ขนาดวิดีโอ: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แสดงแผงควบคุมโปรแกรมเล่น
เล่นอัตโนมัติ
เล่นใหม่
我一開始也是疑惑~這樣有法律效力嗎?(因為從沒看過這樣解約的) 但聽你這樣分析我才知道是律師下的一招棋~ 到時候這個判決真的會影響以後的韓星! 這就像當年劉在石提告的事件! 總要有人先站出來!
化被動為主動,委任律師確實高招。靜待司法後續吧。
她們有底氣才敢全部跳出,又不像50,感覺賠償金應該也有策略,就是要台上談
霸凌案件的目的就是要公開合約
出illit 已知 .你看見一間公司有3個女團 同時出現 我就沒看過 nj mv 最新2首歌是多小錢拍 相反另外2團 ?
那些錢他们自己賺的
有什麼高明? Hybe有的是錢給Ador打官司, 就當Newjeans跟新公司打算搞活動賺錢賠償違約金, Ador公司有權發禁制令禁止Newjeans活動, 就算活動了真的賺到錢Ador亦有權向新公司額外索償 (除違約金外), Newjeans簽是的Ador, 即使Hybe對他們不公, Ador只要立場上或門面上沒有違反跟Newjeans的協議, 根本沒可能單方面解約
肯定是會打官司的,不管用什麼樣的方式,法律途徑肯定是必須的,但是自己打解約官司,公司和你拖時間,你沒辦法活動,基本等於雪藏,雪藏之後就算是贏了,也沒有什麼熱度和話題了 現在是正常活動,等對方打違約官司
本月少女全員是主動打解約官司,不到一年大致底定全勝訴,拿到團名歌曲使用權。兩個5人團、兩個單飛各自重出道,專輯銷量都是破數萬成績,都有賺到錢。沒這麼差的,有人氣的團再出發還是有人氣。
@@林信呈-g4n 本月是不給錢所以勝訴的好嗎...
從覺得解不解約她們一樣照常活動欸🤔…..那是誰在負責管理??然後有一部分是Hybe產生的問題,但他名義上就是個發號施令的母公司,她們簽約的是子公司🤔啊這樣還有勝算嗎
勝算這個只能看後續打官司,其實Newjeans解約從來都不可能不走法律途徑,但是自己和公司打官司,基本就等於雪藏了 現在她們還在日本出席活動
這個反過來是一樣的,她們也不是在和HYBE的合約糾紛,就是因為Newjeans基本上面對的問題都是HYBE內部的,作為子公司,尤其是代表換成下屬後,要幫助Newjeans在內部維權,很難,所以導致合約信任破裂的可能性更大
HYBE早夕鹤🎉🎉🎉
真的
這招厲害,全新套路❤
不一定是厲害,但是現階段看,對她們而言是好事,只是不知道後續在法律爭議裡,會不會成為別人攻擊的點 但是早晚都要進行這一步
閔的前例就在那,告合約要贏很難啊⋯無法證明違約又不付違約金的結果⋯嗯,閔弄這齣不會想表演孩子們的勇氣博取大眾同情,然後出現傻傻的富貴人家士出手接盤吧!這賭得比受幾年冷凍再出發大很多喔😂
NJ 出道十個月就己經為公司賺取260億元,還清了ADOR的200億,所以不用擔心他們賺錢能力
對Newjeans而言,與其待在這裡明擺被拖死,不如破釜沈舟才是機會。
如果公司還是繼續按照合約,幫忙找活動找資源給他們,他們若沒有配合的話就是藝人違約了!公司不用主動法律提告!公司完全可以钝刀割肉的方式讓藝人消失螢光幕前!這方式全世界的娛樂公司最常用了~
先分清楚,是先沒有保護才有之後的事
@@S.HKTung 這部份說真的就是公說公有理的部份,但是就因不打招呼的事要把事情弄大到解約,有點讓人不可思議。其他很多偶像遇到的內鬥事件數量是h小姐的5倍、10倍,且這種不打招乎的事,也好像不是單方面的事,可能還有其他事件的影響吧。在這樣的背景下,我這非粉的一般人會覺得她們是很天真、很勇敢,但之後很容易就會慢慢消失在鏡頭前了...。韓國經紀公司{sm}好像都直來直往主動提告吧~希望ADOR也如此,不要學台灣的公司不解約但又只提供普普通通的工作資源,拖到時間到,青春也被耗光了。
@@utn0 不打招呼(並叫其他人無視她),或許在你看來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事實上這件事只是導火線 ,如果有人對你冷嘲熱諷、視而不見,都是一種冷暴力,對當事人的身心都會受損.所以即使失去資源也比待在原地被欺壓的好.
@@leechichi5289 對他們這個年紀的小朋友來說,確實會覺得這工作環境很不適啦。很多一般人都經歷過這樣子的鬥爭手段,確實是不舒服的感受。但是應該還有更聰明的做法,他們自以為公司會按照他們想法節奏去主動提告、去做更多的攻擊手段,借此抓到公司小辮子,我只能說太天真了。
@@leechichi5289 這種鬥爭的手段我們一般人在工作上都經常遇到,確實讓人不舒服。但是他們自以為公司會按著他們的想法節奏去主動提告,甚至在明面上有攻擊的舉措,藉此抓到公司的小辮子。說真的會讓人覺得有點天真,應該還有更聰明的做法。因為藝人這個行業的特殊性,我這一般人都可以想到有那些方法讓他們慢慢的消失在螢光幕前又不用當壞人,我不敢想大公司的手段。但也很難說啦,最近覺得韓國經紀公司他們的腦袋比較清奇...
2:51 這團臉長得也差太多, 誰啊?
嚇到😂
我也看不懂
2:50 不是她們
還是會被公司提起訴訟的
就是要等他們提起訴訟,發起方不一樣,訴訟形式不一樣,公司發起是違約訴訟,但是這個過程中,成員們可以自由活動不受限,如果自己發起,公司提出假處分,在這個過程中,一方拉長官司時間,3-5年都有可能,3-5年不能活動,跟雪藏是一樣的
笑死變限定團
這個如果她們提起訴訟,公司實行假處分才能變成限定團,目前是沒有影響自由活動的
So good. Always great job🎉 Respect 🫡
我一開始也是疑惑~這樣有法律效力嗎?(因為從沒看過這樣解約的) 但聽你這樣分析我才知道是律師下的一招棋~ 到時候這個判決真的會影響以後的韓星! 這就像當年劉在石提告的事件! 總要有人先站出來!
化被動為主動,委任律師確實高招。靜待司法後續吧。
她們有底氣才敢全部跳出,又不像50,感覺賠償金應該也有策略,就是要台上談
霸凌案件的目的就是要公開合約
出illit 已知 .你看見一間公司有3個女團 同時出現 我就沒看過 nj mv 最新2首歌是多小錢拍 相反另外2團 ?
那些錢他们自己賺的
有什麼高明? Hybe有的是錢給Ador打官司, 就當Newjeans跟新公司打算搞活動賺錢賠償違約金, Ador公司有權發禁制令禁止Newjeans活動, 就算活動了真的賺到錢Ador亦有權向新公司額外索償 (除違約金外), Newjeans簽是的Ador, 即使Hybe對他們不公, Ador只要立場上或門面上沒有違反跟Newjeans的協議, 根本沒可能單方面解約
肯定是會打官司的,不管用什麼樣的方式,法律途徑肯定是必須的,但是自己打解約官司,公司和你拖時間,你沒辦法活動,基本等於雪藏,雪藏之後就算是贏了,也沒有什麼熱度和話題了 現在是正常活動,等對方打違約官司
本月少女全員是主動打解約官司,不到一年大致底定全勝訴,拿到團名歌曲使用權。兩個5人團、兩個單飛各自重出道,專輯銷量都是破數萬成績,都有賺到錢。沒這麼差的,有人氣的團再出發還是有人氣。
@@林信呈-g4n 本月是不給錢所以勝訴的好嗎...
從覺得解不解約她們一樣照常活動欸🤔…..
那是誰在負責管理??
然後有一部分是Hybe產生的問題,但他名義上就是個發號施令的母公司,她們簽約的是子公司🤔啊這樣還有勝算嗎
勝算這個只能看後續打官司,其實Newjeans解約從來都不可能不走法律途徑,但是自己和公司打官司,基本就等於雪藏了 現在她們還在日本出席活動
這個反過來是一樣的,她們也不是在和HYBE的合約糾紛,就是因為Newjeans基本上面對的問題都是HYBE內部的,作為子公司,尤其是代表換成下屬後,要幫助Newjeans在內部維權,很難,所以導致合約信任破裂的可能性更大
HYBE早夕鹤🎉🎉🎉
真的
這招厲害,全新套路❤
不一定是厲害,但是現階段看,對她們而言是好事,只是不知道後續在法律爭議裡,會不會成為別人攻擊的點 但是早晚都要進行這一步
閔的前例就在那,告合約要贏很難啊⋯無法證明違約又不付違約金的結果⋯嗯,閔弄這齣不會想表演孩子們的勇氣博取大眾同情,然後出現傻傻的富貴人家士出手接盤吧!這賭得比受幾年冷凍再出發大很多喔😂
NJ 出道十個月就己經為公司賺取260億元,還清了ADOR的200億,所以不用擔心他們賺錢能力
對Newjeans而言,與其待在這裡明擺被拖死,不如破釜沈舟才是機會。
如果公司還是繼續按照合約,幫忙找活動找資源給他們,他們若沒有配合的話就是藝人違約了!公司不用主動法律提告!公司完全可以钝刀割肉的方式讓藝人消失螢光幕前!這方式全世界的娛樂公司最常用了~
先分清楚,是先沒有保護才有之後的事
@@S.HKTung 這部份說真的就是公說公有理的部份,但是就因不打招呼的事要把事情弄大到解約,有點讓人不可思議。其他很多偶像遇到的內鬥事件數量是h小姐的5倍、10倍,且這種不打招乎的事,也好像不是單方面的事,可能還有其他事件的影響吧。在這樣的背景下,我這非粉的一般人會覺得她們是很天真、很勇敢,但之後很容易就會慢慢消失在鏡頭前了...。
韓國經紀公司{sm}好像都直來直往主動提告吧~希望ADOR也如此,不要學台灣的公司不解約但又只提供普普通通的工作資源,拖到時間到,青春也被耗光了。
@@utn0 不打招呼(並叫其他人無視她),或許在你看來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事實上這件事只是導火線 ,如果有人對你冷嘲熱諷、視而不見,都是一種冷暴力,對當事人的身心都會受損.所以即使失去資源也比待在原地被欺壓的好.
@@leechichi5289 對他們這個年紀的小朋友來說,確實會覺得這工作環境很不適啦。很多一般人都經歷過這樣子的鬥爭手段,確實是不舒服的感受。但是應該還有更聰明的做法,他們自以為公司會按照他們想法節奏去主動提告、去做更多的攻擊手段,借此抓到公司小辮子,我只能說太天真了。
@@leechichi5289 這種鬥爭的手段我們一般人在工作上都經常遇到,確實讓人不舒服。但是他們自以為公司會按著他們的想法節奏去主動提告,甚至在明面上有攻擊的舉措,藉此抓到公司的小辮子。說真的會讓人覺得有點天真,應該還有更聰明的做法。因為藝人這個行業的特殊性,我這一般人都可以想到有那些方法讓他們慢慢的消失在螢光幕前又不用當壞人,我不敢想大公司的手段。但也很難說啦,最近覺得韓國經紀公司他們的腦袋比較清奇...
2:51 這團臉長得也差太多, 誰啊?
嚇到😂
我也看不懂
2:50 不是她們
還是會被公司提起訴訟的
就是要等他們提起訴訟,發起方不一樣,訴訟形式不一樣,公司發起是違約訴訟,但是這個過程中,成員們可以自由活動不受限,如果自己發起,公司提出假處分,在這個過程中,一方拉長官司時間,3-5年都有可能,3-5年不能活動,跟雪藏是一樣的
笑死變限定團
這個如果她們提起訴訟,公司實行假處分才能變成限定團,目前是沒有影響自由活動的
So good. Always great job🎉 Respec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