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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現在好像已經不能要求公開道歉了 之前有釋憲出來說這是妨害意見表達自由的樣子了
已經五月拉,到四月三十的文案可以改一下惹?
@@getwe7094 我是一個娃娃臉的男生,我在33歲時曾經一直被未成年的女生友人無預警攝影,當時我的外表年齡算是跟她差不多的哥哥,她常常要求我看著鏡頭微笑、招手等等,總之就是常常無預警對我拍照、攝影,某一天,居然還跑來問我是不是處男?我說出自己還是處男的事實時,她就突然尖叫逃離現場,她真的是用跑百米的速度離我而去,讓我在原地傻眼很久......她還常常突然用賴打電話給我,要我用切換成女生的聲帶跟她還有她的高中同學閨蜜說話,真的是很特別的一段回憶!等等好像有日本警察來敲門了我去開門一下.....(註:目前住在日本)
*你在路我在錄:行車紀錄*
又被⋯⋯黃⋯⋯標了⋯⋯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TH-cam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4分鐘黃標(>_
最近好像被YT盯上了(o|o)
可能看你LOGO這麼黃,不如給個認證(X
三小 是被黑名單了嗎
我並不覺得TH-cam 黃標系統會改善(很多其他TH-camr 都被搞瘋)。如果要協助志祺的話,建議大家多看他其他沒被標的影片
日本人蠻在意這點的,所以不少照片會用一些圖案擋住路人的臉或是模糊現在外面一堆監視器了很難界定偷拍的範圍在哪,機車騎士也會配備行車紀錄器,那種就基本上你路過一定會入鏡,也不知道對方事後會不會拿來亂搞更多時候是你根本不知道是不是被拍了,甚至徵信社這類偷拍都用大砲根本難以發現。
在有小朋友存在的場合也是,只要鏡頭的方向有孩童便可能被警察或路人關切。不過日本偷拍狀況是嚴重到手機拍照是強制有快門聲,不可關掉。
事實就是,你自己為自己很重要,被拍到就哀哀叫,殊不知,個資全都免費提供給ig fb,台灣人重視的從來就不是個資,只不過是要別人尊重罷了
@@lokicjn 其實就也是形式主義,就手機會自主規制,變成爆音快門。而且不是法律,有無聲app,普通相機也沒有自主規制。然後當你拍照時快門超大聲,又會有人覺得是迷惑行為 🙃
是這樣的, 所以日版的 iPhone 都是關不掉拍照快門聲的.
日本很在意這個的原因就是他們真的可以因為這個原因把你告到破產。日本的肖像權、版權、保護意識甚至都超過美國。
之前在英國倫敦遊玩的時候因為覺得地鐵很漂亮就打算全家留影立刻就有好心的路人上來提醒我們不要拍我們這些外國人才知道:地下鐵之類的公共場所似乎都因為怕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因素而被禁止拍照!所以差點就不是路人、而是警察要來盤問了(汗大家在路上拍照時真的要特別小心啊~
嚇死了…
沒正當理由的偷拍這種行為真的滿不尊重的台灣好像有社團就是專門放些他們各自偷拍的路人有不少人都莫名其妙被偷拍過跟放上網路然後一堆人會討論對方的身材長相甚至在那邊性幻想真的很噁心那些人也只會說又沒拍到隱私部位為何不能拍或是檢討被拍者的穿著問題覺得很沒良心又可惡其實這種問題也出現在校園有興趣就去看看"少年法庭"這部劇
幾年前好像有新聞討論過, 一堆專門在街上偷拍女生胸部、臀部、腿的線條用來意淫的群組但因為沒有拍到隱私部位沒辦法判刑真的很噁, 連一個普通男生都覺得噁心的行為剛才下面才有一個帳號在問「如果我拍女生裸露出來的腰, 但沒有被發現只留著自己欣賞是不是就沒關係」...
是在哈囉,沒拍到隱私部位又不代表能隨意拍別人再擅自放在網路上。
對啊,這裡留言區就有一隻,還到處刷留言呢
外送當創作 曝光顧客長相 這樣⋯好嗎😂
a.在捷運上遇到,對面坐的女生,直接拍我家寶寶😂 手機拿起來往寶寶對著拍,非常明顯不是在自拍,那個時候也不好意思上前問,如果不是,不是很尷尬嗎?我只是覺得,既然想拍,可以先問一下別人,然後拍好看一點😂
可以理解對方為什麼不想先詢問,畢竟誰知道會不會被以為是煉銅癖
在日本或歐美,拍未成年人很可能被警察抓走…
@@yayalee7670 我是一個娃娃臉的男生,我在33歲時曾經一直被未成年的女生友人無預警攝影,我的外表年齡算是跟她差不多的哥哥,她常常要求我看著鏡頭微笑、招手等等,總之就是常常無預警對我拍照、攝影,某一天,居然還跑來問我是不是處男?我說出自己還是處男的事實時,她就突然尖叫逃離現場,她真的是用跑百米的速度離我而去,讓我在原地傻眼很久......她還常常突然用賴打電話給我,要我用切換成女生的聲帶跟她還有她的高中同學閨蜜說話,真的是很特別的一段回憶!等等好像有日本警察來敲門了我去開門一下.....(註:目前住在日本)
@@yayalee7670 日本是有這個必要
我家小孩也在每天會經過的公園被偷拍過,我也不好意思上前問,當時我腦中浮現很多綁架畫面😅
謝謝!
B.被拍攝的當下非常地手足無措。那是小巨蛋的IKEA還沒搬家的時候,對方是一個大男生,他拿著手機毫不避諱地對著我,我也不敢貿然地斷定他就是在偷拍我,所以當我一發現後就馬上跑開,但在我跑開的過程裡他的鏡頭都是對準我的...本來想著我已經跑遠了,這件事就算了,但不久之後我發現他在我後方的不遠處,接著的好長時間他也都不斷地、恰巧地在我附近,我只好躲進廁所20分鐘。雖說是光天化日之下,可我身邊沒有人,他也沒有做出直接傷害我的舉動,你當然可以說只是我神經敏感多慮了,但你不能說我的害怕並不真實。當時我擦了特殊顏色的口紅,我不介意被他充滿嫌棄的眼神觀看以及他與友人竊竊私語,或是他真的覺得很特別要想要留紀念過來問我能不能合照也可以,但我到現在還是無法消化那份很單向的、被拍攝的恐懼感。
拍拍…
法規名稱:跟蹤騷擾防制法 EN公布日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01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01 日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之前我外婆跟媽媽走在路上 就被偷拍 登上報 眼睛有打馬 但很明顯就是拍兩位而已 但親戚朋友一看就打電話關心 但內容跟我們無關 就只是可能符合報導中兒女照顧自己的長輩這樣 但就有點莫名奇妙 後來反應 網路新聞才撤掉照片
被當免費素材吧。
我朋友也遇過這種事莫名奇妙把朋友跟他男友放在新聞裡…
一堆警察最喜歡在發生爭論的時候,跟民眾說:『你不能拍我,我有肖像權』,蒐證根本是很合理的使用好嗎,一堆警察被怕投訴在那邊亂掰
我記得之前雞排妹有個新聞,就是有狗仔偷拍雞排妹的照片,然後出周刊後,雞排妹就將周刊上他自己的照片PO到他的動態上,結果被該報社告侵犯著作權,說雞排妹未經允許用他們周刊拍的照片,可是雞排妹有反映"我也沒同意讓你們偷拍我的照片放在周刊上",結果最後雞排妹竟然輸了,這個結果讓我滿驚訝的。被偷拍自己的照片,自己竟然沒有擁有權,也不能告對方侵權
哇
我自己是覺得雞排妹該贏的…
看報導說是因為只拍到背影沒拍到臉,不能合理辨認是否本人,所以不能用肖像權申訴 🤦♀️
@@KaedeMituki 那這樣是不是能告毀謗?因為沒有拍到正臉所以不能確定那就是本人,也就是說報導是捏造的而如果媒體承認照片裡的就是本人,就再回來告侵害肖像,不過我不知道法律能不能這樣玩就是了
@@J.Tomasson 我也有一瞬想過同樣的問題。不過肖像權不能這樣,肖像權就是要需要單憑肖像就能認出是她,是基於自然人的外在特徵的,不能靠傍證,不然就可以無限膨脹,會變得非常不合理。如果她一開始就否認是相中人,說不定有機會?但她既然已經承認了,就不能兩邊同時走吧,這種應該只能二選一。
以前大學上攝影課其中一個作業是"生活的儀式感"我就選了傳統市場當作主題當時對攝影也不是很懂,沒有考慮太多,雖然大部分都是有點遠或是側面的角度,但也有少數幾張是很大膽的正對著人拍。可能是因為市場這個場域比較有.......人情味?或是比較不是讓人那麼有戒心的地方,那天我都沒被制止,但現在也不太敢這麼做了。如果是拍店家我會事先詢問,但要拍走動的路人來捕捉生活感,實在不知要怎麼取得同意,畢竟拍了再去問當事人給不給拍反而更奇怪,而且身為男生,性別的劣勢大概只會被拒絕XD (班上的女同學幾乎都沒被拒絕)即便讓我再做一次這作業,我還是會直接拍,但就選擇比較不那麼冒犯的角度,若真的被反應就道歉刪掉這樣。
所以我都不是很敢拍人,頂多拍個背影,很怕真的遇到來找碴的
我的經驗是,拍就對了,台灣算是治安比較好的國家了,不想讓你拍他會來跟你講,大不了刪掉而已,太害怕的話很難拍出好作品,
不一定,我是女生,想攝影時一樣也被無數次拒絕過😅甚至還在傳統市場因為拍攝的關係而被一個大媽恐嚇過。而且我大一不懂事加上心情不好的時候,還真的上前去對兩個在我們校門口拍照(看來應該是為了作業)的女生嚴厲的說:「不好意思,妳們在拍照嗎?我不想被拍」然後留下兩個錯愕不已的女同學不知道怎麼辦,我就衝去上課了,所以真的還是要看你遇到的路人會不會找你碴(比方四年前那個刁蠻的我自己就是一個案例)還有該位女性攝影家的運氣好不好😅
@@dwagilee3610 沒錯!(很高興遇到另一個攝影同好)
我也是拍紀實攝影的,一開始很不敢拍正面,後來改變心態,嘗試大方地在對方面前拍照,讓對方知道你在練習攝影,大部分人通常不會太反感(但對方拒絕就不拍)如果怕被發現,反而看起來鬼鬼祟祟的,大家會更警戒😂
製作肖像會不會侵犯肖像權我認為有爭議,因為會跟另外一個法律概念"合理隱私期待"衝突,白話的說,對於隱私權的期待,是有一個合理範圍的,正常情況下,你不能期待你在公共場合,還能夠保有你的"肖像"的隱私,志祺應該是找資料的時候看到有律師主張製作肖像就侵犯肖像權,但以我的印象來說,並沒有判例支持這個說法,真正法律上允許的肖像權是:「所謂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人像加以使用之控制權利,屬於民法第十八條的人格權的一種,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任何自然人有權禁止其肖像未經同意而被公開使用。」(參考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910號、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更(一)字3號、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更(一)字108號民事判決)很明顯,只有未經同意公開使用才會涉及肖像權的侵犯,而如果今天只是單純的公開行為,法律上最多只會依據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白話的說,如果今天你的肖像權被侵犯了,提告最多只能"阻止"對方的侵犯行為,就是下架影片相片而已,對方並不會因此受到法律的逞罰,你也無法要求賠償,除非對方還有做出毀謗、營利等進一步的行為。
樓主的資料好詳細!好奇樓主是不是法律系的?原來還有「合理隱私期待」這個法律觀念啊
學習了
感恩~
推上去
你這是替犯罪找縫隙,不該亂拍人就別拍,就算對方衣著完整,你亂拍就是不尊重人,找法律漏洞侵犯他人更卑鄙,誰知道你照片用途為何?還有為何要私下偷拍,這很噁心
9:15 可以依民法195請求賠償沒錯,但不得請求「登報道歉」。111憲判2已宣告命加害人「登報道歉」違憲,因此民法195所稱之適當處分並不包含登報道歉,可是可以命加害人刊登判決全文
但其實最多的狀況是,我在路上拍了一張路人的正臉,我也沒有一直拍,拍完就走,最後我也沒有把照片公開。這次的影片並沒有針對這種情況加以闡述,但或許這是許多攝影玩家最在意的一點。我自己的做法基本上都是縮光圈泛焦盲拍,應該算是最不冒犯別人的拍法了。
攝影玩家+1
這樣的情形,即使對方發現後明確要求刪除且你沒有刪除,主要也只是道德方面的問題。因為你沒有義務向對方展示拍到的照片,所以被拍攝者基本上不可能取得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刻意拍了他。
縮光圈別人哪知道XD 我之前用600mm拍遠方的動物,有個人從我前方1m經過硬說我在偷拍他XD(補充說明:600mm拍3公尺以內的東西通常都是一團糊,怎麼調都沒用)
@@lyw0420 我的意思是,為了可以放在腰間然後不用特別去對焦的盲拍啦
@@cu35468 所以要報警請警察用公權力去請你刪除陌生人相片,這樣丟臉的是你,因為別人有權不讓你拍攝,沒事別亂拍人,要不只會讓人覺得你侵犯他人,甚至覺得變態
這集真的太重要了❤幫我解開了這個大迷思
會黃標可能是志祺裸體那個畫面 TH-cam 覺得太性感了
記得我大學時在圖書館讀書, 有一天突然感覺到怪怪的, 於是抬頭看過去隔了三張桌子有個女生正在偷偷的拿手機拍我. 我想說大方一點, 於是走了過去,擺出最帥的姿勢,直接把手機電話寫給了她. "ㄜ...... 坐你旁邊的那個是你朋友嗎? 可以把他電話給我嗎?"
可憐哪
同時
我還滿欣賞樓主大方的態度的
台灣先不說...不少國家的人很在意鏡頭的部分有些國家看到你在拍照,鏡頭對到他們,就會上前找事,甚至想打你的機會都有有些甚至認為手機沒關係,但對於大型的攝影或照相機就會很反感
完全同意 人在德國有遇到我拿著手機在拍樹的風景 一個男生從10公尺之外跑過來把我的手機搶走然後把照片刪掉那時候剛到德國不到一個月我直接被嚇死也有遇過拿長焦 我也不是在拍他 (完全不是出現在畫面裡)他還是對我大吼 只因為我的鏡頭對著他...現在在德國舉起相機都會心驚驚
@@chrischen8899 拍拍抱抱…
@@chrischen8899 可是國外人像街拍的ig作品很多欸,感覺國外接受度比台灣高很多不是嗎?
還真是感謝武漢,讓我們都戴了口罩,現在走在路上很難拍到他人五官
你长得很安全 完全不会有这烦恼
@@LM-od1cu 貼個二次元人物你也能看得出來但你長得很科幻這我們都看得出來
@@LM-od1cu 那我這個長相有很安全嗎
@@LM-od1cu 笑死
@@bestchivalry 那遗产交代好了吗
有見過報導偷拍群,偷拍街上好看/身材好/衣品引起性癖(如黑絲襪)的人放到群裡,供人肆意評頭論足/意淫,超噁的
有被偷拍的經驗,是在超市買東西時一直跟在後面拍原本沒注意到,但因為我逛街都是想到什麼買什麼所以一直繞路亂逛的情況下才發現有人尾隨在後最關鍵的證據是我跑進一個貨架取商品馬上回頭出來就看到那個人正拿著手機對著我
這邊我要分享經驗,在我高中時期 學校有時候會有一些校外活動,需要穿著學校運動服,而我非常討厭讓別人知道我是哪個學校的,因此從來不上傳自己跟學校有關的東西,有一次校外活動我被一個路人未經許可直拍,當下我不知道,他未經許可上傳自己的IG公開帳號,一個月後,我從來沒對他提過我上什麼學校的朋友拿著這張照片來笑我,我才知道我被偷拍上傳而且相片中的我是不想被人看見的樣子,我很私訊那個偷拍的人要求撤下對方卻沒有回應,直到很久以後照片還在上面,我始終很氣憤但不知道怎麼做。在後來也有很多人拿這張照片來問我,讓我後來很怕被人偷拍,手機對著我都覺得不自在
我之前遇到一個怪人一直跑到別人後面當背景,然後說我有拍到他,他有肖像權要精神賠償,我當下就換個地方拍,然後他又跟來當背景⋯整個超傻眼
直接告他 損害你拍照的自由 只跟一次可能他會辯解成不小心 如果第二次就是刻意 也可以順便告他跟蹤
我覺得很麻煩,直接離開了事
@@haha--haha 告這種人除了浪費時間外,很可能還拿不到錢
紀實攝影的最大困難…
沒錯…
認同...,在天橋拍車軌,也有人會在下面看我
@@力量人-f8f 也不用太過度敏感啦身為攝影師看到鏡頭我也是會好奇在幹嘛(還有物色他的設備)所以這種看我的我都一律先當他是在"跨挖哩必蝦ㄇㄤˋ"
@@力量人-f8f 只要是路人,看到有人拿出手機甚至是相機拍照,都會好奇他在拍什麼吧,這只是正常反應而已
@@IamBenny 物色他的設備XD
美國好像對這種蠻在意的之前去一個可以結婚的議會場所想要拍很熱鬧很浪漫的感覺拍了一張距離一群人20公尺的遠景照那一群人正在交談其中一個人看到就指著我的鏡頭擺出不悅的表情這可能跟文化背景有關係以我的立場,我會覺得我只是想紀念一群人搭配那個場景很好看照片沒有特別要做什麼事情純粹記錄旅行而且也沒有距離很近結果他一指反而成為我照片的焦點很醜,我就把照片刪了~我覺得拍是還好不要鬼鬼祟祟拍和拿來做壞事就沒什麼問題拍與被拍之間的尊重和敏感真的很難拿捏無解…
真的…無奈欸
這種侵犯的問題在台灣真的很氾濫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灣的公務人員像警察跟消防今天新聞報導或被貼在網路上的內容不管是什麼其他相關人等馬賽克都打好打滿就只有警察消防人員沒有打馬,就算報導事件本身與公務員無關也一樣警察消防真的是沒有人權的代表
我在健身房踩著飛輪戴著耳機看電影時 被我左後方的大叔拍起來我會知道對方偷拍的原因是 在大叔左後方 我朋友也有偷拍大叔偷拍我的瞬間XD
食物鏈?XDDD
互拍XD
偷拍接龍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概念
相由心生!只要心態正常,一般禮貌的詢問多半被拒絕的機率其實不高。況且心態正常,其實會靜靜用眼欣賞,而不是拿出手機偷拍然後po社區或論壇…
我是大陆观众,在大陆现在的民法是,拍下来即便删除也触犯肖像权。我是街头摄影爱好者,有一天就被一个姑娘抓住,我拍了她的背影,但根本没有其它想法而且也是很正常的角度。 我的观点是 别拍姑娘,一般威力都很大😆
拍拍抱抱你…辛苦你了…
分享去日本遊玩時穿和服去神社參拜的經驗那時站在鳥居前的階梯上擺姿勢等媽媽幫我拍照,結果發現稍遠的階梯下方有兩三個拿著專業相機拍照的人明顯在對著我拍。當下人潮擁擠加上人在國外,很慌亂,不知道如何制止,只能告訴自己算了,let it go~
拍攝影片或照相時,我都盡量避免對著其他人的臉拍懾,而且剪輯影片時會用比較大的螢幕,當我覺得可以看得出來是誰時,只能忍痛割愛片段。另外車牌或門牌住址等訊息也都會避免。畢竟我們自己的分享、紀錄不能造成他人的困擾。
在某站聚遇過有一位專門拍coser人的問我女友可以不可以給他拍,當下拒絕他就走了,這還算有禮貌。另一件是網友聚會認識的人直接再玩桌遊的時候偷拍桌底下女友的腿,但因為是認識的也給他面子所以就事後私下請他把照片刪掉並給他一次機會。 詢問是一種禮貌....
認識的人偷拍女友的腿….超噁的ㄝ+沒禮貌
被一個喜歡我的同事偷拍過,幾次看著對方的手機角度跟方向,都不是單純用手機的樣子,加上追我追得很明顯,所有人都知道,只差沒有開口告白。但沒有直接證據可以阻止他.....每次只能瞪他....澳洲抓得很嚴,有些地區(像是校園),即使沒拍到人,單純拍景也不行。孩子們普遍都有拍攝前需經過他們同意的觀念,學校辦活動要拍自家孩子,管制很嚴格,得小心不能拍到別的孩子。
原來澳洲是這樣規範的啊…
法治成熟國家
推實用
在疫情期間,現在大家都戴著口罩,在這種難以辨識的情況下,被拍到的路人還能不能主張自己的肖像權?
這集實用👍👍👍
7:42 想起"不好意思, 請問可以拍照嗎?"
之前去國家音樂廳聽某個音樂會的時候,前面兩排的一個大嬸開始拿起手機拍照,她前鏡頭拍完就換自拍鏡頭自拍(而且是那種兩隻手同時掌鏡的自拍姿勢那時候我一直在觀察她的行為,結果突然換自拍鏡頭,我的表情當下大概長這樣😧,然後就變成背景被拍下來(我大概在畫面右下角),她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張照片發給她賴所有的好友當時原本想麻煩她把那張刪掉重拍,但看到全部都發出去之後我就作罷了…但我那個😧的表情大概會在那些長輩群中永留存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很莫名,而且其實有點後悔沒有跟大嬸要那張照片,因為我當時的表情真的是滿好笑的🤣
遇到有人拿手機面對我,我會在他面前比YA,他就會自覺離去,我不尷尬就是他尷尬,哈哈...
果然還是要看個性欸,你很大方餒,有遇過胡亂偷拍的,然後對方看著照片一直笑,覺得很不舒服,要不然就是心智不成熟,沒拍到,還要硬拍,覺得很無禮
我也會欸XD知道對方在拍攝生活紀實,我就大大方方看著鏡頭微笑或是比Ya,事後再請對方把照片送給我
如果要放到網路上就要碼一下
有,在一次遊行活動,有人拿相機在紀錄活動,鏡頭就對著我,結果事後,他找到我臉書跟我說:覺得你看起來很不錯,拿著相機對你,你還看鏡頭對我笑,我就拍了~。 我倒是沒生氣XD 照片拍得蠻好的~~ 而且我也沒印象我有看鏡頭 哈哈
我也是差不多XD
作為喜歡攝影的同好看到這種被拍攝的反應真的會蠻開心的耶XD我自己很喜歡把別人拍得很好看很生動,學生時期旅行時都會幫班上同學拍照,他們也說我拍得好看(覺得開心
@@rten6445 羨慕〜我也是攝影的死忠愛好者,謝謝你說出了我的心聲
我覺得沒有人要拍我,所以不會特別注意。那麼拍到小朋友是不是一定要打碼呢?除了怕侵犯肖像權,另一個就是怕被當成檢舉魔人。我只是剛買了新手機在路口拍照,就有人特地騎過來關心是不是在拍違規,熱情到令人心生恐懼。因為這樣,我都不敢在人多的地方拍照了。
拍拍樓主…
有次去參加排舞比賽因為穿的比較特別也畫了特別的妝要走去比賽場地的時候就突然有人叫住我和我朋友當我們一轉頭他馬上就按下快門拍照了當下是有點傻眼但也沒有覺得特別不舒服就是了
身為攝影師我這裡有個見解很多時候會希望自己快門下的人動作、反應是自然的又因為很多人在有預知心理下面對鏡頭會很不自然所以馬上按快門這點我能理解不過是我的話我可能會事後馬上跟被攝者解釋並視情況給出我自己對這照片的看法(通常是說畫面構圖我很喜歡)
9:15的部分,年初的憲法法庭的判決,不能夠要求對方登報道歉
元宇宙基礎建設過程也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看看google如何在法規裡找到空間。
我覺得拍照這件事通常是很單純的,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別有用心的,但若要上陞到法律的層面的話,那樣的話每個人都會成為「有心人士」(其實我覺得世界上所有事都是一樣,例如:創作、致敬、版權、評論、......),總覺得好累,活著真她媽累。
簡直不能同意你更多,因為這就是我大二大三大四時的心聲
真 的
但是你公佈他人相片,這就不對,私下欣賞更像變態,不如不拍,拍山拍水自然景色比較沒爭議
不少人怕拍其實是怕檢舉達人…
其實比較bug是全聯,全聯把某人代言的商品一同放上當期優惠DM作為封面,感覺也沒什麼不妥,畢竟商品不跟他做連結民眾可能不知道在講的是同一個商品
有關登報道歉的部分,憲法法庭在111年憲判字第2號表示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稱之「適當處分」,應不包括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之情形,始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之意旨。司法院釋字第656號解釋,於此範圍內,應予變更。所以現在已經不能登報道歉了,內文似乎已經有誤。
原來…
看到這一集讓我想到,13年前台灣的媒體無情跟拍陳幸妤,直到他精神崩潰發飆。媒體還是往死裡拍,明顯侵害隱私。後來綜藝節目甚至以此為笑料不斷模仿...
因為我邊行邊閱讀(用手機)的習慣所以有時會有人當我是拍照
本人不知道的照片就算是被偷拍嗎?如果是的話,高職迎新會的時候被偷拍的照片接著被登在校刊上,然後被我現在的男友看到開始追求我⋯⋯再後來兩人交往了快三十年⋯⋯其實好像應該去謝謝當年拍照的人,他算是我們的媒婆吧?
感謝 解惑 街頭攝影這件事其實還是滿模糊的
街头摄影始终有争议
當我被別人拍到的時候,別人都會把我擦掉,所以我不會有肖像權的問題。
我剛剛有輕生的念頭,現在我好多了,謝謝
@@johnliang5592 ???
所以結論是拍照時路人入鏡,也不用特地徵求路人同意對吧?
緣此徵信社的合法性及衍生糾紛也很多。
建議看看憲法法庭111年判字第2號,沒有登報道歉了
這種情況下很難判斷對方有沒拍,不然過去講給我看看剛拍的照片........不就更怪!
喜歡街拍的人要怎麼辦呢?隨便在路口拍張街景都會被兩個大媽圍住說我在偷拍。。。難道我就必須隨身帶一堆肖像權同意書請被我拍過的路人都簽一遍?就只是因爲大家不了解何謂街拍?抱歉有點激動了
街拍愛好者表示同意…
而且我三年前還在念大二就發現了:當你今天覺得這份景好美,妳想拍一下記錄自己的生活罷了,但街景拍攝最大的困難在於:你全部的路人都問過一遍,就算那麼剛好,運氣很好,這幾十個100個路人都同意了,那,這些路人全部都問完之後,那些同意的路人們早就走光光了,又換下一批路人經過此地,難不成你要整天都在那邊問問問?那這樣子你還需要街景拍攝什麼啊,我要拍的是景,而且你們也不是什麼國際巨星根本沒人認得你們是誰,重點是我最終完全只是個人收藏之用,完全沒有要放上網公開的意思,更不是為了惡搞、損毀他人名譽、更不是為了洩漏他人個資(比如臉書帳號)、更不是為了讓大家對照片中人評頭論足,我拍的只是我們學校的創校人雕像跟廣場跟大樓還有美麗的午後陽光,這樣也要被告的話…我才要怪你為什麼要生存在相機早已發明幾百年的年代好嗎(抱歉我發出政治不正確的發言了)
建議你去看律師的肖像權影片或者去讀攝影相關科系這支影片我看底下留言已經有刻意帶風向如果你是以街頭創作為目的要先好好保護 自己以及作品的權益不要當下路人說什麼你就相信期待你有好的作品
其實沒要po上網不用care那麼多。。。
有時覺得某些人是不是自我意識過剩了,根本沒人想看你(至少我自己都這麼覺得)
7:11 小玉!
我怕我的肖像权侵犯了你们🌚---鲁迅,2022
遇過不認識的TH-camr 突然就一群人圍上來問都沒問就攝影機湊上來採訪🙄🙄🙄直接把臉遮住走人
C 只有遇過觀光或旅遊的人,請我幫他們拍照 XD
請問警察取締超速正面拍到駕駛人的臉、能告訴執法單位侵犯肖像權嗎
偷拍真的母湯X像我都不經過貓貓的同意正大光明的拍牠們
但如果是別人養的貓貓,不經對方同意去拍也可能有法律問題吧
有貓貓飼主出門溜貓是強烈禁止別人拍照的
我本來要大聲斥責,但是拍貓貓真的太香了(我拍的是流浪貓)
@@yu-zhenhuang4456 肖像權屬於「人」格權 喵星人?
很多年前在某間飯店工作,那晚來住的是學生團體,某間學生晚上不睡覺跑來亂我,為首的學生跑來問我:這附近有肯德基嗎?我回答他:這附近只有麥當勞。然後那個學生就在地上翻滾說:這不是肯德基!這不是肯德基!後面其他學生躲在角落(自以為我沒看見)拿著手機在錄影。我冷冷的說一句,不好意思,後面拿著手機在錄影的同學,你未經我的同意錄影或拍照假如有拍或錄到我麻煩請您刪除。後面學生裝死說他們沒在錄影。我直接說那好吧,只好請你們領隊或老師過來看監視器了,他們會告訴你們剛剛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行為。然後那幾個學生嚇到,只好乖乖拿著手機開著讓我親眼看他們把那段影片刪掉。
要求登報道歉沒有侵犯不表意自由嗎
志祺七七能作一集有關二創的影片嗎?之前有看到很多拿別人的漫畫和遊戲來做同人漫畫或短篇漫畫來賣的,不知道這算不算違法。
+1 好奇🫣
以法律來說是違法沒錯,但這屬於灰色地帶,彼此心照不宣,通常只要二創者不要太招搖過市高調影響到官方,官方是不會管,(除非版權方有公告禁止二創,比如亞爾斯蘭戰記的作者田中芳樹曾發表不希望被二創,但後來又解除)官方也會把二創活動當成是免費宣傳的方式,ㄧ般的二創作者也會避免去碰有律師團官方的作品(比如迪士O、三O鷗、任天O)二創作者只要有營利行為,或妨礙官方利益,版權方是有絕對權利把你告到脫褲子,就看他們要不要而已
我的臉獨特到很容易被誤會成是修的
我之前和我同學視像通話的時候他把我的醜照截圖了,然後發給我的一個網上朋友,我當時真的是傻了,然後我就不斷去罵他,他還說我們是朋友不是應該要見面嗎一直在說一些歪理,我就真的很無語😓
那徵信社不就都要去關了,不可能不被偷拍的,抓姦的時候,被拍的人都會告的贏嗎?就算是發現你又如何呢
那小孩子畫自己的爸爸媽媽也算侵犯肖像權了。(我開玩笑的,我先說了)
說到肖像權,我比較好奇跟拍明星的站姐。因為我沒有相關經歷,不曉得這種跟拍(甚至有些站姐還會將照片製成週邊販售)有沒有取得明星本人同意,但感覺不太合法,或者是說遊走在灰色地帶,有人可以解惑嗎?
基本上公司沒有採取任何動作就是默許他們這樣做,這在韓國飯圈很常見,像是上班路、去機場、演唱會等等,明星本來就是公眾人物了,在路上或公開場合被站姐拍照他們自己應該也習慣了,而且站姐拍的照片都超好看XD站姐通常會把照片拿來做成各種周邊或寫真集,像是演唱會開演前發個小卡扇子之類的,或是直接開團印本子跟製作其他類型的周邊,當然一部份目的還是為了賺更好的大砲,跟飛去國外參加演唱會的資金。也不是沒有過公司槓上站姐的事件,但是很少發生,一方面公司覺得他們拍照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一方面還可以幫自家偶像提高曝光率(粉絲只有少少幾張官圖能看怎麼夠呢,當然是每次活動都能看到偶像最好啊),就跟ACG同人二創一樣,雖然嚴格來講確實有侵權疑慮,但只要本人沒意見,基本上也沒關係。
@@伊雷娜-u1h 謝謝解惑!
最後真的很有感 我們沒有權利去查別人的手機真的被偷拍也不好去理論但是有講有幫助上次我和家人吃火鍋時隔壁桌的手機對著我再閃(他對面沒坐人)我就和媽媽說:媽隔壁桌好像再偷拍我!隔壁桌馬上出來解釋 他的手機收訊會有閃光不論真假 至少當下我明確表示自己的意願對方如果不想惹麻煩的話 應該不會拿我的照片亂來
其實肖像權根本就不是什麼足以讓人大驚小怪的問題,真正的問題反而是台灣社會暗藏太多神經病,這才是叫人頭疼的所在,就好比昨天我家人開車到宅邸大門附近的所在停車,當時家人的車輛已經占用部份的道路,正巧一台大型的車輛貼近我家的車子硬要行進,眼看可能就要發生擦撞情勢,我便拿起手機錄起了該台車輛的行經片段,萬一發生肇事事件了,也比較好釐清責任歸屬,沒想到此時對方車主突然停駛,下車氣呼呼的問我為什麼要偷拍他的車輛,我說我沒有偷拍,而是光明正大的拍,結果對方就開始恐嚇我,一副想對我動手動腳的模樣,我見情形不對撥打110,結果對方又嚇得落荒而逃,怪不得人人都說台灣是個詭導呢~😞
好孬,不敢跟他幹架?
@@Aqua_Crew. 已檢舉,哈哈
@@Aqua_Crew. 萬一被他打四安家費和身後事你出???
@@姓江的雙魚座薑絲こうさん 😔
先拍攝後詢問呢?(不同意就刪除這樣應該還好吧!(公開場合
前幾天發現一個TH-cam頻道,影片刻意包裝成行車紀錄器效能測試但內容很明顯是針對機車騎士的裙底風光而特別剪輯的底下也出現非常多噁心言論,還有人爭相模仿
不爱拍照的:争议消失
你還是有可能被別人拍
前幾天,一個客人因不滿服務生太慢而拿手機拍攝,造成衝突。請問一般有糾紛或無糾紛的情況下,陌生人可以拿手機對你一直拍攝嗎?我想這才是現代人遇到最困擾的事情
怕豹出現了🤣
4:43 在台灣法律面前公眾人物是沒有任何自我的
是的…
看完视频默默打开某网站[偷拍]关键词
7:13 我的做人 我的做法.jpg
可以打馬賽克或者直接p掉,就不怕肖像權了
所以在片中把志祺被P成裸上身又上傳到油管的員工,有沒有侵犯到老闆的肖像權XDDD
很明顯沒有🤣🤣🤣🤣🤣否則志祺不會容許員工這樣做好幾年w
想到之前有個政大女指控有男的偷拍她,她覺得很噁心,結果那個男的po表示他是在拍違停的車(好像是,總之有附上照片)結果那個女的還死不道歉,最後好像因為其他事情退學了?
想知道joe man說的採訪跟拍攝的法律,店家同不同意的部分
以後出門頭戴絲襪 被拍到也看不清是誰 就不怕被偷拍 被侵犯隱私 和P圖亂用了~信我 實測有效!
想到了辉夜大小姐的那句话
未經當事人同意,偷偷拿起手機拍,雖是存在他自己的手機也沒有外傳,但我覺得這對當事人也有被侵犯、不舒服的感覺
我選D:沒人想拍我QQ
怎麼感覺標題沒改成功
所以路上看到正咩,只要不要一直跟拍,只拍一張,也沒有拍到私密部位, 也沒有公開這張照片的話,是可以的囉?
現實是看對象啦⋯⋯對路人沒事~輕判對總統換臉的已經被關了@@
襲禁評與布丁都可以提告🤣
說實在這樣有時候對讀美術的小孩不太友善
真的…我也是學美術的,簡直不能同意你更多
如果有一天腦波可以讀取那在街上看別人會不會侵犯肖像權?
我比較想知道,在公開場合拍,但對方沒有放到網路上或任何地方,這樣有侵害到肖像權嗎?
肖像權「民法」只要拍到他人的臉一定有侵害但公共場合拍攝是屬於你的自由別人無權查看你手機也無權要求刪除照片上傳照片也是可以不盈利不毀謗對方要求下架在下架或修改就好公共場合要主張肖像權並且求償是很困難的要先向法院證明損失
@@junk-p8k 了解,感謝回答👍
如果在自己的家裡往住家外拍攝,這樣算是侵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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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現在好像已經不能要求公開道歉了 之前有釋憲出來說這是妨害意見表達自由的樣子了
已經五月拉,到四月三十的文案可以改一下惹?
@@getwe7094
我是一個娃娃臉的男生,
我在33歲時曾經一直被未成年的女生友人無預警攝影,
當時我的外表年齡算是跟她差不多的哥哥,
她常常要求我看著鏡頭微笑、招手等等,
總之就是常常無預警對我拍照、攝影,
某一天,
居然還跑來問我是不是處男?
我說出自己還是處男的事實時,
她就突然尖叫逃離現場,
她真的是用跑百米的速度離我而去,
讓我在原地傻眼很久......
她還常常突然用賴打電話給我,
要我用切換成女生的聲帶跟她還有她的高中同學閨蜜說話,
真的是很特別的一段回憶!
等等好像有日本警察來敲門了
我去開門一下.....
(註:目前住在日本)
*你在路我在錄:行車紀錄*
又被⋯⋯黃⋯⋯標了⋯⋯
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
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TH-cam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4分鐘黃標(>_
最近好像被YT盯上了(o|o)
可能看你LOGO這麼黃,不如給個認證(X
三小 是被黑名單了嗎
我並不覺得TH-cam 黃標系統會改善(很多其他TH-camr 都被搞瘋)。如果要協助志祺的話,建議大家多看他其他沒被標的影片
日本人蠻在意這點的,所以不少照片會用一些圖案擋住路人的臉或是模糊
現在外面一堆監視器了很難界定偷拍的範圍在哪,機車騎士也會配備行車紀錄器,那種就基本上你路過一定會入鏡,也不知道對方事後會不會拿來亂搞
更多時候是你根本不知道是不是被拍了,甚至徵信社這類偷拍都用大砲根本難以發現。
在有小朋友存在的場合也是,只要鏡頭的方向有孩童便可能被警察或路人關切。不過日本偷拍狀況是嚴重到手機拍照是強制有快門聲,不可關掉。
事實就是,你自己為自己很重要,被拍到就哀哀叫,殊不知,個資全都免費提供給ig fb,台灣人重視的從來就不是個資,只不過是要別人尊重罷了
@@lokicjn 其實就也是形式主義,就手機會自主規制,變成爆音快門。而且不是法律,有無聲app,普通相機也沒有自主規制。然後當你拍照時快門超大聲,又會有人覺得是迷惑行為 🙃
是這樣的, 所以日版的 iPhone 都是關不掉拍照快門聲的.
日本很在意這個的原因就是他們真的可以因為這個原因把你告到破產。日本的肖像權、版權、保護意識甚至都超過美國。
之前在英國倫敦遊玩的時候
因為覺得地鐵很漂亮就打算全家留影
立刻就有好心的路人上來提醒我們不要拍
我們這些外國人才知道:
地下鐵之類的公共場所似乎都因為怕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因素而被禁止拍照!
所以差點就不是路人、而是警察要來盤問了(汗
大家在路上拍照時真的要特別小心啊~
嚇死了…
沒正當理由的偷拍
這種行為真的滿不尊重的
台灣好像有社團就是專門放些他們各自偷拍的路人
有不少人都莫名其妙被偷拍過跟放上網路
然後一堆人會討論對方的身材長相
甚至在那邊性幻想
真的很噁心
那些人也只會說又沒拍到隱私部位為何不能拍
或是檢討被拍者的穿著問題
覺得很沒良心又可惡
其實這種問題也出現在校園
有興趣就去看看"少年法庭"這部劇
幾年前好像有新聞討論過, 一堆專門在街上偷拍女生胸部、臀部、腿的線條用來意淫的群組
但因為沒有拍到隱私部位沒辦法判刑
真的很噁, 連一個普通男生都覺得噁心的行為
剛才下面才有一個帳號在問「如果我拍女生裸露出來的腰, 但沒有被發現只留著自己欣賞是不是就沒關係」...
是在哈囉,沒拍到隱私部位又不代表能隨意拍別人再擅自放在網路上。
對啊,這裡留言區就有一隻,還到處刷留言呢
外送當創作 曝光顧客長相 這樣⋯好嗎😂
a.在捷運上遇到,對面坐的女生,直接拍我家寶寶😂 手機拿起來往寶寶對著拍,非常明顯不是在自拍,那個時候也不好意思上前問,如果不是,不是很尷尬嗎?我只是覺得,既然想拍,可以先問一下別人,然後拍好看一點😂
可以理解對方為什麼不想先詢問,畢竟誰知道會不會被以為是煉銅癖
在日本或歐美,拍未成年人很可能被警察抓走…
@@yayalee7670
我是一個娃娃臉的男生,
我在33歲時曾經一直被未成年的女生友人無預警攝影,
我的外表年齡算是跟她差不多的哥哥,
她常常要求我看著鏡頭微笑、招手等等,
總之就是常常無預警對我拍照、攝影,
某一天,
居然還跑來問我是不是處男?
我說出自己還是處男的事實時,
她就突然尖叫逃離現場,
她真的是用跑百米的速度離我而去,
讓我在原地傻眼很久......
她還常常突然用賴打電話給我,
要我用切換成女生的聲帶跟她還有她的高中同學閨蜜說話,
真的是很特別的一段回憶!
等等好像有日本警察來敲門了
我去開門一下.....
(註:目前住在日本)
@@yayalee7670 日本是有這個必要
我家小孩也在每天會經過的公園被偷拍過,我也不好意思上前問,當時我腦中浮現很多綁架畫面😅
謝謝!
B.被拍攝的當下非常地手足無措。
那是小巨蛋的IKEA還沒搬家的時候,對方是一個大男生,他拿著手機毫不避諱地對著我,我也不敢貿然地斷定他就是在偷拍我,所以當我一發現後就馬上跑開,但在我跑開的過程裡他的鏡頭都是對準我的...
本來想著我已經跑遠了,這件事就算了,但不久之後我發現他在我後方的不遠處,接著的好長時間他也都不斷地、恰巧地在我附近,我只好躲進廁所20分鐘。
雖說是光天化日之下,可我身邊沒有人,他也沒有做出直接傷害我的舉動,你當然可以說只是我神經敏感多慮了,但你不能說我的害怕並不真實。
當時我擦了特殊顏色的口紅,我不介意被他充滿嫌棄的眼神觀看以及他與友人竊竊私語,或是他真的覺得很特別要想要留紀念過來問我能不能合照也可以,但我到現在還是無法消化那份很單向的、被拍攝的恐懼感。
拍拍…
法規名稱:跟蹤騷擾防制法 EN公布日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01 日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01 日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之前我外婆跟媽媽走在路上 就被偷拍 登上報 眼睛有打馬 但很明顯就是拍兩位而已 但親戚朋友一看就打電話關心 但內容跟我們無關 就只是可能符合報導中兒女照顧自己的長輩這樣 但就有點莫名奇妙
後來反應 網路新聞才撤掉照片
被當免費素材吧。
我朋友也遇過這種事
莫名奇妙把朋友跟他男友放在新聞裡…
一堆警察最喜歡在發生爭論的時候,跟民眾說:『你不能拍我,我有肖像權』,蒐證根本是很合理的使用好嗎,一堆警察被怕投訴在那邊亂掰
我記得之前雞排妹有個新聞,就是有狗仔偷拍雞排妹的照片,然後出周刊後,雞排妹就將周刊上他自己的照片PO到他的動態上,結果被該報社告侵犯著作權,說雞排妹未經允許用他們周刊拍的照片,可是雞排妹有反映"我也沒同意讓你們偷拍我的照片放在周刊上",結果最後雞排妹竟然輸了,這個結果讓我滿驚訝的。
被偷拍自己的照片,自己竟然沒有擁有權,也不能告對方侵權
哇
我自己是覺得雞排妹該贏的…
看報導說是因為只拍到背影沒拍到臉,不能合理辨認是否本人,所以不能用肖像權申訴 🤦♀️
@@KaedeMituki
那這樣是不是能告毀謗?因為沒有拍到正臉所以不能確定那就是本人,也就是說報導是捏造的
而如果媒體承認照片裡的就是本人,就再回來告侵害肖像,不過我不知道法律能不能這樣玩就是了
@@J.Tomasson 我也有一瞬想過同樣的問題。不過肖像權不能這樣,肖像權就是要需要單憑肖像就能認出是她,是基於自然人的外在特徵的,不能靠傍證,不然就可以無限膨脹,會變得非常不合理。如果她一開始就否認是相中人,說不定有機會?但她既然已經承認了,就不能兩邊同時走吧,這種應該只能二選一。
以前大學上攝影課
其中一個作業是"生活的儀式感"
我就選了傳統市場當作主題
當時對攝影也不是很懂,沒有考慮太多,雖然大部分都是有點遠或是側面的角度,但也有少數幾張是很大膽的正對著人拍。
可能是因為市場這個場域比較有.......人情味?或是比較不是讓人那麼有戒心的地方,那天我都沒被制止,但現在也不太敢這麼做了。
如果是拍店家我會事先詢問,但要拍走動的路人來捕捉生活感,實在不知要怎麼取得同意,畢竟拍了再去問當事人給不給拍反而更奇怪,而且身為男生,性別的劣勢大概只會被拒絕XD (班上的女同學幾乎都沒被拒絕)
即便讓我再做一次這作業,我還是會直接拍,但就選擇比較不那麼冒犯的角度,若真的被反應就道歉刪掉這樣。
所以我都不是很敢拍人,頂多拍個背影,很怕真的遇到來找碴的
我的經驗是,拍就對了,台灣算是治安比較好的國家了,不想讓你拍他會來跟你講,大不了刪掉而已,太害怕的話很難拍出好作品,
不一定,我是女生,想攝影時一樣也被無數次拒絕過😅甚至還在傳統市場因為拍攝的關係而被一個大媽恐嚇過。
而且我大一不懂事加上心情不好的時候,還真的上前去對兩個在我們校門口拍照(看來應該是為了作業)的女生嚴厲的說:「不好意思,妳們在拍照嗎?我不想被拍」然後留下兩個錯愕不已的女同學不知道怎麼辦,我就衝去上課了,所以真的還是要看你遇到的路人會不會找你碴(比方四年前那個刁蠻的我自己就是一個案例)還有該位女性攝影家的運氣好不好😅
@@dwagilee3610 沒錯!(很高興遇到另一個攝影同好)
我也是拍紀實攝影的,一開始很不敢拍正面,後來改變心態,嘗試大方地在對方面前拍照,讓對方知道你在練習攝影,大部分人通常不會太反感(但對方拒絕就不拍)如果怕被發現,反而看起來鬼鬼祟祟的,大家會更警戒😂
製作肖像會不會侵犯肖像權我認為有爭議,因為會跟另外一個法律概念"合理隱私期待"衝突,白話的說,對於隱私權的期待,是有一個合理範圍的,正常情況下,你不能期待你在公共場合,還能夠保有你的"肖像"的隱私,志祺應該是找資料的時候看到有律師主張製作肖像就侵犯肖像權,但以我的印象來說,並沒有判例支持這個說法,真正法律上允許的肖像權是:
「所謂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人像加以使用之控制權利,屬於民法第十八條的人格權的一種,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任何自然人有權禁止其肖像未經同意而被公開使用。」
(參考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910號、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更(一)字3號、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更(一)字108號民事判決)
很明顯,只有未經同意公開使用才會涉及肖像權的侵犯,而如果今天只是單純的公開行為,法律上最多只會依據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白話的說,如果今天你的肖像權被侵犯了,提告最多只能"阻止"對方的侵犯行為,就是下架影片相片而已,對方並不會因此受到法律的逞罰,你也無法要求賠償,除非對方還有做出毀謗、營利等進一步的行為。
樓主的資料好詳細!好奇樓主是不是法律系的?原來還有「合理隱私期待」這個法律觀念啊
學習了
感恩~
推上去
你這是替犯罪找縫隙,不該亂拍人就別拍,就算對方衣著完整,你亂拍就是不尊重人,找法律漏洞侵犯他人更卑鄙,誰知道你照片用途為何?還有為何要私下偷拍,這很噁心
9:15 可以依民法195請求賠償沒錯,但不得請求「登報道歉」。111憲判2已宣告命加害人「登報道歉」違憲,因此民法195所稱之適當處分並不包含登報道歉,可是可以命加害人刊登判決全文
但其實最多的狀況是,我在路上拍了一張路人的正臉,我也沒有一直拍,拍完就走,最後我也沒有把照片公開。這次的影片並沒有針對這種情況加以闡述,但或許這是許多攝影玩家最在意的一點。我自己的做法基本上都是縮光圈泛焦盲拍,應該算是最不冒犯別人的拍法了。
攝影玩家+1
這樣的情形,即使對方發現後明確要求刪除且你沒有刪除,主要也只是道德方面的問題。
因為你沒有義務向對方展示拍到的照片,所以被拍攝者基本上不可能取得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刻意拍了他。
縮光圈別人哪知道XD 我之前用600mm拍遠方的動物,
有個人從我前方1m經過硬說我在偷拍他XD
(補充說明:600mm拍3公尺以內的東西通常都是一團糊,怎麼調都沒用)
@@lyw0420 我的意思是,為了可以放在腰間然後不用特別去對焦的盲拍啦
@@cu35468 所以要報警請警察用公權力去請你刪除陌生人相片,這樣丟臉的是你,因為別人有權不讓你拍攝,沒事別亂拍人,要不只會讓人覺得你侵犯他人,甚至覺得變態
這集真的太重要了❤
幫我解開了這個大迷思
會黃標可能是志祺裸體那個畫面 TH-cam 覺得太性感了
記得我大學時在圖書館讀書, 有一天突然感覺到怪怪的, 於是抬頭看過去隔了三張桌子有個女生正在偷偷的拿手機拍我. 我想說大方一點, 於是走了過去,擺出最帥的姿勢,直接把手機電話寫給了她.
"ㄜ...... 坐你旁邊的那個是你朋友嗎? 可以把他電話給我嗎?"
可憐哪
同時
我還滿欣賞樓主大方的態度的
台灣先不說...
不少國家的人很在意鏡頭的部分
有些國家看到你在拍照,鏡頭對到他們,就會上前找事,甚至想打你的機會都有
有些甚至認為手機沒關係,但對於大型的攝影或照相機就會很反感
完全同意 人在德國
有遇到我拿著手機在拍樹的風景 一個男生從10公尺之外跑過來把我的手機搶走然後把照片刪掉
那時候剛到德國不到一個月我直接被嚇死
也有遇過拿長焦 我也不是在拍他 (完全不是出現在畫面裡)他還是對我大吼 只因為我的鏡頭對著他...
現在在德國舉起相機都會心驚驚
@@chrischen8899 拍拍抱抱…
@@chrischen8899 可是國外人像街拍的ig作品很多欸,感覺國外接受度比台灣高很多不是嗎?
還真是感謝武漢,讓我們都戴了口罩,現在走在路上很難拍到他人五官
你长得很安全 完全不会有这烦恼
@@LM-od1cu 貼個二次元人物你也能看得出來
但你長得很科幻這我們都看得出來
@@LM-od1cu 那我這個長相有很安全嗎
@@LM-od1cu 笑死
@@bestchivalry 那遗产交代好了吗
有見過報導偷拍群,
偷拍街上好看/身材好/衣品引起性癖(如黑絲襪)的人放到群裡,供人肆意評頭論足/意淫,超噁的
有被偷拍的經驗,是在超市買東西時一直跟在後面拍
原本沒注意到,但因為我逛街都是想到什麼買什麼
所以一直繞路亂逛的情況下才發現有人尾隨在後
最關鍵的證據是我跑進一個貨架取商品
馬上回頭出來就看到那個人正拿著手機對著我
這邊我要分享經驗,在我高中時期 學校有時候會有一些校外活動,需要穿著學校運動服,而我非常討厭讓別人知道我是哪個學校的,因此從來不上傳自己跟學校有關的東西,有一次校外活動我被一個路人未經許可直拍,當下我不知道,他未經許可上傳自己的IG公開帳號,一個月後,我從來沒對他提過我上什麼學校的朋友拿著這張照片來笑我,我才知道我被偷拍上傳而且相片中的我是不想被人看見的樣子,我很私訊那個偷拍的人要求撤下對方卻沒有回應,直到很久以後照片還在上面,我始終很氣憤但不知道怎麼做。
在後來也有很多人拿這張照片來問我,讓我後來很怕被人偷拍,手機對著我都覺得不自在
我之前遇到一個怪人一直跑到別人後面當背景,然後說我有拍到他,他有肖像權要精神賠償,我當下就換個地方拍,然後他又跟來當背景⋯整個超傻眼
直接告他 損害你拍照的自由 只跟一次可能他會辯解成不小心 如果第二次就是刻意 也可以順便告他跟蹤
我覺得很麻煩,直接離開了事
@@haha--haha 告這種人除了浪費時間外,很可能還拿不到錢
拍拍…
紀實攝影的最大困難…
沒錯…
認同...,在天橋拍車軌,也有人會在下面看我
@@力量人-f8f 也不用太過度敏感啦
身為攝影師看到鏡頭我也是會好奇在幹嘛(還有物色他的設備)
所以這種看我的我都一律先當他是在"跨挖哩必蝦ㄇㄤˋ"
@@力量人-f8f 只要是路人,看到有人拿出手機甚至是相機拍照,都會好奇他在拍什麼吧,這只是正常反應而已
@@IamBenny 物色他的設備XD
美國好像對這種蠻在意的
之前去一個可以結婚的議會場所
想要拍很熱鬧很浪漫的感覺
拍了一張距離一群人20公尺的遠景照
那一群人正在交談其中一個人看到就指著我的鏡頭
擺出不悅的表情
這可能跟文化背景有關係
以我的立場,我會覺得我只是想紀念
一群人搭配那個場景很好看
照片沒有特別要做什麼事情
純粹記錄旅行
而且也沒有距離很近
結果他一指反而成為我照片的焦點
很醜,我就把照片刪了~
我覺得拍是還好
不要鬼鬼祟祟拍和拿來做壞事就沒什麼問題
拍與被拍之間的尊重和敏感真的很難拿捏
無解…
真的…無奈欸
這種侵犯的問題在台灣真的很氾濫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灣的公務人員
像警察跟消防
今天新聞報導或被貼在網路上的內容不管是什麼
其他相關人等馬賽克都打好打滿
就只有警察消防人員沒有打馬,就算報導事件本身與公務員無關也一樣
警察消防真的是沒有人權的代表
我在健身房踩著飛輪戴著耳機看電影時 被我左後方的大叔拍起來
我會知道對方偷拍的原因是 在大叔左後方 我朋友也有偷拍大叔偷拍我的瞬間XD
食物鏈?XDDD
互拍XD
偷拍接龍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概念
相由心生!只要心態正常,
一般禮貌的詢問多半被拒絕的機率其實不高。
況且心態正常,其實會靜靜用眼欣賞,而不是拿出手機偷拍然後po社區或論壇…
我是大陆观众,在大陆现在的民法是,拍下来即便删除也触犯肖像权。我是街头摄影爱好者,有一天就被一个姑娘抓住,我拍了她的背影,但根本没有其它想法而且也是很正常的角度。 我的观点是 别拍姑娘,一般威力都很大😆
拍拍抱抱你…辛苦你了…
分享去日本遊玩時穿和服去神社參拜的經驗
那時站在鳥居前的階梯上擺姿勢等媽媽幫我拍照,結果發現稍遠的階梯下方有兩三個拿著專業相機拍照的人明顯在對著我拍。當下人潮擁擠加上人在國外,很慌亂,不知道如何制止,只能告訴自己算了,let it go~
拍攝影片或照相時,我都盡量避免對著其他人的臉拍懾,而且剪輯影片時會用比較大的螢幕,當我覺得可以看得出來是誰時,只能忍痛割愛片段。另外車牌或門牌住址等訊息也都會避免。畢竟我們自己的分享、紀錄不能造成他人的困擾。
在某站聚遇過有一位專門拍coser人的問我女友可以不可以給他拍,當下拒絕他就走了,這還算有禮貌。
另一件是網友聚會認識的人直接再玩桌遊的時候偷拍桌底下女友的腿,但因為是認識的也給他面子所以就事後私下請他把照片刪掉並給他一次機會。 詢問是一種禮貌....
認識的人偷拍女友的腿….超噁的ㄝ+沒禮貌
被一個喜歡我的同事偷拍過,幾次看著對方的手機角度跟方向,都不是單純用手機的樣子,加上追我追得很明顯,所有人都知道,只差沒有開口告白。但沒有直接證據可以阻止他.....每次只能瞪他....
澳洲抓得很嚴,有些地區(像是校園),即使沒拍到人,單純拍景也不行。
孩子們普遍都有拍攝前需經過他們同意的觀念,學校辦活動要拍自家孩子,管制很嚴格,得小心不能拍到別的孩子。
原來澳洲是這樣規範的啊…
法治成熟國家
推實用
在疫情期間,現在大家都戴著口罩,在這種難以辨識的情況下,被拍到的路人還能不能主張自己的肖像權?
這集實用👍👍👍
7:42 想起"不好意思, 請問可以拍照嗎?"
之前去國家音樂廳聽某個音樂會的時候,前面兩排的一個大嬸開始拿起手機拍照,她前鏡頭拍完就換自拍鏡頭自拍(而且是那種兩隻手同時掌鏡的自拍姿勢
那時候我一直在觀察她的行為,結果突然換自拍鏡頭,我的表情當下大概長這樣😧,然後就變成背景被拍下來(我大概在畫面右下角),她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張照片發給她賴所有的好友
當時原本想麻煩她把那張刪掉重拍,但看到全部都發出去之後我就作罷了…但我那個😧的表情大概會在那些長輩群中永留存
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很莫名,而且其實有點後悔沒有跟大嬸要那張照片,因為我當時的表情真的是滿好笑的🤣
遇到有人拿手機面對我,我會在他面前比YA,他就會自覺離去,我不尷尬就是他尷尬,哈哈...
果然還是要看個性欸,你很大方餒,有遇過胡亂偷拍的,然後對方看著照片一直笑,覺得很不舒服,要不然就是心智不成熟,沒拍到,還要硬拍,覺得很無禮
我也會欸XD知道對方在拍攝生活紀實,我就大大方方看著鏡頭微笑或是比Ya,事後再請對方把照片送給我
如果要放到網路上就要碼一下
有,在一次遊行活動,有人拿相機在紀錄活動,鏡頭就對著我,結果事後,他找到我臉書跟我說:覺得你看起來很不錯,拿著相機對你,你還看鏡頭對我笑,我就拍了~。 我倒是沒生氣XD 照片拍得蠻好的~~ 而且我也沒印象我有看鏡頭 哈哈
我也是差不多XD
作為喜歡攝影的同好看到這種被拍攝的反應真的會蠻開心的耶XD我自己很喜歡把別人拍得很好看很生動,學生時期旅行時都會幫班上同學拍照,他們也說我拍得好看(覺得開心
@@rten6445 羨慕〜我也是攝影的死忠愛好者,謝謝你說出了我的心聲
我覺得沒有人要拍我,所以不會特別注意。
那麼拍到小朋友是不是一定要打碼呢?
除了怕侵犯肖像權,另一個就是怕被當成檢舉魔人。
我只是剛買了新手機在路口拍照,就有人特地騎過來關心是不是在拍違規,熱情到令人心生恐懼。
因為這樣,我都不敢在人多的地方拍照了。
拍拍樓主…
有次去參加排舞比賽
因為穿的比較特別也畫了特別的妝
要走去比賽場地的時候就突然有人叫住我和我朋友
當我們一轉頭他馬上就按下快門拍照了
當下是有點傻眼但也沒有覺得特別不舒服就是了
身為攝影師我這裡有個見解
很多時候會希望自己快門下的人
動作、反應是自然的
又因為很多人在有預知心理下
面對鏡頭會很不自然
所以馬上按快門這點我能理解
不過是我的話
我可能會事後馬上跟被攝者解釋
並視情況給出我自己對這照片的看法(通常是說畫面構圖我很喜歡)
9:15的部分,年初的憲法法庭的判決,不能夠要求對方登報道歉
元宇宙基礎建設過程也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看看google如何在法規裡找到空間。
我覺得拍照這件事通常是很單純的,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別有用心的,但若要上陞到法律的層面的話,那樣的話每個人都會成為「有心人士」(其實我覺得世界上所有事都是一樣,例如:創作、致敬、版權、評論、......),總覺得好累,活著真她媽累。
簡直不能同意你更多,因為這就是我大二大三大四時的心聲
真 的
但是你公佈他人相片,這就不對,私下欣賞更像變態,不如不拍,拍山拍水自然景色比較沒爭議
不少人怕拍其實是怕檢舉達人…
其實比較bug是全聯,全聯把某人代言的商品一同放上當期優惠DM作為封面,感覺也沒什麼不妥,畢竟商品不跟他做連結民眾可能不知道在講的是同一個商品
有關登報道歉的部分,憲法法庭在111年憲判字第2號表示
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稱之「適當處分」,應不包括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之情形,始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之意旨。司法院釋字第656號解釋,於此範圍內,應予變更。
所以現在已經不能登報道歉了,內文似乎已經有誤。
原來…
看到這一集讓我想到,13年前台灣的媒體無情跟拍陳幸妤,直到他精神崩潰發飆。媒體還是往死裡拍,明顯侵害隱私。後來綜藝節目甚至以此為笑料不斷模仿...
因為我邊行邊閱讀(用手機)的習慣
所以有時會有人當我是拍照
本人不知道的照片就算是被偷拍嗎?如果是的話,高職迎新會的時候被偷拍的照片接著被登在校刊上,然後被我現在的男友看到開始追求我⋯⋯再後來兩人交往了快三十年⋯⋯其實好像應該去謝謝當年拍照的人,他算是我們的媒婆吧?
感謝 解惑 街頭攝影這件事其實還是滿模糊的
街头摄影始终有争议
當我被別人拍到的時候,別人都會把我擦掉,所以我不會有肖像權的問題。
我剛剛有輕生的念頭,現在我好多了,謝謝
@@johnliang5592 ???
所以結論是拍照時路人入鏡,也不用特地徵求路人同意對吧?
緣此徵信社的合法性及衍生糾紛也很多。
建議看看憲法法庭111年判字第2號,沒有登報道歉了
這種情況下很難判斷對方有沒拍,不然過去講給我看看剛拍的照片........不就更怪!
喜歡街拍的人要怎麼辦呢?隨便在路口拍張街景都會被兩個大媽圍住說我在偷拍。。。難道我就必須隨身帶一堆肖像權同意書請被我拍過的路人都簽一遍?就只是因爲大家不了解何謂街拍?抱歉有點激動了
街拍愛好者表示同意…
而且我三年前還在念大二就發現了:當你今天覺得這份景好美,妳想拍一下記錄自己的生活罷了,但街景拍攝最大的困難在於:你全部的路人都問過一遍,就算那麼剛好,運氣很好,這幾十個100個路人都同意了,那,這些路人全部都問完之後,那些同意的路人們早就走光光了,又換下一批路人經過此地,難不成你要整天都在那邊問問問?那這樣子你還需要街景拍攝什麼啊,我要拍的是景,而且你們也不是什麼國際巨星根本沒人認得你們是誰,重點是我最終完全只是個人收藏之用,完全沒有要放上網公開的意思,更不是為了惡搞、損毀他人名譽、更不是為了洩漏他人個資(比如臉書帳號)、更不是為了讓大家對照片中人評頭論足,我拍的只是我們學校的創校人雕像跟廣場跟大樓還有美麗的午後陽光,這樣也要被告的話…我才要怪你為什麼要生存在相機早已發明幾百年的年代好嗎(抱歉我發出政治不正確的發言了)
建議你去看律師的肖像權影片
或者去讀攝影相關科系
這支影片我看底下留言
已經有刻意帶風向
如果你是以街頭創作為目的
要先好好保護 自己以及作品的權益
不要當下路人說什麼你就相信
期待你有好的作品
其實沒要po上網不用care那麼多。。。
有時覺得某些人是不是自我意識過剩了,根本沒人想看你(至少我自己都這麼覺得)
7:11 小玉!
我怕我的肖像权侵犯了你们🌚---鲁迅,2022
遇過不認識的TH-camr 突然就一群人圍上來
問都沒問就攝影機湊上來採訪🙄🙄🙄
直接把臉遮住走人
C 只有遇過觀光或旅遊的人,請我幫他們拍照 XD
請問警察取締超速正面拍到駕駛人的臉、能告訴執法單位侵犯肖像權嗎
偷拍真的母湯X
像我都不經過貓貓的同意正大光明的拍牠們
但如果是別人養的貓貓,不經對方同意去拍也可能有法律問題吧
有貓貓飼主出門溜貓是強烈禁止別人拍照的
我本來要大聲斥責,但是拍貓貓真的太香了(我拍的是流浪貓)
@@yu-zhenhuang4456 肖像權屬於
「人」格權
喵星人?
很多年前在某間飯店工作,那晚來住的是學生團體,某間學生晚上不睡覺跑來亂我,為首的學生跑來問我:這附近有肯德基嗎?我回答他:這附近只有麥當勞。然後那個學生就在地上翻滾說:這不是肯德基!這不是肯德基!後面其他學生躲在角落(自以為我沒看見)拿著手機在錄影。我冷冷的說一句,不好意思,後面拿著手機在錄影的同學,你未經我的同意錄影或拍照假如有拍或錄到我麻煩請您刪除。後面學生裝死說他們沒在錄影。我直接說那好吧,只好請你們領隊或老師過來看監視器了,他們會告訴你們剛剛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行為。然後那幾個學生嚇到,只好乖乖拿著手機開著讓我親眼看他們把那段影片刪掉。
要求登報道歉沒有侵犯不表意自由嗎
志祺七七能作一集有關二創的影片嗎?之前有看到很多拿別人的漫畫和遊戲來做同人漫畫或短篇漫畫來賣的,不知道這算不算違法。
+1 好奇🫣
以法律來說是違法沒錯,但這屬於灰色地帶,彼此心照不宣,通常只要二創者不要太招搖過市高調影響到官方,官方是不會管,
(除非版權方有公告禁止二創,比如亞爾斯蘭戰記的作者田中芳樹曾發表不希望被二創,但後來又解除)
官方也會把二創活動當成是免費宣傳的方式,
ㄧ般的二創作者也會避免去碰有律師團官方的作品(比如迪士O、三O鷗、任天O)
二創作者只要有營利行為,或妨礙官方利益,版權方是有絕對權利把你告到脫褲子,就看他們要不要而已
我的臉獨特到很容易被誤會成是修的
我之前和我同學視像通話的時候他把我的醜照截圖了,然後發給我的一個網上朋友,我當時真的是傻了,然後我就不斷去罵他,他還說我們是朋友不是應該要見面嗎一直在說一些歪理,我就真的很無語😓
那徵信社不就都要去關了,不可能不被偷拍的,抓姦的時候,被拍的人都會告的贏嗎?就算是發現你又如何呢
那小孩子畫自己的爸爸媽媽也算侵犯肖像權了。(我開玩笑的,我先說了)
說到肖像權,我比較好奇跟拍明星的站姐。因為我沒有相關經歷,不曉得這種跟拍(甚至有些站姐還會將照片製成週邊販售)有沒有取得明星本人同意,但感覺不太合法,或者是說遊走在灰色地帶,有人可以解惑嗎?
基本上公司沒有採取任何動作就是默許他們這樣做,這在韓國飯圈很常見,像是上班路、去機場、演唱會等等,明星本來就是公眾人物了,在路上或公開場合被站姐拍照他們自己應該也習慣了,而且站姐拍的照片都超好看XD
站姐通常會把照片拿來做成各種周邊或寫真集,像是演唱會開演前發個小卡扇子之類的,或是直接開團印本子跟製作其他類型的周邊,當然一部份目的還是為了賺更好的大砲,跟飛去國外參加演唱會的資金。
也不是沒有過公司槓上站姐的事件,但是很少發生,一方面公司覺得他們拍照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一方面還可以幫自家偶像提高曝光率(粉絲只有少少幾張官圖能看怎麼夠呢,當然是每次活動都能看到偶像最好啊),就跟ACG同人二創一樣,雖然嚴格來講確實有侵權疑慮,但只要本人沒意見,基本上也沒關係。
@@伊雷娜-u1h 謝謝解惑!
最後真的很有感
我們沒有權利去查別人的手機
真的被偷拍也不好去理論
但是有講有幫助
上次我和家人吃火鍋時隔壁桌的手機對著我再閃(他對面沒坐人)
我就和媽媽說:媽隔壁桌好像再偷拍我!
隔壁桌馬上出來解釋 他的手機收訊會有閃光
不論真假 至少當下我明確表示自己的意願
對方如果不想惹麻煩的話 應該不會拿我的照片亂來
其實肖像權根本就不是什麼足以讓人大驚小怪的問題,真正的問題反而是台灣社會暗藏太多神經病,這才是叫人頭疼的所在,就好比昨天我家人開車到宅邸大門附近的所在停車,當時家人的車輛已經占用部份的道路,正巧一台大型的車輛貼近我家的車子硬要行進,眼看可能就要發生擦撞情勢,我便拿起手機錄起了該台車輛的行經片段,萬一發生肇事事件了,也比較好釐清責任歸屬,沒想到此時對方車主突然停駛,下車氣呼呼的問我為什麼要偷拍他的車輛,我說我沒有偷拍,而是光明正大的拍,結果對方就開始恐嚇我,一副想對我動手動腳的模樣,我見情形不對撥打110,結果對方又嚇得落荒而逃,怪不得人人都說台灣是個詭導呢~😞
拍拍…
好孬,不敢跟他幹架?
@@Aqua_Crew. 已檢舉,哈哈
@@Aqua_Crew. 萬一被他打四安家費和身後事你出???
@@姓江的雙魚座薑絲こうさん 😔
先拍攝後詢問呢?(不同意就刪除
這樣應該還好吧!(公開場合
前幾天發現一個TH-cam頻道,影片刻意包裝成行車紀錄器效能測試
但內容很明顯是針對機車騎士的裙底風光而特別剪輯的
底下也出現非常多噁心言論,還有人爭相模仿
不爱拍照的:争议消失
你還是有可能被別人拍
前幾天,一個客人因不滿服務生太慢而拿手機拍攝,造成衝突。請問一般有糾紛或無糾紛的情況下,陌生人可以拿手機對你一直拍攝嗎?我想這才是現代人遇到最困擾的事情
怕豹出現了🤣
4:43 在台灣法律面前公眾人物是沒有任何自我的
是的…
看完视频默默打开某网站
[偷拍]关键词
7:13 我的做人 我的做法.jpg
可以打馬賽克或者直接p掉,就不怕肖像權了
所以在片中把志祺被P成裸上身又上傳到油管的員工,有沒有侵犯到老闆的肖像權XDDD
很明顯沒有🤣🤣🤣🤣🤣否則志祺不會容許員工這樣做好幾年w
想到之前有個政大女指控有男的偷拍她,她覺得很噁心,結果那個男的po表示他是在拍違停的車(好像是,總之有附上照片)
結果那個女的還死不道歉,最後好像因為其他事情退學了?
想知道joe man說的採訪跟拍攝的法律,店家同不同意的部分
以後出門頭戴絲襪 被拍到也看不清是誰 就不怕被偷拍 被侵犯隱私 和P圖亂用了~
信我 實測有效!
想到了辉夜大小姐的那句话
未經當事人同意,偷偷拿起手機拍,雖是存在他自己的手機也沒有外傳,但我覺得這對當事人也有被侵犯、不舒服的感覺
我選D:沒人想拍我QQ
怎麼感覺標題沒改成功
所以路上看到正咩,只要不要一直跟拍,只拍一張,也沒有拍到私密部位, 也沒有公開這張照片的話,是可以的囉?
現實是看對象啦⋯⋯
對路人沒事~輕判
對總統換臉的已經被關了@@
襲禁評與布丁都可以提告🤣
說實在這樣有時候對讀美術的小孩不太友善
真的…我也是學美術的,簡直不能同意你更多
如果有一天腦波可以讀取
那在街上看別人會不會侵犯肖像權?
我比較想知道,在公開場合拍,但對方沒有放到網路上或任何地方,這樣有侵害到肖像權嗎?
肖像權「民法」
只要拍到他人的臉一定有侵害
但公共場合拍攝
是屬於你的自由
別人無權查看你手機
也無權要求刪除照片
上傳照片也是可以
不盈利不毀謗
對方要求下架
在下架或修改就好
公共場合要主張肖像權
並且求償是很困難的
要先向法院證明損失
@@junk-p8k 了解,感謝回答👍
如果在自己的家裡往住家外拍攝,這樣算是侵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