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乳柱」被踢倒斷裂 客人賠2千要帶走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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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7 ก.พ. 2025
- #玉乳柱 #賠償 #台南
台南一間餐廳,擺放店門口的「玉乳柱」,大年初三當天遭客人踢倒斷成兩截,客人賠償2千元後,要求把植物帶走,認為自己買了這盆植物,業者無奈的說,這2千元不包含400多天栽種心血,不同意讓客人帶走,客人就氣的在門口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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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塊錢的多肉植物 開口就要2千 真敢要..
我個人覺得,老闆這麼珍愛的東西,應該不適合放在店面出入口,以免顧客出入碰撞到,放在無人觸及地方不是會更好嗎~
好主意,,下次我在店外放個十幾盆😂😂😂
一般原則:
* 物權歸屬:損害賠償的目的是彌補受損方的損失,使其恢復到損害發生前的狀態。因此,如果損害方已經賠償了受損方的全部損失,包括盆栽的價值,那麼損害方通常有權將盆栽帶走,因為此時物權已經轉移給損害方
毀損告得成是要故意 小孩是無心之過 而且也不知道仙人掌那麼貴
胡說八道
仙人掌科斷掉的部份可等斷部乾燥後, 重植, 這個我最內行了, 連超市的山葵我都能用根部再種出六株
那老闆會高薪聘請你
當發生車禍時,撞到對方的車輛後,通常會更換損壞的零件,這是合理的做法,你要將損壞的零件帶回去沒有人會反對。有些人卻將車禍的情況與賠償金的問題混為一談,認為只要賠了錢,車輛就應該歸自己所有。這種觀點完全是錯誤的,兩者之間並沒有直接的關聯。
一開始是客人不對也沒錯,事後客人賠了2000,照理東西因該屬於客人的了
其實兩邊的做法都不對,老闆既然叫人賠2000,如果是斷掉的那一節客戶要帶走(不能整株都想拿走啊),應該也合理。電器或車輛零件故障,你花錢維修後,是可以主張拿回舊零件的!客人弄壞店家的物品不說,也是蠻奧的!
既然給賠償金!本來就可以帶走損害的物品!
我以為火龍果枝條
玉乳柱,是什麼?
先人掌的學名
如果賠2000不能帶走植物,那要賠多少才能帶走怎不開價?小孩踢壞家長認賠是應該,可是沒主動告知,其實雙方都有問題。
可憐自以為是的人
以為錢可以處理一切
2千還他 換小孩被踢一腳! 這真棒的家教 踢倒店家植物裝沒事
車禍受傷賠償
付完錢
你的人是我的了
人跟物怎能混為一談
有些人試車弄壞車被說賀成交,不就是賠償完車是客人的
@@含糖豆漿 車會折舊,植栽會增值,你把這兩種放一起好像也不對,賠跟買是兩回事
@@含糖豆漿 修復跟買賣怎能混為一談
非賣品弄壞就能買走嗎
強買強賣你家的習俗?
車禍受傷是賠醫藥費,你要把人帶回去養一輩子,對方同意也可以哦😂😂😂
如果是我我就不賠了,民事訴訟解決,讓法官來判斷需要賠多少
店家開門做生意 多想想吧 上法院 你很難贏的 物品 法院都是講冷冰冰的証據 就跟老車被撞賠多少ㄧ樣可憐。
太爽啦!
我上次不小心走路勾破一名女子的裙子,他要求賠兩千,我說裙子可以帶走嗎? 結果...
結果她說裙子給你太虧了 可不可以給你內褲抵?
上次我朋友買鹽酥雞時 不小心扯斷老闆娘肩帶,最後也是花600元才達成和解。😮😮😮😮😮😮😮😮😮😮😮😮😮
花600把老闆娘帶回家😮😮😮😮😮
@nf7621 她說帶回家要1200元啦
@@葉大雄-r3b 你這個吸毒的又出現了
@@nf7621 他是一個吃藥的
店家鷄腸鳥肚
就都一個奇毛子問題
玉乳柱為店物之寶放置處也應考量,無心之過何須賠償。寛容與納福方能帶來福氣與祥和!‘’薪‘’年快樂!❤
要買 好一口價2千萬
奧客
每次出事就說被小孩不小心用壞~小孩真是無辜!明明就是故意用壞的!!
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