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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用案例計算兩種土地增值稅之數字來說明,納稅義務人會比較容易理解
謝謝分享
這個法規與稅務機關執行計算上的嚴重落差 居然風險由繼承人獨自負擔。好可怕這個影片太重要了。講的真好 很謝謝
法律的bug
光想到繼承不動產 由以前的公告地價計改成公告現值 最大的受益者是政府 ........................
不改成現在的公告地價。你能賺錢嘛
我還以為土增稅是像股票的證交稅一樣,一旦有買賣才會發生,然後要繳多少土增稅是看離上次買賣(或取得)時的公告現值去計算。繼承跟贈與的免稅,或完稅,不是用公告現值去算嗎?跟土增稅沒有關係才對。
感恩分享! 感恩!
如果都是繼承,沒有買賣,就是以最近的繼承為主
贈與後出售小心巨額的房地合一稅😂
移轉過後土地/房屋謄本都會換新日期也會變成轉移的年月,稅務機關承辦人員以前次轉移的日期計算這應該算是業務過失了吧
可能是緩課土增稅 所以謄本不會改取得現值,但後來先生過世 國稅局二年內贈與算遺產 變成繼承了,土地增值稅不用繳了。但謄本也不會去改。你知道的 地政 國稅局 戶政 好像都各自獨立 爛透了。常常戶政門牌改了 地政資料還是舊的 。
祭祀公業土地; 如何課徵土地增值稅?是繼承人轉售時嗎?
請問以下是從財政部網站複製的..這樣先贈與給配偶再轉賣也不能節土增稅吧?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所以要繼承,但是得自行提供繼承時的完稅證明,才能在將來出售時,主張土增稅應由繼承時開始算起。
增值税跟本明搶人民的錢, 政府的理論是因為國家建設, 你的土地才增值問題在國家建設的錢, 原本就是人民繳的税, 等同國家的建設是人民出的錢在德國,高速公路是不收費的,因為德國政府認為人民己繳税,公路屬人民所有我自己的投資造成土地的增值,你政府憑什麼要課重税? 我老家就被課了幾百萬這跟本是明著搶刧
孫中山說的漲價歸公
所得稅:自最低個人所得稅稅率 14 % 至最高個人所得稅稅率47.5%,除此之外,德國人仍需每月支付健保、失業金、退休金以及照護保險費等所謂社會保險支出。
妮的意思是繳過遺產稅就免除增值稅?
這是告訴我賣房產前夫妻先把要的房產過給對方然後設一個完稅點再專賣?
所以交給代書辦理就好了
感謝您專業又清楚的說明,獲益良多,請問以下問題:我有1塊農地,是87年由我父親贈與給我,該農地並無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假設115年我將農地贈與我子女,請問是否要繳土地增值稅,如果是贈與我太太請問是否要繳土地增值稅?
(1) 115年贈與給子女須繳土地增值稅喔,而且未來子女售屋時,售屋的成本為完稅現值 (也就是贈與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低於市價較多),可能面臨須繳高額之房地合一稅。105年後不建議用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給子女!(2) 夫妻間贈與,得申請不繳土增稅,但未來太太售屋時,還是需繳自87年到出售年度之土增稅。
@@ethanxie2664 你的說法跟影片講的不一樣啊,影片是說土增稅的起算是從最後一次變更日起算啊?
這標題下的⋯⋯各位 遺產稅和增值稅是互補的關係,一般人不涉夫妻財產的免贈與稅規定下,繼承土地的成本就是原地主死亡當年公告現值接下來,跟你自己買的地一樣,什麼都沒差,一切回到增值稅本身的減免稅規定。那,如果您的繼承是在有公告現值前,那成本以第一次的公告現值為成本。反正,您不是夫妻贈與來的,去財政部網站試算就行,至於自胖否?您心裡清楚。 -5%地價稅否,如果斷承沒多少年,就不用想了,不算也可以,反正到時候可以扣,稅務人員自己會幫您扣的。
可是在109年繼承土地時,土地謄本上不會記載當時的土地現值嗎?為什麼還要特別當事人用記的...這樣根本陷阱吧
我們房屋是自住的,應該課自住稅率,它卻從建好就開始被課營業用稅率,數十年後發現才改過來。因為是你自己沒去反應。這根本坑人,行政怠惰,至今依然。
@@tonylu6333 數十年.
因為先生是生前二年已經贈與 並非繼承 所以土地謄本 前次現值沒有變 。
政府行政機構一直以來都麼超官繚的,而且很多所謂的福利民眾的政策,都技術性不會知給適用的人
簡單好辦事,被反應了再說。
這種事情根本就不是我們應該去處理的...政府真的很怠惰
公務體系真的爛透了
找代書或律師處理就好,跟自己利益有關的自己還想偷懶?
@@shihmintsai5278 為什麼爛?爛多久了?陳水扁當總統以前你敢嫌?
@@MTKG-00001 有些制度就是欺負一些比較不懂的人,占民眾便宜,這種政府為什麼不能嫌?
@@shihmintsai5278 遲早被AI取代
只說夫妻?那子女繼承父母又該如何做?謝謝
請問一下 爸爸108.11月贈與給媽媽,媽媽現在想分次贈與給小孩,這樣土增稅能從108年開始算嗎?
今年初我去國稅局問,稅務人員說,爸爸贈給媽媽時没繳土增稅,所以媽媽贈給我時,要從爸爸取得土地時開始算,這樣是誰說的對呢?
如果被多算的土增稅,有辦法可以要政府退回嗎?因為繼承前是政府代管了10年,但是分割後繼承移轉土地,是過了10後了,但是還是算10年前現值,所以不知如何是好?
有政府真好
請問先生贈與給太太房產超過2年才去世,不再併入遺產總額核課遺產稅?那太太日後出售該房產是以先生當年取得日為前次移轉現值申報繳稅土贈稅?
這個問題好,我也想知道,請小編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嗎?
@@蔣小佳 不可以 要付錢
沒錯 。夫妻贈與只是緩繳土地增值稅 !
那太太日後出售該房產是以先生當年取得日為前次移轉現值申報繳稅土贈稅?是的,是以先生取得該年度和太太售屋之年度,所計算土增稅。
是台灣法嗎?
繼承後該筆房產就會轉移到太太名下 (轉移紀錄),承辦員不可能會糊塗到又從60幾年開始計算土增稅吧?
繼承時重新申報公告地價,會以繼承時的公告地價課稅及修改取得地價起始。繼承提高的地價不會課徵增值稅,要買賣時才會產生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繼承時可算是免費讓你抬高土地取得價格,將來賣土地時是以賣出地價-取得時地價的價差去計算土地增值稅=變相降低。
非常清楚、谢谢~如果咨询?
可以點擊資訊欄裡面的linktree 連結,填寫預約諮詢表單哦☺️
@@ADAttendance 1:08
有电话预约资询?我不知如何网上連结!?
您不介意的話,可以直接將您的手機號碼與您的姓氏,留言在這,我們會安排顧問與您聯繫。
這樣A先生掛了是不是再由A太太繼承就不需提前贈與造成後續混亂?
確實如果說持有幾十年的老房,以遺產的方式繼承是能最能省下土增稅的方式,但是每戶家庭的狀況百百種,有時不一定真能放到變遺產。可能得在生前就處理好的也是很常見的。
#加上台灣,YT不分地域。法律分國分地。
可否再請教一下我母親已將同住45年的自用房地贈與過戶給我我也已繳交了高額的 40%一般稅率的土增稅倘若我明日要將房地出售 我除了要繳45%的土地合一稅外,請問還有什麼稅要繳呢?我前日已繳交了高額的一般稅率的土增稅, 同年度出售,我是否還要另繳土增稅啊?
建議您填寫諮詢表單由專業顧問來跟您討論哦
@@ADAttendance 了解,非常感謝!
很複雜,不懂。
民國67年買得房地160萬, 如今想把它賣掉,房地䁬值稅和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要如何計算?😮
想再請教一下我與母親一直同住45年的自用房地昨日我母親已將房地贈與過戶給我如我明日要將房地出售 我是否可用一生一次自用稅率10%出售房地還是我須繼續自用再住滿6年 才能用一生一次自用稅率10%出售房地呢?
可以,但是,贈與完又在同年度出售,本來就沒有土增稅。你該擔心的也不是土增稅。
@@ADAttendance 了解,感謝您撥冗回答,謝謝!
找個聰明的代書先
首先,要先看您是否已使用過一生一次自用土增稅10%,持身分證到各地方政府之稅捐處可作查詢,如果還沒用過,該自用房地也須符合自用土增稅之條件:(1) 出售前之土地上之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2) 出售前一年不得有出租、營業、執行業務使用。(3) 都市土地不得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公畝。
再來,您的案例實不該用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因未來將面臨高額房地合一稅,但可用房地合一之自住房地租稅優惠:(1)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自住房屋設籍,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6年。(2)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6年內,未曾適用本優惠稅率。(3) 出售前6年內,未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4) 400萬以內免納所得稅,超過部分以10%優惠稅率計算應納稅額。預計您應該會繳不少的房地合一稅,事後再用房地合一之重購退稅,辦理退稅,恕不詳述。
完全聽不懂!
😅… 阿公留下的祖產, 老早被父親花光了, 這問題...估計是無緣啦...剩下莫名的怨念
沒事我家也一樣爸爸死了媽媽錢花到不夠花還借錢來花!
我家也是,我同事家也是,我爸媽很懶,祖產敗光,我同事爸爸賭博
大家都好慘 😭
萬萬稅, 政府要剝人民們幾次皮, 萬萬稅。
這部影片是不是再說 贈與後兩年內你想辦法弄死你另一半 賣的時候就能少繳點增值稅了
對不起。。。。我看到最後才發現不是賀隆。但我有完整看完影片唷。
請不要亂用夫妻贈與「免課」土地增值稅夫妻贈與是「得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再來你也漏講交易所得應繳納的房屋交易所得稅沒有專業素養,會很容易誤人子弟..
謝謝你的補充
舊法,新法,只有誰瞭解,
稅捐機關自己查不到同一筆土地是否課過遺產稅嗎?那也太扯了吧
2:53 😁😁😁
過世前兩年內,如果不是結婚分居營業,給了不就是給了嗎?怎麼還能追回來當遺產?
還要自己保留証明?騰本不就有轉移原因?
真是萬稅政府 😮。
賣地時若經過代書或房仲都沒講那他們都是失職不專業 若是自己賣那就只能怪自己知識不夠
這根本是政府搶錢,政府那邊會查不到?騙肖也
追稅的時候一個垃圾樣省稅的時候有一個雜碎樣偉大的政府萬萬稅!
中華民國萬萬稅
最好用案例計算兩種土地增值稅之數字來說明,納稅義務人會比較容易理解
謝謝分享
這個法規與稅務機關執行計算上的嚴重落差 居然風險由繼承人獨自負擔。好可怕
這個影片太重要了。講的真好 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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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想到繼承不動產 由以前的公告地價計改成公告現值 最大的受益者是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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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土增稅是像股票的證交稅一樣,一旦有買賣才會發生,然後要繳多少土增稅是看離上次買賣(或取得)時的公告現值去計算。
繼承跟贈與的免稅,或完稅,不是用公告現值去算嗎?跟土增稅沒有關係才對。
感恩分享! 感恩!
如果都是繼承,沒有買賣,就是以最近的繼承為主
贈與後出售小心巨額的房地合一稅😂
移轉過後土地/房屋謄本都會換新日期也會變成轉移的年月,稅務機關承辦人員以前次轉移的日期計算這應該算是業務過失了吧
可能是緩課土增稅 所以謄本不會改取得現值,但後來先生過世 國稅局二年內贈與算遺產 變成繼承了,土地增值稅不用繳了。但謄本也不會去改。你知道的 地政 國稅局 戶政 好像都各自獨立 爛透了。常常戶政門牌改了 地政資料還是舊的 。
祭祀公業土地; 如何課徵土地增值稅?是繼承人轉售時嗎?
請問以下是從財政部網站複製的..這樣先贈與給配偶再轉賣也不能節土增稅吧?
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所以要繼承,但是得自行提供繼承時的完稅證明,才能在將來出售時,主張土增稅應由繼承時開始算起。
增值税跟本明搶人民的錢, 政府的理論是因為國家建設, 你的土地才增值
問題在國家建設的錢, 原本就是人民繳的税, 等同國家的建設是人民出的錢
在德國,高速公路是不收費的,因為德國政府認為人民己繳税,公路屬人民所有
我自己的投資造成土地的增值,你政府憑什麼要課重税? 我老家就被課了幾百萬
這跟本是明著搶刧
孫中山說的漲價歸公
所得稅:
自最低個人所得稅稅率 14 % 至最高個人所得稅稅率47.5%,除此之外,德國人仍需每月支付健保、失業金、退休金以及照護保險費等所謂社會保險支出。
妮的意思是繳過遺產稅就免除增值稅?
這是告訴我賣房產前
夫妻先把要的房產過給對方
然後設一個完稅點
再專賣?
所以交給代書辦理就好了
感謝您專業又清楚的說明,獲益良多,請問以下問題:
我有1塊農地,是87年由我父親贈與給我,該農地並無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假設115年我將農地贈與我子女,請問是否要繳土地增值稅,如果是贈與我太太請問是否要繳土地增值稅?
(1) 115年贈與給子女須繳土地增值稅喔,而且未來子女售屋時,售屋的成本為完稅現值 (也就是贈與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低於市價較多),可能面臨須繳高額之房地合一稅。105年後不建議用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給子女!
(2) 夫妻間贈與,得申請不繳土增稅,但未來太太售屋時,還是需繳自87年到出售年度之土增稅。
@@ethanxie2664 你的說法跟影片講的不一樣啊,影片是說土增稅的起算是從最後一次變更日起算啊?
這標題下的⋯⋯
各位
遺產稅和增值稅是互補的關係,一般人不涉夫妻財產的免贈與稅規定下,
繼承土地的成本就是原地主死亡當年公告現值
接下來,跟你自己買的地一樣,什麼都沒差,一切回到增值稅本身的減免稅規定。
那,如果您的繼承是在有公告現值前,那成本以第一次的公告現值為成本。
反正,您不是夫妻贈與來的,去財政部網站試算就行,至於自胖否?您心裡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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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房屋是自住的,應該課自住稅率,它卻從建好就開始被課營業用稅率,數十年後發現才改過來。因為是你自己沒去反應。這根本坑人,行政怠惰,至今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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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先生是生前二年已經贈與 並非繼承 所以土地謄本 前次現值沒有變 。
政府行政機構一直以來都麼超官繚的,而且很多所謂的福利民眾的政策,都技術性不會知給適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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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爸爸108.11月贈與給媽媽,媽媽現在想分次贈與給小孩,這樣土增稅能從108年開始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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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先生贈與給太太房產超過2年才去世,不再併入遺產總額核課遺產稅?那太太日後出售該房產是以先生當年取得日為前次移轉現值申報繳稅土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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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是以先生取得該年度和太太售屋之年度,所計算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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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後該筆房產就會轉移到太太名下 (轉移紀錄),承辦員不可能會糊塗到又從60幾年開始計算土增稅吧?
繼承時重新申報公告地價,會以繼承時的公告地價課稅及修改取得地價起始。
繼承提高的地價不會課徵增值稅,要買賣時才會產生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繼承時可算是免費讓你抬高土地取得價格,將來賣土地時是以賣出地價-取得時地價的價差去計算土地增值稅=變相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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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已將同住45年的自用房地贈與過戶給我
我也已繳交了高額的 40%一般稅率的土增稅
倘若我明日要將房地出售 我除了要繳45%的土地合一稅外,請問還有什麼稅要繳呢?
我前日已繳交了高額的一般稅率的土增稅, 同年度出售,我是否還要另繳土增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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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7年買得房地160萬, 如今想把它賣掉,房地䁬值稅和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要如何計算?
😮
想再請教一下
我與母親一直同住45年的自用房地
昨日我母親已將房地贈與過戶給我
如我明日要將房地出售 我是否可用一生一次自用稅率10%出售房地
還是我須繼續自用再住滿6年 才能用一生一次自用稅率10%出售房地呢?
可以,但是,贈與完又在同年度出售,本來就沒有土增稅。你該擔心的也不是土增稅。
@@ADAttendance 了解,感謝您撥冗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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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先看您是否已使用過一生一次自用土增稅10%,持身分證到各地方政府之稅捐處可作查詢,如果還沒用過,該自用房地也須符合自用土增稅之條件:
(1) 出售前之土地上之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
(2) 出售前一年不得有出租、營業、執行業務使用。
(3) 都市土地不得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公畝。
再來,您的案例實不該用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因未來將面臨高額房地合一稅,
但可用房地合一之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1)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自住房屋設籍,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6年。
(2)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6年內,未曾適用本優惠稅率。
(3) 出售前6年內,未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4) 400萬以內免納所得稅,超過部分以10%優惠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預計您應該會繳不少的房地合一稅,事後再用房地合一之重購退稅,辦理退稅,恕不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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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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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有完整看完影片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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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是政府搶錢,政府那邊會查不到?騙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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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稅的時候有一個雜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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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萬萬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