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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共犯被告: 1. 彭振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工務副市長,柯市長指定為京華城案專案經理,2. 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景茂,3. 都發局總工程司,都委會執行秘書即被告邵琇珮。
貪污需嚴辦,犯後太度不佳也需加重刑期,傲慢自大,硬拗不承認,都重重重嚴辦,住到牢破吧!。。
態度不好很難被放出來的
奇怪了,是"都委會委員"決定通過的,結果委員通通沒罪???台北市都發局的公務員也通通沒罪???辦事小弟沒罪???只有一個大頭有罪???這是什麼邏輯?所以,以後公務員有罪,只抓大頭就對了?明顯是栽贓嘛,這些鏡檢的檢查官,用栽贓的。
4位公務人員被起訴!!數位反對的都委會委員都被換掉,宋楚瑜的女兒宋鎮邁就是其中之一。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被告彭振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振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振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109年11月11日核決都發局109年10月27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振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景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琇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振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
@@mingkao1 在鬼扯什麼啊?在台北市都委會委有21位決議,超過1/2決議通過的,你講的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是幾位,1位還是2位?這1、2位能代表全部?你當他的19位還是20位的委員是什麼?而且被起訴的沒有一位是決定的都委會委員,被起訴的只是副市政因為他是主持人,你鬼扯什麼啊,真會栽贓。
@@mingkao1 還在說謊啊,,都發局總工程司即邵琇珮什麼時後說,柯文哲指示要"公務員違法"讓京華城案過關?但她曾說依照都市計劃法京華城案是合法的,但鏡檢假裝沒這件事,仍要栽贓要說京華城案只能依照都更法,你還真會鬼扯。
@@jeffery0529 數位反對的都委會委員都被換掉,宋楚瑜的女兒宋鎮邁就是其中之一。
@@mingkao1 都委會委員共21位,你當其他20位都委會委員是塑膠?,可以不遵重多數?除主席副市長外,其他19位委員是鏡檢為何不起訴?依邏輯他們不是共犯嗎?,這明顯是羅織罪名嘛。
説財團用刀叉吃人肉,且拿財團的錢,還有什麼臉開記者會呢
第一條證據,用 7人共 210萬的政治獻金,去對價 金華城 百億 圖利第二條 字條 小沈 1500 ,認定是1500 萬 賄款, 然後 錢沒 找到
簡訊跟北檢指稱的犯案時間差一年以上,根本不合邏輯...
數位反對的都委會委員都被換掉,宋楚瑜的女兒宋鎮邁就是其中之一。
黃曙光手裡應該有,潜艦國造的猫匿
胡說八道!
是自摸八道
亡33貪最多怎麼沒有辦她,
黃扇善**怎沒事!?😮
因為公文上沒有她的簽名
@游年君 她還真會*保護自己**好賊喔!
@何小明-s1d 律師最聰明的
三位共犯被告: 1. 彭振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工務副市長,柯市長指定為京華城案專案經理,2. 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景茂,3. 都發局總工程司,都委會執行秘書即被告邵琇珮。
貪污需嚴辦,犯後太度不佳也需加重刑期,傲慢自大,硬拗不承認,都重重重嚴辦,住到牢破吧!。。
態度不好很難被放出來的
奇怪了,是"都委會委員"決定通過的,結果委員通通沒罪???台北市都發局的公務員也通通沒罪???辦事小弟沒罪???只有一個大頭有罪???這是什麼邏輯?所以,以後公務員有罪,只抓大頭就對了?明顯是栽贓嘛,這些鏡檢的檢查官,用栽贓的。
4位公務人員被起訴!!數位反對的都委會委員都被換掉,宋楚瑜的女兒宋鎮邁就是其中之一。
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
被告彭振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振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振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109年11月11日核決都發局109年10月27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
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
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振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景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琇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振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
@@mingkao1 在鬼扯什麼啊?在台北市都委會委有21位決議,超過1/2決議通過的,你講的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是幾位,1位還是2位?這1、2位能代表全部?你當他的19位還是20位的委員是什麼?而且被起訴的沒有一位是決定的都委會委員,被起訴的只是副市政因為他是主持人,你鬼扯什麼啊,真會栽贓。
@@mingkao1 還在說謊啊,,都發局總工程司即邵琇珮什麼時後說,柯文哲指示要"公務員違法"讓京華城案過關?但她曾說依照都市計劃法京華城案是合法的,但鏡檢假裝沒這件事,仍要栽贓要說京華城案只能依照都更法,你還真會鬼扯。
@@jeffery0529 數位反對的都委會委員都被換掉,宋楚瑜的女兒宋鎮邁就是其中之一。
@@mingkao1 都委會委員共21位,你當其他20位都委會委員是塑膠?,可以不遵重多數?除主席副市長外,其他19位委員是鏡檢為何不起訴?依邏輯他們不是共犯嗎?,這明顯是羅織罪名嘛。
説財團用刀叉吃人肉,且拿財團的錢,還有什麼臉開記者會呢
第一條證據,用 7人共 210萬的政治獻金,去對價 金華城 百億 圖利
第二條 字條 小沈 1500 ,認定是1500 萬 賄款, 然後 錢沒 找到
簡訊跟北檢指稱的犯案時間差一年以上,根本不合邏輯...
數位反對的都委會委員都被換掉,宋楚瑜的女兒宋鎮邁就是其中之一。
黃曙光手裡應該有,潜艦國造的猫匿
胡說八道!
是自摸八道
亡33貪最多怎麼沒有辦她,
黃扇善**怎沒事!?😮
因為公文上沒有她的簽名
@游年君 她還真會*保護自己**好賊喔!
@何小明-s1d 律師最聰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