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合約》原文 第二條 b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根據照國際法 (義大利條約 part 2 sec.4 Article 23) (國際協議 Article 40) (戰爭物質之處分Article 67-4) 對舊金山合約的關鍵字 all right、title、claim、possession 解釋,簡單的說就是: 台灣如果是處於"殖民"狀態,那就是全部都放棄"持有"及"擁有" 台灣如果是日本"國土"狀態,那日本只能說是放棄"持有"而非放棄"擁有" possession of Taiwan(持有台灣) ownership of Taiwan(擁有台灣) 或許最後大家都在這單字上辯來辯去,我想說的是:基於國際慣例(寮南返還條約)。舊金山勢必不會去牴觸國際慣例法,所以最後一定是解釋為日本只放棄主權權利,不是主權領土。因為主權領土是不能放棄的,( 寮南返還條約 ) 是鐵證。 也許有人會覺得很扯,但這是事實,聯合國及國際法的最高宗旨就是國際法理""世界和平""。所以拿破崙時代之後,主權規定是不能放棄轉移,因為如果可以放棄轉移,那現在地球不就又要每天打仗,打贏土地人民就是誰的,這樣會沒完沒了永無安寧。 (美國打贏伊拉克後,又將伊拉克歸還給本來就有主權的伊拉克人民。沒有變成美國的領土51州,這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對想台獨的或想中統的人來說很遺憾的事,因為 1945年4月1日 天皇頒布昭書 正式將殖民狀態的台灣,50年建構主權編入日本合法國土,成為日本「神聖不可分割」國土之一部份。...........資料來源《台灣民政府》
郝爺爺走好!廣東來悼念您這位民族英雄
郝老是真正的爱国者。
郝老伯伯真的是一位胸襟廣闊的軍人
我自己外公就是在日據末期 美軍大轟炸台灣時被炸死. 當時我媽才五歲.
聽我媽說 日本人要求家家戶戶要派一員男丁去修機場跑道等工事. 沒有薪水.還得自帶飯盒.
就這樣施工當中遇到美軍轟炸死亡. 最後喪葬後事都沒錢支付. 還是親戚朋友湊錢辦理
我問我媽說 日本政府沒有拿錢撫卹嗎!? 我媽大罵..一毛錢都沒有. 棺材還得靠親戚施捨湊錢買的
針對這個問題..我媽不恨美國人. 她只痛恨日本人 所以直到今年四月我母親過世之前..她一輩子都不肯去日本旅遊
我因為工作關係來往許多國家地區..就是沒去過日本. 因為被老太太限制禁制赴日.
那你和大陆猪有什么区别?
你媽5歲就記憶力驚人.....哈哈哈
@@devilpen6565 他只是外公被炸死,又不是全家都被炸死。
@@devilpen6565 5岁可以记很多事情了,毕竟这些不是小事,对小孩的心理打击很大。
@@devilpen6565 你如果家裡有人意外死亡 就算你三歲家人也會告訴你..你能不恨嗎!?
一个时代结束了,敬礼
虽然不同的政治立场,但是郝老是真正的中国人
郝柏村非常有见地!
沒有零時差的事二十年朕就給妳二十年...
郝柏村现96岁应该步入百岁老人。
什麼是爭得爭不得。咱們和氣生財吧
後輩 你們沒發言權 只有老兵抗戰者有權評論
朕是萬軍之主上帝嗎....朕有足夠的力量嗎........橫掃千軍後朕都累了老了批鬥朕吧沒人淫得了的.........天才.......
其实不光台湾,中国东北乃至华中武汉都遭到从中国西南起飞的盟军B-29的轰炸,这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當時台灣人既是日本政府國民!!豈有為中華民國而犧牲之理?!
你现在是中华民国国民,按照宪法岂有为台独摇旗呐喊之理?
Cao He 講的太好了。如果在台挺台獨不服中華民國憲法,那就是漢奸叛國。
郝公笑着说的
詩人不會告訴別人朕賣越南河粉的事吧。。。。
台灣沒對日抗戰,當時台灣是日本人和美國是敵人,美國跟中華民國是同盟國,所以中華民國是台灣人的敵對方,光復也是假的,因為中華民國已經亡國了,光復就是要從敵方手上拿回自己的土地,要簽條約,舊金山和約沒把台灣給中華民國,主權還是原來的人的,日本天皇的,台灣民政府有資訊
潘文南 日屬美佔...我知道!!
我建議你趕快改一改日本姓名....像岩里政男那樣......你一定會更像日本人! 笑
我想改為,和田文南,跟名字有關聯不背祖
Facewaller Manuel Redias 你只會用情緒性語言,罵人沒用,你對台灣真的不暸解,到台灣民政府網站看真正的台灣政府,國際認定的台灣政府,你把情緒拿開,用法理面,你就暸解,中華台北的國際稱號為中國流亡政府流亡在台北,他還有一個身分,代替美國軍事佔領,
Facewaller Manuel Redias 有空來台灣,台灣人會把你當客人招待,台灣人很善良的,
謾罵只會更加對立...何必??
郝龍斌是靠爸族沒人敢說她。為何。。。
有站功嗎...沒有別說朕大聲...阿門...
小瓶子說我內是恆河的沙
朕問妳們黑道有罪嗎..有死沒有朕最大了...
妳爽過就算了。負什麼責
《舊金山合約》原文 第二條 b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根據照國際法 (義大利條約 part 2 sec.4 Article 23) (國際協議 Article 40) (戰爭物質之處分Article 67-4) 對舊金山合約的關鍵字 all right、title、claim、possession 解釋,簡單的說就是:
台灣如果是處於"殖民"狀態,那就是全部都放棄"持有"及"擁有"
台灣如果是日本"國土"狀態,那日本只能說是放棄"持有"而非放棄"擁有"
possession of Taiwan(持有台灣)
ownership of Taiwan(擁有台灣)
或許最後大家都在這單字上辯來辯去,我想說的是:基於國際慣例(寮南返還條約)。舊金山勢必不會去牴觸國際慣例法,所以最後一定是解釋為日本只放棄主權權利,不是主權領土。因為主權領土是不能放棄的,( 寮南返還條約 ) 是鐵證。
也許有人會覺得很扯,但這是事實,聯合國及國際法的最高宗旨就是國際法理""世界和平""。所以拿破崙時代之後,主權規定是不能放棄轉移,因為如果可以放棄轉移,那現在地球不就又要每天打仗,打贏土地人民就是誰的,這樣會沒完沒了永無安寧。
(美國打贏伊拉克後,又將伊拉克歸還給本來就有主權的伊拉克人民。沒有變成美國的領土51州,這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對想台獨的或想中統的人來說很遺憾的事,因為 1945年4月1日 天皇頒布昭書 正式將殖民狀態的台灣,50年建構主權編入日本合法國土,成為日本「神聖不可分割」國土之一部份。...........資料來源《台灣民政府》
支持你,正確的,中國人都亂編歷史,國際戰犯,控美案應該明年要有結果了
如果主权不可放弃,1895年中国把台湾割让给日本也属于未放弃主权
另外,旧金山和约对朝鲜地区的条文使用的是和台湾地区相同的措辞。若如你所说日本未放弃“拥有”台湾,难道依据日韩合并条约,日本当今还对朝鲜和韩国拥有主权?根本是不能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