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無親屬關係」家庭有近八百萬戶!不結婚又不想「孤獨死」!「領養好友」成鑽法律漏洞的新解法?【TODAY 看世界】
ฝัง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28 ก.ย. 2024
- #韓國 有一對只差5歲的同居好友,從合租到合資買房,已經當了7年室友,不過去年,其中一人竟然「收養」了另一人,好友成了「母女」關係,還把整個過程記錄下來寫成書出版,引起廣大迴響,她們為什麼這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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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家人 不可能不管你]....能說出這句話的人可真是幸福啊...
認同,看來是沒見過墨茶的悲慘世界的幸福人
@@cybercroissant023 那個死掉的大陸B站遊戲直播up主啊
我在醫院工作,真的多的是有家人但沒人想管的病人
問病人很久沒跟兒子往來了嗎?
病人很無奈的說:我也是直到生病才知道家人沒人願意管我
@@cybercroissant023不是孤獨死,而是 “無主屍” 無主屍不等同無名屍,無主屍大多數是有名有主,只是沒有人想處理,奉勸那些以為很有格調的那些人,如果不想落到無主屍的下場,不想麻煩別人,自己應該趁早做打算。
講實在話,如果真的有替人著想,不想麻煩別人,就算要死,也不會引響別人。這是很實在的話,不要覺得自己很有個性,做了麻煩人的事情,
「生病就去醫院,家人不可能不管你」
說出這句話的也太不食人間煙火了
跟「何不食肉糜」有異曲同工之妙
家人根本各不來往
以前就有這樣想像過!不結婚不生小孩,跟一群朋友們一起住在一間大房子生活到老
本來以為不可能實現,沒想到如今真的有人做到了!覺得很開心
主要是多元成家在台灣只有通過同婚法,伴侶制和多人家屬都沒後續,只要制度改變在台灣這種家庭也能有保障
有啊,很久以前就有了,詳情請搜索“自梳女”
如果這期間好朋友突然結婚了怎麼辦?你會非常失落的
只有女人才做得到, 多數台男跟癈物一樣, 還是想靠女人照顧, 自己不想照顧別人,
@@s888865 可笑, 韓也沒有, 為什麼有這種朋友像家人的關係呢
覺得亞洲法律要先推行同居伴侶法比較實在,雖然很多人都覺得一張紙沒差,但遇到重大變故或法定監護權利相關,就知道那張紙有多重要
尤其現在不婚不生或想生不婚的越來越多,同居伴侶法不妨是個折衷辦法,爲社會帶來更多彈性,畢竟傳統價值觀的壓迫實在慘
甚至只是生活互相扶助的獨處居家修行人之間,也都可能需要這樣的法律來給個方便。
agree
6:56 生病了會有的人的家人不管你嗎? 就是有啊 不然為什麼會有人想要立這種法律==
現可用同性婚姻的方式來處理
去看看之前民進黨推的多元成家法案吧,裡面本來就有,被誰擋掉了就知道誰在拖台灣後腿
我幾乎可以肯定自己會孤獨死,即便台灣通過同居伴侶也很困難,現代社會要找個志同道合能一起生活照顧彼此到老的朋友,我覺得甚至比交個女朋友還困難吧,但這種法律可以幫助這些少數也是很棒,台灣多元化且通過同性婚姻,那就更該考慮這些多元家庭,當然審核上一定要嚴格,避免發生有人取巧以此牟利,很多法律設定後都要有後續的追蹤和制度
+1............
孤獨死+1
希望在我老到沒有能力自殺前安樂死可以合法
Me to 希望未來能安樂死
異性戀的婚姻才是真的一堆鬼怪牟利最爽的制度
@@ann2735 原來不只我一個人在祈禱
"身為家人怎麼可能不管你呢?"說出這種話的人是幸福的也是無知的,有多少所謂的家人輕則不聞不問,重則輕視凌虐甚至性侵等等,雖說血濃於水適用於多數人群,但不可否認,那種有了他們再也不需要敵人的親人也不少見
有些家人真的是不如不見。見了就整天心情差。
那個能說出「身為家人怎麼可能不管你呢?」的人,他若不是很有錢,就是那種經常受到家人呵護很幸福的人。
老人把環境搞成大家都不想結婚,還在那裏囉哩囉嗦,
年輕人需要的不是一段話,是一筆錢啦!
中肯 笑死
好實在😅
從小時就 很希望有一天可以跟好友們一起買房當養老院 後來多元成家法案 在討論時才知道這就是我的夢想 只是當時牽扯到同婚整個法案被污名化 連合法亂倫都講得出來
不過現在出社會了 更崇尚獨居
覺得現在社會戾氣太重 還是默默地死在自己家就好 別沒事找事做
我也是這麼想的,曾經夢想跟好朋友住
我也是+1
當初看到民進黨多元成家的時候真ㄉ被感動到
而在之前我甚至都沒為自己想過
萬一跟好友鬧翻怎麼辦
@@冷尋 因為有這種疑慮 才說現在更崇尚獨居
不過結婚都可以離婚了 連有血緣的家庭都有可能吵架 跟朋友吵架也不是很嚴重的問題
現在北漂的年輕人很多都會合租 以類似多元成家的方式在社會生活 只是不具備法律認證
多元成家法案的用意在於 「多元成家 家庭成員」具有法律認證的「家人」身分 可代為執行 手術、喪葬、緊急聯絡人 等需具備親人權益
至於法案內容如何規範 以免假成家 鑚漏洞詐騙遺產 就需要政府官員的智慧了
老友记就几个朋友一起住啊,有的人心太脏而已。过去都有给同性之间绑定做一辈子好朋友的,比如雪花秘扇里的老同,或者什么结拜兄弟姐妹。刘关张几个干兄弟都一起打天下了,几个好朋友只是一起住简直太和平了。
看完後才知道台灣真的很先進,大家真的要很珍惜得來不易的一切
說不定自己的日常,就是其他人夢寐以求,拼上命也要追求的目標
那你一定是同性戀
@@Joycee061????邏輯
@@891cosmos😂
凱文在哪裡?死了啦
@@Joycee061 樓主是又如何? 你要把他綁十字架火刑喔?😂😂😂😂
當西方在爭論同住多年但沒辦身份的人有沒有伴侶權利的時候,亞洲還在「快死了嗎,等你家人來簽名」就覺得很可悲
我覺得以領養方式 ,領養一個真正關心自己的人,互相照顧,非常的好。
可笑, 領養別人照顧自己, 超自私想法, 領養長大不會照顧你, 多數都不愛養父母, 你不用想太美好, 現在年輕年自私自立不會想養老人,
很難
看到影片裡的反對派,為了不讓特定族群好過,
連其他族群提出的需求都一併無視,真的感到非常心寒,
他們究竟是有多美好的童年,才會覺得「血緣」可以滿足一切?
就是有跟"有血緣關係的家人"不熟的狀況阿,血緣又不能選,一起生活經常聯繫的事實比較重要吧!!希望法律能更貼近生活與時俱進!!
真的,我就是跟我哥從小不熟的,他個性又是我不喜歡的就更想有距離感😅我們個性是反過來的🤷♂️
台灣政府近八年內修法,真的在亞洲國家走得很前面,不論是同婚、同性家庭領養、長照等,日本和韓國真的很保守,中國及東南亞國家更是非常保守,雖然現有的法規還不夠完善,但已經是發達國家的政策,而事實上台灣獨居,不僅是在同性同住共組家庭得到平權,現在執政的政府也透過「長照」等醫療政策,已解決老年在家居住不便的問題 ~~~ 希望台灣法規與政策能愈來愈完善
只有政付保守 很多人民也支持同婚,
有血緣的不一定是家人 但在乎妳愛妳的就算沒血緣關係 他也可以是你的家人
別被傳統框架給框住
確實啊。很多家人見了面就互相傷害、彼此都不愉快。
「只要是家人不可能不管你」真是幸福又無知的人啊
真的是哪來的自信以為大家都一樣😮💨凡事又沒有絕對
那個人很有錢的話
能夠跟自己的價值觀.衛生觀.生育觀,相同的人一起天天日日的生活在一起,很幸福。
台灣的 伴侶法 也是卡很久了,
未來這種找朋友互相終老的一定會變多,
我大概也是其中之一。
還是希望台灣的伴侶法能早日通過。
@@maborosi-2022
放心,隨著不婚不生的人日漸增加,
未來這種室友會越來越好找。
@@similis_5526 台男不會想照顧朋友, 它們只想靠女人照顧, 不信等著看, 台男找的朋友一定都是女人, 女外勞, 然後都是女人照顧台男, 台男不會照顧朋友,
其實特留份的部分最主要是為了破除傳統遺產僅傳男不傳女的部份,時至今日,其實還是多少會聽到有相關的官司再進行,所以不是那麼簡單...
結婚對女人真的是剝削又沒好處。
我十幾年前身體就有毛病,當家庭主婦,全靠丈夫養。我老公算是被我剝削的對象。
只不過如今少子化因素,很多妻子都要承擔賺錢扶養娘家父母的責任,確實相當忙碌。所以很多女人不願意結婚。
@@chinchiliachin5130 你也有生小孩, 照顧家, 不算剝削老公,
說起來十幾年前台灣開始討論伴侶制度的時候,我剛好也做出同樣的結論。我還蠻早就覺得多元成家的多元不僅是性別組合的意義,而是更加實質意義的。
卡到現在還是沒通過,嗚嗚嗚
如果能感應到其他人跟自己有血緣關係,那個叫特異功能
能夠分享、傾聽、互助生活大小事的朋友,比豺狼虎豹般的親戚,更似家人
前幾年討論到的多元成家,應該就是這個例子吧,但就像影片後面提到的類似婚姻詐騙的問題,只是現代人與人的關係,跟以前不一樣了,有的時候朋友會與家人更加親密,的確如果有確定要相互扶持一輩子,的確需要相關法案來保障權益,只是也像影片所說,如何防止有心人利用法規鑽漏洞,要看立法者的智慧...。
韓國是基督教國家,讓高麗大學與延世大學可以直接叫板首爾大學。😂
沒錯,這個狀況就是台灣之前討論到的「多元成家」(不是同性婚姻)
問題是當法規不合理, 必須鑽漏洞呢?
我和妻子恋爱前就认定保持单身关系不生孩子在一起就好,后来因为家庭缘故结婚后,也没有负起婚姻的责任,遂又离婚,继续保持同居伴侣关系,这让我们不必对对方家庭负责,让我们彼此心理更加轻松,想说的话也会更加直接。
我認為婚姻家庭有的權利因該不是要擴大,而是擴大定義但權利不給。
我認為給母親跟小小孩的利多不足。
非不非婚不是重點,重點是有生有補助,甚至因該加大成生了國家養。
政策把人逼成如此,哎。
我的想法可能比较极端。在我看来,我在哪哪里就是家,谁陪着我谁就是我的家人。
親人;親近的人。有血緣不代表親近。
高中就聽過法文老師講過 PACS ,當時還覺得很神奇。另一方面也覺得在同婚合法前(當時臺灣還沒合法)算是一個不錯的替代方案,而且適用的也不只有同性戀。
記得當時法文老師好像說她身邊有人就是這樣,提交了一些兩人關係的證明之後(好像曾經有共同出書還什麼的),法律就認定他們的家人關係。
沒想到韓國也是這麼暖心的一個國家....
特留分是絕對有必要,首先是老婆先分走一半財產,過去傳統家庭觀念很重,女性地位低下,丈夫年輕暴斃,老一輩的父母,理所當然的認為兒子的遺產就是我的,媳婦憑什麼分錢,要分遺產也是長輩先分.
雖然法律保障和現實情況很可能不一樣,至少在保障妻兒方面是好的.
是收養,不叫領養
對的,只有收養和認領
領養是用在寵物上面
范姐是法律系畢業的,呵
真覺得,養兒防老這些觀念要拋棄掉了,在現代社會發展和地球環境變化之下,人多就不是好選項,連日本都懂得好好規劃青中年老人共存的職場環境,真希望台灣和更多地方也能跟進,醫療發達的現代讓更多人壽命延長、讓更多地方出現人口老化現象是一定的,既然這是現代的發展趨勢,那真的沒必要堅持甚麼一定要生小孩組家庭等等的,反而應該是針對這個社會趨勢來調整制度,讓更多人未來可以好好在這社會一起共存,就算是單身一輩子只要依舊能進職場、享受社會福利措施等等的,那也不算完全孤獨,只要這社會還有可以包容這些人的地方就足夠了。
因為很喜歡看x調查這類犯罪節目,不少犯罪者覬覦對方的錢去接近他們,如果有非血緣非婚姻關係外的繼承關係,對心懷不軌的人來說更容易了... 還有多年好友也可能會基於各種原因陷害自己的
這多元成家要立法真的要很小心
但是有親屬有血緣關係,甚至是父母親也有可能會有這種動機而謀害的。。。。。泰國某個明星不是也是跌海裡,母親很有嫌疑嗎
所以才更需要盡早建立這樣的制度,讓那些可能孤獨死的老傢伙、在年輕的時候就盡早建立可靠的非血緣非婚姻關係外的繼承關係,以防範這些宵小入侵的機會
如果社會在制度上都這樣盡力支持了還是孤獨到老,最後因為相信陌生人的假意而把財產給人家、又如何說不是他們的選擇?
原本的婚姻制度也是有人被騙婚啊,如果說多年好友陷害,不也一樣有多年情人陷害嗎。
很多消息都在報對於”人類”的壞消息,發現自己會有替代性創傷的心理唉。
又厭世又糾結😐
我覺得同居只是一個面向而已,沒同居就不算家人這個邏輯也說不通,所以應該說要雙方都認可對方是家人,並且有公證,那就應該讓他們成為家人受法律保障權利,畢竟現在各種因素影響,單身的人是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後續單身相關的社會議題應該持續完善才是,不然社會問題就會加速擴大🎉🎉🎉
結婚在撇除情感,個人角度考量,實際做的也就是兩個沒血緣(或有)關系的人簽份合約取得法律相關權利和負起相關責任,只差在法律上家族上其他人繼承權也會有影響才會有爭議吧。
小時候就在想儒學的觀念在古早孔子時代並沒有那麼保守,但現在的儒學觀念比當時的戰國時代還封建,孔子是最早和他們的學子們同居的吧!還周遊列國旅行發展事業嘞!
喂, 那種同居不一樣吧? 還有不是只有保守不保守而已, 還有家庭財產等因素.
就魯蛇朱熹害的阿...讓女人裹小腳,和大力鼓吹貞節是同期產物
古人如果有同性伴侶想結婚的話,只要家族肯接受就行。
現在是什麼都要向政府登記,但是政府又不修人民需要的法律。
@@Kly108你可以選擇連署告訴政府你需要什麼,想辦法召集足夠的門檻公投
日劇「王牌大律師」(Legal high)的第二季第6話就是藉由「收養」變相構成「一妻三夫」光明正大婚姻生活。
我當時看到劇情整個刷新三觀!用合法掩飾非法!
何來非法?
@@OlfT3031 自己想啊!
這根本不公平。凡事伴侶不管怎樣都要一對一!不然那些臭渣男合理化奴隸多女性噁心到極點!我們是人,不是男人的東西!
@@Usagi-2004只是把本來沒有法律保障的關係變成有法律保障和責任的關係,就算沒有這層法律責任,他們照樣一妻三夫的同居着是沒有犯法的,所以也不是「非法」。
既然合法 那就不是非法啊
是樓主道德觀過不去的問題吧😂
雖然我個人也是打算不婚不生,但是支持立法者給普通家庭多一點權益或減稅,畢竟社會老鼠會總是需要更多新生兒,而傳統家庭又比較可能生
這樣謀財害命的事只會越來越多,同居可能也要公証,好友我看就免了在這人吃人的世界還是多保護自己吧
要支持,要在政策上要多给这种关系支持。如果我们社会婚姻都是自由,而且是能得到保障的,为什么这种关系不能是自由的?就像我们社会同样保护婚姻,那么不仅要保护生小孩的婚姻,还要保护不生小孩的婚姻。现代社会选择和谁生活是每个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力。不能说和有血缘关系的父母生活或者男女结合生活这种就可以被社会承认能得到法律保护等等,两个自由人因为是朋友就不能在一生活,这完全是不平等的。
即使有配偶也不一定就不會孤獨死,人生很難講。生前預做安排比較實在。但這確實是個問題,畢竟現在高齡化社會。
有一處可能是口誤:遺囑公證要找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不是找代書喔!
不用太擔心台灣會學這種法律漏洞,台灣收養人要大被收養人20歲,另一半配偶至少也要大於被收養人16歲。(欸,這一條我記得很熟😅😆😄😄😄
我曾在家庭中心服務過,家庭的樣貌狀態其實很多樣。現在的世界社會變異太快,疫情、經濟的因素時常湧至,法律和社會上的配套措施也要與時俱進,才能給人民應有生活保障及穩定社會的基礎。
想到重啟人生最後的養老院,價值觀相似又處得來的人,都說遠親不如近鄰了,這何嘗更不能稱之為家人。
主持人在特留份自己兩個觀點已經出現互相矛盾的情形,可見要將法律與人性需求達到面面俱到、人人都能擁要不被剝奪的權利跟決定權,需要衡量的層面極廣,單以個體感受來思考,讓面向太過侷限。
我覺得家人跟國籍一樣,都是認同感
法律上的陌生人是所有同居朋友的痛
我支持多元成家!我也想和自己的好姐妹一直一起生活下去。
新時代的變通 畢竟法律還跟不上 只好將就一下
這樣很好呀,活得自由自在
台灣遺產法最急迫的需求是旁系血親遺產的問題。
不婚不生的人,現在只能生前先贈與財產。如果是突然發生意外,又完全沒有直系血親,財產會直接充公。
旁系血親就是單身無小孩的叔叔阿姨舅舅姑姑們,有些家族的感情不錯的,會請晚輩們要幫忙照顧這些長輩,可是長輩們如果不懂得或不曉得先贈與財產,晚輩們可能得放棄遺產,或者是跟政府打官司(?
照顧長輩就算不是為了遺產,可是就直接被政府拿走也是讓人很不爽的規定!
特留分還有一個存在的意義,很多傳統老人分財產時只分給兒子,甚至長孫跟兒子一樣一份,但沒有分女兒。此時女兒至少有特留分。
牽涉到法律權利,那就創造一個類似結婚登記的手續啊,簽結之後發放一張同居證明文件,作為往後代行權利的法律基準,不過在此之前要先立法規範就是了
台灣曾經討論過如何立法,讓想當家人的朋友們可以登記為家人,可是遇到的問題太多,又很難跟長輩們溝通,最後就只規定了同性婚姻法。😢伴侶法也跟著被擱置,不處理。
其實同性婚姻法還是靠大法官解釋才變成一定要通過的法律。
愛可以多樣化跟不同形式,別給社會風氣綑綁
台灣也曾發生住一起2-30年,同婚合法後結婚,結果一人過世後,對方家庭揚言不分財產,實際上韓國跟台灣的政客都偷用歧視質詢法案,這本質也是社會還需要溝通,至少台灣的釋憲案已經解決部分難題,期待韓國社會的改變,雖然感覺很難😂
支持多元成家,有意願的人可以在同一個戶籍,互相照顧
夫妻就是没有血缘的陌生人, 然后成为最亲的人,朋友也一样啊, 如果可以有某种契约保护,就更一样
澳門也有「特留分」規定,葡萄牙法律到現在沒改過
醫療要簽字根本要孤獨人去死😰
心在哪裡,哪裡就是家
很多人,就算關係不被法律認可,還是有親密關係。
應該說,存在什麼,不會因為法律怎樣而受阻。
就算沒有這些法案,我也是不會結婚,有婚姻也不會生孩子,生活不容易,少找麻煩。不會因為有沒有法案就會影響生育這件事情。有血緣的人過分索取,把一切理所當然,毫無界線,血緣勒索,我寧可不要,如果你真的愛你家人,不會把自己的責任與重擔丟給家人。一句有你這樣當家人的嗎?嗆我老母親,我也還回去有你這樣當兒子的嗎?你跟女生逍遙生活,莫名其妙生了一個娃,帶回來累到老母親,之前母親生病,你沒固定養育費給老人,照顧也是其他成員處理,現在有困難,卻來威脅,以後不要當家人,敢問你有何資產讓我圖?我也不稀罕,沒有血緣的朋友都還會為我的經濟擔心,讓我少花費,身為家人的你卻要回來賴,我寧可沒有你這個家人。
如果沒有特留份法 被犠牲的女兒會太多
特留分也可以保障父權社會台灣下的女性,讓他們也可以有分財產的權利
手術的問題,預先用「授權書」授權同居人可以簽署相關文件,這個辦法行得通嗎?
美国很多州都有特留分的,是给合法配偶的(包括同性),大部分州是50%。如果死者立遗嘱把私有(非共同)财产的50%以上留给其他人,配偶可以去申诉遗嘱无效,按照50%重新分配。美国整体是非常保证未成年子女和配偶利益。成年子女和父母基本就跟外人差不多😂,没有特殊情况只能分很少遗产。
我已經找了幾個好友,約好老了之後住一起,每天最少見面一次,避免誰忽然暴斃在家裡死了七天沒人知道。
好辦法
同意,但感覺還是需要對症下藥,這種同居法案只是在彌補正常家庭關係崩潰後的彌補之計,但問題從來就不是同居問題(因為同居跟同性保障是本來就該有的),而且如果沒有解決結婚跟家庭相關問題,未來這種需要法律折衷跟默認的問題只會更多
其實我們鄉下很多60歲以上,很多是像朋友或男女朋友一樣的一起生活互相照顧
男女 朋友是騙人的, 都是為錢交益, 很多台男靠女人, 跟癈物一樣,
台灣年輕人自私居多, 不可能照顧別人, 亇亇只會算計別人
聽開頭還以為是新的play 嗎
听起来很理想,但万一朋友有一天找到爱情了要离开你去成家怎么办。
我想過以後跟朋友或親威一起住,但找不到人
還不錯能有個伴
台湾特留份不就是为了保护女儿和妻子的继承权吗。如果真的是爱给谁给谁,在台湾这种社会氛围就会直接变成女儿给家长养老但是财产全部给弟弟还要女儿继续给妈妈养老。
true freedom
就遇過遠親沒後代,變成我到醫院去探訪,醫師直接拿文件要求簽屬,連往生以後都跟我說以後不要拜,他不想拜,那為啥部送到宗祠給其他後代一起拜?
台灣的方法是可以同居,土地是可以分割產權,房子得另外申請,只是牽扯上利益可就沒那樣單純了。
家人應是以長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一起維持,只是沒到生命的最後誰也不知道誰會陪你到盡頭。七年一個人生活,慢慢習慣成了獨行俠...
我也覺得特留份很瞎。你說特留給父母、小孩有道理,特留給兄弟姐妹、祖父母是甚麼意思。
8:53 想到陸劇的一段話「圖你年紀大,圖你不洗澡?」
「家人」有的時候是感覺問題,不僅限血緣。
同居人可以在同居一定年限後經由法律登記取得與配偶一樣的法律地位,醬會不會比較好呢?
我看應該要修改修改醫療法,保障病人的權利,開刀可以在健康時就簽定型化契約,存款的銀行根據契約付款.
這些同居法同婚法也很危險啊,五億高中生就是例子.
2006蕭美琴當初就有提過多元成家法案,三大面向包含婚姻、伴侶和家屬,其中家屬制度就有這種無血緣關係的家庭契約,但當初社會風氣落後,整個被抹黑污名化到不行,大家要看清楚誰早就在關心人民親屬相關的議題。
現在越來越多國家都有相同的問題😢
父母其實很多根本不想溝通的,又會情勒你,一直覺得你哪邊做不到他們的要求🥹
怎麼感覺像蔡依林的不一樣又怎樣歌曲的MV故事
我就覺得多元成家是好東西
乾姐妹可以成為法定姐妹
乾父子也能成為法定父子
就算想把遺產留給毛小孩國外也不是沒先例
這不是我熟悉的封面!
第一,相同的價值觀和真正的感情比起血緣更適合作為家庭的紐帶。
第二,為什麼做個手術也要家人簽名?外國也是這樣的嗎?
手術需要家人簽名的情況是因為患者當下意識不清而且緊急
这也是多元成家之一,大陆叫做非法定家庭成员,这对于像她们这些不打算过世俗生活的单身者来说是个很好的选择,毕竟作为单身者的她们没有结婚和同居试婚,是自由身,这点大陆远比韩国好多了,因为大陆的不动产权证的名义不限于夫妻(含正式和事实婚姻)和直系亲属即法定家庭成员,旁系亲属和非亲属关系等非法定家庭成员均可
如果可以領養兄弟應該會更好😮
階級複製 你不靠別人 根本沒機會翻身 這也是不過的概念
這本書叫什麼名字啊
突然想到最近一部名叫 魯斯汀 的電影,其中真實人物魯斯汀在上世紀70年代遇到小男友以後,也是採用收養的方式確立家人關係。
想到五億高中生,被鑽空子,還有ㄧ些結婚真害命變多,又扯到醫療糾分,真挺複雜的
对于被遗弃的人们,坚强自立自足还是不足够,
到最后即使生病了,自己花钱自己去医院做手术,医院也不愿意接纳你,
继续被遗弃,继续被孤立
我们这真是个不温暖的世界
突然想到以前打工時,那店長說,大家有緣一起工作就像是一家人,那時我無鹽薯條
上課不是互相幫忙點名
台灣也是有這種領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