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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佔別人車位還開記者會!素質真差!真丟人....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人模狗樣就是指這種人,人前一個樣人後又一個樣,知法犯法的人太多了!
笑死人了 200元都捨不得出 何況打官司 問律師?應該是問朋友吧
笑死,停人家的車位還大言不慚找記者找警察?
很多人都這樣,最可恥可笑的是法律還能保障這些人的權利
無恥啊
記者說了,佔人車位的人說自己的車好好的停在車位上。沒錯,他是好好的停在車位上只是那是別人的私人車位,佔人車位還有理了
在台灣,車位是私人土地,此行為在台構成侵占罪,在大陸或許不是
人無知就很可憐了,再加上無恥就真的無話可說了!😓
自己错还好意思叫记者报导,真是自取其辱。真的有很多人自己做错事情还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什么家教?
老鼠教的兒子會打洞!😂😂😂
繳錢就好了 還找記者來丟自己的臉 也是厲害
讓記者打腫他的臉囉😂
其實車位主人鎖車收錢的方式並沒有違法 因為他已經做到明確告知的義務了 車主看到還把車子停在那邊就代表認同該協議 認為這收費表準合理
還是違法的!車位主人沒權力私自扣押他人財產!再者.......車位轉租他人是屬於雙方私人協議!經營停車場業務就不屬於這個範疇,是需要營業執照的,不是隨便寫張紙就可以當作協議書使用!所以~車主亂停被人刁難確實活該.......但是車位主人也是吃準人家不會花時間金錢跟他打官司!
@@deanling1385 所以,需要修法,不然這類的問題很麻煩!
扣車是違法沒錯。不過收費這事情就有待商榷了。我記得是合法的
@@deanling1385 收費是合法的 但車位主必須要證明已經做到明確告知的義務 這種協議才會生效 很多車位主收取停車費會被認定違法是因為無法證明已經做到明確告知義務 也就是說車位主必須做出標示 並且讓對方一看就知道停這個位置是會被收費的
強制罪,還有既然對外收費,那就算是營業了,那得照規定申請,還得包括公共意外責任險!
沒啥好爭論的呀,私人車位使用者付費天公地道
停人家的位就錯了, 錯了就要罰,400元還可以,難道不痛不癢罰五元嗎? 那還叫罰嗎?
人家寫的很清楚了,想要白嫖踢到鐵板還有臉找媒體也是個人才...
看來投訴人挺虛偽,這樣告示理應看到,第一次和車主溝通若像鏡頭前態度,車主那會這樣!有些人認為亂停也奈何不了自己,看到告示也不以為然,卻不知世上有人更狠,衆人對亂停行為的憤恨 !
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厚顏無恥還找記者
侵占他人財物,就是竊佔
私自停別人事位, 柱上还明明有標示, 还是照停! 他的車位要多少錢他說算 !
“憑什麼鎖我的車”😂!有一次我在深圳地鐵,有人不排隊,被人叫他排隊,他也是說:“你憑什麼?”無恥的人都一樣😂
亂停車還怪別人 活該......最好是不識字 私家車位掛牌那麼明顯.....乖乖付錢很難嗎......
有太多的位子不用花錢,這個位子卻要花錢唉!、、、、、“臣妾做不到”!😂😂😂
不鎖車不會長記性,車位主不一定真缺這點錢,最少也鎖個兩、三天。
看來入錯屋上錯床搞了别人老婆都只是一句比較晚看不到沒留意就可以😂😂
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食慣霸王餐要比返$唔慣要找記者找黑警???
使用者付費,這沒啥爭議性
这个主人已经非常友善了,如果在澳大利亚,早就叫警察将你的车拖走了、
沒有20年腦血栓,都幹不出這種事來!丟臉
如果是停我的車位沒有4萬元,真的停一輩子別想走了😎在台灣停車位是有產權的,警察來了也沒法處理😁
告他侵佔罪
莫名其妙,就去停自己的車位不就沒事了,這個車位一定離門比較近,活該鎖車
鎖鎖他個天長地久
人無恥,便無敵.🤣🤣🤣
真是不要臉!
锁得好,吉先生太无耻了,车位主除了每天罚二百元,还要外加开锁费三百元.
现在霸他人车位,未来将霸他人房屋/资产/老婆。绝对支持车位主
人至贱则无敌
有什麼好講的,侵佔就是鎖車給錢已經是很佛心的,我買的停車位,任何人都沒權利去停
佔別人車位 當然罰錢了事 否則被砸更是活該
挺好笑的 強佔別人的車位怎麼不說說?只會嫌別人要你付錢 人家買的車位平白無故給你停嗎?那你買的房子怎麼不提供給人住住?
真的是有禮義廉。 無恥之徒
犯賤嘛這種人 窮買不起車位還買車
無賴天下無敵,法律相關規定民眾認知太過於薄弱
沒毛病啊..上面有掛牌私人車位..都上新聞了..物業沒跳出來就因該是私人..的..柱子還有張貼亂停收錢........還貼在..駕駛人車門那邊下車一定看的..這種行為在法治國家..警察都沒法幫你..
不守規矩是沒有文化的表現,就是這種人是國家的耻辱!
夠不要臉的,別人的車位停啥?
看着 彬彬有礼 人模狗样的,实际就是特么无赖,没遇到我 会一直锁着车。
能否公佈亂停車人的資讓大家認識一下?
瞎了人渣眼,看不到告知牌。
記者說停車位的主人會不會太過分呢?我想說:過你妹的,那叫做私人財產懂嗎?他老婆也讓人睡一晚,你說睡他老婆的人過份呢?還是他過分計較別人睡他老婆.
丟臉的人,趕快給錢。
被鎖的車主一看就是個雙面仔,記者前一個樣,私下一個樣,再演阿~鎖死你個混蛋,自己犯賤就付出代價吧!!
二個字 活該 霸佔人家的車位還惡人先告狀 鎖得好
彬彬有礼就可以乱停車吗? 願赌服输 犯規罰款 天公地道!
這個車位主人做的不好,正確來說應該四輪都鎖然後說不知道誰鎖的,跟著違停車主一起著急
😂😂
每個亂停車的那個不是說太晚沒看到標語,你們地下停車場最好沒有日光燈!
網友真有才😂😂😂
買車不買停車位?就該搞清楚車位是否是公共車位或私家車位?其餘都不是理由⋯⋯
😂😂😂😂法律真瞎 自己的車位還不能鎖?不覺得有時候很衝突嗎?😂😂
用中国法律吧。谁大谁正确不是吗?
後面補的那句"無恥的車主"害我笑好久。。。
每次看到這種亂停車的我都想動私刑 呵呵
想要蹭免費,不想買車位就要付出代價
要你錢的時候,就突然明理了😂
腦袋進水三寶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錯
可憐400給一給道歉一下就好,給自己打臉!你不臉紅嗎?
老賴,一句無看清楚就裝傻扮懵
回來太晚沒看到告示牌,早跟晚地下室就這麼亮,用太晚沒看到真瞎。
回家太晚应該看不到車位,就泊車在路口便是!
腦袋有問題的人 ,只會覺得都是別人的問題!
車位主人太對了, 不要慣著任意停車的人!👍👍👍👍👍👍
當社會經驗學習費用啦,交錢了事才記得牢
亂停還唧唧歪歪==你怎不買?
理不直氣很壯
人家是花了錢賣停車位
活该,对这种旡耻之人就不能手软。
在這裡慎重警告鎖車主人,你格局小了,不能只鎖一輪,車主只要卸下輪胎還是可以規避的,起碼也要鎖2輪才夠回本。
真是不要臉
锁的好。装傻没有,认赔拉倒。😅
垃圾畜生不如的東西永遠不知自己錯了
律師講那什麼東西,私人車位佔用不用付停車費?那停車場沒付錢不開門可以上法院告免錢喔?
該受教訓
車主 明文規定 而且看他的口氣~車主的標語 根本是為他貼的 掛的 他就是慣犯 這次被鎖 螢幕前賣可憐!! 不來這麼多車位 你就剛好停到這個車位 然後被車主鎖 ,人家都沒被鎖 就你被鎖!!
沒鎖車 他就開走了 哪裡還肯認車主因為車位被佔 另停他處的產生費用? 這年頭是聲音大 臉皮厚 就贏了?
佔了便宜還敢找媒体?自曝其醜。
车位主人应该写明停車500元1天还要加大纸张面积。如你还要霸占他人车位即表示同意。
活該~自作自受~無恥之人
強佔人家的車位不能告他侵佔罪嗎如果告他侵佔罪能成立的話真是太好了這比用什麼方法就方法處罰都要好
停別人的車位還厚顏無恥振振有詞。
垃圾的理由都很多
再無賴些,可以現場換車輪就能開走。。
前後不一的說法可見此人素質,現在缺德的人~還人模人樣,
活該
不做死不會死,眼睛瞎了別開車阿
笑死,佔人家車位還敢講543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不是說哪怕賠你400以上都沒問題,結果又說太貴不能接受,雙重人格?然後他說沒停過這位子的時候明顯心虛慢了一下🥴
活該戲厚,去轟干,眼睛忘記帶出門,踢到鐵板
不過車位主已明文提醒霸佔會鎖車,車位上方也有明確標示是私人車位,這還會構成強制罪嗎?
還是有犯強制罪
@@kite0723 強制罪不是要符合強行及脅迫兩個條件才會成立
寫什麼都不能壓過法律,自己寫的告示在打官司的時候根本沒有任何效果。
真要說 車位的主人直接告侵權就好了不用搞那麼麻煩
剛剛去查過,如有明確告示為私人車位,並不會構成強制罪!
佔用別人車位那會有對的理由,做錯了就誠懇賠禮道歉。很多時候車位主要的只是態度
买车位就是给自己用,难道还有其他的解释吗?占人家车位的人还能有什麽理由跟对方"据理力争"?说晚上太暗没看到标示,是真是假那也是你自己的错,难道就因为这个理由,对方就理应放你一行?!这是原则问题,绝对不能妥协。为什麽呢?因为有一次就铁定有下一次,二次,三次。没完没了。以后向占位的人要求赔偿,那就更是难上加难,对方会更嚣张无理,会说"以前行为什麽现在不行?" 依照这些无赖的观点,这就变成你的错。所以千千万万不能妥协。标示既然贴了就一定要执行。一旦妥协,以后就更难执行。别说这样没人性或过于偏激。不是,这是人性:你给一寸,对方以后会要一尺。
明碼標價,毫無問題,
你自己竊占罪怎麼不說
正傻狗,惡人先告狀
車主停兩天付400元,便宜了。車位所有人要是告他刑事竊佔罪,那車主因妨害所有人對車位不動產的使用支配權,恐怕會構成罪責,在取得勝訴判決時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恐怕車主會更倒楣,所以,花錢消災吧!尤其是切記不要再心存僥倖,佔用別人車位。
亂停車就是錯,王八蛋
這個亂停車的人,人品有問題,不要出去「港澳台或外國」,免得破壞中國大陸人形象
做無能做厭煩了。嘗試做無賴。下次做無敵。
獅子大開口 只要400??????哈哈哈 這獅子真小
年輕人讀書 沒學品德 只好讓社會教了
霸佔別人車位還開記者會!素質真差!真丟人....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人模狗樣就是指這種人,人前一個樣人後又一個樣,知法犯法的人太多了!
笑死人了 200元都捨不得出 何況打官司 問律師?應該是問朋友吧
笑死,停人家的車位還大言不慚找記者找警察?
很多人都這樣,最可恥可笑的是法律還能保障這些人的權利
無恥啊
記者說了,佔人車位的人說自己的車好好的停在車位上。沒錯,他是好好的停在車位上只是那是別人的私人車位,佔人車位還有理了
在台灣,車位是私人土地,此行為在台構成侵占罪,在大陸或許不是
人無知就很可憐了,再加上無恥就真的無話可說了!😓
自己错还好意思叫记者报导,真是自取其辱。真的有很多人自己做错事情还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什么家教?
老鼠教的兒子會打洞!😂😂😂
繳錢就好了 還找記者來丟自己的臉 也是厲害
讓記者打腫他的臉囉😂
其實車位主人鎖車收錢的方式並沒有違法 因為他已經做到明確告知的義務了 車主看到還把車子停在那邊就代表認同該協議 認為這收費表準合理
還是違法的!
車位主人沒權力私自扣押他人財產!
再者.......
車位轉租他人是屬於雙方私人協議!
經營停車場業務就不屬於這個範疇,是需要營業執照的,不是隨便寫張紙就可以當作協議書使用!
所以~
車主亂停被人刁難確實活該.......
但是車位主人也是吃準人家不會花時間金錢跟他打官司!
@@deanling1385 所以,需要修法,不然這類的問題很麻煩!
扣車是違法沒錯。不過收費這事情就有待商榷了。我記得是合法的
@@deanling1385 收費是合法的 但車位主必須要證明已經做到明確告知的義務 這種協議才會生效 很多車位主收取停車費會被認定違法是因為無法證明已經做到明確告知義務 也就是說車位主必須做出標示 並且讓對方一看就知道停這個位置是會被收費的
強制罪,還有既然對外收費,那就算是營業了,那得照規定申請,還得包括公共意外責任險!
沒啥好爭論的呀,私人車位使用者付費天公地道
停人家的位就錯了, 錯了就要罰,400元還可以,難道不痛不癢罰五元嗎? 那還叫罰嗎?
人家寫的很清楚了,想要白嫖踢到鐵板還有臉找媒體也是個人才...
看來投訴人挺虛偽,這樣告示理應看到,第一次和車主溝通若像鏡頭前態度,車主那會這樣!
有些人認為亂停也奈何不了自己,看到告示也不以為然,卻不知世上有人更狠,衆人對亂停行為的憤恨 !
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厚顏無恥還找記者
侵占他人財物,就是竊佔
私自停別人事位, 柱上还明明有標示, 还是照停! 他的車位要多少錢他說算 !
“憑什麼鎖我的車”😂!有一次我在深圳地鐵,有人不排隊,被人叫他排隊,他也是說:“你憑什麼?”無恥的人都一樣😂
亂停車還怪別人 活該......最好是不識字 私家車位掛牌那麼明顯.....乖乖付錢很難嗎......
有太多的位子不用花錢,這個位子卻要花錢唉!、、、、、“臣妾做不到”!😂😂😂
不鎖車不會長記性,車位主不一定真缺這點錢,最少也鎖個兩、三天。
看來入錯屋上錯床搞了别人老婆都只是一句比較晚看不到沒留意就可以😂😂
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食慣霸王餐要比返$唔慣要找記者找黑警???
使用者付費,這沒啥爭議性
这个主人已经非常友善了,如果在澳大利亚,早就叫警察将你的车拖走了、
沒有20年腦血栓,都幹不出這種事來!丟臉
如果是停我的車位沒有4萬元,真的停一輩子別想走了😎在台灣停車位是有產權的,警察來了也沒法處理😁
告他侵佔罪
莫名其妙,就去停自己的車位不就沒事了,這個車位一定離門比較近,活該鎖車
鎖鎖他個天長地久
人無恥,便無敵.🤣🤣🤣
真是不要臉!
锁得好,吉先生太无耻了,车位主除了每天罚二百元,还要外加开锁费三百元.
现在霸他人车位,未来将霸他人房屋/资产/老婆。绝对支持车位主
人至贱则无敌
有什麼好講的,侵佔就是鎖車給錢已經是很佛心的,我買的停車位,任何人都沒權利去停
佔別人車位 當然罰錢了事 否則被砸更是活該
挺好笑的 強佔別人的車位怎麼不說說?
只會嫌別人要你付錢 人家買的車位平白無故給你停嗎?
那你買的房子怎麼不提供給人住住?
真的是有禮義廉。 無恥之徒
犯賤嘛這種人 窮買不起車位還買車
無賴天下無敵,法律相關規定民眾認知太過於薄弱
沒毛病啊..上面有掛牌私人車位..都上新聞了..物業沒跳出來就因該是私人..的..柱子還有張貼亂停收錢........還貼在..駕駛人車門那邊下車一定看的..
這種行為在法治國家..警察都沒法幫你..
不守規矩是沒有文化的表現,就是這種人是國家的耻辱!
夠不要臉的,別人的車位停啥?
看着 彬彬有礼 人模狗样的,实际就是特么无赖,没遇到我 会一直锁着车。
能否公佈亂停車人的資讓大家認識一下?
瞎了人渣眼,看不到告知牌。
記者說停車位的主人會不會太過分呢?我想說:過你妹的,那叫做私人財產懂嗎?他老婆也讓人睡一晚,你說睡他老婆的人過份呢?還是他過分計較別人睡他老婆.
丟臉的人,趕快給錢。
被鎖的車主一看就是個雙面仔,記者前一個樣,私下一個樣,再演阿~鎖死你個混蛋,自己犯賤就付出代價吧!!
二個字 活該 霸佔人家的車位還惡人先告狀 鎖得好
彬彬有礼就可以乱停車吗? 願赌服输 犯規罰款 天公地道!
這個車位主人做的不好,正確來說應該四輪都鎖然後說不知道誰鎖的,跟著違停車主一起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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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亂停車的那個不是說太晚沒看到標語,你們地下停車場最好沒有日光燈!
網友真有才😂😂😂
買車不買停車位?就該搞清楚車位是否是公共車位或私家車位?其餘都不是理由⋯⋯
😂😂😂😂法律真瞎 自己的車位還不能鎖?
不覺得有時候很衝突嗎?😂😂
用中国法律吧。谁大谁正确不是吗?
後面補的那句"無恥的車主"害我笑好久。。。
每次看到這種亂停車的我都想動私刑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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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錢的時候,就突然明理了😂
腦袋進水三寶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錯
可憐400給一給道歉一下就好,給自己打臉!你不臉紅嗎?
老賴,一句無看清楚就裝傻扮懵
回來太晚沒看到告示牌,早跟晚地下室就這麼亮,用太晚沒看到真瞎。
回家太晚应該看不到車位,就泊車在路口便是!
腦袋有問題的人 ,只會覺得都是別人的問題!
車位主人太對了, 不要慣著任意停車的人!👍👍👍👍👍👍
當社會經驗學習費用啦,交錢了事才記得牢
亂停還唧唧歪歪==你怎不買?
理不直氣很壯
人家是花了錢賣停車位
活该,对这种旡耻之人就不能手软。
在這裡慎重警告鎖車主人,你格局小了,不能只鎖一輪,車主只要卸下輪胎還是可以規避的,起碼也要鎖2輪才夠回本。
真是不要臉
锁的好。装傻没有,认赔拉倒。😅
垃圾畜生不如的東西永遠不知自己錯了
律師講那什麼東西,私人車位佔用不用付停車費?
那停車場沒付錢不開門可以上法院告免錢喔?
該受教訓
車主 明文規定 而且看他的口氣~車主的標語 根本是為他貼的 掛的 他就是慣犯 這次被鎖 螢幕前賣可憐!! 不來這麼多車位 你就剛好停到這個車位 然後被車主鎖 ,人家都沒被鎖 就你被鎖!!
沒鎖車 他就開走了 哪裡還肯認車主因為車位被佔 另停他處的產生費用? 這年頭是聲音大 臉皮厚 就贏了?
佔了便宜還敢找媒体?自曝其醜。
车位主人应该写明停車500元1天还要加大纸张面积。如你还要霸占他人车位即表示同意。
活該~自作自受~無恥之人
強佔人家的車位不能告他侵佔罪嗎如果告他侵佔罪能成立的話真是太好了這比用什麼方法就方法處罰都要好
停別人的車位還厚顏無恥振振有詞。
垃圾的理由都很多
再無賴些,可以現場換車輪就能開走。。
前後不一的說法可見此人素質,現在缺德的人~還人模人樣,
活該
不做死不會死,眼睛瞎了別開車阿
笑死,佔人家車位還敢講543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不是說哪怕賠你400以上都沒問題,結果又說太貴不能接受,雙重人格?然後他說沒停過這位子的時候明顯心虛慢了一下🥴
活該戲厚,去轟干,眼睛忘記帶出門,踢到鐵板
不過車位主已明文提醒霸佔會鎖車,車位上方也有明確標示是私人車位,這還會構成強制罪嗎?
還是有犯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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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什麼都不能壓過法律,自己寫的告示在打官司的時候根本沒有任何效果。
真要說 車位的主人直接告侵權就好了
不用搞那麼麻煩
剛剛去查過,如有明確告示為私人車位,並不會構成強制罪!
佔用別人車位那會有對的理由,做錯了就誠懇賠禮道歉。很多時候車位主要的只是態度
买车位就是给自己用,难道还有其他的解释吗?占人家车位的人还能有什麽理由跟对方"据理力争"?说晚上太暗没看到标示,是真是假那也是你自己的错,难道就因为这个理由,对方就理应放你一行?!这是原则问题,绝对不能妥协。为什麽呢?因为有一次就铁定有下一次,二次,三次。没完没了。以后向占位的人要求赔偿,那就更是难上加难,对方会更嚣张无理,会说"以前行为什麽现在不行?" 依照这些无赖的观点,这就变成你的错。所以千千万万不能妥协。标示既然贴了就一定要执行。一旦妥协,以后就更难执行。别说这样没人性或过于偏激。不是,这是人性:你给一寸,对方以后会要一尺。
明碼標價,毫無問題,
你自己竊占罪怎麼不說
正傻狗,惡人先告狀
車主停兩天付400元,便宜了。車位所有人要是告他刑事竊佔罪,那車主因妨害所有人對車位不動產的使用支配權,恐怕會構成罪責,在取得勝訴判決時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恐怕車主會更倒楣,所以,花錢消災吧!尤其是切記不要再心存僥倖,佔用別人車位。
亂停車就是錯,王八蛋
這個亂停車的人,人品有問題,不要出去「港澳台或外國」,免得破壞中國大陸人形象
做無能做厭煩了。
嘗試做無賴。
下次做無敵。
獅子大開口 只要400??????哈哈哈 這獅子真小
年輕人讀書 沒學品德 只好讓社會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