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中村開家便民量販店,薄利多銷,可王大妈堵住我的門:對面量販店排骨才十塊,你憑什麼要十六?我一遍遍解釋,王大妈不依不饒,哄搶了量販店的東西,可他們不知道,對面的量販店只租了一個月,錢圈夠了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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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21 ธ.ค. 2024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5

  • @李毅-k5o
    @李毅-k5o 6 ชั่วโมงที่ผ่านมา +3

    白眼狼系列都有的奇怪邏輯,找到更便宜的價格,就可以向之前購買的商家索要賠償😂

  • @benchou7332
    @benchou7332 7 ชั่วโมงที่ผ่านมา +2

    別人賣多少,你就必須賣多少,這是啥神邏輯。。

  • @江山起來
    @江山起來 11 ชั่วโมงที่ผ่านมา +2

    貪心的人又如何會理會你的成本有多少,最重要是買東西便宜,刁民永遠是貪得無厭的,這就是人性。人善人欺天亦欺,人惡人怕天亦怕,被別人搶劫還不還手是無能者的表現!!

  • @艾君林
    @艾君林 ชั่วโมงที่ผ่านมา

    又是個神奇法盲作者
    搶劫的金額不管大小都是可以立案處理的
    不然有人拿刀威脅搶人財物不管成功與否難道不犯法嗎
    大陸那邊的法律認定1000算是數額較大
    而不是拿幾百塊只能走調解程序
    再說之所以先走調解程序
    是因為上法院耗時費力就算是判贏了也有點得不償失
    (有私人恩怨例外)
    當然大陸那邊還有另一種“搶奪罪”的罪名
    好像是500以上?達到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