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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忘記要打電話叫救護車卻記得要把她放到一個空無一人的空地這......怎麼想都奇怪😐😐😐
真的 这什么疑惑行为
對啊!!!!😣😣😣😣
背包可能是个很关键的证据,但是韩国警方却遗落了这个物品,说不定当时有好好搜查的话,案件也不至于那么扑朔迷离,还有虽然可以理解是别人的电话所以没有接通,但是政润已经不省人事了,难道就没有想过通知政润的家人吗?而且那种时间那种行为,真的很难不怀疑
上司不敢通知死者家人,因為他們外遇...看到死者手機上面是丈夫打來,男上司怎麼敢接電話...
當下要怎麼跟老公交代:我跟您老婆有外遇,她在我家,我幫她洗澡了,而且她死了。(??????????)
其實即使永遠都找不到背包也改變不了事實就是起碼長達四小時,上司沒有做出任何合理/大部分人會做出的行為,去嘗試救/喚醒死者,導致死者失救死亡。所以,最起碼是疏忽導致的過失殺人的誤殺罪。所以,不單是韓國警方的疏忽職守,也是檢察官的能力不足導致這個不幸的結果。
@@yueholic 你說的對,背包其實應該不是什麼重要證據。我認為背包裡面就是死者的鞋子和隨身物品。因為死者拖出來的時侯沒有穿鞋,而且上司除了把死者帶到車上之後沒有去別的地方丟棄包裡的東西,應該就是把包裡的鞋子和死者物品放回死者車上。然後上司回家時包就明顯空了。
蛤?那样拖着人怎么看都感觉特别怪欸 感觉人要死了 不应该会第一时间想到要去医院吗?为什么是把人放在车上后 去到空地 然后就停了3到4 个小时?然后凌晨6点才送去医院? 这些难道法官不会想吗? 那么可疑 即便一开始没发现到问题 那停在空地那几个小时里 肯定会想再去查看人是否ok,可是却没有,而且已经不醒人事成那样 竟然一点都不觉得担心?
法院判斷依據是 他在移動他時是否已經沒有呼吸心跳 然後依照醫學專家判斷 那時候他已經沒生命跡象 所以他在睡著時失去生命跡象 所以他被判無罪 除非有其他證據表明 在他棄屍前那段時間 他明知道他有生命危險 卻故意不送他進醫院 可能才會被判有罪
@@dada4117 只是很可疑,能有时间思考把人拖出来 然后载去空地 为什么不会想到要报警呢?那整段的时间肯定能思考的。而且背包那一段就很可疑 显然像是为了给时间消灭证据而故意不送医 而且背包前后膨胀度不同了,再说紧要光头电话不见了 凌晨还有的电话 结果不见?发现人死了 都没有慌张吗 还能带着背包去厕所?到最后还能把尸体遗弃在那里 然后过后又说自己去找人 找到的
就是啊 为什么还要在意上司有没有故意不救她呢 上司的所有行为都写满可疑两个字啊 发现别人不醒人事第一时间肯定是送去医院吧 还那里拖来拖去
@@daisyflower9855 法官所要做的就是依照證據及證言做判斷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 沒有明確證據的話就只能判無罪 而那些疑點及證據是檢察官警察所要去尋找的 然後按照影片所說內容 他的行為可以解釋他是怕偷情被發現 所以棄屍跟破壞證據 無法證明他殺人
其實我覺得警察也是很大的一個問題 調查的時候在幹嘛?重要的地點證據都沒去查….然後法官也不該先判沒罪….
真的很不合常理啊!一般人不管怎麼樣都會報警和119吧!就算人不是他殺的,上司也是有很多疑點啊!警方的失誤就是沒調查他的背包,還有上司是否跟被害有什麼不清不楚的關係。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解釋他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不同於一般人的作為!
如果只有這些證據,我覺得還真不能判斷他有殺人(當然不代表沒誤殺),畢竟可能是兩人在家偷情時女的突然不舒服而猝死,男的擔心出軌的事被發現,就一直想辦法掩飾什麼的,結果拖了時間才送去醫院。當然這也不一定是真相,純屬個人看法。
很多互相矛盾的地方一般來說發現身邊的人倒下有異狀就會叫救護車送醫但是這位上司一連串不合常理的言行實在很難相信他會沒嫌疑但是居然放過他了......唉~這都是什麼事啊?
主要是沒有證據吧,沒有證據,只是覺得「怪怪的」是不能將人定罪的
可能有不軌關係 不想太早曝光 才會想自己解決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這樣的時間,做了這麼多動作也...不報警🤨不叫救護車不早送醫院😐不打給她老公/家人親戚/朋友😑還不怪怪的😶
明明手機響 這男人就有看到他應該立刻通知女方家人 如果是暈倒結果呢?根本就是個說謊的噁心上司 根本內褲有男的精液吧
沒辦法法律就這樣 因為沒其他證據顯示 他知道那段時間女生有生命危險 故意不送他去醫院 按照無罪推定原則 就只能判無罪 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多兇嫌很明顯是誰 卻因證據不足還是無法結案 抓到兇手的案件
两个人是在出轨,万不得已,谁会给别人打电话?有啥怪怪的?床事时候突然脑溢血了。
@@lol-me1gg 以您的高智商與質素我很難和您解釋🙂
@@風輕雲淡-h9d 我也覺得,不然幹嘛特意洗澡???
正常來說不管有沒有死第一時間都是需要打給救護車不是嗎 然後通知家人 這才是正常邏輯吧自己送也不太可能吧 而且要搬人也不是這樣搬 很明顯就是殺了人很慌張不知道要怎麼辦到底誰會把一個要死的人或已經死的人還載去空地...
我是马来西亚的观众,也是位律师。我想说哪怕谋杀不成立,那么起码非法移动和处理尸体也应该会判有罪吧,检方应该用交替控罪一起起诉吧。
韓國的警察跟司法都很與眾不同
來了!好詭異...感覺上司是有動過手機,而且為何不打119也很奇怪,覺得上司有所隱瞞。。。
完全不合常理,一般人如果發現對方是有狀況的,幾乎都會打電話求救,誰會拖著人上車載去空地?要載也是要載去醫院啊~人命關天的事不能輕忽吧🧐
對方已經不在意她有沒有命,只在意他的名聲
看了很多韓國案件…很多時都發現警方處理的手法太無語了
有聽說過韓國警方處理案件態度很糟…,不想處理或是怎樣,反正只要能快點結案就好🙄
聽起來感覺是檢警問題比較大,倒不是法官問題。如果是發生在台灣就是反過來的機率比較高。
韓國的警察尤其是重案組的專業程度真的很無語😑,他們急需其他國家的警察精英好好培訓,無論是查案封鎖案發現場的手法,還是審問疑犯和受害者的用詞心理和方法,都真是要大大提升。的確故意殺人的謀殺罪是難以判定,因為不能否定其他可能性。但是,因為令死者失救而死的過失致死的誤殺罪應該是可以罪成的🙄,就看看韓國的檢控官的本事了。這個上司的各種行為都實在太不合常理,他完全無在合理反應時間做出任何嘗試救人的行動,所以應該是不難證明是誤殺:疏忽導致的過失殺人。上司自己都承認了他什麼救人的行為在四小時裡都完全沒有做了,根本就是直接承認了誤殺了。法官只能就控罪判決,所以檢控官擬定的控罪非常重要,這個案子應該以誤殺檢控。而且上司口供那些不聽死者電話,扔掉背包等等古怪行為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承認了疏忽,沒有在合理時間做出任何嘗試救人的行動,低估了或者完全無視死者的情況,直接導致死者失救死亡。
這種八分鐘的案件影片系列十分吸引, 真的雞皮疙瘩也起來了😱😱😖還有祝大家萬聖節快樂💀
万圣节快乐
@@多次婉拒彭于晏萬聖節快樂💀
是不是有人誤會了這是電影解說?這是最近才有審判結果的案件,是真事。
@@phoneec 额知道啊😂
上司的行為從頭到尾都很不常理但沒有任何可以定他罪的法律判無罪真的很無奈🤷♀️
Den叔 萬聖節快樂🎃
万圣节快乐🎃👻
就算是以為她睡著沒死,沒叫救護車,正常人也不會拖她到車上吧!只是這樣移動一個睡著/受傷的人的動機已經很可疑了
停了兩週的DenQ 8分鐘事件頻道!😱😱
正常人遇到一個人身體不舒服到又嘔吐又昏迷的狀態,你就算想不到要給她的家人打電話聯絡,也總該會想到要報警吧。。一個成年人怎麼會想不到這行動,4個小時裡都想不到?接著明明女生都昏迷了甚至都斷氣了,看到女生手機收到家人的來電,竟然都沒有想過要聽電話,跟女生家人說明狀況尋求幫助??三小邏輯?沒有想過要尋求幫助都算了,竟然會想到把受害者用拖行的方式拖出去放在車輛後座就算了?!?!?這樣子都不可疑?那到底要怎樣才算是可疑?然後如果受害者是在上司說的時間裡昏迷了,那為什麼後來查證女生手機記錄時,在上司說的昏迷時間裡會有手機活動記錄,很明顯上司就是想隱瞞某些事才會說了個錯的昏迷時間。。。被告人口供及行為很一致,那當然很一致了,受害者都過世了,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上司要說什麼鬼話都沒有人知道是真是假,他只要把這個謊言繼續自編自導自演下去就行了🤢🤢🤢真是垃圾人
雖然上司嫌疑很大、整件事件很詭異,但是如果沒有明確證據,法官不能判有罪。必須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感覺又是韓劇題材了😂
上司跟女人出軌,不知道是不是發生關係的時候太激烈造成女生腦出血。但是當下上司看到女生在嘔吐,後來又打呼,所以沒有很快的反應過來女生是腦出血吧?? 等到發覺事情不對的時候女生已經沒有呼吸了,上司覺得沒救了所以沒有想過要叫救護車。上司只想要隱瞞外遇和意外死亡的事件,慌亂的幫死者穿上外衣,沒有穿內褲,然後用死者的車來偽裝整個事件。如果可以確定死者的腦出血與上司有關,則上司應該會被判過失殺人罪吧? 因為死者的腦出血不是外部原因造成的,所以不是故意殺人。
很明顯是發生性關係是導致的腦出血
這推理能力太強了吧
表示任何,一个群里男网友说和一个炮友发生关系然后一直呕吐不直然后浑身冷汗睡着在卫生间好一阵子才清醒
你推理得很对诶
很合理的推論,如果是這個狀況的話,因為是非外力的腦出血,看起來是無法判定有罪的,發現沒呼吸後沒有叫救護車最多也只能道德譴責......除非像戲劇一般反轉變成精密脫罪計畫的謀殺,不然沒罪是正常的
韓國真是一個好奇怪的國家,越了解會發覺越恐怖。
幸好我們有善良溫暖的DenQ
韓國社會扭曲 世界有排名
真的
唉………… 韓國到底為甚麼這麼多不合理的事件!偏偏是自由民主國家, 愈接觸得多愈發現和專政獨裁的國家還不是一樣!
@@user-bb4qi1sx2j 還是奴隸制度奴隸思想
人倒下了 电话不接 医院不去 就是可疑了啊~~就算他说对了死者的反应 但是他过后的动作 都非常不合理 😢😢
以後這種影片多一點吧~喜歡看懸案
太誇張了...上司也真是冷血!!!
我真心覺得不論什麼案件都好,真的不能指望韓國警方能盡全力去偵破。若有冒犯,請見諒。
一個正常人,不會拖著一個沒意識的人出門⋯⋯⋯會叫救護車⋯⋯⋯只有犯人才不會叫救護車自己帶屍體
拜託DenQ幫我們持續追蹤這個案子!太扯了😢
本來就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死亡與上司有關法官判決沒太大問題至於韓國警察一直都很兩光.....調查案件丟三落四的一點也不意外
看了蒼藍鴿的影片,瀕死前的呼吸就像打呼,普通人不懂就真的以為在睡覺打呼
覺得韓國的警察跟法管都很離譜
韓國警察同香港的真是專業,有道德,有智慧,哈哈哈哈
上司的行为确实很奇怪,但是我有一个猜测,当时的情况可能是上司发现女生死了后慌了,在杀人和出轨之间做选择,以这个情况来看上司应该是认为自己没有杀人,女生是意外死亡的跟自己没关系,但是要是报警或者叫救护车那肯定会发现他们出轨了而影响他的声誉,所以想撇清关系就想要伪装成她是在车上死的?然后在空地上徘徊应该是在想证词和犹豫要不要报警吧,最后也是上司打的救护车还说是发现女生倒在车里了,所以也能证明他一开始就是想要撇清女生有出现在他家的然后是警察在搜证的时候找到证据证明女生出现在他家过,然后在他家这段时间死亡的所以他才回答说忘了报警/忘了叫救护车/以为她只是疲劳过度呕吐/睡着,因为上司当时能想到的应该只是如何不影响自己的声誉而没去想人死了警察肯定要调查也肯定能找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吧再来说法官,因为根据医生的说法是女生脑出血死亡的,没有证据证明是上司导致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上司见死不救,因为上司的证词有说到他听到女生打呼,而专家有说在呕吐后打呼是非常有可能性的,也就是说上司可能是真的不知道这是血压上升的问题,然后法官也没有证据证明,所以没办法判有罪
警方的搜證真的很誇張,感覺比古代還不如,讓人懷疑是受什麼樣子~教育訓練?現在很多人,沒有為人民服務的心,還去從事~人民保姆的工作,真正是讓人~看了很生氣。
因為是秘密關係所以選擇逃避責任,所以即便發生了各種女方不舒服、嘔吐、意識不清等情形,他都沒有考慮送醫。好不容易下了決心把人吃力的挪到了車上,也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去醫院,或是要怎麼處理嗎?最後沒有勇氣做其他處理,還是送到醫院了嗎?簡單來說就是個懦夫阿...🙄見死不救就很扯,連基本的人性都沒了。
為了自己的偷情關係不被曝光,寧可捨棄對方去醫院搶救的時間有夠垃圾
以目前聽到的證據跟被告的口供,完全沒有可歸責被告刑事責任的理由阿! 這不是50/50的案件,是連基本上判定被告有罪的嫌疑都很少(法律上要判定被告有罪,基本上要達到90%可能性的確信程度)
如果按照專家說沒有生命跡象後被拖走丟到空地那不能起訴棄屍罪嗎?
真的好詭異😱究竟上司如何說服警察,而警察如何說服檢察方面,檢察和辯方又如何說服陪審和法官,一連串的詭異之處,簡直比懸疑韓劇更詭異😱😡
沒有馬上叫救護車就很奇怪了...法院的判斷方式也很奇怪
這要看檢察官他們所提供的證據是怎樣的以他的口供來說 他認為女生那時睡著了然後影片也說了他把他移動到車上那段時間如果女方已經死了 那就不構成殺人罪以表面證據他就棄屍跟破壞現場法院判決有罪無罪本來就是以證據來說只能說警察有所疏失 像是那個包包可能就有罪證
沒有明確的證據法院是要判什麼...
檢方、警方都對上司的口供都沒起疑,也沒有解剖𨤳清死因,整個在合理化上司的行為,真是大開眼界了!
有提錢去講吧
0:40 要是我是家屬心都要碎了
希望會真相大白,不要死得不明不白,就好。
看完腳底真的是涼涼的,好可怕啊😰
6:38每次看韓國案件通常內心都以"嗯? 為什麼警察要這樣OAO???"的疑惑收場............=_=雖然我不懂法律不過大概能明白法院可能覺得證據不足只能說最關鍵的感覺是警察沒去搜查背包這點Ps. 謝謝分享>
法律和法官到底在幹嘛…🙄這樣的事件都不調查清楚 還判無罪 那乾脆連法律都不要就好了啊 為什麼不去查大樓監控什麼的啊…最主要的包包也不查 誰會去10次廁所啊 是有喝那麼多水還是什麼嗎 要就是因為要毀滅證據很不安一直去檢查有沒有留任何痕跡 不然就是真的緊張得尿急 或者喝太多水而且在空地幾個小時上司都沒想過報警或者叫救護車就已經很奇怪啊 為什麼法官他們不根據最主要的空地和大樓還有車上調查?😶真的無語😮💨
看到那個拖行的畫面想到已經是......就怪毛的
案發現場是可以這樣輕易移動被害人的?上司整個行為還都被錄下來了,為什麼在空地停留那麼久不報警,還聽了頻繁去廁所還無動於衷,這不就是有問題了嗎?!所以包包跟那廁所調查了嗎? 為何整個案件充斥著鬆散的感覺,調查環節跟審判階段都沒有很嚴謹到底在搞啥......被害人跟其丈夫真的是太可憐,希望後續警檢法單位能夠調查更深入,還他們公道吧R.I.P
就證據不足以證明起訴的罪名,不怪檢察官引用不對罪名、不怪警察沒有調查清楚,反過來怪法院究竟是w
我有說整個過程調查單位都很不嚴謹鬆散啦,沒有只怪法官的意思😢,感覺整個調查應該在詳盡一點🤪
殺人罪的證據不足 法官是以證據來判的 從表面證據頂多只有棄屍 破壞現場這類的罪吧 不少刑事案件不都是證據不足 而嫌疑犯無罪嗎
Ok fine我修正了,就希望檢調單位能夠仔細一點,不要放過各種蛛絲馬跡行吧😅
@@KUFIIU 我只是想跟你說現實很不合理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如此 因為無罪推定原則 需要很明確的證據顯示 不然其實很容易判定無罪 所以檢調單位如果不夠嚴謹 很容易放跑兇嫌
去青瓦台請願拉,肯定是警方收錢跟上司串供再買通法官。
雖然我不是法律系,但在我看起來,雖然上司的行徑很奇怪,不過因為沒有證據,他如果想一直用我不知道他過世了、我不知道怎麼辦來說的話,可能無法判罪最奇怪的是為什麼警察沒有搜那個黑色背包還有公寓?拿出一點證物至少還有詢問出東西的可能
沒啥好奇怪,就二人不倫,女的因在男方家做某事,玩的太過火,導致腦溢血,男生為了毀滅偷吃證據,趕快將女方拖到浴室洗乾淨下體,結果忘記穿內褲,接著發現女生似乎沒氣息,害怕過失殺人,才會有後續,反正一切都是為了掩飾不倫
+1
而且看監視女生走進電梯的樣子,感覺是很常來的樣子
花了一大把時間把女生帶下樓放上車...卻沒有打電話叫救護車...邏輯直接GG可能是兩人有發生什麼事情,然後不想給別人知道(出軌或偷情之類的)寧願把人放到空地也不想讓第三方知道,真的超級可疑
Hmmmm. That man is very suspicious with the way he handle the situation. That’s bad if the laws are in favor to the lawbreakers who knows loopholes.
22秒 更快了 ✌️
自私外遇的男人為了滅證什麼事都做得出來🙄還這麼剛好🧐重要證據手機遺失了😒
無論如何,光是把一個人用"拖的"而不是架著走.就已經很有問題了!這樣還能無罪...蠻無言的
上司从一开始就说谎了,一开始就打算为自己脱罪,做了那么多诡异的行为,根本就不能采纳上司的口供
正常情况不应该直接打120吗? 还有妻子和上司的关系不一般 要知道丈夫打了一晚上电话
行为是很可疑的,特别是把人拖出来还背着包,一般拖一个无意识的人是很花力气的,不会再增加自己的负担让自己行动不便,不过没有证据表明这个人要加害或者故意放任其病发不救,所以检方应该蛮头疼的
这也没办法,毕竟没有铁证,疑点再多也没有用,中韩都是无罪推定论的,起诉方要证明被告有罪并且需要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才行,否则再多的疑点,再多的不合理,也只有四个字,疑罪从无。因此各位可以觉得疑点很多很奇怪,但如果没有决定性的证据,那么就只能判无罪。就很无奈。
這種不合常理話竟然有人會相信而且還是法官...厲害了
我覺得法官這麼判也是情有可原,因為直接能證明上司「故意」不施救的證據太少了,他不合常理的操作頂多只能間接證明而不能直接的證明他的意圖,希望警察還能再找到那個背包或詳細的對話紀錄,這種可以直接證明他不想施救的證據
看到韓國也有這種法官覺得很心寒,真的希望這些犯罪者都能得到應有的懲罰,以現在這種講求事實證據的判刑方式真的是太偏袒犯罪者了
差點以為在看X調查 這上司明顯有問題 到底怎麼判的...警察不知道在幹嘛
發現有人昏迷,第一樣想到應該是叫救護車,而不是替昏迷人士沖涼😳
无罪这个判决也太荒谬了吧...
有谁会在人没有意识的时候宁愿拖着那个人走放车上而不打去医院叫救护车来?很可疑啦
光替員工脫褲洗澡就非常離譜了!真的是恐龍到處都有
傻眼 被告人說那是別人的手機沒有接電話,但卻脫去別人的內褲….
這案子不對,怎麼樣都會先報警,怎麼可能把特地開別人的車,把不省人事的人載到空地。
有時候法官像是活在外星的人類
不,是活在地球的恐龍法官。
額,不想說這個,但有時候不是法官決定的,要取決於檢察官起訴項目,起訴殺人罪,就要往有無殺人嫌疑動機去看,不是說對方有罪法官就能直接拍板定罪,還要針對被起訴的來依法行事,希望大家明白的是,這個案件一看就知道上司有問題沒錯,但不能因為這樣法官就判刑,需要有力證據跟判斷依據,不要什麼都推給法官,各種因素影響力也是很大的
這事件裡法官根本沒怎樣也要被鞭
如果人在昏迷的状态,有人打电话干嘛不接,而且是一条人命呀!
現在公寓大廈電梯都有監視器 路邊也一堆 這位上司一系列操作毫無意義 還把可能是婚外情的事上升到殺人罪
如果最終都是無罪 ~ 我會傻眼 👀👀👀👀 難免會有人會學那個上司 ~ 下一次都是無罪 。
如果是殺人罪,的確會被判無罪,因為證據不足以成為定罪依據,而無罪推定也是刑法原則,如果不能以殺人罪起訴,那麼棄屍也可以當成起訴原因的,我不是讀法律的,也不知道如果這件事用棄屍罪定罪上司的話,後面還能不能用殺人罪起訴
不管政潤當時生死如何?上司拖著一個人這樣進出基本上已經不是正常行為了,能把一件不正常的行為認定為正常的法官還真不愧是恐龍阿,整件事情有做應有反應的除了家人外大概就剩下檢察官和醫護人員了
感觉以什么罪名起诉这个真的很重要
不是啊!下屬出事的時候為什麼不是馬上送醫院嗎?好奇怪!!
看了DenQ對不同案件的報導,感覺韓國的法律很不像話,警察也很無能。
嫌疑點 就是開到空地幹嘛 還有背包 然後背包沒看 去空地幹嘛沒問 問他去對面大樓幹嘛而已...為何等到早上6點才送急診...整個前後矛盾到不行 上司說因為以為她睡著才沒叫醒 那出去第一時間應該是早上才對 半夜兩點把以為是睡著的人拖出來車上快4小時怎樣都不合理 這樣都能逃過...
標題甚麼了甚麼事是甚麼意思😂
改好了🤣
我看到影片只有滿頭的疑問...對於那位上司的常識真的令人堪憂。就連他的口供都疑點重重...人不舒服第一個不都是打給醫院,現場原封不動的等待救護車嗎?警察跟法官怎麼了?警方為什麼會遺漏證據?難道證據不重要?以後讓人如何再相信警察的辦事能力與法官的判決呢?人生無常...最難過的還是家人們...
超多疑點,真的要好好調查,但要看韓國警察及法官有沒有包庇此案,大事化小事
太奇怪了..........人昏倒 不連絡救護 家人
以前很多案件可以推說科學不足無法偵查,現在科學已經可能幫很多忙了還查不出來,那就不是缺乏科學的問題了。
沒有後續了嗎?
檢察官如果要以殺人罪起訴上司就必須證明他有“不確定故意”,也就是上司明知道未緊急送醫會造成徐女死亡,卻還是故意為之,不過不確定故意是相當主觀的概念,難以客觀證明,除非上司的網頁搜尋紀錄能找到相關證據,否則很難定罪。
这种时候正常人行为不是打电话给她老公或者叫救护车吗?不然直接送医院。 而且在人混到的情况下,家人刚好打来电话不是更应该接起来告知一下吗?
不管怎麼看,這個上司就是有問題,一連串不合理的行為,卻能用各種理由來解釋帶過,明明監視器拍到各種身影,卻沒辦法掌握關鍵證證據,而且事出突然,在這種情況下還能消滅所有證據,事後冷靜上法庭,真可怕。
台灣也有很多恐龍法官🤬🤬🤬
重點是判斷死亡時間,如果是在公寓拖出來前已死亡,就是無罪。如果當時還有生命跡象,就還能繼續審。
啊啊啊啊啊十秒前denq帅哥会回复我吗
會🤣
@@denqdenq 🤣
韓國的法律也讓人覺得誇張
韓國沒有救護車嗎?但是一樣有恐龍法官!
扯?!她穿長褲,然後脫內褲洗身體再把長褲穿上去?!再棄屍到空地上,人在上司家沒了,這樣沒有因果關係?!周六晚上去上司家,是外遇吧
原來恐龍法官並不是台灣的專利
我覺得是因為用殺人罪起訴才會被判無罪,如果用別的罪名應該是有可能判刑成立的吧? 殺人罪要有明確的動機跟行為才能定罪,但感覺腦出血確實是意外,可是見死不救是先有意外才發生的,用殺人罪就會變成,腦出血是上司故意引發然後造成死亡的,所以法院才說無法因為這樣判他有罪。 覺得是檢察官沒有了解清楚,起訴錯罪名了QQ
哪怕這次無罪 至少之後可以判個棄屍罪
這整件事情也太奇怪了吧!!嘔吐後上司幫她脫內褲清洗?遇到這情形上司還跑去睡覺?把人拖上車再開到公司前放?上司的行為都很不符合常理,但事實真相或許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我只能說,法院一審判決合理,但檢方跟警方要檢討。
表示忘記要打電話叫救護車
卻記得要把她放到一個空無一人的空地
這......
怎麼想都奇怪😐😐😐
真的 这什么疑惑行为
對啊!!!!😣😣😣😣
背包可能是个很关键的证据,但是韩国警方却遗落了这个物品,说不定当时有好好搜查的话,案件也不至于那么扑朔迷离,还有虽然可以理解是别人的电话所以没有接通,但是政润已经不省人事了,难道就没有想过通知政润的家人吗?而且那种时间那种行为,真的很难不怀疑
上司不敢通知死者家人,因為他們外遇...看到死者手機上面是丈夫打來,男上司怎麼敢接電話...
當下要怎麼跟老公交代:我跟您老婆有外遇,她在我家,我幫她洗澡了,而且她死了。(??????????)
其實即使永遠都找不到背包也改變不了事實就是起碼長達四小時,上司沒有做出任何合理/大部分人會做出的行為,去嘗試救/喚醒死者,導致死者失救死亡。所以,最起碼是疏忽導致的過失殺人的誤殺罪。所以,不單是韓國警方的疏忽職守,也是檢察官的能力不足導致這個不幸的結果。
@@yueholic 你說的對,背包其實應該不是什麼重要證據。我認為背包裡面就是死者的鞋子和隨身物品。因為死者拖出來的時侯沒有穿鞋,而且上司除了把死者帶到車上之後沒有去別的地方丟棄包裡的東西,應該就是把包裡的鞋子和死者物品放回死者車上。然後上司回家時包就明顯空了。
蛤?那样拖着人怎么看都感觉特别怪欸 感觉人要死了 不应该会第一时间想到要去医院吗?为什么是把人放在车上后 去到空地 然后就停了3到4 个小时?然后凌晨6点才送去医院? 这些难道法官不会想吗? 那么可疑 即便一开始没发现到问题 那停在空地那几个小时里 肯定会想再去查看人是否ok,可是却没有,而且已经不醒人事成那样 竟然一点都不觉得担心?
法院判斷依據是 他在移動他時是否已經沒有呼吸心跳 然後依照醫學專家判斷 那時候他已經沒生命跡象 所以他在睡著時失去生命跡象 所以他被判無罪 除非有其他證據表明 在他棄屍前那段時間 他明知道他有生命危險 卻故意不送他進醫院 可能才會被判有罪
@@dada4117 只是很可疑,能有时间思考把人拖出来 然后载去空地 为什么不会想到要报警呢?那整段的时间肯定能思考的。而且背包那一段就很可疑 显然像是为了给时间消灭证据而故意不送医 而且背包前后膨胀度不同了,再说紧要光头电话不见了 凌晨还有的电话 结果不见?发现人死了 都没有慌张吗 还能带着背包去厕所?到最后还能把尸体遗弃在那里 然后过后又说自己去找人 找到的
就是啊 为什么还要在意上司有没有故意不救她呢 上司的所有行为都写满可疑两个字啊 发现别人不醒人事第一时间肯定是送去医院吧 还那里拖来拖去
@@daisyflower9855 法官所要做的就是依照證據及證言做判斷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 沒有明確證據的話就只能判無罪 而那些疑點及證據是檢察官警察所要去尋找的 然後按照影片所說內容 他的行為可以解釋他是怕偷情被發現 所以棄屍跟破壞證據 無法證明他殺人
其實我覺得警察也是很大的一個問題 調查的時候在幹嘛?重要的地點證據都沒去查….然後法官也不該先判沒罪….
真的很不合常理啊!一般人不管怎麼樣都會報警和119吧!
就算人不是他殺的,上司也是有很多疑點啊!
警方的失誤就是沒調查他的背包,還有上司是否跟被害有什麼不清不楚的關係。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解釋他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不同於一般人的作為!
如果只有這些證據,我覺得還真不能判斷他有殺人(當然不代表沒誤殺),畢竟可能是兩人在家偷情時女的突然不舒服而猝死,男的擔心出軌的事被發現,就一直想辦法掩飾什麼的,結果拖了時間才送去醫院。當然這也不一定是真相,純屬個人看法。
很多互相矛盾的地方
一般來說發現身邊的人倒下有異狀
就會叫救護車送醫
但是這位上司一連串不合常理的言行
實在很難相信他會沒嫌疑
但是居然放過他了......唉~這都是什麼事啊?
主要是沒有證據吧,沒有證據,只是覺得「怪怪的」是不能將人定罪的
可能有不軌關係 不想太早曝光 才會想自己解決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這樣的時間,做了這麼多動作也...
不報警🤨
不叫救護車不早送醫院😐
不打給她老公/家人親戚/朋友😑
還不怪怪的😶
明明手機響 這男人就有看到
他應該立刻通知女方家人 如果是暈倒
結果呢?
根本就是個說謊的噁心上司 根本內褲有男的精液吧
沒辦法法律就這樣 因為沒其他證據顯示 他知道那段時間女生有生命危險 故意不送他去醫院 按照無罪推定原則 就只能判無罪 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多兇嫌很明顯是誰 卻因證據不足還是無法結案 抓到兇手的案件
两个人是在出轨,万不得已,谁会给别人打电话?有啥怪怪的?床事时候突然脑溢血了。
@@lol-me1gg 以您的高智商與質素我很難和您解釋🙂
@@風輕雲淡-h9d 我也覺得,不然幹嘛特意洗澡???
正常來說不管有沒有死第一時間都是需要打給救護車不是嗎 然後通知家人 這才是正常邏輯吧
自己送也不太可能吧 而且要搬人也不是這樣搬 很明顯就是殺了人很慌張不知道要怎麼辦
到底誰會把一個要死的人或已經死的人還載去空地...
我是马来西亚的观众,也是位律师。我想说哪怕谋杀不成立,那么起码非法移动和处理尸体也应该会判有罪吧,检方应该用交替控罪一起起诉吧。
韓國的警察跟司法都很與眾不同
來了!
好詭異...感覺上司是有動過手機,而且為何不打119也很奇怪,覺得上司有所隱瞞。。。
完全不合常理,一般人如果發現對方是有狀況的,幾乎都會打電話求救,誰會拖著人上車載去空地?要載也是要載去醫院啊~人命關天的事不能輕忽吧🧐
對方已經不在意她有沒有命,只在意他的名聲
看了很多韓國案件…很多時都發現警方處理的手法太無語了
有聽說過韓國警方處理案件態度很糟…,不想處理或是怎樣,反正只要能快點結案就好🙄
聽起來感覺是檢警問題比較大,倒不是法官問題。如果是發生在台灣就是反過來的機率比較高。
韓國的警察尤其是重案組的專業程度真的很無語😑,他們急需其他國家的警察精英好好培訓,無論是查案封鎖案發現場的手法,還是審問疑犯和受害者的用詞心理和方法,都真是要大大提升。
的確故意殺人的謀殺罪是難以判定,因為不能否定其他可能性。但是,因為令死者失救而死的過失致死的誤殺罪應該是可以罪成的🙄,就看看韓國的檢控官的本事了。這個上司的各種行為都實在太不合常理,他完全無在合理反應時間做出任何嘗試救人的行動,所以應該是不難證明是誤殺:疏忽導致的過失殺人。上司自己都承認了他什麼救人的行為在四小時裡都完全沒有做了,根本就是直接承認了誤殺了。
法官只能就控罪判決,所以檢控官擬定的控罪非常重要,這個案子應該以誤殺檢控。而且上司口供那些不聽死者電話,扔掉背包等等古怪行為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承認了疏忽,沒有在合理時間做出任何嘗試救人的行動,低估了或者完全無視死者的情況,直接導致死者失救死亡。
這種八分鐘的案件影片系列十分吸引, 真的雞皮疙瘩也起來了😱😱😖還有祝大家萬聖節快樂💀
万圣节快乐
@@多次婉拒彭于晏萬聖節快樂💀
是不是有人誤會了這是電影解說?
這是最近才有審判結果的案件,是真事。
@@phoneec 额知道啊😂
上司的行為從頭到尾都很不常理
但沒有任何可以定他罪的法律
判無罪真的很無奈🤷♀️
Den叔 萬聖節快樂🎃
万圣节快乐🎃👻
就算是以為她睡著沒死,沒叫救護車,正常人也不會拖她到車上吧!
只是這樣移動一個睡著/受傷的人的動機已經很可疑了
停了兩週的DenQ 8分鐘事件頻道!😱😱
正常人遇到一個人身體不舒服到又嘔吐又昏迷的狀態,你就算想不到要給她的家人打電話聯絡,也總該會想到要報警吧。。一個成年人怎麼會想不到這行動,4個小時裡都想不到?接著明明女生都昏迷了甚至都斷氣了,看到女生手機收到家人的來電,竟然都沒有想過要聽電話,跟女生家人說明狀況尋求幫助??三小邏輯?沒有想過要尋求幫助都算了,竟然會想到把受害者用拖行的方式拖出去放在車輛後座就算了?!?!?這樣子都不可疑?那到底要怎樣才算是可疑?
然後如果受害者是在上司說的時間裡昏迷了,那為什麼後來查證女生手機記錄時,在上司說的昏迷時間裡會有手機活動記錄,很明顯上司就是想隱瞞某些事才會說了個錯的昏迷時間。。。
被告人口供及行為很一致,那當然很一致了,受害者都過世了,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上司要說什麼鬼話都沒有人知道是真是假,他只要把這個謊言繼續自編自導自演下去就行了🤢🤢🤢真是垃圾人
雖然上司嫌疑很大、整件事件很詭異,但是如果沒有明確證據,法官不能判有罪。必須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感覺又是韓劇題材了😂
上司跟女人出軌,不知道是不是發生關係的時候太激烈造成女生腦出血。但是當下上司看到女生在嘔吐,後來又打呼,所以沒有很快的反應過來女生是腦出血吧?? 等到發覺事情不對的時候女生已經沒有呼吸了,上司覺得沒救了所以沒有想過要叫救護車。上司只想要隱瞞外遇和意外死亡的事件,慌亂的幫死者穿上外衣,沒有穿內褲,然後用死者的車來偽裝整個事件。如果可以確定死者的腦出血與上司有關,則上司應該會被判過失殺人罪吧? 因為死者的腦出血不是外部原因造成的,所以不是故意殺人。
很明顯是發生性關係是導致的腦出血
這推理能力太強了吧
表示任何,一个群里男网友说和一个炮友发生关系然后一直呕吐不直然后浑身冷汗睡着在卫生间好一阵子才清醒
你推理得很对诶
很合理的推論,如果是這個狀況的話,因為是非外力的腦出血,看起來是無法判定有罪的,發現沒呼吸後沒有叫救護車最多也只能道德譴責......除非像戲劇一般反轉變成精密脫罪計畫的謀殺,不然沒罪是正常的
韓國真是一個好奇怪的國家,越了解會發覺越恐怖。
幸好我們有善良溫暖的DenQ
韓國社會扭曲 世界有排名
真的
唉………… 韓國到底為甚麼這麼多不合理的事件!偏偏是自由民主國家, 愈接觸得多愈發現和專政獨裁的國家還不是一樣!
@@user-bb4qi1sx2j 還是奴隸制度奴隸思想
人倒下了 电话不接 医院不去 就是可疑了啊~~就算他说对了死者的反应 但是他过后的动作 都非常不合理 😢😢
以後這種影片多一點吧~喜歡看懸案
太誇張了...上司也真是冷血!!!
我真心覺得不論什麼案件都好,真的不能指望韓國警方能盡全力去偵破。若有冒犯,請見諒。
一個正常人,不會拖著一個沒意識的人出門⋯⋯⋯
會叫救護車⋯⋯⋯
只有犯人才不會叫救護車自己帶屍體
拜託DenQ幫我們持續追蹤這個案子!太扯了😢
本來就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死亡與上司有關
法官判決沒太大問題
至於韓國警察一直都很兩光.....調查案件丟三落四的一點也不意外
看了蒼藍鴿的影片,瀕死前的呼吸就像打呼,普通人不懂就真的以為在睡覺打呼
覺得韓國的警察跟法管都很離譜
韓國警察同香港的真是專業,有道德,有智慧,哈哈哈哈
上司的行为确实很奇怪,但是我有一个猜测,
当时的情况可能是上司发现女生死了后慌了,在杀人和出轨之间做选择,以这个情况来看上司应该是认为自己没有杀人,女生是意外死亡的跟自己没关系,但是要是报警或者叫救护车那肯定会发现他们出轨了而影响他的声誉,所以想撇清关系就想要伪装成她是在车上死的?然后在空地上徘徊应该是在想证词和犹豫要不要报警吧,最后也是上司打的救护车还说是发现女生倒在车里了,所以也能证明他一开始就是想要撇清女生有出现在他家的
然后是警察在搜证的时候找到证据证明女生出现在他家过,然后在他家这段时间死亡的所以他才回答说忘了报警/忘了叫救护车/以为她只是疲劳过度呕吐/睡着,因为上司当时能想到的应该只是如何不影响自己的声誉而没去想人死了警察肯定要调查也肯定能找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吧
再来说法官,因为根据医生的说法是女生脑出血死亡的,没有证据证明是上司导致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上司见死不救,因为上司的证词有说到他听到女生打呼,而专家有说在呕吐后打呼是非常有可能性的,也就是说上司可能是真的不知道这是血压上升的问题,然后法官也没有证据证明,所以没办法判有罪
警方的搜證真的很誇張,感覺比古代還不如,讓人懷疑是受什麼樣子~教育訓練?現在很多人,沒有為人民服務的心,還去從事~人民保姆的工作,真正是讓人~看了很生氣。
因為是秘密關係所以選擇逃避責任,所以即便發生了各種女方不舒服、嘔吐、意識不清等情形,他都沒有考慮送醫。好不容易下了決心把人吃力的挪到了車上,也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去醫院,或是要怎麼處理嗎?
最後沒有勇氣做其他處理,還是送到醫院了嗎?
簡單來說就是個懦夫阿...🙄
見死不救就很扯,連基本的人性都沒了。
為了自己的偷情關係不被曝光,寧可捨棄對方去醫院搶救的時間
有夠垃圾
以目前聽到的證據跟被告的口供,完全沒有可歸責被告刑事責任的理由阿! 這不是50/50的案件,是連基本上判定被告有罪的嫌疑都很少(法律上要判定被告有罪,基本上要達到90%可能性的確信程度)
如果按照專家說沒有生命跡象後被拖走丟到空地那不能起訴棄屍罪嗎?
真的好詭異😱究竟上司如何說服警察,而警察如何說服檢察方面,檢察和辯方又如何說服陪審和法官,一連串的詭異之處,簡直比懸疑韓劇更詭異😱😡
沒有馬上叫救護車就很奇怪了...法院的判斷方式也很奇怪
這要看檢察官他們所提供的證據是怎樣的
以他的口供來說 他認為女生那時睡著了
然後影片也說了他把他移動到車上那段時間
如果女方已經死了 那就不構成殺人罪
以表面證據他就棄屍跟破壞現場
法院判決有罪無罪本來就是以證據來說
只能說警察有所疏失 像是那個包包可能就有罪證
沒有明確的證據法院是要判什麼...
檢方、警方都對上司的口供都沒起疑,也沒有解剖𨤳清死因,整個在合理化上司的行為,真是大開眼界了!
有提錢去講吧
0:40 要是我是家屬心都要碎了
希望會真相大白,不要死得不明不白,就好。
看完腳底真的是涼涼的,好可怕啊😰
6:38
每次看韓國案件
通常內心都以"嗯? 為什麼警察要這樣OAO???"
的疑惑收場............=_=
雖然我不懂法律
不過大概能明白法院可能覺得證據不足
只能說最關鍵的感覺是警察沒去搜查背包這點
Ps. 謝謝分享>
法律和法官到底在幹嘛…🙄這樣的事件都不調查清楚 還判無罪 那乾脆連法律都不要就好了啊 為什麼不去查大樓監控什麼的啊…最主要的包包也不查
誰會去10次廁所啊 是有喝那麼多水還是什麼嗎 要就是因為要毀滅證據很不安一直去檢查有沒有留任何痕跡 不然就是真的緊張得尿急 或者喝太多水
而且在空地幾個小時上司都沒想過報警或者叫救護車就已經很奇怪啊 為什麼法官他們不根據最主要的空地和大樓還有車上調查?😶
真的無語😮💨
看到那個拖行的畫面想到已經是......就怪毛的
案發現場是可以這樣輕易移動被害人的?上司整個行為還都被錄下來了,為什麼在空地停留那麼久不報警,還聽了頻繁去廁所還無動於衷,這不就是有問題了嗎?!所以包包跟那廁所調查了嗎? 為何整個案件充斥著鬆散的感覺,調查環節跟審判階段都沒有很嚴謹到底在搞啥......被害人跟其丈夫真的是太可憐,希望後續警檢法單位能夠調查更深入,還他們公道吧
R.I.P
就證據不足以證明起訴的罪名,不怪檢察官引用不對罪名、不怪警察沒有調查清楚,反過來怪法院究竟是w
我有說整個過程調查單位都很不嚴謹鬆散啦,沒有只怪法官的意思😢,感覺整個調查應該在詳盡一點🤪
殺人罪的證據不足 法官是以證據來判的 從表面證據頂多只有棄屍 破壞現場這類的罪吧 不少刑事案件不都是證據不足 而嫌疑犯無罪嗎
Ok fine我修正了,就希望檢調單位能夠仔細一點,不要放過各種蛛絲馬跡行吧😅
@@KUFIIU 我只是想跟你說現實很不合理
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如此 因為無罪推定原則 需要很明確的證據顯示 不然其實很容易判定無罪 所以檢調單位如果不夠嚴謹 很容易放跑兇嫌
去青瓦台請願拉,肯定是警方收錢跟上司串供再買通法官。
雖然我不是法律系,但在我看起來,雖然上司的行徑很奇怪,不過因為沒有證據,他如果想一直用我不知道他過世了、我不知道怎麼辦來說的話,可能無法判罪
最奇怪的是為什麼警察沒有搜那個黑色背包還有公寓?拿出一點證物至少還有詢問出東西的可能
沒啥好奇怪,就二人不倫,女的因在男方家做某事,玩的太過火,導致腦溢血,男生為了毀滅偷吃證據,趕快將女方拖到浴室洗乾淨下體,結果忘記穿內褲,接著發現女生似乎沒氣息,害怕過失殺人,才會有後續,反正一切都是為了掩飾不倫
+1
而且看監視女生走進電梯的樣子,感覺是很常來的樣子
花了一大把時間把女生帶下樓放上車...卻沒有打電話叫救護車...邏輯直接GG
可能是兩人有發生什麼事情,然後不想給別人知道(出軌或偷情之類的)
寧願把人放到空地也不想讓第三方知道,真的超級可疑
Hmmmm. That man is very suspicious with the way he handle the situation. That’s bad if the laws are in favor to the lawbreakers who knows loopholes.
22秒 更快了 ✌️
自私外遇的男人為了滅證什麼事都做得出來🙄還這麼剛好🧐重要證據手機遺失了😒
無論如何,光是把一個人用"拖的"而不是架著走.就已經很有問題了!這樣還能無罪...蠻無言的
上司从一开始就说谎了,一开始就打算为自己脱罪,做了那么多诡异的行为,根本就不能采纳上司的口供
正常情况不应该直接打120吗? 还有妻子和上司的关系不一般 要知道丈夫打了一晚上电话
行为是很可疑的,特别是把人拖出来还背着包,一般拖一个无意识的人是很花力气的,不会再增加自己的负担让自己行动不便,不过没有证据表明这个人要加害或者故意放任其病发不救,所以检方应该蛮头疼的
这也没办法,毕竟没有铁证,疑点再多也没有用,中韩都是无罪推定论的,起诉方要证明被告有罪并且需要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才行,否则再多的疑点,再多的不合理,也只有四个字,疑罪从无。因此各位可以觉得疑点很多很奇怪,但如果没有决定性的证据,那么就只能判无罪。就很无奈。
這種不合常理話竟然有人會相信而且還是法官...厲害了
我覺得法官這麼判也是情有可原,因為直接能證明上司「故意」不施救的證據太少了,他不合常理的操作頂多只能間接證明而不能直接的證明他的意圖,希望警察還能再找到那個背包或詳細的對話紀錄,這種可以直接證明他不想施救的證據
看到韓國也有這種法官覺得很心寒,真的希望這些犯罪者都能得到應有的懲罰,以現在這種講求事實證據的判刑方式真的是太偏袒犯罪者了
差點以為在看X調查 這上司明顯有問題 到底怎麼判的...警察不知道在幹嘛
發現有人昏迷,第一樣想到應該是叫救護車,而不是替昏迷人士沖涼😳
无罪这个判决也太荒谬了吧...
有谁会在人没有意识的时候宁愿拖着那个人走放车上而不打去医院叫救护车来?很可疑啦
光替員工脫褲洗澡就非常離譜了!真的是恐龍到處都有
傻眼 被告人說那是別人的手機沒有接電話,但卻脫去別人的內褲….
這案子不對,怎麼樣都會先報警,怎麼可能把特地開別人的車,把不省人事的人載到空地。
有時候法官像是活在外星的人類
不,是活在地球的恐龍法官。
額,不想說這個,但有時候不是法官決定的,要取決於檢察官起訴項目,起訴殺人罪,就要往有無殺人嫌疑動機去看,不是說對方有罪法官就能直接拍板定罪,還要針對被起訴的來依法行事,希望大家明白的是,這個案件一看就知道上司有問題沒錯,但不能因為這樣法官就判刑,需要有力證據跟判斷依據,不要什麼都推給法官,各種因素影響力也是很大的
這事件裡法官根本沒怎樣也要被鞭
如果人在昏迷的状态,有人打电话干嘛不接,而且是一条人命呀!
現在公寓大廈電梯都有監視器 路邊也一堆 這位上司一系列操作毫無意義 還把可能是婚外情的事上升到殺人罪
如果最終都是無罪 ~ 我會傻眼 👀👀👀👀 難免會有人會學那個上司 ~ 下一次都是無罪 。
如果是殺人罪,的確會被判無罪,因為證據不足以成為定罪依據,而無罪推定也是刑法原則,如果不能以殺人罪起訴,那麼棄屍也可以當成起訴原因的,我不是讀法律的,也不知道如果這件事用棄屍罪定罪上司的話,後面還能不能用殺人罪起訴
不管政潤當時生死如何?上司拖著一個人這樣進出基本上已經不是正常行為了,能把一件不正常的行為認定為正常的法官還真不愧是恐龍阿,整件事情有做應有反應的除了家人外大概就剩下檢察官和醫護人員了
感觉以什么罪名起诉这个真的很重要
不是啊!下屬出事的時候為什麼不是馬上送醫院嗎?好奇怪!!
看了DenQ對不同案件的報導,感覺韓國的法律很不像話,警察也很無能。
嫌疑點 就是開到空地幹嘛 還有背包 然後背包沒看 去空地幹嘛沒問 問他去對面大樓幹嘛而已...
為何等到早上6點才送急診...
整個前後矛盾到不行 上司說因為以為她睡著才沒叫醒 那出去第一時間應該是早上才對 半夜兩點把以為是睡著的人拖出來車上快4小時
怎樣都不合理 這樣都能逃過...
標題甚麼了甚麼事是甚麼意思😂
改好了🤣
我看到影片只有滿頭的疑問...
對於那位上司的常識真的令人堪憂。就連他的口供都疑點重重...人不舒服第一個不都是打給醫院,現場原封不動的等待救護車嗎?
警察跟法官怎麼了?警方為什麼會遺漏證據?難道證據不重要?以後讓人如何再相信警察的辦事能力與法官的判決呢?
人生無常...最難過的還是家人們...
超多疑點,真的要好好調查,但要看韓國警察及法官有沒有包庇此案,大事化小事
太奇怪了..........人昏倒 不連絡救護 家人
以前很多案件可以推說科學不足無法偵查,現在科學已經可能幫很多忙了還查不出來,那就不是缺乏科學的問題了。
沒有後續了嗎?
檢察官如果要以殺人罪起訴上司就必須證明他有“不確定故意”,也就是上司明知道未緊急送醫會造成徐女死亡,卻還是故意為之,不過不確定故意是相當主觀的概念,難以客觀證明,除非上司的網頁搜尋紀錄能找到相關證據,否則很難定罪。
这种时候正常人行为不是打电话给她老公或者叫救护车吗?不然直接送医院。 而且在人混到的情况下,家人刚好打来电话不是更应该接起来告知一下吗?
不管怎麼看,這個上司就是有問題,一連串不合理的行為,卻能用各種理由來解釋帶過,明明監視器拍到各種身影,卻沒辦法掌握關鍵證證據,而且事出突然,在這種情況下還能消滅所有證據,事後冷靜上法庭,真可怕。
台灣也有很多恐龍法官🤬🤬🤬
重點是判斷死亡時間,如果是在公寓拖出來前已死亡,就是無罪。如果當時還有生命跡象,就還能繼續審。
啊啊啊啊啊十秒前denq帅哥会回复我吗
會🤣
@@denqdenq 🤣
韓國的法律也讓人覺得誇張
韓國沒有救護車嗎?但是一樣有恐龍法官!
扯?!她穿長褲,然後脫內褲洗身體再把長褲穿上去?!再棄屍到空地上,人在上司家沒了,這樣沒有因果關係?!周六晚上去上司家,是外遇吧
原來恐龍法官並不是台灣的專利
我覺得是因為用殺人罪起訴才會被判無罪,如果用別的罪名應該是有可能判刑成立的吧? 殺人罪要有明確的動機跟行為才能定罪,但感覺腦出血確實是意外,可是見死不救是先有意外才發生的,用殺人罪就會變成,腦出血是上司故意引發然後造成死亡的,所以法院才說無法因為這樣判他有罪。 覺得是檢察官沒有了解清楚,起訴錯罪名了QQ
哪怕這次無罪 至少之後可以判個棄屍罪
這整件事情也太奇怪了吧!!
嘔吐後上司幫她脫內褲清洗?
遇到這情形上司還跑去睡覺?
把人拖上車再開到公司前放?
上司的行為都很不符合常理,但事實真相或許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我只能說,法院一審判決合理,但檢方跟警方要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