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梯規定輕鬆記|liwei職安圖像記憶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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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15 ก.ย. 2024
  • (後製修改職安署教材圖)
    設施規則 第 230 條
    1.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具有堅固之構造。
    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
    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
    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
    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2.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
    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2

  • @skywalker1989s
    @skywalker1989s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謝謝分享! 清楚好記

  • @cube1555
    @cube1555 3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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