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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餐廳的廚房門禁都比你們嚴格!
😅
@@frhuang01笑屁啊。 我進廚房拿刀還要被管制。操!
笑死
別說餐廳超商的請勿進入都比他們還要好
真的,偵查不公開,結果檢察官辦公室記者不能進入居然是依靠記者的自律,笑死,記者會自律還要當記者嗎?
今天剛參訪完,新聞馬上就又有最新的偵查大公開了哈哈哈,真的是搞笑
挑戰檢察機關底線 事實證明無底限
那就很玄了唷,有規定記者禁止進入,那為什麼可以進去檢察官辦公室呢?很玄喔
除了採訪不行進入,其它(包含洩密) 就可以
記者需要在裡面要吹含❤
記者不行 特殊運動者可以
不是跑司法線記者。沒唷門禁卡,但是可以進去。這就是問題。
記者還有通行卡呢,卡是個司法記者聯誼會審發的,我不在乎為何一個聯誼組織可以決定門禁?,但我很好奇去哪聯誼呢? 林森?
不是犯罪完檢討就沒事 北檢應該懲處是誰讓記者進去的 他進去哪個委員辦公室每一個他過手的案子都要重新檢視 有沒有違法洩密問題該名記者更要即刻逮捕 ,嚴重懲罰
冥嘴說她還打算出來選議員咧
超扯的,原來記者以“採訪”以外的目的就可以進檢察官辦公室“訪友”
@@YuC-v6w进去做爱爱是允许的
查無不法,加強宣導,在那叫什麼
根本就不應該有什麼親友可以進入這種鳥事,親友探親就應該去會客室,而不是進入管制區
我家大樓管理都比你檢調辦公室還嚴格😂要不要推薦我們大樓保全公司給你們。😊
我去朋友家 大樓管理員 層層把關 要先打對講機詢問住戶是否有訪客 應允後 才能帶你進入電梯 磁卡感應後 才能上樓..
謝謝宗憲跟國昌立委!
這些官講話故意繞來繞去,但國蔥老師腦筋非常清楚,都能句句戳破重點。
避重就輕,請國昌老師好好的對北檢及法務部及司法院的預算要跟嚴謹的審查,別讓執政黨的機關為所欲為!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的最佳範例 😂======29:25 不愧是當到 次長的人,官腔和淦話 說好說滿!😢======問題1、 為何記者可以進入 檢查官的私人辦公室,並拍照和打卡(攜帶攝影設備)?……沒回答!問題2、為何該記者,有權限卡,可以自由進出 檢調的管制區?……仍沒回答!問題3、現在禁區的管制,出現漏洞了,請問法務部有什麼做法(改善或懲處)?……還是沒答案!回答:「內部宣導和記者自律」??一點屁用也沒有!!人民還納稅給這些「無能的官員」😢 可以自行請辭嗎?能換一位…有做為的?
謝謝你的整理👍
當官員不敢面對自己的問題,他們認為「研議」這回答總是特別好用。
沒想到北檢的規範這麼的薄弱,隨便一位拿著記者證都能到處逛。而且進入禁區,還沒有罰則。
就只會規範北檢外不得集會遊行啦!!
不是脆弱,馬檢說是經營來的
有管但不多
北檢要跟記者討論停權?北檢的空間沒有自主權要用討論?檢察官辨公室有卷宗,銀行保險庫可以開放給一般員工進出的意思?😢😢😢😢
又要蓋新大樓,別浪費錢了,有鏡檢就夠了,把錢拿去幫助獨居老人比較好
看來被騙8年還是很多人沒有醒 就看12年會不會醒了 就算這次柯文哲輸了 我也會繼續支持下去 4年就有350萬票8年只會更多 2028我也一定會再投給你 只要阿北不放棄 我們也不會放棄 😊👍 支持館長 為居住正義 司法正義 公平正義 改變台灣 挺身而出 為人民發聲 讓台灣更好 有買衣服保健品支持 😊👍 支持黃國昌老師 擔任法務部長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為法律正義 改變台灣 挺身而出 為人民發聲 讓台灣更好 YT的內容很棒 😊👍 支持柯文哲.黃珊珊.民眾黨 真的很有智慧邏輯 醫者父母心 心存善念 盡力而為 公開透明.理性.務實.科學 我全家都會支持你 台灣的選擇柯文哲 共同起造新台灣 😊👍
藍白要合
@@何燦堂藍白一起貪 就不會出事了 怪就怪柯只想一個人獨貪 才會被藍出賣
我是鋼鐵柯粉,但下次不要自己選,跟藍好好合作,先把綠的打下來
繼續支持柯萊爾就是讓賴清德爽上 柯文哲會被判刑關到死❤
北檢不僅親友可以進去,以後進香團也可以進去,這樣誰洩密就無從查證了,讚啦👍!
😂😂😂臺灣人的人情味
對方的回答就是烏賊戰術啦!
次長的說法簡單來說就是:1. 我們認識到問題的存在了2.我們積極地規範同仁的作為3. 會有洩密畢竟是有很多因素4. 即便洩密了也不是我們的問題5.我沒說你們當事人自己洩密就不錯囉6.記者放消息很好用怎麼能怪他們呢7. 就算責任在我們還是不能說都是我們啊8. 我們不是已經很積極地在教育訓練了嗎?😊😊😊
聽官說話,真是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
一針見血的質詢 顧左右而言他的回答
認同+1
我是很認真聽了沒有要回答問題的答案
什麼叫做記者自律,沒有規定沒有罰則叫自律這些檢察官憑什麼當檢察官
自律就是自己管自己,我不管你。
吳宗憲委員曾經在節目上說過,他擔任檢察官時,向上呈報,隔天被調查的人就知道了⋯⋯
謝謝國昌老師和宗憲委員,加油🥰💕💕💕
綠色北檢
對啊😏 被你發現又怎樣
謝謝宗憲委員和老師❤
謝謝國昌老師為台灣人民的努力,感謝你們站在正義的一方
所以你只要是記者,檢察官辦公室隨便進,進去拍照被抓到也拿我沒皮條。。。這叫偵察不公開?????講白了就是規定是規定在那裏讓你參考的,你不遵守不會有任何法律後果。以前柯文哲講法律是拿來給人民遵守,不是拿來讓你參考的。現在想想説的真對。
也要看颜色哦
記者在裡面打卡,當然是炫耀啊,代表他很厲害呀!
知道厲害了吧
炫耀表示不是一般人可以办到,但也不是办不到
方可問需要經營什麼線才可以進去檢察官辦公室
8:29 那個官員看稿回答完後os: 這解釋是3小?然後沉默換話題XD 笑死 可悲
@@black75321來逛街的,來打卡的 😂
太精彩,可以清楚了解檢媒合一的源頭。謝謝國昌老師,讓我們更關心明白我們以前不關心的政治
官員可以說謊,誰能相信他們說的是真的😂😂😂
有人進去,都不用咎責查辦喔?一起吃香喝辣😂😂😂
綠能你不能。忘了?
謝謝國昌老師、宗憲委員
檢這一塊真的腐爛到可悲
台灣的檢調真是爛到家了,法治落後到這種地步,違反人權,保密機制都沒有,根本跟第三世界國家一樣!
謝謝國昌老師和宗憲委員你們真的很棒❤
聽到拜讀就知道這個男人太狠了😂😂😂
總是各種拜讀完😂
謝謝國昌老師,每個詢問都切到要害,可惜官員們打官腔,有回答、沒回答都沒差
1.無論記者、親友還是誰誰誰,只要不是檢察官或執法人員,全都是外人範疇,管你是部長次長檢察官,只要是專屬的辦公室就是禁制區,不用在那邊裝不懂打太極2.記得看過三民自對次長做過專訪,是個高學歷的法律人,但看最近的質詢或是今天回答問題語氣避重就輕、拐彎抹角,比較像政客3.檢察長講話結結巴巴,是天生痼疾還是心虛緊張?4.制度面要改革的地方很多,要不要做而已,還推拖到新辦公大樓落成的五年後,騙騙無腦綠委可以,騙得過黃國昌吳宗憲嗎?
今天鏡檢還是繼續猖狂編故事
不然錢哪來😂
#節錄重點#北檢長官:1. 只要記者出於非採訪目的,檢察官同意就可以自由進出辦公室。2. 檢察官請記者進來辦公室後,就很難請他/她出去了。3. 對於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記者,無法可罰只能勸導,再犯與否取決於記者自律。4. 違規記者的停權規定,北檢無法自己訂定,要和司法記者聯誼會討論。原來記者的權力遠大於司法獨立機關,不愧是至高無上的第四權,台灣真是化外之地,黨檢媒三位一體的程度令人嘆為觀止😂
這代表行之多年
@@jackie36952簡單來說就是,北檢很難不讓記者們進來辦公室,但他/她就是進來了我有什麼辦法,我又不能(想)趕他/她出去,如果要訂相關規定必須徵詢記者的意見,我們很努力在檢討了,不要太不滿😂
@@alicuuben 不是 落實偵查不公開 我想只有立法一途了
頂一個
@@jackie36952立法確實是必要的手段,但過程想必也是艱辛的,期望藍白兩黨能合作通過立法,讓人民找回對司法的信任。
老師加油❤
再討論 再檢討 就是沒有要改的意思請委員立法:若有媒體報導偵查中案件相關內容 以累積事件懲處所有此案相關的檢察官至檢察長高額罰金若相關案件檢察官第一時間提告該媒體不實報導獲勝訴 則可避免此罰責一定要立連坐法讓他們不敢違規
小編加雞腿老師加油🎉帥
支持國昌老師🎉❤
如此大的司法單位,到處推脫空間不夠大,人員管制困難,管理上如此多的問題,無法解決,憑什麼用司法管理人民,領什麼人民納稅錢。
會檢討 但什麼時候會進行改善 不知道
民禁黨不可能會改善
跟國會質詢的那些長官一樣爛。
其實有說 5年後硬體設備完善後解決
再研議。
@@wing123658 五年😂
我以為檢察官是崇尚的高官,現在看起來他們是檢查員。
是思想審查員😢
媒體放水官還差不多
這種水準的回答叫做司法機關主管喔~~比他媽小學生還不如~~~比我家幼稚園的小孩還不如我家小孩會努力講出他要表達意思雖然不清楚,但是我會努力聽但是這些高層再講話,我們要更努力的聽,因為雖然每個字都很清楚說出!但是卻他媽的不知道他們在講什麼~~能不能請他們爸媽再好好教一下
我們為了客戶的個資!都管禁到家人不能進去了!懂法律的緒公,卻都做不到!那您們怎麼做「公訴」!真是笑死人民的大牙!
更好笑的是檢察官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辦別人洩漏商業秘密,質問別人公司既然有內控機制為什麼不遵守然後起訴公司職員
@ 👍
這些北檢法務部的人太極拳真的打的超強,繞來繞去交代了跟沒交代一樣
辦法 法規都沒用 修法上綱到刑法 至少兩年以上刑期 共犯無論職務同等刑期 且高檢應直接主動調查 原檢察官暫停職務!
都是自己人~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北檢的回答很民進黨
看完心得...這北檢就是說書的...巧言令色...莫此為甚...話術繞呀繞...完全打破我對檢調印象...以為是一板一眼...依法論法 沒有太多廢話 那種。超會玩文字...都是業務嘴。要是我就直接拿報紙問柯案情 新聞...現場討論...請問這是USB Excel 甚麼1500 是北檢洩密? 還是 媒體造假?一般人 媒體 記者 應該沒辦法拿到資訊吧?若拿不到 那報紙上寫的 不就是假的?if 未來起訴書 出現有之前媒體的報導 與起訴書內容相似 是不是證明北檢洩密?要不要懲處?
支持戰神!這個國家, 已經被民進黨搞爛了。我也是從犯之一, 因為我曾經支持民進黨, 當年那個衝撞權貴, 有理想的政黨。但是今天, 這個黨腐敗了, 快得讓我想像不到, 措手不及, 從蔡英文開始, 這個黨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有理想, 有願景的政黨了!幸好有柯文哲! 幸好有黃國昌! 幸好國民黨還有個吳宗憲, 讓我打消移民的念頭, 願意在這裡跟大家一起努力, 希望還給我們一個美好的台灣!謝謝還有理想與願景的朋友, 尤其謝謝小草!
移民去中国吗
@asdqwe8940 nonono
@@asdqwe8940關你屁事嗎?青鳥好了啦!別再矇眼了
所以意思是我用親友的身分進入 然後用記者的身分報導就可以了 絕對沒有採訪
親友啊⋯⋯綠檢哪!大家看待親友進辦公室這件事情,要同等看待餒!適宜嗎?⋯
這個次長廢話訓練精良 浪費我10分鐘
沒差。 你已經浪費8年
太誇張了....講明白就是完全沒有管理...全憑檢察官自律?完全沒有規範耶?遇到問題...似乎就用研議來拖延?? 完全不敢給任何正面的回應一點責任都沒有怪給房子?搞什麼鬼@@管理的有夠鬆散的....結論是又說謊嗎?能夠解讀成:上從憲法法庭毀憲亂政,下到官員說謊一氣呵成? 若是如此真是可悲。
記者偷拍沒罪嗎?還是故意洩漏?通通都自己人?還什麼聯誼會 司法到底需要媒體幹嘛?
台灣病得很重,人民在不爭眼就慘了
北檢的問題很嚴重,難怪中華民國的法律不受人信任,還號稱第一檢。看影片就一直在拗,尤其。次長旁那倆位所謂的長官
硬起來啦 才不會被看不起 在野黨加油
硬起來?民禁黨敢內戰,你們敢嗎?
@@JohnLee-4KP為什麼要搞內戰,就像民進黨搞得像軍閥割據嗎?英系、賴系、還是堅系?😂
@@JohnLee-4KP 為了不法利益內戰嗎 不要笑死人了
@@JohnLee-4KP 你是說燦燦被壓案7年的處理嗎 這叫剷除異己吧
專業、負責,好立委
總結幾個點1 記者無論任何理由都應禁止進入檢察官辦公室 身分敏感 理應避嫌 需制訂雙向罰則 記者&檢察官 這樣就沒有非本署人員無法可管的問題2 記者於大樓內行為應明訂相關法律限制與處罰或採違規除權制3 司法記者聯誼會應為協助單位不宜有核發權 4 檢察官辦公室有非常多卷證 屬敏感資料 應明設檢察官辦公以外活動區接待親友 非相關公務人員皆不得進入檢察官辦公室 無論是否於辦公時間內 皆不應在辦公區接待親友 無例外結論 一個巴掌拍不響 當記者的行為無法可管應在檢察署一方加強行政處罰 甚至刑事處罰使檢察機關人員更能遵守相關規定避免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屢屢發生很根本很簡單的處理方式 做與不做而已
1.請用「壓」柯P大大的標準嘛!!先壓人再說,一定有問題,初步懷疑有中國介入!為什麼到檢察官辦公室?!保密防諜人人有責2.中選會的也是,為什麼容許「瑕疵」,管理上出問題,相關人等先壓,問清楚,誰指示的,避免串供!!這些回答論述太簡單了!!對社會大眾交代不過去~~請3天內給出交代!!台灣未來沒有太多的「一星期」「和「一個月」可以再這樣浪費了
還是沒有解釋為什麼記者可以進去檢察官的辦公室 拍照打卡 一直在講東回西 看不懂
支持國昌老師徹查北檢,以及要求司法院重新檢討檢察體系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及懲處制度,讓司法公平還給台灣人民
14分50秒的時候官員講記者到檢察官辦公室只能勸導這是什麼鬼話,偵查不能公開耶~16分50秒法務部次長講話完全就是官腔官話沒在講重點的。已分享謝謝
為什麼檢察官辦公室不直接禁止非案件關係人員進入?...有什麼事情出來大廳說,或打電話,到底哪個員工可以讓親友進入辦公場所
筆記自用(僅按照影片給予資料做整理)關於記者進出辦公室,黃國昌委員曾公開質詢前任法務部部長蔡清祥,部長表示有規定,只是各機關切實執行。言下之意就是法務部管不到。(制度上即使有權力管,問題點可能在於各機關監督執行的方式,換句話說,有權力管,但沒想方法去管)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後,2018又有強化規定頒布,關於行政方面是法務部要負責的。黃國昌委員提出的問題1.針對記者進入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辦公室區域位於採訪禁制區(法務部108年5月27號法檢字的涵釋)。但如果記者有刻意違反知情形,是否有停權規定或者相關處分。襄閱的回應:記者應當只能進入新聞辦公室或者襄閱辦公室(因襄閱為對外發言人),除此之外就是走廊。!!!!關於記者處分!!!!是否有法律上的處分:目前無停權相關之處分,只能勸導或提醒。??????另外有指出司法記者聯誼會時常擔任中間人的角色替記者與單位交流,但因為非政府機關,也不適合去做法律上的處理。法務部次長的回應:因歷史背景,所處大樓自民國74年起,有三處機關同時使用大樓,分別為法務部,地檢署,台北地院,五樓大禮堂也是共用的。四樓為襄閱的辦公室,同時因空間不夠,襄閱辦公室才做為對外的窗口使用。內部人員親友進出會在窗口登記出入與給予門禁卡部份的進出權限,但沒辦法針對內部人員帶人進來有很好的管理辦法。同時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偶爾也有訪友,保密性較差。2.關於記者門禁通行證的詢問襄閱的回應:記者的通行權通常會發四五六樓通行權(跑司法新廈的都基本會給。但根據北檢掌握,於檢察官辦公室打卡的記者並不是主跑這一線的,就算是,也需要有人幫忙開門禁才有辦法進去)。而一樓則有北院記者接待室,因此通行上就會開放權限。須結合次長關於物理上大樓的限制來看待。個人結論:簡單說,太多機關同時使用一個大樓,導致無論辦公跟管理上都有瑕疵,例如襄閱辦公室同時作為跟記者交流的窗口。然後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跟地院都有許多對外的訪客,因此在管理人員進出不是很嚴格,記者又一次有三個機關所屬樓的大部分通行權限。而地檢署時常有人出去辦事,在結合過去不嚴謹的管理,被趁虛而入也可能。可以假設一個情形,今天有個蠢貨檢察官離開時不關上門,剛好被一個可以進入走廊的記者趁機進去。
司法一定要改革!!謝謝黃國昌委員的監督。
24:59 國外在偵辦大型的案件時,他們不會讓記者進辦公室,而都是在大廳或是檢察院的門口開記者會,這種場景我是看到過的,而且是記者會喔,不是只是一個記者。
絕對支持黃國昌,絕對支持民眾黨
檢察官辦公室應該嚴格禁止沒有門禁卡的人出入,要談話都應該要到指定會客會議室才對
好讚,建議多去幾次。 還要開放公民參觀,真的很想知道我國的稅務機關跟司法機關,平日看起來門禁森嚴,好像很專業有的不肖人士到底在做什麼勾當
我耐著心聽完 北撿那三位發言 得到一個結論 :有講=沒講
所以記者不採訪就可以在辦公室蝦晃蝦走?應該直接禁止記者進入辦公室吧
不用咎責難怪被經營七年❤
只是希望自律!!!???法務部如果如此作賤自己的身份不如就從嚴辦理 什麼方便都沒有進出管制從嚴 從大門就管制什麼東西啊 你的方便侵害他人人權啊 不管是不是現行犯在他被三審定讞前都有人權 你們經營媒體比人權重要啊? 蛤? 不會自重就該被管制!
做成這樣還想要蓋新辦公室啊 不用蓋了 刪掉
真佩服這些司法機關,居然連管制外部人員進出地檢署,都還要用拜託的方式,而不是行政命令限制管理的方式。依法行政的最高境界,就是無法可管,拜託大家幫忙。超佛心的,難怪法務部長,只會說「我相信檢察官」,而不是「我會建立管理制度。」因為都是拜託啊!
我家樓下保全都比北檢敬業
希望其他正直的法律人能勇敢的挺身而出伸張正義,我們的國家不應該這樣被惡劣運作,法律人的榮光被踐踏至此了啊😢
有老師在就是會力求水落石出.不是來走秀的.讚讚讚
好險有全程錄影,讓人民看的很清楚🥲
檢討檢討,都在用嘴巴講,要瞭解一個人,不要聽他說了什麼,要看他做了什麼
研議八年>>必須取得共識再八年😂>>取得不了共識重新研議再八年🎉🎉
國昌加油💪
謝謝黃委員一直為人民正義發聲!
國昌老師,謝謝你,台灣有你真好!
其實就機密區域 非相關公務人員不得進入 進入之公務人員具有相當的保密責任 對於真正發生洩密時 可追溯即可這就可以解決大半問題了 個人意見
違反偵查不公開顯然完全沒有法律責任,難怪相關人員仍然肆無忌憚,無辜被害人即使窮畢生精力也無法挽回聲譽,國家暴力仍然每天在上演,每每思及此情此景,悲憤難當。對於執政黨對偵察不公開毫無作為,實在無法想像。
聽得滿肚子火,這國家的檢察機關爛得一塌糊塗
管制如此寬鬆,這就是號稱台灣第一檢的北檢🤣
沒想到院檢辦公室的門禁管制比一般工廠或集體住宅大樓還不如;難怪能以不知有洩密即能搪塞。從ㄧ開始就不應發給非在該建築物上班的任何人(含記者)固定的通行卡,這些人應該跟各單位的訪客ㄧ樣,每次都應逐次在大門口(或管制點)填寫訪客簿登記訪客姓名單位身份證件等相關資料及訪視對象與抵達時間,憑身分證件換取通行卡後,由警衛通知被訪對象前來大門口(或管制點)確認對象及公務後,發給訪客卡,然候再由被訪視對象帶訪客到特定地點(非檢察官辦公室)或會客室或簡報室訪談(任何訪客不得在無訪視對象陪伴下單獨留在建築物內,該受訪對象就該訪客在建築物內的行為不論是否陪伴,一律連帶負責),訪客離開時應繳回通行卡換回質押證件,登記離開時間,而為達到偵查不公開,前述地點並應有錄音錄影裝置,以確認沒有任何公務員在辦公建築物內洩漏與偵查相關的內容,若受訪對象未帶訪客至前述地點,除事先經書面上級長官核准外,即推定為洩密;至於在建築物外的洩密,就很清楚是個別人員的蓄意行為,則應由檢察官或廉政署分案偵辦。
明確的說明,值得這些公務機關來參考。 台灣一般企業的大樓門禁管理都能做到此水準,檢察機關竟然做不到,令人難以想像。
很簡單 有讓記者進去辦公室檢察官 捐一年薪水給社福!!記者 捐一年薪水給社福!!記者的公司 捐一年營利給社福!!可以累加~
檢察官辦公室應該是除了地檢署內相關人員外,其餘人員不能進入吧!卷證都在裡面餒
國昌老師👍
真的是比扯鈴還扯。
支持護國神昌!!
如果是好官員就勇於認錯改進 悲哀的是看起來只是推託 能混就混
去地檢署找某位檢察官洽公,為什麼一定要在檢察官的辦公室裡呢,媒體居然可以在檢察官辦公室內拍照打卡,以上的問題,相信不是現在才開始的,這些主任檢察官說的話,讓人很難相信,問題漏洞百出,該負什麼樣的責任,也沒說清楚講明白啊!含糊不清
既然都有"公關接待室"了為什麼還要讓非相關人員進去"辦公區"呢? 完全不知道法務部在講什麼東西,什麼三個部會相連,什麼四五六樓這個問題不就跟學生時期男女生的宿舍不能互通一樣的道理嗎?所以今天只要不是採訪為目的都可以進去裡面閒逛的意思?
我們要的是有人出來負責,刑責,謝謝
那很簡單啊 把襄閱辦公室跟新聞辦公室及記者招待室獨立在同一樓洽公窗口就放在一樓這樣很難啊?
7K聽到開場以後也笑得太開心了吧能現場見證老師的公開處刑現場真的那麼開心啊
看老師開電94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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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嘴說她還打算出來選議員咧
超扯的,原來記者以“採訪”以外的目的就可以進檢察官辦公室“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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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應該有什麼親友可以進入這種鳥事,親友探親就應該去會客室,而不是進入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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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朋友家 大樓管理員 層層把關 要先打對講機詢問住戶是否有訪客 應允後 才能帶你進入電梯 磁卡感應後 才能上樓..
謝謝宗憲跟國昌立委!
這些官講話故意繞來繞去,但國蔥老師腦筋非常清楚,都能句句戳破重點。
避重就輕,請國昌老師好好的對北檢及法務部及司法院的預算要跟嚴謹的審查,別讓執政黨的機關為所欲為!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的最佳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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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5 不愧是當到 次長的人,官腔和淦話 說好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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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為何記者可以進入 檢查官的私人辦公室,並拍照和打卡(攜帶攝影設備)?
……沒回答!
問題2、為何該記者,有權限卡,可以自由進出 檢調的管制區?
……仍沒回答!
問題3、現在禁區的管制,出現漏洞了,請問法務部有什麼做法(改善或懲處)?
……還是沒答案!
回答:「內部宣導和記者自律」??
一點屁用也沒有!!
人民還納稅給這些「無能的官員」😢 可以自行請辭嗎?能換一位…有做為的?
謝謝你的整理👍
當官員不敢面對自己的問題,他們認為「研議」這回答總是特別好用。
沒想到北檢的規範這麼的薄弱,隨便一位拿著記者證都能到處逛。
而且進入禁區,還沒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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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們積極地規範同仁的作為
3. 會有洩密畢竟是有很多因素
4. 即便洩密了也不是我們的問題
5.我沒說你們當事人自己洩密就不錯囉
6.記者放消息很好用怎麼能怪他們呢
7. 就算責任在我們還是不能說都是我們啊
8. 我們不是已經很積極地在教育訓練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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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認真聽了沒有要回答問題的答案
什麼叫做記者自律,沒有規定沒有罰則叫自律這些檢察官憑什麼當檢察官
自律就是自己管自己,我不管你。
吳宗憲委員曾經在節目上說過,他擔任檢察官時,向上呈報,隔天被調查的人就知道了⋯⋯
謝謝國昌老師和宗憲委員,加油🥰💕💕💕
綠色北檢
對啊😏 被你發現又怎樣
謝謝宗憲委員和老師❤
謝謝國昌老師為台灣人民的努力,感謝你們站在正義的一方
所以你只要是記者,檢察官辦公室隨便進,進去拍照被抓到也拿我沒皮條。。。
這叫偵察不公開?????
講白了就是規定是規定在那裏讓你參考的,你不遵守不會有任何法律後果。
以前柯文哲講法律是拿來給人民遵守,不是拿來讓你參考的。現在想想説的真對。
也要看颜色哦
記者在裡面打卡,當然是炫耀啊,代表他很厲害呀!
知道厲害了吧
炫耀表示不是一般人可以办到,但也不是办不到
方可問需要經營什麼線才可以進去檢察官辦公室
8:29 那個官員看稿回答完後os: 這解釋是3小?
然後沉默換話題XD 笑死 可悲
@@black75321來逛街的,來打卡的 😂
太精彩,可以清楚了解檢媒合一的源頭。謝謝國昌老師,讓我們更關心明白我們以前不關心的政治
官員可以說謊,誰能相信他們說的是真的😂😂😂
有人進去,都不用咎責查辦喔?一起吃香喝辣😂😂😂
綠能你不能。忘了?
謝謝國昌老師、宗憲委員
檢這一塊真的腐爛到可悲
台灣的檢調真是爛到家了,法治落後到這種地步,違反人權,保密機制都沒有,根本跟第三世界國家一樣!
謝謝國昌老師和宗憲委員你們真的很棒❤
聽到拜讀就知道這個男人太狠了😂😂😂
總是各種拜讀完😂
謝謝國昌老師,每個詢問都切到要害,可惜官員們打官腔,有回答、沒回答都沒差
1.無論記者、親友還是誰誰誰,只要不是檢察官或執法人員,全都是外人範疇,管你是部長次長檢察官,只要是專屬的辦公室就是禁制區,不用在那邊裝不懂打太極
2.記得看過三民自對次長做過專訪,是個高學歷的法律人,但看最近的質詢或是今天回答問題語氣避重就輕、拐彎抹角,比較像政客
3.檢察長講話結結巴巴,是天生痼疾還是心虛緊張?
4.制度面要改革的地方很多,要不要做而已,還推拖到新辦公大樓落成的五年後,騙騙無腦綠委可以,騙得過黃國昌吳宗憲嗎?
今天鏡檢還是繼續猖狂編故事
不然錢哪來😂
#節錄重點#
北檢長官:
1. 只要記者出於非採訪目的,檢察官同意就可以自由進出辦公室。
2. 檢察官請記者進來辦公室後,就很難請他/她出去了。
3. 對於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記者,無法可罰只能勸導,再犯與否取決於記者自律。
4. 違規記者的停權規定,北檢無法自己訂定,要和司法記者聯誼會討論。
原來記者的權力遠大於司法獨立機關,不愧是至高無上的第四權,台灣真是化外之地,黨檢媒三位一體的程度令人嘆為觀止😂
這代表行之多年
@@jackie36952簡單來說就是,北檢很難不讓記者們進來辦公室,但他/她就是進來了我有什麼辦法,我又不能(想)趕他/她出去,如果要訂相關規定必須徵詢記者的意見,我們很努力在檢討了,不要太不滿😂
@@alicuuben 不是 落實偵查不公開 我想只有立法一途了
頂一個
@@jackie36952立法確實是必要的手段,但過程想必也是艱辛的,期望藍白兩黨能合作通過立法,讓人民找回對司法的信任。
老師加油❤
再討論 再檢討 就是沒有要改的意思
請委員立法:若有媒體報導偵查中案件相關內容
以累積事件懲處所有此案相關的檢察官至檢察長高額罰金
若相關案件檢察官第一時間提告該媒體不實報導獲勝訴 則可避免此罰責
一定要立連坐法讓他們不敢違規
小編加雞腿
老師加油🎉
帥
支持國昌老師🎉❤
如此大的司法單位,到處推脫空間不夠大,人員管制困難,管理上如此多的問題,無法解決,憑什麼用司法管理人民,領什麼人民納稅錢。
會檢討 但什麼時候會進行改善 不知道
民禁黨不可能會改善
跟國會質詢的那些長官一樣爛。
其實有說 5年後硬體設備完善後解決
再研議。
@@wing123658 五年😂
我以為檢察官是崇尚的高官,現在看起來他們是檢查員。
是思想審查員😢
媒體放水官還差不多
這種水準的回答叫做司法機關主管喔~~比他媽小學生還不如~~~
比我家幼稚園的小孩還不如
我家小孩會努力講出他要表達意思雖然不清楚,但是我會努力聽
但是這些高層再講話,我們要更努力的聽,因為雖然每個字都很清楚說出!但是卻他媽的不知道他們在講什麼~~能不能請他們爸媽再好好教一下
我們為了客戶的個資!都管禁到家人不能進去了!懂法律的緒公,卻都做不到!那您們怎麼做「公訴」!真是笑死人民的大牙!
更好笑的是檢察官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辦別人洩漏商業秘密,質問別人公司既然有內控機制為什麼不遵守
然後起訴公司職員
@ 👍
這些北檢法務部的人太極拳真的打的超強,繞來繞去交代了跟沒交代一樣
辦法 法規都沒用 修法上綱到刑法 至少兩年以上刑期 共犯無論職務同等刑期
且高檢應直接主動調查 原檢察官暫停職務!
都是自己人~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北檢的回答很民進黨
看完心得...這北檢就是說書的...巧言令色...莫此為甚...話術繞呀繞...
完全打破我對檢調印象...以為是一板一眼...依法論法 沒有太多廢話 那種。
超會玩文字...都是業務嘴。
要是我就直接拿報紙問柯案情 新聞...現場討論...
請問這是USB Excel 甚麼1500 是北檢洩密? 還是 媒體造假?
一般人 媒體 記者 應該沒辦法拿到資訊吧?
若拿不到 那報紙上寫的 不就是假的?
if 未來起訴書 出現有之前媒體的報導 與起訴書內容相似 是不是證明北檢洩密?要不要懲處?
支持戰神!
這個國家, 已經被民進黨搞爛了。
我也是從犯之一, 因為我曾經支持民進黨, 當年那個衝撞權貴, 有理想的政黨。
但是今天, 這個黨腐敗了, 快得讓我想像不到, 措手不及, 從蔡英文開始, 這個黨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有理想, 有願景的政黨了!
幸好有柯文哲! 幸好有黃國昌! 幸好國民黨還有個吳宗憲, 讓我打消移民的念頭, 願意在這裡跟大家一起努力, 希望還給我們一個美好的台灣!
謝謝還有理想與願景的朋友, 尤其謝謝小草!
移民去中国吗
@asdqwe8940 nonono
@@asdqwe8940關你屁事嗎?青鳥好了啦!別再矇眼了
所以意思是我用親友的身分進入 然後用記者的身分報導就可以了 絕對沒有採訪
親友啊⋯⋯綠檢哪!大家看待親友進辦公室這件事情,要同等看待餒!適宜嗎?⋯
這個次長廢話訓練精良 浪費我10分鐘
沒差。 你已經浪費8年
太誇張了....講明白就是完全沒有管理...全憑檢察官自律?
完全沒有規範耶?
遇到問題...似乎就用研議來拖延?? 完全不敢給任何正面的回應
一點責任都沒有
怪給房子?
搞什麼鬼@@
管理的有夠鬆散的....
結論是又說謊嗎?
能夠解讀成:上從憲法法庭毀憲亂政,下到官員說謊一氣呵成? 若是如此真是可悲。
記者偷拍沒罪嗎?還是故意洩漏?通通都自己人?還什麼聯誼會 司法到底需要媒體幹嘛?
台灣病得很重,人民在不爭眼就慘了
北檢的問題很嚴重,難怪中華民國的法律不受人信任,還號稱第一檢。看影片就一直在拗,尤其。次長旁那倆位所謂的長官
硬起來啦 才不會被看不起 在野黨加油
硬起來?民禁黨敢內戰,你們敢嗎?
@@JohnLee-4KP為什麼要搞內戰,就像民進黨搞得像軍閥割據嗎?英系、賴系、還是堅系?😂
@@JohnLee-4KP 為了不法利益內戰嗎 不要笑死人了
@@JohnLee-4KP 你是說燦燦被壓案7年的處理嗎 這叫剷除異己吧
專業、負責,好立委
總結幾個點
1 記者無論任何理由都應禁止進入檢察官辦公室 身分敏感 理應避嫌
需制訂雙向罰則 記者&檢察官
這樣就沒有非本署人員無法可管的問題
2 記者於大樓內行為應明訂相關法律限制與處罰或採違規除權制
3 司法記者聯誼會應為協助單位不宜有核發權
4 檢察官辦公室有非常多卷證 屬敏感資料
應明設檢察官辦公以外活動區接待親友
非相關公務人員皆不得進入檢察官辦公室
無論是否於辦公時間內
皆不應在辦公區接待親友 無例外
結論
一個巴掌拍不響 當記者的行為無法可管
應在檢察署一方加強行政處罰 甚至刑事處罰
使檢察機關人員更能遵守相關規定
避免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屢屢發生
很根本很簡單的處理方式 做與不做而已
1.請用「壓」柯P大大的標準嘛!!先壓人再說,一定有問題,初步懷疑有中國介入!為什麼到檢察官辦公室?!保密防諜人人有責
2.中選會的也是,為什麼容許「瑕疵」,管理上出問題,相關人等先壓,問清楚,誰指示的,避免串供!!這些回答論述太簡單了!!對社會大眾交代不過去~~
請3天內給出交代!!台灣未來沒有太多的「一星期」「和「一個月」可以再這樣浪費了
還是沒有解釋為什麼記者可以進去檢察官的辦公室 拍照打卡 一直在講東回西 看不懂
支持國昌老師徹查北檢,以及要求司法院重新檢討檢察體系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及懲處制度,讓司法公平還給台灣人民
14分50秒的時候官員講記者到檢察官辦公室只能勸導這是什麼鬼話,偵查不能公開耶~
16分50秒法務部次長講話完全就是官腔官話沒在講重點的。已分享謝謝
為什麼檢察官辦公室不直接禁止非案件關係人員進入?...有什麼事情出來大廳說,或打電話,到底哪個員工可以讓親友進入辦公場所
筆記自用(僅按照影片給予資料做整理)
關於記者進出辦公室,黃國昌委員曾公開質詢前任法務部部長蔡清祥,部長表示有規定,只是各機關切實執行。言下之意就是法務部管不到。(制度上即使有權力管,問題點可能在於各機關監督執行的方式,換句話說,有權力管,但沒想方法去管)
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後,2018又有強化規定頒布,關於行政方面是法務部要負責的。
黃國昌委員提出的問題
1.針對記者進入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辦公室區域位於採訪禁制區(法務部108年5月27號法檢字的涵釋)。
但如果記者有刻意違反知情形,是否有停權規定或者相關處分。
襄閱的回應:
記者應當只能進入新聞辦公室或者襄閱辦公室(因襄閱為對外發言人),除此之外就是走廊。
!!!!關於記者處分!!!!
是否有法律上的處分:目前無停權相關之處分,只能勸導或提醒。??????
另外有指出司法記者聯誼會時常擔任中間人的角色替記者與單位交流,但因為非政府機關,也不適合去做法律上的處理。
法務部次長的回應:
因歷史背景,所處大樓自民國74年起,有三處機關同時使用大樓,分別為法務部,地檢署,台北地院,五樓大禮堂也是共用的。
四樓為襄閱的辦公室,同時因空間不夠,襄閱辦公室才做為對外的窗口使用。
內部人員親友進出會在窗口登記出入與給予門禁卡部份的進出權限,但沒辦法針對內部人員帶人進來有很好的管理辦法。
同時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偶爾也有訪友,保密性較差。
2.關於記者門禁通行證的詢問
襄閱的回應:
記者的通行權通常會發四五六樓通行權(跑司法新廈的都基本會給。但根據北檢掌握,於檢察官辦公室打卡的記者並不是主跑這一線的,就算是,也需要有人幫忙開門禁才有辦法進去)。
而一樓則有北院記者接待室,因此通行上就會開放權限。須結合次長關於物理上大樓的限制來看待。
個人結論:
簡單說,太多機關同時使用一個大樓,導致無論辦公跟管理上都有瑕疵,
例如襄閱辦公室同時作為跟記者交流的窗口。
然後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跟地院都有許多對外的訪客,因此在管理人員進出不是很嚴格,記者又一次有三個機關所屬樓的大部分通行權限。而地檢署時常有人出去辦事,在結合過去不嚴謹的管理,被趁虛而入也可能。
可以假設一個情形,今天有個蠢貨檢察官離開時不關上門,剛好被一個可以進入走廊的記者趁機進去。
司法一定要改革!!謝謝黃國昌委員的監督。
24:59 國外在偵辦大型的案件時,他們不會讓記者進辦公室,而都是在大廳或是檢察院的門口開記者會,這種場景我是看到過的,而且是記者會喔,不是只是一個記者。
絕對支持黃國昌,絕對支持民眾黨
檢察官辦公室應該嚴格禁止沒有門禁卡的人出入,要談話都應該要到指定會客會議室才對
好讚,建議多去幾次。 還要開放公民參觀,真的很想知道我國的稅務機關跟司法機關,平日看起來門禁森嚴,好像很專業
有的不肖人士到底在做什麼勾當
我耐著心聽完 北撿那三位發言 得到一個結論 :有講=沒講
所以記者不採訪就可以在辦公室蝦晃蝦走?應該直接禁止記者進入辦公室吧
不用咎責難怪被經營七年❤
只是希望自律!!!???
法務部如果如此作賤自己的身份
不如就從嚴辦理 什麼方便都沒有
進出管制從嚴 從大門就管制
什麼東西啊 你的方便侵害他人人權啊 不管是不是現行犯在他被三審定讞前都有人權 你們經營媒體比人權重要啊? 蛤? 不會自重就該被管制!
做成這樣還想要蓋新辦公室啊 不用蓋了 刪掉
真佩服這些司法機關,居然連管制外部人員進出地檢署,都還要用拜託的方式,而不是行政命令限制管理的方式。依法行政的最高境界,就是無法可管,拜託大家幫忙。超佛心的,難怪法務部長,只會說「我相信檢察官」,而不是「我會建立管理制度。」因為都是拜託啊!
我家樓下保全都比北檢敬業
希望其他正直的法律人能勇敢的挺身而出伸張正義,我們的國家不應該這樣被惡劣運作,法律人的榮光被踐踏至此了啊😢
有老師在就是會力求水落石出.不是來走秀的.讚讚讚
好險有全程錄影,讓人民看的很清楚🥲
檢討檢討,都在用嘴巴講,要瞭解一個人,不要聽他說了什麼,要看他做了什麼
研議八年>>必須取得共識再八年😂>>取得不了共識重新研議再八年🎉🎉
國昌加油💪
謝謝黃委員一直為人民正義發聲!
國昌老師,謝謝你,台灣有你真好!
其實就機密區域 非相關公務人員不得進入
進入之公務人員具有相當的保密責任 對於真正發生洩密時 可追溯即可
這就可以解決大半問題了 個人意見
違反偵查不公開顯然完全沒有法律責任,難怪相關人員仍然肆無忌憚,無辜被害人即使窮畢生精力也無法挽回聲譽,國家暴力仍然每天在上演,每每思及此情此景,悲憤難當。對於執政黨對偵察不公開毫無作為,實在無法想像。
聽得滿肚子火,這國家的檢察機關爛得一塌糊塗
管制如此寬鬆,這就是號稱台灣第一檢的北檢🤣
沒想到院檢辦公室的門禁管制比一般工廠或集體住宅大樓還不如;難怪能以不知有洩密即能搪塞。從ㄧ開始就不應發給非在該建築物上班的任何人(含記者)固定的通行卡,這些人應該跟各單位的訪客ㄧ樣,每次都應逐次在大門口(或管制點)填寫訪客簿登記訪客姓名單位身份證件等相關資料及訪視對象與抵達時間,憑身分證件換取通行卡後,由警衛通知被訪對象前來大門口(或管制點)確認對象及公務後,發給訪客卡,然候再由被訪視對象帶訪客到特定地點(非檢察官辦公室)或會客室或簡報室訪談(任何訪客不得在無訪視對象陪伴下單獨留在建築物內,該受訪對象就該訪客在建築物內的行為不論是否陪伴,一律連帶負責),訪客離開時應繳回通行卡換回質押證件,登記離開時間,而為達到偵查不公開,前述地點並應有錄音錄影裝置,以確認沒有任何公務員在辦公建築物內洩漏與偵查相關的內容,若受訪對象未帶訪客至前述地點,除事先經書面上級長官核准外,即推定為洩密;至於在建築物外的洩密,就很清楚是個別人員的蓄意行為,則應由檢察官或廉政署分案偵辦。
明確的說明,值得這些公務機關來參考。 台灣一般企業的大樓門禁管理都能做到此水準,檢察機關竟然做不到,令人難以想像。
很簡單 有讓記者進去辦公室
檢察官 捐一年薪水給社福!!
記者 捐一年薪水給社福!!
記者的公司 捐一年營利給社福!!
可以累加~
檢察官辦公室應該是除了地檢署內相關人員外,其餘人員不能進入吧!卷證都在裡面餒
國昌老師👍
真的是比扯鈴還扯。
支持護國神昌!!
如果是好官員就勇於認錯改進 悲哀的是看起來只是推託 能混就混
去地檢署找某位檢察官洽公,為什麼一定要在檢察官的辦公室裡呢,媒體居然可以在檢察官辦公室內拍照打卡,以上的問題,相信不是現在才開始的,這些主任檢察官說的話,讓人很難相信,問題漏洞百出,該負什麼樣的責任,也沒說清楚講明白啊!含糊不清
既然都有"公關接待室"了為什麼還要讓非相關人員進去"辦公區"呢?
完全不知道法務部在講什麼東西,什麼三個部會相連,什麼四五六樓
這個問題不就跟學生時期男女生的宿舍不能互通一樣的道理嗎?
所以今天只要不是採訪為目的都可以進去裡面閒逛的意思?
我們要的是有人出來負責,刑責,謝謝
那很簡單啊
把襄閱辦公室跟新聞辦公室及記者招待室獨立在同一樓
洽公窗口就放在一樓
這樣很難啊?
7K聽到開場以後
也笑得太開心了吧
能現場見證老師的公開處刑現場
真的那麼開心啊
看老師開電94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