人都可 抓,保護自己的家人沒有錯,緊急中,雙方博鬥間,誰會考慮擎中對方身體的哪個部位,哪裡可以打,哪裡不能打。難道要等小偷來擊避自己嗎?4.台灣應該要學學美國的法律,有人闖空門,屋主可以保衛自己的家園,開槍射傷。保證日後台灣就沒有小偷的行業了。5.台灣確實是一個犯罪者的天堂,台灣法律對加害者非 常有保障,怪不得台灣的犯罪率越來越高。6.希望那些不合時宜的法官判決,這些報應可以報應在那些法官身上,這樣他們才會知道,當自己親身經歷後,當下有多麼的恐懼,才能感同身受,才不至於和一般老百姓,活在不同的世界裡。
在台灣闖空門,好像是穩賺不賠,頂多被關一陣子又可以出來偷你各位屋主不要反抗,要讓竊賊偷好偷滿再報警喔,如果竊賊受傷,竊賊家屬還可以告屋主過失傷害,再撈一筆
讓我想起有個新聞,被害者被加害者以棍棒攻擊,結果反擊對方受傷,但被害者因為被判定當下可以“奪棒”認為要賠償加害者@@
的確有這個案件 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5002451-260402?chdtv
@@忤惡老Z-周寬展 對!就是這個,感謝老Z,這個社會案件是真的有夠無言...
似乎跟印象中有點不一樣,我印象是兩人相見紅眼,A方拿棍棒攻擊B方,b方不甘示弱奪下棍棒反擊暴打A方。結果B方被判傷害罪。
司法都沒用等於虛設,專門檢討被害者唉!沒辦法再度驗證了一些讀書人書都讀到背後了,一般民眾人身安全堪懮阿!只能自求多福。
那是美國一部電影
大家都去搶,反正搶不成也可以毫髮無傷走人
這種事在國外根本不會判刑跟賠償其實這些法律人都忘了,法律是道德最後底線,也是人權保障的最後一條底線。侵犯法律等於沒有了道德,也侵犯他人的最後底線。這狀態下衍生的後續問題,根本不能算犯罪
根本沒啥好爭論或討論的,把「因」跟「果」釐清楚,答案就很明顯了,沒有入室盜竊,就沒有後來的誤殺,誰能保證屋主鬆手之後,歹徒會不會惱羞之下衝到廚房抄了菜刀,反殺了屋主跟妻子及肚中的小孩?假如真的發生上述狀況,誰又能保證恐龍法官會否又把這強盜&殺人的歹徒判處無期徒刑,又給全民買單了?歹徒的家屬居然用兇殘來形容自衛的屋主,腦子大概不是單純的進水,而是腦子浸在水裡腐爛了才會講出這種話來...
難道法官也怕走出法庭被尋仇嗎!
我觉得在自己家自我防卫是没错的. 有人非法入侵你家, 你是无法立刻确认入侵者的目的. 就算知道入侵者是来偷窃, 你也无法保证你放他走后他不会为了不留目击者而把你和家人杀掉. 所以为了自己和家人安全, 不可以对入侵者手软.
很多時候防衛都是在搏命的,你不清楚小偷會不會變成殺人兇手,會不會變強盜殺人,如果對方有攻擊行為,卻還要考慮這麼多,結局會變成甚麼樣?難不成防衛過程中還要問歹徒要不要乖乖離開?還要判斷歹徒說的是不是真話?會不會一放鬆就被捅一刀....,會不會一放鬆變成家破人亡......以為每個人都像葉問一樣,可以簡單的壓制住對手,然後以德報怨嗎??
遇到突發狀況正當防衞誰還會冷靜給對方機會反擊;屋主並沒預謀殺人為何要賠償況竊賊要做無本生意就該知有風險他自己願冒險行事就得自己承擔
以目前台灣槍砲彈藥的氾濫根本確實要先擊斃小偷不然他拿槍拿刀?死的是屋主再來震怒?花個十多年討論修法屋主家人失去家庭支柱誰要幫忙?
誇張欸
大家看完有什麼想法 可以在這裡蓋樓留言跟我討論唷(我才會收到通知)
我覺得法官很恐龍如果不防衛那要直接讓歹徒那一拳打在懷孕的妻子身上嗎?還有歹徒也很好笑闖進別人家送死,還有那個里長開槍射人對方防衛哪會分要砍哪裡,更奇怪的是為什麼法官不問槍哪裡來的??🤔🤔
這年頭當賊都很有臉,他們家的人都更有臉⋯⋯
這個小偷根本死有餘辜,何先生為了保護懷有身孕的妻子,攻擊小偷也算是正當防衛,要不然小偷也有可能帶傢伙攻擊人啊,到時候是不是又要怪何先生沒有做防護意識呢🤔🤔🤔🤔🤔🤔🤔🤔🤔🤔
我還是覺得是正常防衛 保護妻子對的啊 小偷本身偷就不對了 小偷弟弟 還護行哥哥 那這樣 是不是 說來家裡偷東西 還要俸茶給喝嗎!雖然何先生 還是被判刑 我還是覺得不應該判刑 妻子也因為這樣 每天都在恐懼中 雖然搬家 但那陰影會怕 我認為是正常防衛 不該判刑
這時候,就想到美國對非法入侵的人,有權力幹掉他的法令。另外,就刑法而言,可以用防衛過當的方式,判短暫的刑期,用二到三年的緩刑。民事方面,就比較複雜了!不太確定要用什麼觀念來判定。
你哥不去闖空門就不會失去性命…還說什麼屋主太兇殘…😑😑
屋主為了保護懷孕妻子,不畏懼的和歹徒搏鬥,很棒!👍👍
完全同意!全家强词夺理!荒唐!!! 😡
家屬知道他在說三小嗎?
这样也有罪,台湾不让正常人活!
@@alisarong9744 大家都怕死不敢反抗 我也不敢寫些什麼評論 只能等時間流逝 我想說的很多 但我怕被舉報 被抓走 哀
建議代言:中興保全,沒有小偷敢進你的家門
要是我⋯為了我兒子,也一定拼了命也要死死按制壞人,再者,何先生説得對極了,如果這樣有罪,大家都去當壞人就好了
從竊賊家屬的發言,我們活生生看到了什麼叫做無恥
所謂的臉比水泥厚
什麼樣的人會變小偷?
小偷的弟弟理直氣壯地表示不用這樣對待他小偷哥哥?
真是糟糕👎
看能不能加減要點錢吧
如果今天小偷沒死 那些家屬被訪問可能只會說
我沒這種哥哥啦 我不認識他
@@Shin-s5c 正解
打人,也沒必要打死,打傷就可以了。那小偷也沒用刀或槍,打到不能反抗就可,何必勒死?
照這种方法,每个人看到小偷都可拿刀殺了他,然後說,我保護太太啊!
殺人沒一点罪惡感?
偷東西是法律制裁他,而且也不是死刑,你憑什麼可以自己判小偷死刑?
跟什麼懷孕沒關係,你太太懷孕小偷就該死?
@@七重天 天色昏暗...根本不知道有沒有武器,等發現有死的人就是你了😒
@@七重天 碰到這狀況你還能研判小偷的身體情況.厲害厲害.法律制裁對好人是有警惕嚇阻的作用.對慣犯呢?
何先生真冷靜又勇敢。不能判刑!台灣法律都在包護歹徒😡
保啦
法官、檢察官遇到的反應,應該也不會比他處理的還好,這樣的事發生在任何人身上,都不應該被歸咎,不論正當防衛,也應由小偷(被害人)自我負終局責任。
真想看看哪天法官跟屋主對調 會多"妥當"處理 然後审他的法官會怎判
@@dantechen7398 恐龍會泡茶請竊賊喝,並說您辛苦了,這麼晚了還在"工作",然後恭敬的送對方離開🤣
對呀!你不擅闖就不會有這些事自找的
自己不作死就不會死! 今天他(竊賊)若沒有闖空門在先,那裏會遭遇到被害屋主的反制?更何況他的妻子還是個即將臨盆的孕婦,正常人在這種情形之下的反應一定會以保護家人生命安全為先。至於去怪罪屋主沒有去住意到竊嫌臉色發白外加顫抖的情形,他臉上戴著口罩,臉部已經被遮掉了一大半,如何去判斷?又怎麼能知道嫌犯是不是因為失風被逮而驚嚇顫抖?法律到底是保護好人還是歹人啊?我真的是很不解???
就是阿
闖空門其實就是被打死也只是剛好
完全是自我意識指使的. 又不是被拐或是不小心闖空門的
@@sunso1991 外國能直接槍殺闖空門的 台灣就是犯罪天堂永遠怪受害者
@@sunso1991 打死也只是剛好 這句話就知道你們這種心態完全沒有討論的價值 可憐阿
@@realain5569 真的可憐 把小偷殺了還要坐牢= =
而且當時屋內燈光昏暗,怎麼知道他臉是黑是白?家屬這種說法就是要錢而已,完全不會去想沒有他哥闖空門的這個“因”,會有他哥被壓死的這個“果”嗎?
小偷本身就已經違法,就像闖紅燈,被綠燈直行車撞死,結果直行車,被判過失殺人,這法律不奇怪嗎?
尊守法律有罪,變相鼓勵違法
說到闖紅燈,今天就看到三位闖紅燈,第三位是紅燈倒數4秒,還沒變綠燈就闖紅燈了,我看了真是傻眼,有這麼急著要投胎嗎?
以後看到有人被撞,不會幫牠叫救護車的,闖紅燈算了還要害到別人。
@@漾諾 其實綠燈的人要過時,,,,,
慘的是要看有沒有人闖紅燈吧,
這在台灣已經要宣導,
因為有的人將燈號當參考值.
有的人當燈號視為無人戈心物
你說的未必就一定是,
因為有的人說是那麼說,但人性本善,相信你和我們看到了還是會幫忙叫救護車的,
只是不敢去扶罷了..
只因為萬一是阿北阿嬤還以為是扶著的人撞他的反被告....
@@yokohuang 實在不懂綠燈還要讓紅燈幾秒,啥道理啊,再說現在開車騎車的人都是搶快,要不就是違停並排,又不打方向燈,我就看到一個開車的大嬸打方向燈是右邊,我就往左結果差點撞上去,我還回頭看一下確定方向燈是右邊,可是開車是往左阿。
@@漾諾 ..話說離題了..你看這個版是說加害人的小偷他們只認為是小偷,但假如屋主不是阿公或阿嬤.所以如果被屋主撞見了...會有二種情況..一種是小偷滅口殺了屋主,且你離題太多了..一直說紅綠燈.雖然這個真的有案件..但請看到那個案件再回啊..坦白說..就像我有看些長風所介紹的片子..你也可以看看別人對案件的見解和分析...這個真的不是紅綠燈的問題..
我覺得你的發言比較奇怪 那以後我發現小偷後我就可以直接把他給幹掉 反正他不是違法在先嗎? 成熟點吧 別鄉愿
天啊 誰知道小偷有什麼心臟病還是他吸毒,連家人都不能保護是活該被盯上嗎?
下手兇殘?你怎麼不說自己的哥哥當了竊賊闖空門本來就不應該?
既然要闖空門就要知道有一定風險被發現被反擊甚至命都沒了,要當匪類就要自己知道有天一定會遭遇什麼反擊
怪異人士,原來是闖空門的弟弟。
一想到妻子懷孕,是個人我也會這麼做!
在國外何先生的行為真的是屬於正當防衛!
而什麼叫過當?
以事件優先順序來說房子是屋主的,小偷闖入已算是侵入私人領域了,那屋主的確可以做出相對的防禦(在國外拿槍殺了小偷都算合法的)!
我們台灣法律真的很糟糕,甚至應該要改成陪審團制,這樣子才是公平的!
什麼叫過當? 已喪失行動能力 注意到對方呼吸衰竭仍保持壓制狀態持續壓迫呼吸道 直至警方到場時 臉色呈發黑狀態
如果陪审团都是法官这种人组成的结果还是一样
支持,這是連動物都懂的规則,你非法侵入别人家還有什麽好講,如果遇上了同樣的事想要讓侵入者躺下還是自己家人躺下,先設想一下,不然到時不知如何處理,我個人只想看到小偷躺下!
最好頂樓的你家碰到小偷你記得冷靜跟他聊天喝茶. 人夫受驚嚇當然不放手!誰知道真的還是假裝!如果是假裝傷到孕婦怎麼辦?
真的如果在家看到陌生人一定是突然嚇到,然後要保護自己的家人不太可能考慮到那麼多
他保護他的家人是沒有錯的,而且他的妻子已經有了,對我來說他就是自衛法官不應該判他有罪。👍👍👍
原來自己生命安全受到危害的時候,還有辦法理性分析自己防衛行為是否過當,更別說身邊還有自己懷孕的愛妻!
誰能保證你鬆開手之後,歹徒身上是否有凶器,是否還具有攻擊性?
如果同樣事情發生在我自己身上,我肯定是往死裡打,我自己,還有我在乎的人別受到傷害就好,誰有心思去管對方死活?
台灣的法律根本就是保護加害者的,真的是很可悲!
所以你錢不夠多,背後靠山不夠硬時,乖乖等死比較安全~~鬼島法律很正常
恐龍法官,不意外,呸。
我也去看了幾篇相關的新聞
屋主制壓歹徒直至警方抵達。警方到場歹徒已經瀕死狀態
一個人面對歹徒 旁邊並無人能協助捆綁解除抵抗 我不認為這是防衛過當。這是唯一的安全手段
真要怪。要怪法官為何不能60秒內到場宣判。要讓弱小的歹徒身亡 別躲在免責權後面。法官出來面對!
正當防衛 跟防衛過當
根本就是矛盾 就看法官自由心證
沒錯 法官超重要
這判決有夠荒謬
正當防衛哪可能顧得了罪犯的性命啊?
說不定不出手重一點死得反而是自己耶...莫名奇妙的判決
不能保家!
如何衛國?
笨蛋不能拿警察比啦!警察手裏握有手槍,有的警察沒人性,當了警察就很囂張,非常的可惡,就隨便開槍,這不能同提並論,你們知道嗎?
@@bca429 你若遇見要如何處理?
合理正當防衛,屋主當然無罪。
法官沒有善盡監管罪犯的職責,理當依照瀆職罪入獄執行。
台灣的法律很常不站在被害這邊,反正加害者或罪人永遠都有人權拿來當犯罪的靠山,真好。
法官都當當事人有上帝視角,當下就知道自己的力道究竟是剛好還是過度。要在那個短時間內判斷自己出力是否太大,強人所難。
之前也是有一個警察對即將拔槍的逃犯連開四槍,結果法官問他為什麼不在第一槍以後確認對方是否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再開第二槍。你當雙方交火是回合制的嗎?台灣法官的養成方式嚴重缺乏社會經驗。
屋主一直壓到警察要對小偷上手銬時才鬆手,不能提早一點放開嗎? 警察來了還跑得了?
而且屋主還說小偷可能快沒呼吸了,要趕快送醫,所以根本不是知不知道力道的問題,
而是屋主早已察覺小偷身體發軟,根本無力掙扎,屋主妻子的錄影,剛好佐證他的過失,
你有看過完整案情嗎?
[法官都當當事人有上帝視角]第一句話就洩漏了你有一竿子打翻一船法官的偏見
@@jedianchen 事後出張嘴檢討真的太容易了,當下想得到這麼多?當事人一定是上銬放開以後才會觀察對方的狀況啊,上銬前放開誰能保證不會被攻擊,這不是上帝視角是什麼?
誰會明顯可預見對方會被勒死還繼續勒住?說難聽點,誰希望有外人死在自己家裡,不穢氣嗎
有看過一個判決,奪下武器反擊反而被判傷害罪,拿武器攻擊打傷人無罪,這判決一出,大家都說要去練赤手空拳奪武器嗎?
還有法官說遭受攻擊可以退後閃開,當大家都是練武之人嗎?
法官讀書變成書呆子,腦袋變笨了。現實跟想像是有一段距離的。
還有法官拿凶器往自己的腦袋敲,看到這舉動,還能說甚麼。
@@漾諾 這樣判很合理啊,你奪下武器就好了,卻又接著用武器[反擊],那就是你變成主動攻擊者啊,防衛和攻擊就是兩種不同的意圖,很明確的事卻混為一談,所以說鄉民的法律觀念實在非常模糊。
@@kagamihiiragi602 檢討當然都是事後啊,結果你是要把事後的檢討都說成[因為檢討的人都不在現場,所以都是上帝視角],那請問要誰來檢討才客觀公正? 屋主妻子有錄影你沒看到嗎? 照你的理論,法官都無權審判,因為法官都不在現場。都不是當事者。
你也不是當事人也不在現場,憑什麼就可以武斷地說法官一定偏頗不公正?
那法院還要怎麼開? 所以你講的一番言論全是屁話。
等這篇等好久了,終於等到了
自己哥哥當小偷,好意思說人家兇殘,人家要保護懷孕的老婆耶!誰知道小偷身上有沒有武器啊!
台湾法官需要的结果是,小偷把女主人杀死了,但是小偷心智有问题,并且有悔意,可教化。老公就旁边哭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幸,就对了
匪徒來打劫,屋主奮力反抗然後不幸身故,當然屋主是應該免責!除非有證據顯示賊人已投降但屋主濫用私刑致死,這樣才叫有問題。台灣司法真的要有很大的改革
不作不會死,賊佬剛好遇到比較強的人,掉了生命能怪誰,你作賊打人懷孕老婆誰迫你去作案,防衛兩公婆不該有罪,假設如果只有女生一個在家,又是另一個故事!
原來在壓制當下我還要知道竊賊有心臟病病史阿~~~
竊賊可以去找法官家偷嗎?普利司(合掌)
明明就判很重 如果是一個低收入戶呢
而且良民就這樣有了前科
可能法官認為所有人都是超人。
有超強的心,碰到任何問題都能安靜反應。
如果法官自己碰到這樣的事情。
一定也會做出同樣反擊。
到時也會認為自己並無防衛過當,的雙重標準來判定。
法官會遵守保護歹徒的原則 泡咖啡送點心。只要歹徒開口。連命都能送上
想當初我國中上公民課的時候,老師也有講過這個案例⋯雖然說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命,不過話說回來當自己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保護自己的家人是非常正常的行為,今天換作在一些槍械合法的國家像是美國,小偷入室竊盜屋主甚至是可以合法開槍自衛的。而且當人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誰有辦法控制力道說什麼:喔!我不能把他弄死所以不能太大力⋯⋯我自己認為今天這位何先生已經算下手很仁慈了,目的只是要壓制對方,假設換作是普通的平民百姓指不定是看家裡有什麼傢伙就抄起來往對方身上亂砸,砸完後要是對方真的掛了⋯那屍體估計也已經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了吧?
台灣的司法本來就讓人很失望
那不叫失望
是丟人現眼
而且已名揚國際了
如果有一种贼就是很顽强,你不弄晕他,他就会反扑你给你照成生命威胁,然后你想弄晕他通常都要下手狠一点,然后下手狠也可能照成死亡,因为每个人体格体质不同,有些人体质就很弱,那到底要怎么面对这种情况
要有鷹眼神眼在0.01秒內去判斷對方是勇壯還是體弱還是低調的武林高手之類的,武林高手施力90會死就施力89,體弱30會死就施力29
@@a-chenggu.4897 説得好,還要請問他有没有心臟問题,這樣壓可以嗎,地上會不會太硬,不舒服我再換個姿勢那就ok啦!
有可能吼一下他就跟黃金鼠一樣嚇死了,那就糟糕了,所以還要輕聲細語的講話。
想不通为什么男主人有罪。。。。小偷自己身体差,就不要去做强度这么大的工作啊。。。不然被打死怪谁?
13:44 當你發現有小偷時,你會知道小偷有心臟病和吸毒的習慣?你在跟小偷打架時,會問說你有沒有吸毒、心臟病?而且有些案件中小偷因為怕自己被發現還會殺了屋主,你發現小偷時還要問你會不會殺我之類的話,判決真「狂」!
你知道他壓制了小偷多久嗎? 又不是瞬間需要判斷該殺他還是放過他? 這明顯就是故意要殺人的 看事情要公正點 別鄉愿
那全家人為什麼不管好你的哥哥
只能歡迎壞人去搶法官,反正法官應該不會防禦。
法官都該被執行死刑。
許孟哲的那篇文章真的太絕了👍👍👍
憑什麼需要留下前科
小偷的家人簡直不要臉 還有辦法說被害人
他是竊犯,應該要交給公權力的執法者去處理,不是家務事
@@劉貞利-i5v 竊犯殺人太常見
你還跟小偷講道理他有沒有跟你講道理
理想當然是交給警察
但是當下難道警察能夠立刻擋在你身前嗎
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忍
小偷他已經有做出攻擊行為 威脅生命安全甚至身為孕婦的老婆
今天已經變成一個幾乎生死搏鬥的現場
他又不是直接舉手投降
這種理想型做法真的很事後諸葛像老z說的
@@劉貞利-i5v 那麼你要如何叛斷一個進去你家裡的人是小偷還是殺人犯.如果你制服不了那個進到你家的陌生人時?你又如何處理,我們確實知道所謂的有公權力的是警察,那麼假如入室搶劫的剛好是警察又怎麼辦?還有,因為我們知道是非對錯,但司法又站在哪個?且剛好如果又是我說的狀況,小偷先制服了女人,威脅男人把自己綁起來好讓(對他最不利的人是男人)其先殺了男人再殺了女人,只因為滅口,在國外很長見,是你,你認為?警察或司法人員就不會有殺人案子?偷竊案子?爾或殺了女主人,自行溜走..清除去過的證據..只剩後來到家的先生成為了嫌疑人..種種可能...
很多時候我很希望社會案件都要發生在法官身上
@@三更半夜飛高高 推薦你看另一個好頻道DK D嫂
其實更能知道有的時候有的法官是站在被害者這邊的
法官已經用法律下最重的判刑去判兇手
但礙於法律的限制最重只能判到這樣
除了恐龍法官很多立法委員也讓人覺得很傻眼
跟著民眾一起罵法官判輕 結果都不努力去修正法條
甚至做出利於犯罪者的一些修法
很糟糕
站在證據確鑿的罪犯這邊的這些人
他們的想法令人匪夷所思
神奇的國度,
偉大的法院,
甚麼人間奇蹟都能發生!
台灣真的 悲哀 有這些法律跟法官
當然是無罪~膝蓋想也知道。在美國早就吃子彈了
可惜在台灣..好像都是保護還活著的人(指的是有些殺人的...三句...可教化...)..XD還搞的好像被害和加害還可能本末倒置
真希望那幾位法官在遇到相同狀況時,可以完全符合其判決之觀點處置當下情況
真希望受害者是不良法官,跟不良司法者,才會痛定思痛,好好大改革,認真並嚴正執法,不然受害者不會減少。
以後當小偷的 請在偷竊之前 先陳述報告身體健康狀況,
當時被壓制時 小偷又沒有拍打榻榻米 當然不算認輸投降啊。。。
拍塌塌米就放手是在對練雙方的共識行為,你開打前還跟歹徒約好拍地板的話就鬆手啊?
這種狀況,家裏出現不明人士,不把他幹掉,死的可能事妻小和自己,問一下歹徒有帶兇器呢,什麼都不用說,這位先生撂倒歹徒,事對的,更幫了社會大眾,謝謝你
小偷家屬好敢講喔~~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小偷萬一帶刀,死的就是屋主🙄
一家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屋主保護家人,財物,他身體强健打架起來不是想打死人,是男賊人有隱疾,不堪一擊而已,不應有罪
哇!模拟现场真是好教程,碰到坏人还真的不会,学习了
你不知道他老婆在旁邊錄影都錄下來了嗎?
心臟病跟吸毒那是沒人知道的好嗎
什麼律師啊 動腦可以?
看到人就知道對方什麼病?超能力?
1.第一時間不會想那麼多 先解決對方
(像警察 有狀況第一時間開槍是一樣的
2.小偷跑進你家 有襲擊你的動作
反抗時發生意外 那不是他想殺人好嗎
(人家拿刀砍你 你就放給他砍?
3.自己要當壞人 衝別人家
出事了又是好人的錯
(好人一秒變壞人?
歸根就底 屋主都沒錯啊
好人還要被判也是很可憐
自己要當壞人出事變成好人的錯
還是小偷並不壞 只是被人帶壞?
嘴臉
幫壞人辯護
說的沒錯
讓我想起高立委被家暴,網友當正義魔人指責飯店服務員竟沒有第一時間看出不對勁,當大家都有陰陽眼,有預知能力,讀心術可以知道對方狀況如何。
請原諒律師他為了賺錢糊口,所以要昧著良心
感覺這個狀況,確實有的人一定感覺很殘忍,
但換個角度想小偷制服太太威脅而被控制屋主死亡又如何?
且打鬥時,誰能在博鬥同時?自衛的定義是保障小偷?還是屋主?
也或許國外的案件太多是因為保護自己,固國外能有槍正當自衛..
然而我們說到有的人保護自己的方式很多種,然而,案件似乎有三種..不知道如何詮釋,,,
但我認為有些人不見得遇到了和練習的會相同,更甚至於男女防衛也不同
(亦即是一個打拳打的再好的人,但如果對方是處於有武器的狀況下如何自保,)
所謂的自衛,我相信如果是在此有些屋主或遇到不認識的要殺你(無差別攻擊)
和路上的無差別攻擊也有不同..
但..
我們可沒法子知道對方是不是拳擊手?, 爾或什麼心臟病吧?
更要知道如果對方攻擊你,不反擊即是死亡,
打死了過失殺人?
防衛過度的定義
沒打死自己死亡...
值得探討....
還有有個樓主說何先生被判太輕,
但我不認為,只因為你無法知道對方下一步如何,
更甚至如果他也提到過當警察到達時是有呼吸的.
也坦白說,每個人也許沒遇過歹徒不知道所以無法了解,
我十五歲即在公園遇過二個拿開山刀的男子搶劫,目視大約三步距離前
對方正搶劫對面一對男女
我冷靜思考及觀察判斷發現對方應該沒有發現我和朋友.
才快點叫朋友離開後報警當天見報
還有國外也是不管有沒有打死人,都是屬於正當防衛
而沒有小偷說話的權利,或小偷家屬說話的權利...
你們真的很偉大,看到有武器的歹徒趕快離開後還願意報警,很少人能做到。不過報警也要不據名比較安全,意思是不透露你的姓名,跟如果被你們救的人請警察打電話傳達想感謝你們千萬不要因爲不好意思拒絕而接受,因為避免你們資料留出帶來危險。
@@不知道-n9f 那在很久了.但是應該是不止我們報案所以才會不具名授理喔~
這種員工重金禮聘當員工 可以當保鑣超強
台灣的司法草菅善良人的生存權利,可悲!
屋主父親講的很對啊⋯如果放開,歹徒又衝上來怎麼辦?
難道當時到場的警察完全沒有責任嗎?何先生和急救人員都說要搶救,都是被警察攔下來。
警察當時攔下急救的行為,對小偷的生命延續真的沒有影響嗎?
爸爸加油--*--*讚顧妻子小孩子的安危加油-----*😊😊
法官的意思也是要保護 “賊” 的工作環境的安全!
作賊也要高興出門,賺得多多又安全回家
賊命貴呀!
這就跟車禍意外發生時”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原罪一樣😂別人都有錯在先了,我還要為他的錯造成的後續負責😂😂😂
闖紅燈無罪,直行綠燈要賠一百萬,新聞有報導,真的很無言~~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真的很瞎⋯⋯有些狀況自己再小心都還是會遇上,何況危及自身時的極端緊急情況
我也是這樣想
所以就沒留言(應注意而未注意
),今天不偷不就沒事了嗎,遇到了還不示弱投降想抵抗就要承擔風險
其實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不是很多車禍都能直接套用這條的 反應時間太短的車禍 這條就不會成立 你注意也沒用 來不及反應
台灣法官已經是超越記者成為讓人唾棄的職業了
法律權利死了顧有錢人的老百姓不是重要的🤬🤬🤬🤬👍
法官都是失格法官了
恐龍法官比比皆是,台灣缺電、缺錢。台灣最不缺就是缺德,跟缺恐龍法官。
希望以後小偷可以去偷法官家
我認為法官沒判錯,有錯的是台灣的法律,立法者怠惰一直不修法(把正當防衛完全無罪化),像這種正當防衛應該要完全不必負責的,即使過當亦是如此,因為難以想象當事人遭遇緊急危險,能按正常判斷處置
我也這麼認為,重點都說到了
問題在於是否過當,連續行為下當下很難判斷。
法律沒有錯,有問題的是法官的心證
今天遇到小偷,你拿炸藥把整間屋子連同小偷一起炸飛,那才是「過當」的狀況,
這個案子最大的問題點就是法官把所有的「責任」歸在某一方,已經超出一般正常人可以理解、接受、承擔的範圍,這種判決就是有問題的。
所以批評法官「不食人間煙火」那還真是具體的亂七八糟.....。
小偷赤手空拳,有緊急危難? 屋主是經過強化訓練的海陸退伍,比起小偷格外孔武有力,有緊急危難? 屋主妻子在旁邊拿手機錄影,有緊急危難? 反而剛好用來證明屋主的防衛過當,當正義走火入魔時,就像雨果寫的小說[悲慘世界],為別人家的窮孩子偷一塊麵包也是十惡不赦。
真的,該修法。所以辣椒水不離身,至少能讓對方倒。可是人緊張的時候,真的無法判斷,我打蟑螂時,可以嚇到把電扇,電視打爛,你說,緊張時你能判斷什麼?把法官跟一窩老虎關一起給你一把西瓜刀,麻煩他不準殺老虎,還要保護自己不被老虎攻擊,你能做到,我就認同你的“判斷情況”的論點。
一分鐘內的反應 請法官示範一下
那如果被告鬆開被反殺 那法官要幫他養妻兒嗎
如果被反殺,屋主的妻小根本沒有活著的機會吧。
坐等法官家人出事
法官可能會說因為受害人一家試圖防衛才導致小偷過失殺人,非故意,可教化。😑😑😑
无可非议正当防卫
有因才有果,小偷自己要衝空門被主人逮住,被打死也是剛好吧!誰會知道若放鬆了小偷,又會做出什麼事?
有罪跟無罪的定論是在受攻擊的對象是男生跟女生的差別嗎?🤔
女生獲判無罪
男生家中被闖空門還被留下前科,還要跟小偷達成和解
台灣法律真是大開眼界阿🤣🤣
笑死人了
台灣真的好棒棒,由衷希望那些法官出入平安健康!
好
當下誰會知道自己的力道究竟是剛好還是過度??
這專題做得還不錯
實際第一案判得很客觀
對比第三案就知道了
本來就應該出手
不防衛自己,受傷者就變成自己。
遲到的正義根本不是正義,不是當事人根本無法理解這種痛苦的折磨!
認同,本來就該沒事,還得受到司法折磨....最好笑還被判有罪...
下次小偷應多多惠顧法官家中,減少日后孔龍法官誤判
其實遇到實戰或比賽都會緊張,不是可以憑空想像的;尤其是實戰,你怕他會反擊,比賽則不會,因為有規則保護你,但實戰沒有。我遇過很多次了。
屋主只是一直压制,没有继续殴打,压制只是为了确保自己和妻子的安全,哪里过当了,难道还要请小偷在客厅坐下,一起等警察的到来?
壓制到人窒息而死不叫過當? 寧願你毆打他他還不會死 不要濫情了
@@realain5569 你確定不壓制到他無法動彈,改成毆打他,男屋主一定打得贏? 歹徒不會掏出利器?
@@realain5569 明明说了还有呼吸! 他说了几次要不要送他去医院,都被否决,为什么是他的错?
@@realain5569不停殴打是足以杀死人的,而且,压制比殴打更有理性,小偷没还手,他不可以继续殴打,压制是最好的方案
@@realain5569 也请你不要滥情于罪犯
每每看完台灣的法官在判案,都會看到生氣,這到底是不是鼓勵人民去作奸犯科,因為法官並不是保護好人而是維護壞人的有牌共犯! 對台灣司法真的很失望。
你们的法官真的是连脸都不要了
台灣法律惡名昭彰
很簡單的想法,家屬就是想撈一筆,
原因很簡單,因為這小偷對於家裡應該已經是「撿角」,
所以可以要求賠償,完全是當作賺到的。
法官能告他幫兇嗎?
下次若不幸遇到竊賊,可能要請他坐下來好好談,看需要什麼。如果不夠再開張支票給他,再安全的送竊賊平安離開。
請問法官這樣可以嗎?
正當防衛!
台灣警察也不能隨便開槍~除非你可能會受傷或已經受傷才能出手~在台灣人權真的很大...
因為事後常常會檢討被害者....
留言在上面的朋友,你不能拿警察來同題定論,警察手上有槍,有的當了警察很可惡,很囂張,你不知道嗎?你以為警察,全都是善良的嗎?你大錯特錯了,
@@bca429 所以就要反推警察都是壞的? 這到底是怎樣的教育下養出來的人啊?
@@jedianchen 沒有,他說的是不同同論化,我看過一些社會案件也有警察涉案的,不是警察就一定是好人,但也不是說黑道就絕對是壞人,坦白說一個只是有執照,一個沒執照..
@@jedianchen 他說的應該不是這意思,是指某些.不代表所有,因為也看過一些警察涉案日的案件,甚至是做到高層的才被挖出曾殺了情敵,這是女生的.男的又有不同的,你也不能用人身攻擊批評和你有不同意見的人.因為好學校裡出來的不一定全是好學生,
而風評不好的出來的未必就全是壞學生
無法相提並論,要就事論事..
國外的警察也是啊,美國或香港也是吧
但台灣沒有所謂的小偷還有人權能說話.
如果今天小偷是拿槍拿刀而屋主是阿公阿嬤
又會如何?
很棒的自我保護。正當防衛。
許孟哲的po文講的太好了🤣🤣🤣🤣
所以準備反擊時,要記得先問對方,有沒有心臟病之類的
有人技藝不精,有人防衛過度!法官是孔子的門徒:中庸!
幸好不是昏傭
國軍訓練有素👍
雖然把對方殺了太過,但原本就是要保護家人,並不是刻意要殺害,我覺得挺正當的。況且他自己偷東西,只能說這樣的下場蠻現世報的
沒天理
這起命案,1.若小偷沒有闖空門,後續什麼事也沒有。2.小偷惹錯人了,屋主是個練家子。3.小偷屬現行犯,人人都可 抓,保護自己的家人沒有錯,緊急中,雙方博鬥間,誰會考慮擎中對方身體的哪個部位,哪裡可以打,哪裡不能打。難道要等小偷來擊避自己嗎?4.台灣應該要學學美國的法律,有人闖空門,屋主可以保衛自己的家園,開槍射傷。保證日後台灣就沒有小偷的行業了。5.台灣確實是一個犯罪者的天堂,台灣法律對加害者非 常有保障,怪不得台灣的犯罪率越來越高。6.希望那些不合時宜的法官判決,這些報應可以報應在那些法官身上,這樣他們才會知道,當自己親身經歷後,當下有多麼的恐懼,才能感同身受,才不至於和一般老百姓,活在不同的世界裡。
在台灣闖空門,好像是穩賺不賠,頂多被關一陣子又可以出來偷
你各位屋主不要反抗,要讓竊賊偷好偷滿再報警喔,如果竊賊受傷,竊賊家屬還可以告屋主過失傷害,再撈一筆
讓我想起有個新聞,被害者被加害者以棍棒攻擊,結果反擊對方受傷,但被害者因為被判定當下可以“奪棒”認為要賠償加害者@@
的確有這個案件 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05002451-260402?chdtv
@@忤惡老Z-周寬展 對!就是這個,感謝老Z,這個社會案件是真的有夠無言...
似乎跟印象中有點不一樣,我印象是兩人相見紅眼,A方拿棍棒攻擊B方,b方不甘示弱奪下棍棒反擊暴打A方。結果B方被判傷害罪。
司法都沒用等於虛設,專門檢討被害者唉!沒辦法再度驗證了一些讀書人書都讀到背後了,一般民眾人身安全堪懮阿!只能自求多福。
那是美國一部電影
大家都去搶,反正搶不成也可以毫髮無傷走人
這種事在國外根本不會判刑跟賠償
其實這些法律人都忘了,法律是道德最後底線,也是人權保障的最後一條底線。
侵犯法律等於沒有了道德,也侵犯他人的最後底線。
這狀態下衍生的後續問題,根本不能算犯罪
根本沒啥好爭論或討論的,把「因」跟「果」釐清楚,答案就很明顯了,沒有入室盜竊,就沒有後來的誤殺,誰能保證屋主鬆手之後,歹徒會不會惱羞之下衝到廚房抄了菜刀,反殺了屋主跟妻子及肚中的小孩?假如真的發生上述狀況,誰又能保證恐龍法官會否又把這強盜&殺人的歹徒判處無期徒刑,又給全民買單了?歹徒的家屬居然用兇殘來形容自衛的屋主,腦子大概不是單純的進水,而是腦子浸在水裡腐爛了才會講出這種話來...
難道法官也怕走出法庭被尋仇嗎!
我觉得在自己家自我防卫是没错的. 有人非法入侵你家, 你是无法立刻确认入侵者的目的. 就算知道入侵者是来偷窃, 你也无法保证你放他走后他不会为了不留目击者而把你和家人杀掉. 所以为了自己和家人安全, 不可以对入侵者手软.
很多時候防衛都是在搏命的,你不清楚小偷會不會變成殺人兇手,會不會變強盜殺人,如果對方有攻擊行為,卻還要考慮這麼多,結局會變成甚麼樣?難不成防衛過程中還要問歹徒要不要乖乖離開?還要判斷歹徒說的是不是真話?會不會一放鬆就被捅一刀....,會不會一放鬆變成家破人亡......以為每個人都像葉問一樣,可以簡單的壓制住對手,然後以德報怨嗎??
遇到突發狀況正當防衞誰還會冷靜給對方機會反擊;屋主並沒預謀殺人為何要賠償況竊賊要做無本生意就該知有風險他自己願冒險行事就得自己承擔
以目前台灣槍砲彈藥的氾濫
根本確實要先擊斃小偷
不然他拿槍拿刀?
死的是屋主
再來震怒?花個十多年討論修法
屋主家人失去家庭支柱誰要幫忙?
誇張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