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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Tony 老師也去水芙蓉咖啡館;那裡真的好有情調哦!👩❤️👨👩❤️👨👩❤️👨
❤❤❤
國旅第一名🎉
大大新景點都會去走走 散步行程也很棒關渡碼頭貨櫃市集也會去嗎
如果船開航, 一定很想去
上週在八里騎自行車 可以遇到黃sir您 真的是太幸運了
幸會幸會
Tony Huang'''那和他員工要保持距離ㄛ'''🤣🤣🤣😂😂😂😂
這種員工,百年一遇,遇到的機率很低,不用擔心啦。
第一次留言,支持並感謝tony大哥介紹各地景點。這條步道兩三年前全家人有騎ubike從三重重陽橋騎到八里渡船頭,來回一趟就花了半天時間,也許日後有機會再拜訪一次。
媽媽嘴現在還在開喔!十幾年前社會案件太有名了,一直以為沒有開了
Tony老師說的一定是正確的下次到八里一定去媽媽嘴消費以表達對老闆的支持!
家住對岸的淡水小鎮,正打算在母親節來朝聖一下,歡迎Tony 賢伉儷先來導覽解說,超讚👍
目前五股到八里的自行車道由於觀音坑溪橋重建延宕,所以騎自行車往返五股八里需要繞道並須牽車上下兩個臨時性質的金屬斜坡道,加上會跟一般車輛匯流,所以請騎士要注意安全。
環台北天際線第七段是不是從八里渡船頭走向米倉往牛寮埔步道上觀音山🤔🤔🤔
我沒走過台北天際線...不熟
我50年前去過八里,那時候的八里好像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
It’s peaceful and quiet. Not too many tourists. This is what I like. Thanks
感恩感恩大感恩
媽媽嘴咖啤? 我是不敢喝啦
這段還是騎自行車比較舒服~不過 人車有分道的設置 是值得給讚的!台灣有太多人和自行車共用的 不知道應該算步道還是自行車道人要閃車 騎乘者也不順暢哈哈總之 謝謝Tony常常分享我們夫妻都跟著你們夫妻的路線出遊!
我特別來通報Tony,進入初夏正值南瓜結果的季節。造橋龍昇湖(道卡斯族的聖域)苗翔牧場、南瓜故事館都有,可能Tony有去過,但可能很久之前了;另外是淡水屯山阿嬤的南瓜隧道免費對外開放到五月底...有九座不同品種的南瓜隧道。推薦Tony去走走❤
我跑步都會跑這條 還有一個全馬折返點🤣🤣🤣
老師我來上課了
全力支持
請教走路到媽媽嘴須多少時間呢❤
應該不用半個小時吧,沿途看風景,走走停停,時間不精確。
@@tonyhuang38 感謝🙏祝平安,健康
Tony是不是還沒去過五股獅子頭隘口去看獅象捍門???
以前騎自行車經過
謝謝
首次留言,就是贊同你的論點。員工做壞事,老闆居然要負責?拜託,孩子成年犯罪,爸媽都不用負責了,老闆居然要!
臺灣有些員工做壞事是因為老板要求的,員工做壞人,老板做好人搓圓仔湯。所以員工做壞事但老板得利的,當然依不當利得法追訴。
可能是因為命案發生在餐廳..
他們有不正常闗係時''聽說老闆是知情的'''可能連帶責任是基於這原因'''孩子成年犯罪'''但父母知情就要連帶責任''這是法律責任'''各國都一樣'''只要有證據證明'''知情''''誰都丿甩不開的''這次 大谷 翻譯涉賭'''調查證明大谷不知情'''所以沒事'''知情的話''''肯定慘西西'''
哇!已經過時11年了,天哪時間過得真快。這個的道理就是,我覺得法官應該去認定員工做壞事把人迷昏他還能帶出現場,當然我覺得也要負一點小小的責任啊,因為員工怎麼可能把一個人就這樣拖出去?
啊😮Tony怎麼假日出去!!!
連坐法,也沒連那麼遠吧?誅11族?希望法官不要像"不是你撞的,你扶他做什麼"的判決!
有這種判例????????
@@faith6502 大陸的法官判的,所以假車禍訛詐的事就多了!
台灣法官的素質待加強
三審還沒定讞,也是慎重其事。
左岸咖啡[2024雙北市海線]5月初[新北市#旅遊]蘆洲淡水生活圈
看到這個公園就感嘆,這邊本來都是我外公要給我媽的土地,但因為遺產稅過高就全部給政府不過台灣警方辦案還是跟當年陷害本來要升空軍總司令的空戰英雄的台大特一大排水溝殺人案一樣,只是長工殺害女友,卻被誣陷是共犯,理由是荒唐的屍體有狗毛,台大附近有養狗就是該空軍英雄,就是標準的先射箭在畫靶
媽媽嘴老闆一開始被疑為共犯, 是被女員工誣諂拖下水, 後來已還其清白。現在官司仍未了, 不是刑事, 而是民事 (是否應對死者家屬負連帶賠償責任?), 這部份目前司法尚未定讞, 所以與當年不可同日而語了.
優質
民法188: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簡單講就是,媽媽嘴老闆要有關鍵證據,證明自己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來監督管理行為人於工作時的行為,而行為人在準備階段,以及著手施行階段,老闆皆不知情,卻也難避免悲劇之發生。這兩點都成立的話,老闆才有可能脫身。法庭攻防還是看證據的,就等最後結果吧!
謝謝, 很精闢的補充說明. 我個人認為如果廚房髒亂, 食材不新鮮, 客戶吃了生病或甚至亡故, 這比較容易認定老闆沒有善盡監督員工的責任, 應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 但若是員工私下的感情行為與特殊隱密的客戶關係, 就身為老闆就真的很難了. 我想這也是各審法官會各持不同見解的原因了, 所以我只說"我個人同情老闆", 不料卻有讀者恣意留言批評台灣的司法品質, 這並非我的立場與本意.
@@tonyhuang38 Tony哥,我覺得您說得對,將「老闆需注意之行為」解釋為「老闆需注意員工職務行為」,確實是蠻合理的。我想,這樣的解釋方式比較符合立法要旨吧!
我以前當兵的地方😊
法官才要付連帶責任啦,台灣壞人愈來愈壞/愈來愈多就是一堆亂判的爛法官造成的😭
言論自由, 也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
🎉🎉🎉🎉🎉🎉
❤❤
🦋🦋🦋👌
270度環景觀景平台不妨做一隻地獄三頭看門犬前看向對岸淡水,左鎮八里,右守闗渡大橋,正可符合270度視野.☠👿
頭香
米倉不產稻米。
3😊
*新時代 沒有常識的 司法官 還在舊時代的 **連坐法 通通 入糞坑 加油 給個讚
可以參考一下留言板, 有來自法律人的專業評論.
當年辦案也是毀人信譽~~先抓再說
老闆當年也被懷疑是共犯之一, 走過一段艱辛的過程.
老闆及合夥人被抓,是依據謝女的供詞。
希望Tony 老師也去水芙蓉咖啡館;那裡真的好有情調哦!👩❤️👨👩❤️👨👩❤️👨
❤❤❤
國旅第一名🎉
大大新景點都會去走走 散步行程也很棒
關渡碼頭貨櫃市集也會去嗎
如果船開航, 一定很想去
上週在八里騎自行車 可以遇到黃sir您 真的是太幸運了
幸會幸會
Tony Huang'''那和他員工要保持距離ㄛ'''🤣🤣🤣😂😂😂😂
這種員工,百年一遇,遇到的機率很低,不用擔心啦。
第一次留言,支持並感謝tony大哥介紹各地景點。這條步道兩三年前全家人有騎ubike從三重重陽橋騎到八里渡船頭,來回一趟就花了半天時間,也許日後有機會再拜訪一次。
媽媽嘴現在還在開喔!十幾年前社會案件太有名了,一直以為沒有開了
Tony老師說的一定是正確的下次到八里一定去媽媽嘴消費以表達對老闆的支持!
家住對岸的淡水小鎮,正打算在母親節來朝聖一下,歡迎Tony 賢伉儷先來導覽解說,超讚👍
目前五股到八里的自行車道由於觀音坑溪橋重建延宕,所以騎自行車往返五股八里需要繞道並須牽車上下兩個臨時性質的金屬斜坡道,加上會跟一般車輛匯流,所以請騎士要注意安全。
環台北天際線第七段是不是從八里渡船頭走向米倉往牛寮埔步道上觀音山
🤔🤔🤔
我沒走過台北天際線...不熟
我50年前去過八里,那時候的八里好像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
It’s peaceful and quiet. Not too many tourists. This is what I like. Thanks
感恩感恩大感恩
媽媽嘴咖啤? 我是不敢喝啦
這段還是騎自行車比較舒服~
不過 人車有分道的設置 是值得給讚的!
台灣有太多人和自行車共用的 不知道應該算步道還是自行車道
人要閃車 騎乘者也不順暢
哈哈
總之 謝謝Tony常常分享
我們夫妻都跟著你們夫妻的路線出遊!
我特別來通報Tony,進入初夏正值南瓜結果的季節。造橋龍昇湖(道卡斯族的聖域)苗翔牧場、南瓜故事館都有,可能Tony有去過,但可能很久之前了;另外是淡水屯山阿嬤的南瓜隧道免費對外開放到五月底...有九座不同品種的南瓜隧道。推薦Tony去走走❤
我跑步都會跑這條 還有一個全馬折返點🤣🤣🤣
老師我來上課了
全力支持
請教走路到媽媽嘴須多少時間呢❤
應該不用半個小時吧,沿途看風景,走走停停,時間不精確。
@@tonyhuang38 感謝🙏祝平安,健康
Tony是不是還沒去過五股獅子頭隘口去看獅象捍門???
以前騎自行車經過
謝謝
首次留言,就是贊同你的論點。員工做壞事,老闆居然要負責?拜託,孩子成年犯罪,爸媽都不用負責了,老闆居然要!
臺灣有些員工做壞事是因為老板要求的,員工做壞人,老板做好人搓圓仔湯。所以員工做壞事但老板得利的,當然依不當利得法追訴。
可能是因為命案發生在餐廳..
他們有不正常闗係時''聽說老闆是知情的'''可能連帶責任是基於這原因'''孩子成年犯罪'''但父母知情就要連帶責任''這是法律責任'''各國都一樣'''只要有證據證明'''知情''''誰都丿甩不開的''這次 大谷 翻譯涉賭'''調查證明大谷不知情'''所以沒事'''知情的話''''肯定慘西西'''
哇!已經過時11年了,天哪時間過得真快。
這個的道理就是,我覺得法官應該去認定員工做壞事把人迷昏他還能帶出現場,當然我覺得也要負一點小小的責任啊,因為員工怎麼可能把一個人就這樣拖出去?
啊😮Tony怎麼假日出去!!!
連坐法,也沒連那麼遠吧?誅11族?希望法官不要像"不是你撞的,你扶他做什麼"的判決!
有這種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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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還沒定讞,也是慎重其事。
左岸咖啡[2024雙北市海線]5月初[新北市#旅遊]蘆洲淡水生活圈
看到這個公園就感嘆,這邊本來都是我外公要給我媽的土地,但因為遺產稅過高就全部給政府
不過台灣警方辦案還是跟當年陷害本來要升空軍總司令的空戰英雄的台大特一大排水溝殺人案一樣,只是長工殺害女友,卻被誣陷是共犯,理由是荒唐的屍體有狗毛,台大附近有養狗就是該空軍英雄,就是標準的先射箭在畫靶
媽媽嘴老闆一開始被疑為共犯, 是被女員工誣諂拖下水, 後來已還其清白。現在官司仍未了, 不是刑事, 而是民事 (是否應對死者家屬負連帶賠償責任?), 這部份目前司法尚未定讞, 所以與當年不可同日而語了.
優質
民法188: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簡單講就是,媽媽嘴老闆要有關鍵證據,證明自己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來監督管理行為人於工作時的行為,而行為人在準備階段,以及著手施行階段,老闆皆不知情,卻也難避免悲劇之發生。這兩點都成立的話,老闆才有可能脫身。法庭攻防還是看證據的,就等最後結果吧!
謝謝, 很精闢的補充說明. 我個人認為如果廚房髒亂, 食材不新鮮, 客戶吃了生病或甚至亡故, 這比較容易認定老闆沒有善盡監督員工的責任, 應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 但若是員工私下的感情行為與特殊隱密的客戶關係, 就身為老闆就真的很難了. 我想這也是各審法官會各持不同見解的原因了, 所以我只說"我個人同情老闆", 不料卻有讀者恣意留言批評台灣的司法品質, 這並非我的立場與本意.
@@tonyhuang38 Tony哥,我覺得您說得對,將「老闆需注意之行為」解釋為「老闆需注意員工職務行為」,確實是蠻合理的。我想,這樣的解釋方式比較符合立法要旨吧!
我以前當兵的地方😊
法官才要付連帶責任啦,台灣壞人愈來愈壞/愈來愈多就是一堆亂判的爛法官造成的😭
言論自由, 也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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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度環景觀景平台不妨做一隻地獄三頭看門犬前看向對岸淡水,左鎮八里,右守闗渡大橋,正可符合270度視野.☠👿
頭香
米倉不產稻米。
3😊
*新時代 沒有常識的 司法官 還在舊時代的 **連坐法 通通 入糞坑 加油 給個讚
可以參考一下留言板, 有來自法律人的專業評論.
當年辦案也是毀人信譽~~先抓再說
老闆當年也被懷疑是共犯之一, 走過一段艱辛的過程.
老闆及合夥人被抓,是依據謝女的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