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逼車,代價超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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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12 ก.ย. 2024
  • 惡意逼車的行為,除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的行政罰外
    甚至可能會構成刑法上的犯罪,還必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因此當催起油門逼車前,還是冷靜一下才好!慎!
    1. 惡意逼車最高可處新台幣2萬4千元,並吊扣車輛牌照3個月。
    ● 凡逼車、突然變換車道、減速等行為皆足以構成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 可處6千元至2萬4千元,並吊扣逼車者車輛牌照3個月
    2. 有攔車或持攻擊性的武器,觸犯強制罪、妨害自由及恐嚇罪:
    ● 如果造成有人死傷、車損,必須負擔高額的民事賠償責任
    3. 遭遇民眾應避免衝突、立即報警、確保安全
    ① 可先減速停靠路旁,等待對方離去,或改道行駛
    ② 如果對方下車理論,應避免引發衝突,立即報警,並持行車記錄器畫面向警方檢舉
    ⚠ 瑋哥提醒:保持一顆平靜的心,才是安全回家的路。
    #惡意逼車事件
    #機車道底家跳針哥
    #危險駕駛行為代價
    #交通事故糾紛處理
    #道路霸凌事故處理
    #瑋哥說法
    法律糾紛 瑋哥給你問: / lawyertaipei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1

  • @AirHuang
    @AirHuang 5 ปีที่แล้ว

    惡意逼車要罰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