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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更可憐,這些囚犯在監牢好吃好喝供著,覺得煎熬就不要做壞事!
所以政府是在虐待犯人? 要槍斃就早點槍斃,一馬歸一碼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死刑要公開行刑,這樣才有用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死刑犯趕快解決!不要浪費錢!
被害者連被通知20秒心理準備都沒有
別鬧了...你知道這樣沒比較好....你想想看😅兇手:我等等20秒後要勒死你被害者: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人生末路?!那為何蓄意的殘忍的提早結束他人生命?!死囚生活不需放大,沒人想瞭解他們在獄中生活,只知道殺人償命絕無苟活。
說的是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死刑還要麻藥?對於垃圾有需要嗎 被害人連麻藥都沒有
我是覺得對這些人要有私法正義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基於加害人的人權,覺得應該前一個月就該通知他了 ,讓他提前知曉。
好好做人並不難,靈魂提升才能脫離苦難,否則延續下一世,都是自己要承受
來賓應該請苗博雅,說說廢死的想法!
發布後就是要讓旁邊煎熬啊,爽
減少精神煎敖?被害人呢?虛偽至極 !
提前一個月通知,讓他煎熬痛苦,這樣才符合正義,也不用燒紙錢,拜菩薩,讓他永世不得超生
人生感恩就不法的只要做對的事講好話做好事存好心就沒事
浪費麻藥食物
建議10年前通知 然後每一天都特別通知一下
這種反而無感,至少前7、8可以睡的香香的,前三天通知,再無預警隨機延期(天),輪迴幾次,這種才煎熬。
Yes @@毛毛-q5m
還處死就處死了,哪有什麼煎熬
其實死刑犯在死前也是漫漫長夜😅
名符其實 最後的晚餐
很少看到寫對字的,是放封,不是放風,用字正確 👍
香港在1993年4月21日前也有死刑,是用絞刑執行死刑。不過,最後一次執行都是1966年11月16日,絞刑應該比槍斃更恐怖,當死囚被判死刑後,會帶到赤柱監獄H座(俗稱死囚倉),去度高磅重,然後單獨囚禁在監房內,平時死囚亦都會有15分鐘的放風時間、可以申請見牧師開導,以及每天有半小時的探訪時間。在行刑之前,監獄署的職員就會用沙包去試絞刑架。臨行刑之前,監獄署的職員會提前通知死囚家屬在凌晨的時候去見死囚最後一面。到了黃昏的時候,監獄署的職員就會把豐富的飯菜及酒水提供給死囚,當死囚收到飯菜及酒水後,就意識到自己做不到明天。到行刑的時候,早上六時,監獄署署長及六名監獄署職員、牧師、醫生,一起押死囚上刑場,臨行刑的5分鐘前,死囚的腳上會綁上沙包,而牧師會為死囚祈禱,希望死囚來世可以做個好人。禱告後,正七時,監獄署的職員就會拉手掣把活門大開,讓死囚跌進1-2米的空間裏,把死囚的2、3節頸骨爆裂及折斷。一小時後,醫生才檢查有沒有死,死了就會放在棺材箱裏,運送到赤柱死囚墳場內安葬。
見怪不怪
生的偉大 死的光榮 😄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要在浪費人民納稅人的錢,很多孤兒,老人必須,人民照顧
注射需擦酒精消毒?
“故意殺人”就是要一命賠一命!
希望前一個月告知讓他爽一下
殺人判死刑是對!
阿悲:喔~竟然有技術比我爛的
台灣的檢方對兇手是非常的手軟不知什麼緣因我懷疑是兇手家屬拿不出錢才判死刑
音訊怎麼是單聲道
不要做壞事,結果真的是不歸路
哈哈哈菩薩那個眼睛😂
被殺害的人連煎熬的過程都沒有
只有左聲道是啥小
不可好話講盡.壞事做盡😮
台北看守所刑場附近的的居民住戶, 住那裏會不會心驚驚啊? 我是很好奇地看完這個節目, 但也覺得恐怖.
開放參觀售票,貴賓席競標!
之前都是凌晨執行,後續就考量居民才改晚餐後
還有30幾隻,拜託趕緊點處理!
死刑犯一點都不可憐,被他殺掉的人,才可憐👹
打麻醉是怎樣?做了這樣可惡的事情就不配有人權!
都判死了還可以釋憲,爲什麼有這種邏輯😮
如果囚犯哭,不想死,還會殺他嗎?
還36個人一起執型
殺的不是人..是罪業..這一生罪業付出代價..下輩子才有機會重新做人..不然會一直在畜生道不停的輪迴
殺人一條龍,待處一條蟲?
建議拍些殺人犯執行後下地獄接受刑罰的短片,以安社會
死囚談什麼人權?被害人被害時、有人權?該死的人麻藥都不必給
怎麼感覺執行死刑偷偷的很怕被廢死聯盟發現?還是覺得死刑執行是不得已的只因民意?就是認為廢死才是王道?
那還不是由於國內的司法過於軟弱?而且又總是被各方的人權團體所操控和打壓?
該處理就處理,就別留了,死死的那些留的費用就由你們買單不要納税買單了
綠共總是用新聞壓新聞,超級噁心!
好了啦~中國人回去睡覺😂
@ 40趴的還不去埋一埋
應該要提前兩天,讓他有點準備
被害者連準備的機會都沒有
準備尻兩天嗎😂
還以為看到蔣萬安
或許?也要!將另外36名!安排現場觀摩體驗一下!順便拈鬮(/抽籤分配,玩一下遊戲餘興!)
怪不得要當壞人?还有高梁.晚餐.煙.还可打麻醉?
No no no
請問死囚槍決後,遺體的子彈會取出後,再移交殯儀館嗎?還是直接送殯儀館?
不執行關押36年的死刑犯 邱和順反而 挑了一個32歲最年輕的死刑犯更妙的是合併 執行刑 最長也只能關30年而已結果 一名死刑犯 就這麼莫名其妙 被減刑成了一名 無期犯😂無期犯 超過 25年 可以申請假釋結果死刑犯 關成了 無期犯無期犯 又不能假釋真是台灣司法史上的奇聞😂
背後各種陰謀論 也許只是剛好挑中他
背後有高人指點 殺人祭旗 對岸阿六不保 帶賽連累台灣必須保持1月祭1-2人 保平安 36人夠祭祀
帶賽連累台灣 ... 燒餅歌 難恕有罪無不罪,天下算來民盡瘁。
一堆幫他們提非常上訢的人!來來回回就會拖很多年了!
養了36年 還要繼續養到死喔
第二句就是幹話 什麼叫「為了減少死囚的精神煎熬」啊?受害人的精神煎熬是屎就是了?
人權是給被害人,不是加害人。死刑犯確定應馬上執行。
被害者在要被加害者殺害之前的煎熬呢?? 為什麼那些吠死廉懵都不關心?? 還是在他們眼中只有死刑犯才算是人,那些被害者就該是家畜、垃圾,該要平白無故的被虐殺、被殘害??
被害人更可憐,這些囚犯在監牢好吃好喝供著,覺得煎熬就不要做壞事!
所以政府是在虐待犯人? 要槍斃就早點槍斃,一馬歸一碼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死刑要公開行刑,這樣才有用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死刑犯趕快解決!不要浪費錢!
被害者連被通知20秒心理準備都沒有
別鬧了...你知道這樣沒比較好....
你想想看😅
兇手:我等等20秒後要勒死你
被害者: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人生末路?!那為何蓄意的殘忍的提早結束他人生命?!死囚生活不需放大,沒人想瞭解他們在獄中生活,只知道殺人償命絕無苟活。
說的是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死刑還要麻藥?對於垃圾有需要嗎 被害人連麻藥都沒有
我是覺得對這些人要有私法正義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基於加害人的人權,覺得應該前一個月就該通知他了 ,讓他提前知曉。
好好做人並不難,靈魂提升才能脫離苦難,否則延續下一世,都是自己要承受
來賓應該請苗博雅,說說廢死的想法!
發布後就是要讓旁邊煎熬啊,爽
減少精神煎敖?被害人呢?虛偽至極 !
提前一個月通知,讓他煎熬痛苦,這樣才符合正義,也不用燒紙錢,拜菩薩,讓他永世不得超生
人生感恩就不法的只要做對的事講好話做好事存好心就沒事
浪費麻藥食物
建議10年前通知 然後每一天都特別通知一下
這種反而無感,至少前7、8可以睡的香香的,前三天通知,再無預警隨機延期(天),輪迴幾次,這種才煎熬。
Yes @@毛毛-q5m
還處死就處死了,哪有什麼煎熬
其實死刑犯在死前也是漫漫長夜😅
名符其實 最後的晚餐
很少看到寫對字的,是放封,不是放風,用字正確 👍
香港在1993年4月21日前也有死刑,是用絞刑執行死刑。不過,最後一次執行都是1966年11月16日,絞刑應該比槍斃更恐怖,當死囚被判死刑後,會帶到赤柱監獄H座(俗稱死囚倉),去度高磅重,然後單獨囚禁在監房內,平時死囚亦都會有15分鐘的放風時間、可以申請見牧師開導,以及每天有半小時的探訪時間。
在行刑之前,監獄署的職員就會用沙包去試絞刑架。
臨行刑之前,監獄署的職員會提前通知死囚家屬在凌晨的時候去見死囚最後一面。
到了黃昏的時候,監獄署的職員就會把豐富的飯菜及酒水提供給死囚,當死囚收到飯菜及酒水後,就意識到自己做不到明天。
到行刑的時候,早上六時,監獄署署長及六名監獄署職員、牧師、醫生,一起押死囚上刑場,臨行刑的5分鐘前,死囚的腳上會綁上沙包,而牧師會為死囚祈禱,希望死囚來世可以做個好人。禱告後,正七時,監獄署的職員就會拉手掣把活門大開,讓死囚跌進1-2米的空間裏,把死囚的2、3節頸骨爆裂及折斷。一小時後,醫生才檢查有沒有死,死了就會放在棺材箱裏,運送到赤柱死囚墳場內安葬。
見怪不怪
生的偉大 死的光榮 😄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要在浪費人民納稅人的錢,很多孤兒,老人必須,人民照顧
注射需擦酒精消毒?
“故意殺人”就是要一命賠一命!
希望前一個月告知讓他爽一下
殺人判死刑是對!
阿悲:喔~竟然有技術比我爛的
台灣的檢方對兇手是非常的手軟不知什麼緣因我懷疑是兇手家屬拿不出錢才判死刑
音訊怎麼是單聲道
不要做壞事,結果真的是不歸路
哈哈哈菩薩那個眼睛😂
被殺害的人連煎熬的過程都沒有
只有左聲道是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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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都是凌晨執行,後續就考量居民才改晚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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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一點都不可憐,被他殺掉的人,才可憐👹
打麻醉是怎樣?做了這樣可惡的事情就不配有人權!
都判死了還可以釋憲,爲什麼有這種邏輯😮
如果囚犯哭,不想死,還會殺他嗎?
還36個人一起執型
殺的不是人..是罪業..這一生罪業付出代價..下輩子才有機會重新做人..不然會一直在畜生道不停的輪迴
殺人一條龍,
待處一條蟲?
建議拍些殺人犯執行後下地獄接受刑罰的短片,以安社會
死囚談什麼人權?被害人被害時、有人權?該死的人麻藥都不必給
怎麼感覺執行死刑偷偷的很
怕被廢死聯盟發現?還是覺得
死刑執行是不得已的只因民意?
就是認為廢死才是王道?
那還不是由於國內的司法過於軟弱?而且又總是被各方的人權團體所操控和打壓?
該處理就處理,就別留了,死死的那些留的費用就由你們買單不要納税買單了
綠共總是用新聞壓新聞,超級噁心!
好了啦~中國人回去睡覺😂
@ 40趴的還不去埋一埋
應該要提前兩天,讓他有點準備
被害者連準備的機會都沒有
準備尻兩天嗎😂
還以為看到蔣萬安
或許?也要!將另外36名!安排現場觀摩體驗一下!順便拈鬮(/抽籤分配,玩一下遊戲餘興!)
怪不得要當壞人?还有高梁.晚餐.煙.还可打麻醉?
No no no
請問死囚槍決後,遺體的子彈會取出後,再移交殯儀館嗎?還是直接送殯儀館?
不執行
關押36年的死刑犯 邱和順
反而 挑了一個32歲
最年輕的死刑犯
更妙的是
合併 執行刑 最長也只能關30年而已
結果 一名死刑犯 就這麼
莫名其妙 被減刑
成了一名 無期犯😂
無期犯 超過 25年 可以申請假釋
結果死刑犯 關成了 無期犯
無期犯 又不能假釋
真是台灣司法史上的奇聞😂
背後各種陰謀論 也許只是剛好挑中他
背後有高人指點 殺人祭旗 對岸阿六不保 帶賽連累台灣必須保持1月祭1-2人 保平安 36人夠祭祀
帶賽連累台灣 ... 燒餅歌 難恕有罪無不罪,天下算來民盡瘁。
一堆幫他們提非常上訢的人!來來回回就會拖很多年了!
養了36年 還要繼續養到死喔
第二句就是幹話 什麼叫「為了減少死囚的精神煎熬」啊?受害人的精神煎熬是屎就是了?
人權是給被害人,不是加害人。死刑犯確定應馬上執行。
被害者在要被加害者殺害之前的煎熬呢?? 為什麼那些吠死廉懵都不關心?? 還是在他們眼中只有死刑犯才算是人,那些被害者就該是家畜、垃圾,該要平白無故的被虐殺、被殘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