ขนาดวิดีโอ: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แสดงแผงควบคุมโปรแกรมเล่น
เล่นอัตโนมัติ
เล่นใหม่
有重大瑕疵 消失16分鐘 明明偵查不公開 時常看到特定媒體報導 偵訊內容 還能升官 真是厲害
王郁文:多領466 塊 判 2年~ 冤冤冤 ! 民進黨: 詐領助理費 都判「緩刑」~不用關? 1. 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用3位朋友當人頭 詐領助理費785萬,判2年緩刑5年。2. 民進黨新北議員:周雅玲與胞妹周文英 詐領助理費1388萬,判8個月緩刑3年。3. 今年初民進黨前台南市議長:賴美惠,詐領助理費234萬元,判2年緩刑4年。
法院只會看它想看的
@@userytojgdew法院給後頭黑手想看的
我覺得消失的16分鐘 遠比那466元重要吧....
古有洪仲秋的國防布今有消失16分鐘錄音檔
民進黨真的該下台,可惡至極
民眾黨貪汙民進黨要下台,真是好樣的~
@@passya3327你還好嗎? 亦是同人啊政府拿人民的血汗錢 做些荒唐的事情都一是同人啊
@@杜德偉-s8r 你了解你的回答內容嗎?只會立場思考不知所云嗎?唉~
你了解你的回答內容嗎?只會立場思考不知所云嗎?唉~
為你的邏輯堪憂@@passya3327
謝謝王鴻薇替已面臨死亡的台灣司法發聲
全民起義 抗暴,下架 民進黨 !!!
綠色恐怖,冤,冤,包青天何在,天理何在?????
私菸超買 不是走私
@@宗憲-z3p 好瞎的理由,蔡總統竟然可以不用出面回應,全身而退。
英皇說了算!誰敢嘴!
左右法官.檢察官上面指示.一定要辦高虹安還升官..司法真黑
如果這個「不認罪」的助理王郁文說的是實話,這個檢察官的做法及審判長的看法真的是很有問題。一、只要不是用人頭虛報,助理確實有在工作,要給助理多少薪資,本來就是立委的權限,根本沒有虛報浮報的問題。助理薪資一旦核發下來,就是助理私人的錢,不是國家的公款,至於要拿出多少作為公積金,供團隊使用,那是助理跟立委之間的事,根本扯不上什麼浮報貪污,更何況錢也不是進入高虹安的口袋!二、本來就是沒有罪,卻用緩刑來交換助理的「認罪」,再用助理的「認罪」,來認定高虹安有罪。這種做法正當嗎?意圖不會很明顯嗎?三、法務部於7月26日公佈,輪調升遷檢察官名單,起訴高虹安的檢察官盧慧珊,8月底升任主任檢察官。
好笑的是 都在臉書上公布讓人皆知"上級指定要辦高虹安"司法和檢調都在默認這件事完全沒出面來否認和提告
國家機器在執政黨手中
檢察官當天升官我真的看傻眼.....
都不用避諱,演都不想演😂
一切真是剛好🤮
DPP真的可恥 明目張膽的…
16分鐘不見、偵查不公全推翻
綠共,紅共两兄弟😢
官逼民反
貪污466塊,我去街邊乞討都比這個多。
以後大法官,司法官,檢調等全部改為民選,反正領的是人民的納税錢為什麼不能改為民選,不然就去領賴清德的錢啊。
國民黨在不硬起來跟民眾黨一起討論要怎麼處理這種事情,等到民眾黨都處理完,就是全部針對性辦國民黨的時候了,到時候要求援也沒人可幫了,中間選民看到發生這種事你們不想辦法解決以後也不會挺你們
因為檢舉的是國民黨…
正確 現在就是一個一個宰,在野黨必需團結起來。高虹安這次的事件,不是什麼政黨的事,是台灣司法集體墮落的!這件事在野黨不團結發聲,坦白講我對台灣....對在野黨也會絕望。
高虹安案件不是國民黨去檢舉的嗎⋯⋯
@@周庭州 是沒錯,所以我才說國民黨很不團結,但是辦高的檢察官都升遷了,你覺得是誰有權利決定呢,司法部的長官是那個部門你查查就知道了,如果你會基本查資料的話
@@周庭州 好像4欸
這個案子就有4人升官1.首先是鄭銘謙升任「法務部長」2.盧慧珊原本是檢察官「升任新北市地檢署主任檢察官」3.許慈健原本北機站副主任「升值廉政處賄選查察科長」4.廖建傑審判長「升台中高等法院」
希望大家記下來,這些人一定要得到報應
升這個官,不會良心不安嗎?
@@rr690213本來就沒有的東西,沒有安不安心的問題。升官發大財去了。
這些人絕子絕孫!
😢😢😢噁心至極
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曾當庭質疑承辦檢察官盧慧珊在2023年4月12日中午偵訊她時,突丟一句不然不要錄影了,錄影中斷16分鐘,期間檢察官告訴她「起訴書已經寫好了,其他3名助理都認罪,就剩妳了,妳認罪,我們可以幫妳爭取緩刑。」, 要不要查辦綠共檢察官盧慧珊(已調升主任檢察官), 還有她的長官法務部長鄭銘謙(北檢檢察長調升), 許慈健(副主任調升科長), 廖健傑(台北地院調升台中高等法院 ), 台灣的司法荒誕不經, 我們若不站出來抗議, 有一天不公, 不義會落在我們身上.
原本就會用在小老百姓,現在搬到檯面上而已。正義=金錢權勢。
助理費回捐辦公室,國庫的錢匯到助理帳戶就已經成私產,不屬公帑,回捐辦公室屬於合法處置私人財產,辦公室零用金,高有權運用,而107年最高法院已有判例「助理費回捐」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法官採有罪推定,檢查官脅迫助理不認罪就判7年,因為只要「助理有罪,委員就一定有罪」,司法被人為的操弄,目的就是將人入罪,完成任務後,升官!
怎樣才能讓民進黨不要這樣亂搞
政黨輪替😅
下架民進黨😊
偵查不公開,說個笑話466要關,12億不用關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消失的16分鐘 檢察官盧慧珊出來面對
上面有指示一定要辦高虹安!? 聽到這種話,司法還能公正嗎?
綠共夠無恥!12億棒球場林智堅辦了沒?判了沒!
綠色表示:查無不法 閉嘴
@@王之換所以不能被民進黨借中共武裝乾坤大挪移用作恐嚇民眾被暴力威脅著不準不選民進黨的武器,必須讓賴清德下台然後讓他進去、把他歷年來縱容部下貪污同時操控司法迫害對手的罪行全部徹底清查、判賴清德si刑!
查無不法😅
偵查不公開查無不法結案
你是中共同路人
民進黨現在幹壞事也不避嫌了!無法無天!
司法腐敗,汰舊換新
法務部,監察院,行政院,司法院都是我的人怎麼跟我鬥
趁著帥化民老前輩等還在,下次選舉一定要徹底把民進黨的總統行政院長部長檢察長法院法官大法官全部有一個算一個通通趕下台,然後仔細清算他們政治專制操控司法操控媒體的罪行,否則,照現在這個勢頭下去、等到8年之後賴清德起碼會變成埃爾多安,選舉不嬴就選到贏為止、誰能選舉威脅到賴清德誰就進監獄,保障投賴清德反對票的法案全部算違憲,選舉結果不行就一直重選一直重選選到贏為止,如果誰敢反抗、他就會像控制司法那樣洗牌控制了的民進黨黨部化的軍隊警察上街鎮壓,到那個時候革命都來不及了、趁著國軍老一輩的老帥們還在賴清德蔡英文等偽民主真專制真厚黑的政治流氓還不能操控軍隊,必須把民進黨扼殺在埃爾多安化的途中。
民進黨 張XX1075萬/判1年11個月 認罪 緩刑5年民進黨 周XX 1362萬/判8個月/緩刑3年 認罪檢察官再問助理的時候 消失的 16分鐘 去哪裡了?4個辦高虹安的的檢察官 當天同時升官了之前辦 鄭文燦的檢察官 都被調職了司法獨立?高市長在從政之前年薪千萬.我不覺得他會為了11萬去貪汙是用了之前別人的助理被設局.法務部,監察院,行政院,司法院這沒有政治操作 誰相信?綠色恐怖時代 開始表演了
他助理460元
@@蔡源-e7m助理只是工具,水母也說了,檢調機關就是拿很小的金額並用7年有期徒刑來脅迫助理認罪,並直接主訴是要搞高虹安,所以認罪的話助理你們會被判緩刑⋯⋯⋯⋯這種拿徒刑脅迫認罪的檢調,就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司法體系,噁心至極
高虹安私人支出80萬,判他11萬貪汙!!!他私人支出還多69萬,沒腦殘都看的出來。
@@Twdcar 是8 0萬比1075萬多,還是69 萬多1362萬多
@@蔡源-e7m 你好像完全搞錯事件,也不清楚事件。多了解一下吧
官逼民反,司法不公,還不上街頭抗爭嗎?
抗議有用嗎😂
@@k6z-k1i 參與的人數要夠多,才能讓政府看到人民的力量。
藍白最近的行為真的太軟弱,我一直在等發起抗議。
懇請還她一個清白。其他案子才是真正需要花時間去審判的, 藍綠不要再吵架了,小粉紅都在等著我們分裂😢
已經用掉在野黨一個市長、ㄧ個立委,還有一個基隆市長、新竹縣長,細思極恐,在野黨還不知道嚴重性。
突然發現為什麼林耕仁會被冷落了😅
看他還敢不敢出來補選!😂😂
會不會哪一天為了省時省事自己為公事殿錢也會變圖利....好玄呀!
立法委員是國家獨立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助理費是立法委員裁量權,其經費受人民監督,司法不得介入立法。此機制乃立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重要關鍵,因此蔣經國總統讓立法機關不受司法干涉,必須與立法院長協商司法才能介入!總統及台灣社會,並沒尊重及維護立法獨立行使職權。國家憲政體制動搖!立法委員言行舉止受社會大眾公評,不限制其言論。總統任期也不受司法限制,但受社會大眾公評!維護總統獨立行使職權,蔡英文任內也不受司法限制。現在卸任後,民間的司法就開始運作。把高虹安使用經費,讓社會大眾公評。立法委員是獨立機關,而非用司法綁住立法機關獨立運作。立法委員被獨立行政經費裁量權,用司法綁手綁腳!新竹市長是新竹市民選出,民意之所歸。司法用司法推翻民意,司法機關未檢驗民意,篡奪公權。此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行政首長有行政裁量權,立法院獨立機關,立法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也受國家保護,如同總統不受司法限制,行使職權。但受社會大眾監督公評!
檢舉依[賭博罪][搶劫罪][加重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叫唆犯罪] [販賣假商品][買空賣空][誘騙交易][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政期局,金管會 ,統一期貨,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避險.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叫唆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行政責任(怠惰)刑事責任(瀆職失職)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做對獲利的交易人(違反法律,法1.2.3.4.5)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欺騙賭博][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34, [ 財產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36,罪犯空手套白狼,買空賣空搞詐欺,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那裡容許你貪官勾結又騙又搶,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忽大忽小之詐術,強制搶劫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叫唆犯罪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縱令雙方並無爭吵,第 24 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第 172 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
幾百塊的查到底嚴辦,幾百萬幾千萬幾億的不查?? 雞蛋沒合約不查?? 這執政黨真棒~~
百億千億 也永遠不會查,因為全都民進黨在裡面。
毒果樹法則....
百姓🙄奈何不了民進黨誰能🙄把貪官們抓去関
除非四年後有人可以K.O賴功德,否則永遠不可能抓去關!
執政者多可怕!
人民選出來的,別怕啦,相信台灣民眾的選擇😂
民進黨到底要多噁心 完全不演了🙂
加班費+薪水合報,扣除勞健保,實領大於薪水,很正常呀 ~~~ 更何況有時候,有加班但沒報加班費的 ?? ~~~ 怎算 ?? 隨便一筆加班費都要大於466元
在民進黨執政下,台灣還有民主法治嗎?一、只要不是用人頭虛報,助理確實有在工作,要給助理多少薪資,本來就是立委的權限,根本沒有虛報浮報的問題。助理薪資一旦核發下來,就是助理私人的錢,不是國家的公款,至於要拿出多少作為公積金,供團隊使用,那是助理跟立委之間的事,根本扯不上什麼浮報貪污,更何況錢也不是進入高虹安的口袋!二、也有助理不願意捐公積金的,被判無罪。願意捐公積金的助理,反而被判貪污罪。這是什麼雞*司法判決?在民進黨執政下,台灣還有民主法治嗎?
解套方法:快加入綠色
高虹安案檢察官認證民進黨助理公積金制不符清廉標準及作帳方式不符審計標準,顯然立委助理自我管理拿鴻海的管理模式就是一個笑話,這些主任助理對一般企業習以為常的管理模式,顯然不太適應,鴻海式作帳的方式連檢察官也清楚一目了然,不像其他立委助理帳目不知所云,是否立法院是否重新立法將審計財務支出這一項引用高虹安條款,不然以後誰敢在申報表上亂簽,做表格的可以違法亂做不被關,簽主管名反而擔負惡名及重刑, 到底是鴻海錯還是高虹安錯,還是其他未按鴻海標準的立委助理們的問題
2:11 台南 光電案 ~ 是 多少 億 · · 的 汚 錢 ·😮
我剛去儲值悠遊卡,500元聽說台灣司法很有效率,400多元可以被判刑幾億的可以裝死不處理!是在告訴大家貪污也要政治正確才會沒事?
檢調辦466就是重大績效,值得升官。只要辦的案子超過466元就可以升官了,下周全台應該有一大票檢調要升官了。
藍白加油,繼續努力下去。
這種判決還需要尊重嗎?
這國家變這樣 令人憤怒
真想看鄭文燦會如何判?貪贓罔法賴皮寮要如何判?才能公平?
國民黨黨國時期,還不敢如此光明正大立即犒賞打手,完全不在意人民觀感。只因為有恃無恐40%盲挺,而60%又可能分裂無法取而代之嗎?天理昭彰,往往出乎人類想像,大阿哥跟小智都足為鑑戒。
惡人會有現世報的,噁心
盧慧珊檢察官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這個時候突然想聽聽看馬英九對這件事的看法
看這些政治鬥爭,不如看奧運比賽,選手為了好成績而努力,雖然努力不一定會有收穫,但就是為了他們的目標用盡全力去拚,無論如何他們的初衷就是取得勝利,讓台灣揚名國際。而這裡為了追求自己要或不要的就搞政治鬥爭,真的不知道民進黨當初成立時的初衷是什麼,為什麼會演變成如此。
法院有個錢得杈.一切都好說!
我們是台灣人🎉我們是臺灣人民🇹🇼我們都是台灣民眾❤
所以抓到貪污…就是台灣司法廉價,看看這些人的嘴臉
法官名單,廖建傑,蘇宏杰,王沛元,永遠記住
被判 緩刑· 也是刑罰 , 留下人生汚點 。 0:52
物極必反!
王是三位助理薪資最低的,只有4萬多,而且,跟立法院申請薪資的,是另一位被起訴認罪的黃姓助理可以理解,王為何不認罪,因為,明明只是去當立委的助理,薪資也不是他去申請的只是因為立法院把薪資匯入他的戶頭他就成為了貪污共犯,被起訴二年,緩刑五年為什麼要認罪?試想,你去立委服務處當助理,假設你根本不知道,薪資到底是立法院給你的,還是立委給你的,你只是每個月領薪資,立委就算叫你把多的加班費領出來捐到公積金你照做,就成為共犯,必須認罪這還蠻奇怪的😮
坦白講就是 講好 我給你5w,你拿2.3000出來做公關支出。就像勞資雙方談好一樣意思,民間公司一堆都是這樣。更何況哪一位民進黨的立委可以讓人相信他們的助理費沒問題?一堆人頭詐領的,根本也沒在準備資料質詢,為何助理費全都幾乎請滿。這事就是政治迫害,要查就全部被民進黨一起查,一切比照辦理
法務部也都是自己人,是要調查什麼?
黨證不是綠色的啊!反正都升官了,隨便查這些官員我就不信沒一個有超過466塊的,都抓去關啦!
感謝王鴻薇委員為台灣司法發聲。台灣司法墮落了。
貪小貪大都該辧!
為什麼不公開相關承辦的人員?法官檢察官名字全部公開出來
幾百塊就夠成貪污罪?哪幾百億幾千億的國家預算?平空消失要該怎麼算?😅😅😅??。
466元的貪汙?很瞎
檢查官違法行為該……報警?為何做筆錄期間可以自行將部分錄音刪除?
台灣司法466
真的全民公憤,詐騙貪污上億都沒罪,天理何在⋯⋯
王鴻薇 委員為民發聲
高應該抓進去關 必須抓進去關要不然太多企業與政府的官商勾結沒辦法如願
抗議
違背良心者 總是有因果~
所以選總統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所以說3次。
可是下次選總統若藍白不合一樣綠營當選,
因此藍白應先初選後,贏的一方代表出來選才有勝算,不合一定輸。
貪污就是犯罪1元也一樣!16分那是另一件事,不用混淆視聽
為了升官違背良心的檢查官老天如有靈就好對這種違背良心的懲罰
民進黨不倒台灣人民真悲哀
檢調為了升官啊辦案
檢察官是誰?公諸於世!
不會讓你知道的啦
盧慧珊
先查檢察官有沒有收賄吧
❤ 感恩 "某"執政黨 展示+引領社會風氣: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噁心呀!你可一跟你的小孩說偷1元不是偷,貪1元不是貪,貪污就是貪污廢話一堆,犯法了還不知悔改,噁心蹭熱度(那些護航的人敢跟你小孩說偷別人1元沒關係不是偷,比例原則1元金額小可偷可貪)
沒人帶領我們反民進黨
466元判2年466/2=233 每貪汙233元判一年500萬/233=21459比例原則,鄭文燦應該要被判關2萬年吧!?
如果這次會變成公民運動。我會第一次走上街頭。一定要去
光會轉移話題,顏寬恒就是不敢黨紀處分,畏懼顏家勢力嗎
是有輕重緩急藍白都在處理了,綠的呢?阿扁也沒黨紀處分 燦也沒那幾個都破億要不名揚國際哪個誇張不敢比???其他超思呢?賴功德違建呢?疫苗呢?趙天麟呢?陳明文300萬呢?李俊邑呢??光電呢??爐渣呢芙??怎麼每一件都沒查 好奇怪喔😂😂😂😂
做得好的留下做不好的人淘汰
王鴻薇水準 哀
一定要告司法+investigating officer for abusing their power. Use legislative power to question 司法and the investigating officer action
但剪掉怕得罪人拿單查的
消失的16分鐘就是在檢察官恐嚇嫌疑人的時間
466元可以幹麻….?連工讀生的一天都請不了卻可以為了466元消耗整個調查機關、再消耗一群律師團的時間,只為了讓民眾黨一步一步的瓦解拜託民進黨認真執政,你們現在是執政黨,專心搞好台灣、搞好經濟😢,別只會搞內鬥了…真的很難看
還在466,466是跑不掉,100%貪污的,其他有爭議的,可加重刑責的法官都放掉了,本刑就七年了,這跟本是輕判,一定要上訴,判更重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對待民進黨,必須以牙還牙
台灣還有希望嗎?
民進黨直接噁心給我們非綠營的選民看!
有重大瑕疵 消失16分鐘 明明偵查不公開 時常看到特定媒體報導 偵訊內容 還能升官 真是厲害
王郁文:多領466 塊 判 2年~ 冤冤冤 !
民進黨: 詐領助理費 都判「緩刑」~不用關?
1. 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用3位朋友當人頭 詐領助理費785萬,判2年緩刑5年。
2. 民進黨新北議員:周雅玲與胞妹周文英 詐領助理費1388萬,判8個月緩刑3年。
3. 今年初民進黨前台南市議長:賴美惠,詐領助理費234萬元,判2年緩刑4年。
法院只會看它想看的
@@userytojgdew法院給後頭黑手想看的
我覺得消失的16分鐘 遠比那466元重要吧....
古有洪仲秋的國防布
今有消失16分鐘錄音檔
民進黨真的該下台,可惡至極
民眾黨貪汙民進黨要下台,真是好樣的~
@@passya3327你還好嗎? 亦是同人啊
政府拿人民的血汗錢 做些荒唐的事情
都一是同人啊
@@杜德偉-s8r
你了解你的回答內容嗎?只會立場思考不知所云嗎?唉~
你了解你的回答內容嗎?只會立場思考不知所云嗎?唉~
為你的邏輯堪憂@@passya3327
謝謝王鴻薇替已面臨死亡的台灣司法發聲
全民起義 抗暴,下架 民進黨 !!!
綠色恐怖,冤,冤,包青天何在,天理何在?????
私菸超買 不是走私
@@宗憲-z3p 好瞎的理由,蔡總統竟然可以不用出面回應,全身而退。
英皇說了算!誰敢嘴!
左右法官.檢察官上面指示.一定要辦高虹安還升官..司法真黑
如果這個「不認罪」的助理王郁文說的是實話,這個檢察官的做法及審判長的看法真的是很有問題。
一、只要不是用人頭虛報,助理確實有在工作,要給助理多少薪資,本來就是立委的權限,根本沒有虛報浮報的問題。
助理薪資一旦核發下來,就是助理私人的錢,不是國家的公款,至於要拿出多少作為公積金,供團隊使用,那是助理跟立委之間的事,根本扯不上什麼浮報貪污,更何況錢也不是進入高虹安的口袋!
二、本來就是沒有罪,卻用緩刑來交換助理的「認罪」,再用助理的「認罪」,來認定高虹安有罪。這種做法正當嗎?意圖不會很明顯嗎?
三、法務部於7月26日公佈,輪調升遷檢察官名單,起訴高虹安的檢察官盧慧珊,8月底升任主任檢察官。
好笑的是
都在臉書上公布讓人皆知"上級指定要辦高虹安"
司法和檢調都在默認這件事
完全沒出面來否認和提告
國家機器在執政黨手中
檢察官當天升官
我真的看傻眼.....
都不用避諱,演都不想演😂
一切真是剛好🤮
DPP真的可恥 明目張膽的…
16分鐘不見、偵查不公全推翻
綠共,紅共两兄弟😢
官逼民反
貪污466塊,我去街邊乞討都比這個多。
以後大法官,司法官,檢調等全部改為民選,反正領的是人民的納税錢為什麼不能改為民選,不然就去領賴清德的錢啊。
國民黨在不硬起來跟民眾黨一起討論要怎麼處理這種事情,等到民眾黨都處理完,就是全部針對性辦國民黨的時候了,到時候要求援也沒人可幫了,中間選民看到發生這種事你們不想辦法解決以後也不會挺你們
因為檢舉的是國民黨…
正確 現在就是一個一個宰,在野黨必需團結起來。
高虹安這次的事件,不是什麼政黨的事,是台灣司法集體墮落的!
這件事在野黨不團結發聲,坦白講我對台灣....對在野黨也會絕望。
高虹安案件不是國民黨去檢舉的嗎⋯⋯
@@周庭州 是沒錯,所以我才說國民黨很不團結,但是辦高的檢察官都升遷了,你覺得是誰有權利決定呢,司法部的長官是那個部門你查查就知道了,如果你會基本查資料的話
@@周庭州 好像4欸
這個案子就有4人升官
1.首先是鄭銘謙升任「法務部長」
2.盧慧珊原本是檢察官「升任
新北市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3.許慈健原本北機站副主任「升值廉政處賄選查察科長」
4.廖建傑審判長「升台中高等法院」
希望大家記下來,這些人一定要得到報應
升這個官,不會良心不安嗎?
@@rr690213本來就沒有的東西,沒有安不安心的問題。升官發大財去了。
這些人絕子絕孫!
😢😢😢噁心至極
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曾當庭質疑承辦檢察官盧慧珊在2023年4月12日中午偵訊她時,突丟一句不然不要錄影了,錄影中斷16分鐘,期間檢察官告訴她「起訴書已經寫好了,其他3名助理都認罪,就剩妳了,妳認罪,我們可以幫妳爭取緩刑。」,
要不要查辦綠共檢察官盧慧珊(已調升主任檢察官), 還有她的長官法務部長鄭銘謙(北檢檢察長調升), 許慈健(副主任調升科長), 廖健傑(台北地院調升台中高等法院 ), 台灣的司法荒誕不經, 我們若不站出來抗議, 有一天不公, 不義會落在我們身上.
原本就會用在小老百姓,現在搬到檯面上而已。正義=金錢權勢。
助理費回捐辦公室,國庫的錢匯到助理帳戶就已經成私產,不屬公帑,回捐辦公室屬於合法處置私人財產,辦公室零用金,高有權運用,而107年最高法院已有判例「助理費回捐」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
法官採有罪推定,檢查官脅迫助理不認罪就判7年,因為只要「助理有罪,委員就一定有罪」,司法被人為的操弄,目的就是將人入罪,完成任務後,升官!
怎樣才能讓民進黨不要這樣亂搞
政黨輪替😅
下架民進黨😊
偵查不公開,說個笑話466要關,12億不用關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消失的16分鐘 檢察官盧慧珊出來面對
上面有指示一定要辦高虹安!? 聽到這種話,司法還能公正嗎?
綠共夠無恥!12億棒球場林智堅辦了沒?判了沒!
綠色表示:查無不法 閉嘴
@@王之換所以不能被民進黨借中共武裝乾坤大挪移用作恐嚇民眾被暴力威脅著不準不選民進黨的武器,必須讓賴清德下台然後讓他進去、把他歷年來縱容部下貪污同時操控司法迫害對手的罪行全部徹底清查、判賴清德si刑!
查無不法😅
偵查不公開
查無不法結案
你是中共同路人
民進黨現在幹壞事也不避嫌了!無法無天!
司法腐敗,汰舊換新
法務部,監察院,行政院,司法院都是我的人
怎麼跟我鬥
趁著帥化民老前輩等還在,下次選舉一定要徹底把民進黨的總統行政院長部長檢察長法院法官大法官全部有一個算一個通通趕下台,然後仔細清算他們政治專制操控司法操控媒體的罪行,否則,照現在這個勢頭下去、等到8年之後賴清德起碼會變成埃爾多安,選舉不嬴就選到贏為止、誰能選舉威脅到賴清德誰就進監獄,保障投賴清德反對票的法案全部算違憲,選舉結果不行就一直重選一直重選選到贏為止,如果誰敢反抗、他就會像控制司法那樣洗牌控制了的民進黨黨部化的軍隊警察上街鎮壓,到那個時候革命都來不及了、趁著國軍老一輩的老帥們還在賴清德蔡英文等偽民主真專制真厚黑的政治流氓還不能操控軍隊,必須把民進黨扼殺在埃爾多安化的途中。
民進黨 張XX1075萬/判1年11個月 認罪 緩刑5年
民進黨 周XX 1362萬/判8個月/緩刑3年 認罪
檢察官再問助理的時候
消失的 16分鐘 去哪裡了?
4個辦高虹安的的檢察官 當天同時升官了
之前辦 鄭文燦的檢察官 都被調職了
司法獨立?高市長在從政之前年薪千萬.
我不覺得他會為了11萬去貪汙
是用了之前別人的助理被設局.
法務部,監察院,行政院,司法院
這沒有政治操作 誰相信?
綠色恐怖時代 開始表演了
他助理460元
@@蔡源-e7m助理只是工具,水母也說了,檢調機關就是拿很小的金額並用7年有期徒刑來脅迫助理認罪,並直接主訴是要搞高虹安,所以認罪的話助理你們會被判緩刑⋯⋯⋯⋯這種拿徒刑脅迫認罪的檢調,就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司法體系,噁心至極
高虹安私人支出80萬,判他11萬貪汙!!!
他私人支出還多69萬,沒腦殘都看的出來。
@@Twdcar 是8 0萬比1075萬多,還是69 萬多1362萬多
@@蔡源-e7m 你好像完全搞錯事件,也不清楚事件。
多了解一下吧
官逼民反,司法不公,還不上街頭抗爭嗎?
抗議有用嗎😂
@@k6z-k1i 參與的人數要夠多,才能讓政府看到人民的力量。
藍白最近的行為真的太軟弱,我一直在等發起抗議。
懇請還她一個清白。其他案子才是真正需要花時間去審判的, 藍綠不要再吵架了,小粉紅都在等著我們分裂😢
已經用掉在野黨一個市長、ㄧ個立委,還有一個基隆市長、新竹縣長,細思極恐,在野黨還不知道嚴重性。
突然發現為什麼林耕仁會被冷落了😅
看他還敢不敢出來補選!😂😂
會不會哪一天為了省時省事自己為公事殿錢也會變圖利....好玄呀!
立法委員是國家獨立機關,獨立行使職權。
助理費是立法委員裁量權,其經費受人民監督,司法不得介入立法。
此機制乃立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重要關鍵,因此蔣經國總統讓立法機關不受司法干涉,必須與立法院長協商司法才能介入!
總統及台灣社會,並沒尊重及維護立法獨立行使職權。
國家憲政體制動搖!
立法委員言行舉止受社會大眾公評,不限制其言論。
總統任期也不受司法限制,但受社會大眾公評!
維護總統獨立行使職權,蔡英文任內也不受司法限制。
現在卸任後,民間的司法就開始運作。
把高虹安使用經費,讓社會大眾公評。
立法委員是獨立機關,而非用司法綁住立法機關獨立運作。
立法委員被獨立行政經費裁量權,用司法綁手綁腳!
新竹市長是新竹市民選出,民意之所歸。
司法用司法推翻民意,司法機關未檢驗民意,篡奪公權。
此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行政首長有行政裁量權,立法院獨立機關,立法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也受國家保護,如同總統不受司法限制,行使職權。
但受社會大眾監督公評!
檢舉依[賭博罪][搶劫罪][加重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叫唆犯罪] [販賣假商品][買空賣空][誘騙交易][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政期局,金管會 ,統一期貨,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避險.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叫唆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做對獲利的交易人(違反法律,法1.2.3.4.5)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欺騙賭博][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 財產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6,罪犯空手套白狼,買空賣空搞詐欺,
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那裡容許你貪官勾結又騙又搶,
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忽大忽小之詐術,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叫唆犯罪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縱令雙方並無爭吵,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
幾百塊的查到底嚴辦,幾百萬幾千萬幾億的不查?? 雞蛋沒合約不查?? 這執政黨真棒~~
百億千億 也永遠不會查,因為全都民進黨在裡面。
毒果樹法則....
百姓🙄奈何不了民進黨
誰能🙄把貪官們抓去関
除非四年後有人可以K.O賴功德,否則永遠不可能抓去關!
執政者多可怕!
人民選出來的,別怕啦,相信台灣民眾的選擇😂
民進黨到底要多噁心 完全不演了🙂
加班費+薪水合報,扣除勞健保,實領大於薪水,很正常呀 ~~~ 更何況有時候,有加班但沒報加班費的 ?? ~~~ 怎算 ?? 隨便一筆加班費都要大於466元
在民進黨執政下,台灣還有民主法治嗎?
一、只要不是用人頭虛報,助理確實有在工作,要給助理多少薪資,本來就是立委的權限,根本沒有虛報浮報的問題。
助理薪資一旦核發下來,就是助理私人的錢,不是國家的公款,至於要拿出多少作為公積金,供團隊使用,那是助理跟立委之間的事,根本扯不上什麼浮報貪污,更何況錢也不是進入高虹安的口袋!
二、也有助理不願意捐公積金的,被判無罪。願意捐公積金的助理,反而被判貪污罪。這是什麼雞*司法判決?在民進黨執政下,台灣還有民主法治嗎?
解套方法:快加入綠色
高虹安案檢察官認證民進黨助理公積金制不符清廉標準及作帳方式不符審計標準,顯然立委助理自我管理拿鴻海的管理模式就是一個笑話,這些主任助理對一般企業習以為常的管理模式,顯然不太適應,鴻海式作帳的方式連檢察官也清楚一目了然,不像其他立委助理帳目不知所云,是否立法院是否重新立法將審計財務支出這一項引用高虹安條款,不然以後誰敢在申報表上亂簽,做表格的可以違法亂做不被關,簽主管名反而擔負惡名及重刑, 到底是鴻海錯還是高虹安錯,還是其他未按鴻海標準的立委助理們的問題
2:11
台南 光電案 ~
是 多少 億 · · 的 汚 錢 ·😮
我剛去儲值悠遊卡,500元
聽說台灣司法很有效率,400多元可以被判刑
幾億的可以裝死不處理!
是在告訴大家貪污也要政治正確才會沒事?
檢調辦466就是重大績效,值得升官。只要辦的案子超過466元就可以升官了,下周全台應該有一大票檢調要升官了。
藍白加油,繼續努力下去。
這種判決還需要尊重嗎?
這國家變這樣 令人憤怒
真想看鄭文燦會如何判?貪贓罔法賴皮寮要如何判?才能公平?
國民黨黨國時期,還不敢如此光明正大立即犒賞打手,完全不在意人民觀感。只因為有恃無恐40%盲挺,而60%又可能分裂無法取而代之嗎?天理昭彰,往往出乎人類想像,大阿哥跟小智都足為鑑戒。
惡人會有現世報的,噁心
盧慧珊檢察官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這個時候突然想聽聽看馬英九對這件事的看法
看這些政治鬥爭,不如看奧運比賽,選手為了好成績而努力,雖然努力不一定會有收穫,但就是為了他們的目標用盡全力去拚,無論如何他們的初衷就是取得勝利,讓台灣揚名國際。
而這裡為了追求自己要或不要的就搞政治鬥爭,真的不知道民進黨當初成立時的初衷是什麼,為什麼會演變成如此。
法院有個錢得杈.一切都好說!
我們是台灣人🎉
我們是臺灣人民🇹🇼
我們都是台灣民眾❤
所以抓到貪污…就是台灣司法廉價,看看這些人的嘴臉
法官名單,廖建傑,蘇宏杰,王沛元,永遠記住
被判 緩刑· 也是刑罰 , 留下人生汚點 。
0:52
物極必反!
王是三位助理薪資最低的,只有4萬多,而且,跟立法院申請薪資的,是另一位被起訴認罪的黃姓助理
可以理解,王為何不認罪,因為,明明只是去當立委的助理,薪資也不是他去申請的
只是因為立法院把薪資匯入他的戶頭
他就成為了貪污共犯,被起訴二年,緩刑五年
為什麼要認罪?
試想,你去立委服務處當助理,假設你根本不知道,薪資到底是立法院給你的,還是立委給你的,你只是每個月領薪資,立委就算叫你把多的加班費領出來捐到公積金
你照做,就成為共犯,必須認罪
這還蠻奇怪的😮
坦白講就是 講好 我給你5w,你拿2.3000出來做公關支出。
就像勞資雙方談好一樣意思,民間公司一堆都是這樣。
更何況哪一位民進黨的立委可以讓人相信他們的助理費沒問題?
一堆人頭詐領的,根本也沒在準備資料質詢,為何助理費全都幾乎請滿。
這事就是政治迫害,要查就全部被民進黨一起查,一切比照辦理
法務部也都是自己人,是要調查什麼?
黨證不是綠色的啊!反正都升官了,隨便查這些官員我就不信沒一個有超過466塊的,都抓去關啦!
感謝王鴻薇委員為台灣司法發聲。台灣司法墮落了。
貪小貪大都該辧!
為什麼不公開相關承辦的人員?
法官檢察官名字全部公開出來
幾百塊就夠成貪污罪?哪幾百億幾千億的國家預算?平空消失要該怎麼算?😅😅😅??。
466元的貪汙?很瞎
檢查官違法行為該……報警?為何做筆錄期間可以自行將部分錄音刪除?
台灣司法466
真的全民公憤,詐騙貪污上億都沒罪,天理何在⋯⋯
王鴻薇 委員為民發聲
高應該抓進去關 必須抓進去關
要不然太多企業與政府的官商勾結沒辦法如願
抗議
違背良心者 總是有因果~
所以選總統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所以說3次。
可是下次選總統若藍白不合一樣綠營當選,
因此藍白應先初選後,贏的一方代表出來選才有勝算,不合一定輸。
貪污就是犯罪1元也一樣!16分那是另一件事,不用混淆視聽
為了升官違背良心的檢查官老天如有靈就好對這種違背良心的懲罰
民進黨不倒台灣人民真悲哀
檢調為了升官啊辦案
檢察官是誰?公諸於世!
不會讓你知道的啦
盧慧珊
先查檢察官有沒有收賄吧
❤ 感恩 "某"執政黨 展示+引領社會風氣: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噁心呀!你可一跟你的小孩說偷1元不是偷,貪1元不是貪,貪污就是貪污廢話一堆,犯法了還不知悔改,噁心蹭熱度
(那些護航的人敢跟你小孩說偷別人1元沒關係不是偷,比例原則1元金額小可偷可貪)
沒人帶領我們反民進黨
466元判2年
466/2=233 每貪汙233元判一年
500萬/233=21459
比例原則,鄭文燦應該要被判關2萬年吧!?
如果這次會變成公民運動。我會第一次走上街頭。一定要去
光會轉移話題,顏寬恒就是不敢黨紀處分,畏懼顏家勢力嗎
是有輕重緩急藍白都在處理了,綠的呢?阿扁也沒黨紀處分 燦也沒那幾個都破億要不名揚國際哪個誇張不敢比???
其他超思呢?賴功德違建呢?疫苗呢?
趙天麟呢?陳明文300萬呢?
李俊邑呢??光電呢??爐渣呢芙??
怎麼每一件都沒查 好奇怪喔😂😂😂😂
做得好的留下做不好的人淘汰
王鴻薇水準 哀
一定要告司法+investigating officer for abusing their power. Use legislative power to question 司法and the investigating officer action
但剪掉怕得罪人拿單查的
消失的16分鐘就是在檢察官恐嚇嫌疑人的時間
466元可以幹麻….?連工讀生的一天都請不了
卻可以為了466元消耗整個調查機關、再消耗一群律師團的時間,只為了讓民眾黨一步一步的瓦解
拜託民進黨認真執政,你們現在是執政黨,專心搞好台灣、搞好經濟😢,別只會搞內鬥了…
真的很難看
還在466,466是跑不掉,100%貪污的,其他有爭議的,可加重刑責的法官都放掉了,本刑就七年了,這跟本是輕判,一定要上訴,判更重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對待民進黨,必須以牙還牙
台灣還有希望嗎?
民進黨直接噁心給我們非綠營的選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