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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選項實務上不是治本方法,先不談很多消防或安全設備都有使用期限,就算政府這一次出了錢,之後過期了然後有狀況還是會出意外;若是要長期經濟援助這種危樓,那這筆額外成本的預算來源要從哪裡來、要減少哪一領域的支出又是另一個問題。B:產權複雜+成立管委會的誘因低,就算想開罰也找不到罰的對象,如果自己是所有權人,知道一旦真的當上城中城管委會就會被罰款,很多人可能都會覺得那還不如不要成立。如果要拿新法去處理這種舊案,那麼法律本身不溯及既往的前提就會不成立(雖然年金已經是一次了),會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C:太過理想化,首先要確認“經濟弱勢的居住問題得到改善”的明確目標是什麼,再來是這種社會福利政策基本上只會是政府的支出而不會帶來收入,所以也要找到能夠支付這個政策的預算來源,最後是民眾能不能接受提高稅收來增加社會福利支出(不可能永遠都迴避掉預算這一塊,一心避免增加預算的結果就是向健保那樣東刪西刪,基層透過勞力和愛心來彌補實際上的預算落差)。人類本來就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死亡,不可能有社會能做到除了自然老死以外無人死亡的烏托邦,然後政府的任何支出都需要有一定的收入來應對。想要讓政府照顧到從最頂層到最底層的所有人,那就要有稅收相對應提高的心理準備。
完全同意
完全同意你的觀點
近年的網路普及加上社群媒體興起,以前看不到的東西現在都可以很輕易得知,人們真的要認清世界就是不公平的,過度追求不可能的理想,只會換來失敗而已
問題其實也只有一個,沒錢問政府要,一定很多人跑出來說浪費錢圖利廠商,或是標案一直流標問屋主要,他們又沒有好處,放著不出錢一戶每個月也可以拿個幾千問房客要,房客已經沒錢,甚至你叫他出來做消防設施他還會覺得政府搶錢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使力阿
想到每天放學必經的喬友大樓……複雜的產權和沒法律依據可動手的政府只能讓它爛在那邊真的無奈( •̩̩̩̩_•̩̩̩̩ )
@大醉俠 不強制徵收,出事了又怪政府沒處理,要貼錢改建住戶又不同意,難不成用政府的錢比貼他們,這樣對其他納稅人公平嗎
其實說白了就說資本主義搞的鬼。否則都更後,一樣金額給那些住戶住,或直接換一間一樣大的房子給他,然後不跟它們收管理費之類的。這樣建商不賺嗎?怎麼可能,只是建商不想賺那麼少而已。屋主不願意,因為屋主們沒錢拿。這就是資本主義的價值觀,利益在錢,安全生命環保都是屁。
@@周育群-n6v 你花一千萬跟他們當鄰居你要?阿你怎麼不去北韓體會一下共產?
@@ChiouPika 如果不要他們可以選擇不要買或搬走阿!賃居可以選?那假設今天你先買,有一個企業家贊助了一群社會弱勢的人這棟房子,那又怎麼處理?
我家也是老公寓,看到這場大火後就挺感謝我媽有去成立管委會
你媽媽好讚
老婆寓
老公寓其實還好舊的大樓 有的沒設計管理員,整棟大樓也沒在管理的,裡面還有整部電梯都是套房,都吸引了一些嗑藥的、上班小姐的,20年前 那棟才不到十年 就讓我非常討厭去那棟(那時在做房仲)
@@AIRJASON2002 房仲幫它人搬弄感覺是非的人員可能很會預測時機去說有的沒有的
@@黃睿信 不否認眼下仲介業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但是,也有在改進的有素質的仲介業從業人員,只是你眼拙看不到而已,仲介人員,再怎麼不濟,也總比以前那種不唸書、還信口雌黃的牽猴仔好多了,他們跟說話、做事不必負責任的媒婆和政治人物,也沒什麼不同!再來,惡意詆毀他人,也不會使自己更高尚,而我卻從你的措辭和字裡行間,看出你的文化水平和素質,也不過爾爾!它&他,請勿混用,請多加強中文造詣,把中文好好學一學!
有錢誰不想住安全的房屋,弱勢族群的生命只能交給這些不在乎罰金的屋主、產權擁有者沒有立法關於建築物強制年限汰舊換新,未來還是會發生老舊住屋的公安意外最後居住正義在利益族群面前是假議題,補助到能讓弱勢有安全的房屋可以住,事故都不知道發生多少見了
這樣講不完全對,這些人老舊大樓都會有建商想要接手,但這些所謂的弱勢都把建商當騙子,然後又沒錢成立管委會這才是主因,我在整合房產的第一線工作的很多年了,城中城只是剛好發生被注意到,全台我想不只志祺七七說的這個數量的房子一定更多
摸著自己的良心 那群沒良心的讓自己的父母住這種鬼地方 猜猜你輔助的錢到時候會跑去哪???
@@cjoe9629 很多都是父母不想搬,你可以找個朋友做這個相關整合的去跑看看就知道了
@@李均綋 恩 無法理解 治安糟糕又危險 有什麼理由放著父母在那 還聽過有社工去拜訪 發現失明老人吃的食物上一堆蟑螂 根本就沒人顧
@@cjoe9629 阿父母就不想搬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危機意識,弱勢可能是一部份但不是你覺得這樣就這樣好嗎,只會說說只會聽說,無法理解超正常的吧。
香港以前的做法是建公營房屋,把危樓的住戶都搬進去,再拆卸,一開始建的很趕沒有規劃,例如全層共用廚廁之類,造成很多居住問題,後期的公營房屋規劃更完善,也經常聽到古舊大廈不符合消防條例必須重建或拆卸。台灣沒有類似的計劃嗎?
香港細,公屋起得再遠都可以通勤返工。台灣大。你起公屋,我係高雄人,但係喺台北返工,咁我輪邊一邊嘅公屋?如果我輪到之後又轉工去其他城市,咁點算?
我覺得樓主的觀點不無可能,能快速建立能短期居住的建物是不難的,但多數老舊大樓長輩行動相當緩慢,即有可能大部分時間都是躺在破舊的床柩,並且若要離開整層樓只剩下一部電梯根本逃生規劃完全不合格,但低收入長輩們還是會寧願選擇犯險,因為能選的太少了,政府只重視中高收入的長照議題。
會有反對人士出來質疑是圖利廠商,然後堅決反對
@@陳鐿文-l6b 在台灣只有被判定為危樓才能強拆,沒有的話你就只能走都更,走都更就會牽扯到產權和錢的問題,所以你常看到某某都更案一拖就是x年
重點就是 來個小玉城中城新聞就不見了
西門町商圈就一推,且事實上萬年大樓就有這種隱憂此外錦新大樓以及曾被防火燒的長春四面佛那棟還有西寧市場也都是存在這種問題然而為何這些大樓在蛋黃區卻無法都更,就是地上權、建物權、產權登記不明,導致成為城市的毒瘤
台灣各地都有,這種繁華轉變沒落的特別多,志祺都有點出問題,然後上面各級機關就沒有然後了,因為各期立法委員有自己關注的點阿,都是10.20年延續出來的
不過樓主說的比萬年大樓嚴重的商業大樓應該是獅子林,一樓不說,以上樓層不僅是時代眼淚,那裡更是出入混雜而萬年其實沒這麼嚴重,但就是老,畢竟這麼大商場一定要定期檢查,而且萬年在沒疫情前樓上大部分做旅館居多,那防火規範一定更嚴格,而且平時進商場都有管理員在門口監督,不過的確,反倒是周圍其他大樓才恐怖,往後面綜合醫院或去西寧市場附近走才是問題區而西門町還只是在萬華區交接處,如果順著中華路一段走到二段,就能發現什麼才叫危險中的危險,拼來拼去的鐵皮屋,住的人士更多是一些行動不便的弱勢族群,都是重點主要的需要關照的區域
萬年還是商場, 差別是, 樓上是"整層營業"的店家, 有管委會.30年逛下來我很清楚該商場一直不是很安全, 因為小吃街在地下室.但至少是有在管理, 消防安全除了小吃街搬不走以外, 也有定時接受檢查.獅子林比較可怕, 除了樓上影城算是有在維護管理, 整棟樓其他部份三不管地帶化, 我老台北也不敢隨便往樓上逛.至於都更問題, 西寧跟獅子林新建的年代差不多, 大概是1980-1985.萬年比較老, 1973.所以想都更這幾間商場, 照目前的速度, 可能不是優先目標.
@@borntorice 1970..............半世紀的樓了我的天
房東本身就是一種毒瘤
我以我所學的來回答,很悲觀的認為是E,無解,真的是無解的答案今天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其實是可以預期的,而且不會是最後一次的發生即使你今天修法,拉高標準、降低門檻,現實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不朔及既往、政府強制執行、產權問題....等等,這些是導致都更難行的核心更不用說,來自建商、政府、地主、住戶各方的私心,更加難以推動所以我對都更其實是有點悲觀的,因為不管怎麼做,都有人不滿意最終受害的,永遠是真正的弱勢者
理論上這個問題只有極權政府做的到,官員命令下達後,全部強制重拆改建。但是這樣又很像為了治療心臟病把腦子挖出來一樣,飲鴆止渴。
@@張見吉-c6l 日本不知道怎做的,他們城市看起來都很乾淨整齊很新
問題出在房屋產權人 有共識沒有做不到的 多數都是貪心 想要錢 意見不合 才會導致無法處理
我還記得在桃園讀大學時有個課程是要照顧老人與探訪的課題,結果到了一間住戶他的一二樓菜市場,三樓以上是住戶,結果住戶的環境跟這次的差不多,走廊堆滿雜物沒有逃生門等安全設施
說難聽一點,這類建築想要重建,只能等一次夠強的地震讓結構出現破壞,甚至直接倒塌才有機會拆除,不過可能會伴隨嚴重傷亡就是了
理想的狀況應該是B但實際上這種大樓很多產權人有些根本就超難找到出國的出國,移居的移居只有遇到像南鐵那種有利可圖的狀況才會忽然變成「孤苦伶仃被政府迫害」的可憐老百姓冒出來真正留下的都是些沒有能力改變的可憐人強制修法了要被罵侵害個人產權要他們去死,不修法要被罵政府見死不救也難怪各縣市的作法很多都是能拖就拖了.....
看看台北那個錦新大樓就知道了,歷屆北市府首長都有想過處理棟大樓。但產權複雜根本沒辦法把所有者一一找來談。最近比較成功的是西寧國宅
沒有共識真的很難成立管委會~而且住戶基本上還是自己過自己的生活,不會想參與跟管理這些事情再者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不可能跟共產國家一樣說拆就拆...這問題基本無解阿
台灣的人民 只是把民主的權利當作是遙控器 要政府做這個做那個 美國的民主是 如果政府不管 我自己管自己的事情 這跟你有沒有錢沒關係 而是一個民族高度上的差別 日本一樣是民主國家 但別人的管委會就比較完善
日本也是民主國家,為何他們的建築就可以乾乾淨淨定時更新?我覺得是法律問題而已,還有人民素質不到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但城中城=日本西城區,可能還更糟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日本也有很多這種管不到的地方,只是台灣最大的問題在於修法後會讓既得利益者虧損,而通常這些人都是現任立委或著其他官員,這也導致許多法案常常被提起,最後卻都無法增修,例如屯房稅今天如果有屯房稅,這些老舊建築的屋主第一個就會跳出來解決這些問題了。當然還有其他法條也很需要增修,但是結果都很令人無奈
@@NoUsagi_Yen 唉台灣真的很需要居住正義啊。日本也都能做到我們台灣卻不行
政府面臨的是根本沒有人力可以稽查或檢查這麼多大樓。然後土地越來越難取得,當然要從舊的拿來開刀,大家要記得台灣很多古蹟或即將成為古蹟的建物很容易自燃。
改法規,降低都更同意%數的門檻,努力促進都更成功
前提是如果立法院正常運作的話,一群薪水小偷整天演八點檔
我記得以前都更的門檻比較低,但後來被說違憲,要住戶100%同意才能都更
@@xxxxlr2357 現今廣推的危老才需百分百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若為公辦更新地區的更新單元內且有即刻性的只須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其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才可以繼續跑流程。另外若是為自辦的話還要獲得兩次的同意才可以繼續申請唷
有錢人收買更多老舊公寓產權,強制都更過關,產權升級,政府付出,包租婆獲利,原居民求助無門
@@ShinhoL-q8g 阿你自己要把產權賣掉阿XDD 身為右派仔我認為你自己要做錯誤的財務規劃就得自己承擔虧損阿然後原居民的租金便宜本身就建立在危險當中阿,我不認為就為了要維持便宜租金而讓危險持續存在,而且續租相關事宜是可以在都更中尤政府當仲介來談的
這問題就跟交通問題一樣,“不見棺材不掉淚”,就算見到棺材了,也是“今日公祭,明日忘記”
真的!很多都是早就知道的,但就因為麻煩或是要花很多錢之類的理由來推遲不改~都要等到死了人再來檢討,而且還要真的有鬧大才會多少有改善!!真無奈~
跟我想講的一樣,環環相扣,3E都沒人鳥,就是年年2000人以上的破碎家庭,然後重點各個修法權責,還會給你把提出問題的各方面給掩蓋掉
沒錢就是等見棺材啊...
@@weishengchang1670 是3000人
台灣的交通真的爛
是我的錯覺嗎?城中城大火算是死傷慘重的大事,但不到一個星期,媒體的討論度直接大幅度下降。被相繼而來的虎豹潭事件、還有DeepFace等事件給蓋過去了......不是說其他事件不重要,但這現象也太可怕
你要怎麼阻止一時衝動的縱火犯
媒體也是服務業啊
我印象很深,三立自由民視在頭七之前的相關新聞發布居然是一週前。
我甚至不知道有這件事發生 我現在才知道有發生這件事 媒體報道太快消失了
@@hudsonvan4322 被故意掩蓋了阿,不然這種可以炒作的新聞一定一直報內容大同小異,然後請一堆專家名嘴開會騙點閱吸取收視率。
員林火車站前有個"黃金帝國"(沒記錯吧),那棟是921地震之後就荒廢至今的大樓以前在彰化讀書時,有聽同學說過那邊有想要藉由都更來拆除,但也是卡在產權問題因為所有權人太多了,沒辦法動,大樓就只好繼續在那邊荒廢
台南車站那邊好像也有一個聽說很恐怖的,忘了叫什麼名字了
還有彰化市的喬友大廈沒多久前燒過一次,然後,我們的縣政府還是一樣把那棟大樓繼續放在那裡
台中火車站附近也很多
之前在土地開發都更單位當小妹,負責的是在要進行都更的房地產對土地所有人的宣導及統計意願居中協調,宣導對象也有現使用人(租客、代管...)在那的一年我真的覺得做得很無力,都市更新真的很難...主管永遠都只是在問他們同意了沒?達標了嗎? 只為了容積獎勵,在大安區;信義區蓋更高的大樓政府單位永遠都怕得罪民眾,每次都拖延了事,不肯行使公權力。舊大樓的人永遠都分成極端的兩派同意想要都更發大財根本不住那邊的房東,不同意沒有地方可以去的老殘窮及租客和只想收租金的房東。當然還有一些來亂的人我就不想說了,很多1元都以為都更是徵收...汙名化沒做功課在那亂吠...不過土地政策也是政府自己做壞名聲了,某市長還把區段徵收轉賣土地的錢,當作政績說自己幫市庫賺進大把的錢區段徵收就是徵收民眾的地,叫民眾做公共建設移轉給政府,然後再把地賣給建商蓋大樓炒房...根本無本生意阿很多黑幕...所幸離職 水太深了...
一堆釘子戶都不肯搬因為利益關係 貪得無厭
@@jj4561232001 真心有人是不知道去哪裡的,還有在地認同感比較重的人⋯貪得無厭不同意的大多數都是想要高價的投資客⋯
其實真的很尷尬...老舊公寓=沒錢,搞到最後真的要符合安全標準還是變成全民買單,不過放心,依我們政府SOP等風頭過了就當沒這回事了~
今天公祭 明日忘記
先別說政府與公家機關人力不足,你知道業務量多大嗎?先別說居民問題了,執行任何事都要公文,都要程序合法、會辦各部門,你知道多難嗎?這麼行,你要不要來做做看?還是你自己組閣?我一定投你!
這個解法該怎麼做日本跟西歐早就有答案了我們政府出國考察都沒看到耶,怎麼辦?先廢除官員考察制度好不好
考察心得: "夭壽讚"
可以分享一下日本和西歐的作法嗎?
希望分享國外解方,原來國外也有類似的問題!
C 最主要就是弱勢無法住到安全的房子所以政府要蓋非常多房子優先給弱勢居住像社會福利比較好的歐洲國家弱勢或是經濟比較沒那麼高都可以租住國家建的房子像是老人或是畫家之類的(當然要仔細檢查避免不需要卻貪心的人只是要蓋得很多,才有用
你一定沒在歐洲住過... 歐洲的房子比台灣老的一堆,但因為氣候乾燥寒冷沒有地震颱風通常五十年的房子只要有翻新維護都能住;另一方面我所在的德國大部分人都是跟室友合租,租屋還有很多眉角例如電視稅、水電網路都要跟房東了解是怎麼算的,另外在柏林有很多房東不能讓租戶入籍(沒入籍就不能繳電視稅也不能辦當地銀行帳戶外國人會有居留證到期問題),所以即便有地方住了後續還有一堆東西要處理,在台灣也是一樣台灣的居住正義問題不能跟歐洲比,也不是有地方住就好了
@@msc2608 你說的這些眉角是金錢算法的問題(這跟當地物價房價薪資相關連),影片談論的城中城是指社會底層沒錢的人,手上有的錢只能去住“危險”的房子,我也相信你的房子起碼是安全的吧?老舊並不等於危險,就像你住過歐洲,說當地很多老房子但是都有修繕再住人,而影片所說,這次火災的城中城,該棟很多大門都被拆卸販售,也有沒有在修繕保養,火災時根本無法有效阻擋火勢,增加消防救援的時間,政府防災稽查只是一直貼公文,房子根本沒有進去。1~6樓原本是商場,後來改成眾多隔間出租,不要講這樣隔間合不合消防法規了,隔間建材一定不合格。當然不是有地方住就好,現在迫在眉睫的是,我一開始留言提到居住的“安全性”居住正義這幾年大家都很重視,我也很重視,但你搞錯意思了,現在是社會底層連居住時,都只能住在生命安全都遭受嚴重威脅的地方。對一般人來說房價太高了,對他們來說是生命會受威脅的高度。
居住正義 (X)抗中保台 (O)你沒有台灣價值
@@RingMay510 好,判定大樓不安全後下一步是什麼?把房東抓來收款強制維護?還是把房客全部趕出去?如果強制房東花錢維護那他就更不可能願意租給弱勢了
@@葉大雄-d4m 第一則留言我就回答了,想了解我的回答,可以去看一下,你也可以留下你的辦法,給大家參考。
演算法又推薦我看去年四月的錢櫃主題,看來是個複習火場逃生觀念與迷思的好時機了
講一個題外話,即使是一間比較舊的公寓有管委會確實可以提高公寓安全性,但有時候生活品質好像不一定會提升,之前有新聞報過霸王車在某間公寓停車場停了二十年的事件,管委會還趕不走。
因為沒有一個法條可以強硬去執行啊!立法委員只會在立法院打架 噴口水 該做的事都置之不理
其實問題很簡單第一 就是修改持有空屋成本 調高空屋稅 然後依照持有數增加稅率第二 強制安檢 如果不安檢就斷水斷電 並且開罰第三 保障租屋權力 房東不得隨意調漲租金且不得隨意轉租 如果調漲租金則需要得到租客同意 並且需要保障租客的安全 如果發生事故並且調查之後屬於屋子問題 房東需要負全責
我認為其實還是有解決辦法,但並不是從大樓本身下手,而是補助那些新屋、空屋的屋主,鼓勵他們將好房子規劃成套房或家庭式出租,同時提高空屋稅與囤房稅,必須規定屋主不得因為年齡、各種理由調漲房租,租客越穩定長期,補助越高等。在促動租屋市場市場經濟之下,只要每個租屋都降價變便宜,且可安身立業不會因年老被趕走,弱勢族群就不用冒險去租破舊的危樓,可以在兼顧既有房屋所有權人利益的情況下改革。只要租屋能夠有足夠保障,誰說一定得一輩子背房貸買房?城中城事件真的很難過,出事以後一堆人把事情政治化,輕易推到市政府頭上,卻未想這其實是每個縣市都有的共同問題,只是誰比較衰遇到火災而已。如果只是推到特定政黨頭上,那就永遠不會立法改變,只會天真以為換人做就能解決。
簡單兩個字“自私”造成這場悲劇的發生每個人都覺得不關我的事,最後都自掃門前雪結果真的需要結合所有的力量的時候?抱歉已經來不及了,已經造成悲劇了華人被認為是最聰明的種族...也是最自私的種族...很遺憾的說...很多時候...獨裁體制對這種劣根性真的相對來說才是正確的解答....
我覺得很難,就跟買二手vios一樣,超不耐撞沒abs,tcs,安全氣囊。但對他們來說起碼不是騎摩托車肉包鐵風吹雨淋就夠了。成立管委會增設消防設施的錢哪裡來,強制只會增加住戶的成本,或直接全民買單。大學的教官會抽學生到租屋處拜訪一下,政府可以用類似的方式,房屋舊歸舊但有很多該注意的我相信不是完全沒得選擇而是住戶不懂或沒注意到的,沒防火措施也該有正確的用電習慣以及逃生知識,消防措施真的差的太離譜也能有人幫忙跟屋主溝通
E有參與過都更案例危樓,廢棄建築 全台灣多到不行總歸一句還是錢,今天就算有人想要整理產權人分兩種,一種是沒錢另一種是死要錢看多了就會習慣,你想要強制開罰社會上也很多案例會有一堆住戶出來哭說政府草菅人命,說價格太低其實要談案例你隨便想隨便有沒出事大家跟著起鬨,罵政府沒人性出事了反而罵政府監督不力危樓違章誰不想拆,誰拆了?住久了的人或是產權所有人根本沒有人想要處理沒有關係的人更是無可奈何現在出事了怪政府,說真的不要說政府事情過了就忘最主要還是台灣人民,當地住戶沒有人想要改善 別人也沒有義務去幫忙燒吧,反正有自覺的人自己會做好消檢沒自覺的就等他甚麼時候燒出自覺來
只要有跑過台灣都更案的就知道答案只有無解,除非現實中有辦法開金錢無限的金手指,不然最終都是死局,強拆?看看這幾年的那些抗爭吧……
都更案真的是無解,大學修課,找了一堆案例永遠沒有比較好的方法⋯⋯
講到最後又講到一個根本的源頭 法規我們很多法規都已經跟不上時代了 需要修很多社會隱性問題都是這樣 法規沒跟上最後造成悲劇可是我們的立法委員只會玩豬內臟 搬豬公跟演戲阿有啦 最近有一個動作很快的 就是當你把這些政治人物的臉p到a片上的時候 他們突然開始快速推動修法立法了笑死
光是提出草案要三讀通過就要不少時間了,何況將政治惡鬥算進去,要立(修)法時間就更久了
這就叫私法改革
養這些整天吵架不修法的立委 想到就生氣以前上公民課的時候 就聽老師說過台灣修法是數一數二的慢的很多人罵法官亂幹嘛的其實很多時候是因為沒有法條去判根本問題都在法律
所以很多無法可管根本屁話,只是有沒有利益去管而已
稍微翻一下隨便一天議程的黨團協商,會發現其實台上打架、鬧事的部分只有最後三讀或是質詢時這種時間點,而黨團協商的部分會把一個法案討論到非常細,也要處理所有立委提出的提案(雖然如果提案本身問題接近會合併討論)。我很討厭立委要靠這種非理性的方式互相攻擊、批評、敵對,但即便沒有前述的這些亂象,立法或修法本身也不是輕鬆的事情。更何況我們現在會關注城中城只是因為有出現在新聞上而已,還有很多法案是新聞不會報,但是和該法案相關的族群非常關注的(比方說治療師法,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甚至有聽說過這個要修法的消息),而立委得要處理所有法案,總會有個順序排下來讓某些法案比較後面。而新聞媒體如果有心要批評或抹黑,只要拿那些被排到後面的議程來大作文章就可以了,甚至稱不上是假新聞(畢竟沒有說謊,只是沒有把所有情況全部說明而已)。
中壢的財神大樓也很危險,而且我常常看到同學限時動態內容是跑去財神大樓拍照、探險之類的
我覺得吧,直接停止大樓繼續租售,而原租售人可續租但不准有新的人繼續進來租整棟大樓的改約選在某日為最後通牒,全部強制更改為政府的半年約,並約定此等改約為政府強制執行未違反臨時法律不存在租方違約問題而衍生的違約金出租者請願表示受租人不配合者將由政府聯合警政單位強制力轉移,而出租消極者在原約結束後無法再進行特殊續租約或者讓其他新住戶簽約租用限制最長租售約為半年,在此期間開始理清整棟大樓各戶產權和所有人,整理完後如有部分產權不明或所有人未出現宣告自身產權將全國公告會在某某年進行強制拆除,消極態度不願表達所有權意願者將無法獲得政府輔助並強制拆除產權充公,後續直到整棟大樓0租售人或者租售人降低到國家可協助轉移後執行強拆是得此等社會成本很高,但如不處理社會安全風險更高,願意去處理總比放著給他爛好看
法規上 這個辦法不可能使用
除非立專法,不然現行法規不太能這樣搞(而且也要確保不會有人申請釋憲而且最後過了)不然這樣對財產權算是重大影響
@@葉-e7w 畢竟是我個人理想,但我覺得停止有新的租約這個是可行的
以我淺薄的想法願意住城中城就兩種一種念舊住久了不願搬,一種經濟無法搬去別的地方,第一種不好解決第二種可以想辦法解決,解決城中城的原因是為了避免出現意外導致有人傷亡,但是如果強制拆除讓一些本來有的住的人沒得住難道就不會有傷亡,所以我覺得立法前要先把怎麼安置處理好再說。例如政府建公寓給符合條件居住以出租方式避免炒房。又或者以優惠讓民間廠商想要建造這類的。沒有配套就強制要拆除只是用為了你好避免你受到傷害的理由讓你面對另一個危險而已
對於火災的防範其實不會那麼難那麼複雜1.強制加裝助警器 (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皆可)2.訓練一批義消主動稽查各個建物的基本消防安全(滅火器擺放位置正確 逃生通道暢通 助警器安裝)3.鐵窗強制加裝逃生口(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皆可)以上1.3點 用一個政策去補助 1年內補助70% 2~3年補助30% 3年後開始罰款罰款金額全數用在消防建設政府到底有沒有決心解決這件事很容易看得出來吧利用這次大火的機會 道歉之外大利宣導消防安全光是助警器的安裝 城中城能少死多少人
推
就算是危老也超級難,我們這邊也有房子超級老舊,隔壁還每年一直修漏水。才8戶而已就偏偏有一戶反對,而且就是漏水那一戶而且還是沒有原因的反對,房子就動不了。
根本無法解決政府硬起來強制成立管委會定期安檢甚至拆除這些危樓人民說政府不聽民眾的聲音 說獨裁反之又說政府罔顧人命 沒有照顧人民也很少有民眾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硬起來成立管委會認真管理自己居住的地方還有錢的問題除非自己遇到了這種事情發生才會知道重要性今天這個事件之後也還是很多人覺得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就繼續這樣生活著無解真的無解
從9月開始台北市消防局就在抓老舊低樓層電梯大樓,好多大樓年久失修維修費都要幾十萬太多大樓看到維修單就說沒錢
根本就是自己的錯還怪政府,剛好遇到而已政府強制執行公務會被住戶說「政府搶錢」出事了又會怪說政府「為什麼不管」而且遲遲無法改建不就是因為屋主想放著增值要改建還要花天價買下來這種蠢事誰會做
政府有說要"強制"成立管委會, 但大家都不繳管理費, 管委會形同虛設, 沒辦法運作啊~ 很多人都要住"免費"的, 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怎麼可能? 管委會就算成立了, 誰來監督? 中間利益有多少人要瓜分? 所以永遠無解....
不管哪個顏色,除非那些立委認真工作,不然不可能有解,只能繼續放著,沒事的沒事,出事了死點人再拆掉。
會認真做事的一定是滿懷熱血的政治新人,這種人一定不屑與他看不起的大黨合作,所以一定會是加入小黨或者是自行創黨,這種小黨沒資源沒人力,根本不能跟那些長期執政的大黨抗衡,只要提出認真的政策鐵定就會被其他黨夾殺,下場就只有兩個,第一個是向現實低頭,只能成為他曾經看不起的人;第二個就是繼續維持自己的理念,最後被罷免掉,就這麼消失在政治的洪流當中。雖然我對那位被罷免的沒有任何了解,但我很確定現在的選罷法絕對是利於大黨不利於小黨的。
志祺真的很用心在整理都更議題欸
台北很多跟城中城差不多的大樓
三重萬華很多
桃園也很多
每個城市都有特別是火車站附近
*B.重罰之下必有人怕,就算罰不怕,至少也可以拿罰款去補助弱勢族群。* 「城中城」問題就跟「頂加」一樣:強拆會導致經濟弱勢沒地方住;不強拆到時候火災地震出人命,就會有人罵為什麼不拆;免費修繕危樓又會變成拿稅收圖利屋主房價。
看來要開始土改了。
那被罰的就是弱勢族群的時候怎麼辦?
@@sibal8252 我沒講清楚,我指的「開罰」是針對城中城的區分所有權人沒有依法在時間內成立管委會。
你要罰誰?弱勢族群?
@@Joy0905 罰完之後房東可以把額外成本加諸在租金上,最終還是會打擊到租戶。這也是現在打房很常遇到的問題,你把成本加諸在房東身上,房東就把成本往下傳到房客,最後房客負擔的費用還是增加;另一個領域也是,提高最低薪資,人事成本的增加反映在公司支出的增加,最後商品本身的售價增加,消費者還是苦到。
看到最後想起這才是志祺的大學專業😂
設立專法..一是強制居民遷居國宅社宅 二是產權強制收為國有 三依法制定補償機制及後續問題處理
我覺得應該要要求房東,居住在那裡的低收入戶根本繳不起房租,可是出租的房東應該要負起改善環境的權利,畢竟絕大多數的房東應該有能力可以負擔的起
想不到有天會聽到建築專業相關的影片,都更隨便都是八年起跳,而且原住戶需要支付一定費用才能換新房。這筆費用一般退休的人或是在工作的人根本湊不出來。最能救急的手段還是得靠執行層的人加強取締執行,並且加強修繕了。
覺得有解或很簡單就可以解決的,一定沒有親身經歷過都更案。沒錢擺爛的和死要錢的這兩類人加在一起就可以搞死99%的改建案,沒錢沒時間和這些所有權人周旋還真沒辦法好好推動一個都更案。
個人感覺是B,留言區許多網友也說得很好,這種事情本就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只能盡量找比例取平衡點,但重點是,有人、單位、政府肯出來動,而且是持續動作,這一定不是短期可結束的。(看誰願意出來扛啦那壓力不是普通大,還要協調什麼的)🤪而且若每次鬧出人命,該為人民著想的那些人又都只會出張嘴哭哭啼啼一下又像煙火一樣曇花一現,那更是屁用都沒🤪
之前看到新聞里長有說他們都有定期去訪視裡面的弱勢族群,因為沒有管理會,一直都只能靠慈善團體去維護,甚至今年夏天在各樓層設置的一些滅火器,都還是用集資的方式去處理,如果一直都看不到這種社會問題,光兩個部長下台有何用處,然後內政部也只是說會修法強制成立管委會,但是這樣的法令下來會不會只是虛設也是個問題? 整件事說到底就是沒錢無力負擔阿,你們光講一堆漂亮話有個屁用,把拿來蓋無用公設養蚊子的預算用來改善這些東西是不是更好?
強制成立管委會會涉及朔間既往的問題,朔間既往也不是沒有例外,從這次的事件也可以看的出其公益性質重大,可能可以把他當例外朔及既往(?)不過執行面又是個相當棘手的問題了,這時政府應該掏錢為低收補助費用,至於哪位住戶管理管委會,這真的很困難 …
這集…感覺有看跟沒看一樣,問題還是存在😮💨
之前就有城中城都更的討論,屋主對於都更補貼不滿意所以沒下文,不能接受房子變成垃圾,也不願花錢整理,就是放著擺爛而已。強制都更不是政府該做的事,房子是私人財產,好壞本來就該自己負責;不符合安全法規就開罰,管委會付不出錢就查封拍賣,沒房子住的才是政府該安置的而不是不動產。不符規定就該處理。而不是花稅金補貼改善不動產,其他認真維護自己房子的人白痴嗎?
資本社會要縮小貧富差距真的太難.....這種問題跟遊民問題一樣,基本上就是無解之前看到某個留言表示這種問題一把火無法解決那就只好多幾把火了莫名覺得很認同.....
很多問題平時就存在了。只是平時不檢討,變得等到日後、死後、選舉前才開始檢討。
強行介入又有選票問題是要怎麼介入?
為了落實居住正義 > 提案蓋大量的社會住宅 > 影響到建商和握有大量產權的人利益 > 流失選票 > 沒人想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 底層人民繼續等死 > 社會事件發生 > 呼籲重視居住正義 > 為了落實居住正義......
說個極端的,現在這樣要改也只能等出現超大型災難了。
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B.然後也要增加社會弱勢上的居住問題,因為居住問題,很多地方的老人不願意離開自己居住的地方,就被迫變成了都更中的釘子戶等等的問題,造成都更速度緩慢。還有建商跟居民的都更協議,應該要有政府機關的人幫忙出面瞭解及把關,不然有些建商的合約根本只想圖利,造成居民都更意願降低。
C覺得從解決經濟弱勢是根本解,但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
但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有錢就了事了但錢從哪來哈哈
提供安全便宜的建築就是幫助經濟弱勢的其中一環阿😂
那錢從哪來 總不可能跟北歐國家一樣一般人的税繳超高吧 這樣反而會造成惡性循環沒人要工作給國家養就好
@@lillian6716 那房價就繼續自由炒高,反正房子是投資而非必須嘛~良性循環GDP, 薪水, 物價瘋狂上漲~反正出意外人命便宜,走了一了百了剛好而已每年都選個騙神黨再來燒香拜佛求身心健康不要流落街頭
@@lillian6716 你今天好手好腳有能力,自己吃吐司住公寓滑手機,看到別人開大車、用豪華電腦、玩最新遊戲主機、吃大餐、住別墅,你要不要工作?
D 我自己就住在一棟海砂屋老公寓裡🤣附近住戶也沒有想要搬家的意思這個問題真的很複雜除非有大刀闊斧式的改革 不然其中環環相扣的利害關係太難解 就像一坨纏在一起的線
C 追根究底是為什麼他們會住在那,政府可以提供提供新型態社區或提供給他們適當的工作機會,讓他們提高收入也就讓他們得到其他生活下去的方式自然就有誘因讓他們同意離開,政府就能強制處理
我記得三重就有一個地方,就在鬧區之中,火災之前就有新聞團隊去採訪過,那裡的環境跟城中城一樣,低收入戶家庭跟老人,問題沒解決,失火是遲早的,方法都給了就看願不願意處理或是等失火再來說
蓋一堆社會住宅,讓那些弱勢的人居住,強制拆遷改建付不出錢就強制徵收
社會住宅也有居住年限的限制,到期了他們又要搬去哪?
唯一的問題就是沒錢 沒錢 還有沒錢怎麼可能叫沒錢的人去花錢又無法改善生活困境的事他們眼中只有最緊迫的生活困境啊管理問題又不能幫他們填飽肚子要是貿然拿公款幫他們處理天知道會不會有更多人嚷嚷要政府也出錢幫他們做這個先例也不能開既然他們自己不願意做政府也不能做那又要叫社會捐錢給他們嗎但我想也不會變成用作原本的用途那捐款還是跟丟到水裡差不多
政府最好房價的管控和舊房強制拆除改建成新的國宅,以低價的費用讓經濟弱勢族群購買或出租來居住,若是購買來的國宅,出售時應以時間和房屋結構折舊讓下位經濟弱勢來購買,而不可調漲將房屋出售,若有調漲賣出,查證後將調漲的差價沒收,且併科一定罰金
如果能買得起房子 誰會想住這種鬼地方
罰管委會肯定會引起民怨啦...那樣等於是罰全部住戶啊何況有些人就真的有困難,管理費很難湊齊(雖然機車不繳的也不少)
有錢裝設大門阻擋政府消防安檢,卻沒錢反而去變賣逃生門,這邏輯真有趣
強制徵收,拆掉蓋新國宅或是飯店那種套房式大樓,配給所有權人(為什麼?因為大部分住這種高危險樓房的都是經濟有困難的人,做成套房雖然小 至少安全又可以容納多數困難者)錢 感覺不是大事🤔把那些蓋了又拆拆了又蓋的國家規劃預算編過來就夠了🤪與其被浪費掉還不如拿來搞福利至於維護的費用假如交不出,其實也可以讓住戶用體力活來換(拍攝公益片、環境清潔、弄個說故事頻道、培訓成社福員⋯等);或許還能做到減少其他單位的國家支出。[初步想法 可行性還要研究😂]希望人民有一天也可以團結起來,一起監督政府😂真覺得現在的政府(不管哪黨)都比藝人更像藝人😂
台北市中山南路跟忠孝西路交叉口那一棟老房子我看也很危險,裡面的戶數也超多,跟迷宮一樣,要是燒起來也會很可怕
Z:用次元切割刀從我們所在的次元切離...(無誤我想知道當初阻擋消防安檢的那些居民有什麼感想該立法禁止這種各方面都極其複雜的混合大樓了吧?但政府只會藍推綠、綠推藍,最後結果還是無解...
如果我是住在裡面的弱勢,對我來說,不要成立管委會,不要消防安檢,做越多罰越多,只會更難生存。除非你要補貼給我都更後還能有一戶或是另外蓋公宅安置我(這對其他納稅人不公平,但我也沒辦法),不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管我。今天是因為發生火災所以大家扯消防和建築管理,但其實還有治安、衛生等等問題。最終,問題是沒有錢,有錢我就會搬走,離開這個問題。
我還是覺得多蓋點公宅比較實在🤣🤣🤣蓋多後也可以順便降降附近的房價
扣公共安坑的帽子給建物的所有權人要附有管理之責在,最好有民事跟刑事的罰則,罰到改善為止,不繳丟法拍,自然就會有興趣整合的建商進場撿便宜了
我只想到居民安置問題可能可以透過由政府臨時組合屋解決(貨櫃屋)可重複利用以低廉價格租給當地居民這樣比較容易說服居民做都更
E. 應該政府強制拆除,拆除後另尋他地,搭蓋像921受災戶住的便宜但材質不差的組合屋,讓弱勢居民居住,一樣一個月付3000給政府,直到老死或是付清建物的費用,付清後居民和政府就可以簽買賣合約。
這個不太可能 因為組合屋到老死 需要大量維護 我認為還是只能住到社會住宅蓋好社會住宅蓋的時候只要滿足 安全 堅固 耐用 就不需要特別去做裝潢 因為多做多花錢 會反應在租金上
77中肯多了👍
其實不只類似城中城的商辦大樓啦~六都尤其新北有很多以前興建的國宅也都沒有成立管委會有些幸運居們居安意識夠好有自行成立類似管委會的組織來清潔與維護有些運氣不好鳥人居民多一點基本上就是悲劇與長期未爆彈法律有缺陷當然應該盡快修正但是人民素養與觀念也真的需要加強不然在民主法治的國家裡總是有些議題沒辦法直接用法律去強制解決可能是立法時間先後的問題也有可能是公權力會不會過度擴張侵犯人權的問題不是單單有錢就能解決的也不是說強制就強制的至於有人一天到晚都要扯圖利建商之類的有時候必須說一件實際一點的事實虧本的生意無人做殺頭的生意抓不完就算是政府去主導也不是每個人都認同政府花公款去做一定虧本的生意或者建設
E 結論就是一個字「税」在台灣有錢人有太多方法可以逃稅,導致稅收不足。只有窮得請不起會計的老百姓需要繳稅。但我們也無法確定政府收了稅金能夠把錢都花在該花的地方⋯選項A、C都是需要經費,但大家都知道經過層層機關的剝削及政府採購、發包的能力,恐怕很難達成⋯選項B:請問所有權人就是弱勢家庭怎麼辦?罰不到錢就查封房子趕盡殺絕?房東擺爛的話也是只能查封現在裡面正住在弱勢家庭的房子⋯反正徵不到税就是只能讓這些大樓自然都更或使用都更之火ಠ_ಠ
B.產權所有人提供所有維護修繕費用,做不到就開罰
我家這邊的狀況是,建商開的條件不好,所以和居民談都更都沒談成功
我們阿嬤那邊也是 但必須說 本來我是很支持的重建的 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住那邊的老人家們都不同意 但後來看到條件之後真的讓人感覺都是建商在趁機剝削那些居民
如果修改法律把長久違反安全規範的建築也視為危樓,可行嗎?
事情完全應該分開講老屋問題本來就應該政府積極限制更新或維安違者應該開罰 畢竟這是公共安全問題而弱勢族群也應該由政府協助改善或引導國家都有編列這些預算與稅收但為什麼一直都有這些問題台灣各個政黨都應該去審視這些問題
說到底還是錢的問題 還有政客利益的問題(攤手加稅可以 但是起碼把薪水給我拉高 歐美的物價 東南亞的薪資 還想加稅??
幾乎無解,因為這問題是一環牽著一環,就是等著引爆的不定時炸彈而已。
D這個議題真的很難強制都更也不行啊又不是獨裁國家政府能做的應該是聯絡產權所有人再怎麼說一定有資料在政府手上由政府搭起溝通的橋樑能不能成案也只能看擁有產權的人了
老公寓、還有惡鄰在頂樓蓋違建QwQ
剛出事的時候中壢就在那邊開始檢討 然後現在又双叒產權複雜不了了之了
先強制執行安檢和安全設施改善,後開帳單
消防部門長期無法檢查就應該要申請搜查令啊,難道定期消防檢查不是強制措施嗎?這是妨卻公務吧?政府工作沒做好,現在火災死人誰來負責?我不太清楚台灣有沒有第三方公司有資格發出消防安全證明,如果有也不用消防部門親自上門,只要定期交文件就可以持搜查令都不能上樓那就合理封樓了。封樓後,不管是住戶還是別的相關者,自然會找到權利人來交涉罰金和解封消防部門有安全檢查權就沒有執法權的嗎?
突然冒出了一個天馬行空但也很模糊的想法⋯⋯既然建物政府介入不了,但可以把弱勢經濟者安置於其他地方假如把閒置的公共設施或倒閉的學校 出租/改建/暫時 安置弱勢經濟者呢?對於不想遷出的,需要派社福人員關心了解是哪個原因不想遷出?找資源去協助(可能是老人家搬不動,看是否可以招募志工?之類的)因為是突然冒出的想法,所以也不齊全,如果有想到其他的再來補充XD
全台灣應該仔細檢查餐廳, KTV, 百貨, 健身房等各種商業空間, 減少發生悲劇風險
我是高雄人 也對城中城那區滿熟悉 從小到大根本沒聽過什麼高雄鬼樓的稱呼 媒體渲染的太誇張了
只要都更就可以搞定這些問題了只是都更完稅翻好幾倍也沒人有辦法住,所以真的很難解
社會普遍的住宅問題是一回事,城中城背後的官商勾結,買人縱火,才是這事件的主要問題吧
太多政治人物來混淆事件原本的面貌太多新聞嘗試用各種"真相"讓你可以把錯怪罪到你想要的對象上新聞沒有說謊,只是每一種真實,總有一個你能接受的答案原本持有產權的人,對於大樓的維護沒有意願才是讓火災發生後如此死傷慘重的原爆點正常的大樓社區每個月都會定期檢查2次,每半年消防局都會要求消防安檢的相關報告這些都是要開銷的,也是為了保障在事故發生時,這些器材能第一時間警告住戶大部分大樓和社區都那麼努力維護,現在事情發生在沒有維護的地方上,導致的結果就是人們想避免的這起遺憾,去嘗試怪罪心中得到的答案還不如多關心一點社區糾正錯誤最後得到的答案是正確的嗎?
強制介入會有其他問題產生,只要沒人喪命,在民主體制下,受影響的人永遠會恨政府強制介入,真的兩難。站在人命關點上,政府是該強制介入,但搞不好那些人就是願意少花錢背負這風險,或是根本就想死... 最根本的方法當然還是改善全國經濟,但放眼望去整個世界,這個方式最少在短期內不切實際。 到最後還是政治立場決定了一個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加油!
在台灣任何事情都可以牽扯到圖利啦~綁標啦~吧啦吧啦的鳥事許多首長為了避免被貼標籤乾脆不碰都更,總是有"我不會那麼衰"的僥倖心態就是一種:你做了不會有人感謝你搞不好還會被罵、你不做也不會人氣比較高...萬一出事就完蛋的賽窟
A:選項實務上不是治本方法,先不談很多消防或安全設備都有使用期限,就算政府這一次出了錢,之後過期了然後有狀況還是會出意外;若是要長期經濟援助這種危樓,那這筆額外成本的預算來源要從哪裡來、要減少哪一領域的支出又是另一個問題。
B:產權複雜+成立管委會的誘因低,就算想開罰也找不到罰的對象,如果自己是所有權人,知道一旦真的當上城中城管委會就會被罰款,很多人可能都會覺得那還不如不要成立。如果要拿新法去處理這種舊案,那麼法律本身不溯及既往的前提就會不成立(雖然年金已經是一次了),會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C:太過理想化,首先要確認“經濟弱勢的居住問題得到改善”的明確目標是什麼,再來是這種社會福利政策基本上只會是政府的支出而不會帶來收入,所以也要找到能夠支付這個政策的預算來源,最後是民眾能不能接受提高稅收來增加社會福利支出(不可能永遠都迴避掉預算這一塊,一心避免增加預算的結果就是向健保那樣東刪西刪,基層透過勞力和愛心來彌補實際上的預算落差)。
人類本來就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死亡,不可能有社會能做到除了自然老死以外無人死亡的烏托邦,然後政府的任何支出都需要有一定的收入來應對。想要讓政府照顧到從最頂層到最底層的所有人,那就要有稅收相對應提高的心理準備。
完全同意
完全同意你的觀點
近年的網路普及加上社群媒體興起,以前看不到的東西現在都可以很輕易得知,人們真的要認清世界就是不公平的,過度追求不可能的理想,只會換來失敗而已
問題其實也只有一個,沒錢
問政府要,一定很多人跑出來說浪費錢圖利廠商,或是標案一直流標
問屋主要,他們又沒有好處,放著不出錢一戶每個月也可以拿個幾千
問房客要,房客已經沒錢,甚至你叫他出來做消防設施他還會覺得政府搶錢
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使力阿
想到每天放學必經的喬友大樓……
複雜的產權和沒法律依據可動手的政府只能讓它爛在那邊
真的無奈( •̩̩̩̩_•̩̩̩̩ )
@大醉俠 不強制徵收,出事了又怪政府沒處理,要貼錢改建住戶又不同意,難不成用政府的錢比貼他們,這樣對其他納稅人公平嗎
其實說白了就說資本主義搞的鬼。
否則都更後,一樣金額給那些住戶住,或直接換一間一樣大的房子給他,然後不跟它們收管理費之類的。這樣建商不賺嗎?怎麼可能,只是建商不想賺那麼少而已。
屋主不願意,因為屋主們沒錢拿。這就是資本主義的價值觀,利益在錢,安全生命環保都是屁。
@@周育群-n6v 你花一千萬
跟他們當鄰居
你要?
阿你怎麼不去北韓體會一下共產?
@@ChiouPika 如果不要他們可以選擇不要買或搬走阿!賃居可以選?
那假設今天你先買,有一個企業家贊助了一群社會弱勢的人這棟房子,那又怎麼處理?
我家也是老公寓,看到這場大火後就挺感謝我媽有去成立管委會
你媽媽好讚
老婆寓
老公寓其實還好
舊的大樓 有的沒設計管理員,整棟大樓也沒在管理的,裡面還有整部電梯都是套房,都吸引了一些嗑藥的、上班小姐的,20年前 那棟才不到十年 就讓我非常討厭去那棟(那時在做房仲)
@@AIRJASON2002
房仲
幫它人搬弄感覺是非的人員
可能很會預測時機去說有的沒有的
@@黃睿信
不否認眼下仲介業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但是,也有在改進的有素質的仲介業從業人員,只是你眼拙看不到而已,仲介人員,再怎麼不濟,也總比以前那種不唸書、還信口雌黃的牽猴仔好多了,他們跟說話、做事不必負責任的媒婆和政治人物,也沒什麼不同!
再來,惡意詆毀他人,也不會使自己更高尚,而我卻從你的措辭和字裡行間,看出你的文化水平和素質,也不過爾爾!
它&他,請勿混用,請多加強中文造詣,把中文好好學一學!
有錢誰不想住安全的房屋,弱勢族群的生命只能交給這些不在乎罰金的屋主、產權擁有者
沒有立法關於建築物強制年限汰舊換新,未來還是會發生老舊住屋的公安意外
最後居住正義在利益族群面前是假議題,補助到能讓弱勢有安全的房屋可以住,事故都不知道發生多少見了
這樣講不完全對,這些人老舊大樓都會有建商想要接手,但這些所謂的弱勢都把建商當騙子,然後又沒錢成立管委會這才是主因,我在整合房產的第一線工作的很多年了,城中城只是剛好發生被注意到,全台我想不只志祺七七說的這個數量的房子一定更多
摸著自己的良心 那群沒良心的讓自己的父母住這種鬼地方 猜猜你輔助的錢到時候會跑去哪???
@@cjoe9629 很多都是父母不想搬,你可以找個朋友做這個相關整合的去跑看看就知道了
@@李均綋 恩 無法理解 治安糟糕又危險 有什麼理由放著父母在那 還聽過有社工去拜訪 發現失明老人吃的食物上一堆蟑螂 根本就沒人顧
@@cjoe9629 阿父母就不想搬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危機意識,弱勢可能是一部份但不是你覺得這樣就這樣好嗎,只會說說只會聽說,無法理解超正常的吧。
香港以前的做法是建公營房屋,把危樓的住戶都搬進去,再拆卸,一開始建的很趕沒有規劃,例如全層共用廚廁之類,造成很多居住問題,後期的公營房屋規劃更完善,也經常聽到古舊大廈不符合消防條例必須重建或拆卸。台灣沒有類似的計劃嗎?
香港細,公屋起得再遠都可以通勤返工。台灣大。你起公屋,我係高雄人,但係喺台北返工,咁我輪邊一邊嘅公屋?如果我輪到之後又轉工去其他城市,咁點算?
我覺得樓主的觀點不無可能,能快速建立能短期居住的建物是不難的,但多數老舊大樓長輩行動相當緩慢,即有可能大部分時間都是躺在破舊的床柩,並且若要離開整層樓只剩下一部電梯根本逃生規劃完全不合格,但低收入長輩們還是會寧願選擇犯險,因為能選的太少了,政府只重視中高收入的長照議題。
會有反對人士出來質疑是圖利廠商,然後堅決反對
@@陳鐿文-l6b 在台灣只有被判定為危樓才能強拆,沒有的話你就只能走都更,走都更就會牽扯到產權和錢的問題,所以你常看到某某都更案一拖就是x年
重點就是
來個小玉
城中城新聞就不見了
西門町商圈就一推,且事實上萬年大樓就有這種隱憂
此外錦新大樓以及曾被防火燒的長春四面佛那棟還有西寧市場也都是存在這種問題
然而為何這些大樓在蛋黃區卻無法都更,就是地上權、建物權、產權登記不明,導致成為城市的毒瘤
台灣各地都有,這種繁華轉變沒落的特別多,志祺都有點出問題,然後上面各級機關就沒有然後了,因為各期立法委員有自己關注的點阿,都是10.20年延續出來的
不過樓主說的比萬年大樓嚴重的商業大樓應該是獅子林,一樓不說,以上樓層不僅是時代眼淚,那裡更是出入混雜
而萬年其實沒這麼嚴重,但就是老,畢竟這麼大商場一定要定期檢查,而且萬年在沒疫情前樓上大部分做旅館居多,那防火規範一定更嚴格,而且平時進商場都有管理員在門口監督,
不過的確,反倒是周圍其他大樓才恐怖,往後面綜合醫院或去西寧市場附近走才是問題區
而西門町還只是在萬華區交接處,如果順著中華路一段走到二段,就能發現什麼才叫危險中的危險,拼來拼去的鐵皮屋,住的人士更多是一些行動不便的弱勢族群,都是重點主要的需要關照的區域
萬年還是商場, 差別是, 樓上是"整層營業"的店家, 有管委會.
30年逛下來我很清楚該商場一直不是很安全, 因為小吃街在地下室.
但至少是有在管理, 消防安全除了小吃街搬不走以外, 也有定時接受檢查.
獅子林比較可怕, 除了樓上影城算是有在維護管理, 整棟樓其他部份三不管地帶化, 我老台北也不敢隨便往樓上逛.
至於都更問題, 西寧跟獅子林新建的年代差不多, 大概是1980-1985.
萬年比較老, 1973.
所以想都更這幾間商場, 照目前的速度, 可能不是優先目標.
@@borntorice 1970..............半世紀的樓了我的天
房東本身就是一種毒瘤
我以我所學的來回答,很悲觀的認為是E,無解,真的是無解的答案
今天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其實是可以預期的,而且不會是最後一次的發生
即使你今天修法,拉高標準、降低門檻,現實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
不朔及既往、政府強制執行、產權問題....等等,這些是導致都更難行的核心
更不用說,來自建商、政府、地主、住戶各方的私心,更加難以推動
所以我對都更其實是有點悲觀的,因為不管怎麼做,都有人不滿意
最終受害的,永遠是真正的弱勢者
理論上這個問題只有極權政府做的到,官員命令下達後,全部強制重拆改建。
但是這樣又很像為了治療心臟病把腦子挖出來一樣,飲鴆止渴。
@@張見吉-c6l 日本不知道怎做的,他們城市看起來都很乾淨整齊很新
問題出在房屋產權人 有共識沒有做不到的 多數都是貪心 想要錢 意見不合 才會導致無法處理
我還記得在桃園讀大學時有個課程是要照顧老人與探訪的課題,結果到了一間住戶他的一二樓菜市場,三樓以上是住戶,結果住戶的環境跟這次的差不多,走廊堆滿雜物沒有逃生門等安全設施
說難聽一點,這類建築想要重建,只能等一次夠強的地震讓結構出現破壞,甚至直接倒塌才有機會拆除,不過可能會伴隨嚴重傷亡就是了
理想的狀況應該是B
但實際上這種大樓很多產權人有些根本就超難找到
出國的出國,移居的移居
只有遇到像南鐵那種有利可圖的狀況才會忽然變成「孤苦伶仃被政府迫害」的可憐老百姓冒出來
真正留下的都是些沒有能力改變的可憐人
強制修法了要被罵侵害個人產權要他們去死,不修法要被罵政府見死不救
也難怪各縣市的作法很多都是能拖就拖了.....
看看台北那個錦新大樓就知道了,歷屆北市府首長都有想過處理棟大樓。但產權複雜根本沒辦法把所有者一一找來談。最近比較成功的是西寧國宅
沒有共識真的很難成立管委會~而且住戶基本上還是自己過自己的生活,不會想參與跟管理這些事情
再者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不可能跟共產國家一樣說拆就拆...這問題基本無解阿
台灣的人民 只是把民主的權利當作是遙控器 要政府做這個做那個 美國的民主是 如果政府不管 我自己管自己的事情 這跟你有沒有錢沒關係 而是一個民族高度上的差別 日本一樣是民主國家 但別人的管委會就比較完善
日本也是民主國家,為何他們的建築就可以乾乾淨淨定時更新?我覺得是法律問題而已,還有人民素質不到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但城中城=日本西城區,可能還更糟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日本也有很多這種管不到的地方,只是台灣最大的問題在於修法後會讓既得利益者虧損,
而通常這些人都是現任立委或著其他官員,這也導致許多法案常常被提起,最後卻都無法增修,例如屯房稅
今天如果有屯房稅,這些老舊建築的屋主第一個就會跳出來解決這些問題了。
當然還有其他法條也很需要增修,但是結果都很令人無奈
@@NoUsagi_Yen 唉台灣真的很需要居住正義啊。日本也都能做到我們台灣卻不行
政府面臨的是根本沒有人力可以稽查或檢查這麼多大樓。
然後土地越來越難取得,當然要從舊的拿來開刀,大家要記得台灣很多古蹟或即將成為古蹟的建物很容易自燃。
改法規,降低都更同意%數的門檻,努力促進都更成功
前提是如果立法院正常運作的話,一群薪水小偷整天演八點檔
我記得以前都更的門檻比較低,但後來被說違憲,要住戶100%同意才能都更
@@xxxxlr2357 現今廣推的危老才需百分百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若為公辦更新地區的更新單元內且有即刻性的只須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其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才可以繼續跑流程。
另外若是為自辦的話還要獲得兩次的同意才可以繼續申請唷
有錢人收買更多老舊公寓產權,強制都更過關,產權升級,政府付出,包租婆獲利,原居民求助無門
@@ShinhoL-q8g 阿你自己要把產權賣掉阿XDD 身為右派仔我認為你自己要做錯誤的財務規劃就得自己承擔虧損阿
然後原居民的租金便宜本身就建立在危險當中阿,我不認為就為了要維持便宜租金而讓危險持續存在,而且續租相關事宜是可以在都更中尤政府當仲介來談的
這問題就跟交通問題一樣,“不見棺材不掉淚”,就算見到棺材了,也是“今日公祭,明日忘記”
真的!很多都是早就知道的,但就因為麻煩或是要花很多錢之類的理由來推遲不改~都要等到死了人再來檢討,而且還要真的有鬧大才會多少有改善!!真無奈~
跟我想講的一樣,環環相扣,3E都沒人鳥,就是年年2000人以上的破碎家庭,然後重點各個修法權責,還會給你把提出問題的各方面給掩蓋掉
沒錢就是等見棺材啊...
@@weishengchang1670 是3000人
台灣的交通真的爛
是我的錯覺嗎?城中城大火算是死傷慘重的大事,但不到一個星期,媒體的討論度直接大幅度下降。被相繼而來的虎豹潭事件、還有DeepFace等事件給蓋過去了......不是說其他事件不重要,但這現象也太可怕
你要怎麼阻止一時衝動的縱火犯
媒體也是服務業啊
我印象很深,三立自由民視在頭七之前的相關新聞發布居然是一週前。
我甚至不知道有這件事發生 我現在才知道有發生這件事 媒體報道太快消失了
@@hudsonvan4322 被故意掩蓋了阿,不然這種可以炒作的新聞一定一直報內容大同小異,然後請一堆專家名嘴開會騙點閱吸取收視率。
員林火車站前有個"黃金帝國"(沒記錯吧),那棟是921地震之後就荒廢至今的大樓
以前在彰化讀書時,有聽同學說過那邊有想要藉由都更來拆除,但也是卡在產權問題
因為所有權人太多了,沒辦法動,大樓就只好繼續在那邊荒廢
台南車站那邊好像也有一個聽說很恐怖的,忘了叫什麼名字了
還有彰化市的喬友大廈沒多久前燒過一次,然後,我們的縣政府還是一樣把那棟大樓繼續放在那裡
台中火車站附近也很多
之前在土地開發都更單位當小妹,負責的是在要進行都更的房地產
對土地所有人的宣導及統計意願居中協調,宣導對象也有現使用人(租客、代管...)
在那的一年我真的覺得做得很無力,都市更新真的很難...
主管永遠都只是在問他們同意了沒?達標了嗎? 只為了容積獎勵,在大安區;信義區蓋更高的大樓
政府單位永遠都怕得罪民眾,每次都拖延了事,不肯行使公權力。
舊大樓的人永遠都分成極端的兩派
同意想要都更發大財根本不住那邊的房東,不同意沒有地方可以去的老殘窮及租客和只想收租金的房東。
當然還有一些來亂的人我就不想說了,很多1元都以為都更是徵收...汙名化沒做功課在那亂吠...
不過土地政策也是政府自己做壞名聲了,某市長還把區段徵收轉賣土地的錢,當作政績說自己幫市庫賺進大把的錢
區段徵收就是徵收民眾的地,叫民眾做公共建設移轉給政府,然後再把地賣給建商蓋大樓炒房...根本無本生意阿
很多黑幕...所幸離職 水太深了...
一堆釘子戶都不肯搬因為利益關係 貪得無厭
@@jj4561232001 真心有人是不知道去哪裡的,還有在地認同感比較重的人⋯貪得無厭不同意的大多數都是想要高價的投資客⋯
其實真的很尷尬...老舊公寓=沒錢,搞到最後真的要符合安全標準還是變成全民買單,不過放心,依我們政府SOP等風頭過了就當沒這回事了~
今天公祭 明日忘記
先別說政府與公家機關人力不足,你知道業務量多大嗎?
先別說居民問題了,執行任何事都要公文,都要程序合法、會辦各部門,你知道多難嗎?
這麼行,你要不要來做做看?還是你自己組閣?我一定投你!
這個解法該怎麼做日本跟西歐早就有答案了
我們政府出國考察都沒看到耶,怎麼辦?
先廢除官員考察制度好不好
考察心得: "夭壽讚"
可以分享一下日本和西歐的作法嗎?
希望分享國外解方,原來國外也有類似的問題!
C 最主要就是弱勢無法住到安全的房子
所以政府要蓋非常多房子優先給弱勢居住
像社會福利比較好的歐洲國家
弱勢或是經濟比較沒那麼高
都可以租住國家建的房子
像是老人或是畫家之類的
(當然要仔細檢查避免不需要卻貪心的人
只是要蓋得很多,才有用
你一定沒在歐洲住過... 歐洲的房子比台灣老的一堆,但因為氣候乾燥寒冷沒有地震颱風通常五十年的房子只要有翻新維護都能住;另一方面我所在的德國大部分人都是跟室友合租,租屋還有很多眉角例如電視稅、水電網路都要跟房東了解是怎麼算的,另外在柏林有很多房東不能讓租戶入籍(沒入籍就不能繳電視稅也不能辦當地銀行帳戶外國人會有居留證到期問題),所以即便有地方住了後續還有一堆東西要處理,在台灣也是一樣
台灣的居住正義問題不能跟歐洲比,也不是有地方住就好了
@@msc2608 你說的這些眉角是金錢算法的問題(這跟當地物價房價薪資相關連),影片談論的城中城是指社會底層沒錢的人,手上有的錢只能去住“危險”的房子,我也相信你的房子起碼是安全的吧?
老舊並不等於危險,就像你住過歐洲,說當地很多老房子但是都有修繕再住人,而影片所說,這次火災的城中城,該棟很多大門都被拆卸販售,也有沒有在修繕保養,火災時根本無法有效阻擋火勢,增加消防救援的時間,政府防災稽查只是一直貼公文,房子根本沒有進去。
1~6樓原本是商場,後來改成眾多隔間出租,不要講這樣隔間合不合消防法規了,隔間建材一定不合格。
當然不是有地方住就好,現在迫在眉睫的是,我一開始留言提到居住的“安全性”
居住正義這幾年大家都很重視,我也很重視,但你搞錯意思了,現在是社會底層連居住時,都只能住在生命安全都遭受嚴重威脅的地方。
對一般人來說房價太高了,對他們來說是生命會受威脅的高度。
居住正義 (X)
抗中保台 (O)
你沒有台灣價值
@@RingMay510 好,判定大樓不安全後下一步是什麼?
把房東抓來收款強制維護?
還是把房客全部趕出去?
如果強制房東花錢維護
那他就更不可能願意租給弱勢了
@@葉大雄-d4m 第一則留言我就回答了,想了解我的回答,可以去看一下,你也可以留下你的辦法,給大家參考。
演算法又推薦我看去年四月的錢櫃主題,看來是個複習火場逃生觀念與迷思的好時機了
講一個題外話,即使是一間比較舊的公寓有管委會確實可以提高公寓安全性,但有時候生活品質好像不一定會提升,之前有新聞報過霸王車在某間公寓停車場停了二十年的事件,管委會還趕不走。
因為沒有一個法條可以強硬去執行啊!
立法委員只會在立法院打架 噴口水 該做的事都置之不理
其實問題很簡單
第一 就是修改持有空屋成本
調高空屋稅
然後依照持有數增加稅率
第二 強制安檢 如果不安檢就斷水斷電
並且開罰
第三 保障租屋權力
房東不得隨意調漲租金且不得隨意轉租
如果調漲租金則需要得到租客同意
並且需要保障租客的安全
如果發生事故並且調查之後屬於屋子問題
房東需要負全責
我認為其實還是有解決辦法,但並不是從大樓本身下手,
而是補助那些新屋、空屋的屋主,鼓勵他們將好房子規劃成套房或家庭式出租,同時提高空屋稅與囤房稅,
必須規定屋主不得因為年齡、各種理由調漲房租,租客越穩定長期,補助越高等。
在促動租屋市場市場經濟之下,只要每個租屋都降價變便宜,且可安身立業不會因年老被趕走,弱勢族群就不用冒險去租破舊的危樓,
可以在兼顧既有房屋所有權人利益的情況下改革。
只要租屋能夠有足夠保障,誰說一定得一輩子背房貸買房?
城中城事件真的很難過,出事以後一堆人把事情政治化,輕易推到市政府頭上,
卻未想這其實是每個縣市都有的共同問題,只是誰比較衰遇到火災而已。
如果只是推到特定政黨頭上,那就永遠不會立法改變,只會天真以為換人做就能解決。
簡單兩個字
“自私”
造成這場悲劇的發生
每個人都覺得不關我的事,最後都自掃門前雪
結果真的需要結合所有的力量的時候?
抱歉已經來不及了,已經造成悲劇了
華人被認為是最聰明的種族...也是最自私的種族...
很遺憾的說...很多時候...獨裁體制對這種劣根性真的相對來說才是正確的解答....
我覺得很難,就跟買二手vios一樣,超不耐撞沒abs,tcs,安全氣囊。但對他們來說起碼不是騎摩托車肉包鐵風吹雨淋就夠了。成立管委會增設消防設施的錢哪裡來,強制只會增加住戶的成本,或直接全民買單。大學的教官會抽學生到租屋處拜訪一下,政府可以用類似的方式,房屋舊歸舊但有很多該注意的我相信不是完全沒得選擇而是住戶不懂或沒注意到的,沒防火措施也該有正確的用電習慣以及逃生知識,消防措施真的差的太離譜也能有人幫忙跟屋主溝通
E
有參與過都更案例
危樓,廢棄建築 全台灣多到不行
總歸一句還是錢,今天就算有人想要整理
產權人分兩種,一種是沒錢另一種是死要錢
看多了就會習慣,你想要強制開罰社會上也很多案例
會有一堆住戶出來哭說政府草菅人命,說價格太低
其實要談案例你隨便想隨便有
沒出事大家跟著起鬨,罵政府沒人性
出事了反而罵政府監督不力
危樓違章誰不想拆,誰拆了?
住久了的人或是產權所有人根本沒有人想要處理
沒有關係的人更是無可奈何
現在出事了怪政府,說真的不要說政府事情過了就忘
最主要還是台灣人民,當地住戶沒有人想要改善
別人也沒有義務去幫忙
燒吧,反正有自覺的人自己會做好消檢
沒自覺的就等他甚麼時候燒出自覺來
只要有跑過台灣都更案的就知道答案只有無解,除非現實中有辦法開金錢無限的金手指,不然最終都是死局,強拆?看看這幾年的那些抗爭吧……
都更案真的是無解,大學修課,找了一堆案例永遠沒有比較好的方法⋯⋯
講到最後又講到一個根本的源頭 法規
我們很多法規都已經跟不上時代了 需要修
很多社會隱性問題都是這樣 法規沒跟上最後造成悲劇
可是我們的立法委員只會玩豬內臟 搬豬公跟演戲
阿有啦 最近有一個動作很快的 就是當你把這些政治人物的臉p到a片上的時候 他們突然開始快速推動修法立法了
笑死
光是提出草案要三讀通過就要不少時間了,何況將政治惡鬥算進去,要立(修)法時間就更久了
這就叫私法改革
養這些整天吵架不修法的立委 想到就生氣
以前上公民課的時候 就聽老師說過
台灣修法是數一數二的慢的
很多人罵法官亂幹嘛的
其實很多時候是因為沒有法條去判
根本問題都在法律
所以很多無法可管根本屁話,只是有沒有利益去管而已
稍微翻一下隨便一天議程的黨團協商,會發現其實台上打架、鬧事的部分只有最後三讀或是質詢時這種時間點,而黨團協商的部分會把一個法案討論到非常細,也要處理所有立委提出的提案(雖然如果提案本身問題接近會合併討論)。
我很討厭立委要靠這種非理性的方式互相攻擊、批評、敵對,但即便沒有前述的這些亂象,立法或修法本身也不是輕鬆的事情。更何況我們現在會關注城中城只是因為有出現在新聞上而已,還有很多法案是新聞不會報,但是和該法案相關的族群非常關注的(比方說治療師法,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甚至有聽說過這個要修法的消息),而立委得要處理所有法案,總會有個順序排下來讓某些法案比較後面。而新聞媒體如果有心要批評或抹黑,只要拿那些被排到後面的議程來大作文章就可以了,甚至稱不上是假新聞(畢竟沒有說謊,只是沒有把所有情況全部說明而已)。
中壢的財神大樓也很危險,而且我常常看到同學限時動態內容是跑去財神大樓拍照、探險之類的
我覺得吧,直接停止大樓繼續租售,而原租售人可續租但不准有新的人繼續進來租
整棟大樓的改約選在某日為最後通牒,全部強制更改為政府的半年約,
並約定此等改約為政府強制執行未違反臨時法律不存在租方違約問題而衍生的違約金
出租者請願表示受租人不配合者將由政府聯合警政單位強制力轉移,而出租消極者在原約結束後無法再進行特殊續租約或者讓其他新住戶簽約租用
限制最長租售約為半年,在此期間開始理清整棟大樓各戶產權和所有人,
整理完後如有部分產權不明或所有人未出現宣告自身產權將全國公告會在某某年進行強制拆除,
消極態度不願表達所有權意願者將無法獲得政府輔助並強制拆除產權充公,
後續直到整棟大樓0租售人或者租售人降低到國家可協助轉移後執行強拆
是得此等社會成本很高,但如不處理社會安全風險更高,願意去處理總比放著給他爛好看
法規上 這個辦法不可能使用
除非立專法,不然現行法規不太能這樣搞
(而且也要確保不會有人申請釋憲而且最後過了)
不然這樣對財產權算是重大影響
@@葉-e7w 畢竟是我個人理想,但我覺得停止有新的租約這個是可行的
以我淺薄的想法願意住城中城就兩種一種念舊住久了不願搬,一種經濟無法搬去別的地方,第一種不好解決第二種可以想辦法解決,解決城中城的原因是為了避免出現意外導致有人傷亡,但是如果強制拆除讓一些本來有的住的人沒得住難道就不會有傷亡,所以我覺得立法前要先把怎麼安置處理好再說。
例如政府建公寓給符合條件居住以出租方式避免炒房。
又或者以優惠讓民間廠商想要建造這類的。
沒有配套就強制要拆除只是用為了你好避免你受到傷害的理由讓你面對另一個危險而已
對於火災的防範
其實不會那麼難那麼複雜
1.強制加裝助警器 (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皆可)
2.訓練一批義消主動稽查各個建物的基本消防安全
(滅火器擺放位置正確 逃生通道暢通 助警器安裝)
3.鐵窗強制加裝逃生口(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皆可)
以上1.3點 用一個政策去補助
1年內補助70% 2~3年補助30% 3年後開始罰款
罰款金額全數用在消防建設
政府到底有沒有決心解決這件事很容易看得出來吧
利用這次大火的機會 道歉之外大利宣導消防安全
光是助警器的安裝 城中城能少死多少人
推
就算是危老也超級難,我們這邊也有房子超級老舊,隔壁還每年一直修漏水。
才8戶而已就偏偏有一戶反對,而且就是漏水那一戶而且還是沒有原因的反對,房子就動不了。
根本無法解決
政府硬起來強制成立管委會定期安檢甚至拆除這些危樓
人民說政府不聽民眾的聲音 說獨裁
反之
又說政府罔顧人命 沒有照顧人民
也很少有民眾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硬起來成立管委會認真管理自己居住的地方
還有錢的問題
除非自己遇到了這種事情發生才會知道重要性
今天這個事件之後
也還是很多人覺得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就繼續這樣生活著
無解
真的無解
從9月開始台北市消防局就在抓老舊低樓層電梯大樓,好多大樓年久失修維修費都要幾十萬
太多大樓看到維修單就說沒錢
根本就是自己的錯還怪政府,剛好遇到而已
政府強制執行公務會被住戶說「政府搶錢」
出事了又會怪說政府「為什麼不管」
而且遲遲無法改建不就是因為屋主想放著增值
要改建還要花天價買下來
這種蠢事誰會做
政府有說要"強制"成立管委會, 但大家都不繳管理費, 管委會形同虛設, 沒辦法運作啊~ 很多人都要住"免費"的, 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怎麼可能? 管委會就算成立了, 誰來監督? 中間利益有多少人要瓜分? 所以永遠無解....
不管哪個顏色,除非那些立委認真工作,不然不可能有解,只能繼續放著,沒事的沒事,出事了死點人再拆掉。
會認真做事的一定是滿懷熱血的政治新人,這種人一定不屑與他看不起的大黨合作,所以一定會是加入小黨或者是自行創黨,這種小黨沒資源沒人力,根本不能跟那些長期執政的大黨抗衡,只要提出認真的政策鐵定就會被其他黨夾殺,下場就只有兩個,第一個是向現實低頭,只能成為他曾經看不起的人;第二個就是繼續維持自己的理念,最後被罷免掉,就這麼消失在政治的洪流當中。雖然我對那位被罷免的沒有任何了解,但我很確定現在的選罷法絕對是利於大黨不利於小黨的。
志祺真的很用心在整理都更議題欸
台北很多跟城中城差不多的大樓
三重萬華很多
桃園也很多
每個城市都有特別是火車站附近
*B.重罰之下必有人怕,就算罰不怕,至少也可以拿罰款去補助弱勢族群。*
「城中城」問題就跟「頂加」一樣:強拆會導致經濟弱勢沒地方住;不強拆到時候火災地震出人命,就會有人罵為什麼不拆;免費修繕危樓又會變成拿稅收圖利屋主房價。
看來要開始土改了。
那被罰的就是弱勢族群的時候怎麼辦?
@@sibal8252 我沒講清楚,我指的「開罰」是針對城中城的區分所有權人沒有依法在時間內成立管委會。
你要罰誰?弱勢族群?
@@Joy0905 罰完之後房東可以把額外成本加諸在租金上,最終還是會打擊到租戶。這也是現在打房很常遇到的問題,你把成本加諸在房東身上,房東就把成本往下傳到房客,最後房客負擔的費用還是增加;另一個領域也是,提高最低薪資,人事成本的增加反映在公司支出的增加,最後商品本身的售價增加,消費者還是苦到。
看到最後想起這才是志祺的大學專業😂
設立專法..一是強制居民遷居國宅社宅 二是產權強制收為國有 三依法制定補償機制及後續問題處理
我覺得應該要要求房東,居住在那裡的低收入戶根本繳不起房租,可是出租的房東應該要負起改善環境的權利,畢竟絕大多數的房東應該有能力可以負擔的起
想不到有天會聽到建築專業相關的影片,都更隨便都是八年起跳,而且原住戶需要支付一定費用才能換新房。
這筆費用一般退休的人或是在工作的人根本湊不出來。
最能救急的手段還是得靠執行層的人加強取締執行,並且加強修繕了。
覺得有解或很簡單就可以解決的,一定沒有親身經歷過都更案。
沒錢擺爛的和死要錢的這兩類人加在一起就可以搞死99%的改建案,沒錢沒時間和這些所有權人周旋還真沒辦法好好推動一個都更案。
個人感覺是B,留言區許多網友也說得很好,這種事情本就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只能盡量找比例取平衡點,但重點是,有人、單位、政府肯出來動,而且是持續動作,這一定不是短期可結束的。(看誰願意出來扛啦那壓力不是普通大,還要協調什麼的)🤪
而且若每次鬧出人命,該為人民著想的那些人又都只會出張嘴哭哭啼啼一下又像煙火一樣曇花一現,那更是屁用都沒🤪
之前看到新聞里長有說他們都有定期去訪視裡面的弱勢族群,因為沒有管理會,一直都只能靠慈善團體去維護,甚至今年夏天在各樓層設置的一些滅火器,都還是用集資的方式去處理,如果一直都看不到這種社會問題,光兩個部長下台有何用處,然後內政部也只是說會修法強制成立管委會,但是這樣的法令下來會不會只是虛設也是個問題? 整件事說到底就是沒錢無力負擔阿,你們光講一堆漂亮話有個屁用,把拿來蓋無用公設養蚊子的預算用來改善這些東西是不是更好?
強制成立管委會會涉及朔間既往的問題,朔間既往也不是沒有例外,從這次的事件也可以看的出其公益性質重大,可能可以把他當例外朔及既往(?)
不過執行面又是個相當棘手的問題了,這時政府應該掏錢為低收補助費用,至於哪位住戶管理管委會,這真的很困難 …
這集…感覺有看跟沒看一樣,問題還是存在😮💨
之前就有城中城都更的討論,屋主對於都更補貼不滿意所以沒下文,不能接受房子變成垃圾,也不願花錢整理,就是放著擺爛而已。
強制都更不是政府該做的事,房子是私人財產,好壞本來就該自己負責;不符合安全法規就開罰,管委會付不出錢就查封拍賣,沒房子住的才是政府該安置的而不是不動產。
不符規定就該處理。而不是花稅金補貼改善不動產,其他認真維護自己房子的人白痴嗎?
資本社會要縮小貧富差距真的太難.....
這種問題跟遊民問題一樣,基本上就是無解
之前看到某個留言表示
這種問題一把火無法解決
那就只好多幾把火了
莫名覺得很認同.....
很多問題平時就存在了。
只是平時不檢討,變得等到日後、死後、選舉前才開始檢討。
強行介入又有選票問題是要怎麼介入?
為了落實居住正義 > 提案蓋大量的社會住宅 > 影響到建商和握有大量產權的人利益 > 流失選票 > 沒人想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 底層人民繼續等死 > 社會事件發生 > 呼籲重視居住正義 > 為了落實居住正義......
說個極端的,現在這樣要改也只能等出現超大型災難了。
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B.然後也要增加社會弱勢上的居住問題,因為居住問題,很多地方的老人不願意離開自己居住的地方,就被迫變成了都更中的釘子戶等等的問題,造成都更速度緩慢。還有建商跟居民的都更協議,應該要有政府機關的人幫忙出面瞭解及把關,不然有些建商的合約根本只想圖利,造成居民都更意願降低。
C覺得從解決經濟弱勢是根本解,但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
但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
有錢就了事了
但錢從哪來哈哈
提供安全便宜的建築就是幫助經濟弱勢的其中一環阿😂
那錢從哪來 總不可能跟北歐國家一樣一般人的税繳超高吧 這樣反而會造成惡性循環沒人要工作給國家養就好
@@lillian6716
那房價就繼續自由炒高,反正房子是投資而非必須嘛~良性循環GDP, 薪水, 物價瘋狂上漲~
反正出意外人命便宜,走了一了百了剛好而已
每年都選個騙神黨再來燒香拜佛求身心健康不要流落街頭
@@lillian6716 你今天好手好腳有能力,自己吃吐司住公寓滑手機,看到別人開大車、用豪華電腦、玩最新遊戲主機、吃大餐、住別墅,你要不要工作?
D 我自己就住在一棟海砂屋老公寓裡🤣
附近住戶也沒有想要搬家的意思
這個問題真的很複雜
除非有大刀闊斧式的改革 不然其中環環相扣的利害關係太難解 就像一坨纏在一起的線
C 追根究底是為什麼他們會住在那,政府可以提供提供新型態社區或提供給他們適當的工作機會,讓他們提高收入也就讓他們得到其他生活下去的方式
自然就有誘因讓他們同意離開,政府就能強制處理
我記得三重就有一個地方,就在鬧區之中,火災之前就有新聞團隊去採訪過,那裡的環境跟城中城一樣,低收入戶家庭跟老人,問題沒解決,失火是遲早的,方法都給了就看願不願意處理或是等失火再來說
蓋一堆社會住宅,讓那些弱勢的人居住,強制拆遷改建付不出錢就強制徵收
社會住宅也有居住年限的限制,到期了他們又要搬去哪?
唯一的問題就是沒錢 沒錢 還有沒錢
怎麼可能叫沒錢的人去花錢又無法改善生活困境的事
他們眼中只有最緊迫的生活困境啊
管理問題又不能幫他們填飽肚子
要是貿然拿公款幫他們處理
天知道會不會有更多人嚷嚷要政府也出錢幫他們做
這個先例也不能開
既然他們自己不願意做
政府也不能做
那又要叫社會捐錢給他們嗎
但我想也不會變成用作原本的用途
那捐款還是跟丟到水裡差不多
政府最好房價的管控和舊房強制拆除改建成新的國宅,以低價的費用讓經濟弱勢族群購買或出租來居住,若是購買來的國宅,出售時應以時間和房屋結構折舊讓下位經濟弱勢來購買,而不可調漲將房屋出售,若有調漲賣出,查證後將調漲的差價沒收,且併科一定罰金
如果能買得起房子 誰會想住這種鬼地方
罰管委會肯定會引起民怨啦...那樣等於是罰全部住戶啊
何況有些人就真的有困難,管理費很難湊齊(雖然機車不繳的也不少)
有錢裝設大門阻擋政府消防安檢,卻沒錢反而去變賣逃生門,這邏輯真有趣
強制徵收,拆掉蓋新國宅或是飯店那種套房式大樓,配給所有權人(為什麼?因為大部分住這種高危險樓房的都是經濟有困難的人,做成套房雖然小 至少安全又可以容納多數困難者)
錢 感覺不是大事🤔把那些蓋了又拆拆了又蓋的國家規劃預算編過來就夠了🤪與其被浪費掉還不如拿來搞福利
至於維護的費用假如交不出,其實也可以讓住戶用體力活來換(拍攝公益片、環境清潔、弄個說故事頻道、培訓成社福員⋯等);或許還能做到減少其他單位的國家支出。[初步想法 可行性還要研究😂]
希望人民有一天也可以團結起來,一起監督政府😂真覺得現在的政府(不管哪黨)都比藝人更像藝人😂
台北市中山南路跟忠孝西路交叉口那一棟老房子我看也很危險,裡面的戶數也超多,跟迷宮一樣,要是燒起來也會很可怕
Z:用次元切割刀從我們所在的次元切離...(無誤
我想知道當初阻擋消防安檢的那些居民有什麼感想
該立法禁止這種各方面都極其複雜的混合大樓了吧?
但政府只會藍推綠、綠推藍,最後結果還是無解...
如果我是住在裡面的弱勢,對我來說,不要成立管委會,不要消防安檢,做越多罰越多,只會更難生存。
除非你要補貼給我都更後還能有一戶或是另外蓋公宅安置我(這對其他納稅人不公平,但我也沒辦法),不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管我。
今天是因為發生火災所以大家扯消防和建築管理,但其實還有治安、衛生等等問題。
最終,問題是沒有錢,有錢我就會搬走,離開這個問題。
我還是覺得多蓋點公宅比較實在🤣🤣🤣
蓋多後也可以順便降降附近的房價
扣公共安坑的帽子給建物的所有權人要附有管理之責在,最好有民事跟刑事的罰則,罰到改善為止,不繳丟法拍,自然就會有興趣整合的建商進場撿便宜了
我只想到居民安置問題可能可以透過由政府臨時組合屋解決(貨櫃屋)
可重複利用
以低廉價格租給當地居民
這樣比較容易說服居民做都更
E. 應該政府強制拆除,拆除後另尋他地,搭蓋像921受災戶住的便宜但材質不差的組合屋,讓弱勢居民居住,一樣一個月付3000給政府,直到老死或是付清建物的費用,付清後居民和政府就可以簽買賣合約。
這個不太可能 因為組合屋到老死 需要大量維護 我認為還是只能住到社會住宅蓋好
社會住宅蓋的時候只要滿足 安全 堅固 耐用 就不需要特別去做裝潢 因為多做多花錢 會反應在租金上
77中肯多了👍
其實不只類似城中城的商辦大樓啦~
六都尤其新北有很多以前興建的國宅也都沒有成立管委會
有些幸運居們居安意識夠好有自行成立類似管委會的組織來清潔與維護
有些運氣不好鳥人居民多一點基本上就是悲劇與長期未爆彈
法律有缺陷當然應該盡快修正
但是人民素養與觀念也真的需要加強
不然在民主法治的國家裡
總是有些議題沒辦法直接用法律去強制解決
可能是立法時間先後的問題
也有可能是公權力會不會過度擴張侵犯人權的問題
不是單單有錢就能解決的
也不是說強制就強制的
至於有人一天到晚都要扯圖利建商之類的
有時候必須說一件實際一點的事實
虧本的生意無人做
殺頭的生意抓不完
就算是政府去主導
也不是每個人都認同政府花公款去做一定虧本的生意或者建設
E
結論就是一個字「税」
在台灣有錢人有太多方法可以逃稅,導致稅收不足。只有窮得請不起會計的老百姓需要繳稅。
但我們也無法確定政府收了稅金能夠把錢都花在該花的地方⋯
選項A、C都是需要經費,但大家都知道經過層層機關的剝削及政府採購、發包的能力,恐怕很難達成⋯
選項B:請問所有權人就是弱勢家庭怎麼辦?罰不到錢就查封房子趕盡殺絕?房東擺爛的話也是只能查封現在裡面正住在弱勢家庭的房子⋯
反正徵不到税就是只能讓這些大樓自然都更或使用都更之火ಠ_ಠ
B.產權所有人提供所有維護修繕費用,做不到就開罰
我家這邊的狀況是,建商開的條件不好,所以和居民談都更都沒談成功
我們阿嬤那邊也是 但必須說 本來我是很支持的重建的 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住那邊的老人家們都不同意 但後來看到條件之後真的讓人感覺都是建商在趁機剝削那些居民
如果修改法律把長久違反安全規範的建築也視為危樓,可行嗎?
事情完全應該分開講
老屋問題本來就應該政府積極限制更新或維安
違者應該開罰 畢竟這是公共安全問題
而弱勢族群也應該由政府協助改善或引導
國家都有編列這些預算與稅收
但為什麼一直都有這些問題
台灣各個政黨都應該去審視這些問題
說到底還是錢的問題 還有政客利益的問題(攤手
加稅可以 但是起碼把薪水給我拉高 歐美的物價 東南亞的薪資 還想加稅??
幾乎無解,因為這問題是一環牽著一環,就是等著引爆的不定時炸彈而已。
D這個議題真的很難
強制都更也不行啊
又不是獨裁國家
政府能做的應該是聯絡產權所有人
再怎麼說一定有資料在政府手上
由政府搭起溝通的橋樑
能不能成案也只能看擁有產權的人了
老公寓、還有惡鄰在頂樓蓋違建QwQ
剛出事的時候中壢就在那邊開始檢討 然後現在又双叒產權複雜不了了之了
先強制執行安檢和安全設施改善,後開帳單
消防部門長期無法檢查就應該要申請搜查令啊,難道定期消防檢查不是強制措施嗎?這是妨卻公務吧?政府工作沒做好,現在火災死人誰來負責?我不太清楚台灣有沒有第三方公司有資格發出消防安全證明,如果有也不用消防部門親自上門,只要定期交文件就可以
持搜查令都不能上樓那就合理封樓了。封樓後,不管是住戶還是別的相關者,自然會找到權利人來交涉罰金和解封
消防部門有安全檢查權就沒有執法權的嗎?
突然冒出了一個天馬行空但也很模糊的想法⋯⋯
既然建物政府介入不了,但可以把弱勢經濟者安置於其他地方
假如把閒置的公共設施或倒閉的學校 出租/改建/暫時 安置弱勢經濟者呢?
對於不想遷出的,需要派社福人員關心了解是哪個原因不想遷出?找資源去協助(可能是老人家搬不動,看是否可以招募志工?之類的)
因為是突然冒出的想法,所以也不齊全,如果有想到其他的再來補充XD
全台灣應該仔細檢查餐廳, KTV, 百貨, 健身房等各種商業空間, 減少發生悲劇風險
我是高雄人 也對城中城那區滿熟悉 從小到大根本沒聽過什麼高雄鬼樓的稱呼 媒體渲染的太誇張了
只要都更就可以搞定這些問題了
只是都更完稅翻好幾倍也沒人有辦法住,所以真的很難解
社會普遍的住宅問題是一回事,城中城背後的官商勾結,買人縱火,才是這事件的主要問題吧
太多政治人物來混淆事件原本的面貌
太多新聞嘗試用各種"真相"讓你可以把錯怪罪到你想要的對象上
新聞沒有說謊,只是每一種真實,總有一個你能接受的答案
原本持有產權的人,對於大樓的維護沒有意願
才是讓火災發生後如此死傷慘重的原爆點
正常的大樓社區每個月都會定期檢查2次,每半年消防局都會要求消防安檢的相關報告
這些都是要開銷的,也是為了保障在事故發生時,這些器材能第一時間警告住戶
大部分大樓和社區都那麼努力維護,現在事情發生在沒有維護的地方上,導致的結果就是人們想避免的
這起遺憾,去嘗試怪罪心中得到的答案
還不如多關心一點社區
糾正錯誤最後得到的答案是正確的嗎?
強制介入會有其他問題產生,只要沒人喪命,在民主體制下,受影響的人永遠會恨政府強制介入,真的兩難。站在人命關點上,政府是該強制介入,但搞不好那些人就是願意少花錢背負這風險,或是根本就想死... 最根本的方法當然還是改善全國經濟,但放眼望去整個世界,這個方式最少在短期內不切實際。 到最後還是政治立場決定了一個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加油!
在台灣任何事情都可以牽扯到圖利啦~綁標啦~吧啦吧啦的鳥事
許多首長為了避免被貼標籤乾脆不碰都更,總是有"我不會那麼衰"的僥倖心態
就是一種:你做了不會有人感謝你搞不好還會被罵、你不做也不會人氣比較高...萬一出事就完蛋的賽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