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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說明:雇主在確定資遣時,必須依照勞工年資給予預告期如下:任職3個月以上、未滿1年:10天預告期。任職1年以上、未滿3年:20天預告期。任職滿3年以上:30天預告期。
感恩張袐書非常詳細講,感恩。
感謝張秘書姐的分享~您辛苦了!❤😊
@@家容黃-s2e
@@陳彥伶-x8p
失業給付,每一名合格眷屬,失業給付加給10%,最高80%,也不要忘記
提醒勞工們,拒填離職單,盡速蒐證,不要怕走法庭。當雇主開始有疑似違法手段調動職務或要求自請離職,自己要盡量且盡快蒐證,相關對話內容錄音甚至錄影存證,資方違法的書面資料備份。你手上證據越充足時,在不得已需要走到勞工局甚至勞動法庭對你越有利。即使雇主拿出離職單逼迫你填寫,務必拒絕;非不得已填寫,務必申請單上出現‘’應xx人要求並非本人意願,此為非自願‘’。因為法律上除非資方拿刀槍架著你簽章,一旦勞工填寫離職單,幾乎無法反轉。
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公司變更雇主,員工往往不易察覺,變更雇主就是變更年資
雇主會用進各種「合法」手段讓你自行知難而退...從不妄想能拿到唯有加強自己才能,未來去到哪家公司才能保身
👍👍👍😍😍😍很棒!
任何資遣;請走(資遣流程)只要走資遣流程;就必須《資遣通報》如果沒有資遣通報;顧主是會被罰的哦!只要資遣通報;就會清算顧主要付多少資遣費!另外只有講到勞基法;還有其的法條例;就業服務法等等;善用法條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跟抵制慣老闆跟惡公司;
👍感恩分享。
@@JJ._. 會員費不知道怎付.
張秘書:謝謝你.我去電信局问下、
年資越深的 越要被資遣 但我看完這篇才知道 勞工可以請雇主資遣自己 感謝~
👍👍👍權利就是給知道權利的人!
不得不說這應該要加進去義務教育裡面我曾經也遇過老闆叫我做到今天就好 後來隔了五分鐘用手寫了一張自願離職書讓我簽名當時涉世未深傻傻地簽了 後來跟律師朋友討論才知道這是陷阱 但簽了也沒辦法所以現在遇到晚輩求職 我都會拿自身的經驗跟他們說要小心簽屬任何文件
對!很好的提議!我也有同感!勞工不懂權益,就會掉入雇主的陷阱,文件千萬不能亂簽。
張秘書: 謝謝你的說明並且教我們這些基層弱勢的勞工如何應對這類的問題謝謝
😍😍😍🙏🙏🙏感恩支持與肯定!
謝謝分享訊息 但只能說 理想是美好的 現實是殘酷的
這就是雇主的常有手段,讓自行離職雇主省下遣散費
沒錯!因為接觸的案例太多了,令人氣憤!😡😡😡
@@juiyachang 就因為這種原因前陣子才一直打擾張秘書問有關退休的問題,明知道這是雇主專有伎倆因此辦好離職順便辦了勞退專戶領了勞退金,這一切都要感謝張秘書為勞工朋友帶來正確資訊
@@L-O-V-E520 很開心可以幫助到你!👍👍👍
@@juiyachang 謝謝您,勞工的好朋友
聽說60歲後二度就業也可以要求雇主提撥6%?
非常謝謝張秘書~ 所以公司如果要求簽自願週職或自願減薪的文件, 就不要簽名, 還可以反過來要求給資遺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對!不隨便簽同意書,那就是一張要你放棄權利的同意書。至少,要諮詢一下利弊得失,再決定要不要簽?
聰明...
當初公司因為疫情也是要逼退我~倉庫調走一人只留我一人想累死我讓我自己走人我獨自作業一邊放出要離職訊息(確保不會持續出招)一邊死撐一年半撐到到要資遣我時居然只想給一個月打發我照年資正常是2個半月後來用要去勞保局告發才乖乖照付最後人要交接時公司也搞了一些小動作僅僅用30分鐘交接盤點倉庫數量我聰明的在盤點清單上讓雙方各自簽名自保以求能實領退休金安全下莊想要拿到資遣沒那麼簡單的....
👍👍👍能學會自保!讚!
"我聰明的在盤點清單上讓雙方各自簽名自保以求能實領退休金安全下莊" 盤點清單根 退休金的關聯是什麼不太懂? 能說明嗎?謝謝
@@jkhsu2208 短少理由扣你薪水阿~
@@立風-m9v資方其實沒那麼容易扣員工薪水的~
@@ryanweng3295 按法規當然不容易但能掌控薪水的主管一句話說扣就扣什麼勞工局,等你去檢舉了再說吧
張秘書:再次感謝您撥冗回覆指導,讓我疑惑心安,您開立此頻道解決民間疾苦尤如再世活菩薩,再次祝福您永保安康繼續幫助需要被幫助的人,感激不盡。
🤩🤩🤩🙏🙏🙏感恩支持與肯定喔!謝謝你!祝福收到!我繼續努力喔!💕💕💕
公司在處理不喜歡的員工都是用調動工作或單位這個早是常態! 而且很多公司主管很喜歡此招勞工又有多少人知道有這些權益 多是被吃軟柿子居多可以說是很不友善
調動時就要蒐證,並且不同意調職。不然後續都很難勝訴,畢竟自己答應被調換
這幾天 剛好遇到這個問題 很幸運的看到您的說明.
張秘書,感謝您的指導。 有人還會有一種迷思:以爲領了「失業給付」會影響往後的「勞退」金額。
失業給付不會影響勞保老年給付的請領喔!對!我遇到好多人提問。只能靠懂的人去宣導了。👉失業給付是因為保"就業保險",不是勞保,跟勞保沒有關係。
感謝張祕書 ! 年輕時不懂 , 也沒人教 , 只能默默接受雇主不合理的要求 .
晚安!我們這一代不懂,已經無法彌補。但是希望下一代要懂,才能保障自己。
感謝張秘書的分享,又上了寶貴的一課,超級感謝!讚!
感恩支持喔!
請教兩個問題:一、許多勞工會抗拒走資遣流程,是不想讓「新公司」知道自己被資遣。有辦法避免(不讓新公司) 知道這個狀況嗎? 二、勞工有無小孩及小孩健保是否掛在身上,對失業補助金有影響嗎? 如上,謝謝。
新公司如果沒有進一步調查,也不太會知道你被資遣。失業給付如果有撫養未成年的子女,一個可以加10%,做多可以加20%。
資遣還可以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對!沒錯!😍😍😍🙏🙏🙏感恩支持與肯定!
於2024.4.4週四21:57分享出去了🎉感恩張祕書❤❤❤❤❤❤
感恩喔!晚安!
感恩張袐書非常仔細講解,勞工的權利,真的很重要,感謝張袐書
感恩肯定喔!
謝謝張秘書 說的真棒
還有勞保只差幾年就能領錢了 只要是非自願離職 就能把勞保寄在勞保局 勞保費全額自繳 寄到了可提領的時候
請問寄在勞保局那邊,是要等失業補助結束後再去勞保局那邊申請,還是不用等失業補助結束就可以先去加後面幾年的勞保呢?謝謝
👍👍👍對!聰明。
請教張祕書 勞工2024新制 有提到 勞工申請月月領方式 老公突然驟逝 妻子可領遺囑年金 老公的1/2 問題1? 是配偶需年滿55未婚 及子女未成年 兩項條件都要符合嗎?問題2 如果是老婆先驟逝 了 老公也享有同樣待遇嗎?問題3 結婚不久(比如1年)也能享有同樣待遇嗎?問題4 遺囑本身也有在領自己的年金 也可以享有另一半1/2遺囑年金待遇嗎?
1.配偶55歲以上就不需要附帶子女未成年的條件但是如果子女未成年,45歲以上就可以請領了。2.夫妻都是一樣的,互相都可以請領遺屬年金。3.婚姻關係要持續一年以上。如果再婚就停止了。4.年金只能二擇一請領,所以領了遺屬年金,自己的勞保就要一次領,或者是領自己的勞保年金,放棄遺屬年金。
@@juiyachang 嗯 感謝張秘書細心回答 原來請領遺屬年金還有其他條件限制
我比較想知道勞工把老闆資遣掉的運作方式畢竟很多保全公司違反勞基法,勞資調解拿完法定薪資後,又因為公司違法而資遣掉老闆可以順便申請失業補助之類
謝謝您👍
感恩喔!
張秘書!謝謝您的愛❤
感恩支持!
想請您先確定一下 不符合五大原則公司何以資遣員工?《勞基法》第11條規定的資遣原因有下列5種:1.歇業或轉讓時:例如公司被別人買下來,或是因為疫情衝擊、餐廳經營不善倒閉。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像是受疫情影響,娛樂場所如電影院、遊樂園被主管機關要求停業,時間恐超過一個月,即便如此,勞動部也強調,《勞基法》第11條各項解雇事由為「最後手段」,雇主要證明窮盡一切手段包括無其他工作可以安置,才能使用此資遣原因來資遣員工。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像發生疫情、地震或洪水等天災,導致公司必須停工。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比如公司中止A產品銷售,原部門的勞工職能無從發揮,公司也沒有適當的職缺可以安置他。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例如面試時職缺需求寫明需具備Windows程式開發經驗,勞工也表示具有相當能力,但入職後發現能力不符,只會寫DOS程式。如以上述的方式做不是變相圖利雇主可以利用另類方法逼迫員工合議離職資遣員工嗎?
雇主可以資遣員工,但也必須付出資遣費。勞工屬於非自願離職,所以可以請領失業給付。而第12條,是不必付資遣費直接解雇,勞工也不能請領失業給付的,二者相差很多。
受用,感謝張祕書
謝謝張秘書的說明,以後就業的時候要更加小心了❤
👍👍👍對!先有概念!遇到問題才會應對。
謝謝張秘書的分享,希望也可以講講被主管職場罷凌該怎麼辦?我也是被罷凌的受害者,上禮拜自願離職 唉!不過都過去了~
因為霸凌有主觀上的認定,而且每個人的承受度也不同,所以,只能靠勞工自己蒐集證據,舉證被霸凌,然後再由勞工局介入,當公正的第三人,來做評斷了。
張秘書:晚安,再次續上請教,1,那我10/7( 一)起每天依舊照常準時去上班,等到勞工局調解當天為止嗎?2,公司是退保了沒錯,我要如何方式?才能趕快再加保,才不會有空窗期。
目前在調解階段,你沒辦法再去找工作加勞保,因為你之後會請求空窗期這段期間的工資。至於健保,可以先到區公所加保。你可以注意一下調解時程,也可以跟緊調節進度,目前,你應該去盯緊承辦的調解委員,並常常跟他諮詢一下,你可以請求的權利,和接下來應該怎麼做?這樣比跟我諮詢要直接且更能保障你的權利。甚至你也可以詢問承辦的調解委員,你的勝算有多少?
感謝張秘書, 如果我早幾年看到這個影片, 對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就會有不一樣的處理方式了! 謝謝無私分享
🥺😣我就是擔心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以後遇到類似問題,要三思喔!
張秘書:您好,因事發突然,情況較緊急,望您撥冗指點,1,請問正式員工(舊制3年3月16天+新制19年,共約22年多)無違法犯紀的情況下,業務單位人力嚴重不足(註:原本業務人力編制8人突減少5人只剩3人),無法負荷工作量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可以員工未能達到工作標準資遣員工嗎?這樣合法嗎?2,若申訴勞工局,公司會遭受處分嗎?3,主動釋出誠意願意降級或降薪,但公司似乎堅決(資遣),也沒說清楚資遣條件,只說這樣對你比較好)無意協商。4,若要我簽非自離職同意書等文件,法律上我有審閱時間可以確認嗎?我可以拒簽表明我不接受資遣嗎?如秘書影本教導,照常準時上班,蒐證再申訴勞工局。5,本身真的無離職意願(家裡只有我是經濟來源,上有父+母要扶養)遭受資遣,若又申訴勞工局又走訴訟,同業還會願意聘用嗎?真是兩難,真的很痛苦不知如何是好,希望求助張秘書專業寶貴意見。
👉勞動基準法第11條(資遣規定)雇主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我想,公司應該就是用第五項來資遣你的。👉如果你不服,也只能舉證向勞工局申訴了。👉首先,你必須照常去上班,等你蒐集好證據資料,你可以請假到勞工局申訴,請求調解。👉訴求部分:就如你的描述,因為公司人力不足,並非你不適任(但你要舉證),你不願意被資遣,請勞工局出面協調。請準備公司的詳細資料(公司全名、地址、電話、負責人),到你工作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勞工局的承辦人會幫你處裡後續的調解事宜。
非常感謝您。
張秘書:午安,請教您問題(一)我於10/1日起依然要照常去上班並採證嗎?要維持多久?有参考依據嗎?問題(二)10/1起有照常準時上班,但是直屬主管表示公司已告知你9/30資遣後不是公司的員工了不應該再進公司(避免衝突事後先離開辦公室),請問公司可以用無故曠職連續3日直接解僱嗎?問題(三)請問勞保(已被退保)及健保如何立即辦理投保?(案情)總公司單位主管9/18面談說公司預計9/30資遣我,隨後人資9/20發e-mail通知(也沒寫明資遣具體法條及事由),我未接受,也未簽署任何同意資遣離職文件,也未辦理離職手續, 然公司於9/30未告知直接勞保退保!健保的部份母親也有依附於公司(不知是否也被退出?尚待查明)。
補充:10/1已申請調解。
@@心想士程 剛開始要如常去上班,以避免被祭出曠職三日的處分,至於公司要不要讓你上班,這是公司的問題,你就是要蒐證,是公司不讓你上班的。開始進調解程序以後,就不必再去上班了,等待調解日程,和調解結果。
如果是已經辦理退休了的勞工,在 從新投入職場工做而年齡在介滿65歲之後,碰到了新東家的老板,無預警的告知做到當下就好,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超過65歲,再度就業的勞工,因為沒有保"就業保險",所以會比較沒有保障。這也是勞動部鼓勵中壯年退休後再就業需要建立的配套措施。但是,假如事業單位在聘僱員工時就已經知道該員工已年滿65歲,那麼未來當認為員工有確定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時,還是要回歸以勞基法第11條規定辦理資遣,並依法提前預告、計算資遣費。所以很多公司聘任65歲以上的勞工,都會簽"定期契約",約定雇用期間,以避免紛爭。
我自己兩年前就遇到惡老闆,讓我一人做兩人的工作,後來跟她反應說不是要徵人嗎?她是應徵人進來了,但是惡老闆開始在工作上挑三揀四刁難我,因為她只想繼續讓ㄧ位員工做兩個人的工作。 後來我報請勞保局調解,用「高薪低報違法」的規定把老闆炒魷魚。惡老闆為了達成和解,賠了我資遣費、因她「高薪低報」造成的損失,她總共賠給我十幾萬。後來才知道這位惡老闆是慣犯,對員工也很不好,還曾經上新聞。這次算是給她一個教訓!
😂😂😂謝謝分享!
請問有新聞連結嗎?
借以上述案例,請問張祕書:[案件發生後,(離職之時間來)回訴求償.有時間之要求嗎? 謝謝
@@dafbc00 勞工權益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是五年。
我之前的雇主因欠薪違法 所以因此非自願離職 . 後來打贏勝訴 過程漫長的可怕(我在職六年期間 被肆意且未告知的情況被雇主更動多次投保單位 但都是同一個集團 員工也重疊 同一個老闆)這些都是法院認證的另一個不算這裡面的金額為六萬元上下(這個是在職六年內 每個月都被扣了勞健保費 但是雇主欠繳了兩年半!公司內多數員工都慘遭)法院判決為年資6年資遣費8萬多+欠薪7萬多=15萬五千左右雇主豪宅被法拍 三四千萬 銀行第一順位全拿光總之就是開始去申請工資墊償的部分但在最後一個月在職時 被又更改了投保單位(雇主的妻子名下 準備被倒閉的那個單位)以上法院認證 判決書 寫的清清楚楚!勞保局卻不認定法院的判決內容只認定雇主那種狡詐的手段!只認定年資一個月!加上欠薪最後最後!只拿到了4萬元 😂😂 哈哈哈哈六年年資..資遣費只有一千多塊唷!勞工的權益 只是雇主及勞保局手段下的令人難以置信的笑話
😰😰😰
這些都是確切屬實的 非捏造!
公司的法律都大於勞基法,已看開😢
這實例學到的比影片更多
我女友跟你情況99%像....只是現在還在打官司....
謝謝老師
感謝張秘書的分享!
😍😍😍👍👍👍謝謝支持唷!
我比教想中年轉職,因為有看張秘書說的,勞退會取五年或三年平均最高的那集,準備來換跑道😂,至少ㄍㄧㄥ住五年高薪再說,且勞保還可以疊加工會,真的很棒..
🙏🙏🙏謝謝支持與肯定!
謝謝張秘書👍
早安!感恩!
很多老闆都認為勞工耗呆,不會知道這些法令,弄走10個,只要9個不懂老闆就賺了
🤣🤣🤣的確是這樣沒錯!因為大多數勞工不懂保障自己的法規,就會乖乖離職走人。
失業給付如有扶養好像是可以領七成,他如果超過45歲又能領9個月,非自願離職真的很重要(這是失業金,有此發法條嗎?)請張秘書指教(因我已超過60歲,而家裡就只有我在賺錢)
www.bli.gov.tw/0005071.html
我的情況不一様,老闆要我做技術轉移給其它的同事,並提出要圓滿交接技術,好讓同事們可以進入狀況,減少花大量時間摸索,但技術轉移完之後,就透過直屬上司處處進逼讓你自己走路。
😣😣😣哇!可惡!
跟我面臨相同問題,有法可解?
@@shuo1996 不必擔心,就竭盡所能的交接,然後努力的充實自己,如果老闆還是要你離開,那就不要留戀了!另求發展,自己如果是真才實學,相信很快就進入狀況,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或許下個工作會更好。
而我又是個身障朋友,剛開始或多或少會怨懟,時間會沖淡一切的。已經無傷了。現在日子過得很逍遙。
@@billlee7067 👍👍👍
很好的說明!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請問張秘書,平均工資是總年薪嗎?因為我公司的計算,經常薪資和績效獎金大約是50:50即便我是內勤工作,依然以工作績效評定拿多少薪資績效獎金半年發一次
計算資遣費的工資是指,資遣日往前推6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是勞保的投保薪資喔!工資也不是底薪👉「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juiyachang 感謝張秘書細講🥰
謝謝您張秘書的詳解
實務上,公司也不願意辦資遣,那是否後續工作心態可以稍加擺爛,做60分就好,下班準時走,每月工資照領,讓公司也莫可耐何,双方博弈,看誰撐得久
公司增加作業工作, 例如, 原工作為藥水填加及氣體安裝(氧,氬, 氦...), 但之後增加另一處位置的氣體安裝(可能要戴防毒面具(較毒性的氣體))..., 如此算合法嗎?! 另, 若工作中有類似"霸淩"的情事發生...., 可以要求公司以"資遣"方式遠離該公司嗎???!!!
這是屬於危險性的工作,應該有受到勞工局的監督才對!如果沒有,表示公司並沒有向勞工局報備!建議你可以蒐證一陣子,然後再申訴,要求資遣。
哈哈 這我有經驗,但不是主管要我走而是壓制符合升遷資格的我,許諾加薪但職等不升。碰巧我有遷徙的打算,本就打算升職半年後就要辭職,眼看升職無望索性誘導對方賭氣說出符合我期待的答案,遣散費+失業給付全拿 哈哈
好棒棒!
😮厲害,怎麼誘導主管說出資遣的話
謝謝分享❤
謝謝老師❤
公司不願意開非自願也無能為力,給你改開留職停薪,停到你受不了你又能如何因為疫情關西,給我的說詞是 申請補助無法開相關證明~ 留停開了我好幾個月,後來缺人又要找我回去,根本要之來 不要支去~ 反正很多問題能拖你
😂😂😂勞工真無奈!
留職停薪有期限,到期一定進公司一趟。公司此時藉口你的職位不缺人,去勞工局申請確實僱用關係
張秘書您好:前些日有尋問:女兒住美國,33歲已婚,不生小孩,未繳國民年金,張秘書認爲要續繳的原因是什麼呢?
國民年金跟勞保比較起來,雖然保障比較少,請領的金額比較低,但是,畢竟還是划算的,就當作是儲蓄的概念,同時又有保險的保障。滿65歲就可以開始請領年金,大請領五年就可以回本,多少對自己的老年生活還是有很大的幫助。
@@juiyachang 非常感謝張秘書的回覆
我請教張秘書,如果員工工作而造成公司損失。我覺得台灣法規都保護勞工,可是有員工在工作都擺爛,讓業者都辭退,就可領取失業補助金。
🤔🤔🤔😣😣😣我理解!我也遇到過自己擺爛的勞工。所以勞工自己本身也要有自覺!我也知道有些雇主很無奈,畢竟社會人百百款。如果你遇到惡質的勞工,就只能蒐集因為勞工擺爛,讓你造成的損失,對勞工另立案求償。因為勞工權益是一回事,公司損失有是另一個民事求償的層面,勞工爭取勞工權益,你也可以一方面求償損失。雖然我呼籲雇主照顧勞工,但我也希望勞工自己要自律。
謝謝張秘書
❤❤❤🙏🙏🙏感恩!
謝謝張秘書的分享
勞保23年, 發生工作受傷但不是自願的, 反應給公司只能請普通傷病留停一年, 滿一年未痊癒, 按公司規定「留停期滿無法復職視為自動離職」視為自願離職, 就被解僱, 沒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與資遣費, 那該怎辦? 謝謝
如果是普通傷病假,依照規定留職停薪期限只有一年,一年到,除非你有辦法回去上班,否則公司把你解雇退保,是符合規定的喔!
翻翻勞基法並沒有此明確規定, 問過雇主人資都在推皮球, 又問過勞工局法律服務建議提調解, 且問過職醫畢竟受傷是因公造成可做申訴, 都是百般不願意, 又現50歲失去工作權, 心裡有所不甘心, 謝謝
@@kuohuang-i5g 如果認定是因公造成的傷害,就又另當別論了喔!職災員工受到很大的保障。
張秘書公司可以用部門組織異調整為理由將職等及職稱調降(原本同部門有人職稱在我之下變成在我之上),明知是故意的,雖然目前及還未異動到薪資及工作內容。是有違反勞動法?
如果你的薪資及工作內容不變,申訴成功的機率會比較低。但是,我還是建議你可以找時間去勞工局諮詢一下,如果職稱變動讓你有受辱的感覺,可以主張是雇主為了逼你離職的故意行為。因為這牽扯到你的工作權,我不敢直接建議你怎麼做比較好,所以,可以求助勞工局,他們會給你意見。這段期間你先忍耐一下,但是不能拖時間,否則會變成你已經默認也接受了,之後再提出就沒有正當性了。
謝謝張秘書!
@juiyachang 張秘書你好,想請問公司故意連續兩年用考績不合格的方式來做調動職務,雖然是依公司內規的規定,那依勞基法10-1這樣就算沒有違反勞動契約嗎? 因已有違反第二條工資不利變更、地點變遠一些、且明顯沒考量勞工利益,那這樣該怎麼提出自我權利主張? 感覺也是想逼退而不想資遣人。
先看看你們當初簽訂的勞動契約內容,是否公司有違反契約?如果沒有違反,那你當然就要遵從公司的調動。如果有逼你走人的疑慮,你可以蒐集證據提出申訴。但是,如果你默認接受安排,就無法主張雇主違反勞動契約了。
@@juiyachang 公司就是在依據內規和考績主觀評等這塊打壓,內部公司申訴過和外部調解考績這塊都無效,勞工就算有實作再多且舉證出來,也會被放大小錯誤檢視抹煞,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上級一樣只看到負面的那塊,考績這塊真的是自由心證。 而回到調動減薪若不接受也無生計,勞工方也只能接收安排或自動請辭,所以明顯就是想一直逼走人。
@@bicccxxccc 😭🥺😣勞工有時候真的很無奈!
有時候為了賭這一口氣,睹這一點遣散費而造成轉換跑道上的窘境或是業界上的黑名單許多行業內,老闆與業界彼此的消息都非常靈通只要你有自我意識一點,就會被冠上不配合、自我中心等等..繁族不及備載尤其是面試新公司後,打電話去前公司詢問,往往會被加油添醋,甚至變成新公司拒絕往來戶勞工權利擺在那邊,但拿不拿的到又是另一回事了有時退一步、吃點虧,反而能讓自己往更高的地方走自己的小小經驗談分享
❤❤❤🙏🙏🙏感恩分享經驗!還是一句話:勞工弱勢😭
說白了,如果是公司想要你走,即使你笨笨的自願離職,日後別的公司打去查詢,原公司多半也不會說什麼好話。什麼老闆互通訊息或者打去前公司查詢這些都是少數,並不值得放棄資遣和失業補助。
我前天也是遇到類似問題, 有時退一步、吃點虧,反而能讓自己往更高的地方走
張秘書早安:想請教你我已超過60歲,但還未滿65歲!我新舊制都有,我已隨時可自提退休,但我想做到65歲才退休!目前假日也有做些很少時數的兼職工作(薪水很低,一個月約4-7千左右)也有保勞保!想請教您:若現在公司資遣我,我需要兼職先離職,才能拿到非志願離職,跟政府申請失業補助?還是仍可繼續兼職沒關係!還是可申請非自願離職的失業給付?
你如果打算要請領失業給付,建議你不要有兼職加保的情形,否則失業給付會被駁回。
感謝專業的回覆!❤❤❤
張秘書:午安,請教您問題(一)我於10/1日起依然照常去上班並採證要維持多久?有参考依據嗎?問題(二)10/1起有照常準時上班,但是直屬主管表示公司已告知你9/30資遣後不是公司的員工了不應該再進公司(避免衝突事後先離開辦公室),請問公司可以用無故曠職連續3日直接解僱嗎?問題(三)請問勞保(已被退保)及健保如何立即辦理投保?(案情)總公司單位主管9/18面談說公司預計9/30資遣我,隨後人資9/20發e-mail通知(也沒寫明資遣具體法條及事由),我未接受,也未簽署任何同意資遣離職文件,也未辦理離職手續, 然公司於9/30未告知直接勞保退保!健保的部份母親也有依附於公司(不知是否也被退出?尚待查明)。10/1已申請社會處調解。
1.已經舉證你要去上班,但公司不讓你上班,你就不會被以曠職處理,這就是你明知公司不讓你上班,但你仍照常上班的目的。2.我推測,公司應該已經把你退保了。包括勞保和健保。3.所有這段期間的薪資損失,和加保資格權益損失,都必須等到調解結果出來,判定公司解雇無效,恢復工作權後,就可以向公司求償。4.你必須申訴請求調解的機構是"勞工局"不是"社會處"喔!你搞錯了嗎?
@@心想士程 你已經取證過了,可以證明公司不讓你上班,這樣就好了。現在已經申請調解,勞工局也已經受理,已經進入調解程序,那就不必再去上班了,就等勞工局通知調解日期,再跟公司派來負責調解的人,在勞工局進行調解就好。
謝謝你 感謝你
非常清楚,感謝分享。
請問張秘書,公司因為大環境影響,經常要求不定期休假,且會要我們有特休先扣特休,沒特休要請事假扣薪水,去年下半年開始有這樣的行為發生,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有詢問公司要這樣休到何時,公司回覆景氣不好,他也無法確定。
勞工有工作權和生存權。但是,如果公司工作型態改變,是勞資協商的結果,而且薪資也沒有低於基本工資,那公司就沒有違反勞基法。相反的,工作型態改變,是公司單方面的決定,勞工無法接受,你就可以透過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資遣。要注意:如果你也接受公司這樣的安排,就不能再提出調解喔!
張祕書你好、67年次、88年進公司 113年9月滿25年、薪5萬;若是分公司在11月解散了、我的資遺費是25年*5萬=125萬?加工會、等60歲領勞保年金.還是我要辦退休、領舊制勞退+一次領勞保(無配偶無子女)謝謝
👉如果你是選擇舊制退休金,你的舊制年資就是25年,就有資格可以自請退休,向雇主請領舊制退休金了。因為資遣費和退休金是二選一,那你當然要請領退休金,因為退休金25年有40個月的基數,而資遣費只有25個基數,就算你可以領9個月的失業給付,也才34個月。👉你請領了舊制年資的退休金,勞保並不一定就要請領老年給付,你離開公司後,可以先找職業工會繼續加勞保,繼續累積勞保年資,等60歲以後,再決定甚麼時候請領勞保的年金月領。👉勞保老年年金(按月領)的規定如下:51年次以後全都是足65歲正常全額請領,不會扣趴數。提前領最多可以提前5年也就是60歲,每提前一年會被扣4%,五年共20%延後領最多可以延後5年也就是70歲,每延後一年會增加4%,五年共20%👉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勞保老年給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針對單身未婚無子的勞工朋友~我的建議如下:假如身體健康狀況不好,就可以選一次領,先把自己的身體養好!這個比較重要!假如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更需要選擇按月領,因為你沒有配偶及子女,假如你一次領,錢花完了,將來年老後,沒有基本的生活收入來源,就會造成兄弟姊妹的負擔,或者是親戚朋友的負擔!到那時候要看人臉色,更痛苦呀!所以,先不要考慮錢沒有領完會充公,反正到那時候誰花都一樣,你也看不到了,重要的是,先顧好自己的生活,不要造成別人的負擔,這才是重點。
姐 我同間公司25年、舊制6年、新制19年,這樣算是可以一次領公司的勞退5萬*40個基數 =200萬 對嗎~
@@ecy3438 有二種情況:1.如果你當時選擇新制:你的舊制年資只有6年,6年是12個基數,你可以向雇主請領的舊制退休金就是12個月,而新制年資的退休金,雇主已經按月提撥6%到你的退休金專戶了,你滿60歲以後,就可以到勞保局請領。2.如果你當初選擇舊制:表示你沒有按月提撥的6%勞工退休金,那你所有的25年年資都是舊制年資,就可以向雇主請領40個月的退休金。
姐 那舊制6年 新制19、若是用資遣、是否為(6基數*5萬+最高6個月*5萬)+失業給付9個月 😅
張祕書好,來打個招呼❤願我們每個人都會好好的🙏🙏天𧙗台灣
🙏🙏🙏天佑台灣!感恩!
請問張秘書1.兼職人員也是按照正職人員ㄧ樣算資遣費嗎?2.請問兼職人員工作年資3年又9個月,平均月工資2萬,那資遣費如何計算,因爲那9個月我不會算?
不足一年,按比例計算:9個月除以12=0.75年所以年資就是3.75年3.75X0.5=1.88個月的資遣費
@@juiyachang 謝謝張秘書的解答,這比政府提供的試算表清楚明暸許多。
有些新進來的人會有一個叫勞工守則,如果有違反他門規定,就會叫你滾,原責上勞工沒有遲到早退出勤都很正常,只是違反公司規定就被迫滾並拿不到非自願離職是不是跟勞基法抵觸呢?
公司自己訂的工作規則可以優於勞基法的規定,但不能牴觸勞基法。違反勞基法的私協議是無效的。
我公司HR跟我說若是你離職單寫[自願離職],那麼公司給的離職證明書會幫你寫的比較好聽,方便你日後比較好找新工作。若是你寫[非自願離職]那麼離職證明書HR會寫的比較難聽。難聽的字眼會影響你之後找新工作。😂
哇!公司竟然這樣.........有點恐嚇的意味呀!😣😣😣真讓人生氣!有沒有錄音檔呢?
離職證明不得加東西喔 可以告
@@juiyachang 想請問,公司真的可以這樣寫嗎?
@@yu4371 但應該還是會寫是什麼原因資遣你吧?
@@katekuo3255 都不可以喔,只能寫在啥公司擔任過什麼職務,他是離職證明書,是證明你在哪服務過不是給公司寫這些的,你完全可以要求他重寫,公司不改直接拿去勞工部讓勞工部去審核他
謝謝張秘書,我們同樣希望知道,當雇主遇到一樣的情況,原本有12年資的資深員工,遭遇生產力低於薪資的時候,雇主應該要如何正確應對。
🙏辛苦了!我再來安排拍攝相關影片。
和員工懇談,給予同意減薪或是資遣的選項啊。資方覺得這個難辦,通常只是因為不願意出錢資遣而已。
@@chengshuyan4311 看來大部分的人在意的重點是懇談。因為從影片的案例看來,是直接強迫減薪(員工視角),而勞基法強迫提供資遣(雇主視角),結局沒有太大的不同。困擾的地方在於,當故事真實發生的時候,職員為(盡可能)避免損失,有勞基法可以提供幫助。雇主無論是維持現狀(入不敷出)、或是資遣(費用),都必定要虧損,故事中的調職(減少損失),才會成為我們常見的例子。於是我也很希望知道,勞雇雙方,都想"避免損失"的情況下,勞方需要多認識勞基法得到保障,雇主需要做哪些行動是相對合理。願有美好的一天
勞資協商 協商不成就依法資遣
張秘書您好,很喜歡您以及您的勞工頻道,想請教您,近期被前公司資遣,最後工作日及退保日為6/27,但公司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上寫的離職日為6/28,因離職日已被前公司退保,一天的時間差是否會請領不到失業補助呢?資料已經提交給就服站,是否能請前公司再重新開立更正離職日期重新申請呢?麻煩您撥冗回覆,謝謝
公司沒錯喔!勞保退保日是6/27,6/27當天到深夜12點,都還是勞保有效期間,必須是過12點變成6/28,才算離開公司。
@@juiyachang 張秘書這樣說我就放心了,因為很擔心請領不到失業補助,所以自己上網查離職日應是最後工作日(6/27),但公司離職日是填最後工作日後一天(6/28),很怕會被勞保局告知離職日已非公司就保狀態而不符合失業補助請領資格,謝謝張秘書讓我心中大石落下了,也謝謝您即時的回覆😘
@@user-on7rb7nx8q 別擔心!失業給付的審核標準:一是非自願離職,二是3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達一年以上。所以,只要你符合這二種資格,就不會有問題。
張秘書妳好,我今天在Like 收到老闆叫我做到8/16日,我是因為經期有很大量,我請假生理假,上星期颱風天血壓飆到(196)!沒去上班,我被老闆訓話說我都不能配合公司的運做
@@曾毓晴-m5v 你照著這部影片的方式,爭取自己的權益!th-cam.com/video/m7aGkrcFiNM/w-d-xo.htmlsi=5CPLp9riEORYU6vb你一方面正常上班,一方面去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至少,雇主要給付你資遣費,才能叫你離職,被資遣以後,你可以去請領失業給付。
法規的 不完全讓雇主可以鑽漏洞也讓勞工朋友 不敢聲張
🤣🤣🤣比較怕的是,自己不懂法規,被壓榨了都不知道。
想問 厲害的老闆 繼續請你上班 但是不准動不准碰不准看,員工該怎麼辦
蒐證,到勞工局申訴,可惡!😡😡😡
請問1.優退跟資遣有相同嗎?2.很多人都有同一家公司舊制轉新制問題發生?那又該如何計算呢?謝謝張秘書。
1.優退大多是比較有制度的大公司,才會給員工的福利。因為一個勞工離職,是退休的就給退休金,是資遣的就給資遣費,只能二擇一,不可能二種都拿到。但是優退方案是,舊制年資給退休金,同時新制年資又給資遣費。2.在94.7.1選擇新制的勞工,現在都陸續要退休,就會遇到這個問題。如果符合自請退休的條件,就是可以向雇主請領舊制年資的退休金。
真的被資遣的比例很少,都是被逼走的居多,應該要有法律規範,超過N年離職的,可以領八成資遣費用。
資遣費會以0.5個月計算,是因為每個月雇主都已經按月提撥6%的勞工退休金了。
請教張秘書:如果將屆65歲,而因職務被調動(薪資也被調整),可以要求公司以資遣方式嗎?麻煩您指導,謝謝
滿65歲,雇主依照勞基法的規定,有強制退休的權利,是不必給付資遣費的。所以,如果你現在提出雇主違反調動五原則,因而請求用資遣方式離職,雖然會爭議,但可以試試看,應該還來得及。不過,你必須想想看:你有沒有舊制年資的勞工退休金呢?如果沒有,那就沒關係!
張秘書:您好!請問:「勞退新制」雇主有按月提撥6%;我的舊制年資5年94/7/1以前的「勞退舊制」年資,如果3/30/2024 被資遣時,勞基法有規定雇主必須付以下嗎?1、舊制年資的退休金2、舊制年資的資遣費3、新制年資的資遣費
因為你還沒有達到自請退休資格,所以,假如公司沒有給你優退方案,就是要發給你資遣費。舊制年資+新制年資的資遣費。我影片友說明計算方式。
@@juiyachang 張秘書:您好!我今年56歲在外商公司工作年資12年+被併購10年,前12年含94/7/1 前5年是勞退舊制94/7/1 後,我選舊制在這家公司前面的公司工作勞保年資約8年請問:我應該已符合自請退休資格了嗎?假設,未來如果公司資遣我,我可以得到什麼呢?
@@vchen6438 不對喔!自請退休的年資是必須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的年資才算。勞工退休金的年資,和勞保年資不一樣,勞保年資換公司可以帶著走,但自請退休的年資不能。我們先單純的來講勞工退休金,不講勞保。👉自請退休(勞基法第 53 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工作25年以上者。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你如果已經年滿55歲,就有達到自請退休的資格了(第一條)。👉公司資遣你就是給你資遣費:你選舊制年資一年一個月。那就是22個月的資遣費。因為是資遣,所以你可以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以請領失業給付。👉如果你自己自請退休,你有22年的年資,前面15年是30個月+7個月=37個月的退休金。👉所以,自請退休,對你是有利的。
@@juiyachang 抱歉!寫錯字: 我今年56歲在外商公司工作年資22年:原來公司工作12年+原來公司被併購後工作10年,原來公司被併購時並未跟所有員工結清退休金,併購的公司也是現在的公司承認原來公司勞保年資,前12年含94/7/1 "前5年是勞退舊制"後17年是勞退新制94/7/1 後,我是選"勞退新制"
@@vchen6438 所以你不是選舊制,而是新制。那計算方式又不一樣了。簡單說,就是5年舊制年資+17年新制年資。👉以資遣費計算:舊制5個月+新制6個月=11個月👉以退休金計算:就是5年舊制年資,請領10個月的基數。👉但如果公司給出優退方案,就是10個月退休金+6個月資遣費=16個月👉如果沒有給出優退方案,那你應該要選擇資遣方式比較有利。
張秘書好人一生平安
感恩祝福!真好!
不好意思,想請問張秘書以下資遣案例如何處理?雖然偏向資方的立場的案例,但也有助於勞方來共同檢視如果遇到此案例可以如何應對:部分工時(一週排班兩天)員工3/26到職,資方未告知試用期三個月,但後續因為發現勞工不適任(有相關不適任證明),原先想以「不適任」資遣,但考量需要蒐證與證明,所以改以11-4款業務量調整(確實是淡季訂單減少)要資遣員工,並依法於5/16、6/16告知7月不再排班並通報資遣。但目前員工依舊不願意接受資遣的要求,說明會於7月繼續前來上班,這種情況進入調解有哪些該注意的呢?是否改以證明不適任原因會較為恰當?
不論是因為不適任,或者是因為業務緊縮,只要雇主確實有該理由的證據依法資遣,有給資遣費,也有預告期間,也會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就沒有違反勞基法規定。勞工不能不接受,就算去勞工局,調解結果也會是資遣一途。
@@juiyachang 感謝張秘書🙏🏼🥹
@@juiyachang 目前是員工說不簽「非自願離職書」也不願意拿資遣費,更遑論簽簽「自願離職書」,說要走勞資調解委員會…照理我們程序上沒問題的話,後續一定得走調節沒錯嗎?又調解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對的嗎? 先感謝秘書回答!
@@hankbabanana 因為雇主願意走資遣,但你們不願意。所以,就看勞資之間的攻防了。如果雇主的資遣理由沒瑕疵,那最後的結果就是資譴。但假如雇主的資遣理由是起因於個人情緒,非事實認定,那勞方就不必被資遣。
@@juiyachang 謝謝🙏🏼
拒絕提早兩小時加班 可以提告嗎? 有之前應徵的內容證據 實際工作內容與當初所講的不同 還必須幫別的同事代班做不同性質的工作 四年來提早到的都不給加班費 後來沒人可以幫代班 才補給 這問題也可以告嗎? 去哪裡告?
沒有給加班費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請求賠償權益損失喔!還有你這些問題,都可以請求勞資爭議調解。
請教張秘書:資遣費是以平均月薪計算(底薪+津貼+獎金),還是以純底薪計算?
是以你的實際請領工資來計算。👉「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請教若為舊制,同一公司滿25年,未滿60歲,除了公司要支付退休金之外,若無故被要求離職,可以向僱主要求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嗎?
如果是優退方案就可以,優退方案通常是比較有制度的大公司才會給的福利,但必須由公司提出。優退方案就是:舊制年資給退休金,新制年資給資遣費。通常如果已經符合自請退休的資格,當被公司資遣時,就會從退休金和資遣費試算過之後擇優領取。但是,我覺得可以經由勞資協商取得共識。
@@juiyachang 感謝張秘書的說明
張秘書傍晚好,想請問您同事在討論被資遣屬於非自願性離職要請領勞工失業給付會影響爾後退休的一次請領退休金或是月領年金?是這樣的嗎?感恩張秘書在撥空指教,謝謝
不會影響勞保的老年給付喔!請領失業給付,是因為保"就業保險",跟勞保沒有關係。所以,請領過失業給付,不會影響以後勞保的一次領或月領。
感謝您的回覆,謝謝
公司省下資遣費,讓員工休無薪假,也是一種方式!現在公司已經休一年多了,月休四天,很多年輕人,都自己離職,我要撐下去,領到資遣費!
😂勞工真的很難!加油!!!🤜🤜🤜
無薪假是有基本底薪可以領的 只要停工超過一個月勞工可以主張雇主違反勞動契約自行解約 雇主依然是要開給你非自願離職離職跟遣散費
無薪假月休四日很客氣了好嗎?我同學他公司曾經週休五日,長達數月,每週只工作兩天,三天無薪假,公司一半的人受不了自己離職。
我也休過無薪假,因為是專案工作,就算放假期間依然要照進度執行方案......其實就是直接扣薪😂😂
我只碰到員工故意說她老公要她不要做。就開始摸魚故意偷懶,做錯讓我資遣她
一樣米養百樣人!有惡老闆,當然免不了會有惡勞工。只希望大家都能互相體諒,創造勞資供贏的局面。
沒事,已經是第5,6個了。我想這就是現在老闆要承擔的⋯第一個做了14年我當時以為是發生了什麼,怎麼一直故意工作多請假。故意拖延。故意忘記。結果當我忍了兩年才資遣她。資遣的當天她鞠躬跟我說幫她跟老闆說謝謝⋯
@@李峻豪-z6c 😂😂😂
謝謝張秘書分享~我中年很怕失業
對!勞工因為很怕失業,所以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可以忍當然就忍,再忍無可忍的時候,也要適時的讓雇主知道,勞工不是笨,是弱勢,所以忍耐。😞😞😞
@@juiyachang等到地區小4沒
現在幾乎都不會用資遣的,會用為難你的方式逼你自己走,尤其是那種不超過10人的小公司(諭X興業有限公司)最明顯,上班上的好好的,突然全公司開始盯你一個人和排擠你一個人,最神奇的是,還超過3分之一的人似乎都會心電感應一樣的每天用同樣的事來針對你,自己離職之後才知道,原來公司已經另外成立一個小的line群組,那裡面居然沒有你自己,大家每天在裡面講你壞話,連新同事一進來,也馬上被拉進那個群組、還叫新同事要提防你,變得一開始連新同事都不尊敬你,真奇葩。
🤔🥺😣哇!這樣的工作環境!
張秘書您好,請問新制的資遣費是不是最多公司只會給付6個月?比如我在同一間公司任職20年新制公司給付每滿一年給0.5個月,正常應該是算10個月,但勞保新制最高是不是只會給6個月的前半年平均薪資?並不會給到10個月?感謝您的解答,謝謝🎉
對。因為現在絕大多數都是新制提撥的新制資遣費。資遣費最多是6個月為限,這是勞基法的規定。請看勞動部規定:(請看新制資遣費)www.mol.gov.tw/1607/28162/28540/28564/nodelist
感謝張秘書的解答,其實這樣在一間公司待約久資遣費就很不划算了,對於想提早退休的勞工而言就只能用自請離職這一種方法了,再次感謝張秘書❤🎉😁
張秘書好,聽您的節目真的收獲很多,想請教您,若我年滿55,歲,勞保總年資30年,是否可以在55,歲退休時先請領新制6%雇主提撥的退休金呢?期待您撥空很方便,感謝您
不能喔!勞工退休金6%提撥,規定必須滿60歲以後才能提領。除非是失能導致終身無工作能力,才能提前請領。
請問張秘書,如果按照這個案例, 小蝶是滿54歲,而勞保投保年資是25年,這時她該怎麼辦理勞保老年給付呢?
離職以後有找到固定工作就繼續到另一個公司加保。沒有公司加保,就兼職找職業工會加保,繼續累積勞保年資。等到60歲以後再來決定幾歲提出請領勞保年金月領。👉勞保老年年金(按月領)的規定如下:51年次以後全都是足65歲正常全額請領,不會扣趴數。提前領最多可以提前5年也就是60歲,每提前一年會被扣4%,五年共20%延後領最多可以延後5年也就是70歲,每延後一年會增加4%,五年共20%
張秘書您好:本人勞保年資33年,年齡51歲有問題請教,本人最近因公司縮編因素遭到裁員,遭到裁員之後傾向申請失業補助,期間須繳交國民年金,(我的理解是這樣,不知有沒有錯?)但如果不幸的我在這期間死亡了,家屬可以申請領勞保一次金及勞保喪葬補助&國民年金的喪葬補助嗎?又因我有參加勞保新制6%是否也可以請領呢?
你目前已經具有一次領資格,所以,退勞保以後,變成國保。萬一這段期間身故,你的家屬可以請領你的勞保一次領,和國保的喪葬補助5個月。因為你的勞保已經退保,所以不會有勞保的死亡給付。至於提撥的勞工退休金,你的家屬都可以請領。
@@juiyachang 感謝秘書
做工地算天的,前一年平均每月薪資4萬,近期沒案子1月1萬多,2月2萬多,並無變更職務,錢好少想離職怎麼辦!
做工地,你必須看你跟雇主的合作關係,是承攬還是正常的雇傭關係喔!假如你一直跟著雇主,沒有私下再去別的工地做,就只是他一個雇主,那麼在勞基法上,你們就是雇傭關係!你可以要求基本工資,如是每個月的工作天數算下來,低於基本工資,你就可以主張雇主違反勞動契約,要求雇主資遣你。或者是建議你到勞工局諮詢看看,會直接得到幫助。
請問張秘書,同家公司服務滿26年(舊制8年資,新制18年資)被資遣,公司只給付舊制8年*2退休金,新制遣散費6個月,總共22個月,請問公司需要另給付舊制8年遣散費嗎?
舊制每一年給1個月,8年舊制要給8個月,不足一年的按比例給新制每一年給0.5個月,最多給6個月
這樣看來是8+6=14個月而已,給22個月,你賺到
沒有喔!舊制年資給你退休金就是優退的情況了。有退休金,就不可以再要求資遣費,二擇一,當然是退休金比較有利。
@@林于清-l9m 因為公司是採優退方案,所以舊制年資發給退休金,前15年年資,一年2個月的基數。👉勞保一次領基數算法:前15年一年一個基數,第16年開始,一年二個基數。👉勞退舊制退休金基數算法:前15年一年二個基數,第16年開始,一年一個基數。
@@阿輝-q8o 他的公司是給優退方案。所以舊制年資是發給退休金,這是佛心公司。
簽約制的勞工,如果契約到期且不續約,就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但如果契約未到而離職,才要提前告知((親身經歷
請問張秘書,因為最近手受傷,導致工作時有疏失,然後主管要求寫矯正單(扣錢用)然後還要備註到年底前如果有再犯任何規定,要自行離職,當時被迫害怕沒了工作,只好他說什麼,自己就照著寫,請問這合法合理嗎?我覺得就像被脅迫一樣
私下的任何協議都不能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如果因為你的作業疏失,造成公司損失,公司可以向你求償損失的賠償,但是不能解雇你。如果公司認為你不能勝任工作,就必須用資遣方式資遣你。
謝謝您
依據張秘書影片說明的來看若已達退休條件且繼續工作者在此例中,在資遣費和公司給付退休金,會有如何的情況需要注意的嗎?年資含新舊。謝謝張秘書
你可以試算一下,請領退休金比較划算?還是資遣費比較划算?一般的公司你可以二擇一擇優請領。但也有佛心公司採優退方案,退休金和資遣費都一起給的。
請問一下如果是外派到大陸,但突然將員工趕回台灣;如果不願意是不是可以請求資遣? 在來如果資遣 薪資結構有本薪+外派津貼+專業加給是否可以要求這三樣都該算入資遣費?
你必須先釐清楚你們當初的勞動契約喔!如果公司有調動工作地點的權利,你就無法因為調回台灣而要求公司資遣。資遣費計算基準是實際請領的工資。👉「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張祕書您好,請問若離退休年齡尚約6年,但公司要結束,所以有申請非自願離職,當補助結束後,尚未就業,保持非自願離職勞工身份,目前繳國民年金,勞保年資30多年,不想保公會,可以用非自願離職勞工身份,加入勞保局嗎?
👉申請加保在勞保局有三個條件:1.必須是非自願性離職。2.勞保年資15年以上。3.還沒有達到老年給付的請領資格所以,你必須看看自己是不是還沒有達到請領老年給付的資格?
感恩回覆,有您真好。
👉增加說明:
雇主在確定資遣時,必須依照勞工年資給予預告期如下:
任職3個月以上、未滿1年:10天預告期。
任職1年以上、未滿3年:20天預告期。
任職滿3年以上:30天預告期。
感恩張袐書非常詳細講,感恩。
感謝張秘書姐的分享~
您辛苦了!❤😊
@@家容黃-s2e
@@陳彥伶-x8p
失業給付,每一名合格眷屬,失業給付加給10%,最高80%,也不要忘記
提醒勞工們,拒填離職單,盡速蒐證,不要怕走法庭。
當雇主開始有疑似違法手段調動職務或要求自請離職,自己要盡量且盡快蒐證,相關對話內容錄音甚至錄影存證,資方違法的書面資料備份。你手上證據越充足時,在不得已需要走到勞工局甚至勞動法庭對你越有利。
即使雇主拿出離職單逼迫你填寫,務必拒絕;非不得已填寫,務必申請單上出現‘’應xx人要求並非本人意願,此為非自願‘’。因為法律上除非資方拿刀槍架著你簽章,一旦勞工填寫離職單,幾乎無法反轉。
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公司變更雇主,員工往往不易察覺,變更雇主就是變更年資
雇主會用進各種「合法」手段
讓你自行知難而退...
從不妄想能拿到
唯有加強自己才能,未來去到哪家公司才能保身
👍👍👍😍😍😍很棒!
任何資遣;請走(資遣流程)
只要走資遣流程;就必須《資遣通報》
如果沒有資遣通報;顧主是會被罰的哦!
只要資遣通報;就會清算顧主要付多少資遣費!
另外只有講到勞基法;還有其的法條
例;就業服務法等等;善用法條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跟抵制慣老闆跟惡公司;
👍感恩分享。
@@JJ._. 會員費不知道怎付.
張秘書:謝謝你.我去電信局问下、
年資越深的 越要被資遣 但我看完這篇才知道 勞工可以請雇主資遣自己 感謝~
👍👍👍權利就是給知道權利的人!
不得不說這應該要加進去義務教育裡面
我曾經也遇過老闆叫我做到今天就好 後來隔了五分鐘用手寫了一張自願離職書讓我簽名
當時涉世未深傻傻地簽了 後來跟律師朋友討論才知道這是陷阱 但簽了也沒辦法
所以現在遇到晚輩求職 我都會拿自身的經驗跟他們說要小心簽屬任何文件
對!很好的提議!我也有同感!
勞工不懂權益,就會掉入雇主的陷阱,文件千萬不能亂簽。
張秘書: 謝謝你的說明並且教我們這些基層弱勢的勞工如何應對這類的問題謝謝
😍😍😍🙏🙏🙏感恩支持與肯定!
謝謝分享訊息 但只能說 理想是美好的 現實是殘酷的
這就是雇主的常有手段,讓自行離職雇主省下遣散費
沒錯!因為接觸的案例太多了,令人氣憤!😡😡😡
@@juiyachang 就因為這種原因前陣子才一直打擾張秘書問有關退休的問題,明知道這是雇主專有伎倆因此辦好離職順便辦了勞退專戶領了勞退金,這一切都要感謝張秘書為勞工朋友帶來正確資訊
@@L-O-V-E520
很開心可以幫助到你!👍👍👍
@@juiyachang 謝謝您,勞工的好朋友
聽說60歲後二度就業也可以要求雇主提撥6%?
非常謝謝張秘書~ 所以公司如果要求簽自願週職或自願減薪的文件, 就不要簽名, 還可以反過來要求給資遺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對!不隨便簽同意書,那就是一張要你放棄權利的同意書。
至少,要諮詢一下利弊得失,再決定要不要簽?
聰明...
當初公司因為疫情也是要逼退我~
倉庫調走一人只留我一人想累死我讓我自己走人
我獨自作業一邊放出要離職訊息(確保不會持續出招)一邊死撐一年半
撐到到要資遣我時居然只想給一個月打發我照年資正常是2個半月
後來用要去勞保局告發才乖乖照付
最後人要交接時公司也搞了一些小動作僅僅用30分鐘交接盤點倉庫數量
我聰明的在盤點清單上讓雙方各自簽名自保以求能實領退休金安全下莊
想要拿到資遣沒那麼簡單的....
👍👍👍能學會自保!讚!
"我聰明的在盤點清單上讓雙方各自簽名自保以求能實領退休金安全下莊"
盤點清單根 退休金的關聯是什麼不太懂? 能說明嗎?謝謝
@@jkhsu2208
短少理由扣你薪水阿~
@@立風-m9v資方其實沒那麼容易扣員工薪水的~
@@ryanweng3295 按法規當然不容易
但能掌控薪水的主管一句話說扣就扣
什麼勞工局,等你去檢舉了再說吧
張秘書:再次感謝您撥冗回覆指導,讓我疑惑心安,您開立此頻道解決民間疾苦尤如再世活菩薩,再次祝福您永保安康繼續幫助需要被幫助的人,感激不盡。
🤩🤩🤩🙏🙏🙏感恩支持與肯定喔!
謝謝你!祝福收到!我繼續努力喔!💕💕💕
公司在處理不喜歡的員工
都是用調動工作或單位
這個早是常態! 而且很多公司主管很喜歡此招
勞工又有多少人知道有這些權益 多是被吃軟柿子居多
可以說是很不友善
調動時就要蒐證,並且不同意調職。不然後續都很難勝訴,畢竟自己答應被調換
這幾天 剛好遇到這個問題 很幸運的看到您的說明.
張秘書,感謝您的指導。 有人還會有一種迷思:以爲領了「失業給付」會影響往後的「勞退」金額。
失業給付不會影響勞保老年給付的請領喔!
對!我遇到好多人提問。
只能靠懂的人去宣導了。
👉失業給付是因為保"就業保險",不是勞保,跟勞保沒有關係。
感謝張祕書 ! 年輕時不懂 , 也沒人教 , 只能默默接受雇主不合理的要求 .
晚安!
我們這一代不懂,已經無法彌補。
但是希望下一代要懂,才能保障自己。
感謝張秘書的分享,又上了寶貴的一課,超級感謝!讚!
感恩支持喔!
請教兩個問題:一、許多勞工會抗拒走資遣流程,是不想讓「新公司」知道自己被資遣。有辦法避免(不讓新公司) 知道這個狀況嗎? 二、勞工有無小孩及小孩健保是否掛在身上,對失業補助金有影響嗎? 如上,謝謝。
新公司如果沒有進一步調查,也不太會知道你被資遣。
失業給付如果有撫養未成年的子女,一個可以加10%,做多可以加20%。
資遣還可以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對!沒錯!
😍😍😍🙏🙏🙏感恩支持與肯定!
於2024.4.4週四21:57分享出去了🎉感恩張祕書❤❤❤❤❤❤
感恩喔!晚安!
感恩張袐書非常仔細講解,勞工的權利,真的很重要,感謝張袐書
感恩肯定喔!
謝謝張秘書 說的真棒
😍😍😍🙏🙏🙏感恩支持與肯定!
還有勞保只差幾年就能領錢了 只要是非自願離職 就能把勞保寄在勞保局 勞保費全額自繳 寄到了可提領的時候
請問寄在勞保局那邊,是要等失業補助結束後再去勞保局那邊申請,還是不用等失業補助結束就可以先去加後面幾年的勞保呢?
謝謝
👍👍👍對!聰明。
請教張祕書 勞工2024新制 有提到 勞工申請月月領方式 老公突然驟逝 妻子可領遺囑年金 老公的1/2
問題1? 是配偶需年滿55未婚 及子女未成年 兩項條件都要符合嗎?
問題2 如果是老婆先驟逝 了 老公也享有同樣待遇嗎?
問題3 結婚不久(比如1年)也能享有同樣待遇嗎?
問題4 遺囑本身也有在領自己的年金 也可以享有另一半1/2遺囑年金待遇嗎?
1.配偶55歲以上就不需要附帶子女未成年的條件
但是如果子女未成年,45歲以上就可以請領了。
2.夫妻都是一樣的,互相都可以請領遺屬年金。
3.婚姻關係要持續一年以上。
如果再婚就停止了。
4.年金只能二擇一請領,所以領了遺屬年金,自己的勞保就要一次領,或者是領自己的勞保年金,放棄遺屬年金。
@@juiyachang 嗯 感謝張秘書細心回答 原來請領遺屬年金還有其他條件限制
我比較想知道勞工把老闆資遣掉的運作方式
畢竟很多保全公司違反勞基法,勞資調解拿完法定薪資後,又因為公司違法而資遣掉老闆
可以順便申請失業補助之類
謝謝您👍
感恩喔!
張秘書!謝謝您的愛❤
感恩支持!
想請您先確定一下 不符合五大原則公司何以資遣員工?
《勞基法》第11條規定的資遣原因有下列5種:
1.歇業或轉讓時:例如公司被別人買下來,或是因為疫情衝擊、餐廳經營不善倒閉。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像是受疫情影響,娛樂場所如電影院、遊樂園被主管機關要求停業,時間恐超過一個月,即便如此,勞動部也強調,《勞基法》第11條各項解雇事由為「最後手段」,雇主要證明窮盡一切手段包括無其他工作可以安置,才能使用此資遣原因來資遣員工。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像發生疫情、地震或洪水等天災,導致公司必須停工。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比如公司中止A產品銷售,原部門的勞工職能無從發揮,公司也沒有適當的職缺可以安置他。
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例如面試時職缺需求寫明需具備Windows程式開發經驗,勞工也表示具有相當能力,但入職後發現能力不符,只會寫DOS程式。
如以上述的方式做不是變相圖利雇主可以利用另類方法逼迫員工合議離職資遣員工嗎?
雇主可以資遣員工,但也必須付出資遣費。
勞工屬於非自願離職,所以可以請領失業給付。
而第12條,是不必付資遣費直接解雇,勞工也不能請領失業給付的,二者相差很多。
受用,感謝張祕書
😍😍😍🙏🙏🙏感恩支持與肯定!
謝謝張秘書的說明,以後就業的時候要更加小心了❤
👍👍👍對!先有概念!遇到問題才會應對。
謝謝張秘書的分享,希望也可以講講被主管職場罷凌該怎麼辦?
我也是被罷凌的受害者,上禮拜自願離職 唉!不過都過去了~
因為霸凌有主觀上的認定,而且每個人的承受度也不同,所以,只能靠勞工自己蒐集證據,舉證被霸凌,然後再由勞工局介入,當公正的第三人,來做評斷了。
張秘書:晚安,再次續上請教,
1,那我10/7( 一)起每天依舊照常準時去上班,等到勞工局調解當天為止嗎?
2,公司是退保了沒錯,我要如何方式?才能趕快再加保,才不會有空窗期。
目前在調解階段,你沒辦法再去找工作加勞保,因為你之後會請求空窗期這段期間的工資。
至於健保,可以先到區公所加保。
你可以注意一下調解時程,也可以跟緊調節進度,目前,你應該去盯緊承辦的調解委員,並常常跟他諮詢一下,你可以請求的權利,和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這樣比跟我諮詢要直接且更能保障你的權利。
甚至你也可以詢問承辦的調解委員,你的勝算有多少?
感謝張秘書, 如果我早幾年看到這個影片, 對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就會有不一樣的處理方式了! 謝謝無私分享
🥺😣我就是擔心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
以後遇到類似問題,要三思喔!
張秘書:您好,因事發突然,情況較緊急,望您撥冗指點,
1,請問正式員工(舊制3年3月16天+新制19年,共約22年多)無違法犯紀的情況下,業務單位人力嚴重不足(註:原本業務人力編制8人突減少5人只剩3人),無法負荷工作量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可以員工未能達到工作標準資遣員工嗎?這樣合法嗎?
2,若申訴勞工局,公司會遭受處分嗎?
3,主動釋出誠意願意降級或降薪,但公司似乎堅決(資遣),也沒說清楚資遣條件,只說這樣對你比較好)無意協商。
4,若要我簽非自離職同意書等文件,法律上我有審閱時間可以確認嗎?我可以拒簽表明我不接受資遣嗎?如秘書影本教導,照常準時上班,蒐證再申訴勞工局。
5,本身真的無離職意願(家裡只有我是經濟來源,上有父+母要扶養)遭受資遣,若又申訴勞工局又走訴訟,同業還會願意聘用嗎?真是兩難,真的很痛苦不知如何是好,希望求助張秘書專業寶貴意見。
👉勞動基準法第11條(資遣規定)
雇主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我想,公司應該就是用第五項來資遣你的。
👉如果你不服,也只能舉證向勞工局申訴了。
👉首先,你必須照常去上班,等你蒐集好證據資料,你可以請假到勞工局申訴,請求調解。
👉訴求部分:就如你的描述,因為公司人力不足,並非你不適任(但你要舉證),你不願意被資遣,請勞工局出面協調。
請準備公司的詳細資料(公司全名、地址、電話、負責人),到你工作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勞工局的承辦人會幫你處裡後續的調解事宜。
非常感謝您。
張秘書:午安,請教您問題(一)我於10/1日起依然要照常去上班並採證嗎?要維持多久?有参考依據嗎?問題(二)10/1起有照常準時上班,但是直屬主管表示公司已告知你9/30資遣後不是公司的員工了不應該再進公司(避免衝突事後先離開辦公室),請問公司可以用無故曠職連續3日直接解僱嗎?問題(三)請問勞保(已被退保)及健保如何立即辦理投保?(案情)總公司單位主管9/18面談說公司預計9/30資遣我,隨後人資9/20發e-mail通知(也沒寫明資遣具體法條及事由),我未接受,也未簽署任何同意資遣離職文件,也未辦理離職手續, 然公司於9/30未告知直接勞保退保!健保的部份母親也有依附於公司(不知是否也被退出?尚待查明)。
補充:10/1已申請調解。
@@心想士程
剛開始要如常去上班,以避免被祭出曠職三日的處分,至於公司要不要讓你上班,這是公司的問題,你就是要蒐證,是公司不讓你上班的。
開始進調解程序以後,就不必再去上班了,等待調解日程,和調解結果。
如果是已經辦理退休了的勞工,在 從新投入職場工做而年齡在介滿65歲之後,碰到了新東家的老板,無預警的告知做到當下就好,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超過65歲,再度就業的勞工,因為沒有保"就業保險",所以會比較沒有保障。
這也是勞動部鼓勵中壯年退休後再就業需要建立的配套措施。
但是,假如事業單位在聘僱員工時就已經知道該員工已年滿65歲,那麼未來當認為員工有確定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時,還是要回歸以勞基法第11條規定辦理資遣,並依法提前預告、計算資遣費。
所以很多公司聘任65歲以上的勞工,都會簽"定期契約",約定雇用期間,以避免紛爭。
我自己兩年前就遇到惡老闆,讓我一人做兩人的工作,後來跟她反應說不是要徵人嗎?她是應徵人進來了,但是惡老闆開始在工作上挑三揀四刁難我,因為她只想繼續讓ㄧ位員工做兩個人的工作。
後來我報請勞保局調解,用「高薪低報違法」的規定把老闆炒魷魚。惡老闆為了達成和解,賠了我資遣費、因她「高薪低報」造成的損失,她總共賠給我十幾萬。後來才知道這位惡老闆是慣犯,對員工也很不好,還曾經上新聞。這次算是給她一個教訓!
😂😂😂謝謝分享!
請問有新聞連結嗎?
借以上述案例,
請問張祕書:[案件發生後,(離職之時間來)回訴求償.有時間之要求嗎? 謝謝
@@dafbc00
勞工權益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是五年。
我之前的雇主因欠薪違法 所以因此非自願離職 .
後來打贏勝訴 過程漫長的可怕
(我在職六年期間 被肆意且未告知的情況
被雇主更動多次投保單位 但都是同一個集團 員工也重疊 同一個老闆)這些都是法院認證的
另一個不算這裡面的金額為六萬元上下
(這個是在職六年內 每個月都被扣了勞健保費 但是雇主欠繳了兩年半!公司內多數員工都慘遭)
法院判決為年資6年資遣費8萬多+欠薪7萬多=15萬五千左右
雇主豪宅被法拍 三四千萬 銀行第一順位全拿光
總之就是開始去申請工資墊償的部分
但在最後一個月在職時 被又更改了投保單位(雇主的妻子名下 準備被倒閉的那個單位)
以上法院認證 判決書 寫的清清楚楚!
勞保局卻不認定法院的判決內容
只認定雇主那種狡詐的手段!
只認定年資一個月!加上欠薪
最後最後!只拿到了4萬元 😂😂
哈哈哈哈六年年資..資遣費只有一千多塊唷!
勞工的權益 只是雇主及勞保局手段下的令人難以置信的笑話
😰😰😰
這些都是確切屬實的 非捏造!
公司的法律都大於勞基法,已看開😢
這實例學到的比影片更多
我女友跟你情況99%像....只是現在還在打官司....
謝謝老師
感謝張秘書的分享!
😍😍😍👍👍👍謝謝支持唷!
我比教想中年轉職,因為有看張秘書說的,勞退會取五年或三年平均最高的那集,準備來換跑道😂,至少ㄍㄧㄥ住五年高薪再說,且勞保還可以疊加工會,真的很棒..
🙏🙏🙏謝謝支持與肯定!
謝謝張秘書👍
早安!感恩!
很多老闆都認為勞工耗呆,不會知道這些法令,弄走10個,只要9個不懂老闆就賺了
🤣🤣🤣的確是這樣沒錯!
因為大多數勞工不懂保障自己的法規,就會乖乖離職走人。
失業給付如有扶養好像是可以領七成,他如果超過45歲又能領9個月,非自願離職真的很重要(這是失業金,有此發法條嗎?)請張秘書指教(因我已超過60歲,而家裡就只有我在賺錢)
www.bli.gov.tw/0005071.html
我的情況不一様,老闆要我做技術轉移給其它的同事,並提出要圓滿交接技術,好讓同事們可以進入狀況,減少花大量時間摸索,但技術轉移完之後,就透過直屬上司處處進逼讓你自己走路。
😣😣😣哇!可惡!
跟我面臨相同問題,有法可解?
@@shuo1996 不必擔心,就竭盡所能的交接,然後努力的充實自己,如果老闆還是要你離開,那就不要留戀了!另求發展,自己如果是真才實學,相信很快就進入狀況,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或許下個工作會更好。
而我又是個身障朋友,剛開始或多或少會怨懟,時間會沖淡一切的。已經無傷了。現在日子過得很逍遙。
@@billlee7067
👍👍👍
很好的說明!
😍😍😍感恩!🙏🙏🙏謝謝支持與肯定!
請問張秘書,平均工資是總年薪嗎?
因為我公司的計算,經常薪資和績效獎金大約是50:50
即便我是內勤工作,依然以工作績效評定拿多少薪資
績效獎金半年發一次
計算資遣費的工資是指,資遣日往前推6個月的平均工資。
不是勞保的投保薪資喔!
工資也不是底薪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juiyachang 感謝張秘書細講🥰
謝謝您張秘書的詳解
😍😍😍🙏🙏🙏感恩支持與肯定!
實務上,公司也不願意辦資遣,那是否後續工作心態可以稍加擺爛,做60分就好,下班準時走,每月工資照領,讓公司也莫可耐何,双方博弈,看誰撐得久
公司增加作業工作, 例如, 原工作為藥水填加及氣體安裝(氧,氬, 氦...), 但之後增加另一處位置的氣體安裝(可能要戴防毒面具(較毒性的氣體))..., 如此算合法嗎?!
另, 若工作中有類似"霸淩"的情事發生...., 可以要求公司以"資遣"方式遠離該公司嗎???!!!
這是屬於危險性的工作,應該有受到勞工局的監督才對!如果沒有,表示公司並沒有向勞工局報備!
建議你可以蒐證一陣子,然後再申訴,要求資遣。
哈哈 這我有經驗,但不是主管要我走而是壓制符合升遷資格的我,許諾加薪但職等不升。
碰巧我有遷徙的打算,本就打算升職半年後就要辭職,眼看升職無望索性誘導對方賭氣說出符合我期待的答案,遣散費+失業給付全拿 哈哈
好棒棒!
😮厲害,怎麼誘導主管說出資遣的話
謝謝分享❤
😍😍😍🙏🙏🙏感恩支持與肯定!
謝謝老師❤
😍😍😍🙏🙏🙏感恩支持與肯定!
公司不願意開非自願也無能為力,給你改開留職停薪,停到你受不了你又能如何
因為疫情關西,給我的說詞是 申請補助無法開相關證明~ 留停開了我好幾個月,後來缺人又要找我回去,根本要之來 不要支去~ 反正很多問題能拖你
😂😂😂勞工真無奈!
留職停薪有期限,到期一定進公司一趟。公司此時藉口你的職位不缺人,去勞工局申請確實僱用關係
張秘書您好:前些日有尋問:女兒住美國,33歲已婚,不生小孩,未繳國民年金,張秘書認爲要續繳的原因是什麼呢?
國民年金跟勞保比較起來,雖然保障比較少,請領的金額比較低,但是,畢竟還是划算的,就當作是儲蓄的概念,同時又有保險的保障。
滿65歲就可以開始請領年金,大請領五年就可以回本,多少對自己的老年生活還是有很大的幫助。
@@juiyachang 非常感謝張秘書的回覆
我請教張秘書,如果員工工作而造成公司損失。我覺得台灣法規都保護勞工,可是有員工在工作都擺爛,讓業者都辭退,就可領取失業補助金。
🤔🤔🤔😣😣😣
我理解!我也遇到過自己擺爛的勞工。
所以勞工自己本身也要有自覺!
我也知道有些雇主很無奈,畢竟社會人百百款。
如果你遇到惡質的勞工,就只能蒐集因為勞工擺爛,讓你造成的損失,對勞工另立案求償。
因為勞工權益是一回事,公司損失有是另一個民事求償的層面,勞工爭取勞工權益,你也可以一方面求償損失。
雖然我呼籲雇主照顧勞工,但我也希望勞工自己要自律。
謝謝張秘書
❤❤❤🙏🙏🙏感恩!
謝謝張秘書的分享
😍😍😍🙏🙏🙏感恩支持與肯定!
勞保23年, 發生工作受傷但不是自願的, 反應給公司只能請普通傷病留停一年, 滿一年未痊癒, 按公司規定「留停期滿無法復職視為自動離職」視為自願離職, 就被解僱, 沒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與資遣費, 那該怎辦? 謝謝
如果是普通傷病假,依照規定留職停薪期限只有一年,一年到,除非你有辦法回去上班,否則公司把你解雇退保,是符合規定的喔!
翻翻勞基法並沒有此明確規定, 問過雇主人資都在推皮球, 又問過勞工局法律服務建議提調解, 且問過職醫畢竟受傷是因公造成可做申訴, 都是百般不願意, 又現50歲失去工作權, 心裡有所不甘心, 謝謝
@@kuohuang-i5g
如果認定是因公造成的傷害,就又另當別論了喔!
職災員工受到很大的保障。
張秘書
公司可以用部門組織異調整為理由將職等及職稱調降(原本同部門有人職稱在我之下變成在我之上),明知是故意的,雖然目前及還未異動到薪資及工作內容。
是有違反勞動法?
如果你的薪資及工作內容不變,申訴成功的機率會比較低。
但是,我還是建議你可以找時間去勞工局諮詢一下,如果職稱變動讓你有受辱的感覺,可以主張是雇主為了逼你離職的故意行為。
因為這牽扯到你的工作權,我不敢直接建議你怎麼做比較好,所以,可以求助勞工局,他們會給你意見。
這段期間你先忍耐一下,但是不能拖時間,否則會變成你已經默認也接受了,之後再提出就沒有正當性了。
謝謝張秘書!
@juiyachang 張秘書你好,想請問公司故意連續兩年用考績不合格的方式來做調動職務,雖然是依公司內規的規定,那依勞基法10-1這樣就算沒有違反勞動契約嗎? 因已有違反第二條工資不利變更、地點變遠一些、且明顯沒考量勞工利益,那這樣該怎麼提出自我權利主張? 感覺也是想逼退而不想資遣人。
先看看你們當初簽訂的勞動契約內容,是否公司有違反契約?
如果沒有違反,那你當然就要遵從公司的調動。
如果有逼你走人的疑慮,你可以蒐集證據提出申訴。
但是,如果你默認接受安排,就無法主張雇主違反勞動契約了。
@@juiyachang 公司就是在依據內規和考績主觀評等這塊打壓,內部公司申訴過和外部調解考績這塊都無效,勞工就算有實作再多且舉證出來,也會被放大小錯誤檢視抹煞,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上級一樣只看到負面的那塊,考績這塊真的是自由心證。
而回到調動減薪若不接受也無生計,勞工方也只能接收安排或自動請辭,所以明顯就是想一直逼走人。
@@bicccxxccc
😭🥺😣勞工有時候真的很無奈!
有時候為了賭這一口氣,睹這一點遣散費
而造成轉換跑道上的窘境或是業界上的黑名單
許多行業內,老闆與業界彼此的消息都非常靈通
只要你有自我意識一點,就會被冠上不配合、自我中心等等..繁族不及備載
尤其是面試新公司後,打電話去前公司詢問,往往會被加油添醋,甚至變成新公司拒絕往來戶
勞工權利擺在那邊,但拿不拿的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有時退一步、吃點虧,反而能讓自己往更高的地方走
自己的小小經驗談分享
❤❤❤🙏🙏🙏感恩分享經驗!
還是一句話:勞工弱勢😭
說白了,如果是公司想要你走,即使你笨笨的自願離職,日後別的公司打去查詢,原公司多半也不會說什麼好話。什麼老闆互通訊息或者打去前公司查詢這些都是少數,並不值得放棄資遣和失業補助。
我前天也是遇到類似問題, 有時退一步、吃點虧,反而能讓自己往更高的地方走
張秘書早安:
想請教你我已超過60歲,但還未滿65歲!我新舊制都有,我已隨時可自提退休,但我想做到65歲才退休!目前假日也有做些很少時數的兼職工作(薪水很低,一個月約4-7千左右)也有保勞保!
想請教您:若現在公司資遣我,我需要兼職先離職,才能拿到非志願離職,跟政府申請失業補助?
還是仍可繼續兼職沒關係!還是可申請非自願離職的失業給付?
你如果打算要請領失業給付,建議你不要有兼職加保的情形,否則失業給付會被駁回。
感謝專業的回覆!❤❤❤
張秘書:午安,請教您問題(一)我於10/1日起依然照常去上班並採證要維持多久?有参考依據嗎?問題(二)10/1起有照常準時上班,但是直屬主管表示公司已告知你9/30資遣後不是公司的員工了不應該再進公司(避免衝突事後先離開辦公室),請問公司可以用無故曠職連續3日直接解僱嗎?問題(三)請問勞保(已被退保)及健保如何立即辦理投保?(案情)總公司單位主管9/18面談說公司預計9/30資遣我,隨後人資9/20發e-mail通知(也沒寫明資遣具體法條及事由),我未接受,也未簽署任何同意資遣離職文件,也未辦理離職手續, 然公司於9/30未告知直接勞保退保!健保的部份母親也有依附於公司(不知是否也被退出?尚待查明)。
10/1已申請社會處調解。
1.已經舉證你要去上班,但公司不讓你上班,你就不會被以曠職處理,這就是你明知公司不讓你上班,但你仍照常上班的目的。
2.我推測,公司應該已經把你退保了。
包括勞保和健保。
3.所有這段期間的薪資損失,和加保資格權益損失,都必須等到調解結果出來,判定公司解雇無效,恢復工作權後,就可以向公司求償。
4.你必須申訴請求調解的機構是"勞工局"不是"社會處"喔!
你搞錯了嗎?
張秘書:晚安,再次續上請教,
1,那我10/7( 一)起每天依舊照常準時去上班,等到勞工局調解當天為止嗎?
2,公司是退保了沒錯,我要如何方式?才能趕快再加保,才不會有空窗期。
@@心想士程
你已經取證過了,可以證明公司不讓你上班,這樣就好了。
現在已經申請調解,勞工局也已經受理,已經進入調解程序,那就不必再去上班了,就等勞工局通知調解日期,再跟公司派來負責調解的人,在勞工局進行調解就好。
謝謝你 感謝你
😍😍😍🙏🙏🙏感恩支持與肯定!
非常清楚,感謝分享。
😍😍😍🙏🙏🙏感恩支持與肯定!
請問張秘書,公司因為大環境影響,經常要求不定期休假,且會要我們有特休先扣特休,沒特休要請事假扣薪水,去年下半年開始有這樣的行為發生,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有詢問公司要這樣休到何時,公司回覆景氣不好,他也無法確定。
勞工有工作權和生存權。
但是,如果公司工作型態改變,是勞資協商的結果,而且薪資也沒有低於基本工資,那公司就沒有違反勞基法。
相反的,工作型態改變,是公司單方面的決定,勞工無法接受,你就可以透過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資遣。
要注意:如果你也接受公司這樣的安排,就不能再提出調解喔!
張祕書你好、67年次、88年進公司 113年9月滿25年、薪5萬;若是分公司在11月解散了、我的資遺費是25年*5萬=125萬?加工會、等60歲領勞保年金.
還是我要辦退休、領舊制勞退+一次領勞保(無配偶無子女)
謝謝
👉如果你是選擇舊制退休金,你的舊制年資就是25年,就有資格可以自請退休,向雇主請領舊制退休金了。
因為資遣費和退休金是二選一,那你當然要請領退休金,因為退休金25年有40個月的基數,而資遣費只有25個基數,就算你可以領9個月的失業給付,也才34個月。
👉你請領了舊制年資的退休金,勞保並不一定就要請領老年給付,你離開公司後,可以先找職業工會繼續加勞保,繼續累積勞保年資,等60歲以後,再決定甚麼時候請領勞保的年金月領。
👉勞保老年年金(按月領)的規定如下:
51年次以後全都是足65歲正常全額請領,不會扣趴數。
提前領最多可以提前5年也就是60歲,每提前一年會被扣4%,五年共20%
延後領最多可以延後5年也就是70歲,每延後一年會增加4%,五年共20%
👉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勞保老年給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針對單身未婚無子的勞工朋友~
我的建議如下:
假如身體健康狀況不好,就可以選一次領,先把自己的身體養好!這個比較重要!
假如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更需要選擇按月領,因為你沒有配偶及子女,假如你一次領,錢花完了,將來年老後,沒有基本的生活收入來源,就會造成兄弟姊妹的負擔,或者是親戚朋友的負擔!到那時候要看人臉色,更痛苦呀!
所以,先不要考慮錢沒有領完會充公,反正到那時候誰花都一樣,你也看不到了,重要的是,先顧好自己的生活,不要造成別人的負擔,這才是重點。
姐 我同間公司25年、舊制6年、新制19年,這樣算是可以一次領公司的勞退5萬*40個基數 =200萬 對嗎~
@@ecy3438
有二種情況:
1.如果你當時選擇新制:
你的舊制年資只有6年,6年是12個基數,你可以向雇主請領的舊制退休金就是12個月,而新制年資的退休金,雇主已經按月提撥6%到你的退休金專戶了,你滿60歲以後,就可以到勞保局請領。
2.如果你當初選擇舊制:
表示你沒有按月提撥的6%勞工退休金,那你所有的25年年資都是舊制年資,就可以向雇主請領40個月的退休金。
姐 那舊制6年 新制19、若是用資遣、是否為(6基數*5萬+最高6個月*5萬)+失業給付9個月 😅
張祕書好,來打個招呼❤願我們每個人都會好好的🙏🙏天𧙗台灣
🙏🙏🙏天佑台灣!感恩!
請問張秘書
1.兼職人員也是按照正職人員ㄧ樣算資遣費嗎?
2.請問兼職人員工作年資3年又9個月,平均月工資2萬,那資遣費如何計算,因爲那9個月我不會算?
不足一年,按比例計算:
9個月除以12=0.75年
所以年資就是3.75年
3.75X0.5=1.88個月的資遣費
@@juiyachang 謝謝張秘書的解答,這比政府提供的試算表清楚明暸許多。
有些新進來的人會有一個叫勞工守則,如果有違反他門規定,就會叫你滾,原責上勞工沒有遲到早退出勤都很正常,只是違反公司規定就被迫滾並拿不到非自願離職是不是跟勞基法抵觸呢?
公司自己訂的工作規則可以優於勞基法的規定,但不能牴觸勞基法。
違反勞基法的私協議是無效的。
我公司HR跟我說
若是你離職單寫[自願離職],那麼公司給的離職證明書會幫你寫的比較好聽,方便你日後比較好找新工作。
若是你寫[非自願離職]那麼離職證明書HR會寫的比較難聽。難聽的字眼會影響你之後找新工作。😂
哇!公司竟然這樣.........有點恐嚇的意味呀!
😣😣😣真讓人生氣!
有沒有錄音檔呢?
離職證明不得加東西喔 可以告
@@juiyachang 想請問,公司真的可以這樣寫嗎?
@@yu4371 但應該還是會寫是什麼原因資遣你吧?
@@katekuo3255 都不可以喔,只能寫在啥公司擔任過什麼職務,他是離職證明書,是證明你在哪服務過不是給公司寫這些的,你完全可以要求他重寫,公司不改直接拿去勞工部讓勞工部去審核他
謝謝張秘書,
我們同樣希望知道,
當雇主遇到一樣的情況,原本有12年資的資深員工,遭遇生產力低於薪資的時候,
雇主應該要如何正確應對。
🙏辛苦了!
我再來安排拍攝相關影片。
和員工懇談,給予同意減薪或是資遣的選項啊。資方覺得這個難辦,通常只是因為不願意出錢資遣而已。
@@chengshuyan4311 看來大部分的人在意的重點是懇談。因為從影片的案例看來,是直接強迫減薪(員工視角),而勞基法強迫提供資遣(雇主視角),結局沒有太大的不同。
困擾的地方在於,當故事真實發生的時候,職員為(盡可能)避免損失,有勞基法可以提供幫助。
雇主無論是維持現狀(入不敷出)、或是資遣(費用),都必定要虧損,故事中的調職(減少損失),才會成為我們常見的例子。
於是我也很希望知道,勞雇雙方,都想"避免損失"的情況下,勞方需要多認識勞基法得到保障,雇主需要做哪些行動是相對合理。
願有美好的一天
勞資協商 協商不成就依法資遣
張秘書您好,很喜歡您以及您的勞工頻道,想請教您,近期被前公司資遣,最後工作日及退保日為6/27,但公司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上寫的離職日為6/28,因離職日已被前公司退保,一天的時間差是否會請領不到失業補助呢?資料已經提交給就服站,是否能請前公司再重新開立更正離職日期重新申請呢?麻煩您撥冗回覆,謝謝
公司沒錯喔!
勞保退保日是6/27,6/27當天到深夜12點,都還是勞保有效期間,必須是過12點變成6/28,才算離開公司。
@@juiyachang 張秘書這樣說我就放心了,因為很擔心請領不到失業補助,所以自己上網查離職日應是最後工作日(6/27),但公司離職日是填最後工作日後一天(6/28),很怕會被勞保局告知離職日已非公司就保狀態而不符合失業補助請領資格,謝謝張秘書讓我心中大石落下了,也謝謝您即時的回覆😘
@@user-on7rb7nx8q
別擔心!
失業給付的審核標準:
一是非自願離職,二是3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達一年以上。
所以,只要你符合這二種資格,就不會有問題。
張秘書妳好,我今天在Like 收到老闆叫我做到8/16日,我是因為經期有很大量,我請假生理假,上星期颱風天血壓飆到(196)!沒去上班,我被老闆訓話說我都不能配合公司的運做
@@曾毓晴-m5v
你照著這部影片的方式,爭取自己的權益!
th-cam.com/video/m7aGkrcFiNM/w-d-xo.htmlsi=5CPLp9riEORYU6vb
你一方面正常上班,一方面去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至少,雇主要給付你資遣費,才能叫你離職,被資遣以後,你可以去請領失業給付。
法規的 不完全
讓雇主可以鑽漏洞
也讓勞工朋友 不敢聲張
🤣🤣🤣比較怕的是,自己不懂法規,被壓榨了都不知道。
想問 厲害的老闆 繼續請你上班 但是不准動不准碰不准看,員工該怎麼辦
蒐證,到勞工局申訴,可惡!😡😡😡
請問1.優退跟資遣有相同嗎?
2.很多人都有同一家公司舊制轉新制問題發生?那又該如何計算呢?謝謝張秘書。
1.優退大多是比較有制度的大公司,才會給員工的福利。
因為一個勞工離職,是退休的就給退休金,是資遣的就給資遣費,只能二擇一,不可能二種都拿到。
但是優退方案是,舊制年資給退休金,同時新制年資又給資遣費。
2.在94.7.1選擇新制的勞工,現在都陸續要退休,就會遇到這個問題。
如果符合自請退休的條件,就是可以向雇主請領舊制年資的退休金。
真的被資遣的比例很少,都是被逼走的居多,應該要有法律規範,超過N年離職的,可以領八成資遣費用。
資遣費會以0.5個月計算,是因為每個月雇主都已經按月提撥6%的勞工退休金了。
請教張秘書:如果將屆65歲,而因職務被調動(薪資也被調整),可以要求公司以資遣方式嗎?麻煩您指導,謝謝
滿65歲,雇主依照勞基法的規定,有強制退休的權利,是不必給付資遣費的。
所以,如果你現在提出雇主違反調動五原則,因而請求用資遣方式離職,雖然會爭議,但可以試試看,應該還來得及。
不過,你必須想想看:你有沒有舊制年資的勞工退休金呢?
如果沒有,那就沒關係!
張秘書:您好!
請問:
「勞退新制」雇主有按月提撥6%;
我的舊制年資5年
94/7/1以前的「勞退舊制」年資,如果3/30/2024 被資遣時,勞基法有規定雇主必須付以下嗎?
1、舊制年資的退休金
2、舊制年資的資遣費
3、新制年資的資遣費
因為你還沒有達到自請退休資格,所以,假如公司沒有給你優退方案,就是要發給你資遣費。
舊制年資+新制年資的資遣費。
我影片友說明計算方式。
@@juiyachang 張秘書:您好!
我今年56歲在外商公司工作年資12年+被併購10年,前12年含94/7/1 前5年是勞退舊制
94/7/1 後,我選舊制
在這家公司前面的公司工作勞保年資約8年
請問:我應該已符合自請退休資格了嗎?
假設,未來如果公司資遣我,我可以得到什麼呢?
@@vchen6438
不對喔!
自請退休的年資是必須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的年資才算。
勞工退休金的年資,和勞保年資不一樣,勞保年資換公司可以帶著走,但自請退休的年資不能。
我們先單純的來講勞工退休金,不講勞保。
👉自請退休(勞基法第 53 條)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工作25年以上者。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你如果已經年滿55歲,就有達到自請退休的資格了(第一條)。
👉公司資遣你就是給你資遣費:
你選舊制年資一年一個月。
那就是22個月的資遣費。
因為是資遣,所以你可以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以請領失業給付。
👉如果你自己自請退休,你有22年的年資,前面15年是30個月+7個月=37個月的退休金。
👉所以,自請退休,對你是有利的。
@@juiyachang 抱歉!寫錯字: 我今年56歲在外商公司工作年資22年:原來公司工作12年+原來公司被併購後工作10年,原來公司被併購時並未跟所有員工結清退休金,併購的公司也是現在的公司承認原來公司勞保年資,前12年含94/7/1 "前5年是勞退舊制"後17年是勞退新制
94/7/1 後,我是選"勞退新制"
@@vchen6438
所以你不是選舊制,而是新制。那計算方式又不一樣了。
簡單說,就是5年舊制年資+17年新制年資。
👉以資遣費計算:
舊制5個月+新制6個月=11個月
👉以退休金計算:就是5年舊制年資,請領10個月的基數。
👉但如果公司給出優退方案,就是10個月退休金+6個月資遣費=16個月
👉如果沒有給出優退方案,那你應該要選擇資遣方式比較有利。
張秘書好人一生平安
感恩祝福!真好!
不好意思,想請問張秘書以下資遣案例如何處理?雖然偏向資方的立場的案例,但也有助於勞方來共同檢視如果遇到此案例可以如何應對:
部分工時(一週排班兩天)員工3/26到職,資方未告知試用期三個月,但後續因為發現勞工不適任(有相關不適任證明),原先想以「不適任」資遣,但考量需要蒐證與證明,所以改以11-4款業務量調整(確實是淡季訂單減少)要資遣員工,並依法於5/16、6/16告知7月不再排班並通報資遣。
但目前員工依舊不願意接受資遣的要求,說明會於7月繼續前來上班,這種情況進入調解有哪些該注意的呢?是否改以證明不適任原因會較為恰當?
不論是因為不適任,或者是因為業務緊縮,只要雇主確實有該理由的證據依法資遣,有給資遣費,也有預告期間,也會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就沒有違反勞基法規定。
勞工不能不接受,就算去勞工局,調解結果也會是資遣一途。
@@juiyachang 感謝張秘書🙏🏼🥹
@@juiyachang 目前是員工說不簽「非自願離職書」也不願意拿資遣費,更遑論簽簽「自願離職書」,說要走勞資調解委員會…照理我們程序上沒問題的話,後續一定得走調節沒錯嗎?又調解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對的嗎? 先感謝秘書回答!
@@hankbabanana
因為雇主願意走資遣,但你們不願意。
所以,就看勞資之間的攻防了。
如果雇主的資遣理由沒瑕疵,那最後的結果就是資譴。
但假如雇主的資遣理由是起因於個人情緒,非事實認定,那勞方就不必被資遣。
@@juiyachang 謝謝🙏🏼
拒絕提早兩小時加班 可以提告嗎? 有之前應徵的內容證據 實際工作內容與當初所講的不同 還必須幫別的同事代班做不同性質的工作 四年來提早到的都不給加班費 後來沒人可以幫代班 才補給 這問題也可以告嗎? 去哪裡告?
沒有給加班費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請求賠償權益損失喔!
還有你這些問題,都可以請求勞資爭議調解。
請教張秘書:
資遣費是以平均月薪計算(底薪+津貼+獎金),還是以純底薪計算?
是以你的實際請領工資來計算。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請教若為舊制,同一公司滿25年,未滿60歲,除了公司要支付退休金之外,若無故被要求離職,可以向僱主要求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嗎?
如果是優退方案就可以,優退方案通常是比較有制度的大公司才會給的福利,但必須由公司提出。
優退方案就是:舊制年資給退休金,新制年資給資遣費。
通常如果已經符合自請退休的資格,當被公司資遣時,就會從退休金和資遣費試算過之後擇優領取。
但是,我覺得可以經由勞資協商取得共識。
@@juiyachang 感謝張秘書的說明
張秘書傍晚好,想請問您同事在討論被資遣屬於非自願性離職要請領勞工失業給付會影響爾後退休的一次請領退休金或是月領年金?是這樣的嗎?感恩張秘書在撥空指教,謝謝
不會影響勞保的老年給付喔!
請領失業給付,是因為保"就業保險",跟勞保沒有關係。
所以,請領過失業給付,不會影響以後勞保的一次領或月領。
感謝您的回覆,謝謝
公司省下資遣費,讓員工休無薪假,也是一種方式!現在公司已經休一年多了,月休四天,很多年輕人,都自己離職,我要撐下去,領到資遣費!
😂勞工真的很難!
加油!!!🤜🤜🤜
無薪假是有基本底薪可以領的 只要停工超過一個月勞工可以主張雇主違反勞動契約自行解約 雇主依然是要開給你非自願離職離職跟遣散費
無薪假月休四日很客氣了好嗎?我同學他公司曾經週休五日,長達數月,每週只工作兩天,三天無薪假,公司一半的人受不了自己離職。
我也休過無薪假,因為是專案工作,就算放假期間依然要照進度執行方案......其實就是直接扣薪😂😂
我只碰到員工故意說她老公要她不要做。就開始摸魚故意偷懶,做錯讓我資遣她
一樣米養百樣人!
有惡老闆,當然免不了會有惡勞工。
只希望大家都能互相體諒,創造勞資供贏的局面。
沒事,已經是第5,6個了。我想這就是現在老闆要承擔的⋯第一個做了14年我當時以為是發生了什麼,怎麼一直故意工作多請假。故意拖延。故意忘記。結果當我忍了兩年才資遣她。資遣的當天她鞠躬跟我說幫她跟老闆說謝謝⋯
@@李峻豪-z6c
😂😂😂
謝謝張秘書分享~
我中年很怕失業
對!勞工因為很怕失業,所以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可以忍當然就忍,再忍無可忍的時候,也要適時的讓雇主知道,勞工不是笨,是弱勢,所以忍耐。😞😞😞
@@juiyachang等到地區小4沒
現在幾乎都不會用資遣的,會用為難你的方式逼你自己走,尤其是那種不超過10人的小公司(諭X興業有限公司)最明顯,上班上的好好的,突然全公司開始盯你一個人和排擠你一個人,最神奇的是,還超過3分之一的人似乎都會心電感應一樣的每天用同樣的事來針對你,自己離職之後才知道,原來公司已經另外成立一個小的line群組,那裡面居然沒有你自己,大家每天在裡面講你壞話,連新同事一進來,也馬上被拉進那個群組、還叫新同事要提防你,變得一開始連新同事都不尊敬你,真奇葩。
🤔🥺😣哇!這樣的工作環境!
張秘書您好,請問新制的資遣費是不是最多公司只會給付6個月?比如我在同一間公司任職20年新制公司給付每滿一年給0.5個月,正常應該是算10個月,但勞保新制最高是不是只會給6個月的前半年平均薪資?並不會給到10個月?感謝您的解答,謝謝🎉
對。
因為現在絕大多數都是新制提撥的新制資遣費。資遣費最多是6個月為限,這是勞基法的規定。
請看勞動部規定:
(請看新制資遣費)
www.mol.gov.tw/1607/28162/28540/28564/nodelist
感謝張秘書的解答,其實這樣在一間公司待約久資遣費就很不划算了,對於想提早退休的勞工而言就只能用自請離職這一種方法了,再次感謝張秘書❤🎉😁
張秘書好,聽您的節目真的收獲很多,想請教您,若我年滿55,歲,勞保總年資30年,是否可以在55,歲退休時先請領新制6%雇主提撥的退休金呢?
期待您撥空很方便,感謝您
不能喔!勞工退休金6%提撥,規定必須滿60歲以後才能提領。
除非是失能導致終身無工作能力,才能提前請領。
請問張秘書,如果按照這個案例, 小蝶是滿54歲,而勞保投保年資是25年,這時她該怎麼辦理勞保老年給付呢?
離職以後有找到固定工作就繼續到另一個公司加保。
沒有公司加保,就兼職找職業工會加保,繼續累積勞保年資。
等到60歲以後再來決定幾歲提出請領勞保年金月領。
👉勞保老年年金(按月領)的規定如下:
51年次以後全都是足65歲正常全額請領,不會扣趴數。
提前領最多可以提前5年也就是60歲,每提前一年會被扣4%,五年共20%
延後領最多可以延後5年也就是70歲,每延後一年會增加4%,五年共20%
張秘書您好:本人勞保年資33年,年齡51歲有問題請教,本人最近因公司縮編因素遭到裁員,遭到裁員之後傾向申請失業補助,期間須繳交國民年金,(我的理解是這樣,不知有沒有錯?)但如果不幸的我在這期間死亡了,家屬可以申請領勞保一次金及勞保喪葬補助&國民年金的喪葬補助嗎?又因我有參加勞保新制6%是否也可以請領呢?
你目前已經具有一次領資格,所以,退勞保以後,變成國保。
萬一這段期間身故,你的家屬可以請領你的勞保一次領,和國保的喪葬補助5個月。
因為你的勞保已經退保,所以不會有勞保的死亡給付。
至於提撥的勞工退休金,你的家屬都可以請領。
@@juiyachang 感謝秘書
做工地算天的,前一年平均每月薪資4萬,近期沒案子1月1萬多,2月2萬多,並無變更職務,錢好少想離職怎麼辦!
做工地,你必須看你跟雇主的合作關係,是承攬還是正常的雇傭關係喔!
假如你一直跟著雇主,沒有私下再去別的工地做,就只是他一個雇主,那麼在勞基法上,你們就是雇傭關係!
你可以要求基本工資,如是每個月的工作天數算下來,低於基本工資,你就可以主張雇主違反勞動契約,要求雇主資遣你。
或者是建議你到勞工局諮詢看看,會直接得到幫助。
請問張秘書,同家公司服務滿26年(舊制8年資,新制18年資)被資遣,公司只給付舊制8年*2退休金,新制遣散費6個月,總共22個月,請問公司需要另給付舊制8年遣散費嗎?
舊制每一年給1個月,8年舊制要給8個月,不足一年的按比例給
新制每一年給0.5個月,最多給6個月
這樣看來是8+6=14個月而已,給22個月,你賺到
沒有喔!舊制年資給你退休金就是優退的情況了。有退休金,就不可以再要求資遣費,二擇一,當然是退休金比較有利。
@@林于清-l9m
因為公司是採優退方案,所以舊制年資發給退休金,前15年年資,一年2個月的基數。
👉勞保一次領基數算法:前15年一年一個基數,第16年開始,一年二個基數。
👉勞退舊制退休金基數算法:前15年一年二個基數,第16年開始,一年一個基數。
@@阿輝-q8o
他的公司是給優退方案。
所以舊制年資是發給退休金,這是佛心公司。
簽約制的勞工,如果契約到期且不續約,就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但如果契約未到而離職,才要提前告知((親身經歷
請問張秘書,因為最近手受傷,導致工作時有疏失,然後主管要求寫矯正單(扣錢用)然後還要備註到年底前如果有再犯任何規定,要自行離職,當時被迫害怕沒了工作,只好他說什麼,自己就照著寫,請問這合法合理嗎?我覺得就像被脅迫一樣
私下的任何協議都不能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如果因為你的作業疏失,造成公司損失,公司可以向你求償損失的賠償,但是不能解雇你。
如果公司認為你不能勝任工作,就必須用資遣方式資遣你。
謝謝您
依據張秘書影片說明的來看
若已達退休條件且繼續工作者
在此例中,在資遣費和公司給付退休金,會有如何的情況需要注意的嗎?年資含新舊。
謝謝張秘書
你可以試算一下,請領退休金比較划算?還是資遣費比較划算?
一般的公司你可以二擇一擇優請領。
但也有佛心公司採優退方案,退休金和資遣費都一起給的。
請問一下如果是外派到大陸,但突然將員工趕回台灣;如果不願意是不是可以請求資遣? 在來如果資遣 薪資結構有本薪+外派津貼+專業加給是否可以要求這三樣都該算入資遣費?
你必須先釐清楚你們當初的勞動契約喔!
如果公司有調動工作地點的權利,你就無法因為調回台灣而要求公司資遣。
資遣費計算基準是實際請領的工資。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張祕書您好,請問若離退休年齡尚約6年,但公司要結束,所以有申請非自願離職,當補助結束後,尚未就業,保持非自願離職勞工身份,目前繳國民年金,勞保年資30多年,不想保公會,可以用非自願離職勞工身份,加入勞保局嗎?
👉申請加保在勞保局有三個條件:
1.必須是非自願性離職。
2.勞保年資15年以上。
3.還沒有達到老年給付的請領資格
所以,你必須看看自己是不是還沒有達到請領老年給付的資格?
感恩回覆,有您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