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never understand any of your videos. maybe it never looked interesting enough to deserve my attention. definitely deserved some of my time to make this post though.
你個人自己都有問題啦....成日搏上鏡搏出位...又冇自知之明...仲有even你當人地係貨品 要說明來源地,出產日期,成份, 副作用等等...你知道左又係咪對自己有益先??更何況...人地唔係產品...人地結唔結婚又與閣下何干??呢個唔係尊唔尊重fans or 偶像嘅問題...係對人基本嘅禮貌&尊重...最後我想講...你好多錯別字...唔該讀多幾年書先...都一把年紀啦...唔化嘅...有冇人話過你幼稚??
《 基 本 法 》 第 三 章 保 障 了 言 論 、 新 聞 、 出 版 、 結 社 、 集 會 、 遊 行 、 示 威 、 宗 教 信 仰 、 學 術 研 究 和 文 學 藝 術 創 作 的 自 由 , 對 這 些 權 利 和 自 由 的 限 制 必 須 符 合 兩 個 國 際 人 權 公 約 適 用 於 香 港 的 有 關 規 定 。
I like the wedding march music!
消費者 8 大權益
滿足基本需要
獲得安全保障
取得正確資料
自由選擇
發表意見
獲得公正的賠償
接受消費者教育
享有可持續發展及健康的環境
- 引自 消費者委員會網頁
I never understand any of your videos.
maybe it never looked interesting enough to deserve my attention.
definitely deserved some of my time to make this post though.
《基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和自願生育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1. 關我事, 因為如果佢未結婚我可能會追求佢 ( 聖經說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2.佢地有權唔公開, 但佢地有冇權誤導?(之前話自己未婚)
3.聖經 提摩太後書3 章
到了最後的日子,必有難以應付的非常時期,到時人會
■專愛自己
■貪愛錢財
■忤逆父母
■不忠貞
■沒有親情
■漫無自制
■兇悍
■愛享樂不愛上帝
■有敬虔的形式,卻沒有體現敬虔的力量
我覺得慘在可憐的Fans又一次被對信任的人......
若要人不知, 下一句, 我唔講你都知; 誤導消費者行為不取!!! 其實我係想佢地白頭到老,知足常樂. 唔好教壞Fans,減低離婚率,單親家庭......
1.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叫他人照鏡先;
2.係有益, 因為我唔想愛上人妻, 聖經說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3.因為我唔想愛上人妻, 聖經說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4.原來問人結o左婚未係唔禮貌,唔尊重??? 你個Gag好好笑^O^
5.好多人話我好天真同好傻
~3~
人家開心結婚5 比
有冇人可以答我
因為比人公開已經結婚先要離婚係好慘 ???
結婚唔可以比人知道嗎?
結婚會影響工作?謝安琪咪又係結左婚一樣大紅大紫
過份......!!!!!!!
我承認我係好天真同好傻~3~
佢地結婚離婚關你鬼事咩!
佢地係普通人呢咋!佢地職業係藝人唔等於貨品..
更加唔等於將佢地私隱公開係佢工作一部份!!
讀書讀壞腦呀?fans冇可口非係鐘意偶像或許有一定幻想空間..
但不能本末倒置lo...e +社會竟然將變成是非不分...真可鄙!
你指佢地之前扮未婚?
好過份呀!藝人5 係人呀....尊重fans前你有冇尊重係偶像呀!人家開心結婚5 比..分手離婚又要比地鬧...將心比己啦!用咩來話呃你地???e d 根本係佢地私隱
講真-,-
你e個ac整既影片我冇一段係睇得明`
你個人自己都有問題啦....成日搏上鏡搏出位...又冇自知之明...仲有even你當人地係貨品 要說明來源地,出產日期,成份, 副作用等等...你知道左又係咪對自己有益先??更何況...人地唔係產品...人地結唔結婚又與閣下何干??呢個唔係尊唔尊重fans or 偶像嘅問題...係對人基本嘅禮貌&尊重...最後我想講...你好多錯別字...唔該讀多幾年書先...都一把年紀啦...唔化嘅...有冇人話過你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