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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律師解釋行政執行屬的運作方式淺顯易懂即便台灣的生活已經比以前好很多,社會低階族群的環境跟受到的教育資源比一般人差,希望政府執行時可以更人性化一點。
我覺得跟學歷無關,是跟家庭教育比較有關,今天兒子會這樣默不關心家裡的大小事,又愛酗酒,是不是也是母親造成的?
這位馬律師思慮周密,極富同理心,是很不錯的人材!
馬律師講得很好大家可以從 14:22 開始看
@@chinchen528 深刻嚐過家庭苦痛的人,最後都會長出能滋養他人生命的種子來☺️
@@loveallu-k679 這個社會最需要的就是有正義感和使命感的種子啊……
馬律師講得非常好,情理法都兼顧到從 14:22 開始看裡面提到法院的民事執行處和行政執行署本質上處理的不同行政執行署的績效是由*追到的欠款*民事執行處的績效是*案件是否簽結*這兩種差別直接導致了,是痛苦還是人性的關懷行政執行署追求欠款的績效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的目標導向且又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
馬律師👍👍👍終於有了解細節的人解說了
高仁和警官正直又有同理心!讚👍
這很幽默
丞相~起風了感謝@Lily姐回覆,雖然酒駕十分可惡,但若未依法行政值得後續關注!一開始聽到新聞也覺得執行不符合比例原則若依節目所敘:屋主分明故意闖紅燈、無照駕駛、酒駕、道路講習不到等十多次違規,罰單不繳,行政執行分署用雙掛號通知11次補繳不理,法拍四次才得標售出,期間貼了封條還是不理,靠母親下跪求情,酒駕的在新聞上理直氣壯,真的是讓人無言拍定的得主真的很倒楣QAQ
也不要同情老媽媽,養出這樣的兒子沒撞死其他無辜路人已經很幸運了。寵溺小孩的後果就是這樣,已經長到中年、自己還有小孩了還是一個擺爛樣。
新聞有報導基隆市議員宋瑋莉等召開記者會,質疑執行署登載不實,其中查封筆錄裡有一名「許益軒」,混充鄰居簽名,仔細追查發現,這個「鄰居」竟然是和這個案相關的不動產估價師。除了疑似假造「鄰居」簽名之外,陳家從來都沒有見過房子被貼封條,閱卷三、四次,卷宗內都沒有貼封條的照片,執行署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後來才改口說,「沒封條但法律上仍有效力」。行政程序上出現瑕疵,恐怕讓這間已拍賣成功的法拍屋再添變數。
@@王愛寶-r6v 感謝提供後續新聞:)
希林 不客氣噢!這新聞是三立4/23文字和電視新聞都有報導,不知道主持人和來賓是沒看到呢?還是..........個人覺得當事人犯錯在先不繳罰單很不應該,但他是家裡唯一收入者也許學歷也不高也只能外地打零工養母親與2孩,在外地也可能需要租房子呢,可以想見金錢上的吃力,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也是看了這集才知道罰單可分期,也許那位裁罰官可以像馬律師說的能親自到家裡了解勸說並提供資訊相信不至於到這地步,雙方都多一份心就好了.
有時候情與法真的難去掌控的,高警官真的是一個好警察耶,感覺高警官是一個很感性的人!有高警官就必看,忠實粉絲☺️
這種議題很實用,希望節目能多討論,學習社會經驗增加生活常識。
法律的確不該如此不通情理, 但刻意擺爛推託卸責的人只是在利用社會輿論和同情心
希望觀念要正確,法律就是不講情理,法官要講情理要在法律範圍內不然只要能跟法官講情的,法律都當假的?法有問題,立法委員要修,不然那些豬公是用來關說跟罵首長的?行政執行署是政府黑臉單位,說真的,一個好的國民不該輪到行政執行署出手有問題,你罰單期限內就該去申訴、訴願
今天的來賓都很好主題也不錯,學到不少知識
我如果是高警官,我也不忍心跟攤販開罰單、扣攤子!
超喜歡今天的來賓~討論事情有很多面向想法很有趣
光是酒駕,就該被嚴罰了。很多人還說要鞭刑。只是運氣好,沒有人被撞到,否則賣掉一個房子都賠不起。
馬律師說特斯拉的案子、說的很好有條理各方的立場、說明很清楚明理
馬律師讚…
高大哥終於出現啦!讚讚
無論如何大家體恤一下老媽媽吧!不斷的掛號11次,早超過正常值,一定是這家人大有問題啊!有些媽媽就是生了個不負責任到處闖禍的孩子,她能怎辦,老媽媽說了也不聽,要是他有責任感,怎會把孩子丟給老媽媽帶養?與其查封房子,還不如查封車子,至少這糟糕的傢伙無工具再闖禍不是嗎?難道是執行署看不上車的價值嗎?執行歸執行也要有社會敏感度呀!有時間寄掛號追11次,怎不去仔細了解一下問題到底在哪?為績效獎金,不成比例地奪人房,害老人家沒處可住,實在有違人理,政府帶頭仿傚討債公司,真的非常糟糕,政府該檢討,尤其很多都把討債業務外包給討債公司,如果政府也如此做,實在是個不合格的政府,只會助長歪風。
這樣想很有愛心,不過如果是承辦官員,不知道愛心能讓工作多順利他們是公務員,每個案子都要考慮考慮再考慮,應該不會五點下班簡單說,房子如果老媽媽的名下,官員也沒得查封當然這個好像過程有瑕疵那就去訴願目的還是希望你來繳一萬八,用拍房子逼你來繳罰款,只能說這case是老媽媽可憐另外就是兒子名下沒車,不然一萬八拍車絕對比拍房快
聽陳東豪講話,好累...
那個老法官的影片常常有台灣網友在傳放, 我也常常在上面留言! 美國不是那樣的....那是’show" 真人實境秀, 好嗎? 基本上美國是法理情! 不像台灣一天到晚都在"感情用事" 違規就是違規! 先看違反哪一條 先判罪 再來看看有沒有可以通融的! (我是法庭口譯員) 請不要再看到那個老法官就以為美國都是那樣!! 那個帳單是有製作單位買單的! 他也是為了作秀讓人很感動的(這樣才有收視率) 美國真正實際法庭不是那樣處理事情,交通法庭跟菜市場一樣忙碌 吵雜 案件堆積如山 需要快速審理 沒有空聽你講解你家困境! 給予忠告 憐憫 然後慢慢聊天 裁決! 完全不可能
馬律師說的沒有錯.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真的會搞不清楚狀況.
真的。所以執行官裁判兼球員真的是個問題。百姓就是看運氣。
@@蕭景琰-d5b 只是這樣形容,你要這樣看也沒辦法行政執行署是黑臉單位,欠公家錢最後會交由他處理他收的錢也是繳回國庫,又不是個人所得你沒欠政府錢,他也沒本事查封你的家,這個例子看起來一萬八查封房子太狠但要知道前提是沒存款、沒薪資所得,沒車名下只有一棟房子,欠債還錢,不法拍房子逼你繳,要直接關還是政府裝沒事?沒行政執行署去追,前幾天新聞就有防役罰百萬的不想繳了...
@@hedy4569 這個我不是執行署人員,我沒辦法正確回答你但公家單位做事,有n份欠款要催繳用電腦就能查到存款、勞保薪資資料、名下財產,你覺得每一筆都要跑去家裡調查?還是寄一份文件【提醒】來繳個錢就結案?當然11次是有點一誇張,這案子有行政瑕疵但寄文件整個可以在辦公室完成,跟還得跑去欠款人家調查絕對時間上大不同在法理上是兒子欠錢,也不該去跟老媽媽還是他子女討吧...再者家庭訪問,一個公務員,上班時間要去洽公,需不需要一個流程,今天來都不用事先通知還是要跑個幾次賭他在家,還是下班或假日去等?當然我說得很沒人情,但當你看多了那些拖延欠款的,你的職業就是追錢,你會不會走你經驗中最容易的方式?用查封財產來追欠款這不是特例吧,目的還是要逼你來繳費(不考慮行政瑕疵的話)還是請了解,送行政執行署的當下,表示已經超過罰單的最後期限,不是一收到罰單就被法拍房子事實上是你根本不該欠到送行政執行署....
家中也有可抵的東西,,未何把房拍賣,為18000,,記得查風可先以家中物封拍,那大戶欠稅是否也直接拍賣房子,不然大戶欠稅都無法追查,
因為大戶欠稅,名下房產早已過戶給子女妻子,查不到財產
對啊,怎麼會沒有先去家裡查封等值的物品,而是直接拍賣房子。
@@王素娟-c9b 法拍的目的是拿回欠國家的錢,當然有比例原則,可是也要考量執行面你查封一台電視,要整麼估價?連房子都四拍才拍出一半價格更何況還得確認東西屬於兒子所有而非媽媽大家想的都是對欠款人最有利,那有考慮過你們的稅金能請多少人這麼佛心去追欠款?
@@黄心柔-s3w 所以沒財產的都會用關的,新聞常有夏天關個幾天就乖乖繳了。
對啊。。有些本來就是要加上社會局社工配合陪同。。。如果萬一變成對方自殺或傷人呢。。。
行政執法第三條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沒有違反本條規定嗎?符合比例原則嗎?
節目不是說了,會先找存款,或是薪資,再來是價低的動產以這例子就是兒子名下只有一個房子,你追不到他的其他所得,也沒有車子可拍才會四拍房子,我要追錢1萬八,拍機車汽車會比拍房子快又有效吧。比例原則應該說是有其他更低價的物品先拍,而不是不能拍高價的吧。行政執行署本來就是作壞人的單位,要是都遷就欠款人,你就看那些防疫罰百萬的要整麼拖...這很常聽到用拍你房子來逼你繳款阿。
4次酒駕才1.8萬? 我不信。其他有付一張沒付就查封房子? 酒駕很可惡,但即使不是酒駕,政府這樣處理粗糙你我都有可能遇到。尤其是有人要地的時候,公文寄到哪,有沒有收到,所有狀況對百姓都很危險,即使你是善良百姓。
@@蕭景琰-d5b 不是4次酒駕,是有酒駕、闖紅燈、無照等等他也不是全沒付,是很多次之後有幾張罰單逾期了他不想繳交通罰單我不知道多久會送行政執行署,他是送行政執行署後強制執行才又送11次雙掛號催繳,節目中說4年了那正常他會來查封才能法拍政府有沒有按流程這你可以討論但整個過程只要去繳掉一萬八,就不會法拍,雙掛號代表一定有人簽收正常郵差雙掛號一定是家人才能收的
漣一點點都不值得同情
酒駕、闖紅燈應該要重重處罰,但有時警察有時用偷拍、故意在4線大道設時速50公里超速照相、新北耶誕城期間三天路口可/禁左轉一直變,還要處罰、之前因為一張300元罰單,寄到户籍地家裡老人忘記告知沒繳,就吊銷駕照要重考駕照,後來因交通惡法取銷,繳完好幾倍罰款,就還我駕照,我自認為律己甚嚴,但對這樣的政府處罰方式,也不能接受。也常在網路上,看到美國法官,常對弱勢民眾網開一面,著實另人感動,更對社會有教化效果,而不是政府藉機斂財,或公務人員汚辱善良老百姓機會。
沒錯。而且四次酒駕,才1.8萬我不信。有人要買地比較有可能。
自作自受...太皮了...
誰的錯誰承擔,把他抓回去關起來!要他勞動😡可憐他家人
自己造的孽推全家人出來,最可惡莫過於此。催了那麼久怎麼可能不知道??擺濫裝不知情而已,把責任都推給媽媽不懂,如果這樣以後大家都擺爛就好了阿,法律都不用遵守了阿!! 政府就是太軟了才會讓有些人有機可趁,我覺得這樣也只是剛好而已
@@hedy4569 你扯遠了,親自到府上!??呵呵,看到這句話我連回都不想回了
看到最後高刑警的案例就很想跟阿德老師說這就是我對父母遺產為何想法和你不一樣的原因!!!因為對一個家庭來說每個成員都很重要!!!一個成員亂搞也許就會把這個家搞垮!!!故若一個家能累積許多財產大家都有功勞!!!!小孩也許沒幫忙賺錢但不惹事生非也是大功一件!!!遺產為何不分給他!!!!???對很有錢的父母來說多少還是要分些再捐!!!!
所以遺產不能不分遺產有所謂的特留分,即使遺囑寫明不給某些有繼承權的,上法院還是可打特留分的部分
我記得那台特斯拉車主根本沒有要他們賠~
對於此事個人有幾個疑問? 一:老人家不識字簽收雙掛無告知當事人 是常見之事 執行官是否在拍賣前到府聲明 權利和義務 (拍賣事實.分期償還欠款)二:法院拍賣會預先通知順位.(第一順位親戚第二順位鄰居.如果有.親戚跟鄰居不會告知當事人父母嗎?)個人覺得政府機關有很多都沒有依照程序執行.認為金額不大跳過很多程序而強制執行.多年我遇過一次此案例.一張101年機車排氣過期無檢1500元罰單.106年執行處執行3000元戶頭執行.打電話去環保局.環保局要我問執行處.執行處推說要問環保局.當時發怒在打去環保局要他3日內拿出發單跟掛號回執單.結果環保局拿不出來.大家想想這都是甚麼事.很多小額罰單民眾不會查.政府單位根據電腦常有檔案重複執行.以達到個人績效
事主欠錢是事實,但是強拍事主的房宅,讓他無安身之處,於心何忍?國家都可以撒錢到國外去,對自家的老百姓卻如此嚴苛。如果他真的繳不出來,可以請他做社區服務,例如掃街道、掃公園⋯用這些方式來抵罰單,想辦法協調,看可不可行!
整麼抵?誰監督?要做多久?以一天1000來算,這例子要18天,要有個執行官監督他18天?何況正常一定又要考慮不影響他正常工作,就是18個假日他連道安講習都不去,要他做18天勞役?還是強調一下拉,不是喜歡法拍,而是這是逼他繳錢的手段,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提出來研究研究節目上都說了一萬八應該可以分期,法拍按程序就是最後手段
來賓發表意見前有責任先應該做好功課再理性發言,五歲小孩騎腳踏車衝撞特斯拉超跑,要求做酒精測試或許可有更好方法讓小孩盡可能避免受到驚嚇,但程序上確實沒錯!就我所知正常情況下是沒有保險公司會有受理超跑的全險,所謂全險分為甲 乙 丙三種除了甲種無限制一定會陪賞,其他都設有條件的,特斯拉這種超高級車雖然小撞一下通常維修費用也要幾萬甚至幾十萬以上,而且誠如其他來賓所說若沒備齊文件保險公司不肯通融誰負責。
查封人家房子太誇張了為了基效。為了1萬8有很多方法要買一棟房子很難好嗎
擺爛實例
大家重點都放在法拍房子但他目的是為了追討政府罰款你不算績效,兩個公務員一個完全追不回欠款,一個有多少追多少哪個公務員是米蟲?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說說你的高見?
有頭沒腦的人多。。。今天如果小孩撞擊車,頭在地傷,結局就不同了。。這時就是為何停車在那裡,那裡可以停車嗎?的問題了。。。。。。還讓小孩做酒測。。
執法人員自我保護
古語 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政府的執行如果是雖時可以改,誰會遵守法則?你不可以在那麼多次的通知,給你很多的機會去解決,你不執行,還公然編理由來鬧法院,而台灣社會還有一堆人站在無賴那邊實在另人深思?!國家應該是個法治的地方,否則要叫其它遵守的人如果遵守下去?法律是要遵守,不是用來參考的,台灣的民眾!!!
藐視法紀,違法亂紀的大有人在,反正到時候再讓老母出來跪一跪就沒事了
🥴🥴🍀怎麼辯呢?
酒駕怎可能只罰18000元呢?十年前我弟騎車酒駕就罰四萬!建議可扣其機車,或強制坐牢,也可判服勞役,不需拍賣人家唯一房子吧!
以現在來說 酒駕大概罰多少?
@@marsdoraemon 酒駕越罰越重,第三次九萬吧
以這例子是可憐拉,但法拍是要逼他繳款,不是一吃紅單就拍房子吃紅單到繳款期滿要多久?在進到催繳要多久,在進到查封法拍多久每個不繳錢的都坐牢,吃的還是人民的納稅錢只能說老媽媽可憐,兒子不繳罰款,房子還是兒子的名字政府寄信催繳如果一切有照程序,媽媽不懂也要求助吧。
陽盛陰衰的主持來賓群😂😂😂😂😂
一群扮演上帝斷言是非的老男人
不能去關代罰款嗎?這很歧視弱勢!
他名下有財產會先扣錢,不會捉去關,除非他沒存款,沒房產,名下什麼都沒有,才會捉去關,監獄已經人滿為患了
這是法治的社會酒駕違規又擺爛不理罰單一個可惡又令人同情的按例希望達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不要看扁台灣法治的執行力除非妳有辦法『欠稅幾億卻逃國外或脫產....』
台灣法治執行力?有多少壞人殺死人都沒判死?判了死刑的又執行多少個了???
@@王愛寶-r6v 也不能不執行阿,這個例子,大家同情的是老媽媽關鍵也在房子不是老媽媽的名子,而是在兒子的名下程序如果有瑕疵,是瑕疵的問題。這個制度不執行,大家都來欠錢讓可憐的人擋著執行,會更多弊只能說沒有遇到貴人,要不早點繳完罰款,要不房子別在兒子名下今天程序有符合,不是老媽媽在住,誰覺得不該拍的...
五歲男童做酒測我都醉了。
所以說宮廟是禍源。喊:阿兄。那邊好好笑
再多的辯解也只是呈現犯規者的耍賴、不願意承擔犯錯的罪責;鴕鳥心態再推姥姆出來給誰看呀,社工人員常說:可憐的人必有其可惡之處。敢酒駕就該面對罪責,付出代價,今天就不會發生這些事。
只會寄信 多好的公務人員
馬在勤律師 講的很公道 這樣只會懲罰到小孩跟阿罵
跟之前那位獵山羌的原住民說要給八九十歲的老母吃的,其實被判的是違反槍砲彈藥管制一樣,裝甚麼可憐,民眾也容易被媒體操作
太過份了,可先強制執行,去關或勞役,查封房子太過分!低價查封高價賣,是在搶錢嗎?
這是銀行常用的手段
他自己應該擺爛,沒去辦分期或處理才會變這樣,罰單地址也可以改寄居住地,罰單對酒駕可能比較嚴格
@@userkty685 你沒遇過這種事不會知道啦,我有交通違規,但我人長期在大陸,台灣家中沒人,某日我上網看台灣股票發現我某張股票不見了,一查才知道被政府賣掉,只有電話能查到,連收據都沒有!而且股票買時四萬多,被賣掉時只剩兩萬多,等於強制被低價賣出,你說賭不賭爛,我是沒時間回去,所以也就算了!感覺政府是在搶錢!
@@唐蘇菲 強制執行法院會寄通知書的,聯絡地址可以改親友住處,如果有處理比較不會吃虧,開罰單的警察其實也不是什麼真的為安全,就是變相搶劫,但是被法拍及強制執行,之前都會有一些通知行為,要注意才不會吃虧
除了馬律師講的中肯之外,其他三位來賓都沒看過卷宗對事實真相未詳暸解就做出評論,最好是看過卷宗再依證據解讀才好。執行官在媒體上講的與卷證內文件差十萬八千里,這樣的所謂"名嘴"只會損害自己的信譽,除了馬律師還有點專業,其他三位講的很離普,簡直是胡扯,請問你們有看過卷證嗎?先去看閱卷再評不遲吧!!!
我真的無法相信,他們知道房子因為沒繳18000元,就要被查封拍賣,而完全置之不理!感覺這弱勢家庭,不是非常明確清楚此事的嚴重性。
一次又一次的 闖紅燈超速 酒駕 無照駕駛 講習不到 罰款不繳?有錢買酒喝怎算是弱勢嗎?
@@邹滿榮滿榮 管好你自己就好~~
這是藐視台灣法治的下場,殺雞儆猴
宮千又 以下是新聞報導基隆市議員宋瑋莉等召開記者會,質疑執行署登載不實,其中查封筆錄裡有一名「許益軒」,混充鄰居簽名,仔細追查發現,這個「鄰居」竟然是和這個案相關的不動產估價師。除了疑似假造「鄰居」簽名之外,陳家從來都沒有見過房子被貼封條,閱卷三、四次,卷宗內都沒有貼封條的照片,執行署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後來才改口說,「沒封條但法律上仍有效力」。行政程序上出現瑕疵,恐怕讓這間已拍賣成功的法拍屋再添變數。
有因必有果,結論就是不能欠政府的錢一但欠政府錢,你家有什麼死人骨頭也會被挖挖出來
一堆無知鄉民在那弱勢弱勢的 聽起來真的很刺耳他今天酒駕 闖紅燈 罰單不繳的時候 你怎麼不敢出來幫忙護航他弱勢?結果因為他之前的擺爛 導致房子被法拍 才跳出來說他弱勢 怎麼不去罰其他有錢人?
催繳就要開始緊張了,不要不信邪!
我一直以為我的螢幕出了問題有隱形的線 後來才發現是節目裡的透明隔板..............................XDDDDDD
有好幾個“經濟犯”都欠好幾億,逃到國外或脫產就沒事了!政府抓十幾年也抓不到!😄因弱勢跑不掉,才被法拍房子。
宮千又 這種不負責任的人,因為沒有本事,有本事的話也會是你口中的"經濟犯",根本不是什麼弱勢!
@@user-dg4kercx5h 你所謂的有本事就是像陳由豪那些 “官商勾結” 的人嗎?
@@chinchen528 我目前住的房子正是“陳由豪”東帝士建設蓋的!他利用交屋額外收了我們住戶很多錢,後潛逃出國消遙法外,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
@@黃美靜-b5z 所以啊, 越暸解那些官商旣得利益者的黑暗面,就越同情無錢無勢的小老百姓……
跑到國外或脫產,跟弱勢被法拍不是一碼子事你會覺得不平,很好,可是不代表抓不到"經濟犯",不繳罰款就是合理政治人物、財經大老,他們有很多特殊方法賺錢,不代表我欠債賺黑錢就是對的兩個都是錯的,只是一個抓不到沒受罰,一個是覺得可憐可以通融
高警官他接觸到 低下層 體諒市民,不似高高在尚法官和立委
家10年都沒回家是真的有出外為工作。
政府很一板一眼 真的 就法規一堆堆 也沒人關心弱勢 我了解的
殺人犯都可原諒了,沒其它方式嗎?可先拘役來追吧!這依法行政有點拿雞毛當令箭,弱勢者處境,非常人理解,有必要用殺絕的手段嗎?
個人覺得新聞挖挖哇好看⋯⋯但也是要看主題!像是這種有關公共議題的話題,就學到很多東西!最不喜歡看的是藝人的偷吃啦⋯⋯離婚啦⋯⋯我們真的不是當事人!就不需要去討論他們的私事了⋯⋯然後講完後,依然還有很多的人仍前繼後撲!沒有得到修正!等於沒有用⋯⋯除非就是媒體要讓藝人死當在這事件而已⋯⋯
乙炔啦,不是氬焊啦。
很多人都是法律白癡我也是,我們也不知欠稅可以分期付款要加利息嗎,我覺得二位律師真的不錯,是真家人收掛號不一定會拆看,我也不會拆看家人信件。
家人簽收~不通知收件者?
@@hedy4569 喔~那永遠弱勢吧~~
請了解,一個政府公文雙掛號老媽媽是值得同情,但即使你不敢拆信,也務必知道雙掛號公文代表什麼雙掛號,代表你確認收到,然後對方確認郵差有給你簽收和交付的日期簡單說就是接近親手拿給你,只是這個手是郵差的手一般這種公文就是有期限,從你簽名領取掛號起算一個時間,會執行公文的內容公家單位會從雙掛號的時間開始算,你一定要通知受信人這不是掛號信,是雙掛
馬律師的人性的管理來管理一個國家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用人性的管理管理你的家庭問題,一個國家那麼多不同的人,每一件事情都要用人性的管理,你知道國家浪費多少多少人民的稅錢?
擺爛人生!!能怪誰!!
高警官...現在的人不是以前了...網路讓全民都當上了"法官",你不照程序後果很麻煩,只要有一部分人找碴你就吃不完兜著走
不守法的下场。
男人難為啊⋯⋯
那美國國女人因為他有守法他的罰款因為他去處理罰單的問題才造成他又有違規真正的美國人是沒有存款的在美國是很講理有理由上訴法官聼你訴說他會看理由 我個人認為那個先生是在挑戰法律我就是不理你們奈我何一般人民收到官方的信件都會第一時間処理自己的生活態度就是無賴
罰款該繳就得繳,查扣的帳戶餘額也夠繳,但執行署聲稱帳戶沒錢,為了強行拍賣房產,過程太多瑕疵和造假。弘儀大哥有做功課嗎?這樣草率播出的節目,行嗎?
奇怪……外甥不是可以代位繼承媽媽(阿姨的姐姐)的遺產嗎?
蘇律師的意思是,不行的原因,是因為是姊姊先過世,除非妹妹有先立遺囑
檢舉達人真的超討厭的!!!!!
我我住在美国我有收过罚单前院风很大罚单当我收到政府寄信给我收到后我上诉 跟法官说我有清理我的院子被開罰單的前一天風很大所以才會有些垃圾當然我帶著天氣報告的報紙所以免付法因為我們一般收到官方的信件都是立刻處理那位先生已經收到11次都不處理那他對人生的態度可想而之挑戰法律
下跪在大陆根本就不算事,更严重百倍的数不胜数,两岸素质高下立判。
我不懂什麼是弱勢...有雙手有雙腳不去工作就是弱勢?可以騎車開車是違規是弱勢?如果他繳不出房租!我相信他是弱勢..賣房子能夠讓這家人清醒不是很好嗎!1萬8和價值三百萬,在蠢也知道怎麼選擇...
Rubbish
感覺好可憐啊!台大的教授,知道您在作孽嗎
呵呵,台湾城管跟大陆城管也没啥差别啊,看来台湾跟大陆的确有血脉相连。苦笑!!!
Belle Mer Vous Aime 台灣警察不會像中國城管隨意砸人攤子打死人
馬律師解釋行政執行屬的運作方式淺顯易懂
即便台灣的生活已經比以前好很多,社會低階族群的環境跟受到的教育資源比一般人差,希望政府執行時可以更人性化一點。
我覺得跟學歷無關,是跟家庭教育比較有關,今天兒子會這樣默不關心家裡的大小事,又愛酗酒,是不是也是母親造成的?
這位馬律師思慮周密,極富同理心,是很不錯的人材!
馬律師講得很好
大家可以從 14:22 開始看
@@chinchen528 深刻嚐過家庭苦痛的人,最後都會長出能滋養他人生命的種子來☺️
@@loveallu-k679 這個社會最需要的就是有正義感和使命感的種子啊……
馬律師講得非常好,情理法都兼顧到
從 14:22 開始看
裡面提到法院的民事執行處和行政執行署本質上處理的不同
行政執行署的績效是由*追到的欠款*
民事執行處的績效是*案件是否簽結*
這兩種差別直接導致了,是痛苦還是人性的關懷
行政執行署追求欠款的績效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的目標導向
且又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
馬律師👍👍👍終於有了解細節的人解說了
高仁和警官正直又有同理心!讚👍
這很幽默
丞相~起風了
感謝@Lily姐回覆,
雖然酒駕十分可惡,但若未依法行政值得後續關注!
一開始聽到新聞也覺得執行不符合比例原則
若依節目所敘:
屋主分明故意
闖紅燈、無照駕駛、酒駕、道路講習不到等十多次違規,
罰單不繳,行政執行分署用雙掛號通知11次補繳不理,
法拍四次才得標售出,期間貼了封條還是不理,
靠母親下跪求情,
酒駕的在新聞上理直氣壯,
真的是讓人無言
拍定的得主真的很倒楣QAQ
也不要同情老媽媽,養出這樣的兒子沒撞死其他無辜路人已經很幸運了。
寵溺小孩的後果就是這樣,已經長到中年、自己還有小孩了還是一個擺爛樣。
新聞有報導
基隆市議員宋瑋莉等召開記者會,質疑執行署登載不實,其中查封筆錄裡有一名「許益軒」,混充鄰居簽名,仔細追查發現,這個「鄰居」竟然是和這個案相關的不動產估價師。
除了疑似假造「鄰居」簽名之外,陳家從來都沒有見過房子被貼封條,閱卷三、四次,卷宗內都沒有貼封條的照片,執行署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後來才改口說,「沒封條但法律上仍有效力」。行政程序上出現瑕疵,恐怕讓這間已拍賣成功的法拍屋再添變數。
@@王愛寶-r6v 感謝提供後續新聞:)
希林
不客氣噢!這新聞是三立4/23文字和電視新聞都有報導,不知道主持人和來賓是沒看到呢?還是..........
個人覺得當事人犯錯在先不繳罰單很不應該,但他是家裡唯一收入者也許學歷也不高也只能外地打零工養母親與2孩,在外地也可能需要租房子呢,可以想見金錢上的吃力,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也是看了這集才知道罰單可分期,也許那位裁罰官可以像馬律師說的能親自到家裡了解勸說並提供資訊相信不至於到這地步,雙方都多一份心就好了.
有時候情與法真的難去掌控的,高警官真的是一個好警察耶,感覺高警官是一個很感性的人!有高警官就必看,忠實粉絲☺️
這種議題很實用,希望節目能多討論,學習社會經驗增加生活常識。
法律的確不該如此不通情理, 但刻意擺爛推託卸責的人只是在利用社會輿論和同情心
希望觀念要正確,法律就是不講情理,法官要講情理要在法律範圍內
不然只要能跟法官講情的,法律都當假的?
法有問題,立法委員要修,不然那些豬公是用來關說跟罵首長的?
行政執行署是政府黑臉單位,說真的,一個好的國民不該輪到行政執行署出手
有問題,你罰單期限內就該去申訴、訴願
今天的來賓都很好主題也不錯,學到不少知識
我如果是高警官,我也不忍心
跟攤販開罰單、扣攤子!
超喜歡今天的來賓~
討論事情有很多面向想法很有趣
光是酒駕,就該被嚴罰了。
很多人還說要鞭刑。
只是運氣好,沒有人被撞到,否則賣掉一個房子都賠不起。
馬律師說特斯拉的案子、說的很好
有條理各方的立場、說明很清楚明理
馬律師讚…
高大哥終於出現啦!讚讚
無論如何大家體恤一下老媽媽吧!不斷的掛號11次,早超過正常值,一定是這家人大有問題啊!有些媽媽就是生了個不負責任到處闖禍的孩子,她能怎辦,老媽媽說了也不聽,要是他有責任感,怎會把孩子丟給老媽媽帶養?與其查封房子,還不如查封車子,至少這糟糕的傢伙無工具再闖禍不是嗎?難道是執行署看不上車的價值嗎?執行歸執行也要有社會敏感度呀!有時間寄掛號追11次,怎不去仔細了解一下問題到底在哪?為績效獎金,不成比例地奪人房,害老人家沒處可住,實在有違人理,政府帶頭仿傚討債公司,真的非常糟糕,政府該檢討,尤其很多都把討債業務外包給討債公司,如果政府也如此做,實在是個不合格的政府,只會助長歪風。
這樣想很有愛心,不過如果是承辦官員,不知道愛心能讓工作多順利
他們是公務員,每個案子都要考慮考慮再考慮,應該不會五點下班
簡單說,房子如果老媽媽的名下,官員也沒得查封
當然這個好像過程有瑕疵那就去訴願
目的還是希望你來繳一萬八,用拍房子逼你來繳罰款,只能說這case是老媽媽可憐
另外就是兒子名下沒車,不然一萬八拍車絕對比拍房快
聽陳東豪講話,好累...
那個老法官的影片常常有台灣網友在傳放, 我也常常在上面留言! 美國不是那樣的....那是’show" 真人實境秀, 好嗎? 基本上美國是法理情! 不像台灣一天到晚都在"感情用事" 違規就是違規! 先看違反哪一條 先判罪 再來看看有沒有可以通融的! (我是法庭口譯員) 請不要再看到那個老法官就以為美國都是那樣!! 那個帳單是有製作單位買單的! 他也是為了作秀讓人很感動的(這樣才有收視率) 美國真正實際法庭不是那樣處理事情,交通法庭跟菜市場一樣忙碌 吵雜 案件堆積如山 需要快速審理 沒有空聽你講解你家困境! 給予忠告 憐憫 然後慢慢聊天 裁決! 完全不可能
馬律師說的沒有錯.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真的會搞不清楚狀況.
真的。所以執行官裁判兼球員真的是個問題。百姓就是看運氣。
@@蕭景琰-d5b 只是這樣形容,你要這樣看也沒辦法
行政執行署是黑臉單位,欠公家錢最後會交由他處理
他收的錢也是繳回國庫,又不是個人所得
你沒欠政府錢,他也沒本事查封你的家,這個例子看起來一萬八查封房子太狠
但要知道前提是沒存款、沒薪資所得,沒車
名下只有一棟房子,欠債還錢,不法拍房子逼你繳,要直接關還是政府裝沒事?
沒行政執行署去追,前幾天新聞就有防役罰百萬的不想繳了...
@@hedy4569 這個我不是執行署人員,我沒辦法正確回答你
但公家單位做事,有n份欠款要催繳
用電腦就能查到存款、勞保薪資資料、名下財產,你覺得每一筆都要跑去家裡調查?
還是寄一份文件【提醒】來繳個錢就結案?
當然11次是有點一誇張,這案子有行政瑕疵
但寄文件整個可以在辦公室完成,跟還得跑去欠款人家調查絕對時間上大不同
在法理上是兒子欠錢,也不該去跟老媽媽還是他子女討吧...
再者家庭訪問,一個公務員,上班時間要去洽公,需不需要一個流程,今天來都不用事先通知
還是要跑個幾次賭他在家,還是下班或假日去等?
當然我說得很沒人情,但當你看多了那些拖延欠款的,你的職業就是追錢,你會不會走你經驗中最容易的方式?用查封財產來追欠款這不是特例吧,目的還是要逼你來繳費(不考慮行政瑕疵的話)
還是請了解,送行政執行署的當下,表示已經超過罰單的最後期限,不是一收到罰單就被法拍房子
事實上是你根本不該欠到送行政執行署....
家中也有可抵的東西,,未何把房拍賣,為18000,,記得查風可先以家中物封拍,那大戶欠稅是否也直接拍賣房子,不然大戶欠稅都無法追查,
因為大戶欠稅,名下房產早已過戶給子女妻子,查不到財產
對啊,怎麼會沒有先去家裡查封等值的物品,而是直接拍賣房子。
@@王素娟-c9b 法拍的目的是拿回欠國家的錢,當然有比例原則,可是也要考量執行面
你查封一台電視,要整麼估價?連房子都四拍才拍出一半價格
更何況還得確認東西屬於兒子所有而非媽媽
大家想的都是對欠款人最有利,那有考慮過你們的稅金能請多少人這麼佛心去追欠款?
@@黄心柔-s3w 所以沒財產的都會用關的,新聞常有夏天關個幾天就乖乖繳了。
對啊。。有些本來就是要加上社會局社工配合陪同。。。如果萬一變成對方自殺或傷人呢。。。
行政執法第三條
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沒有違反本條規定嗎?符合比例原則嗎?
節目不是說了,會先找存款,或是薪資,再來是價低的動產
以這例子就是兒子名下只有一個房子,你追不到他的其他所得,也沒有車子可拍
才會四拍房子,我要追錢1萬八,拍機車汽車會比拍房子快又有效吧。
比例原則應該說是有其他更低價的物品先拍,而不是不能拍高價的吧。
行政執行署本來就是作壞人的單位,要是都遷就欠款人,你就看那些防疫罰百萬的要整麼拖...
這很常聽到用拍你房子來逼你繳款阿。
4次酒駕才1.8萬? 我不信。其他有付一張沒付就查封房子? 酒駕很可惡,但即使不是酒駕,政府這樣處理粗糙你我都有可能遇到。尤其是有人要地的時候,公文寄到哪,有沒有收到,所有狀況對百姓都很危險,即使你是善良百姓。
@@蕭景琰-d5b 不是4次酒駕,是有酒駕、闖紅燈、無照等等
他也不是全沒付,是很多次之後有幾張罰單逾期了他不想繳
交通罰單我不知道多久會送行政執行署,他是送行政執行署後強制執行
才又送11次雙掛號催繳,節目中說4年了
那正常他會來查封才能法拍
政府有沒有按流程這你可以討論
但整個過程只要去繳掉一萬八,就不會法拍,雙掛號代表一定有人簽收
正常郵差雙掛號一定是家人才能收的
漣一點點都不值得同情
酒駕、闖紅燈應該要重重處罰,但有時警察有時用偷拍、故意在4線大道設時速50公里超速照相、新北耶誕城期間三天路口可/禁左轉一直變,還要處罰、之前因為一張300元罰單,寄到户籍地家裡老人忘記告知沒繳,就吊銷駕照要重考駕照,後來因交通惡法取銷,繳完好幾倍罰款,就還我駕照,我自認為律己甚嚴,但對這樣的政府處罰方式,也不能接受。也常在網路上,看到美國法官,常對弱勢民眾網開一面,著實另人感動,更對社會有教化效果,而不是政府藉機斂財,或公務人員汚辱善良老百姓機會。
沒錯。而且四次酒駕,才1.8萬我不信。有人要買地比較有可能。
自作自受...太皮了...
誰的錯誰承擔,把他抓回去關起來!要他勞動😡可憐他家人
自己造的孽推全家人出來,最可惡莫過於此。催了那麼久怎麼可能不知道??擺濫裝不知情而已,把責任都推給媽媽不懂,如果這樣以後大家都擺爛就好了阿,法律都不用遵守了阿!! 政府就是太軟了才會讓有些人有機可趁,我覺得這樣也只是剛好而已
@@hedy4569 你扯遠了,親自到府上!??呵呵,看到這句話我連回都不想回了
看到最後高刑警的案例就很想跟阿德老師說這就是我對父母遺產為何想法和你不一樣的原因!!!
因為對一個家庭來說每個成員都很重要!!!一個成員亂搞也許就會把這個家搞垮!!!
故若一個家能累積許多財產大家都有功勞!!!!小孩也許沒幫忙賺錢但不惹事生非也是大功一件!!!
遺產為何不分給他!!!!???對很有錢的父母來說多少還是要分些再捐!!!!
所以遺產不能不分
遺產有所謂的特留分,即使遺囑寫明不給某些有繼承權的,上法院還是可打特留分的部分
我記得那台特斯拉車主根本沒有要他們賠~
對於此事個人有幾個疑問?
一:老人家不識字簽收雙掛無告知當事人 是常見之事 執行官是否在拍賣前到府聲明 權利和義務 (拍賣事實.分期償還欠款)
二:法院拍賣會預先通知順位.(第一順位親戚第二順位鄰居.如果有.親戚跟鄰居不會告知當事人父母嗎?)
個人覺得政府機關有很多都沒有依照程序執行.認為金額不大跳過很多程序而強制執行.
多年我遇過一次此案例.一張101年機車排氣過期無檢1500元罰單.106年執行處執行3000元戶頭執行.打電話去環保局.環保局要我問執行處.執行處推說要問環保局.當時發怒在打去環保局要他3日內拿出發單跟掛號回執單.結果環保局拿不出來.大家想想這都是甚麼事.很多小額罰單民眾不會查.政府單位根據電腦常有檔案重複執行.以達到個人績效
事主欠錢是事實,但是強拍事主的房宅,讓他無安身之處,於心何忍?
國家都可以撒錢到國外去,對自家的老百姓卻如此嚴苛。
如果他真的繳不出來,可以請他做社區服務,
例如掃街道、掃公園⋯用這些方式來抵罰單,
想辦法協調,看可不可行!
整麼抵?誰監督?要做多久?
以一天1000來算,這例子要18天,要有個執行官監督他18天?
何況正常一定又要考慮不影響他正常工作,就是18個假日
他連道安講習都不去,要他做18天勞役?
還是強調一下拉,不是喜歡法拍,而是這是逼他繳錢的手段,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提出來研究研究
節目上都說了一萬八應該可以分期,法拍按程序就是最後手段
來賓發表意見前有責任先應該做好功課再理性發言,五歲小孩騎腳踏車衝撞特斯拉超跑,要求做酒精測試或許可有更好方法讓小孩盡可能避免受到驚嚇,但程序上確實沒錯!就我所知正常情況下是沒有保險公司會有受理超跑的全險,所謂全險分為甲 乙 丙三種除了甲種無限制一定會陪賞,其他都設有條件的,特斯拉這種超高級車雖然小撞一下通常維修費用也要幾萬甚至幾十萬以上,而且誠如其他來賓所說若沒備齊文件保險公司不肯通融誰負責。
查封人家房子太誇張了
為了基效。為了1萬8
有很多方法
要買一棟房子很難好嗎
擺爛實例
大家重點都放在法拍房子
但他目的是為了追討政府罰款
你不算績效,兩個公務員一個完全追不回欠款,一個有多少追多少
哪個公務員是米蟲?
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說說你的高見?
有頭沒腦的人多。。。今天如果小孩撞擊車,頭在地傷,結局就不同了。。這時就是為何停車在那裡,那裡可以停車嗎?的問題了。。。。。。還讓小孩做酒測。。
執法人員自我保護
古語 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政府的執行如果是雖時可以改,誰會遵守法則?你不可以在那麼多次的通知,給你很多的機會去解決,你不執行,還公然編理由來鬧法院,而台灣社會還有一堆人站在無賴那邊實在另人深思?!國家應該是個法治的地方,否則要叫其它遵守的人如果遵守下去?法律是要遵守,不是用來參考的,台灣的民眾!!!
藐視法紀,違法亂紀的大有人在,反正到時候再讓老母出來跪一跪就沒事了
🥴🥴🍀怎麼辯呢?
酒駕怎可能只罰18000元呢?
十年前我弟騎車酒駕就罰四萬!
建議可扣其機車,或強制坐牢,
也可判服勞役,不需拍賣人家
唯一房子吧!
以現在來說 酒駕大概罰多少?
@@marsdoraemon 酒駕越罰越重,第三次九萬吧
以這例子是可憐拉,但法拍是要逼他繳款,不是一吃紅單就拍房子
吃紅單到繳款期滿要多久?在進到催繳要多久,在進到查封法拍多久
每個不繳錢的都坐牢,吃的還是人民的納稅錢
只能說老媽媽可憐,兒子不繳罰款,房子還是兒子的名字
政府寄信催繳如果一切有照程序,媽媽不懂也要求助吧。
陽盛陰衰的主持來賓群😂😂😂😂😂
一群扮演上帝斷言是非的老男人
不能去關代罰款嗎?這很歧視弱勢!
他名下有財產會先扣錢,不會捉去關,除非他沒存款,沒房產,名下什麼都沒有,才會捉去關,監獄已經人滿為患了
這是法治的社會
酒駕違規又擺爛不理罰單
一個可惡又令人同情的按例
希望達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不要看扁台灣法治的執行力
除非妳有辦法『欠稅幾億卻逃國外或脫產....』
台灣法治執行力?有多少壞人殺死人都沒判死?判了死刑的又執行多少個了???
@@王愛寶-r6v 也不能不執行阿,這個例子,大家同情的是老媽媽
關鍵也在房子不是老媽媽的名子,而是在兒子的名下
程序如果有瑕疵,是瑕疵的問題。
這個制度不執行,大家都來欠錢讓可憐的人擋著執行,會更多弊
只能說沒有遇到貴人,要不早點繳完罰款,要不房子別在兒子名下
今天程序有符合,不是老媽媽在住,誰覺得不該拍的...
五歲男童做酒測我都醉了。
所以說宮廟是禍源。
喊:阿兄。那邊好好笑
再多的辯解也只是呈現犯規者的耍賴、不願意承擔犯錯的罪責;鴕鳥心態再推姥姆出來給誰看呀,社工人員常說:可憐的人必有其可惡之處。
敢酒駕就該面對罪責,付出代價,今天就不會發生這些事。
只會寄信 多好的公務人員
馬在勤律師 講的很公道 這樣只會懲罰到小孩跟阿罵
跟之前那位獵山羌的原住民說要給八九十歲的老母吃的,其實被判的是違反槍砲彈藥管制一樣,裝甚麼可憐,民眾也容易被媒體操作
太過份了,可先強制執行,去關或勞役,查封房子太過分!低價查封高價賣,是在搶錢嗎?
這是銀行常用的手段
他自己應該擺爛,沒去辦分期或處理才會變這樣,罰單地址也可以改寄居住地,罰單對酒駕可能比較嚴格
@@userkty685 你沒遇過這種事不會知道啦,我有交通違規,但我人長期在大陸,台灣家中沒人,某日我上網看台灣股票發現我某張股票不見了,一查才知道被政府賣掉,只有電話能查到,連收據都沒有!而且股票買時四萬多,被賣掉時只剩兩萬多,等於強制被低價賣出,你說賭不賭爛,我是沒時間回去,所以也就算了!感覺政府是在搶錢!
@@唐蘇菲 強制執行法院會寄通知書的,聯絡地址可以改親友住處,如果有處理比較不會吃虧,開罰單的警察其實也不是什麼真的為安全,就是變相搶劫,但是被法拍及強制執行,之前都會有一些通知行為,要注意才不會吃虧
除了馬律師講的中肯之外,其他三位來賓都沒看過卷宗對事實真相未詳暸解就做出評論,最好是看過卷宗再依證據解讀才好。
執行官在媒體上講的與卷證內文件差十萬八千里,這樣的所謂"名嘴"只會損害自己的信譽,除了馬律師還有點專業,其他三位講的很離普,簡直是胡扯,請問你們有看過卷證嗎?先去看閱卷再評不遲吧!!!
我真的無法相信,他們知道房子
因為沒繳18000元,就要被查封
拍賣,而完全置之不理!
感覺這弱勢家庭,不是非常明確
清楚此事的嚴重性。
一次又一次的 闖紅燈超速 酒駕 無照駕駛 講習不到 罰款不繳?有錢買酒喝怎算是弱勢嗎?
@@邹滿榮滿榮 管好你自己就好~~
這是藐視台灣法治的下場,殺雞儆猴
宮千又
以下是新聞報導
基隆市議員宋瑋莉等召開記者會,質疑執行署登載不實,其中查封筆錄裡有一名「許益軒」,混充鄰居簽名,仔細追查發現,這個「鄰居」竟然是和這個案相關的不動產估價師。
除了疑似假造「鄰居」簽名之外,陳家從來都沒有見過房子被貼封條,閱卷三、四次,卷宗內都沒有貼封條的照片,執行署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後來才改口說,「沒封條但法律上仍有效力」。行政程序上出現瑕疵,恐怕讓這間已拍賣成功的法拍屋再添變數。
有因必有果,結論就是不能欠政府的錢一但欠政府錢,你家有什麼死人骨頭也會被挖挖出來
一堆無知鄉民在那弱勢弱勢的 聽起來真的很刺耳
他今天酒駕 闖紅燈 罰單不繳的時候 你怎麼不敢出來幫忙護航他弱勢?
結果因為他之前的擺爛 導致房子被法拍 才跳出來說他弱勢 怎麼不去罰其他有錢人?
催繳就要開始緊張了,不要不信邪!
我一直以為我的螢幕出了問題有隱形的線 後來才發現是節目裡的透明隔板..............................XDDDDDD
有好幾個“經濟犯”都欠好幾億,
逃到國外或脫產就沒事了!
政府抓十幾年也抓不到!😄
因弱勢跑不掉,才被法拍房子。
宮千又 這種不負責任的人,因為沒有本事,有本事的話也會是你口中的"經濟犯",根本不是什麼弱勢!
@@user-dg4kercx5h 你所謂的有本事就是像陳由豪那些 “官商勾結” 的人嗎?
@@chinchen528 我目前住的房子
正是“陳由豪”東帝士建設蓋的!
他利用交屋額外收了我們住戶
很多錢,後潛逃出國消遙法外,
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
@@黃美靜-b5z 所以啊, 越暸解那些官商旣得利益者的黑暗面,就越同情無錢無勢的小老百姓……
跑到國外或脫產,跟弱勢被法拍不是一碼子事
你會覺得不平,很好,可是不代表抓不到"經濟犯",不繳罰款就是合理
政治人物、財經大老,他們有很多特殊方法賺錢,不代表我欠債賺黑錢就是對的
兩個都是錯的,只是一個抓不到沒受罰,一個是覺得可憐可以通融
高警官他接觸到 低下層 體諒市民,不似高高在尚法官和立委
家10年都沒回家是真的有出外為工作。
政府很一板一眼 真的 就法規一堆堆 也沒人關心弱勢 我了解的
殺人犯都可原諒了,沒其它方式嗎?可先拘役來追吧!這依法行政有點拿雞毛當令箭,弱勢者處境,非常人理解,有必要用殺絕的手段嗎?
個人覺得新聞挖挖哇好看⋯⋯但也是要看主題!像是這種有關公共議題的話題,就學到很多東西!最不喜歡看的是藝人的偷吃啦⋯⋯離婚啦⋯⋯我們真的不是當事人!就不需要去討論他們的私事了⋯⋯然後講完後,依然還有很多的人仍前繼後撲!沒有得到修正!等於沒有用⋯⋯除非就是媒體要讓藝人死當在這事件而已⋯⋯
乙炔啦,不是氬焊啦。
很多人都是法律白癡我也是,我們也不知欠稅可以分期付款要加利息嗎,我覺得二位律師真的不錯,是真家人收掛號不一定會拆看,我也不會拆看家人信件。
家人簽收~不通知收件者?
@@hedy4569 喔~那永遠弱勢吧~~
請了解,一個政府公文雙掛號
老媽媽是值得同情,但即使你不敢拆信,也務必知道雙掛號公文代表什麼
雙掛號,代表你確認收到,然後對方確認郵差有給你簽收和交付的日期
簡單說就是接近親手拿給你,只是這個手是郵差的手
一般這種公文就是有期限,從你簽名領取掛號起算一個時間,會執行公文的內容
公家單位會從雙掛號的時間開始算,你一定要通知受信人
這不是掛號信,是雙掛
馬律師的人性的管理來管理一個國家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用人性的管理管理你的家庭問題,一個國家那麼多不同的人,每一件事情都要用人性的管理,你知道國家浪費多少多少人民的稅錢?
擺爛人生!!能怪誰!!
高警官...現在的人不是以前了...網路讓全民都當上了"法官",你不照程序後果很麻煩,只要有一部分人找碴你就吃不完兜著走
不守法的下场。
男人難為啊⋯⋯
那美國國女人因為他有守法他的罰款因為他去處理罰單的問題才造成他又有違規真正的美國人是沒有存款的在美國是很講理有理由上訴法官聼你訴說他會看理由 我個人認為那個先生是在挑戰法律我就是不理你們奈我何一般人民收到官方的信件都會第一時間処理自己的生活態度就是無賴
罰款該繳就得繳,查扣的帳戶餘額也夠繳,但執行署聲稱帳戶沒錢,為了強行拍賣房產,過程太多瑕疵和造假。弘儀大哥有做功課嗎?這樣草率播出的節目,行嗎?
奇怪……外甥不是可以代位繼承媽媽(阿姨的姐姐)的遺產嗎?
蘇律師的意思是,不行的原因,是因為是姊姊先過世,除非妹妹有先立遺囑
檢舉達人真的超討厭的!!!!!
我我住在美国我有收过罚单前院风很大罚单当我收到政府寄信给我收到后我上诉 跟法官说我有清理我的院子被開罰單的前一天風很大所以才會有些垃圾當然我帶著天氣報告的報紙所以免付法因為我們一般收到官方的信件都是立刻處理那位先生已經收到11次都不處理那他對人生的態度可想而之挑戰法律
下跪在大陆根本就不算事,更严重百倍的数不胜数,两岸素质高下立判。
我不懂什麼是弱勢...有雙手有雙腳不去工作就是弱勢?可以騎車開車是違規是弱勢?如果他繳不出房租!我相信他是弱勢..賣房子能夠讓這家人清醒不是很好嗎!1萬8和價值三百萬,在蠢也知道怎麼選擇...
Rubbish
感覺好可憐啊!台大的教授,知道您在作孽嗎
呵呵,台湾城管跟大陆城管也没啥差别啊,看来台湾跟大陆的确有血脉相连。苦笑!!!
Belle Mer Vous Aime 台灣警察不會像中國城管隨意砸人攤子打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