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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前先感谢下
Omg
50年前残害了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 父母为其做了伪证之后 又侵犯和骚扰了那么多人 真的是一丁点悔过之心都没有 这就是父母溺爱之下的恶魔
干嘛要悔过呢?这还要庆祝胜利,又一次战胜了那帮愚蠢的人,找不到他,无法把他定罪!
亿万富翁芒格认为父母的教育对后代影响力几乎为零,他自己对自己的后代一视同仁,但各不相同。但越是认知力低,越有理由解释一切。
法官没判你给判了😂
父母来世会受恶报, 尝到自己女儿被害, 到死都找不到凶手的痛苦。凶手的恶报更可怕, 他会好多世当同样的受害者。
@@stellalix 這個案件有很多詭異的有地方,第一約翰母親是繼母理應沒那麼袒護兒子。第二約翰會殺人滅跡為何之後不這樣幹。而我的推論是,殺人棄屍的是約翰的父親,拐騙性侵的是約翰。因為殺人的是其丈夫妻子的他自然會幫忙做假供詞。
約翰高機率是真兇了 哪個父親會偷拍自己未成年女兒一絲不掛的照片 還有年輕時到當警察跟保安的多項指控 都證明了這個人有極大問題 60年了要找物證鐵定找不到 但嫌犯妹妹跟鄰居能把事情回憶拼湊起來已經很強了
也有可能人家真的是戀童癖但剛好那天沒遇到瑪麗亞本人
我贊同老k説的 這結果讓人遺憾 世上不公平的事太多了
我覺得他是真兇,但我也認為現有的證據根本不足以指控他
先按讚👍再好好欣賞😄
好习惯哈哈哈
约翰估计是知道已经没有任何足够的证据和人证可以指控他了,在这件案里的漏洞找寻出口,所以才会有不停地上诉的信心,终于等到获释的一天。还有当还没有确定真凶是谁之前,人们怎么可能这么快就猜到凶手是谁,然后立刻报警抓凶手呢?怪的是,此人犯案那么多,被投诉了好多次却好像没被逮捕过。从年少开始做出那么多变态事情的人,长大后就更猖狂起来。
或許這就是現代社會的缺點吧...
罪犯不是曾经寫了一封信给死者家長,那封信还在吗?可以对照笔迹呀?
对呀,当年沒有指纹提取技术吗?
半個世紀前的信 早不知道去哪了
這麼多年了, 筆跡可以改變, 對比筆跡不準確
每天都期待大佬卡的更新 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辛苦大佬又出新品❤
哈哈哈哈我们加油
最喜欢的案件主播之一🏆
@老K, 这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证据调查,当时嫌疑人不是去征兵体检吗?体检是有记录的,还有当时如果有坐火车去芝加哥,那么可以让嫌疑人描述乘坐火车情景或者遇到什么人来佐证,为什么仅凭他父母亲之词和一通电话就排除了,还有他父亲接电话后有没有开车去接他也应该调查核实,那么多FBI 探员都是吃干饭的吗?案件审理过程都忽略了这个关键点。
在理!
关键他父母做证以后根本不怀疑他了,所以沒做進一步调查
@@tcindy8704 所以司法检部门多么草率。
因為我們手上只有約翰這一個嫌疑人,但當年案發時間都無法確定,且屍體未被找到,偵案方向也得朝綁票去跑,員警要懷疑的對象可能成千上萬,有核實購票及通聯紀錄已經是有在調查了,加上約翰確實有參加體檢,通聯紀錄也是留本人的名字(也許找朋友冒名或是用其他方式),很容易被排除嫌疑
大佬K,大家晚上好。先谢谢您。 😊❤
哈喽哈喽
Hello,大家好! 大佬k好!多謝大佬K的好故事分享!👏👏👍👍🥰🥰
案發時,怎麼不讓凱西指認(雖然有認錯紀錄)至少可以鎖定範圍。
当时不认為約翰有問題.
他當時就已經有不在場證明了啊~是要指認什麼……
謝謝佬k~始終精彩👍🏻💞👏🏻。我的直覺是「約翰是真兇」,只是面對證據薄弱的現實⋯無法定罪,已然成為「無語的遺憾」。
没有物证是本案最无法定谳的原因不过根据周围邻居和他自己亲戚们的叙述,他百分之九十是凶手无疑
母亲临终前的话应该是可信的。人之将死 其言也善。受到良心谴责一辈子,死前一定要把真话说出来。
最大的问题不是母亲讲的可不可信,而是母亲到底有没有说这句话
老傢伙又不是開記者會公開演說,有沒說過只是女兒的一面之詞。
我死前一定要跟我小孩說 其實全世界的錢都是我借給出去的 你要當我討回來 你信嗎
惡魔為了想去天堂才死前說出來,減不了罪孽,只可由十世輪迥慘貧減到九世輪迴悲慘生活。
@@北極牧羊貓同感看到最後嫌疑犯的笑容真的挺不快的😢明明有很多跡象都指向了😢只能說到時候死後有得他受苦的
这期也精彩,佬k其实说实话是唯一一个讲悬案我都不怎么反感的up主,分析的跟福尔摩斯一样,甚至未来如果有机会的话希望佬k能讲一下类似新奥尔良斧头杀人魔,台湾母女电梯失踪案或者弗洛伦萨恶魔的案件。
不是真兇,父母不需要做偽證
看到約翰最後在車裡笑的那張照片牙齒隙縫很大,真如凱希描述的一樣,約翰就是兇手沒錯,可惜了父母包庇讓他逍遙法外。
果然是牙缝有点明显,你观察很仔细啊
太不公平了. 所以最重要的是自我保護!
不管他對其他人做過了,這種充滿瑕疵的指證和證據,如果就此草率定罪絕對是司法的恥辱
是的,如果这起毫无证据的案件都能判有罪那就跟大陆莫须有推理式定罪的作风如出一辙了。
从另一角度,如此多的证据,检察官和警察都没有进行更深入的挖掘,比方说笔迹对证(他不是有写过一封信吗),也是刑侦和司法系统的耻辱。尤其最后法官判无罪开释的理由、实在是比薄弱证据更加薄弱的一环。不过这案子发生在自由派文化环境横扫一切的伊利诺伊州,又有什么值得诟病不诟病。反正现在他们正在推动恋童癖合法化。恋童癖都可以光明正大做立法委员的蓝州,癖后不小心弄死个小孩,好像也不应该有什么大惊小怪吧😱
@@gracenguyen6612 证据过于薄弱就等于没有证据,为此判其无罪不能称之为薄弱,没有证据自然不该判他有罪。只有像凭直觉断案的女神探聂海芬一样才有凭借薄弱的证据总结出他人犯罪的结论的才能。至于比对笔迹什么的,视频里没讲有没有进行,庭审很长不可能把所有细节包括进去,具体有没有进行过就不猜了。
真兇+1
來了!
如果這老傢伙真是兇手,那麼地獄在等著他了
很多跡象都挺明顯的,還有就是他的父母一定也是幫凶阿只是為了怕死後的未來做出的妥協我相信他們下去後也是有得受的
我想到一個方法 當年的犯人不是有寄一封信給瑪麗亞爸爸,還具體描述細節。基本可以知道是出自犯人之手。那就去和約翰做個筆跡鑑定不就知道了?
但是尸体证据与信中描述不符合。信中说是勒死的。尸体显示是严重刀伤
沒有講這條線索我猜大概筆跡鑑定行為不具意義,也就是說犯人不一定親自"撰寫"了書信...導致這封信無法成為指控物證。
會不會不是親筆寫的,比如打印機打的活著照著字帖描的……
看到最后好气愤,当初约翰的很多邻居不都因为他的古怪行为怀疑过他吗?约翰有包庇他的糊涂父母替他做伪证,警方已经排除了他的嫌疑,身边人又不是侦探,怎么会根据案发时间自己推断出他是真凶呢?只有在最后找到嫌疑人警方搜集证据和寻找目击证人的时候大家努力回忆才找到时间点啊,他的妹妹因为父母的隐瞒所以当时也不知情,直到母亲良心发现临死说出真相,也才想起来哥哥当年买了票但没有坐火车。而且已经过去六十多年能找到人证已经不错了,还非要找到物证才能定罪吗?没有物证尸体而定罪的案子也不在少数,更何况那张没有检票的火车票凭什么不能算物证??只能说这个法官太圣母了
但確實也有疑點的, 既然是小鎮又是鄰居, 為甚麼2個女孩當時都不認識此人(兇手)? 而且疑兇當時的髮色是黑色的, 這點與倖存女孩所描述的金色長髮不符。父母作証時的那一刻不一定是做偽証的, 他們很有可能的確以為兒子上了火車, 又確實接到過兒子的電話, 所以作証時, 他們未必是在講假話! 至於疑兇母親的臨終遺言, 也很有可能是後來知道兒子根本無撘上那班火車, 越想就越懷疑自己兒子就是兇手, 也說不定。
@@siusiukam4546 现在大家基本都不知道隔壁住谁,就算那个年代也有很多不相识的邻居也正常,小孩子一般只记得玩伴或者经常打招呼的大人,再说约翰性格本来就很古怪。凶手妹妹说过了当年她就已经知道哥哥没有坐火车而是搭汽车,只是当年没有联想到这一点,做父母的不可能不知道。
意思是你随便说一个人有罪就是有罪了???
@senshin7243 这位你又不是凶手请问你在激动什么😅 大佬K的视频分析白做了吗还是你什么都没看?有太多线索和人证了啊,只不过年代久远物证不好找而已,而且有车票为证!怎么变成随便说一个人有罪了😂
@@vivianwong7816一,
晚餐時間看到佬K更新太開心了吃晚餐配影片 真享受謝謝佬K❤
周末好
新鲜又热乎❤ 佬K周末快乐
周末快乐
其實戀童癖很可怕。不管怎樣。判死刑不會錯
大佬K晚上好❤❤❤
@@StorytellingBK 哈囉♥️♥️♥️
是啊. 約翰父母 為何 要 替約翰 做偽證呢.如果 不是 約翰 做的.約翰母親 為何 死亡之前 要 告訴 女兒 ㄧ定要 處理 此事呢.
護犢吧?
你證明老傢伙說了給我看?
哎呀我又迟了,先点赞再观看❤❤❤
谢谢点赞
话说当年约翰有没有留下什么字迹,如果拿死者父亲收到的那封信和他的字迹对比可以匹配或许有用?
不过按美国法律,这人都判无罪了,哪怕他现在还没死也不会被判进去了,而且也八十多了,能让他安度晚年算是可惜了
除了查笔记,还应该查查邮票背面的DNA是否与这个变态的DNA相符。
笔迹不能当成直接证据,只是间接证据
凱西好厲害,那麼多年過去了,還記得對方的長相。
她第一次就认错人,50年后记忆力变强了?
歐美案件做最好的博主:謎案追蹤、黑天鵝、老k中文案件做最好的博主:鄭吉祥、英大吉、唐偵探日本案件做最好的博主:x檔案意外案件做最好的博主:雜學館jason洞穴案件做最好的博主:will😂
M2 case files are good.
佬k说案真的很精采
可是大佬K一開始不是有闡述說大約6點多的時候遇到那個叫約翰尼的人嗎?很好奇當時是誰說出這個時間點的?還有就是查詢一下當時的約翰尼是否也是牙縫很大?
凯西有没有记住这个名字,向警察报告呢?
我个人觉得他大概率是真凶 但是这个判决无罪我觉得没问题 没有任何过硬的证据 如果要定他的罪 恐怕得更多证据才可以
重要的物證就是兇手寫的那封信,做筆跡鑑定就可以提高約翰是否為真兇的正確率。為何檢方沒有進行這麼重要的鑑定?
來啦~晚上好呀!
晚上好小黑猫
佬K今天穿的T-shirt很好看,很有藝術氣息
你瘦了,大佬k
晚上好,大佬K🙋♀🙋♀🙋♀
晚上好
約翰的父母等於也是幫兇, 包庇是為了給兒子一個改過的機會, 但是呢? 發現兒子死性不改, 不可教化, 臨終才良心發現, 要女兒去揭露, 哪知沒有人拿老太太的話當回事? 這就是親情的自私與可悲, 以及深信「可教化」的荒謬
佬K加油
大佬k晚上好🎉大家晚上好🎉为了看大佬k的视频就直接躺床上观看,看完就直接睡觉😂大家晚安。下期见啦❤
哈哈哈,今天上床好早
@@StorytellingBK 😂
約翰肯定是兇手,真令人惋惜的結局😢
同意你的观点
發現老k變瘦了,很帥😊
我覺得最後法官開庭前的問題並不合理。這些關鍵證人為什麼當年沒有跳出來?很簡單啊!嫌疑人父母做了偽證,這就是一切問題的源頭。對於警察來說,他們得到了一個嫌疑,家人提供了不在場證明,而他們也驗證過。售票紀錄、體檢單位的紀錄、和電話通訊紀錄都明示著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此時就算有證人來說看到了嫌疑的蝦趴車,對警方來說這個鎮子上除了嫌疑以外誰都可以開。當然,更多的可能是因為不可能,所以警方在詢問時根本不會把話題往嫌疑身上帶,自然拿不到相關證詞了。妹妹呢?要不是那個便宜媽說了,你覺得她會知道?更屑的是還在臨終前說!本來這種時候孩子之間利益衝突最大的時候,你這時候要一個孩子去舉報另一個孩子,誰信?早幹嘛去了?
Happy Friday Mr. BOK 😊 Thumbs up 👍 Where you found those special hot t-shirts and shirts, they are all good on you!😂
😮太扯
20:03 他牙鏠真的很疏呢!
来了来了!
其實第一次我都以為庭審結果是罪名不成立的,始終因為證據人證等客觀因素。所以聽到罪名成立時都出乎意料之外。但我是認為在法庭的角度上,不成立是好像比較合理
我也觉得99%约翰是真凶,但是判约翰无罪从法律上也没啥问题,更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并不是所有的坏人都会遭到审判的
是啊, 只能靠因果报应。
👍👍👍
就算 就算 就算他真的真的是凶手。在当时庭审的情况下,没有实质证据,最终判无罪,还是要给法官点赞。
赞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必须被维护。否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確實,冤案不管對受害人還是被錯案的嫌疑人傷害更大,那種根據似是而非的證據而判案的執法機關更不負責任。
怎麼沒有證據呢?人證也是證據,法官質疑證人的口供,難道所有證人都被控方收買了?他們誣告被告的目的是什麼?疑兇的父母為其做偽證的目的又是什麼?我只能說第一審的陪審團做了非常正確的判決。
現在有法治精神的人比較稀少
来了嗷兄弟们
约翰是真凶谢谢大老K精彩绝伦的讲述👍
我覺得約翰很大機會是凶手, 至於最終法官那個論點, 我個人覺得約翰家應該是有錢人, 至少從他們全家福那看得出非富則貴,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因為當是約翰父母在小鎮上有一定的影響力, 導致控方證人50年前不敢說太多
😢
佬K这件T恤很好看!
警方和法庭有沒有對比鑑定那封兇手寫的信和約翰的筆跡?
笔迹并不是直接证据
大佬K,網友們好👍✌️😁😁
可憐小女孩 事過多年 又有嫌犯父母的「偽證」 在那個鑑定落伍的年代 不知有多少漏網之罪犯啊😢
❤❤❤❤
通常罪犯者不会上訴, 尤其這把年齡. 所以大老K是以 “先入者為主” 來判斷. 大老K須請我吃飯!
❤星期五晚最期待節目,沒有之一。❤
谢谢支持
老太太臨死前怕下地獄,想做些什麼贖罪😅
一開始,凱西.西格曼有提到嫌犯一大特徵「牙縫很大」,這約翰.泰西爾,不管年輕、年老,每一張照片都是「牙縫很大」,這麼關鍵的證詞都沒有繼續追究?真是讓人氣憤!
當初的信沒有留下來鑑定筆跡?雖然證據力薄弱但也是可參考吧?
明明凶手就是约翰,为何案件能拖到60年才水落石出,看到结局真是无言。感谢大佬K的文案赞哦!
我也覺得約翰是真兇,有張照片看到他的牙齒間的間隙跟當年的凱西的描繪是一樣
晚安抱歉!來晚了
晚上好哈哈,能来就行
我好像两天前的事情都记不清楚,完全不知道他们怎么还记得50年以前的事情? 😅
証人摻水的可能性是有的,但大概率他還是真兇,感覺第二個法官腦子沒那麼好使。
但凡摻了半點水的證詞等同廢話,第二個法官才是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的人。
因為該案在當時相當轟動,所以大家的印象會比較深。就如911發生時,在現場目睹的人,如果你問他們,他們還是可以說得很詳細。
@@enzhus 可以說得很詳細跟真的記得很詳細是兩件事,大腦會自行補足你缺少的記憶。
記憶力因人而異
玛丽的父亲之前收到过一封匿名信,那封信件如果可以核对一下笔迹也许有用
這頻道有Podcast嗎?😊
👍👍❤️
無法幫死者討公道 讓兇手逍遙法外是讓人真的很生氣,那麼久的命案要找到直接證據是不可能了 將兇手繩之以法也是不可能了 證據嚴重不足。
老k是姓康,还是名字里有昆或者凯字
約翰(John)絕對是真兇。凱西說當時男子自我介紹叫約翰尼(Johnny),Johnny是John的膩稱。至於為何凱西後來都沒見過約翰,是因為案發後約翰就去空軍服役了。
我也覺得是他幹的 但我也支持法院的判決 本來就不能只憑幾人的說詞就把人定罪
6:50 暫停學四個字的手指順序
令人遺憾。
😮😮😮😮
當年兇手寄出的信不見了嗎?如果還在的話或許可以查驗筆跡?
能理解法官的糾結,在華人社會有線索、證人加上幾年前相同的指控雖然證據也不足,可足以給法官自由心證的勇氣了;台灣就有找無屍體有罪的案例。但是,但是,但是,在治安極差的美國發生這些巧合最後證明無罪的案例比比皆是,甚至一個案件發生類似巧合的嫌疑人兩三個的都有超級多,如果這種判決方式在美國普遍存在那麻煩可就超級大了...
🎉一分钟前
好快
這麼薄弱的證據 判有罪太誇張
他是不是兇手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沒有證據 顯然是沒有任何證據的
人的記憶別說五十年 五年就不可靠
那封信還在嗎 可以查查有沒有他的DNA
父母的證詞是可以採信的??還有上車應該有車票吧~沒有要求他提供嗎?
我也覺約翰應該是兇手,視頻有說新上任局長重查約翰背景,一查發現非常驚人性騷數目,因此有高機會是真兇,這樣比較符合~
我不发表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或嫌疑人是不是真凶。但初审法庭判处嫌疑人终身监禁20年可假释这样轻的处罚就足以说明陪审团或法官也不能绝对确认嫌疑人是真凶。
看一下4:03的特徵敘述,再看一下31:14他笑的照片,總覺得有答案了
雖然約翰不是什麼好人,但控方的證人記憶力也太好了吧?還記得50年前的某一天,自己在幾點在家😅。
主要是因为是案发那天的的原因吧。作为妹妹和邻居,再加上事情闹的这么大,会印象深刻也不是没有可能。当然出错的概率也很高就是了。
如果妳是當事人,恐怕你自己也不會忘記。
看事情严重性吧,如果一般生活中的事肯定大概率不记得,但很特别很重大的事不会不记得,就比如自己很多人肯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结婚纪念日跟结婚当天的事
當時人死了,死了,都忘了嗎?所謂證人那個最少的妹妹當年還是個小屁孩,連具體發生了甚麼事也未必搞得清。
所以被質疑了,😅
跟老k看法差不多 沒有問題 何必做偽證
無辜,如果是真兇,往後日子肯定不只有騷擾,應該會有傷害或是再次殺人,而父母作偽證也很好理解,假設你是熊孩子,父母聽聞附近某個熊孩子闖禍,也會下意識認為是你做的而幫你打掩護,而這個錯誤認知當然到死也不會改變,所以臨終遺言也不可信。而且問60年前的一通電話誰會記得?921當天我在幹嘛都忘了何況是一通電話。
連續2週30分鐘 值得買麥當勞 邊嗑邊看
哈哈哈哈我想吃肯德基
雖然因為證據不足採信而被釋放有點可惜,我自己用因果的角度去看,認為:要不是瑪麗雅太貪玩常常讓親朋好友擔心,就不會被兇手抓走
看前先感谢下
O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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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芒格认为父母的教育对后代影响力几乎为零,他自己对自己的后代一视同仁,但各不相同。但越是认知力低,越有理由解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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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来世会受恶报, 尝到自己女儿被害, 到死都找不到凶手的痛苦。
凶手的恶报更可怕, 他会好多世当同样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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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推論是,殺人棄屍的是約翰的父親,拐騙性侵的是約翰。因為殺人的是其丈夫妻子的他自然會幫忙做假供詞。
約翰高機率是真兇了 哪個父親會偷拍自己未成年女兒一絲不掛的照片 還有年輕時到當警察跟保安的多項指控 都證明了這個人有極大問題 60年了要找物證鐵定找不到 但嫌犯妹妹跟鄰居能把事情回憶拼湊起來已經很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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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当还没有确定真凶是谁之前,人们怎么可能这么快就猜到凶手是谁,然后立刻报警抓凶手呢?
怪的是,此人犯案那么多,被投诉了好多次却好像没被逮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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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這就是現代社會的缺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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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他父母做证以后根本不怀疑他了,所以沒做進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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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手上只有約翰這一個嫌疑人,但當年案發時間都無法確定,且屍體未被找到,偵案方向也得朝綁票去跑,員警要懷疑的對象可能成千上萬,有核實購票及通聯紀錄已經是有在調查了,加上約翰確實有參加體檢,通聯紀錄也是留本人的名字(也許找朋友冒名或是用其他方式),很容易被排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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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哈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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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前一定要跟我小孩說 其實全世界的錢都是我借給出去的 你要當我討回來 你信嗎
惡魔為了想去天堂才死前說出來,減不了罪孽,只可由十世輪迥慘貧減到九世輪迴悲慘生活。
@@北極牧羊貓同感看到最後嫌疑犯的笑容真的挺不快的😢明明有很多跡象都指向了😢只能說到時候死後有得他受苦的
这期也精彩,佬k其实说实话是唯一一个讲悬案我都不怎么反感的up主,分析的跟福尔摩斯一样,甚至未来如果有机会的话希望佬k能讲一下类似新奥尔良斧头杀人魔,台湾母女电梯失踪案或者弗洛伦萨恶魔的案件。
不是真兇,父母不需要做偽證
看到約翰最後在車裡笑的那張
照片牙齒隙縫很大,真如凱希
描述的一樣,約翰就是兇手沒
錯,可惜了父母包庇讓他逍遙
法外。
果然是牙缝有点明显,你观察很仔细啊
父母来世会受恶报, 尝到自己女儿被害, 到死都找不到凶手的痛苦。
凶手的恶报更可怕, 他会好多世当同样的受害者。
太不公平了. 所以最重要的是自我保護!
不管他對其他人做過了,這種充滿瑕疵的指證和證據,如果就此草率定罪絕對是司法的恥辱
是的,如果这起毫无证据的案件都能判有罪那就跟大陆莫须有推理式定罪的作风如出一辙了。
从另一角度,如此多的证据,检察官和警察都没有进行更深入的挖掘,比方说笔迹对证(他不是有写过一封信吗),也是刑侦和司法系统的耻辱。尤其最后法官判无罪开释的理由、实在是比薄弱证据更加薄弱的一环。不过这案子发生在自由派文化环境横扫一切的伊利诺伊州,又有什么值得诟病不诟病。反正现在他们正在推动恋童癖合法化。
恋童癖都可以光明正大做立法委员的蓝州,癖后不小心弄死个小孩,好像也不应该有什么大惊小怪吧😱
@@gracenguyen6612 证据过于薄弱就等于没有证据,为此判其无罪不能称之为薄弱,没有证据自然不该判他有罪。只有像凭直觉断案的女神探聂海芬一样才有凭借薄弱的证据总结出他人犯罪的结论的才能。至于比对笔迹什么的,视频里没讲有没有进行,庭审很长不可能把所有细节包括进去,具体有没有进行过就不猜了。
真兇+1
來了!
如果這老傢伙真是兇手,那麼地獄在等著他了
很多跡象都挺明顯的,還有就是他的父母一定也是幫凶阿只是為了怕死後的未來做出的妥協我相信他們下去後也是有得受的
我想到一個方法 當年的犯人不是有寄一封信給瑪麗亞爸爸,還具體描述細節。基本可以知道是出自犯人之手。那就去和約翰做個筆跡鑑定不就知道了?
但是尸体证据与信中描述不符合。信中说是勒死的。
尸体显示是严重刀伤
沒有講這條線索我猜大概筆跡鑑定行為不具意義,也就是說犯人不一定親自"撰寫"了書信...導致這封信無法成為指控物證。
會不會不是親筆寫的,比如打印機打的活著照著字帖描的……
看到最后好气愤,当初约翰的很多邻居不都因为他的古怪行为怀疑过他吗?约翰有包庇他的糊涂父母替他做伪证,警方已经排除了他的嫌疑,身边人又不是侦探,怎么会根据案发时间自己推断出他是真凶呢?只有在最后找到嫌疑人警方搜集证据和寻找目击证人的时候大家努力回忆才找到时间点啊,他的妹妹因为父母的隐瞒所以当时也不知情,直到母亲良心发现临死说出真相,也才想起来哥哥当年买了票但没有坐火车。而且已经过去六十多年能找到人证已经不错了,还非要找到物证才能定罪吗?没有物证尸体而定罪的案子也不在少数,更何况那张没有检票的火车票凭什么不能算物证??只能说这个法官太圣母了
但確實也有疑點的, 既然是小鎮又是鄰居, 為甚麼2個女孩當時都不認識此人(兇手)? 而且疑兇當時的髮色是黑色的, 這點與倖存女孩所描述的金色長髮不符。父母作証時的那一刻不一定是做偽証的, 他們很有可能的確以為兒子上了火車, 又確實接到過兒子的電話, 所以作証時, 他們未必是在講假話! 至於疑兇母親的臨終遺言, 也很有可能是後來知道兒子根本無撘上那班火車, 越想就越懷疑自己兒子就是兇手, 也說不定。
@@siusiukam4546 现在大家基本都不知道隔壁住谁,就算那个年代也有很多不相识的邻居也正常,小孩子一般只记得玩伴或者经常打招呼的大人,再说约翰性格本来就很古怪。凶手妹妹说过了当年她就已经知道哥哥没有坐火车而是搭汽车,只是当年没有联想到这一点,做父母的不可能不知道。
意思是你随便说一个人有罪就是有罪了???
@senshin7243 这位你又不是凶手请问你在激动什么😅 大佬K的视频分析白做了吗还是你什么都没看?有太多线索和人证了啊,只不过年代久远物证不好找而已,而且有车票为证!怎么变成随便说一个人有罪了😂
@@vivianwong7816一,
晚餐時間看到佬K更新太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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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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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哈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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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不是 約翰 做的.
約翰母親 為何 死亡之前 要 告訴 女兒 ㄧ定要 處理 此事呢.
護犢吧?
你證明老傢伙說了給我看?
哎呀我又迟了,先点赞再观看❤❤❤
谢谢点赞
话说当年约翰有没有留下什么字迹,如果拿死者父亲收到的那封信和他的字迹对比可以匹配或许有用?
不过按美国法律,这人都判无罪了,哪怕他现在还没死也不会被判进去了,而且也八十多了,能让他安度晚年算是可惜了
除了查笔记,还应该查查邮票背面的DNA是否与这个变态的DNA相符。
笔迹不能当成直接证据,只是间接证据
凱西好厲害,那麼多年過去了,還記得對方的長相。
她第一次就认错人,50年后记忆力变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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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case files are good.
佬k说案真的很精采
可是大佬K一開始不是有闡述說大約6點多的時候遇到那個叫約翰尼的人嗎?很好奇當時是誰說出這個時間點的?還有就是查詢一下當時的約翰尼是否也是牙縫很大?
凯西有没有记住这个名字,向警察报告呢?
凯西有没有记住这个名字,向警察报告呢?
我个人觉得他大概率是真凶 但是这个判决无罪我觉得没问题 没有任何过硬的证据 如果要定他的罪 恐怕得更多证据才可以
重要的物證就是兇手寫的那封信,做筆跡鑑定就可以提高約翰是否為真兇的正確率。為何檢方沒有進行這麼重要的鑑定?
來啦~晚上好呀!
晚上好小黑猫
佬K今天穿的T-shirt很好看,很有藝術氣息
你瘦了,大佬k
晚上好,大佬K🙋♀🙋♀🙋♀
晚上好
約翰的父母等於也是幫兇, 包庇是為了給兒子一個改過的機會, 但是呢? 發現兒子死性不改, 不可教化, 臨終才良心發現, 要女兒去揭露, 哪知沒有人拿老太太的話當回事? 這就是親情的自私與可悲, 以及深信「可教化」的荒謬
佬K加油
大佬k晚上好🎉大家晚上好🎉为了看大佬k的视频就直接躺床上观看,看完就直接睡觉😂大家晚安。下期见啦❤
哈哈哈,今天上床好早
@@StorytellingBK 😂
約翰肯定是兇手,真令人惋惜的結局😢
同意你的观点
發現老k變瘦了,很帥😊
我覺得最後法官開庭前的問題並不合理。
這些關鍵證人為什麼當年沒有跳出來?很簡單啊!嫌疑人父母做了偽證,這就是一切問題的源頭。
對於警察來說,他們得到了一個嫌疑,家人提供了不在場證明,而他們也驗證過。售票紀錄、體檢單位的紀錄、和電話通訊紀錄都明示著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此時就算有證人來說看到了嫌疑的蝦趴車,對警方來說這個鎮子上除了嫌疑以外誰都可以開。當然,更多的可能是因為不可能,所以警方在詢問時根本不會把話題往嫌疑身上帶,自然拿不到相關證詞了。
妹妹呢?要不是那個便宜媽說了,你覺得她會知道?更屑的是還在臨終前說!本來這種時候孩子之間利益衝突最大的時候,你這時候要一個孩子去舉報另一個孩子,誰信?早幹嘛去了?
Happy Friday Mr. BOK 😊 Thumbs up 👍
Where you found those special hot t-shirts and shirts, they are all good on you!😂
😮太扯
20:03 他牙鏠真的很疏呢!
来了来了!
其實第一次我都以為庭審結果是罪名不成立的,始終因為證據人證等客觀因素。所以聽到罪名成立時都出乎意料之外。但我是認為在法庭的角度上,不成立是好像比較合理
我也觉得99%约翰是真凶,但是判约翰无罪从法律上也没啥问题,更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并不是所有的坏人都会遭到审判的
是啊, 只能靠因果报应。
👍👍👍
就算 就算 就算他真的真的是凶手。在当时庭审的情况下,没有实质证据,最终判无罪,还是要给法官点赞。
赞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必须被维护。否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確實,冤案不管對受害人還是被錯案的嫌疑人傷害更大,那種根據似是而非的證據而判案的執法機關更不負責任。
怎麼沒有證據呢?人證也是證據,法官質疑證人的口供,難道所有證人都被控方收買了?他們誣告被告的目的是什麼?疑兇的父母為其做偽證的目的又是什麼?
我只能說第一審的陪審團做了非常正確的判決。
現在有法治精神的人比較稀少
来了嗷兄弟们
约翰是真凶
谢谢大老K精彩绝伦的讲述👍
我覺得約翰很大機會是凶手, 至於最終法官那個論點, 我個人覺得約翰家應該是有錢人, 至少從他們全家福那看得出非富則貴,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因為當是約翰父母在小鎮上有一定的影響力, 導致控方證人50年前不敢說太多
😢
佬K这件T恤很好看!
警方和法庭有沒有對比鑑定那封兇手寫的信和約翰的筆跡?
笔迹并不是直接证据
大佬K,網友們好👍✌️😁😁
哈喽哈喽
可憐小女孩 事過多年 又有嫌犯父母的「偽證」 在那個鑑定落伍的年代 不知有多少漏網之罪犯啊😢
❤❤❤❤
通常罪犯者不会上訴, 尤其這把年齡. 所以大老K是以 “先入者為主” 來判斷. 大老K須請我吃飯!
❤星期五晚最期待節目,沒有之一。❤
谢谢支持
老太太臨死前怕下地獄,想做些什麼贖罪😅
一開始,凱西.西格曼有提到嫌犯一大特徵「牙縫很大」,這約翰.泰西爾,不管年輕、年老,每一張照片都是「牙縫很大」,這麼關鍵的證詞都沒有繼續追究?真是讓人氣憤!
當初的信沒有留下來鑑定筆跡?雖然證據力薄弱但也是可參考吧?
明明凶手就是约翰,为何案件能拖到60年才水落石出,看到结局真是无言。
感谢大佬K的文案赞哦!
我也覺得約翰是真兇,有張照片看到他的牙齒間的間隙跟當年的凱西的描繪是一樣
晚安
抱歉!來晚了
晚上好哈哈,能来就行
我好像两天前的事情都记不清楚,完全不知道他们怎么还记得50年以前的事情? 😅
証人摻水的可能性是有的,但大概率他還是真兇,感覺第二個法官腦子沒那麼好使。
但凡摻了半點水的證詞等同廢話,第二個法官才是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的人。
因為該案在當時相當轟動,所以大家的印象會比較深。就如911發生時,在現場目睹的人,如果你問他們,他們還是可以說得很詳細。
@@enzhus 可以說得很詳細跟真的記得很詳細是兩件事,大腦會自行補足你缺少的記憶。
記憶力因人而異
玛丽的父亲之前收到过一封匿名信,那封信件如果可以核对一下笔迹也许有用
這頻道有Podcast嗎?😊
👍👍❤️
無法幫死者討公道 讓兇手逍遙法外是讓人真的很生氣,那麼久的命案要找到直接證據是不可能了 將兇手繩之以法也是不可能了 證據嚴重不足。
老k是姓康,还是名字里有昆或者凯字
約翰(John)絕對是真兇。凱西說當時男子自我介紹叫約翰尼(Johnny),Johnny是John的膩稱。至於為何凱西後來都沒見過約翰,是因為案發後約翰就去空軍服役了。
我也覺得是他幹的 但我也支持法院的判決 本來就不能只憑幾人的說詞就把人定罪
6:50 暫停學四個字的手指順序
令人遺憾。
😮😮😮😮
當年兇手寄出的信不見了嗎?
如果還在的話或許可以查驗筆跡?
能理解法官的糾結,在華人社會有線索、證人加上幾年前相同的指控雖然證據也不足,可足以給法官自由心證的勇氣了;台灣就有找無屍體有罪的案例。但是,但是,但是,在治安極差的美國發生這些巧合最後證明無罪的案例比比皆是,甚至一個案件發生類似巧合的嫌疑人兩三個的都有超級多,如果這種判決方式在美國普遍存在那麻煩可就超級大了...
🎉一分钟前
好快
這麼薄弱的證據 判有罪太誇張
他是不是兇手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沒有證據 顯然是沒有任何證據的
人的記憶別說五十年 五年就不可靠
那封信還在嗎 可以查查有沒有他的DNA
父母的證詞是可以採信的??還有上車應該有車票吧~沒有要求他提供嗎?
我也覺約翰應該是兇手,視頻有說新上任局長重查約翰背景,一查發現非常驚人性騷數目,因此有高機會是真兇,這樣比較符合~
我不发表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或嫌疑人是不是真凶。但初审法庭判处嫌疑人终身监禁20年可假释这样轻的处罚就足以说明陪审团或法官也不能绝对确认嫌疑人是真凶。
看一下4:03的特徵敘述,再看一下31:14他笑的照片,總覺得有答案了
雖然約翰不是什麼好人,但控方的證人記憶力也太好了吧?還記得50年前的某一天,自己在幾點在家😅。
主要是因为是案发那天的的原因吧。作为妹妹和邻居,再加上事情闹的这么大,会印象深刻也不是没有可能。当然出错的概率也很高就是了。
如果妳是當事人,恐怕你自己也不會忘記。
看事情严重性吧,如果一般生活中的事肯定大概率不记得,但很特别很重大的事不会不记得,就比如自己很多人肯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结婚纪念日跟结婚当天的事
當時人死了,死了,都忘了嗎?
所謂證人那個最少的妹妹當年還是個小屁孩,連具體發生了甚麼事也未必搞得清。
所以被質疑了,😅
跟老k看法差不多 沒有問題 何必做偽證
無辜,如果是真兇,往後日子肯定不只有騷擾,應該會有傷害或是再次殺人,而父母作偽證也很好理解,假設你是熊孩子,父母聽聞附近某個熊孩子闖禍,也會下意識認為是你做的而幫你打掩護,而這個錯誤認知當然到死也不會改變,所以臨終遺言也不可信。而且問60年前的一通電話誰會記得?921當天我在幹嘛都忘了何況是一通電話。
連續2週30分鐘 值得買麥當勞 邊嗑邊看
哈哈哈哈我想吃肯德基
雖然因為證據不足採信而被釋放有點可惜,我自己用因果的角度去看,認為:要不是瑪麗雅太貪玩常常讓親朋好友擔心,就不會被兇手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