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新聞精華】20200902 少女平靜 見到她卻哭了 路倒竟是愛女 衝前肉身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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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23 พ.ย. 2024
- #高雄少女#車禍#哭了
被略誘的14歲少女返家後十分平靜,吃得好睡得好,閨密特地到家中探望她,少女情緒略顯激動,兩人一度抱在一起哭;彰化有媽媽騎機車,發現比自己早出門的女兒,在騎車途中出了車禍,見女兒倒在路上,媽媽見狀趕緊停下來,衝上去用自己的身體保護女兒;詳細內容請鎖定TVBS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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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護女……她媽媽心有多痛呀!
看的都哭了😭😭😭
護甚麼鬼 小女生欠打活該
@@all-rj6ox 😨😤😥
只要跟性侵有關的我覺得都要加以嚴懲!!!
各位大官和法官,今天要是你女兒被性侵你會這麼容易放過嫌犯!?
現在男女平等,請多尊重女性權益好嗎?
沒錯! +!~
刑期要加重,是要有法律明文規定的,立委不立法,法官也只能照現行法規審判
真希望立法可以把這樣的人老二切掉
大都法官都無感
還要騙?我都不用騙.你們女人都纏著我
肉身護女 媽媽真的很感動
少女們看清楚啊⋯⋯
要聽爸媽的話
別再被壞人拐走了
這個媽媽真的把小孩寵壞了,嫌犯到現在都還不覺得有錯,還有臉要飯吃要煙抽,可以判重嗎?!台灣已經變成犯罪天堂了
在 18:25 不用謝 。
謝謝愛你
愛你
愛你
谢谢!💪
樓主一生平安
所以說把性侵犯放出來是怎樣?都有前科了==還讓他逍遙這麼多年
你也沒有辦法體會別人女兒被你兒子誘拐的痛
她哪有痛啊? 等私法代替正義吧,她再講這句話才有資格。
很多人都說錯了,
那不是隔間,是增建,
台灣一般的新建築,通往屋頂有一個「口」不鏽鋼蓋子的入口,
他是用這地方改建的,
就算一般人到屋頂看,外觀是會誤認水泥水塔,
做過工程的我也看不出來。
現在這個時代不同了,真的要好好教育小孩,讓小孩跟你當朋友
社會事也要盡早教育他,別想說他還小什麼都不懂,現在資訊社會什麼都查得到
別跟小孩有隔閡,反而讓他去網路上尋找網友
現在這個社會真的很亂,打罵式教育只會離小孩越來越遠了
沒人知道自己會生出什麼
我只能對 對方父母很抱歉.....這句話 讓我聽得很不舒服
真是一位可憐的母親
以為把孩子教育好,卻不知孩子在外誘拐 只能說是孩子的錯
身為一位母親又不能管太多 會被嫌煩
有可能這孩子的基因裏有那種不會感受他人感情的基因。這種人是教不好的。
裝潢時夾層隔間就規劃好了...他母親還可以裝不知道家裡有夾層
已經有兩位受害者了還能交保?也許某部分等待入監執行的可能也是正在做違法的事,只是沒爆出來而已
交保是有法律規定的
是嫌犯假裝配合
法官怎麼能知道人心隔肚皮
那個阿伯亂騎車,方向燈呢?右轉之後看起來是要騎到對面那條還要在打左轉燈,雖然女騎士也騎太快來不及煞車,因為算是突然衝出來的車
靈魂長期缺乏愛,渴望愛
導致人格扭曲。
傳承完善的教育
父母的身教。做得好、小孩教養不用教
“教育的根本”
“做人的根本”
可以去搜尋
這又是一個淒涼悲傷的故事
最好是不清楚,被拐少女的家屬心更痛
他是想要騙一個少女關起來跟他一起躲..當長期洩慾工具..老婆媽媽不知道 不可能
"羅X祥監禁少女"這種標題應該很吸精…
母親也是間接幫凶,還在喊冤。
往壞一點想,如果他玩膩了,被拘禁的少女生命會如何?
在彰化發生車禍 建議里長(或村長)請改設置紅綠燈(現場是閃黃燈) 再來其受害者母親雖然肉身戶孩子很令人感動
但應該用明顯顏色的布 或 機車 放置前方數公尺 這樣才能更好保護家人及自己
不止小孩被受懲罰,母親也要接受社會的懲罰
這都是要一起承受的,你的小孩不止害了自己也害到家人
這個媽媽應該也是狠咖喔…一個人拉拔2個孩子長大,還能買豪宅,我佩服
成功的生意人啊!
有錢有事業就好的媽,其他不重要。
有能力賺錢,卻没教好孩子...收之東隅,失之桑隅,不值得
自家人也有犯錯過(非輕微),但是實在不相信媽媽會不知情.即使不知情,事情發生前都有跡象的. 這個媽媽一句真的不知道,算是滿不負責任的表現.
至少媽媽還肯出面,爸爸卻不知道在哪裡
真會演,都已經第三次了,被抓二次,這次弄這個就表示不打算讓少女活著出來了
私法換正義吧!
是阿你寫的有可能喔
自己的房子被做出夾層,而且還有衛浴設備,這不是一兩天就可以完成的小工程,這位媽媽說她完全不知情實在太誇張。
母愛偉大 是我也會肉身護女
一個月2000塊給他當生活費,他會有錢搞夾層樓,這母親根本說謊
2000光吃飯都不夠
2000是英鎊啦
他可以借钱
一個禮拜二千元吧!
@@yukitchong9736 他的共犯好像有向他借錢。
好像叫罗什么祥的,都是时间管理大师,可是大家有想过吗,被害者的父母有真的关心自己的女儿认识什么朋友吗?
溺愛的結果,代替兒子道歉格外諷刺,和解金也是家人付,犯案房子也是家人的。
蓋好密室 準備躲到刑期過 找少女關在裡面 當性奴隸 看來想法是這樣子 應該關一輩子不要讓他出來了
我們要好好注意無孤的少年,多少要去關心他們!
教導行車各種狀況與應該有的心態
比趴著要強很多
爸爸媽媽趕快補強交通教育
那位男子絕對沒有駕照,右轉之後要靠右側騎,若想騎去對面得到下個紅綠燈的待轉區等候,而並不是想怎麼騎就怎麼騎,畢竟得守交通規則啊!
已經有前兩例性侵了,這次的這位少女的家人,是否有帶去醫院檢查,可否被性侵??在新聞中我完全沒看到這類的說法??
犯罪者沒工作“增建費用”從何來?他的媽媽打掃房子時沒看到“天花板”怪怪的嗎?我不信!
羅母說的有可能喔!
我曾做居家工程改建,
原本也很懷疑怎麼天花板增建而且有廁所,
後來看了平面圖,
應該是水泥建築頂樓,通往屋頂有一個「口」不鏽鋼蓋子的入口改建,
這種改建太誇張了,
就算上屋頂看,我會覺得是水泥水塔,
做過工程的我也看不出來。
不知道真的很懷疑,,花錢來裝潢,也有單價項目,都不用檢查,那有那麼好咖的客戶,怎我們遇到的都那麼精實的人
沒工作哪來錢增建密室?
不是媽媽支援,就是太太出錢!
不用再狡辯~只接剪掉
以免之後會有更多受害人
直接私法代替正義吧!
寵兒寵上天,就是讓他繼續犯罪!唉~糟糕的父母啊
這沒有很寵吧,很寵的會說:「一定是那個女人誘拐我兒子」
看標題還以為是媽媽看見別人倒地直接無視
但仔細一看發現是女兒 才衝向前哭了...
18:25
感謝!看內容我以為我點錯影片
謝謝...我找很久..
羅X祥
這樣的人心理不正 避免日後傷害其她女性 一定要長期心理治療監察
好險,活著⋯⋯心揪了一下 平安就好
這母親為護子還再說謊真可悲
200公分的夾層 .房間最少矮了一半。 家人不知道嗎
你要知道,台灣是言論自由的國家.....
媒體愛講幾公分就幾公分!!
反正你也到不了現場,不是嗎??
就看你要信不信而已了~~
會在建物構置夾層,若沒有特殊的正當用途,而是拿來犯案,這種行為是長期謀劃,明確的犯案企圖。像鄭捷也是長期謀劃犯案,但在心裡想,外人無法明確判定,一般人不會做這種夾層,羅姓男子竟做這種夾層,顯然不是隨便想想而已,是長期謀劃犯案。
共犯 “無保請回” 什麼臺灣法律?
所以是鼓勵大家做共犯會没事/無罪
殺人都無罪了 這個算什麼 台灣日常
交保只是並非判決呦 法盲🥰🥰
老人騎車真的是移動的神主牌
女孩子還活著撿到,判重一點給年輕人警惕,社會這種情形會一直發生
關於媽媽到底知不知道有沒有夾層,想看各位的看法
18:25 過路口 騎車沒注意右車.. 以後還是別騎車好了 可憐呀
這樣司法改革有成長空間 ? 唉~看來司法是不相信天道輪迴的.
兒子都有本事結婚了 母親還要定期去打掃 真是疼愛有加呀!繼續疼愛吧!
他老婆在做甚麼?
判10年太少了,法律有想過這種人出獄後又去找被害人嗎?他出獄被害人才24歲耶!!!有沒有搞錯
在鬼島還指望法律? 私法換正義吧!
台灣的環境太恐怖了
你沒看賴清德兒子
結婚完就雙雙都去美國了
台灣的環境動盪不安
連蔡英文都不敢結婚
不敢生子
單親的悲哀
禍不及父母,個人做事個人擔才是男子漢
妖獸哦! 三寶 騎機車就是這樣哦!要彎不彎,打右轉燈 卻左轉。真的是該重罰呀!
直行車也有問題。
兩個三寶撞一起剛好而已
過路口處都不用減速的哈哈。
@@asdasdasd530 直行車沒什麼大問題
前面那突然這樣切是閃得掉?就算有減速也不一定閃得掉
@@geats3001 噗。多回放幾次 她是要撞到時才看到右邊有車
小惡做久了,思想就會對惡麻痺,再也不覺得惡會是惡,殊不知,此時心中的小惡恐早已被餵食成長,長成了大惡,這是再也無法回頭的大惡,直到傷害他人,毀滅人性。
放下塵緣.今生果.累世因.自作自受.業隨身.因果病.只有真心懺悔.放生護生.戒殺生.萬般帶不走.只有業隨身- 全世界都在面臨著.大暴雨淹水之苦.火災.各種大災難.生命只有一次.勿必保護身命.身外之物.沒了再賺就好.萬般帶不走.人類的貪嗔癡.自私.傲慢.一切唯心造.學習放下吧!
法官也是共犯 謝謝
嫌犯應該要找法官的女兒
法官的判決,決定了多少人的一生的
錯了就錯了!痛??如果不是警方即時破案,受害者的下場...........
哪有痛? 等私法代替正義後, 她再來講這句話,才有資格。
有教化可能嗎?
妳養兒子跟養寵物沒兩樣耶!
仔細思考看看,
真的毫無分別。
但是有的孩子很難管教的…
越管他越會做壞事的也是有!
有的卻會因為疼你所以好好珍惜。報答父母的 也很多~~
因為世上孩子不是你的東西台灣很多爸媽會把孩子當東西物品在管
在國外這樣的觀念可能才是對的, 18歲以後就自己出去建立家庭跟父母沒有關係
不會孩子做錯了都怪在父母身上....因為父母是讓他們自由成長
全是兩個新的 不同的家庭
隔間高度這麼高,他媽說不知道很難讓人相信
意思是每週都去打掃,自己常常看的房子有變動怎麼會都沒有發覺。
不是隔間,
我曾做居家改建工程,
應該是水泥建築頂樓,通往屋頂有一個「口」不鏽鋼蓋子的入口改建,
就算上屋頂看也會覺得是水泥水塔,
做過工程的我也看不出來。
每個業主,花錢都算是很精的,怎可能都不知道,就算是免費做給業主(紗庫啦)施工場商也一定會告知(面子問題免費送的)
媽媽應該是抱女兒 若這樣護身 反而更危險 太低 車子看不到 就會撞下去
在國外歐美都有手機安伯警報失蹤兒童。之前在國外手機常常警報出現。台灣要多用安伯系統
梁啓超《新民說》:「婦人弱也,而為母則強」。
這種人應該直接判死刑
想看刪除紀錄的還原
別人就不會痛了嗎,不負責的說法
十字路口都不減速,難怪車禍不間斷
寵壞了,沒辦法
看了18分才看到標題所打的新聞😧
只有媽媽出來道歉,他是沒爸爸們嗎?
神奇的演算法帶我到這裡 所以過去這麼久了 後續怎麼處理呢?
唉 鞭刑到死 就不會有人再犯這種事啦
19:25我知道母親心急
但是
千萬別亂動傷者
這是常識……
幾年有用嗎?出來不改再續犯!就該修法直接判無期不得緩刑
沒字幕的地方有些聽不懂在講什麼…..(前面男主播的那裡)
他應該很會管理時間
這種人要給他一個狠角色試試看學乖了
世上最偉大是媽媽 !
老人騎車真的會害死人
沒錯老人真的是最可怕的三寶
這樣的刑案被告的辯護律書還能背這良心替犯嫌要求法官判輕型嗎
1.律師不可以用不正當的方法(例如威脅、利誘)取得證據。(律師倫理規範第16條)
2.律師不可以偽造證據、教唆偽證。(律師倫理規範第23條、刑法165條)
3.律師應依法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律師倫理規範第26條)
不說他們沒良心只是法律是每個人都擁有的權利,在能拿到減輕的時候有權拿,有證據有罪,能罰,律師就算知道也不能說因為它們有,「不自證己罪原則」,律師不能主動代替被告,去證明「被告有犯罪」這件事
為什麼記者會說羅男無懼色,態度從容,愛理不理記者,我只看到你們拍他帶著口罩的畫面(並不是替他說話,只是覺得講的有點沒根據)
判刑判這麼多年表現良好又沒有了,有罪行的人,不是他本人,是你們。
標題應該是無辜男騎士
遇撞不看來車方向的中年阿伯
羅志祥 時間管理大師 羅育祥 空間管理大師 兩個在一起一定不得了⋯⋯😂
哈哈哈
自己兒子什麼樣,父母別說不知道,那都是藉口。
明明就有看到車來還是硬要過,馬路如虎口!多點耐心少點脾氣才能降低意外發生!
最後一個車禍 機車撞機車 路上狀況多 都注意別人的車向也猜測他們的行徑 不要以為直行就無危險 60以下或許受點小傷 60以上不死也半條命 不是不能騎快 但是你的眼睛放在家裡就要騎慢 路口很危險要會注意 路邊車子會開出來 會開車門要會避開 看過還多女人騎車都沒在看路
肉搜肉搜 這種人就是要肉搜 這種人累犯就要應該死刑 判太輕了要說3次 第一次聽到 沒聽過的毒品= =
警察騎單車,真的好像是阿兩才會做的
別討同情,扯什麼一個人樣二個孩子
哇,老婆也是這麼小19歲
我絕對不會說那女的是我們學校的
這已經沒人性了,小孩絕不能寵
空間管理大師 住宅改造王
想讓你孩子有機會從新做人就別再經濟供應別再幫任何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