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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cam.com/video/bHfXRbS861M/w-d-xo.html
蕭生有眼光,小醉俠的片一直有質素
我同意小醉俠分忻🙂
肃生,我越来越佩服您,有雙慧眼識賢才。
再次鳴謝《謎米香港》有力推介小醉俠講案! 今後各位除了繼續可於謎米觀賞到小醉俠最新的奇案解構⭐首播⭐之外,有興趣者更可稍移玉步前往 @小醉俠破障【奇案。分析。解構】 頻道發掘更多知識內容! 提示: 小醉俠自家頻道內有會員專享獨家內容⭐限時公開⭐,向大眾宣揚法律知識,讓未能入會的朋友亦能吸收相關理念,一同認識當今社會,法律所處的角色與不足. ☺
小醉俠是俗世清流,希望更多有識之士支持他繼續製作優質法理影片。
俗世清流⋯⋯好句好句😆
應該是隨波逐流,人云亦云!
小醉俠犀利,真系好有邏輯推理!而呢個陪審員制度盲區所以被告被入罪,我第一次聽呢個解釋,但又非常高見!
主要是他的法援律師,在過堂十五分鐘才到達,所以他不知認人手續有問題,他根本就沒有看清楚口功,他根本沒有去為過余為發調查過當日案件的過程,他是政府出錢請的律師,為疑凶辦護的律師,他被控告殺人,搶刧罪,咁多疑點他都控方律師駁回,基本這位律師應該問下死者妹妹,你可以凴八年前千幾張照片認出他是兇手,為何不去警局認人呀,叫他哥哥倍阿媽去認人,巳經不合認人的規則,但為何這個契弟律師沒有題及,仲有是時間問題,如果熟識香港銅鑼灣百德新街,他們是四點犯案,半小時坐直升機回到九龍大角咀的唐樓,他跑上六層樓回家,應該衣服有血積,他在四點已經回家,仲打電話給朋約定食飯,六點左右,巳經大把警察來到他的屋企,問他是否剛殺人打劫,佘為發不知何事,他同母親相依為命,現在他是做正行,的契弟就打到他頭破雨流,仲拖著他由六樓到地下,他母親跪地求饒,但都無用,如果不是屈打成招,你小學程度,點會可以自己能寫出這口功呀?最後上訴都被駁回!他已經坐咗二幾年,不是倍審員錯,點解另一逃逃犯去左邊呀?是律政處錯,死者妹妹是買兇殺人!
多謝小醉俠講解,逐層剖開,好清楚
我聽聽下蕭生突然聽到小醉俠以為我按錯制去咗下一條。小醉俠咁高質的頻道應該多啲人識。
我很喜歡聴小醉俠, 尤其Hello Kitty 案。聽小醉俠要有耐性和小小法律基礎。但小醉俠的抽絲剝繭和層層推理,加上案件的鬼異離奇,實在精彩不絕。
好喜小醉俠的講解
谢谢!真是分析得太好了!
沒有人不會犯錯,可能是當時法官或証人或警方。其實之後發現疑點重重,也不接受犯人上訴這點更令人很不安。作為平民真是有很重無力感。
可否開放埋下集?
當年香港人係比較相信警方。今天我們知道警局內有什麼會發生。
謎米同小醉俠合作👍👍👍
我都經常有人話我似某某某,試過有人話我跟佢上司一個樣潻,嚇咗佢一跳!
從法律角度了解個案 現世代生活中對法律知多啲 絶對有利 小醉俠分析條理 長知識。謝謝蕭生介紹小醉俠。
多謝! 因各種原因寃案係會發生,我想最重要係查案的階段,之後如要找出、證明之前的錯誤係好困難,(香港最近較多,但搵到都唔係一定有用!) Netflix 有多套最終被反案的寃獄,其中由Rosemary Scapicchio 團隊反Sean Ellis 的案件,他已坐了22年監.
Like this programme and thanks
小醉俠 👍 thanks 肃生
好飽~ 知識好豐富, 對[陪審團]有一個新的認知
Thanks
谢谢分享。
上堂先🤓
給小醉俠的公開信❨上一段片怕你看不到,在這裡再post❩我在這裡懇請小醉俠,不要改變你現有的風格。因為我在這裡看到一些剛認識你的人,對你作出了一些很膚淺的批評,這些批評很明顯是對你的節目是不了解的,他們甚至不知道你做影片的用意是甚麼。雖然我成為醉粉也只是一個月時間,但我應該已看過你所有影片不只一次,如果你因為這些新觀眾的意見而改變你一向的制作方針的話,對醉粉們將會是很大的打擊。你的影片在香港是很罕有的,批評者想將你變成另一個原子,另一個探員X,但香港不需要多一個原子,不需要多一個探員X,香港實在很需要一個像你般帶有強烈社會責任的頻道。我記得你直播時說過,奇案只是包裝,最後要是推廣理性,讓人了解認清真相的重要性。 之前聽聞你的影片會在蕭生的頻道上載,其實我是又開心,又擔心的。現在擔心的事情真的出現了。我想我和一眾醉粉一樣,擔心當你聽眾多了,香港就會少了一個難能可貴的頻道。我這個留言可能使你很尷尬,但我思前想後,還是要將他說出來,希望醉俠不要見怪。
收到晒了! 你放心好了! ☺
為什麼沒有驗傷🤔
其實點解唔安排驗傷?如果真係打得勁點都有D蛛絲馬跡傷,另外點解認人室可以俾佢倆母子一齊認人?而且個仔係老母耳邊講嘅野又係真實對話?點解辯方律師唔識係呢d detail 位反擊?
支持
Good point,but you forget 1 point home phone record....
唔知點解,聽小醉俠講案令我諗起壹號皇庭裹的林保怡😄😄😄
這案明顯不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應該是疑點歸於控方律師,同控方,陪審團!余的遇上一個不負責任法援律師,他在最後上庭才看文件,所以有些疑點沒向控方提問,沒有問認人時,有違規,他沒有詳細同余溝通,例如屈打成招,交通問題,共犯問題啦,令余為發劫殺罪名成立,他的下半生就會在狱中渡過!
如果自願招供,點解唔將同黨講出嚟?件案根本唔清唔楚,唔係「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架咩?!
應人手續裏的演員都被稱為叫"戲子",我也曾經在少年是時在一單襲擊案擔當戲子角色,最後受害人都把我誤認出來且情緒激動,最後警察會循例手續替我落口供後就不了了之
咁你果時有無一刻懷疑過自己係真兇? 😆
@@siujuihap 沒有做過怎會懷疑自己,況且當時我係受僱去做戲子而不是警察拘捕我做疑犯
@@james1018 醉俠分明是說笑吧,😄 不要認真
黑警砌生豬肉,而家高薪厚職,一定5會俾余番案and than五位陪審員都好有問題。
呢單嘢真係無陰公
香港第一單以科學鑑証入謀殺罪的歐陽炳強,是否寃案? 不知蕭先生小醉俠兄有何睇法?(我個人認為兇手另有其人)謝謝!🤗
歐陽炳強出獄後只有兩年假釋期,兩年後他也没有再高呼寃枉,只選擇了對案件不再發言,可以肯定就是他幹的。🤨🤨🤨🤨🤨🤨🤨🤨🤨🤨🤨🤨🤨🤨🤨🤨🤨🤨🤨🤨🤨
@@穷山恶水出刁民五毛国 假釋條件,就是要有悔意及承認控罪,否則不會考慮其申請,爲了自由,囚犯當然就範。我衹是對歐陽炳強放出來時答傳媒訪問的一句説話「回頭已是百年身」,究竟係自己悔意還是警剔年輕人呢?閣下認為呢?謝謝!🤗
@@穷山恶水出刁民五毛国 1. 要假釋,就必須認罪+承諾(至少若干年)不提案件2. 歐陽炳強近兩三年有講過被冤枉,當然不是太公開小醉俠剛講過呢單case細節和坊間講的不同,聽完你會覺得佢係真兇。還有,我多年前也認為,如果佢係真兇,死者同佢應該一早認識。
其實並不是「第一單用科學鑑證入謀殺罪」 (除非加埋無人證,這句「」才成立。)
@@hongkongsmartboy 對👍
Don’t know how his mom and sister both can make the same mistake to pointed at him as suspect ?!
這個妹妹是在警局千幾張,認出八年前余為發的照片,死者阿媽由個仔倍到去認人,都認不出,但個仔在母親耳仔講左幾句嘢,阿媽立即向警方講四號這位,其實已經犯左認人的問題,應該作廢,為他的妹妹沒有來警局認人呀?死者是姊姊!
跟本係陪審團有問題
點解冇講疑犯案發後點樣在廿幾分鐘返大角咀?搭車定係有人接應?有冇目擊証人?環境証人?當年聽翁靜晶“危險人物”講呢單案很詳細分析。
你說的在上集!☺
跟本就係,
當年到底誰人是余的代表律師?这律師無具備抽丝剝繭的頭腦及打兇殺案的基本條件~余真倒霉!!
蕭生想退休?有排都未得啦!辛苦多幾年啦
件案實在有太多疑點令判決變得冇說服力
Support
老實講 就算同座見二次也不易記得 除非有特徵! 而余生希少頭髮的特徵無被指出。 第二,打架中血液中連一點余生DNA 也無,如身染血由銅鑼灣返大角咀也無人見到,實在不可能
個背景音樂太緊湊,反而不能集中精神聽內容⋯⋯小小可惜
此案未破,乙兇徒还未落网,他不是最关鍵
👍
👍👍👍
🙇
🙂
歐陽炳強,有物證全無人證,兩次7:0,我信佢係真兇。余偉發,有人證全無物證(人證中也有人認不出),5:2,我信係冤案。
肯定寃案,当時走咗,差佬点知係佢做嘅和地址.而去拉佢,疑點多,除非佢有份做而人唔係佢殺的,所以佢講話有真有假
我法律就唔識!十卡鑽石,吾係熟人點會識貨!窮鬼當佢戴假野,最可疑係死者細佬搵人劫殺家姐
🤩🤩👍
小醉俠講,「事實裁决」(難聽D,控辯雙方都係口同鼻拗、缺乏充足證據時,就要交由其他人去决定真相) ,由多人陪審團决定比由一名法官决定更少出錯,但余極可能落入這個司法盲點中。
Like
🍍👍🍊🍍💙👍
啲嘭嘭聲音效好煩擾😡
大佬,講野又快又唔清楚…點睇
重複再聽
是,我第一次聽唔係好明,又聽多一次,越聽越覺得小醉俠好嘢👍👍👍😄
聽多左, 對法理明多左,邏輯好左, 就會容易D明. 明左, 就會知道佢D片好高質!
人都是地球生物一種 ,人和動物都有一種天性有感覺識別和認知能力 ,這種天性能力是用來幫助生存的, 例如一個媽媽只要養一個小孩子超過五年 ,這個孩子如果遺失後 ,無論將來天涯海角或者任何時間 ,媽媽在相遇這個孩子, 媽媽就會自然一眼就一定認得出自他的孩子 ,可能孩子不會認得媽媽 ,但媽媽一定認得他, 例如你親眼目睹殺死你親人的兇手,你永遠都會記得這個人,不會忘記他, 將來你有機會再重遇這個人 ,你也會一定認得出他, 這個死者的妹妹是和他兇手有個幾分鐘的纏鬥和身體緊密接觸 ,所以她對這個兇手的感覺和記憶是很大的 ,他死了姐姐經已很傷心了,在這種情形之下他不會隨便選擇一個殺死他姐姐兇手 就把這件 案件草草了事了,正常的心態一定是搵出真的兇手,可以幫姐姐沉冤得雪, 他在過千張相片中, 他可以說一口咬定就是這個兇手, 這就是剛才我所說人的本能,從人性和理性角度非常之可信的, 再加上死者的媽媽也和個兇手有緊密的接觸和打鬥 ,所以他也有本能認得出兇手的 ,因為是她也想找出殺死我女兒的兇手 ,所以他也不會隨便尋找一個兇手, 他在認人的時候,他也一眼認出他確認斬釘截鐵他就是兇手, 所以死者媽媽認人是可信的, 這是正常人的理性和邏輯 ,小醉俠所說的只是法律上的觀點和流程, 在法律的流程和觀點上是有些不合 ,但法律流程是死的,理牲人性和邏輯是真的 ,所以就有法律不外乎人情這個道理, 就從死者的妹妹和媽媽認得出他就是兇手, 是非常之可信任的, 所以我覺得余偉發是真正的兇手, 這單案件不是一個冤獄
歷史上太多認錯人的案例,你說的「天性」根本並非你說的那麼可靠。長篇大論,故作理性,結果只是「玄學」,並不「科學」。
@@tszh0303 1000張相死者妹妹可以減釘切鐵認定他是兇手, 然後沒有默契情形之下,死者媽媽也認得出他是兇手, 這個認錯人的機會率有幾大呀? 如果是你就有可能會認錯人
好似左認人欄到認到,4,5個認一個,而且佢嗰囡同佢講呢4個其中一個是凶手哦!所以有機會是先入為主!
@@vickylo8507 警方不會說是其中一個兇手的 ,警方只會說如果是兇手你就指正他出來, 你好像不認識香港的環境? 你是否大陸新移民來香港的嗎?
@@wingkwong8696 你似乎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你是外星新移民來地球的嗎?
👍👏
th-cam.com/video/bHfXRbS861M/w-d-x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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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清流⋯⋯好句好句😆
應該是隨波逐流,人云亦云!
小醉俠犀利,真系好有邏輯推理!
而呢個陪審員制度盲區所以被告被入罪,我第一次聽呢個解釋,但又非常高見!
主要是他的法援律師,在過堂十五分鐘才到達,所以他不知認人手續有問題,他根本就沒有看清楚口功,他根本沒有去為過余為發調查過當日案件的過程,他是政府出錢請的律師,為疑凶辦護的律師,他被控告殺人,搶刧罪,咁多疑點他都控方律師駁回,基本這位律師應該問下死者妹妹,你可以凴八年前千幾張照片認出他是兇手,為何不去警局認人呀,叫他哥哥倍阿媽去認人,巳經不合認人的規則,但為何這個契弟律師沒有題及,仲有是時間問題,如果熟識香港銅鑼灣百德新街,他們是四點犯案,半小時坐直升機回到九龍大角咀的唐樓,他跑上六層樓回家,應該衣服有血積,他在四點已經回家,仲打電話給朋約定食飯,六點左右,巳經大把警察來到他的屋企,問他是否剛殺人打劫,佘為發不知何事,他同母親相依為命,現在他是做正行,的契弟就打到他頭破雨流,仲拖著他由六樓到地下,他母親跪地求饒,但都無用,如果不是屈打成招,你小學程度,點會可以自己能寫出這口功呀?最後上訴都被駁回!他已經坐咗二幾年,不是倍審員錯,點解另一逃逃犯去左邊呀?是律政處錯,死者妹妹是買兇殺人!
多謝小醉俠講解,逐層剖開,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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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地球生物一種 ,人和動物都有一種天性有感覺識別和認知能力 ,這種天性能力是用來幫助生存的, 例如一個媽媽只要養一個小孩子超過五年 ,這個孩子如果遺失後 ,無論將來天涯海角或者任何時間 ,媽媽在相遇這個孩子, 媽媽就會自然一眼就一定認得出自他的孩子 ,可能孩子不會認得媽媽 ,但媽媽一定認得他, 例如你親眼目睹殺死你親人的兇手,你永遠都會記得這個人,不會忘記他, 將來你有機會再重遇這個人 ,你也會一定認得出他, 這個死者的妹妹是和他兇手有個幾分鐘的纏鬥和身體緊密接觸 ,所以她對這個兇手的感覺和記憶是很大的 ,他死了姐姐經已很傷心了,在這種情形之下他不會隨便選擇一個殺死他姐姐兇手 就把這件 案件草草了事了,正常的心態一定是搵出真的兇手,可以幫姐姐沉冤得雪, 他在過千張相片中, 他可以說一口咬定就是這個兇手, 這就是剛才我所說人的本能,從人性和理性角度非常之可信的, 再加上死者的媽媽也和個兇手有緊密的接觸和打鬥 ,所以他也有本能認得出兇手的 ,因為是她也想找出殺死我女兒的兇手 ,所以他也不會隨便尋找一個兇手, 他在認人的時候,他也一眼認出他確認斬釘截鐵他就是兇手, 所以死者媽媽認人是可信的, 這是正常人的理性和邏輯 ,小醉俠所說的只是法律上的觀點和流程, 在法律的流程和觀點上是有些不合 ,但法律流程是死的,理牲人性和邏輯是真的 ,所以就有法律不外乎人情這個道理, 就從死者的妹妹和媽媽認得出他就是兇手, 是非常之可信任的, 所以我覺得余偉發是真正的兇手, 這單案件不是一個冤獄
歷史上太多認錯人的案例,
你說的「天性」根本並非你說的那麼可靠。
長篇大論,故作理性,
結果只是「玄學」,
並不「科學」。
@@tszh0303 1000張相死者妹妹可以減釘切鐵認定他是兇手, 然後沒有默契情形之下,死者媽媽也認得出他是兇手, 這個認錯人的機會率有幾大呀? 如果是你就有可能會認錯人
好似左認人欄到認到,4,5個認一個,而且佢嗰囡同佢講呢4個其中一個是凶手哦!所以有機會是先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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