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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哥加油 有人就是太小氣沒辦法
這次熱狗真的晚節不保每層樓看到的內容有八成像,最後幾句「剛才所有被我看的人 現在都在看我,我想他們在看了我之後,也會覺得自己過得其實也還不錯」更是一模一樣宣傳的時候說每層樓的故事都是自己的生活見聞,道歉的時候變成信箱找到的短文不知道來源,根本避重就輕,而且公開道歉澄清還拖了十三天,不就想私下談妥後裝作沒這回事,結果朱德庸老師根本不吃這套補充一點TVBS電訪的內容:「對方輕描淡寫、避重就輕,他們都沒有說自己犯錯,好像就是找你去喝碗豆漿的感覺,說『有用到朱老師作品的一些東西,但是不多,就是最後一行字,是無意的、很不巧的』。」「今天是朱老師發生這種事,你們願意出來談,換作是一般人呢?」對方則比了一個讚回覆。
朱德庸那篇太紅了!我和熱狗差不多年紀!當時看到這篇漫畫蠻震撼的!到現在還是記憶深刻!
這首就是來自朱德庸的跳樓, 歌詞對應漫畫是滿滿的既視感, 光聽就能感受到漫畫內容不過狗哥IG說歌詞裡每層樓是來自他生活所見, 道歉時又說靈感來自網路文章身為創作人但又不審查創作來源, 已經不是非戰之罪再者朱德庸曾是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代言人狗哥這次完全惹錯人, 現在又想花錢了事個人感覺朱德庸老師不會不授權, 而是這次道歉態度與流程很有問題
沒錯👍
正解👍🏻
4:27 冷靜的旁白配上那句話相當有力道阿...
真的是⋯
現代的歌 已經沒有甚麼資源很多都要回頭找尋靈感所以就音樂的質感 我不會去聽新歌 好的東西再過往永不褪色
現在的歌靈感來自於大麻🤣
講認真的,2004年時的靈感到現在也快20年,本色音樂全公司或負責審查的部門審查是否原創或抄襲的人也不一定看過該漫畫,實屬非戰之罪
此事件就本質上來說⋯一個是漫畫一個是受漫畫啟發而二創的音樂在法律上基本沒有問題-根據著作權法不法重製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必須具備三個要件,一、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與重製權或同意二、有重製他人著作的行為三、該重製行為不具備合理使用的情形-第一點,是熱狗的無心之過,犯了。有趣的是,第二點「重製」的判斷方式。朱老師的漫畫本質上是透過「漫畫」的內容以表達人生的感悟狗哥是透過「音樂」的內容以表達人生的體悟兩人的人生完全不同,實質表達的內容也不同根本不符合侵權著作權法的要件。只有一種可能狗哥會侵權,那就是,歌詞是把漫畫內容全部唸一遍。(我沒聽過原曲,但和奧本海默毀天滅地的原子彈同機率)沒有重製事實,也沒有第三點,也代表要件不滿足,也就代表沒有侵害朱老師的著作權。-結論:1. 朱老師有些過度膨脹了2. 狗哥只是秉持對原創的尊重,才自行下架(雖然大可不必)
如果你兩邊都看過,就會知道熱狗這首絕對是重製朱德庸老師的作品每層樓看到的內容有八成像,最後幾句「剛才所有被我看的人 現在都在看我,我想他們在看了我之後,也會覺得自己過得其實也還不錯」更是一模一樣,不下架朱德庸老師100%告的成然後宣傳的時候說每層樓的故事都是自己的生活見聞,道歉的時候變成信箱找到的短文不知道來源,根本避重就輕
不是搬法條出來講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就佔理耶,更何況連熱狗的歌都沒有聽過😅 要引法條也完整一點,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除了重製還有改作,而依《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熱狗的歌基本上是照著朱的漫畫架構在寫,結語更是完全照搬。這麼有信心熱狗沒侵權,要不要到智財法院跟法官說說看?
 1. 引用法條你要完整一點欸,還有很多你沒貼上來的喔😅2.我已看完熱狗的歌詞,有無抄襲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朱:漫畫名稱「跳樓」,透過繪畫的方式,講述一個從11樓跳樓直到地面,最後幡然醒悟的故事熱狗:「樓下的房客」,以音樂的形式,講述由9樓跳樓,每一層樓(的歌詞)都花了莫大的個人主觀經歷在著墨,其內容和朱的漫畫內容完全不同關於故事敘述的方式,難道跳樓要從1樓往上開始敘述?難道漫畫裡也有提到籃球明星、單親媽媽和藥物濫用?更何況一首歌最重要的就是副歌,「樓下的房客你們好嗎?明天真的會變得更好嗎」完全看不出抄襲的痕跡唯一弱勢的地方就在於歌詞一句「剛才所有被我看的人 現在都在看我我想他們在看了我之後也會覺得自己過得其實也還不錯吧」除了這句有爭議之外,其他要說抄襲也過於勉強。退一步來說,改這句歌詞,重新上架便完事了3. 既然你對熱狗侵權這麼有信心,要不要親自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向法官說個明白:)
@@johnnylee5104 我在反駁你上面的論述,如果你覺得哪裡法條引得不完整,請你也要負起相對應的舉證責任。1.你說一者為漫畫一者為音樂所以沒有問題,但著作權法中本來就有對改作下定義,並非形式不同就沒有侵權問題。2.你說只有照著漫畫內容從頭唸到尾才算抄襲,那我們看看實務上是如何認定的吧: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3063號判決明確指出「認定抄襲之要件有二,即(1)接觸,(2)實質相似。」接觸說白話一點就是你指控我抄襲要證明我曾經看過你的創作。熱狗自己都說是受到當年網路短文的啟發,不是憑空發想,足證他確實有直接或間接地接觸過朱德庸的作品,故可以排除平行創作的可能;而實質近似當然有討論的空間,但對於侵權的判斷並不是像你所說「一首歌最重要的就是副歌,副歌看不出抄襲痕跡。」就沒事了。漫畫裡的確沒有提到籃球明星、單親媽媽和藥物濫用,但同樣都是主角想不開跳樓,同樣是在下墜的過程中窺見其他樓層房客的人生苦難,從而意識到每個人都有不為人知的困境、自己其實沒那麼糟,但也為時已晚。雖然把窺見的人生故事抽換了,但概念、敘事架構和感悟都非常相近,甚至結語文字完全一致,我相信多數人看到這兩個作品都會覺得相當雷同。你要捍衛你喜歡的饒舌歌手是你家的事,但你偶像都已經認錯道歉了,能不能請你也對別人的智慧財產尊重一點:)
一開始講創作理念時還說都是他個人見聞或身邊人的經歷 結果是抄的 笑死老闆自己都説靈感來自個人見聞了,底下員工怎麼知道還要查證髒藝術家還以為用錢就可以打發人,結果碰到真藝術家不甩這套。
踢到大鐵板,爽
用錢就不錯了啦 告也告不成的 是在叫什麼😅 最後談崩的原因 中間有人在搞 狗哥很明顯是真的不知道直接寫一首樓上的房東Diss回去 還得金曲獎 真諷刺
It's a good thing I downloaded the video and the song before it got taken offline... it's a dope track.
那周杰倫的「以父之名」是抄「教父」嗎?
感覺狗哥可以持續和朱老師保持聯繫,除了這首歌的授權之外額外再邀請朱老師一同創作新歌等等的合作,感覺會比談純談授權更有誠意,希望未來還能看到這首歌上架
朱德庸老师在我上学得时候真的很红诶,当时都是实体书 双响炮涩女郎 什么事都在发生 还有绝对小孩,我家里都有。曾经真的风靡一时。原创不易,希望艺术家也好普通人也好,都能互相尊重。
主要是後續處理讓朱德庸超不爽吧搞到沒辦法合作
原本不知道朱德庸老師是誰,看了漫畫後發現我也看過他的漫畫,甚至以前的報紙上都有看過。我還是很喜歡熱狗並且相信這部作品確實是他想表達某些事才寫出來的,就像看到一部好作品之後迸發出的靈感一樣,但就我所聽到的事件過程確實是狗哥做的不地道。
所以熱狗在「樓上的房東」寫說:「或許我們都是平庸的豬 最美的風景是 那就算這裡是貧窮的窟」狗哥真的帥到爆炸
我是广东人,这个漫画小时候居然看过。😂
这个全程也是蛮无语的,就像狗哥自己道歉的一样,全过程居然公司没一个人意识到这首歌的内容和十多年前的小故事高度重合……
狗哥會接受尼克的拳擊戰帖嗎
是說你開頭放那幾張"跳樓"的圖有沒有先知會朱老師授權呀, 記得他的發文有表示公益性質的不喜歡被拿去營利XD
一首歌是不是原創難道創作者本身不知道嗎?還需要公司幫忙審查?
20年前的信箱,我相信他是真的不知道
然後今天得獎了😂😂😂😂😂
這個漫畫是真的沒看過不過如果歌曲是改編這個漫畫創作是應該告知沒錯
我從小看朱的漫畫長大,說實話沒狗哥這首歌,現在有人知道朱是誰嗎?我能理解並尊重創作權,希望是互惠的關係
大直民宅塌陷嘻哈版。
一直很欣賞動物男孩過去的影片跟創作但這次真的洗地洗的太超過,立場過於明顯偏頗。樓下的房客是首好歌我也很喜歡,但不影響這首歌是刻意抄襲/借鑑/致敬,且未經過原作者同意這個事實。
哪裡洗地了?全文基本上都是以目前的已知資訊照稿講出來,不論你信或不信,那都是狗哥跟朱德庸老師的原話。至於內容是否屬實,除了內部人士以外誰知道呢?就像熱狗所說的mail裡的文檔,也沒有除他以外的任何人能證明是否真的存在。而且這次事件爆出來以前,我相信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看過跳樓這篇漫畫,但不是從朱老師那裡看到,甚至也不清楚、更沒想過去認識朱老師以及他的作品。抄襲不對是事實,但是要把攻擊上升到動機層面、甚至延伸到過往作品以及人格追殺,就很失格調了。
沒有洗地之意,抄襲本就是不對的事情,沒有任何理由為其開脫。
抄襲就抄襲,腦粉不要腦成這樣。
我覺得如果要講狗哥,就不用刻意把字幕改成熱狗這樣很像中國在做什麼語言審查,打個英文還要加上中文名字一樣
中文就是熱狗不然是啥 只能打英文喔?
熱狗一直以來自稱都是「MC Hotdog 熱狗」 那有什麼語言審查!另外叫狗哥是對於資歷的尊重有什麼不對嗎?
@@ams1156 所以「狗哥」是英文嗎?
@@Francis97630 那直接寫狗哥不行嗎?為什麼一定要把它翻譯成熱狗,要尊重資歷那字幕是不是不尊重?
@@oecchannel 狗哥 熱狗 hotdog 都有人在叫你在敏感什麼啦 大陸來的喔?
熱狗這波真難看
拿去給對岸翻唱就好啦
感觉在洗地哦
洗啥?喜歡你比較快⋯
某人真小氣 熱狗作為饒舌界大老 也願意花錢了事某老人還在裝一塊自視甚高 自以為多厲害也不過那樣不懂得分享的人 看那個人的臉就知道了
😒😒
不是每件事都能花錢了事解決,當然如果你可以,也不代表別人都像你一樣或許他覺得有些事情,對他來說比錢更重要,每個人的價值觀本來就是不同的。
憑什麼啊,別人的心血原創說拿走就拿走,還美其名曰分享,你共產黨喔⋯⋯
朱德庸是誰啊 人不紅但牌子有夠大 還不接受授權 笑死
你比較好笑
其實在紙媒年代蠻紅的 以前好像還在聯合報連載 我家人還有買過漫畫(大家都有病)有實力賣全彩漫畫(定價高)還能暢銷的本土作家其實並不多呢
你這井底之蛙更好笑
沒有不紅阿..他的漫畫曾經很受歡迎
不要把無知當作自己的超能力好嗎
錢不到位而已。尊重原創,能當飯吃嗎?傻了
朱應該不缺錢喔 看這次他的態度如果單純用錢砸可能永遠都拿不到授權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 傻了
如果你不是從小就熱愛創作的人那我薦意你收回這句屁話!一些尚未出名的作者作家,為了自己作品能被別人看到並且知道是他本人原創,跑去擺攤甚至領不到多少錢,為了要把自己的理念宣傳出去,還要低三下四的拜訪,你以爲原創作家們好當嗎?用別行的商業模式來評判他們都是一種汙辱,你以為社會的商業模式只有錢多好辦事嗎?朱老師從小作家走過來的,他會care錢嗎?
那是他們自己選擇的生存方式,各行各業都需要有人願意去做,沒有誰的職業比較低賤,錢一堆但把自己健康搞差的人才是傻!
如果你的生活條件只能顧及馬斯洛需求三角形的底部 那確實不能當飯吃
我只知道朱德庸,那個熱狗是誰?😂
狗哥加油 有人就是太小氣沒辦法
這次熱狗真的晚節不保
每層樓看到的內容有八成像,最後幾句「剛才所有被我看的人 現在都在看我,我想他們在看了我之後,也會覺得自己過得其實也還不錯」更是一模一樣
宣傳的時候說每層樓的故事都是自己的生活見聞,道歉的時候變成信箱找到的短文不知道來源,根本避重就輕,而且公開道歉澄清還拖了十三天,不就想私下談妥後裝作沒這回事,結果朱德庸老師根本不吃這套
補充一點TVBS電訪的內容:
「對方輕描淡寫、避重就輕,他們都沒有說自己犯錯,好像就是找你去喝碗豆漿的感覺,說『有用到朱老師作品的一些東西,但是不多,就是最後一行字,是無意的、很不巧的』。」
「今天是朱老師發生這種事,你們願意出來談,換作是一般人呢?」對方則比了一個讚回覆。
朱德庸那篇太紅了!我和熱狗差不多年紀!當時看到這篇漫畫蠻震撼的!到現在還是記憶深刻!
這首就是來自朱德庸的跳樓, 歌詞對應漫畫是滿滿的既視感, 光聽就能感受到漫畫內容
不過狗哥IG說歌詞裡每層樓是來自他生活所見, 道歉時又說靈感來自網路文章
身為創作人但又不審查創作來源, 已經不是非戰之罪
再者朱德庸曾是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代言人
狗哥這次完全惹錯人, 現在又想花錢了事
個人感覺朱德庸老師不會不授權, 而是這次道歉態度與流程很有問題
沒錯👍
正解👍🏻
4:27 冷靜的旁白配上那句話相當有力道阿...
真的是⋯
現代的歌 已經沒有甚麼資源
很多都要回頭找尋靈感
所以就音樂的質感 我不會去聽新歌 好的東西再過往永不褪色
現在的歌靈感來自於大麻🤣
講認真的,2004年時的靈感到現在也快20年,本色音樂全公司或負責審查的部門審查是否原創或抄襲的人也不一定看過該漫畫,實屬非戰之罪
此事件就本質上來說⋯
一個是漫畫
一個是受漫畫啟發而二創的音樂
在法律上基本沒有問題
-
根據著作權法
不法重製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必須具備三個要件,
一、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與重製權或同意
二、有重製他人著作的行為
三、該重製行為不具備合理使用的情形
-
第一點,是熱狗的無心之過,犯了。
有趣的是,第二點「重製」的判斷方式。
朱老師的漫畫本質上是透過「漫畫」的內容以表達人生的感悟
狗哥是透過「音樂」的內容以表達人生的體悟
兩人的人生完全不同,實質表達的內容也不同
根本不符合侵權著作權法的要件。
只有一種可能狗哥會侵權,那就是,歌詞是把漫畫內容全部唸一遍。(我沒聽過原曲,但和奧本海默毀天滅地的原子彈同機率)
沒有重製事實,也沒有第三點,也代表要件不滿足,也就代表沒有侵害朱老師的著作權。
-
結論:
1. 朱老師有些過度膨脹了
2. 狗哥只是秉持對原創的尊重,才自行下架(雖然大可不必)
如果你兩邊都看過,就會知道熱狗這首絕對是重製朱德庸老師的作品
每層樓看到的內容有八成像,最後幾句「剛才所有被我看的人 現在都在看我,我想他們在看了我之後,也會覺得自己過得其實也還不錯」更是一模一樣,不下架朱德庸老師100%告的成
然後宣傳的時候說每層樓的故事都是自己的生活見聞,道歉的時候變成信箱找到的短文不知道來源,根本避重就輕
不是搬法條出來講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就佔理耶,更何況連熱狗的歌都沒有聽過😅 要引法條也完整一點,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除了重製還有改作,而依《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熱狗的歌基本上是照著朱的漫畫架構在寫,結語更是完全照搬。這麼有信心熱狗沒侵權,要不要到智財法院跟法官說說看?

1. 引用法條你要完整一點欸,還有很多你沒貼上來的喔😅
2.我已看完熱狗的歌詞,有無抄襲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朱:漫畫名稱「跳樓」,透過繪畫的方式,講述一個從11樓跳樓直到地面,最後幡然醒悟的故事
熱狗:「樓下的房客」,以音樂的形式,講述由9樓跳樓,每一層樓(的歌詞)都花了莫大的個人主觀經歷在著墨,其內容和朱的漫畫內容完全不同
關於故事敘述的方式,難道跳樓要從1樓往上開始敘述?
難道漫畫裡也有提到籃球明星、單親媽媽和藥物濫用?
更何況一首歌最重要的就是副歌,「樓下的房客你們好嗎?明天真的會變得更好嗎」完全看不出抄襲的痕跡
唯一弱勢的地方就在於歌詞一句「剛才所有被我看的人 現在都在看我
我想他們在看了我之後
也會覺得自己過得其實也還不錯吧」
除了這句有爭議之外,其他要說抄襲也過於勉強。
退一步來說,改這句歌詞,重新上架便完事了
3. 既然你對熱狗侵權這麼有信心,要不要親自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向法官說個明白:)
@@johnnylee5104
我在反駁你上面的論述,如果你覺得哪裡法條引得不完整,請你也要負起相對應的舉證責任。
1.你說一者為漫畫一者為音樂所以沒有問題,但著作權法中本來就有對改作下定義,並非形式不同就沒有侵權問題。
2.你說只有照著漫畫內容從頭唸到尾才算抄襲,那我們看看實務上是如何認定的吧: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3063號判決明確指出「認定抄襲之要件有二,即(1)接觸,(2)實質相似。」
接觸說白話一點就是你指控我抄襲要證明我曾經看過你的創作。熱狗自己都說是受到當年網路短文的啟發,不是憑空發想,足證他確實有直接或間接地接觸過朱德庸的作品,故可以排除平行創作的可能;
而實質近似當然有討論的空間,但對於侵權的判斷並不是像你所說「一首歌最重要的就是副歌,副歌看不出抄襲痕跡。」就沒事了。漫畫裡的確沒有提到籃球明星、單親媽媽和藥物濫用,但同樣都是主角想不開跳樓,同樣是在下墜的過程中窺見其他樓層房客的人生苦難,從而意識到每個人都有不為人知的困境、自己其實沒那麼糟,但也為時已晚。雖然把窺見的人生故事抽換了,但概念、敘事架構和感悟都非常相近,甚至結語文字完全一致,我相信多數人看到這兩個作品都會覺得相當雷同。
你要捍衛你喜歡的饒舌歌手是你家的事,但你偶像都已經認錯道歉了,能不能請你也對別人的智慧財產尊重一點:)
一開始講創作理念時還說都是他個人見聞或身邊人的經歷 結果是抄的 笑死
老闆自己都説靈感來自個人見聞了,底下員工怎麼知道還要查證
髒藝術家還以為用錢就可以打發人,結果碰到真藝術家不甩這套。
踢到大鐵板,爽
用錢就不錯了啦 告也告不成的 是在叫什麼😅 最後談崩的原因 中間有人在搞 狗哥很明顯是真的不知道
直接寫一首樓上的房東Diss回去 還得金曲獎 真諷刺
It's a good thing I downloaded the video and the song before it got taken offline... it's a dope track.
那周杰倫的「以父之名」是抄「教父」嗎?
感覺狗哥可以持續和朱老師保持聯繫,除了這首歌的授權之外額外再邀請朱老師一同創作新歌等等的合作,感覺會比談純談授權更有誠意,希望未來還能看到這首歌上架
朱德庸老师在我上学得时候真的很红诶,当时都是实体书 双响炮涩女郎 什么事都在发生 还有绝对小孩,我家里都有。曾经真的风靡一时。原创不易,希望艺术家也好普通人也好,都能互相尊重。
主要是後續處理讓朱德庸超不爽吧
搞到沒辦法合作
原本不知道朱德庸老師是誰,看了漫畫後發現我也看過他的漫畫,甚至以前的報紙上都有看過。我還是很喜歡熱狗並且相信這部作品確實是他想表達某些事才寫出來的,就像看到一部好作品之後迸發出的靈感一樣,但就我所聽到的事件過程確實是狗哥做的不地道。
所以熱狗在「樓上的房東」寫說:「或許我們都是平庸的豬 最美的風景是 那就算這裡是貧窮的窟」
狗哥真的帥到爆炸
我是广东人,这个漫画小时候居然看过。😂
这个全程也是蛮无语的,就像狗哥自己道歉的一样,全过程居然公司没一个人意识到这首歌的内容和十多年前的小故事高度重合……
狗哥會接受尼克的拳擊戰帖嗎
是說你開頭放那幾張"跳樓"的圖有沒有先知會朱老師授權呀, 記得他的發文有表示公益性質的不喜歡被拿去營利XD
一首歌是不是原創難道創作者本身不知道嗎?還需要公司幫忙審查?
20年前的信箱,我相信他是真的不知道
然後今天得獎了😂😂😂😂😂
這個漫畫是真的沒看過
不過如果歌曲是改編這個漫畫創作
是應該告知沒錯
我從小看朱的漫畫長大,說實話沒狗哥這首歌,現在有人知道朱是誰嗎?我能理解並尊重創作權,希望是互惠的關係
大直民宅塌陷嘻哈版。
一直很欣賞動物男孩過去的影片跟創作
但這次真的洗地洗的太超過,立場過於明顯偏頗。
樓下的房客是首好歌我也很喜歡,但不影響這首歌是刻意抄襲/借鑑/致敬,且未經過原作者同意這個事實。
哪裡洗地了?全文基本上都是以目前的已知資訊照稿講出來,不論你信或不信,那都是狗哥跟朱德庸老師的原話。至於內容是否屬實,除了內部人士以外誰知道呢?就像熱狗所說的mail裡的文檔,也沒有除他以外的任何人能證明是否真的存在。
而且這次事件爆出來以前,我相信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看過跳樓這篇漫畫,但不是從朱老師那裡看到,甚至也不清楚、更沒想過去認識朱老師以及他的作品。
抄襲不對是事實,但是要把攻擊上升到動機層面、甚至延伸到過往作品以及人格追殺,就很失格調了。
沒有洗地之意,抄襲本就是不對的事情,沒有任何理由為其開脫。
抄襲就抄襲,腦粉不要腦成這樣。
我覺得如果要講狗哥,就不用刻意把字幕改成熱狗
這樣很像中國在做什麼語言審查,打個英文還要加上中文名字一樣
中文就是熱狗不然是啥 只能打英文喔?
熱狗一直以來自稱都是「MC Hotdog 熱狗」 那有什麼語言審查!另外叫狗哥是對於資歷的尊重有什麼不對嗎?
@@ams1156 所以「狗哥」是英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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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channel 狗哥 熱狗 hotdog 都有人在叫你在敏感什麼啦 大陸來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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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啥?喜歡你比較快⋯
某人真小氣 熱狗作為饒舌界大老 也願意花錢了事
某老人還在裝一塊自視甚高 自以為多厲害也不過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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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件事都能花錢了事解決,當然如果你可以,也不代表別人都像你一樣
或許他覺得有些事情,對他來說比錢更重要,每個人的價值觀本來就是不同的。
憑什麼啊,別人的心血原創說拿走就拿走,還美其名曰分享,你共產黨喔⋯⋯
朱德庸是誰啊 人不紅但牌子有夠大 還不接受授權 笑死
你比較好笑
其實在紙媒年代蠻紅的 以前好像還在聯合報連載 我家人還有買過漫畫(大家都有病)
有實力賣全彩漫畫(定價高)還能暢銷的本土作家其實並不多呢
你這井底之蛙更好笑
沒有不紅阿..他的漫畫曾經很受歡迎
不要把無知當作自己的超能力好嗎
錢不到位而已。尊重原創,能當飯吃嗎?傻了
朱應該不缺錢喔 看這次他的態度如果單純用錢砸可能永遠都拿不到授權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 傻了
如果你不是從小就熱愛創作的人那我薦意你收回這句屁話!一些尚未出名的作者作家,為了自己作品能被別人看到並且知道是他本人原創,跑去擺攤甚至領不到多少錢,為了要把自己的理念宣傳出去,還要低三下四的拜訪,你以爲原創作家們好當嗎?用別行的商業模式來評判他們都是一種汙辱,你以為社會的商業模式只有錢多好辦事嗎?朱老師從小作家走過來的,他會care錢嗎?
那是他們自己選擇的生存方式,各行各業都需要有人願意去做,沒有誰的職業比較低賤,錢一堆但把自己健康搞差的人才是傻!
如果你的生活條件只能顧及馬斯洛需求三角形的底部 那確實不能當飯吃
我只知道朱德庸,那個熱狗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