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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熙碰瓷實在太明顯旁邊還跟著黑道+9 怕別人看不出來
多米直播看峰哥直播看某女直播,下一片是峰哥再react回去,永動機
這是一個多米評論鋒哥評論李雨禧評論多米事件的直播
沒想到會產生這種生態鏈
在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出台的時候,分別有爭議過定義過於模糊、難以執行,但是支持立法方認為避免掛一漏萬、由法院進行節制,就能夠調節這個問題,而立法院也就順水推舟把責任推給法院。施行以來見諸新聞的爭議,大多是此類證據薄弱的案件藉由間接或補強證據來定罪、定賠償責任,也許可以藉由這個案件讓更多人知道這個法的問題。至於本案,很多法律從業者不能對此發表意見,因為倫理規範明令禁止對案件公開評論,最嚴重可能會被送懲戒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懲處。而其他法律工作者不對本案發表意見,可能是出於謹慎,因為法律人的共識是「對不瞭解的案件、沒看過判決書的案件不發表意見」(現在網路上能查到的判決,分別就是峰哥影片、陳大律師自己在Dcard公布的節錄)。由上可知,就通常的性騷賠償案件,藉由保障性自主權利(學理上也有不同見解,未必都認為是性自主權,姑且認為是性自主),而用民法第184條規定定賠償義務,只要侵害性自主權就等於負損害賠償責任(白話疊甲:我沒有在評論特定案件,是評論性騷法與民法侵權行為結合後的問題)。因此,在定義模糊的情況下,個案上很容易侵害性自主權,導致類似案件中侵權行為極其容易成立(礙於篇幅,其他一般侵權行為要件就不細說了,有學過基礎法學的都知道多容易成立),所以為什麼不應該責備司法(2:23:49),因為立法院給的法律就是如此容易成立的條件,你各位不去要求自己選區的立委修法,卻要嘴司法人員?而就多米多羅對於本案的抱怨(檢察官說...、法官不看證據...、這麼爛的證據...等),其實就是上述的陳年問題,早在民國94年性騷法修法、110年跟騷法制定時分別爭論過一輪,法律圈外沒人關注、沒人討論,等到發生在自己視野中才會來三分鐘熱度、罵罵恐龍法官過過嘴癮就船過水無痕。
我中文好像沒學好 環抱的意思原來是將身體敏感部位往對方身上撞但是對方沒有及時躲避讓我感到不舒服的意思 我對不起我的國小老師
希望多米能夠成為揭竿者,雖然最後可能還是失敗,但至少引起大眾注意就很成功了
*有沒有懶人包可以解釋一下*
37:02 浴室沒有三重羅生門👎😤58:21 有人弄我!! 1:00:06 大家都查得到本名
跟蹤騷擾防治法的草案是性騷擾防治法.....看起來沒用。那你名譽確實會受損,這種招數好像在台灣蠻常出現。網路上打城戰結束的時候,大家會聊天,多少會知道一些事情。我在想能不能憲訴訟,或者,陳情也是一種方式。你目前應該算是窮盡救濟途徑,性騷擾防治法,在剛開始過度強調男女平權的問題下的確顯失公平。那就又回到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當初是男女平權的抗爭需要憲法第七條。現在是要對付利用男女平權犯賤的女生。這很困難。但一樣回到憲法第七條。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一切形式上的基本人權。尊嚴、名譽被侵犯之類的。大概這樣。我目前程度只能講到這裡。只是我覺得會浪費很多時間,也沒有觀眾想看,他們會全部去打城戰,打完才回來看你結果怎麼樣。所以我有了新的思考的方向,我有個朋友跟我說,你有很需要用錢嗎?
支持多米官司打到底這法律就有問題
小幫手是8+9
所以當時到底多拮据好想知道
1:23:18 你從桃園新竹
針對他說多米公開他的資訊涉嫌妨害秘密等等,如果並非事實,這樣算不算毀謗或妨害名譽ㄚ
一邊聽一邊點頭假裝很認真 超煩
坦白說,香港仔的嘴臉,水影片還一副理所當然。我真的都很肚爛
人家水有市場啊,你管人家
他不是香港仔
謝了我看到你也很肚爛
因为他有能力啊
鋒哥哥是澳門
李雨熙碰瓷實在太明顯
旁邊還跟著黑道+9
怕別人看不出來
多米直播看峰哥直播看某女直播,下一片是峰哥再react回去,永動機
這是一個
多米評論鋒哥評論李雨禧評論多米事件的直播
沒想到會產生這種生態鏈
在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出台的時候,分別有爭議過定義過於模糊、難以執行,但是支持立法方認為避免掛一漏萬、由法院進行節制,就能夠調節這個問題,而立法院也就順水推舟把責任推給法院。施行以來見諸新聞的爭議,大多是此類證據薄弱的案件藉由間接或補強證據來定罪、定賠償責任,也許可以藉由這個案件讓更多人知道這個法的問題。
至於本案,很多法律從業者不能對此發表意見,因為倫理規範明令禁止對案件公開評論,最嚴重可能會被送懲戒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懲處。而其他法律工作者不對本案發表意見,可能是出於謹慎,因為法律人的共識是「對不瞭解的案件、沒看過判決書的案件不發表意見」(現在網路上能查到的判決,分別就是峰哥影片、陳大律師自己在Dcard公布的節錄)。
由上可知,就通常的性騷賠償案件,藉由保障性自主權利(學理上也有不同見解,未必都認為是性自主權,姑且認為是性自主),而用民法第184條規定定賠償義務,只要侵害性自主權就等於負損害賠償責任(白話疊甲:我沒有在評論特定案件,是評論性騷法與民法侵權行為結合後的問題)。
因此,在定義模糊的情況下,個案上很容易侵害性自主權,導致類似案件中侵權行為極其容易成立(礙於篇幅,其他一般侵權行為要件就不細說了,有學過基礎法學的都知道多容易成立),所以為什麼不應該責備司法(2:23:49),因為立法院給的法律就是如此容易成立的條件,你各位不去要求自己選區的立委修法,卻要嘴司法人員?而就多米多羅對於本案的抱怨(檢察官說...、法官不看證據...、這麼爛的證據...等),其實就是上述的陳年問題,早在民國94年性騷法修法、110年跟騷法制定時分別爭論過一輪,法律圈外沒人關注、沒人討論,等到發生在自己視野中才會來三分鐘熱度、罵罵恐龍法官過過嘴癮就船過水無痕。
我中文好像沒學好 環抱的意思原來是將身體敏感部位往對方身上撞但是對方沒有及時躲避讓我感到不舒服的意思
我對不起我的國小老師
希望多米能夠成為揭竿者,雖然最後可能還是失敗,但至少引起大眾注意就很成功了
*有沒有懶人包可以解釋一下*
37:02 浴室沒有三重羅生門👎😤
58:21 有人弄我!!
1:00:06 大家都查得到本名
跟蹤騷擾防治法的草案是性騷擾防治法.....看起來沒用。那你名譽確實會受損,這種招數好像在台灣蠻常出現。網路上打城戰結束的時候,大家會聊天,多少會知道一些事情。
我在想能不能憲訴訟,或者,陳情也是一種方式。你目前應該算是窮盡救濟途徑,性騷擾防治法,在剛開始過度強調男女平權的問題下的確顯失公平。
那就又回到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當初是男女平權的抗爭需要憲法第七條。現在是要對付利用男女平權犯賤的女生。這很困難。但一樣回到憲法第七條。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一切形式上的基本人權。
尊嚴、名譽被侵犯之類的。大概這樣。我目前程度只能講到這裡。只是我覺得會浪費很多時間,也沒有觀眾想看,他們會全部去打城戰,打完才回來看你結果怎麼樣。
所以我有了新的思考的方向,我有個朋友跟我說,你有很需要用錢嗎?
支持多米官司打到底
這法律就有問題
小幫手是8+9
所以當時到底多拮据
好想知道
1:23:18 你從桃園新竹
針對他說多米公開他的資訊涉嫌妨害秘密等等,如果並非事實,這樣算不算毀謗或妨害名譽ㄚ
一邊聽一邊點頭假裝很認真 超煩
坦白說,香港仔的嘴臉,水影片還一副理所當然。我真的都很肚爛
人家水有市場啊,你管人家
他不是香港仔
謝了我看到你也很肚爛
因为他有能力啊
鋒哥哥是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