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ster, your analysis is absoluely correct n logical. There was one HK lawyer commented on youtube claiming the off duty officer likely infringing the law n caused the death, which I tought was unreasonable. Thank you for your clarification, otherwise, carrying out citzen's duty will be carrying out one's sentencing!
There's no evidence the crash had to do with the motorcycle's contact with the pedestrian, this is very difficult to prove either way. Moreover, it was illegal for the motorcyclist to keep driving straight into the pedestrian, if the motorcyclist is alive then he can be charged with dangerous driving and attempted murder.
When I first heard the news, my thought was the same as you but I didn’t quite understand why there was debate on the action of officer who tried to help. You have explained it in details and in a logic way. Many thanks. It was a tragic accident. ✌️❤️
多謝大狀提出的法律觀點,今早剛和同事討論這件事,我個人觀點同大狀所講的差不多,不是想講我對法律有多了解,觀點純粹出於對所見到的事情作出的判斷,從新聞報導中見揸電單車的人與休班關員原本是有一段距離,但看不到其有減速之意還繼續高速駛向休班關員,當然事件中引至有人身亡是無人希望見到的,但如果休班關員因此事而要負上任何法律責任,我個人就會對法律產生很大的疑問了!試問日後有誰會遇見違法的事而挺身而出?而過往因為協助滅罪而得到政府所頒發的好市民獎又係怎麽一回事呢?
在香港一面倒指責見義勇為的海關關員,以後那有人會使用援手協助警方,以免招惹官非😢
鑽石山荷裡活廣場酒樓廚師手擸兩張圓凳,跑到人去樓空的走廊制止疑兇繼續傷人,香港一面倒讚揚他見義勇為,被網民形容為「英雄」,Why?
係唔傷害到別人,唔傷害到自己的情況下,先叫見義勇為,但今次好明顯係一個魯莽、愚不可及的自私行為,解決唔到問題,冇咗一條人命,自己又受傷。
見到呢單新聞,我只能夠即刻返去叫兩個仔以後見到呢啲事發生,千祈唔好幫手,因為喺嗰剎那,你唔知個嫌疑人犯咗乜嘢罪,亦都唔知道追佢期間,佢會唔會跣腳跌親受傷,會唔會跌落坑渠死咗,咁最後你諗住幫警察捉拿罪犯,仲要反而俾警察告,自己變成罪犯。呢個乜嘢社會?😢
以後大家唯有就手旁觀!見死不救!
中國人有句說話,閒事莫理,眾碇莫企,海狗赤手空拳去攔電單車,你估成龍扮警察故事咩,玩大左啦而家
冇錯 為咗自保 都係唔好多管閑事
@@jameschung89如果你屋企人or朋友比個賊搶咗嘢,唔知你希唔希望有人幫手攔著個賊,捉住佢呢🤔
你有呢個反應,証明你思想單純,不能想複雜的事情。
分析精闢.而其中提及是有否人借機攻擊公務員餘波.甚有同感
多謝陳總的分析!非常公平公正!祝願見義勇為的休班公務員能在法庭戰勝直至終審法院!
多謝大狀仗義執言,比喻精彩令人容易明白是非黑白!
休班海關關員本着市民責任想協助警察截停被追捕的電單車,沒有顧慮自身安危,反而被檢控,無端惹官非,實是此料不及!希望他能遇到像陳大狀般精通法理的律師作為法庭代表得到公義的裁判🙏🙏
謝謝大状的分享🎉🎊🎉🎊
協助警察就可以干擾他人而導致他人死亡??如果沒有人命傷亡關員係值得表揚,問題係必須在環境安全前提下協助警察攔截!
@@lorilo5181 幫差佬唔係大哂,唔好成日以為見義勇為就係真理,好明顯拍到海狗係欄車側身出手打中頭盔再失控炒車,令車手死亡,人為因素大於一切,有因必有果,責任無可避免
@@Lulu-t8x 似乎你的腦袋是黃色的🤣😂
@@jameschung89 你的腦袋被黃海淹死了!🤣😂
@@Lulu-t8x 請注意途人企出馬路時同电單車起碼有30公尺距離,作為負責任司機應該收油停車向途人查問究竟是途人不適或前方有事故不宜向前等等,不要因途人職業而另眼相看。社会是否不容見義為?
關員在路上企了一段時間,相距相當長,但騎士仍高速直面衝過來,關員有冇權向死者提出控訴,罪名意圖殺人
你認為關员可以 截停 架 行駛中嘅電單車咩 ,就算系呀!單車呀你都截唔停啦! 有妄想症
唔系整停,系示意停車
@@williamchan8569 咁係咪即係要佢停呀。 個 騎警 響曬警號 閃曬燈, 佢都唔停 ,你呀你彈出嚟佢會停 ,傻更更!
@@irisip7897 有人深信人性本善,相信司機見有人企在馬路自会有責任地停車查問。仲有新手司機不適宜揸大馬力大R。
19年好多人 阻止嗰啲 黑暴 喺馬路放磚頭 同埋阻止佢哋 唔畀地鐵閂門 同呢位關員一樣 係見義勇為 @@irisip7897
多謝陳總多角度分析.使我哋普通市民更清楚了解事情的法律責任.謝謝你!
希望關員與相關人仕看到陳大狀今條片,從而得到睇法,渡過此一關,如非2019後,這事未必發到此境地
19的案件當中,很多陪審員都帶有政治立場,把立場放在法律之前,這是一個很差的現象。😢😢
多謝陳大狀的详細分析,其實我看到这消息也很奇怪
關於用手打頭盔的說法,不可能。因為車速太快衝上,並不是拍電影,正常人都會被嚇至手足無措,還可以這麼拍電影式的動作而不怕斷手而去和車速較量。我看到的是這位好市民以為人命關天電單車是會停下來的,誰知道他寧可撞人也要繼續衝。好市民是在生死一線避開電單車時的動作意外地打著頭盔!
頭盔撞到手😂
呢單case的事主正正因為係紀律部隊,所以即時引到班黃狗瘋狂咁仆出來係咁吠,其實都好正常!只希望呢位見義勇為嘅休班關員可以全身而退,公義必須站在正義一方!
頭盔一拳/打⋯⋯就甩,即是帶頭盔都無用啦!
馬路係車行,關員無權現在路中心作出攔截行為。既然正常人會被嚇到手足無措,為何還故意站在路中心??
@@Lulu-t8x 我就覺得佢係有意截停但係電騎士當佢想到直衝過黎,所以佢跳開是揮動隻手,在人包車的情况,就有機會碰到司機, 如果一般車包人,佢隻手就會掂到架車可能斷手骨, 視頻顯示佢隻手都有受傷.
好好👏👏陳大狀畀個大like 👍👍你,我關注呢單案咁多日聽咗及睇左咁多網上片及新聞報道, 陳大狀你似乎係唯一個講返句公道說話嘅真正法律界人士💪而唔係好似嗰啲翁性動物搏出位言論.多謝您🎉🎉🎉
❤
陳大狀講得對,有些香港人的道德觀、因果關係的正義感很低,對這次相追究關員的人.
在網路上看到的反..賊言論,我感覺不少是台灣的網軍來煽動
我感覺啲人根本就係對人 唔係對事 如果個車手係紀律部隊 而阻截電單車嗰個係普通途人 成件事嘅爭論又會唔同咗!
为什么途人要截停警車
@williamchan8569 因為心地好 想盡力阻截疑犯 幫助警察補捉! (你想搞到所有香港人都好似大陸人咁? 事不關己 彼得勞心?)
有班人倒果為因,斷章取義,別有用心,帶風向小心,小心。
另有一班盲目附和, 賤視人命, 令人反感
聽君一席話,獲益良多~
Thx🎉
在公義上,這個自發協助警方事件應該值得高度表揚!因為反觀當今社會各政府部門因不能自發協調存在的灰色管轄地帶,導致許多社會簡單問題遲遲都不能解決,讓市民怨聲載道!
在法理層面上,休班海關分腿站在一條直路中央,距離向他衝來的電單車尚有好幾十米,顯然是希望電單車能安全停下或起碼慢下來。在當時的路面情況並沒有對電單車駕駛者構成任何危險。電單車駕駛者對自己選擇繼續高速向前行駛撞向攔路者而失控應該自負責任與攔截者無關!
倘若任由電單車繼續瘋狂高速行駛到繁忙馬路,繼而衝向其他們無辜行人,死傷會更嚴重!
多謝陳律師,比多方面睇法及意見。
很同意陳大狀的分析👍🏻
鐵騎士犯的第一錯:畏罪逃跑
第二錯:兜了兩圈仍未冷靜下來,選擇停車
第三錯:見有路人企在路中心仍選擇加油衝過去,動了殺機
第四錯:無可挽回……
其實休班海關與鐵騎士之間應該無仇無怨,為何如此狠辣要加速撞向他? 個人認為這正是『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
多謝大狀分拆!獲益良多!
祈求那位見義勇為的關員得公平公正的對待!🙏❤️
我一個香港人支持見義勇為的休班關員!
一句見義勇為我一個垃圾桶車出去得唔得?
死者在死前清楚明白知到,他是在公眾地方道路上,駕駛一部違反香港交通法例的交通工具,違反警察截停檢舉,繼而在受管制的道路上加速逃離是故意繼續違法犯罪.
一位市民,我們不論他的背景職業,在道路上相信他聽聞到警號,目擊到一警務人員駕駛追捕一位在逃者,而上前協助欄截,有何不妥?任何有駕駛執照的人士,在道路上聽到警號或閃燈,都要必須靠左慢駛停下來,否則是違法,該休班公務員清楚知到該電單車是被警方追捕,行出路中相信是意圖阻嚇駕駛者停下來,因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是要清楚關注路面環境,目睹活人在道路上還要繼續超速前進,和該休班公務員有身體接觸,稍後失平衡控制該電單車,失去其性命.
應在死因研究法庭作公平裁判,各自相方理正因由公義公正必會彰顯.🤫🫶🙏
支持合法理論述👏🏻
聽死因庭的栽判結果後,再作跟進,是高見。
一知半解,分析反覆不定,要知因果
你的評論好正面,公正,獲益良多,多謝你的分享🙏🙏
🎉🎉🎉
° 已經幾天了
今天終於聽到
正義之音
👍👍👍
冼師傅都講得好好
@@fallonlau8238
° ×❀ฺ❀ ❀ฺ=
(づ ●─● )づ
❀ฺ❀ฺ❀ฺ❀ฺ❀❀ฺ
對的
前兩天在想
究竟我們香港
做錯什麼
我們人與人
之間的
人情味
愛心 慈悲等等
去了哪
大部分
不是負面
就是陰謀論
覺得很失望
感到悲哀
❀ฺ❀ฺ❀ฺ❀ฺ❀ฺ❀ฺ
多謝大狀,仗義執言。
釐清看事情的角度,
區分作判斷的思維。
如果關員被判有罪,以後就無人見義勇為了。
如果司機唔死,就應被判企圖謀殺。
"見義勇為"者多手兜左人一下, 咩作用?
不是所有"見義勇為"者都如此.
電單車直接撞向他,那是違法的。 他必須讓開以避免被撞,車或騎士撞到他的手臂。
说得有道理!犯法自己攞嚟衰!与人无忧!抵鸠死。
@@tonybox4496佢有伸手既動作,但掂唔掂到揸電單車嗰個跟本就太快睇唔到。 你無證據就唔好亂講。
@@ivanivan4320 人人都睇到頭盔飛出來啦, 你自己一個人話睇唔到無用.
就係伸手時, 同一時間頭盔飛出, 就係不可抗拒的證據, 沒有其他合理可能性.
支持海關關員見義勇為的行為💯💯💯👍👍👍
電單車司機本身超速又不停車與警方合作,就是不對!
死亡不死亡是另一回事!
如果電單車衝上撞死關員或市民,到時又話海關關員不幫忙是他的錯!
Very good analysis of the case in question.
海關都屬於紀律部隊之一,法律上都有維持社會秩序的權力,遇到有違法事情出現,當然有責任去協助。
休班,而且佢只係文職,而且唔係海關權限
@@vc6327你見到罪案發生都唔幫?所以香港冇明天就係咁解
紀律部隊人員休班都要執行職務!
@@vc6327 可唔可以唔好用紀律部隊嘅身份去睇佢? 一個普通途人 就唔可以企出嚟去協助警察嗎?
還記得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斬人案嗎? 有個廚房佬攞住張凳去幫手制服嗰個癲佬 唔通佢又犯法?
過份使用武力而令電單車手死亡,唔難明。電單車手有犯交通法例,都只是交罰款,但現在死了。
陳總呢個分析好客觀!
比個like 你!
🎉
該海關人員見義勇為,盡忠職守,應給好市民獎!
是有人借題發揮,可惜不少磚家竟然附和。
有啲人借題玩軟對抗
@@fritzost244 搞事之人,死心不息!
基本上係政府想用呢件案件,去釐清幫助警方行動既市民既責任,電單車手唔係因為撞到個市民或佢持有既物品導致翻車死亡,佢係過咗個市民之後,繼續高速駕駛,對於路面情況唔清晰,而導致翻車死亡,同個市民無關,現在只係一班喜歡飛車人士群起網絡攻擊,政府擺出姿態
鄙人愚見該名関員只是進行公民责任協助警方行動唧!
多手伸了一下, 周身蟻.
多謝陳總的分析!
觀點和理據都十分清晰。
金牙大狀實至名歸👍👍👍
Agreed
过誉。🎉
陳律師講非常精彩有理。但是有些人是同情死者。當然這是一個悲劇,大家都不希望發生。我都與陳大狀一様分析,就是那個男人他一早就企在馬路中心,而那個電單車手在幾十米前已經應該看到有個男人企在馬路中心。依照一般交通規則,那個電單車手應該(減車速度)而不是還超速撞向那個企在路中央的男人。當時那個電單車手是否想(撞死那位企在路中心的男士?)如果唔係,為何那位電單車手唔從該男士的左或是右路旁駛過,因為這處單方向行車道(ONE WAY) street。為什麼那個車手(偏偏)要在那位站立的男人身邊衝過去,因為條馬路兩邊都很濶的,有大把空位讓架電單車飛馳過,而不是在那位男士的身旁駛過,可能那時車想那位男士受傷??同時那位企在路中心的男士是(被動的),個車手才是(主動)。如果車唔駛架車撞向該位男士,悲劇可能唔會發生?但是好像凡事可能是整定?冥冥中註定?因此根據以上的情況分析,那位企在馬路中心的男士會可能被控告他(誤殺)(謀殺)𠕇些香港的律師還說死者家屬可以告那位男士要求(民事訴訟)賠償。我就認為是那車手(主動)駛架車撞埋嚟,那位男士都是出於(本能自衞),他可能觸踫到車手的頭部,這都是不可能控告那位男士(謀殺或是誤殺)罪,或者是民事訴訟賠償,那位男士唔反告那位車手(蓄意)撞他想撞死他。不過這件事都是由律政司和法庭如何審理。在此衷心希那位車手早日安息,而那位男士亦早已康復。👌🙏🏻
同情歸同情
法律歸法律
@@williamchan8569守法就唔洗逃跑啦
我覺得海關關員係一個英雄 ,佢喺街邊拆咗一個計時炸彈。 試諗下一個發癲嘅車手不停高速地在鬧市是兜圈逃竄。 結果只會係唔知邊一個途人遭殃。
佢應該離遠小小抛塊蕉皮咁自己就唔使咁危險啦, 係咪?
凡事睇動機:
交警:追逃走電單車手,是職責所在
休班關員(市民):見義勇為,幫助交警阻止逃走電單車手
電單車手:逃避交警查問而在馬路上狂奔[可能巳超速]及莫視休班關員(市民)阻止其狂奔而直撞[危險駕駛],及後失事身亡;一連串事件都係電單車手造成。佢死於魯莽、危險駕駛及駕駛技術。
不是一面倒,好多市民在華記留言都支持關員又在冼師傅留言支持關員
一早守法去續牌,去買保險,呢件事就唔會發生
👍👍👍💯💯💯🙏🙏🙏分析得好好!如果個海關人員真係判有罪,相信以後冇人再見義勇為!
另外如果行得正企得正,點解警察追佢都唔停車?!係咪另有內情?!
見義勇為可以隨便在路中心攔截??
@@Lulu-t8x应该离开五十里·,
@@Lulu-t8x不在路中心攔截,難道在他走後才攔截。
@@lilyms2473 馬路係車行,不是人行!
@@lilyms2473 馬路係車行,不是人行!
支持海關人員見義勇為、如果佢休班時間幫助警察更顯得有正義感👍👍👍
如果休班海關人員惹上官非真係冇天理!
如果在美國呢條電單車友被警察截查仲要逃跑佢一早畀美國警察請佢食蓮子羹!
請翁靜晶像陳大狀一樣用常理推敲事件才在網上發表罪責指控
希望個關員冇事啦,幫警察都出事,背後家人點樣辦?🙏🙏🙏🙏
听咁多個KOL評論個個想叫我地吾好做好市民,最有道理陳大狀中肯有理.
說得好,以後不要幫人追賊,還要叫个賊好行唔送,千祈唔好仆親。😂
我就一定教佢唔好咁昂九,養佢哂米飯的。
講真心!我以後都唔敢幫人!
@@史納莎 香港警方正懦夫,俾人嘈吓反而告幇警察的正義人,以後边有市民敢出来幫忙制止犯人。
評論得非常好!非常正確!👍
講得好啱
有理有據, 多謝陳大狀專業嘅分析!!!👍👍👍
年年都有市民幫警察捉賊而獲頒好市民獎,休班紀律部隊人員也是市民,幫助警員捉違法者有甚麼錯?😮😮😮😮錯只錯在死者作賊心虛,也証明他自己駕駛技術奇差,所以被吊銷駕駛牌照和最後魂歸天極樂,實在難以得到公眾同情和哀悼?!😢😢😢相反卻會連累親人亦連累好市民,也浪費公帑去開庭研究死因。
支持陳律師,这案件真要好好處理!
這個海關人員,見義勇為,拔刀相助,直得稱讚。但好心做壞事,祇是沒經心思熟慮不顧安全而試圖截停該電單車。香港現在很多人包括傳媒本沒倒置,希望帶風向,將全部責任推晒落他身上,以後所有人都會見死不救,各家自掃門前雪。如不是他挺身而出,可能有很多無辜市民受嚴重受傷或死亡。馬路上有人唔慢車,返高速撞上去,和殺人有甚麼分別!
其實一個人犯法就係犯法! 所有人都可以伸張正義! 死咗人唔係大曬嘅! 佢自己自作孽不可活! 若果呢個海關人員如果有罪, 我哋嘅行為千祈唔好學咗大陸? 大陸揸車撞到人佢哋唔會停車, 市民見到一個人暈喺路邊唔會幫手! 好多呢啲所謂受害人,用呢啲環境去, 勒索人, 所以你知道行正義喺大陸! 係非常之危險, 分分鐘野官非! 我哋千祈唔好學咗呢啲行為! 如果係咁, 就冇人新張正義! 希望死者嘅家屬明白呢個道理! 死者已矣! 放開心懷。
謝謝陳總👍👍明白了💪💪
1.警察 Road block 在全世界都好普遍,为何在香港会覺得 大警少怪
2.帮警方,少年警訊都有啦 ,每年都有好市民獎以兹鼓勵
一些網民在帶風向,另一些則在陰陽怪氣地乘機搞 [軟對抗],好在有人仗義執言!👍👍
多謝大狀條理分明的分析
陳大狀好嘢~💯👍🌹
支持陳狀:
我未看完這片時還以為講者律師,可以法律專業給市民知道事件的對與錯而對法律有所認識,將來遇到類似情況時應該怎樣做而有所保障自己.但看完整片後,感覺說了等同沒說!
支持公義勇敢執法
無得頂!見解精辟獨到!佩服佩服!
Thx for your support 🎉
從頭到尾都係死者錯撚哂,死者已矣,生者引以為戒。
戒乜? 戒以後唔好做好市民,唔好帮警察呀。
多謝陳大狀的講解🙏🙏
關於這題目翁靜晶在危險人物2.0也講得不錯!
Barrister,
your analysis is absoluely correct n logical. There was one HK lawyer commented on youtube claiming the off duty officer likely infringing the law n caused the death, which I tought was unreasonable. Thank you for your clarification, otherwise, carrying out citzen's duty will be carrying out one's sentencing!
🎉🎉🎉
There's no evidence the crash had to do with the motorcycle's contact with the pedestrian, this is very difficult to prove either way. Moreover, it was illegal for the motorcyclist to keep driving straight into the pedestrian, if the motorcyclist is alive then he can be charged with dangerous driving and attempted murder.
其實根本就係上次暴動失敗 再借今次仇恨執法人員和見義勇為嘅市民 而想再利用媒體去分化社會
黃Cee以此作為發洩的藉口.
你的比例很好 明白了很多
非常感謝金牙狀的分享🙏🙏🙏🙏🙏❤
如果當事人是休閑中的五眼聯盟其中一個領事館的職員或者是普通市民丶又有冇咁多噪音🤔定係有外國人用杜比系統抗噪!?
美國會判果個死者係恐佈襲擊.沖向市民.
非常之中肯、分析清楚!🙏🏻🙏🏻🙏🏻
關員想 攔截以為可以令到佢減速或停低 他不但沒有減速 還高速冲向關員想撞死人咁 😡😡 祝關員平安😔
我估警方都係受輿論(香港大部份媒體都係暗黃, 靜待時機)及公眾(啲黃人最大聲, 佢哋同黃媒都有默契, 一執到槍就不約而同盡力潑)的壓力, 搵個相近嘅罪名告住先, 而喱個相近嘅罪名好大機會會告唔入, 就算有罪都係打手板算數。
19年黑暴事件到而家, 仲有好多人仍然唔服氣, 心褢覺得做咗錯事但又要面子而唔肯承認, 屈住屈住, 佢哋希望啲警察做錯事, 然之後佢哋就跳出嚟發洩, 同埋希望多啲人認同佢哋, 話警察一向都係唔好, 咁樣就可以平反佢哋之前嘅錯都有啲係啱嘅, 係有原因嘅, 咁佢哋就可以挽回面子。其實, 人有返咁大, 咩係啱咩係錯, 應該有分析力, 但最難跳過就係面子嗰關, 之所以有人明知錯都去做, 就因為付出嘅成本低, 佢哋就樂於去做。
多謝啟發思考🙏。係嘅,無論任何一件事,我們都必須要學習多角度看,多角度諗。
你自己話哉,所以你睇嘢同人哋唔同。🤣👍
❤
一架時速100km電單車衝過嚟,有冇可能係0.1秒打甩佢個頭盔呀?衆所周知,鐵騎士要解甩頭盔都不是很容易,邊有可能0.1秒一撥就甩頭盔??影片拍到關員隻手撥到頭盔,也可能是被撞後的本能反應用手平衡。你可以試吓比架100公里的車衝過嚟,你睇吓你當時有冇舉起隻手平衡??
根本隻海狗就預早企在馬路中心準備攔電單車,甘理論上伸手碰到電單車佬個頭盔有幾出奇,好似跑馬甘,有碰撞就九成告objection ,見義勇為都要執生呀大哥
When I first heard the news, my thought was the same as you but I didn’t quite understand why there was debate on the action of officer who tried to help. You have explained it in details and in a logic way. Many thanks.
It was a tragic accident. ✌️❤️
🎉🎉🎉
意義等同當年有內地法官判一助人者要負担被助者医药費一样,往後就再無人肯帮助有需要的路人了。
岀面的評論多數是一面倒,只是單看死者的一邊。但慶幸陳律師在這裏從法律的觀點去看整件事情,所以都想留言讓大家思考一下,希望大家可以深入一點去看事情:
很多人著眼點是站在死者的一方,而忽略了整件事的理性分析。假設例子1,如果有一情況是有人要揸快車為了避開警方拘捕,但警方為了追違法者而導致炒車,甚至死亡,那麼是否就可以告個違法者謀殺呢?例子2: 事情就好似電影"車手"一般,違法者超速逃走,最後導致追車的警察黃秋生死亡,唔通就去告個超速者謀殺嗎?當然這是電影,人們就不奇然會站在主角的一方,就好似現在的情況一樣好多人都會首先傾向同情死者的一方一様,但在法庭上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現在站在雙方的立場去看事情,當中有幾點希望大家思考一下:
先站在車手的角度,他知不知道自己是超速的?他知不知道超速是一件危險的行為?危險的行為例如炒車,撞到人甚至有人命傷亡包括他自己和被撞死的人。這些行為顯然是駕駛者所知道的,所以有甚麼後果理應由他自己負責。因為他明知道超速可能會導致嚴重後果,而他卻自己去"選擇"超速的,所有後果理應由駕駛者負上最大的責任。
站在海關人員的角度,他本意是甚麼? 海關人員想截停個車手,他是否預期個車手會停車?除非他一心想被撞死,否則他只是想截停個車手而已。大家要注意的地方是,車手最後卻沒有停車,在這燈光火石之間,海關人員是否一心想打甩車手的頭盔從而令到個他炒車,甚至乎死亡呢?再者,大家如果細心地想一想,物理上是快的一方撞去慢的一方的:所以"理應"是個車手故意地撞上了個海關人員,而不是個海關人員的手有心撞上了車手的頭盔,這一點尤其重要。
不公平的報導:01新聞在事件報道之後,加上了很多車手的單方面資訊,令很多人好容易便會同情個車手,這顯然是對個海關人員不公平的。雖然我也覺得車手的母親和女朋友都好可憐,但這對於個海關人員有冇犯法理應要分開的。要是如果01在報導後面加上單方面海關人員的資訊,例如他的太太和小朋友很傷心地說,爸爸(海關人員)只是為捉個超速違法者,不知道為什麼會給警方扣查,也許人們又會同情個海關人員也說不定。在此,我認為01新聞只加上任何單方面的資訊都是不恰當的。
最後,希望各位能夠理性分析,多角度思考好了。最後希望死者一路走好,死者母親和女朋友盡快走出傷痛。🙏🙏謝謝陳律師從法律層面去分析整件事,不帶任何政治立場!加油💪💪👍👍!
我在網上一樣問差不多問題,為何司機要咁飛車逃走,被一幫黃人又笑又駡,該知什麼事吧,又係咁玩網絡抺黑。
又要多謝陳大狀, 但其實睇完再睇那段片, 真係好多問題, 以下為我發夢時亂嗡, 全是夢話, 唔好當真:
1/ 任何人見到有警車追緊那個司機, 有理由相信那個在逃的人係干犯了一些罪行, 所以在逃, 而家就話佢過期牌和沒有燕梳, 鬼知你為咁小事係咁走咩, 就算連警車上的警察都唔知佢犯了乜事, 只知佢心有鬼, 係咁走, 所以個關員有理由相信呢個司機係做了犯一些罪行, 幫手捉賊, 咁都有錯?
2/ 睇真啲個司機, 見到前面有人想攔佢, 架車都照去, 好似係想撞人, 有無人為關員的安全出過聲? 當時個關員更有理由相信個司機係干犯了嚴重罪行, 唔通咁幫手捉賊都有問題?
3/ 啲人話個關員用手拍個司機個頭, 連頭盔都甩埋, 又要再睇真啲, 好似係, 講明係好似係, 個關員係跳開免被撞, 係出於保護自身安全, 不過隻手就意外地觸碰到司機個頭, 根本就係意外.
4/ 相信今次又係傳媒一向作風報啲唔報啲, 單一方面去報, 而今次拉人, 又係怕社會聲音太大, 如果傳媒有多方面去報, 相信唔會出現拉人事, 協助調查就應該的,
5/ 誤殺??? 好似係自衞多啲喎, 個關員都未講架電單車想撞死佢, 自己跳開意外地觸碰到司機個頭.
唉, 香港啲傳媒, 好就係, 唔好就係全煤, 好易燒死人.
第三個是重點!跳開避車自保岀拳,並不是故意岀拳拍打司機頭部。
@@PK-lf2zo 唔係出拳, 係人跳開都會下意識伸開雙手保持平衡, 唔會雙手放係袋跳跳吓, 意外地觸碰到個電單車司機個頭.
條片我睇了
好幾次
真看不到有拍頭
甚至觸碰到對方
有位姓翁嘅律師睇法相當唔同,實在唔明解,不過博出名或者黃人都可以有非常特別道德標準。
絕對同意你
死者無牌驾驶.....作贼心虚發生意外,与人無尤...
正當人家被截停/抄牌,一定合作.
我有次超速被抄牌,,也乖乖地坐在车内等收牛肉乾💪
大狀即是大狀,分析有理有節,令人信服。
不過,視頻有個小節,我想作點補充,以狗尾續貂。事情發生至今多天了,很多媒體在談及此事時,都統稱該攔路男為“休班關員”,這是錯的。他在被警方調查後保釋翌天,明報在報導上還稱他為“休班關員”,這是錯的。根據海關公布,該名男子是海關之下的貿易管制處(tcob)的職員。這是文職人員職級,並非關員。在海關條例下,關員是專指該條例表列的10餘個紀律人員職級(如關員丶督察丶監督丶…關長)。該tcob 系列的人員不屬於紀律人員,沒有逮捕權,更沒攜槍。像大狀在視頻中,稱他為“休班海關人員”似較合適。
陈律师講得很有道理、警察不應该胡亂落 charge 捡控这位見義勇為的市民。倘若这麽做,警察如果單獨行動需要市民帮助的时候、再没有人願意加以援手。
就算最终告唔入,但個教訓就係唔好幫警察,無謂官司上身,費時上法庭,費錢请辯謢律師,仲有精神損失。
觀點到位!
電單車直接撞向他,那是違法的。 他必須讓開以避免被撞,車或騎士撞到他的手臂。
有啲咁不正常的角度 反轉質疑幫警察的市民 真係加倍要小心 好明顯又想借意反政府
多謝陳總用你專業角度分析👍🙏
不同人有不同想法.如果攔截市民被電單車撞死結果會如何?😮
疑人高速逃跑已屬危駕,撞死就是報應,人何事!
陳總,仗義呀!
陳總Great Show👍❤️Thank You. Happy New Year🎉🎉🎉身體健康出入平安享受人生🧧🧧🧧
法律問題最愛最信聽就是您❤,其它的真聽不入耳
兼聽則明
人地都好叻架
❤️謝謝陳震威大律師❤️👍🙏我覺得在法律層面官員無罪! 在情理上年青人斷送生命是一個極大悲劇!
Of course. I agreed
@法律縱橫談 就算是錯! 他連一個改過的機會都沒有😥 意外大家都唔想 希望大家正面面對.
❤️永遠支持陳總❤️👍🙏
仇視政府執法人員的伸,社會分化的後遺症,見義勇為被政治化。
仲有一樣嘢,咁我行咗出去我唔知佢咁樣駕駛, 你揸車行呀,你見到前面有人你都應該會慢駛或停車。我亦不知你係向左邊駛,定向右邊呀駛, 我企喺度唔左唔右係正常, 我冇搵嘢攔住佢喎,亦都冇企正車 前面阻礙佢 ,佢自己炒咋喎, 關我咩事呀。 今次咁嘈,擺到明就係要打擊你哋公務員嘅團結及香港政府, 睇下你班高級公務員點做嘢 。
車超速駕駛,在路上撞到行人,這是違法的。 是車來撞人,而行人跳開避免被撞,車碰到行人的手臂。
聽完分析 警察應該檢討是否起訴 見義勇為的海關人員
應該立刻撤鎖控訴那幫警察的好市民(休班關員身份係無關宏旨)。
見到罪行發生任何市民都有責任的/如果警察被打?市民幫手有罪嗎?
究竟係架電單車撞到海關人員隻手,定係海關人員打到電單車手?電單車係超速行駛中,仲要係喺幾十米前已經見到海關人員,而海關人員係企定定喺馬路中間,正如一個跑緊步嘅人係幾十米先見到一個人新開雙手嘅喺度,佢唔轉方向亦唔停低,塊面撞去人哋隻手度,就話人哋當街當巷冚佢一巴。
謝謝陳大律師分晰和分享!
K型,幫人變害人,以後香港冶安會有幾好,祝大家好運,平平安安。
非常感謝陳大狀的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