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不太同意罗老师的观点:正义不是独立于时间和空间而永恒的,正义就应该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的,也应该是“此一地也,彼一地也”的。美国电影The Last Samurai里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军官看到日本武士给失败一方的武士介错,认为是非常野蛮的行为,但他不知道的是,在当时当地,介错是对失败方武士的最高荣誉。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几百年前,中国的女性宁可自戕也不愿失节,现在看来是所谓“封建遗毒”,那时候却是社会正义所弘扬的。再比如,关于“安乐死”的讨论,关于“堕胎”的讨论,这些领域的“正义”标准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而且各国各地的变化不同。怎么可以说“正义”是永恒不变的呢?既然正义是根据当时当地人们的主观认知而存在的,所以,窃以为,正义应该是主观的。
虽说很喜欢罗翔老师的普法教育,但老师在正义是客观还是主观上绝对是错误的认识。就反驳一下吧,从逻辑上的举例就是一个失败的反例,因为一个人对正义或者任何词汇的认知都是建立在已有框架下的产物,也就是说不能用个人的感受去判断事物是否存在。但是人们还是可以正常沟通并理解对方的语言的含义的,也就是说定义是搭建共识的基本并非所谓的逻辑反面,而这里用英文比较好解释。Justice's opposite is not justice, 非正义才是更精确的翻译,而这个翻译与不正义的最大区别就是非正义的观点不必然是不正义的。但中文上“非”与“不”是公用的,所以才给人一种错觉认为有对立面泛指正反,其实不然。经验论就是典型的证神悖论了,因为我渴望神,所以神必然存在,这很明显是一种悖论。我可以想象一个地球上所有东西都是黄金制的,这不代表其存在。而人们对所谓“正义”的追求,其实老师自己也解答了,就是对公平的渴望,而这又是中文语境的问题。因为在中文中,我们说公平的时候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公平等同正义,其实不然。justice and fairness is two completely different things, something can be just and not fair. 公平与正义是两个不相关的东西,有些事物可以非常的公平但不正义,有些事情可以非常正义但不公平,这就不需要举例了吧? 最后一点,圆的存在是绝对的,因为可以用数学和其他概念证明他存在的必然性。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人类理解的逻辑定义去规范化“圆”,导致所有理智的人都会认同圆的定义,而“正义”是不能的,一百个人眼里有一百个不同的正义,但全只是假借这个抽象的概念罢了。我认为老师对正义的追求无可厚非,但老师自己也明白正义是有变迁的,最好的例子是刑法上的变度和什么属于违法什么不属于。古代肉刑在现代看来就是不正义的,但在古代人力是一种资源,剥夺一个人的劳动力等同约束今后的发展潜力,在当时就是合理的。中世纪各路海盗都有国家在背书,一个国家的海盗既是民族英雄也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恶匪,这就是典型的相对性正义观。而就算在现代,所谓的正义也就是人们想象中的产物。醉酒肇事致人死亡在外国就绝对不会被判死刑,这就是正义? 最后我想说,就算绝对正义不存在,不代表我们不能运用相对正义观去约束和惩罚人们。而法律的任务就是两项,约束和惩罚,其实并不对所谓的正义有什么追求,特别是在贫富差距予以增大的当下,法律的正义在哪谁不明白?所以比起正义,还是追求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比较好。
遇到这样的良师三生有幸
是張三有幸
是的,感谢互联网
老师非常懂得且喜欢柏拉图的理念论啊!难以想象如此严肃的专业的老师可以秉持如此浪漫的哲学观点,为浪漫可爱又博学的老师点赞!
我才发现,这叫浪漫,然而我经常这样想,缺没有女朋友,这是另一种浪漫吧?老师让我豁然开朗。我这样一点也不浪漫,活得太累了。
理型论 theory of form
他说过特别喜欢读柏拉图的书
是的,老师是一个浪漫主义的智者。其实,研究一个严肃的学术专业,不等于不可以拥有一个浪漫的哲学观点。
哲学用浪漫做定语进行修饰?想表达什麽?哲学是严谨的,浪漫是什么东西啊。
虽然我不相信绝对正义,但是世界上有人相信并且追求正义的存在,这些人让我肃然起敬。就算正义真的不存在,但这个社会也应该有人追求正义。
這老師的邏輯性真強,說适好像在寫作文一樣,有條有理,真強
说的太好了!正义我们永远做不到,却永远在追求!
很多人的正义与公平概念是不同的
我觉得一个是理论上的正义, 是客观存在的, 这是罗翔说的绝对正义。那些说正义是相对的,是微观层面的说法,五百年前的正义标准和现在的正义标准肯定不一样,但他们都只是绝对正义的一部分,昨天今天明天的各种条件下对应的正义的大合集就是“绝对正义” , 因为包含了未来还未发生的正义定义,所以这个“绝对正义”永远只能是个接近但无法达到的目标。
新偶像,羅翔同志,看他的視頻老漲知識,我最近發的那些央視拍的法治節目,就是從他的youtube頻道看的。
👍🏻👍🏻👍🏻👍🏻👍🏻“我們雖不能至,心嚮往之,這,就叫做正義。”-- 羅翔
虽不能至, 心向往之, 这就是正义!
“正义”是政治学中很复杂的一个概念。总结罗翔的观点:1、逻辑论。我们通常会认为有不正义的事情,所以必然会存在正义。2、经验论。人类的任何一个需求都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一定的客观基础的,所以人类对正义的需求也是有一定客观基础的。3、类比论。比如圆,现实中沒有真正的圆,圆是存在于大脑中的概念;因此正义虽然在现实中不会完美存在,但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PS:很多东西,问是A还是¬A,其实是二者都具有(比如正义并不纯粹是客观的,也是有主观性的,毕竟是社会构建的产物,沒有社会就沒有正义的存在)。
说的对极了!👍👍👍这就正如人类厌恶邪恶,因为人性本善;人性的堕落,基于文明的诅咒。希望性恶论的信徒尽快清醒起来,共同创造一个更健全的社会🙏🙏🙏
太厉害了。法学、哲学都理解的这么通透
這堂已經是哲學課了,但是論述非常清楚 受教了
完美的公平正義、完美的民主自由,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罗翔老师论证的是“正义是客观存在的”,既然是客观存在,就与人类本性的善恶没有关系。正义是人类得以组成人类社会的基石,人与人的关系,甚至任何事物之间的关系都需要正义连接。他有带大家读理想国的影片,里面说:正义之间不会争斗,正义与邪恶会争斗,邪恶与邪恶会争斗,所以只有正义才是稳定的、强大的、聪明的。客观上不存在邪恶,只是正义的偏差。
相信上帝
相信那独一的上帝,就是有福之人!
本节课重点
正义
个人认为,我们不仅要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正义,我们更需要去坚持和捍卫正义。
感谢老师,对于正义的解释!一直很讨厌一句话: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对错,只有利益。这句话,本来就是逻辑上偷换概念,是假设的有绝对性伪概念。它是对于是非界限的模糊。
成年人的世界里有利益,也有对错,这是两个平行的概念,互相之间没有绝对的必然联系。
如果这一个绝对性前提设立成立的话,那杀人放火作奸犯科,都可以是因为某人某集团的利益最大化。那谁站在利益立场上去申辩,都可以模糊对错的界限,强者必然剥削欺压弱者。
那法律又怎么基于正义去进行审判呢?受害者的利益又怎么能够得到保护呢?
真心希望以后立心不良的营销号,和一些没有文化的乌合之众,不要再渲染,这种有逻辑谬误的语句,误导民众。
听唐崇荣牧师的讲道受益匪浅,同样也喜欢罗翔老师的讲座,我们中国人需要开启逻辑和理性思维的认知及训练,我们更需要认识上帝,认识那独一无二的真神!(追求公正、公义)
太赞同了,我最近也天天听唐牧师的布道,真是太智慧太锐利了
@@HongChen2022 祝福你!🌺🌸🌺🌷😊
@@zhang8384 谢谢🥰🥰🥰
我证明不了神的存在,也证明不了神的不存在,信与不信都是一种傲慢。
说得太好了,这个男人太帅了
醍醐灌顶
圓圈正義…… 羅翔
「圓這個概念是人的發明,還是人的發現?是發現!
圓這個概念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是客觀存在的!
但是人所畫出來的圓,都是不圓的,你用任何儀器所畫出來的圓,都不夠圓;
但是圓這個概念存不存在?存在!
我們人類不斷在追求一個完美的圓,但是我們在現實中,永遠畫不出一個完美無瑕的圓;
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我覺得不止「正義」如此,「民主、自由、人權」亦是如此!😊
#9:03 这句台词正是
【信心】的写照: 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来11:1】。是主内的姐妹吗?
@@Joeyzhou81525 Yes
我很尊重羅翔老師,可是他的論點有以下的問題:
1. 認為一件事情不正義就會有個反對面叫正義,要以此來證明正義是客觀的絕對存在,就等於是說,因為我們有「正義」的觀念,所以正義有絕對客觀的存在,反過來講就是如果正義不是絕對客觀的存在,我們又如何想得到呢?這是一種存有論論證,除了有循環論證的問題,還有偷換概念,就算正義的觀念存在可是也不代表他是絕對客觀的。柏拉圖的理型論本身就是一種「相信」有理型世界的存在,無異於認為任何概念的理型有其精巧的鐘錶匠,但終究對於上帝的存有論證至今都是循環論證的謬誤,因此正義是否有理型?難道不能是模糊和產生於人類文明的巧合嗎?
2. 認為這世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此論點本身就是絕對的。這是玩文字遊戲的悖論,如果絕對的定義是一種普世不變的價值和準則,也不會隨時間和空間有所變動,那我認為也只是我個人的觀點,不代表此觀點不會變動,我就可以說我的觀點是相對的,倘若我把句子改成「在當前的人類歷史而言,沒有絕對的對與錯」,這個反駁就不成立了。
3. 投射的客觀對象。經驗上我們用歸納法來支持但不確保結論,你說如果渴了會想到水的存在,可是還是無法解釋是否正義是不是單一絕對的客觀概念,在基督教主流中同性戀是不被接受的,所以認為他不正義,但是在古希臘時代,「少年愛」的長老男性愛慕少年男性被認為是理性和思想的傳承,也是柏拉圖式愛情的根基,那請問這種情形是否不正義?兩種情形投射的正義又是否相同?
4. 圓的觀念。先驗知識的存在我個人不否定,例如數學、幾何等。可是能藉此形成全稱命題「有觀念就代表絕對存在」嗎?我很懷疑。
5. 懷疑主義。懷疑主義過了頭,如果像皮羅一樣那就不好了,畢竟不是每件事情都能100%確信,即使眼見也不一定為憑,畢竟千百年來的哲學家都懷疑感官是不可信的,可是保持適度的懷疑主義是好事,也是法律人需要具備的素養,因為那幫助我們發見真實,以求事事勿枉勿縱,這點羅翔老師只是想批判極端的懷疑主義,我個人表示認同。
6. 相信而非理性。沒錯,終究邏輯論證只是形式而非目的,許多事物終究還是得回歸相信作為基礎,所以我相信正義是存在的,可是不是絕對客觀的,是一個相對性概念。
1. 罗老师只用“觉得不正义”证明了正义概念的存在。
后面的意思是概念也是客观存在。这里我没太明白。
@@seannull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沒錯羅翔老師的第一個論點表示有不正義的感覺就會有一個反對面叫正義,可是他一開始的大前提是「正義是客觀存在的」,「客觀」是一個不好解釋的詞彙,可是並非「共同主觀」即等於客觀,就老師以柏拉圖的「理型論」為論述基礎而言,這邊指的客觀是柏拉圖按照「理型世界」的觀念構想出來的,例如說狗雖然有很多品種,可是柏拉圖相信那個精巧的鐘錶匠(就是上帝)在設計的時候一定有一個狗的理型(理想型、完美型的概念),任何概念亦如是,因此按照柏拉圖的認知,所謂的客觀就是不會變的,永遠有那一個絕對完美的、最接近上帝的存在。可是按照羅翔老師的說法,就算不正義的反面會有個概念叫正義,也只能證明正義這個概念是存在的,可是不能證明正義是「客觀的」存在,仍然有可能是「相對的」或「主觀的」,因此第一個論點在論證上是偷換概念的。
@@哲曦 中國人第一個接觸到的都是馬克思主義,所以會很常用客觀這個詞,因爲在馬克思主義裏面客觀的東西就是絕對的真理,而對於主觀的東西要保持懷疑。
相信正义存在是有助于人类向善的追求的,但是不能以此作为正义存在的根据。哲学意义上的正义,不等同于法律层面的正义。尼采和维根斯坦,从不同的层面挑战了理性和价值标准。
没有正义人就不能存在
智慧导致绝对魅力的范例……
正义看不到还是我们不想看到。一件事往往人们的看法会极大的不同,是他们看不到客观的正义还是刻意选择符合他们立场的正义。圆画不圆但每个人都能看到为什么不圆,正义与否不是任何情况都说的清。如果说正义是客观的,那么对待一件事只会有一种“正确”或“正义”的处理办法,但往往不是这样的。
正义只是追求,但不是绝对。这个我赞同
视频结尾: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言外之意就是法律本身不一定公平和正义,所以才要追求
正義是一本艱澀的書
而法律是我們對他的解釋
由於我們的認知是不完美的
所以法律才會不夠正義
而這就是修法的目的
法律法规不是完美的和法律本身不一定公平和正义是两种概念。这里混淆了
應該說現階段法律永遠「不夠」公平正義。
人類永遠不要認為自己已經完全詮釋上帝之法。但要相信那值得永遠追尋。
邏輯性太強了
我就算不考律师,也要报他的课,
每个人都需要哲学思维
你真不好报!他北大法学研究生导师
他让我爱上了法律
嘴炮
你想學的是哲學思維,不是法律
服了
公平,是指每人都有相同的机会,都受到相同的限制,这个限制就是法律。我对公平的定义是:“社会中任何人所创造的价值与此人的控制范围之比等于此社会中任何另外一人所创造的价值与此另外一人的控制范围之比。”这里“控制范围”是指“权”与“利”之和。这个定义是说每人的所得要和他的贡献成正比,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问题是“价值”这个东西很难测量。爱因斯坦创造的价值是多少?牛顿呢?
这个老师的话,太开民智了。
正义是个绝对的客观的存在。当它不绝对,就无从说正义或不正义。当它不客观,那它就会不存在。
正義是關於適當安排社會內的東西和人民的概念,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標準,以前覺得正義的事到今天看可能就變得不正義,可能這就是有人覺得正義是相對的原因。但是在一個時間段的社會之內,怎樣才是正義應該是有共識的,估計這就是羅老師說的(當下的)客觀正義吧。
如果你覺得如此,那一加一等於二的理論是有機會被後代推翻。人類在進步,正在持續發掘更多客觀的正義。就如同不會數學的人,慢慢找到了一加一等於二的客觀事實。
世界因相信而存在,因怀疑而消失。
正義是人的發明,就像所有被發明物一樣,是根據需要而存在,一旦失去需求,也就失去存在的價值,那時即使依然有客觀的存在,也等於不存在了,因為無用之物只是往昔的榮光,對現實毫無影響。人類社會一切基石是「信」,不被相信的事物是無法存在於社會之中的,因此在社會中被大部分人認可的正義也必然是大部分人相信的。因為正義是根據當代人的需求而存在且被當代人相信及認可的,所以正義必然也會隨著世代更迭而發生改變,然而不管哪個時代、地域,它們都會被稱為「正義」,因為它們雖然形態各異,但是功能卻差不多,就好像從古代的火槍,到現代的左輪、衝鋒槍、機關槍,再到未來的雷射槍、死光槍等等,雖然型態差很多,但是因為有相仿的功能,因此都被稱為「槍」。回到本影片的問題,正義是什麼?這個答案很簡單,卻不容易發現,因為我們都很少有機會正面看著正義,沒人知道正義長什麼樣子,自然不清楚正義到底是什麼東西,等哪天有機會被人拿起正義指著臉時,我相信大家都會馬上發現正義是什麼。就像槍枝是實體的武器,正義是思想的武器,而且永遠是針對敵人的。
而這也是這個影片和一般人都經常忽略,或根本沒有體認到的,正義的本質。
他给学子们留下了高超的潜台词。
这是洞穿世事的提点。
说的太好了
我没考虑过正义这个概念存不存在,但是我认为人类社会没有正义,在人类社会中正义是相对的。张三老师讲完我觉得我赞同张三老师的观点。怀疑论的观点完全和我的世界观相符合,数学系的学生表示整个数学或者说理科的大厦就建立在几条公理上,这几条公理没法证明,你只能选择信或者不信。如果你不相信这几条公理那后面的一切都是错的。如果在四维或者更高维度的空间里这几条公理不适用,那人类的一切理论都不适用了
張三老師...羅翔老師聽了想哭,我咋就變成了法外狂徒呢?
有一点不太同意罗老师的观点:正义不是独立于时间和空间而永恒的,正义就应该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的,也应该是“此一地也,彼一地也”的。美国电影The Last Samurai里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军官看到日本武士给失败一方的武士介错,认为是非常野蛮的行为,但他不知道的是,在当时当地,介错是对失败方武士的最高荣誉。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几百年前,中国的女性宁可自戕也不愿失节,现在看来是所谓“封建遗毒”,那时候却是社会正义所弘扬的。再比如,关于“安乐死”的讨论,关于“堕胎”的讨论,这些领域的“正义”标准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而且各国各地的变化不同。怎么可以说“正义”是永恒不变的呢?既然正义是根据当时当地人们的主观认知而存在的,所以,窃以为,正义应该是主观的。
這裏羅翔老師確實有一個邏輯的問題(我相信他是弄錯了而不是刻意迷惑),就是「對錯」和「正義」不能劃等號,對錯可以用以說明不存在道德價值判斷的科學描述,比如「最低溫度是0K」,「1+1=2」,因此絕對正確的真理是存在的,但這不等於正義也是絕對正確的真理。
羅翔老師是很可能被柏拉圖繞了進去了,這堆古希臘哲學家個個都是修煉成精的詭辯大師,柏拉圖說「完美的圓是存在的」,這當然沒有問題,因為「圓」這概念本來就有絕對精確的定義:「圓周上每一個點與圓心的距離都是相同」,但「正義」有像圓一樣絕對精確的定義嗎?沒有。柏拉圖將有精確定義的圓比喻作沒精確定義的正義,是典型的類比錯誤,柏拉圖知道他有這邏輯錯誤嗎?這是只有他自己清楚了,天曉得他是真這樣想,還是刻意用詭辯去擁護自己的價值
1+1本来就不等于2你知道么?我估计你不知道....请去看李永乐大帝的科补...
你以为「圓周上每一個點與圓心的距離都是相同」就是严谨的定义了吗?距离是什么?相同是什么意思?圆周是什么?这些点是在欧几里得空间还是非欧空间?是二维还是三维空间还是分形?要追求完全的形式化定义,那么所有的数学概念都应该从集合论开始,然而集合论也是有存在争议的公理。连圆的准确定义都这么难,那你来定义秦朝看看,到底秦朝的绝对精确定义是什么?是从几年几时几分几秒开始的(用相对论术语来说,秦朝是从哪个四维时空点开始的)?那么秦朝的存在也不值得相信吗?要明白一个道理:人给事物下的定义永远都达不到完美。
@@caoqifan2371 典型的槓精示範了何謂偷換概念,寫了一段沒有主旨、空洞無物的文字。人類受限於自身認知的局限,無法給出絕對準確的概念,這沒問題,然而,儘管這些形形色色的概念都非絕對準確,其中卻有一些是比另外一些更加準確。你說秦朝是吧,那沒問題,自然沒有人能準確知道秦朝是在哪一分哪一秒開始,理論上也沒有人能百分百證明秦朝的確切存在,但透過現代學者對各種史料和出土文物的鑑定,秦朝的可信度遠比三皇五帝、夏朝要高得多。但以你的論點呢?因為無法找出秦朝絕對精確的定義,因為人類給所有事物的定義都達不到絕對完美,所以秦朝就可以跟三皇五帝一起一鍋剷了?這真是荒天下之大謬。同理,圓是數學概念,即使這數學概念是存在爭議的,這卻遠比「正義」這類詞語容易定義、準確定義多了,兩個性質截然不同的概念,柏拉圖都敢引以類比,混為一談?說他這是詭辯,是一點都不為過了。我也不知道你是信了這詭辯,還是刻在基因裏的槓性發作了,才在這邊用著一堆邏輯不清、混淆概念的文字狂吠,好自為之吧
@@鳳尋真 所以你认为某个事情的存在是否值得相信,取决于“有多容易定义准确”?不觉得荒谬吗?你记得几年前火车上曾经和一个人聊过天,聊得很尽兴,但是连他长什么样都记不清了,也不记得聊了什么了。你能准确地定义这个人吗?你相信这个人的存在吗?永动机的定义是不是清晰多了,你相信永动机的存在吗?人的定义只是对客观存在或不存在的事物的一种描述的尝试而已,定义清晰与否与这个事物是否存在根本没有决定性的关系。正义、意识、美、时间、道德,都是难以用人类语言定义(或者说描述清楚)的,所以可以否定全部这些的存在?
@@鳳尋真 还有,你可以不支持别人的观点,但是对别人的不尊重,恰恰是证明了你作为人的水准。你说出去的话是一面镜子,照出来的是你自己的样子。不管是对罗翔,对我,还是对其他网友。
用柏拉图的完美的圆的例子来证明正义存在是不合适的。人脑海中存在完美的圆这个概念,那是人看到了圆以后才会产生的。圆这个概念不是我们一生下来就有的。正义也不是我们一生下来就有的概念。正义的概念嘴原本来自于: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的经历。但如果这东西你不欲,而我欲呢?那哪个是正义。
我觉得罗老师混淆了一些概念范围,正义本身确实存在,然而对这个事物本身的理解是世异时移的,过去的正义并不代表眼下的正义,我们其实并不能保证我们每时每刻做的事,在未来一定会被认为是正确的。但是对正义的追求却是永恒的。
我们是活在当下,不是活在未来。就像那个完美的圆,你可以一直接近它,但接近需要时间和经验,在没有更好的圆时,你只能使用你当下的这个圆
第二点经验论有问题啊 比如 我病了 难道就一定会有解决这个病痛的对象吗?不可以是不治之症?而且就算其余情况的都符合这个经验论,即是有什么 就一定有该东西对应的对象,也不代表不正义就一定有一个真实存在的对应对象。
正义是客观存在的,但正义不是一个宏观概念,他是一个微观概念,每个人经历的每一件事情都有一个正义的标准,所以这世界上有无数个正义,我的观点是,正义是客观存在的,但正义也是相对存在的,客观存在的是正义的概念,相对存在得是正义的存在形式。
事物是可以被懷疑的
但唯有我正在懷疑的這件事是無法再懷疑的
因為我懷疑我是不是在懷疑時 正是我正在懷疑的體現
而正在懷疑這件事為真的話 則必然有個主體在進行懷疑
人們相信的是典範, 所有的日常生活都以典範為核心運行.
而人類文明的進步,則以推翻舊典範,建立新典範為動力.
你生在部落時代, 部落的圖騰與大巫薩滿就是你的典範.
你生在神權時代, 宗教經典與教皇的聖諭就是你的典範.
你生在帝制時代, 四書五經與皇帝金口玉言乃至於縣太爺的教育就是你的典範.
你生在工業時代, 保障私有產產與人權就是你的典範.
自指构造的悖论正是不完备的关键
讲得好
理想中,正义是客观的;现实中,正义是主观的。
法制健全是一个从客观正义到主观正义的过程。
太赞了
公道自在人心
人人都有正义感,人对正义的追求源自对公平的渴望,人的社会协作本能是写进基因里的。如果一种现象有悖于良好的社会协作秩序,则会触发人维护公平的本能。这个长期演化过程中博弈的结果,可以说正义是存在物理基础的。
正义光是存在,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探讨的是正义的内容是否绝对。而我认为它的内容只能是相对的。即便其中有绝对的成分,这个也仅仅是因为人类的生物学属性对所有人都适用,让它看起来像是绝对的。
大家都是人,人饿了都要吃,渴了要喝就是正义的。绝对正义吗?过去是绝对正义的。
而如果人的食道受损,吃喝反倒会引起感染。现在医学发达了,可以不通过食道供给养分、可以注射生理盐水补充水分。绕过了传统对于吃喝的定义,那么饿了就不是绝对要吃,渴了就不是绝对要喝。绝对的正义松动了。
我们追求正义的路上一定要提防过分强烈的正义感,对于自己所持正义感的绝对自信而导致的不正义。人类历史上以神之正义的名义自相残杀的例子太多了。
请捐血
很羡慕老师的口才,很好听,但是感觉故意跳过重点。他说了通篇的故事,论证了相信正义的客观存在的重要性,但是一直都跳过了重点。讨论绝对客观的正义,就应该讨论客观的善良和公平是否存在吧?我认为是没有的,不知道有人同意我不
只有怀疑才能有证伪,证伪也能让认知进步。所以保持怀疑的态度不是错的,错的是怀疑一切,而迷失了方向走。把正义与圆类比还是有差别的。对于圆科学上应该有大家公认的定义,而正义没有。所以才会有正义是否客观存在的争议。法律正是在寻找正义的定义。
解釋上說的正義的定義經時間會改變,應該講表面層面的“正義”的事情在改變,而在不管何時正義最根本的概念不變,所以才能說正義是客觀
正确的思维过程应该是这样:所有的事情、理论、发现,都是应该100%经过检验的。但是这个是不能被做到的,所以人人往往通过抽样检验的方法,以一定的概率去相信。注意哦,不是100%相信,这叫做存疑。一旦以后发现某事情与存疑的结论、甚至已经相信的有矛盾,再去重新检验。为了让这个过程更加容易化,人们把经过检验的东西再总结成定律呀,学科呀。这些东西是公开的,可以被任何人任何时候重新检验,而新闻必须是自由的,共产党国家往往不敢新闻自由的原因就在此。这整个过程就是人类知识前进的过程。
太牛了 hhh 羡慕文科生了
正義是人為了社會存續的本能吧
胜利即正义
第一段所谓的逻辑的证明,恰恰就是柏拉图用典型的希腊诡辩代替逻辑:对事物的相对性下一个确定的结论,这有什么矛盾?爱因斯坦证明了相对论,那他到底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难道爱因斯坦也自我矛盾了?罗翔老师这里本质的问题,是进行了概念偷换,本来是讨论正义是否客观,但很快被偷换成“正义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但是客观和绝对,主观和相对能划等号吗?
正义与不正义,美与丑,好与坏是主观的,本质是人的共识。什么是客观?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才是客观。正义难道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吗?恰恰相反,正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俄乌战争种俄罗斯人所坚持的正义,和乌克兰人所坚持的正义是一码事吗?伊斯兰教众多教派禁止女子公开自己的容貌,这在本国是正义的,在世界难道都认为这是正义的吗?一百年前人们制止同性恋群体,和如今人们都支持宽容同性恋群体,你能说哪个是不正义哪个是正义的吗?张学良将军在西安事变中拘谨自己的领袖蒋介石,在共产党人眼里是正义的,在国民党人眼里也是正义的吗? 。。。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都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正义是主观的,它因不同的人群和文化而不同,因不同的时间与年代而不同。它同好与坏,美与丑一样,都是人的主观感受。
将正义当作客观的,不简单是理念之争。而最大的危险,就是因为认为存在一个“客观”的如同真理般的正义,会自以为掌握真理而固步自封,而党同伐异,从前的宗教战争,而后的意识型态冷战几十年至今,不都是如此吗?
罗翔老师作为一个受广泛尊敬的法律学者,从引用柏拉图的诡辩出发,而不是基于真正的逻辑推导得出自己的结论,实在令人失望
正义必然是人的主观因素。
不同的社会文化意识形态下有不同的正义标准。
客观的正义?在哪儿呢?没了人,正义无从体现。
并不是客观存在的正义之神启示了人类,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发展中定义了正义。
今时今日的正义不适用古代,也未必适用未来,只是此刻人类在此刻的社会环境下的理想追求而已。
强权不是正义,是:”王道“
如果正义是客观的,那么大家所认知的正义是一样的吗?
在如此黑暗的中国法司法、执法、立法界,还有罗老师这样的
高人。
在罗刹国谈正义,显得非常非常搞笑。也是讽刺。
正义的解释权很重要。就是预设立场!绝对的正义和立场的正义。更重要的是法律上的正义和道德上的正义,是无法并存的,但又有相同之处。这就要看是在什么背景下。正义的解释权和正义的绝对论。宗教民族文化习俗等,都会在解释和对待正义上千差万别。固然柏拉图等哲学家都在试图解释什么是正义,或假设其存在,这也没什么错。但在伟大的思想家,也是在思索、书写他的偏见。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一个在圣经中解释为罪人的人,绝对正义又何尝在人间呢?法律的出现就是对正义失望最大的解释。
罗翔是大陆少数三观不错的人,虽然这九分钟视频在哲学看来是诡辩
世界
6:50 這段話似曾相識 😆
06:50
@@YuanHsunTang 多謝指正
法律是约束人类道德行为的最底下限
矛盾的对立性和统一性,不正义不可能脱离正义而存在,正义也不会在脱离不正义的情况下存在
怀疑和正义是两回事儿
三生有幸
一个概念是如何客观存在的…
@Steven Crane 那死刑是正义还是不正义的为啥有争论?
balaba papa 这个讨论本身就是在寻求逼近正义的一个过程
@@brotherbig4651 我不否认在多数人的驱动下,多数时间,我们走在追求正义的路上。但正义本身是否客观存在,我觉得这本身也是取决于观点,就像一棵树在没有观察者的情况下倒了有没有发出声音一样,正说反说都是有道理的。而我相信正义是主观的,相对的,因为我们看到在不同时代背景,不同社会中,人们对正义的理解可以是截然不同的。当然说正义客观存在的人可以说,月有阴晴圆缺,但月球客观存在。所以正义的主客观存在问题似乎并不如多数人对于正义的理解这个问题那么实在…
@@balabapapa8740 不同时代背景下正义不一样,这个不能拿来作为正义不存在、是主观的的论据吧。就好像你说,人类是不是客观存在的?然后你会发现不同时代不同的人,同时代每一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或者你说能源是不是客观存在的,结果你发现不同时代的能源都是不一样的。
@@brotherbig4651 我从来没说过正义不存在。我对这一概念是否能客观存在表示怀疑。因为不可否认的,正义是个概念,不像人,能源。我承认对于客观存在的事物,我们也可以有不同理解,取决于我们的角度,时代,文化等。对于不同时代,能源和人是不一样的这件事,更像是jacques derrida所指出的,因为语言本身仅仅提供了一个结构,这是语言本身的模糊性造成的,和人或能源的客观性无关。到现在为止,没有让我信服的证据证明正义客观存在,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正义的主观理解。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版)这本东西肯定是客观存在的,但贯彻正义不是用这本书去砸犯罪分子,而是要靠法律人对刑法的理解。那么既然谈到理解,它自然是主观的,只不过我们有各种方法来确保法律人的主观理解符合社会普遍认知和价值观。
#9:00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漂亮!
罗翔论证正义的客观存在时候用了两个证据。1. 有时候感觉某些事情不正义,那么就存在正义。2. 否定了观点“不存在绝对的对,绝对的错”。所以正义存在。 就第一点来说,只是主观感受啊。第二点,为啥和正义存在有关?可以说正义绝对不存在啊。我不是很能理解罗翔老师的论证思路,有没有同学解释一下?
@Jaiyi Cui 谢谢回答。我还是不太明白每个人主观的判断怎能证明存在性。你举得例子很极端。那比如说把杀人换成我无缘无故的踩死一只老鼠,可能有的人觉得正义,有的人觉得不正义。每个人心里的想法都不一样。但是如果是客观存在或者不存在只有一个答案。
YU CHEN 杀人的例子证明正义的存在,而老鼠的例子说明正义的主观层面上的不同
@@cheche-sy8dr 杀人会被认为是正义的,比如纳粹。我想说的是,存在与否的判断不应该用主观的标准。
他談的第一個論證應該是這樣理解:「感覺某些事情不正義」的重點不在於感覺而在「不正義」上,我們要能夠有意義的談論不正義,必定得先有正義存在才能有其反面,故正義必定客觀存在。
第二個論證羅翔他可能有些搞錯了,色氏是主張強權即真理,格勞孔才是相對主義,兩者有些些微差異。我想他想表達的是:並非「關於正義的觀點應當是絕對的」而是原命題的反面,「存在絕對的對(即正義)」這一命題是正確的。
第一個論證的基礎並非個人的主觀感受,而是點出不正義本身的可能性就已經蘊含正義客觀存在。
如果人的饮食习惯包括吃同类,那么人吃人就是正义的。
正义不是正确,不是
@@leventwang6912 所以说这就是认知差距,罗翔老师说正义是本来就存在的,只等我们发现它,这是错误的,正义是我们定义的,我们定义什么是正义,那它就是。
@@vooon5510 我想说的是我们定义的是正确或者错误,正义不是我们定义的,罗翔说正义是存在的,存在在哪,在心里,意思是说我们要相信正义。就拿你举的例子来说 作为人,你想吃同类的时候 一定是动了心里的恶 否则你不会想吃同类 想吃鸡就吃呗 无所谓正义或不正义 想吃熊猫也无所谓正义不正义 但我们定义了吃熊猫不正确,你琢磨琢磨
@@leventwang6912 在你心里不就是你的定义吗?老人倒地该不该扶?有人认为该,有人认为不该,如果我们达成共识,都认为不该扶,那么不扶就是正义的。只要我们达成共识,吃人也可以是正义的。
@@leventwang6912 不要以为你心里想的就是你想的,不要以为你的价值观属于你,我们作为人,一生下来就被灌输了一整套东西,所谓基本道德、思想模式、行为习惯,甚至包括主观思维本身,都不是你自己的,都是人类社会强加给你的,所谓的正义,它的概念都是强加给你的,本不存在的。
正义应该是人类集体潜意识吧,肯定会随着时间推移,文明发展而变化的
用圆类比正义根本不合适. 因为圆的定义是固定不变的. 而正义基于共识.行军蚁,每个兵蚁为了蚁后死就是正义. 部落社会相互仇杀也是正义. 随着资源和思想的变化,正义在变化.那么随着资源的丰富.每个个体的感受会被放大. 在认知光谱上会越来越分散.因此难以达成统一的正义. 比如大麻,有些人认为禁止大麻是正义,有些认为开放大麻是正义. 没有绝对的正义,只有基于多数共识的底线.
很明显他是刑法老师 不是数学老师 所谓的圆的理论 只是借用一下 使学生明白他所要阐述的 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找茬的
所以阿姨一再叮咛我等要多读正典。
为什么罗教授的视频可以上油管,但中国人被禁止上油管,这公平吗、正义吗?
总而言之,还是要将正义公正用唯物主义加以解释,而不是使用唯心主义加以解释。
如果正义是客观的,为什么几乎所有的知名案件的审判,大家都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轻了,有的觉得重了。客观的正义是什么,没有客观的标准,怎么客观?
我个人感觉正义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因为客观存在的东西就算在没有人类的情况下也是存在的,而正义只在人类世界中存在,在微生物世界在植物世界在人类世界以外的动物世界并不存在,甚至在原始人的世界里正义都不存在,正义其实是一种价值观而已
你对“客观存在”的理解太狭窄了。不是石头河流这些物体才叫客观存在。在人文学科的概念,没有人类,当然就不存在啦,但这不代表不能使用“客观存在”这样的词汇。例如心理学上,人的同理心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学上,供求关系的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的。这些概念离开人类当然就不存在啦,但不代表他们不是客观存在嘛。所以你以这个角度来诠释正义不是客观存在是不对的。
@@kenleong7338 同理心是人类以外的很多动物物都有的,供需关系其实是人类群体为了满足本能的衣食住行甚至性需求延伸出来的关系,它们当然是客观存在的,而正义只是相对弱势的一方希望向相对强势的一方索取的公平对待的权利,但也只是一种希望,一种价值取向,它是由人类追求公平的本能延伸出来的一种价值观而已,在没有普及这种价值观的很多地方它并不存在,甚至每个人的正义观都不一样
你現在正在用的Internet是主觀還是客觀?現在很繁榮多樣的網絡世界說到底也就是一串串0和1。再還原一下,也就是一堆電子。要是現在人類消失了,Internet也馬上就會消失。那我可以說網絡也是主觀世界,人類根本沒有創造Internet,只是抱著一堆電子產生的集體幻覺?
我是覺得你進入了思想誤區,生而為人,就應該站在人類角度出發,而不是上帝或者別的什麼。不過我也不是什麼哲學家,覺得你的想法不怎麼對,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lili-ss6gf 正义的追求某种意义上就是人类以致某些生物所具有同理心的更高层次的表述。既然你认为同理心是客观存在,正义也是客观存在的。
@@kenleong7338 正义是个模糊的概念不是个精确的概念,我个人感觉正义是一种意识形态,类似于宗教信仰一样,相信上帝存在相信天神存在相信鬼神存在的就认为是客观存在的,不相信的就认为不存在,我个人不相信正义存在,因为我生活中看到了或者经历了许多的不公,也听到了许多的不公,相信你们也看到太多的新闻报道了太多的不公,多少冤假错案,正义到最后都没得到伸张,严打时期多少人犯了一点事都要被枪毙,你能说这叫正义得到伸张吗
我老了,指向是什么?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绝对的错”,这个观点不是绝对的观点吧.是一个有时对,有时错的观点.
这句话本身就是绝对的。
和有时对和有时错已经没关系!
@@tree_whity 你可以上网用google搜一下Moral absolutism. 道德绝对主义认为有绝对的对和绝对的错. 而认为没有绝对的对和绝对的错,恰好是绝对主义的对立面.
所以,罗翔的言论对于大众的迷惑性还是太大了.
@@tree_whity 结论就是罗翔相信道德绝对主义
@@tree_whity 一个简单的反驳。“世界上99.999999999999999999%没有绝对的对和绝对的错”这个就不是绝对的观点了吧。
罗翔老师这里其实有偷换概念的嫌疑。正义这种人文科学概念本来就和自然科学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正义有时代性,历史性, 甚至地域性。我不是很认同罗老师的绝对正义之说,却绝不是否认正义确实客观存在,但是每个时代的人对于正义有着不同的解释,这才是正义相对性的由来。古代的浸猪笼,在当时人眼里实在实施正义,在你我现代人的眼里,这是绝对的不正义。现代的阿拉伯国家要求女性蒙面,在他们眼里看来实在实施正义,在你我眼里不正义。正义这种社会科学概念本来就是随着社会文化发展而不断演化,哪里来的绝对正义?就连自然科学其实也是不断在演化,我们熟知的宏观世界规律在客观世界完全被推翻,你不能说我们发现的各种定律绝对正确。怀着对怀疑主义的绝对批判来评价怀疑主义,我觉得罗老师走进了另一个极端。个人拙见,不喜勿喷。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廢死刑聯盟的出現
说到底最后还是把正义推给了经验主义,也就是说,相信存在正义,而无法证明。这是一种先验主义,而非理性主义。他摒弃了怀疑主义,但依然无法证明其存在性。反过来说,如果正义不存在,那会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为了防止这种后果发生,我们必须发明正义。所以,正义是发明,而不是发现。是后验,而不是先验。是此一时彼一时,而不是恒常不变。古代女子从父母之命是为正义,如今自由恋爱是为正义。典型的经验主义,而非先验客观。
老师错了。
真的是老師錯了?還是你沒聽懂? 如果只是一味地懷疑一切 那不就什麼都不用做 原地踏 步? 我們相信正義是存在的 公平是存在的 所以不斷地去實踐它 制定法律 政策 雖然不完美 但人類就是不斷地從錯誤中學習 進步 改善 存活到現今
@@zwzhiwei7927 谢谢你的回复。我知道老师在说什么,但是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是社会历史自然演变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理性选择,因为正义比非正义更有利人类
正义的意义并不需要用其客观性来支持。”追求正义“是一切社会制度的逻辑原点,是不需要证明也不可能证明的。正义是意识形态,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的特征是有人相信,无人证明,它超越了理性和感性,属于神秘的灵魂。罗老师的关于正义的客观性证明过程漏洞百出,且脱裤子放屁。
古典政治和现代政治的区别
虽说很喜欢罗翔老师的普法教育,但老师在正义是客观还是主观上绝对是错误的认识。就反驳一下吧,从逻辑上的举例就是一个失败的反例,因为一个人对正义或者任何词汇的认知都是建立在已有框架下的产物,也就是说不能用个人的感受去判断事物是否存在。但是人们还是可以正常沟通并理解对方的语言的含义的,也就是说定义是搭建共识的基本并非所谓的逻辑反面,而这里用英文比较好解释。Justice's opposite is not justice, 非正义才是更精确的翻译,而这个翻译与不正义的最大区别就是非正义的观点不必然是不正义的。但中文上“非”与“不”是公用的,所以才给人一种错觉认为有对立面泛指正反,其实不然。经验论就是典型的证神悖论了,因为我渴望神,所以神必然存在,这很明显是一种悖论。我可以想象一个地球上所有东西都是黄金制的,这不代表其存在。而人们对所谓“正义”的追求,其实老师自己也解答了,就是对公平的渴望,而这又是中文语境的问题。因为在中文中,我们说公平的时候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公平等同正义,其实不然。justice and fairness is two completely different things, something can be just and not fair. 公平与正义是两个不相关的东西,有些事物可以非常的公平但不正义,有些事情可以非常正义但不公平,这就不需要举例了吧? 最后一点,圆的存在是绝对的,因为可以用数学和其他概念证明他存在的必然性。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人类理解的逻辑定义去规范化“圆”,导致所有理智的人都会认同圆的定义,而“正义”是不能的,一百个人眼里有一百个不同的正义,但全只是假借这个抽象的概念罢了。我认为老师对正义的追求无可厚非,但老师自己也明白正义是有变迁的,最好的例子是刑法上的变度和什么属于违法什么不属于。古代肉刑在现代看来就是不正义的,但在古代人力是一种资源,剥夺一个人的劳动力等同约束今后的发展潜力,在当时就是合理的。中世纪各路海盗都有国家在背书,一个国家的海盗既是民族英雄也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恶匪,这就是典型的相对性正义观。而就算在现代,所谓的正义也就是人们想象中的产物。醉酒肇事致人死亡在外国就绝对不会被判死刑,这就是正义?
最后我想说,就算绝对正义不存在,不代表我们不能运用相对正义观去约束和惩罚人们。而法律的任务就是两项,约束和惩罚,其实并不对所谓的正义有什么追求,特别是在贫富差距予以增大的当下,法律的正义在哪谁不明白?所以比起正义,还是追求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比较好。
生命本无意义,人生亦如场戏。而掌权者所该做的,就是不让这个剧本变成腥风血雨,让它尽量变得安详和平。
当哲学家,辩手真正意识到了这一点的时候,也就不会为了秀聪明,亦或是自己的欲望,去驳斥他的观点了。因为,辩论他的逻辑,毫无意义。
讲法学也要有哲学的思维,但是还不够,还应该有神学的思维,因为哲学根本解释不了人的正义的概念是从哪里来的,人为什么会有良心。
如此说,请问神鬼客观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