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通畅文】市裡要修快速路,經過我們村。只徵收鄰居家的地,我家不在範圍內。可鄰居坐地起價,開出天價補償當起了釘子戶。我好心勸他,反被罵我眼紅他。面對死不鬆口的鄰居,拆遷辦轉頭問我:你家,願意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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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17 ม.ค. 2025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11

  • @黃三財-f8u
    @黃三財-f8u 15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無來財?嗯好名字😅

  • @杜可薇
    @杜可薇 17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1

    爽😅

  • @wu2300086
    @wu2300086 16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3

    直接google"最牛釘子戶"就可以看到各種奇葩
    真的就在大馬路中間杵著一棟透天厝,直接變成分隔島w
    還有一個更慘的,在高速公路中間的凹洞裡,政府為了他們在高架橋旁開了個涵洞
    直接變成打卡聖地www

    • @xorpop
      @xorpop 15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這個超級爆笑,直接升級歷史遺跡

    • @user-greenmoon00
      @user-greenmoon00 11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呵呵,日本還有一棟房子在機場中間的

  • @陳世輝-z8u
    @陳世輝-z8u 14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60多歲的老頭,愣是踢出了殘影😂😂

  • @VivianMou
    @VivianMou 17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我印象中貴國的只有70年的使用權吧?
    還是法律有更新了?

    • @黃信豪-i4s
      @黃信豪-i4s 16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4

      沒記錯的話就跟台灣一樣,分為土地使用權分為土地權跟地面權兩種,土地權可以跟國家買或租,買的話就是永久權,租的話時限最高是70年,地面權則是永久權,但要求土地權也要擁擠權,簡單來說你買了國家一塊地蓋房子,那麼你買的土地跟房子都會是你的,但如果你跟國家租一塊土地蓋房子,雖然你擁有房屋永久權,但是土地在最長70年後就會被國家收回,當然連帶房屋也是一樣
      這在台灣也發生過好幾次,基本上都是花大錢買了房子,沒過多久那塊地的地主要拆房子轉為其它用途,然後屋主把這事告到法院但是敗訴,理由是土地權大於地面權,所以屋主被迫搬離
      我表哥就發生過,貸款準備買一棟透天厝,然後問我們要注意什麼事,我就跟我表哥說土地權跟地面權的事情,他聽完就拿購買合約去問律師跟相關主管機關,結果發現他買的只有地面權,土地權則是在建商手裡,要是表哥買下房子後,如果建商想要用這塊地做其他用途,表哥一家就得搬走

    • @黃信豪-i4s
      @黃信豪-i4s 16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而且說實話,就算在台灣也是有強制拆遷的手段,別以為就算我不是地主你也能拆我的房子說法

    • @VivianMou
      @VivianMou 16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 謝謝解說,我們是老房子 ,所以只有土地值錢,地上物不翻新整修,純屬安全,921都安全無恙的房子,如果家人多點 翻修無可厚非,其餘皆屬多餘

    • @albycyw
      @albycyw 12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黃信豪-i4s可是土地國有應該是對岸的基本國策,所以應該只能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