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亭牧師八個聖經故事專題講座 : 1. 職場猛獅-- 但以理v.s獅子坑 (在異教環境如何為主而活)

แชร์
ฝัง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8 ก.ย. 2024
  • 劉曉亭牧師專題講座 - 八個聖經故事闡明與你我當下現實生活有關的神學
    時間: 2013/5/9 ~ 2013/6/27 每周四 晚上7:30
    地點: 迦南會北部大專團契 (台北市師大路59巷2號)
    講題:
    1, 職場猛獅-- 但以理v.s獅子坑 (在異教環境如何為主而活) - 2013/5/9
    2. 搏命快遞--以斯帖的神秘使命 (人生的遭遇與神的心意) - 2013/5/16
    3. 不可能的任務--摩西的曠野傳奇 (我的一生有何意義) - 2013/5/23
    4. 神鬼奇航--約拿的尼尼微之旅 (當我的意願跟上帝相反...) - 2013/5/30
    5. 叱咤風雲--保羅的宣教人生 (一個有恩膏的人如何活在苦難中) - 2013/6/7
    6. 命運好好玩--雅各既苦又短的瘋狂人生 (人的自由意志與上帝的命定) - 2013/6/13
    7. 聖母的真相--耶穌母親馬利亞的神奇經歷 (怎樣才算『成功』) - 2013/6/20
    8. 花園的秘密--耶穌的客西馬尼禱告 (連耶穌都會流汗的禱告模式) - 2013/6/27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15

  • @aprilly11
    @aprilly11 4 ปีที่แล้ว +1

    很受用!感謝牧師破除了許多來自人的文化傳統謬誤,進入聖經真理得自由!

  • @carriezhao4674
    @carriezhao4674 2 ปีที่แล้ว

    感谢神,谢谢牧师!明白了很多原来没有注意到的重点

  • @user-qp5lp9fr8o
    @user-qp5lp9fr8o 7 ปีที่แล้ว +2

    2017。。。太好了你太得恩典謝謝你講道。

  • @gracesong8137
    @gracesong8137 ปีที่แล้ว +1

    台灣教會領袖希望復興人越多越好,當人多時,忌妒紛爭結黨就來了,教會分裂…傷害很多主內弟兄姊妹離開教會,不知要往何處去,漸漸也停止聚會。讓人很難過…😭

  • @user-od7iz1px3w
    @user-od7iz1px3w 2 ปีที่แล้ว +1

    基督徒要分散,不是聚集,謝謝分享

  • @cindywhite4133
    @cindywhite4133 6 ปีที่แล้ว +4

    刘牧师讲道真的非常精彩,而且很幽默哈哈哈,特别是f4那一段

  • @user-ew2tb1pl3t
    @user-ew2tb1pl3t ปีที่แล้ว

    堅信依靠主的有平安

  • @sartinahmeimei3092
    @sartinahmeimei3092 2 ปีที่แล้ว

    约伯说:我赤身出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 约伯记 1:21

  • @sartinahmeimei3092
    @sartinahmeimei3092 2 ปีที่แล้ว

    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诗 1:6

  • @kinggnej5041
    @kinggnej5041 ปีที่แล้ว

    聖經明訓,犯罪的結果,難逃神的審判,這是何等嚴肅的宣告。因此,主耶穌傳道時曾說:「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路十七29~30)。
    聖經說:「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二14)。又說:「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二十12,15)。
    人死後並非結束,還有審判。惟有接受耶穌作救主,纔能得蒙赦罪,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只有名字寫在羔羊(主耶穌)生命冊上的纔得進去」(啟廿一27)。─ 李佳民《心靈之旅》

    【天昏地暗】一兩百年前,在美國,有一天忽然天昏地黑,嚇得人人魂不守舍。國會兩院也都聚集商議,怎樣可使百姓平安。有的人說是末日來到了,沒有法子,只有等死而已。一位老信徒,站在衆人當中說,諸位兄台,不要驚慌害怕,若是果然末日來到,我們更該儆醒禱告,殷勤作工。因為主要我們儆醒,等候祂來,得著獎賞。
      不信耶穌的人都怕末日來到,要受審判。但信耶穌的人毫不懼怕,因為耶穌已為我們釘了十字架,受了神的審判,我們就不再受審判了。信耶穌的人都有這樣的信心,所以就不懼怕了。

    【水底有大石】一位弟兄說:當我讀中學時,有位同學非常粗心大意。一次,我們幾個同學同去旅行,到了一個村莊,大瘃在河邊游泳。有位住在河邊附近的村民,看見我們要在那裏游泳,就對我們說:「這裏水底有大石,你們游泳必須當心。」我們聽了都格外留心;但那位同學仍是嬉皮笑臉,不以為意,他有幾分仗著自己游泳的枝術,爬上河中的一塊大石,跳入水中,豈知一跳下去,就此不再上來。後來撈屍時,方才發現,當他跳下去時,一隻手插在河底石縫中,抽不出來,以致溺斃。
      經上說:「我們若是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希伯來書二章3節)那位年青人因著他忽略了人的警告,送了自己一條命。今天許多人都在證實主的救恩,你若忽略,將會失去永遠的生命,並且不能逃罪,無法逃避神的審判。這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關係人的永生,永死,永福,永禍,宜早留心。

    【尚有二隻雞錢未還清】希臘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深信有神,也信人有靈魂,一生以正義敢言聞名。但是當他臨終之時,囑其門人說:「我將要受審判了。我在生之時尚有兩隻雞的價錢未曾還清,請為我還之。」
      蘇格拉底臨終的話,證出了聖經所說的:「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

  • @kinggnej5041
    @kinggnej5041 ปีที่แล้ว

    【到時候神必要審判】有一個故事說到,在美國中西部住了一個不信神的農夫。在他所住的社區裏,大部分鄰居都是基督徒農人,每主日必定去教會聚會。這個農夫的田地正好在教會對面,只隔了一條街。為了表達他沒有信仰仍然能活得好好的,他決定把主日早上用來耕田犁地。每次眾人一開始唱詩歌讚美神,他的牽引機就驚天動地響了以來,在犁溝上來來回開動,轟轟的引擎不絕於耳。夏天過去了,收割時節到來。那個人在收完農穫之後,寫了一封信寄到當地的報社,解釋他的立場。他在信上說,『整個夏天其他人都在守他們所謂的主日時,我一直在自己的田裏工作。神並未因我的行動而懲罰我。事實上,我不僅今年大穫豐收,而且我的農產品產量遠遠超過那一些一週休息一天的人。你如何解釋這一切呢?』那家報社的編輯顯然也是一個基督徒,他把整封信一字不漏地刊登出來。但在信件尾端那人的簽名底下,編輯加上了一條短短的註解,『神通常不是在十月算帳。』── 博愛思《雅各書的信息──我信!然後呢?》

    【鹽海】鹽海是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位於巴勒斯坦(今以色列國)的東南部。該海只有流進,沒有出口,故亦稱「死海」。鹽分特重。大海的水每百公斤可曬鹽5~6公斤。但鹽海的水可曬鹽24~26公斤。比起任何海水都鹹且苦。因此浮力很大,人在其中游泳,斷無溺斃之虞。但若喝一杯鹽水就有危險。那裏天氣炎熱乾燥,空中常呈雲霧,乃海水大量蒸發所致。估計每天要蒸發9,600 萬擔,不然只有流進而不流出,豈不早就滿了起來。 有時有時飛鳥越過,被蒸氣沖暈,掉在海中。四圍儘是荒涼沙灘,不毛之地。景色蕭條淒涼,望之生畏。
      根據考古學家鑒定,鹽海乃是所多瑪,蛾摩拉兩座古城的遺跡。這兩城因為罪惡滔天,受了神的審判,從天上降下硫磺與火,將其焚燒成灰,遂成今日之死海,作為鑒戒。審判是確定的,犯罪的結果,難逃神的審判。經上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章23節)「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這是何等嚴肅的宣告。人因犯罪,必定一死。死了不是就了了,還有審判,以至永遠滅亡沈淪,「被扔在火湖裏」(啓示錄廿章15節),永永遠遠受痛苦。惟有接受主耶穌作救主,才能得蒙赦罪,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死海】死海又稱鹽海,是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位於巴勒斯坦的東南部。該海只有流進,沒有出口,故稱死海。一般海水每百公斤可曬五、六公斤的鹽,但鹽海的水可曬二十四至二十六公斤;比起任何海水都鹹、都苦。因此浮力很大,人在其中游泳,絕無溺斃之慮;但若喝一杯鹽水,就有危險。
    死海天氣炎熱乾燥,空中常呈雲霧,乃海水大量蒸發所致。有時飛鳥越過上空,被蒸氣沖暈,而掉在海中。四圍儘是荒涼沙灘,不毛之地,景色蕭條淒涼,望之生畏。根據考古學和地理位置的判斷,鹽海的附近乃是所多瑪和娥摩拉兩座古城的遺跡;舊約聖經記載,這兩城因為罪惡滔天,受到神的審判,從天降下硫磺與火,將其焚燒淨盡,作為鑑戒。

  • @kinggnej5041
    @kinggnej5041 ปีที่แล้ว

    死後有審判

    【為甚麼會有審判】人因為犯罪,罪就產生死亡,而死亡就帶進審判。所以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又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可見,罪、死和審判,乃是彼此相關聯的。創造幷管理宇宙萬有的神,為著維持宇宙萬有的正常運作,必定有祂的行政體系和管理辦法。有行政,就有審判。審判乃是神維繫幷執行祂的行政的重要手段。

    【神審判的可畏】聖經說,神是「大而可畏的神」(但九4),「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來十31)。聖經描述當神忿怒的大日到來時,沒有人能站立得住(啟六17)。今天,祂不在你身上施行審判,乃因祂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為要領你悔改。但你若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參羅二4~6)。
    我們千萬不要小看神在末日的報應。聖經說:「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廿15)。這個火湖就是地獄,它原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太廿五41),聖經裏稱作「永火的刑罰」(猶7)。地獄裏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4),聖經形容人的靈魂在火焰中極其痛苦(參啟十四10;路十六24),並且要受蟲咬,而那裏的蟲是不死的(可九48),真是難以忍受。

    【人能因作好而免受審判嗎】一般人以為只要自己能作好,就能免受神的審判。但是神在聖經裏卻說:「不!」為甚麼呢?
    (一)人的行為達不到神的標準:我們所謂的好行為,只不過是在人眼前的好,幷不是在神眼前的好。神是眾善的神,無論人作得多好,都夠不上神的好。聖經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我們看自己的義,好像很有價值;但是從神看來,都像汙穢的衣服!故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
    (二)人最大的罪是不要神自己:就算是我們的行為夠得上神的標準,但我們仍須面對神的審判。一個不要父母的兒子,在別人的眼中可能是一個好孩子,但他的父母親卻不這麼想。一個不要神,不接受神的救法的人,他在神面前的問題還不在於他的行為好或壞,而在於他和神之間的關係出了差錯。所以聖經說:「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他們眼中不怕神...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羅三11,18~19)。
    (三)神不照人的行為來判定能否得救:聖經說:「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十一6)。神深知人不可能憑著行為得救,就以憐憫為懷,定規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於行為(弗二8~9)。神設立恩典作為人得救的原則。恩典的意思是說,不管這人是好是壞,只要他相信神的救法,神都肯拯救他。恩典和行為是不能並立的;不靠恩典,就要靠行為;不靠行為,就要靠恩典;斷不能既靠恩典,又靠行為。行為不特不能成全神的恩典,反叫祂的恩典,變成「不是恩典」。

    • @kinggnej5041
      @kinggnej5041 ปีที่แล้ว

      【神設立基督作審判的準則】聖經說:「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創十八25)?神是公義的神(詩四1),祂作事的法則乃是秉持公義,所以祂的審判必須是公義的審判。神的心雖然是滿了愛,但神不能單憑著祂的愛心赦免人的罪;因為若是這樣作的話,神固然符合了祂那愛人的心,卻違反了祂公義的法則。要神單憑著祂的愛心來赦免人是容易的,但是要神憑著祂的公義來赦免人就不容易了。神該當怎樣作,纔能既滿足祂愛的心,又滿足祂公義的法則呢?
      (一)神的拯救乃為顯明神的義:聖經說:「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羅三25~26)。神在舊約時代,沒有叫從前的人立時滅亡,立刻進到火湖裏去,乃因為神的愛叫祂寬容人,祂「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由於那時候祂還沒設立義的救法,叫祂不能不寬容、忍耐人所犯的罪,並不是祂不對付他們的罪。等到今時祂設立了義的救法,就顯明瞭神的義。
      (二)基督耶穌降世是為成全神的義:公義的神不能不審判人的罪;祂不能忽略我們的罪,也不能隨便的赦免我們的罪。所以神就差遣祂的愛子降世,來擔當人的罪,接受神公義的審判。所以十字架乃是神的「慈愛」和神的「公義」相會的地方,十字架既滿足了神那愛人、要赦免人的心,十字架也滿足了神那公義、必須審判人的法則。
      (三)惟有基督能符合神公義的標準:基督是神的兒子,祂的神性使祂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的(來七26);祂在世為人的時候,沒有犯過罪(來四15),也沒有人能指證祂有罪(約八46),所以只有祂有資格來代替人受神的審判。
      (四)神稱信基督的人為義:按神公義的要求,世上沒有一個人能達到這一個義的標準,如今神的愛子耶穌基督──那聖潔公義者(徒三14)──已代替人接受了神公義的審判,凡是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祂就成為我們的公義(林前一30),所以神能稱我們為義,而赦免我們的罪。

  • @kinggnej5041
    @kinggnej5041 ปีที่แล้ว

    【惟有接受神十字架審判的人可以免受神最後的審判】人有罪,必須受神公義的審判。但對於相信主耶穌的人而言,祂已經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的罪已經在主耶穌身上受了審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我們受審判的憑據。憑著主的寶血,我們能夠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因為「公義的神不會兩面討債,先在基督身上,又來要我歸還。」我們的心得著安息,因為我們的罪是經過了審判的。

    【記憶】我曾兩次面臨死亡。有一次差點溺死,但在第三次要沉下去的時候,有人把我救了起來。那時候,在一眨眼的短時間裡,我一生的所有事情都在腦海中閃過。我無法告訴你,一生的事情如何擠在一秒鐘的時間裡。但是,實在是--從最早的孩提時候起--我一生的所有事情。我相信,如果上帝把我們記憶的隱秘引發,我們所犯過的罪,會一個個地回到記憶中。如果它們沒有被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潔淨的話,會在永世無窮盡的時間裡一直纏繞著我們。
    我們以為,我們會忘記某些事,但是,如果上帝說:「記住它」,我們就無法忘記。我們以為,有一些天使負責記錄我們一生的事情。但是,我有一個想法,就是在進入天堂或永世的時候,我們會發現,我們自己就是記錄的天使。上帝會叫我們每一個人把自己的事情記錄下來,然後保存在記憶裡面,當上帝說:「我兒,把記憶表達出來!」記憶就會全部出現在腦海中。定我們罪的,不是上帝,而是我們自己。我們將要定我們自己的罪,在上帝面前,我們將無話可說。
    有一個人被關在監獄裡已經五年了,你可以問他,是什麼使監牢讓他覺得那麼可怕?是那些牆和鐡門嗎?是那些勞苦的工作嗎?不是!他會告訴你,監獄對他之所以那麼可怕,是因為「記憶」!我想,如果我們下到那失喪之地時會發現,地獄之所以那麼可怕,是因為我們記起:我們曾經聽過福音,有人曾經把基督介紹給我們,我們曾經有得救的機會,但是我們卻輕看了福音,藐視了救恩,我們拒絕了臨到我們的恩惠,如今我們想要接受,卻不可能了。--曾盛泉、若石《慕迪喻道故事》

    【火山】義大利有一個著名的火山,名為「維蘇維埃」,附近有兩個大城市,「龐貝」(POMPEI)和「賀加倫」(HERCALNEUM)。此火山似乎是一個睡火山,因為很久沒有爆發,住在這兩個城的人也以為平安穩妥。誰知在西元79年八月廿四日突然冒出濃煙和灰塵,但住在城內的六千人仍拒絕離開。一個禮拜之後,這火山突然噴出大量毒氣和溶岩,將這兩個城市淹沒,一個人也沒能逃走。直開廿世紀後人們才發掘到這兩個城市,而城內的一切物件、建築、傢俱甚至人和動物都好像化石似的。以下是一些發現:
    (1)在圓形競技場上有兩個決鬥戰士剛被殺死,他們手持長刀。
    (2)一個手持長劍的人,在他腳下有很多金和銀,他周圍有五個正準備搶劫寶物的人的屍體。
    (3)有兩個手持鎖匙的僕人,剛剛打劫一間公館,手中還拿著錢和銀器。
    (4)兩個犯人在監內,閘外面有一個守衛。
    (5)一隻被綁在門柱上的小狗。
    正如聖經上所說:「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難忽然來到」(帖前五3)。這兩個城的人正享受大羅馬帝國的豪華生活,他們以犯人比武為娛樂,積聚大量的金銀財寶,有最新式的建設,但他們怎會想到在轉瞬之間被溶岩淹沒,正如所多瑪蛾摩拉所遭遇的呢?我們今天豈不是更加要儆醒,因為不知道災難什麼時候來到。耶穌說,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我們還容易受呢!--蘇美靈《故事百感》

  • @kinggnej5041
    @kinggnej5041 ปีที่แล้ว

    【死的清算】經文﹕“他吃了把嘴一擦﹐就說﹕我沒有行惡。”箴30﹕20
      在東北的一個小市鎮﹐每逢集市的日子﹐就顯得格外熱哄哄地﹐鄉民們從本區各處的大小村莊帶著他們地裡出的土產以及一群群牛﹑羊﹑驢﹑馬到鎮上來趕集。市場上擁擠了流動不定的人群。雖然時在嚴冬﹐但人們所匯成的熱氣倒把冷氣吞沒了。
      是在東鄉住的一位屠夫﹐他從市集上買到一只肥壯價又不貴的山羊﹐一路牽著向歸途慢步步行﹐當他經過一個山谷拐一個彎﹐無意中遇見一只狼﹐兩下一楞便都站著。山羊一看是殘暴成性的狼﹐便靠攏在屠夫的腳旁偎倚﹐身上有些顫抖﹐並發出微弱的哀嗚。狼看見這只肥羊早就流涎三尺﹐何況這時日已中午﹐飢腸轆轆﹐他咧著嘴向屠夫問道﹕
      “從那裡牽來的肥羊﹖”
      “市集上買來的。”屠夫回答。
      “虧你是堂堂男子﹐你看我一生不知吃了多少羊﹐從來就不曾付過一文錢的。”狼諷刺著說。
      屠夫不慌不忙解開腰帶﹐掀開皮短襖﹐露出裡面的狼皮﹐就對狼說﹕“看見吧﹗這就是吃羊不花錢的代價。”狼一看﹐趕忙把尾巴夾在兩股間﹐頭也不轉一溜煙跑掉了。
      這是一則發人深思的寓言。
      常言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又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不報﹐時候未到。
      《聖經》又是怎麼說的﹕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因為惡人終不得善報﹐惡人的燈也必熄滅。”箴24﹕19-20
      “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箴5﹕22
      筆者想起士師記一章6至7節記著一位名叫亞多尼比色﹐他是帕勒斯但南部比色鎮之主。他曾先後攻打過七十個國家﹐每個國王都成為他的階下囚。但他並不把他們一一處之極刑﹔乃是把他們的手和腳的大拇指都砍斷﹐在每日三餐時﹐叫這些囚犯在桌子底下拾取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藉以取樂﹐真是極盡殘虐凌辱之能事。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一次戰役中﹐所謂蓋世英雄的亞多尼比色﹐想不到會敗在猶大和西緬手裡﹐成為戰俘。猶大王對待他﹐也是把他的手腳的大拇指全都砍掉。這真是以己之道還己之身。當亞多尼比色受此殘酷的刑罰時﹐頓然痛感道﹕“現在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
      奉勸那些貪戀罪中之樂的朋友﹐應該及早回頭棄惡從善﹐歸向操報應的神。請聽﹕“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結18﹕23)。──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