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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李小姐的大力推動全民健保制度因您而更加健全
我認為要回歸保險的本質就是對未來的一種保障,不是說現在用不到就不繳保費,所以我贊成廢除停保復保制度。只要享有可以使用全民健保的權利,那便要有付健保費的義務。不能只享受權利卻不履行義務。我還記得過去沒有全民健保的時候,看個醫生就要兩三百元(那時候的兩三百等於現在的千元大鈔)。
那保險的本質不是被保人應該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被保?
我認為人本來就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你的想法我是贊同的。不過我相信一定會有人反對,畢竟這並非私人保險而是社會保險,也牽涉至公平正義以及保障弱勢族群。這是個複雜的議題,就跟美國對於可不可以墮胎總有正反兩方不同的意見,以及究竟要不要限制網路言論也是爭論不休。
@@生活大小事-k1g 那就應該正名為保留國籍智商稅,不該假裝成保險。墮胎網路言論這些我離境我就不被限制,憑什麼健保我住國外我要繳健保。我出生在台灣但長期不住台灣,卻應該為台灣的社會正義負責?!
@@useridcn照這樣講那憑什麼你能用健保?
@@號碼牌 我近十年沒用健保謝謝。我要的是選擇。要用的旅外台人,就選擇繼續繳保費,回台可以使用;不想用的,可以停,回台醫療自費。
簡單說一堆人一出國賺大錢又不想盡義務又要回來用便宜的然後還嫌台灣多落後一堆人畢業直接國外就業賺大錢逃兵還只判罰錢個連復保的小錢都不繳直接停掉放棄台灣國籍不就好了
一堆人雖然住在台灣工作繳稅,卻把逛醫院當做常態。濫用健保導致健保虧損卻推責給旅外國人。笑死人了!
@chiunghua: COVID-19後,還愛逛醫院的人豈不是找死?現在「逛醫院」此等惡習被強迫戒斷之後,當然就是去導正多年來被詬病的「海外華人回臺就醫」,並設法正常化健保應有收入!
@@chiunghua你才笑死人了,這麼愛旅外,你為啥不去當外國人啊,嫌東嫌西的,台灣不欠你什麼
而且海外所得還沒繳台灣所得稅
感謝李小姐您的自私推動了法律的完善
已經有能力長期出國的人會連健保費都要付不起?謝拉 李小姐
感謝李小姐的大力支持
加拿大魁北克住6個月才能繳費開始使用健保,希望台灣也能比照辦理。我們住在國外的人也不想因為那些少數惡意使用台灣健保的人被不知真相的人污蔑,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不知道我們只要一進台灣不管停留多久就要先繳3個月保費。我們這種生活在國外一年只能利用不長的假期回去探望親人的人,台灣健保對我們而言是懲罰。台灣的社會不是最喜歡說公平正義,我們多繳了那麼多錢給健保,又沒使用到台灣健保,你們有聽到像我們這樣的人出來說話抗議嗎?
後來媒體有特地問健保署,得到答案是黃安從未停保。會鑽這種健保停復保漏洞的多是住在美國的人,因為他們不像歐洲加拿大一樣有健保,我老闆娘就是這樣的人,但是在二代健保之後,如果被除籍,回國復保好像要等6個月,她有一次吃到苦頭,後來老闆娘就乖乖繳保費了。
我在美國有保險, 雖然身在國外近 20 年, 但還是都一直繳保費以維持健保資格 (當初出國前就先辦理好自動扣繳, 每次回台就往戶頭裡補錢), 只是依照現行規定健保是與戶籍掛勾的, 導致我被強制停保好幾次, 甚至是強制欠費 (因自動扣繳保費這一步驟得重新親辦).
戶政法規定,2年內都沒有回國,因為沒有實際在國內居住的事實,所以戶籍會被逕自遷出 (一般稱除籍)。除籍後的2年內有回國,恢復戶籍日,即可重新加保,當天即可使用健保卡。除籍後又2年沒有回國,恢復戶籍日後的6個月,健保身分才生效。(就是出國超過4年未回國,就有6個月的等待期的狀況。如果沒有恢復戶籍,也不能加入健保。因為健保是跟著戶籍的。
@@Testhome-up9kf 應該是出國2年都沒回國而被逕自遷出 (除籍),健保就跟著退保,回國後要恢復戶籍、重新加保。但是自動扣繳應該都是重新加保後依然生效耶...
黃安被討厭就是因為嘴賤而已,但事關自己的權益,我是相信他也不敢停保XD
但長年旅居國外的如果國內沒收入那健保費基本上可以繳交最低級距就可以?
感恩李小姐 讚嘆李小姐
本該廢除,住在台灣的人,沒用健保,還不是繳
想要有保險的福利,保費當然不能中斷啊
感謝李小姐~實施正義
我車子長時間停放在停車場,可否只有在路上跑時才交保費,不跑時不交保費?
我在美國的確這麼做, 目前我名下有兩部舊車輪流開, 平常開的那一部才有加保險, 另一部放著自己做保養維修就不加保險, 要換車開時才換保 , 這樣平常只需負擔一部車保費, 但我兩部車每年 DMV 都有 renew, 有加退保就上 DMV 網站登記.我曾聽聞更有甚者, 預期到將有幾個月不開車, 連 DMV 年度註冊也申請退費, 改為便宜得多的 PNO (Planned Nonoperation); 而我的是舊車, 相較於新車的年度註冊費本就便宜許多, 與 PNO 的差價不大, 加上辦理從 PNO 恢復到一般註冊得跑 DMV 辦公室, 甚至還得花錢做 smog inspection, 太麻煩了所以就不這麼做.至於在台灣能否這麼做我不清楚, 畢竟我人在台灣時只有一部車在開.
如果你停在私人土地,真的可以
繳納全民健保其實就跟當兵納稅一樣是國民義務,怎麼可以喊停繳就停繳,你有看過保險不繳納費用時,保險公司還會理賠的嗎?如果只是擔心國外醫術不夠好或溝通問題,可以特地回來台灣就醫,價格一樣很便宜,很多來旅居台灣的外國YT,去看自費時,都說台灣醫療很便宜😊[在本國看要2~3倍的價格,所以大家才要買醫療保險]
支持廢止停保復保制度有錢出國就該好好繳保費沒有錢出什麼國
我就是沒錢也跑出國, 憲法沒規定我不能在外國當乞丐是吧! 我雖設法好好交保費, 還是曾被強制欠費就是了 (因為公文延遲).
事實上,根據健保局過去公布的統計數字,這些旅外人士繳的總保費都大於他們的總醫療支出。
這應該是公平的概念. 醫療成本是由健保給付+掛號費組成. 花10萬元的醫療成本, 結果只花650元的掛號費就能享受到? 而且公司會負擔30%政府會負擔10%的健保費, 若人不在國內, 那是否其他人需要替健保支付更多?
「全民健保」就是所有人要繳zzz..「用不到」真的不是什麼好理由,那很多人都可以說他用商業保險,所以用不到健保也要停保
出事情再買保險,保險公司也不會理你國家健保,就可以無恥厚臉皮濫用?
謝啦李小姐以後再也不會有爭議了😂
部分反對人士也不乏當初在噴黃安的人一旦要出國又想變成黃安
這邊談一下我的情況.約 20 年前我出國打拼, 在台灣保留幾個帳戶用來自動扣繳一些費用, 其中一個是專門用來扣繳健保費, 每次我返台就會往帳戶補錢到一定數額以避免因故扣不到保費, 從沒打算停保過.按現行規定, 超過兩年未持中華民國護照返國門會被強制除戶籍, 健保也就跟著強制停保; 超過兩年但未超過四年就持中華民國護照返國門並辦理恢復戶籍者, 立即恢復健保加保資格; 若超過四年才持中華民國護照返國門並恢復戶籍, 則是需繼續留在台灣超過半年才能恢復加保資格 (這裡我認為應該是說恢復戶籍滿半年後才可加入健保, 只是當年健保局的回函與新冠期間的新聞都這麼寫).但人算不如天算, 碰到個狀況, 原因是 海關 -> 戶政 -> 健保 的公文旅行時間差; 當年家人首次超過兩年沒幾天, 早我約四個月返台兩週, 當時馬上持護照跑去戶政辦理復籍, 復完籍便去刷健保卡, 發現並未被停保, 家人還因此認為我在騙她; 實際情況是約一個月後, 除籍通知公文才送達健保單位, 家人才開始被強制停保, 又因家人的復籍動作與戶政之後的公文通知而被恢復納保對象資格, 但投保單位並不會自行辦理回復到原先早已申辦好的自動扣繳狀態因而變成欠費, 等我回台辦理我的復籍與復保, 填一堆表單, 現金補繳幾個月的欠費才完成原先的狀態; 空有自動轉帳也沒用, 還被迫欠費, 唉!我已因除籍這個因素被強制停保過幾次, 我認為健保根本不需要與戶籍掛勾, 多了這個限制只是倒楣到我這種在海外打拼, 老實交保費的洗碗工而已.順帶提到一點, 一些國人可能不清楚, 一般所謂的除籍是除戶籍, 不是除國籍, 所以還是一樣有中華民國身分, 只是原戶籍地登記資料裡該地址此人已遷出, 這被稱為除籍.
您好,如果是雙重國籍,不論持中華民國台灣護照或是外照,出國2年內入境,還有戶籍的狀況下,就是要加健保。出境2年未回國,依照戶政法,因為沒有實際在國內居住的事實,所以戶籍會被逕自遷出 (一般是稱除籍),健保的確是跟著戶籍,所以被除籍,健保也就跟著被退保 (不是停保)。出境4年以內,雖被除籍,但可以恢復戶籍日為重新加健保日 (要辦理重新加保),健保身分可於恢復戶籍日生效,也可立即使用健保卡。出境超過4年都沒入境,以恢復戶籍日後6個月為健保身分生效日 (就是恢復戶籍後要等待6個月),但是這6個月內不用留在國內半年喔,是可以自由進進出出的。您遇到的狀況好特別... 不知是哪一年發生的呢?因為現在的自動扣繳,在重新加保後都有效耶...
@@florencechen6058 除戶籍的話那我買的房子持有人就不是我的? 房子變政腐的?
@@bingchilling569 房子當然還是你的,你是屋主,但你的戶籍不在台灣,兩者沒有衝突。但因為你是屋主,房屋稅和地價稅還是照樣要繳,而且屋主沒戶籍的狀態,你的稅金會很貴XD
@ 稅金會很貴,不愧是鬼島獨裁政腐,總是喜歡壓榨人民的血汗錢;)
李小姐 一年值24億的奧客 讚👍
住國外不代表不回來啊,隨時都可以回來看醫生啊,憑什麼住國外可以不用繳,住台灣但我不看醫生可以不繳嗎?健保是保險概念吧,可以發生事情了再補繳嗎
根本不想要用健保 卻被逼得要終身繳款。真的是吃相難看。
你可以選擇拒繳,會自動斷保,只是之後要用時要把之前欠的繳清
@ 健保拒繳會被收滯納金 最後行政執行。並不是斷寶之後什麼都可以不管滯納金每天都在累積
謝謝李小姐、謝謝黃安,讓健保有救了😂
最吃虧的是身體健康及無相關的投資人為何買賣股票要交補充保費,這真的不合理,買賣股票賺的多為何要負擔比較多?身體比較不好?為何強制所有人交健保費,這更不合理.應該是要保的就保,不保的自行負責,個人造業個人擔,一堆老人沒啥病卻天天逛醫院看病這種浪費的卻不處理。身體健康沒用到健保的卻不退費。明明健保錢都交了還要額外交掛號費來增加大家負擔,而且掛號費還一直漲價,超 級 不 合 理
鬼島政府就喜歡搶人民錢啊
當初基本上為了僑民票行政命令而已。
國外就醫回台可以核退的,這也包含在每個人繳的健保費內,當然不能停保
只想享受權利卻不想履行義務
如果出國 就可以停保 這本來就不對 不然我365天 也不是天天去看醫生啊 嚴重才看 不就也可以停保,而且私人保險也都不能了,更何況是公共保險 所以支持 停保復保 停掉
非常贊成廢止停復保的制度!我平時少用到健保但也是每個月繳費,雖然是跟著薪資一起扣,但我覺得沒甚麼問題,甚至健保要調漲我也覺得OK,有時候聽人說健保給付的項目越來越少還越來越差,經費不足是要他能給多好的東西?還有說甚麼長年旅居國外很少回國為什麼要繳健保的那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新增規定就是確定不想用健保不想繳費的人把健保卡回繳註銷,並簽切結到死絕對不使用健保,但要是以後又想用了也是可以,但就回朔至簽切結書的那天開始算起到當下的時間結算出來的保費一起繳清才能再使用。
直接讓健保變成一種一年一約的商業保險就好,讓人民自由選擇是否要購買。
覺得不公平就不要用,健保是幫助台灣人,不是外國人。
商業保險都沒辦法給你這樣隨便停保復保了,憑啥健保要給那些投機份子們糟蹋
腦殘的衛福部才會搞出停保的規定,是要圖利誰啊
鬼島就是鬼島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有人出國再返國,但不繳這期間的保費,可是去急診,醫院還是必須救治,可是他若不結清就離開,若機場又沒有即時攔截,不就還是全民買單?作為一個從開辦以來一直乖乖繳健保費的人,真的對這些錢不是用在國內民眾上非常生氣,衛福部拿我們繳的錢去讓黃安們享受,對我們情感上傷害很大,而且還會剝奪一些特定疾病的補助,因為錢不夠了,如何就又再多次調漲保費,怎麼受苦吃虧的都是我們乖乖繳費的?
如果有人出國再返國,但不繳這期間的保費,可是去急診,醫院還是必須救治,可是他若不結清就離開,若機場又沒有即時攔截,不就還是全民買單?--->是這樣沒錯喔... 而且健保局還要花資源 (人力、處理公文、紙張、郵資、查調財稅等) 寄催繳信函、送行政/強制執行公文等等...... 但如果對方不繳、國內名下沒有財產,也是扣不到錢... 在美國,如果曾有費用未繳 (例如超速罰單),再次入境美國時,海關系統上會有,是會禁止其入境美國的。臺灣在這部分應該是可以改進啦,就看政府有沒有要做吧...
革命成功❤
憲法訴訟法52條第2項寫命令違憲限期最多一年失效,然而這個判決首開先例,公然違背憲法訴訟法宣告命令違憲限期兩年失效
判決宣告法規範定期失效,其所定期間,法律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二年,命令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一年。是指叫機關2年內要處理好不是說要保留到2年後才准許失效
@Peter-r4h9q 你去讀這份判決的命令失效期限,再對照憲法訴訟法52條第2項你就知道了
@@冰谷 未有法律明確授權,即就全民健康保險停保及復保等權利義務關係重要事項逕為規範,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至遲於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首先大法官解釋也是要依照法律這邊講的是憲法訴訟法再來文章寫到至遲於本判決公告是最遲於2年失效所以大法官確實是根據訴訟法規定要求機關2年內改正,不然2年後失效那機關要廢除,那也是機關的事情並未違反大法官意思我覺得癥結點是法律解釋太文言所以出現難解釋問題但套用邏輯來想這法令違憲還要等兩年後才准失效那不是等於再給人犯罪兩年這不符邏輯所以才是兩年內改正至於要廢掉還是改那是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的事情最多如果改了怪怪才又聲請釋憲不然改這件事司法不能管
@@Peter-r4h9q 判決宣告法規範定期失效,其所定期間,法律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二年,命令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一年。你仔細看看憲法訴訟法52條第2項原文跟判決吧
@@冰谷 意思是指違規的法律最多放兩年不是說兩年後才失效我就舉好邏輯了違規東西還要等兩年後才廢掉,那不是放著人來做壞事所以指的是兩年內要改好怎麼改是機關的事情大法官管不了
應依國籍,居住天數 把保費/自付額 分成數個等級
搞不好外國人比較健康,繳的比用的多呀!這也是健保財政收入之一。事實上歐洲有些國家看病是完全免費的,那些人來台灣比較倒楣。
比較想知道,當初是什麼時空背景下會決定這項政策,邏輯上就說不通啊繳三個月保費的人可以和一直繳交保費享有同樣的權利
出國還要繳費當然合理,不然出國就可以停繳保險費,任何幾年後,直接回台拿保險回歸金嗎?
有任何一家私人保險公司可以接受這樣沒事停保有事再復保嗎?
很好奇住外國的人要怎麼繳台灣的保費、難道要每個月跨國轉帳?
保險的本質是什麼,把風險平均分攤,少數需求分攤給大眾。短時間需求分攤給長時間。再加上複利的概念,跟通膨的概念。形成現在保險費繳費的基數。以壽險為例,從小開始繳保險費的人,跟成年開始繳,跟老人要投保,會有不同的基數。把握這個原則,就會知道出國停保不合理的。這個可不是汽車保險喔,健保的停復保是把健保搞成汽車保險啦
難怪健保局常在虧錢,保費越漲越多,老百姓都付合不起啦!
有醫療需求才回國,療程結束又辦停保(就繳一個月健保費)!扯!當初這是什麼政策啊!
既然名為『全民健康保險』,就有義務持續繳納保費,請問有哪個保險公司,可以讓客戶『保了又停、停了又保』,卻還能持續保有相關權益,如果有人可以提出證據,敝人才會支持以前的做法
旅居海外也是不會用到台灣健保因為外國先生是公務員也是不需要用到台灣健保
李女士給醫界的聖誕禮物?
停保你在海外出事緊急醫療需要全部自負,再回台恢復健保在使用健保,而不停保你在海外出事緊急醫療,健保也負擔你海外緊急醫療費用,上限好像一天5000新台幣,然後回台繼續用健保治療,其實不停保多一樣保險保護
我在日本上班第三年啦,一年回去一次就是為了不被除籍,健保我也是每個月乖乖的繳826元,使用者付費不是很正常嗎?那位李小姐可真是旅外台人的刁民模範生阿XDDD
這項規定是是行政規則,欠缺法律授權,被ㄧ些人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ㄧ直講,不然就不要講話,但是大家ㄧ起繳,也才公平,
停復保 停不停都可以 但是 前提要先說好 當時我出國的時候 說法是 復保的條件是必須在台灣住滿181天以上 才可以復保 這段時間 是只能全額自費的 結果問了民意還是啥的 後面又變成補六個月 然後 我現在才知道是補三個月 這樣就乾脆廢止該規定算了 而且 這個不只有黃安 還有另外一位女藝人 林X玲(臺灣第一名模 摔馬事件 年資上千萬 然後 健保費 600多 呵呵) (PS 我出國的幾年 我都是固定交費....我沒停保 包含20年疫情問題 超過兩年無法回國 我也是簽了自願不停保的協議 轉到鄉公所繼續交費)
我先生健保費是繳最高額的,現64歲只使用健保卡看牙醫幾次而已。健保就像保險最好是備而不用
健康保險,保險能在使用到的時候再繳嗎?當然不能,保險公司也不會讓人這麼做,除非持續繳,不然不能享用這個權力,才是正常的
就是不一定會用到 才叫做保險 如果真的生重病要用 醫療費永遠比其他國家來得低
很公平啊很多台灣人都幾年才看一次病的也都付健保費也沒看診需求不就跟那些出國的人是一樣的意思嗎?而且那些回國看病的可能都是大條的才回國健保初立的主旨就是共享共同分擔嗎那在台灣身強體壯的都沒出來說不公平了怎麼可以忍受有病才回國才補繳健保的人呢?黃安就用個案處理就好了他的問題不在健保不健保 他待大陸那麼久一定有5險1金
不要老是把責任歸咎到旅居海外的國人,我同事要幫小孩繳健保費,結果健保局的人員告訴他可以不用繳,叫他直接辦理停保,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破壞健保繳費制度的就是健保局的人員。
健保多收23億是健保總收入的九牛一毛。但是付出的有沒有算計過呢?以往停保回國再復保有六個月等待期。許多國外民眾不會輕易回國復保就醫,因為緩不濟急。若取消停保約定,就海外投保人來說,反正保費繳了,回國就醫又快又便宜。何樂而不為。就這些合理合法使用健保的海外僑民,一年會增加多少健保支出健保局可有算過?不知道我的理解對不對,但查遍相關資訊,都對停止停復保後的等待期隻字不提。如果這等待期取消了,健保支出恐怕會遠超所收的23億。如果不取消,又有違公平公義原則(保費有腳,理應理賠)。有人有解嗎?
沒差,根本跟這些人無關健保本身就是賠錢大坑,再不從根本改制,不是醫療產業倒,就是健保倒回歸無控管市場
👍👍👍💯
不能申請停保復保,但可以跟區公所申請除籍(如果確定很多年都不會回台灣的話),健保新制還是跟著戶籍走的,在台灣只要沒有戶籍,自然就被踢出健保啦XD
希望藥物品質,能好好改善。自從原廠紛紛出走臺灣,藥物品質每況愈下,即使乖乖服用醫師開的藥,一個小病都要拖兩個禮拜以上才能慢慢恢復。
像是陪讀學生都要繳私人保險所以基本上是不會用到台灣的健保的
復保的時候全部繳清即可
❤
我覺得受傷害的是真正守法的人,至於黃安,其實還是繼續用。
我一想到 我繳的健保費 居然救了 黃安那個 拉基 我就很肚爛!
好像是不是在國外看病,回台灣也可以申請醫療費用,如果國外的醫院和病人配合做假病歷,那是不會更把台灣的健保直接掏空。
你覺得國外的醫生會幫忙作假嗎?
在國外是要發生緊急醫療 (例如車禍之類的),才能憑證明和醫療單據申請健保醫療補助 (應該是只退部分,不會退全部)一般感冒、看腸胃甚麼的,是無法申請健保醫療補助的喔
@@chiunghua 每一個國家都可能有會作假的人啊........
@@florencechen6058 無法申請那繳三小
早就該廢了,最好還要針對海外保戶增加保費,又沒繳稅又沒在台灣有消費
为什么债务人都可以那么赖,不还钱?只要不到法庭都不谈也都不还…,实在没有天理了
出國持續繳保費當然合理啊,又不是出國後就不是台灣國民,都說是"全民"健保,自然是國民就要繳費,不然就改名叫台灣醫療保險不就好了。
住在台灣,好幾年都沒看醫生,就應該要繳錢?有外國國籍的人,可以放棄台灣國籍。
沒錯,住國外不代表不回來啊,隨時都可以回來看醫生啊,憑什麼住國外可以不用繳
你就放棄呀,放棄完ROC國籍,即使回來你得原價付醫藥費不是嗎???
就算是商業保險,也不能說都沒用到理賠,所以都不繳錢啊....全民健康保險,也是保險的概念喔~~~ 以備不時之需的
@@ChinaVirus7414 台灣的藥很爛, 一大包那麼多顆越吃越嚴重. 美國的藥吃一顆馬上病好
不在台灣就不繳健保,在就繳保費,正常啊,為何大家有這麼多意見認為不公平, 這讓我想起老共的共產主義為何能興起, 就是人們認為為何有些人逼他們有錢,他們要打倒有錢人。 人管好自己的事就好,各人按照各人的恩賜做自己的事。那些可惡的藝人們愛亂說話,是他們的事。
你真的不知道,需要用健保的人不會停繳保費的。有些人是因為其他原因而必須保持有戶籍,現在被迫繳健保費,但卻完全不使用健保。真的不要不理解,妄自猜測
只好定期回來看醫生?😂
假保險 真徵稅
收音好像怪怪的
反對的只是精緻利己主義罷了
支持的只是精緻忌妒主義罷了
*強制性繳費...用不到然後給那些濫用健保的使用?? 沒見到相對規範強制收一定是會增加稅收,看起來很好看,但公平??都不要繳變成實質付費也不會有繳健保那麼貴(對不常使用健保的人而言)*公司外派中小企很多在國外給予的薪資,EX:35.000試用,該薪資已含保費,也就是個人要提供保險證明公司才給予此部份薪資接著會衍生的問題為在"國外無法使用健保/或需提供相關單據回國申請後依比例給付"繳了錢卻無法使用是後續最大問題??(外派很多3個月以上才能歸國一次)在國外如是正式任職還有公司相關發薪問題(A.B.C....各國賦稅支付)勞工的權益一直都是被忽視EX:要出差各國 A/B/C 公司為母子公司,在各國都會有各種方法規避賦稅或是都要由個人去負擔在各國的稅那到頭來倒楣的還是個人但國家只會用說的要企業付起責任,但放任一堆走漏洞法令間只看到,廢除停保可以省很多錢,還可以增加稅收看起來好像百利無一害但針對濫用的部份都沒有相關的控制那繳錢只是給政府好運用那些資金去揮霍(不信任政府)各項綁票的 補助/蚊子建設/補貼.....更多強制性的繳費更像 "共產"買各家保險還能自由選擇自己買不買/評估自己用不用的到(意外險/住院險/癌險.....等)但取消停保制變成""強制""....那很多人寧可不要用...可以都不要繳費/不可以要用健保的選項???要是有事再繳應繳醫療費用??搞一堆要繳費的制度再來恐嚇人民的政府真的很不可取發明國民年金/健保漲/電費漲/房價漲......實質所得落後通膨人民只會越過越辛苦(社會主義國家都不敢這樣搞,台灣真的很敢)
全民健保是社會福利政策,並不是賦稅,你的文章很多前後不通,先搞清外派國家的稅務,你家裡老人.小孩不看病?
公平啊,我住台灣如果不看醫生我可以不用繳嗎?這跟住哪有關係嗎?住國外比較了不起?現在是地球村坐個飛機回來可能不用幾個小時好嗎,一樣都不看醫生憑什麼住台灣要繳住國外不用啊?健保是保險概念,你私人保險可以跟他說等我看醫生再繳保險費嗎?
健保根本無法被挪用去蓋蚊子館啊!而且你廢止了健保,以後你看病就真的是天價了耶!這件事美國人深受其害,前陣子 (2024.12.04) 才發生美國聯合健康保險公司的CEO被當街槍殺,你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而且彈殼上還故意分別刻著Delay, Deny 就是在諷刺該健保公司收費昂貴但出事時又各種拖延、拒賠。你喜歡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私人的健康保險公司就請移民去美國吧!反正我是受不了那裡的醫療系統。你現在只是仗著自己年輕不太會生病,所以有恃無恐,在美國即便你年輕時有繳商業健康保險,也有點積蓄,老了以後得了癌症,治療下來還是有可能破產的耶……
全部都混在一起看的話台灣健保乾脆都不要做好了😂
老實說,健保才那麼一點點錢,外派國外上班,會造成負擔,我是不相信,那幾百塊會造成生活影響。 再來是醫療品質,台灣醫療品質 排名很前面加上自己國家語言相通,醫生病解比較聽得懂。 黃安真的是為了省那40萬才回來看病嗎? 相信絕對不是。而是對台灣醫療的信任。 有一派的人說 我又不用健保一直繳錢,其實開一次大刀就回本了, 除非是神人都不會生病。
旅居在外 不等於 權貴人士... 也是拼命來的.... 我是黃安們 (討厭的李小姐:((( 一顆老鼠屎...)
從現在開始到12/23黃安禁止回到台灣
支持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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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李小姐的大力推動
全民健保制度因您而更加健全
我認為要回歸保險的本質就是對未來的一種保障,不是說現在用不到就不繳保費,所以我贊成廢除停保復保制度。只要享有可以使用全民健保的權利,那便要有付健保費的義務。不能只享受權利卻不履行義務。我還記得過去沒有全民健保的時候,看個醫生就要兩三百元(那時候的兩三百等於現在的千元大鈔)。
那保險的本質不是被保人應該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被保?
我認為人本來就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你的想法我是贊同的。不過我相信一定會有人反對,畢竟這並非私人保險而是社會保險,也牽涉至公平正義以及保障弱勢族群。這是個複雜的議題,就跟美國對於可不可以墮胎總有正反兩方不同的意見,以及究竟要不要限制網路言論也是爭論不休。
@@生活大小事-k1g 那就應該正名為保留國籍智商稅,不該假裝成保險。墮胎網路言論這些我離境我就不被限制,憑什麼健保我住國外我要繳健保。我出生在台灣但長期不住台灣,卻應該為台灣的社會正義負責?!
@@useridcn照這樣講那憑什麼你能用健保?
@@號碼牌 我近十年沒用健保謝謝。我要的是選擇。要用的旅外台人,就選擇繼續繳保費,回台可以使用;不想用的,可以停,回台醫療自費。
簡單說一堆人一出國賺大錢
又不想盡義務
又要回來用便宜的
然後還嫌台灣多落後
一堆人畢業直接國外就業賺大錢逃兵還只判罰錢
個連復保的小錢都不繳直接停掉放棄台灣國籍不就好了
一堆人雖然住在台灣工作繳稅,卻把逛醫院當做常態。濫用健保導致健保虧損卻推責給旅外國人。笑死人了!
@chiunghua: COVID-19後,還愛逛醫院的人豈不是找死?現在「逛醫院」此等惡習被強迫戒斷之後,當然就是去導正多年來被詬病的「海外華人回臺就醫」,並設法正常化健保應有收入!
@@chiunghua你才笑死人了,這麼愛旅外,你為啥不去當外國人啊,嫌東嫌西的,台灣不欠你什麼
而且海外所得還沒繳台灣所得稅
感謝李小姐您的自私推動了法律的完善
已經有能力長期出國的人
會連健保費都要付不起?
謝拉 李小姐
感謝李小姐的大力支持
加拿大魁北克住6個月才能繳費開始使用健保,希望台灣也能比照辦理。
我們住在國外的人也不想因為那些少數惡意使用台灣健保的人被不知真相的人污蔑,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不知道我們只要一進台灣不管停留多久就要先繳3個月保費。
我們這種生活在國外一年只能利用不長的假期回去探望親人的人,台灣健保對我們而言是懲罰。
台灣的社會不是最喜歡說公平正義,我們多繳了那麼多錢給健保,又沒使用到台灣健保,你們有聽到像我們這樣的人出來說話抗議嗎?
後來媒體有特地問健保署,得到答案是黃安從未停保。
會鑽這種健保停復保漏洞的多是住在美國的人,因為他們不像歐洲加拿大一樣有健保,我老闆娘就是這樣的人,但是在二代健保之後,如果被除籍,回國復保好像要等6個月,她有一次吃到苦頭,後來老闆娘就乖乖繳保費了。
我在美國有保險, 雖然身在國外近 20 年, 但還是都一直繳保費以維持健保資格 (當初出國前就先辦理好自動扣繳, 每次回台就往戶頭裡補錢), 只是依照現行規定健保是與戶籍掛勾的, 導致我被強制停保好幾次, 甚至是強制欠費 (因自動扣繳保費這一步驟得重新親辦).
戶政法規定,2年內都沒有回國,因為沒有實際在國內居住的事實,所以戶籍會被逕自遷出 (一般稱除籍)。
除籍後的2年內有回國,恢復戶籍日,即可重新加保,當天即可使用健保卡。
除籍後又2年沒有回國,恢復戶籍日後的6個月,健保身分才生效。(就是出國超過4年未回國,就有6個月的等待期的狀況。
如果沒有恢復戶籍,也不能加入健保。因為健保是跟著戶籍的。
@@Testhome-up9kf 應該是出國2年都沒回國而被逕自遷出 (除籍),健保就跟著退保,回國後要恢復戶籍、重新加保。
但是自動扣繳應該都是重新加保後依然生效耶...
黃安被討厭就是因為嘴賤而已,但事關自己的權益,我是相信他也不敢停保XD
但長年旅居國外的如果國內沒收入那健保費基本上可以繳交最低級距就可以?
感恩李小姐 讚嘆李小姐
本該廢除,住在台灣的人,沒用健保,還不是繳
想要有保險的福利,保費當然不能中斷啊
感謝李小姐~實施正義
我車子長時間停放在停車場,可否只有在路上跑時才交保費,不跑時不交保費?
我在美國的確這麼做, 目前我名下有兩部舊車輪流開, 平常開的那一部才有加保險, 另一部放著自己做保養維修就不加保險, 要換車開時才換保 , 這樣平常只需負擔一部車保費, 但我兩部車每年 DMV 都有 renew, 有加退保就上 DMV 網站登記.
我曾聽聞更有甚者, 預期到將有幾個月不開車, 連 DMV 年度註冊也申請退費, 改為便宜得多的 PNO (Planned Nonoperation); 而我的是舊車, 相較於新車的年度註冊費本就便宜許多, 與 PNO 的差價不大, 加上辦理從 PNO 恢復到一般註冊得跑 DMV 辦公室, 甚至還得花錢做 smog inspection, 太麻煩了所以就不這麼做.
至於在台灣能否這麼做我不清楚, 畢竟我人在台灣時只有一部車在開.
如果你停在私人土地,真的可以
繳納全民健保其實就跟當兵納稅一樣是國民義務,怎麼可以喊停繳就停繳,你有看過保險不繳納費用時,保險公司還會理賠的嗎?
如果只是擔心國外醫術不夠好或溝通問題,可以特地回來台灣就醫,價格一樣很便宜,很多來旅居台灣的外國YT,去看自費時,都說台灣醫療很便宜😊[在本國看要2~3倍的價格,所以大家才要買醫療保險]
支持廢止停保復保制度
有錢出國就該好好繳保費
沒有錢出什麼國
我就是沒錢也跑出國, 憲法沒規定我不能在外國當乞丐是吧! 我雖設法好好交保費, 還是曾被強制欠費就是了 (因為公文延遲).
事實上,根據健保局過去公布的統計數字,這些旅外人士繳的總保費都大於他們的總醫療支出。
這應該是公平的概念.
醫療成本是由健保給付+掛號費組成. 花10萬元的醫療成本, 結果只花650元的掛號費就能享受到? 而且公司會負擔30%政府會負擔10%的健保費, 若人不在國內, 那是否其他人需要替健保支付更多?
「全民健保」就是所有人要繳zzz..
「用不到」真的不是什麼好理由,那很多人都可以說他用商業保險,所以用不到健保也要停保
出事情再買保險,保險公司也不會理你
國家健保,就可以無恥厚臉皮濫用?
謝啦李小姐以後再也不會有爭議了😂
部分反對人士也不乏當初在噴黃安的人
一旦要出國又想變成黃安
這邊談一下我的情況.
約 20 年前我出國打拼, 在台灣保留幾個帳戶用來自動扣繳一些費用, 其中一個是專門用來扣繳健保費, 每次我返台就會往帳戶補錢到一定數額以避免因故扣不到保費, 從沒打算停保過.
按現行規定, 超過兩年未持中華民國護照返國門會被強制除戶籍, 健保也就跟著強制停保; 超過兩年但未超過四年就持中華民國護照返國門並辦理恢復戶籍者, 立即恢復健保加保資格; 若超過四年才持中華民國護照返國門並恢復戶籍, 則是需繼續留在台灣超過半年才能恢復加保資格 (這裡我認為應該是說恢復戶籍滿半年後才可加入健保, 只是當年健保局的回函與新冠期間的新聞都這麼寫).
但人算不如天算, 碰到個狀況, 原因是 海關 -> 戶政 -> 健保 的公文旅行時間差; 當年家人首次超過兩年沒幾天, 早我約四個月返台兩週, 當時馬上持護照跑去戶政辦理復籍, 復完籍便去刷健保卡, 發現並未被停保, 家人還因此認為我在騙她; 實際情況是約一個月後, 除籍通知公文才送達健保單位, 家人才開始被強制停保, 又因家人的復籍動作與戶政之後的公文通知而被恢復納保對象資格, 但投保單位並不會自行辦理回復到原先早已申辦好的自動扣繳狀態因而變成欠費, 等我回台辦理我的復籍與復保, 填一堆表單, 現金補繳幾個月的欠費才完成原先的狀態; 空有自動轉帳也沒用, 還被迫欠費, 唉!
我已因除籍這個因素被強制停保過幾次, 我認為健保根本不需要與戶籍掛勾, 多了這個限制只是倒楣到我這種在海外打拼, 老實交保費的洗碗工而已.
順帶提到一點, 一些國人可能不清楚, 一般所謂的除籍是除戶籍, 不是除國籍, 所以還是一樣有中華民國身分, 只是原戶籍地登記資料裡該地址此人已遷出, 這被稱為除籍.
您好,如果是雙重國籍,不論持中華民國台灣護照或是外照,出國2年內入境,還有戶籍的狀況下,就是要加健保。
出境2年未回國,依照戶政法,因為沒有實際在國內居住的事實,所以戶籍會被逕自遷出 (一般是稱除籍),健保的確是跟著戶籍,所以被除籍,健保也就跟著被退保 (不是停保)。
出境4年以內,雖被除籍,但可以恢復戶籍日為重新加健保日 (要辦理重新加保),健保身分可於恢復戶籍日生效,也可立即使用健保卡。
出境超過4年都沒入境,以恢復戶籍日後6個月為健保身分生效日 (就是恢復戶籍後要等待6個月),但是這6個月內不用留在國內半年喔,是可以自由進進出出的。
您遇到的狀況好特別... 不知是哪一年發生的呢?
因為現在的自動扣繳,在重新加保後都有效耶...
@@florencechen6058 除戶籍的話那我買的房子持有人就不是我的? 房子變政腐的?
@@bingchilling569 房子當然還是你的,你是屋主,但你的戶籍不在台灣,兩者沒有衝突。
但因為你是屋主,房屋稅和地價稅還是照樣要繳,而且屋主沒戶籍的狀態,你的稅金會很貴XD
@ 稅金會很貴,不愧是鬼島獨裁政腐,總是喜歡壓榨人民的血汗錢;)
李小姐 一年值24億的奧客 讚👍
住國外不代表不回來啊,隨時都可以回來看醫生啊,憑什麼住國外可以不用繳,住台灣但我不看醫生可以不繳嗎?
健保是保險概念吧,可以發生事情了再補繳嗎
根本不想要用健保 卻被逼得要終身繳款。真的是吃相難看。
你可以選擇拒繳,會自動斷保,只是之後要用時要把之前欠的繳清
@ 健保拒繳會被收滯納金 最後行政執行。並不是斷寶之後什麼都可以不管滯納金每天都在累積
謝謝李小姐、謝謝黃安,讓健保有救了😂
最吃虧的是身體健康及無相關的投資人
為何買賣股票要交補充保費,這真的不合理,買賣股票賺的多為何要負擔比較多?身體比較不好?
為何強制所有人交健保費,這更不合理.應該是要保的就保,不保的自行負責,個人造業個人擔,一堆老人沒啥病卻天天逛醫院看病這種浪費的卻不處理。身體健康沒用到健保的卻不退費。明明健保錢都交了還要額外交掛號費來增加大家負擔,而且掛號費還一直漲價,超 級 不 合 理
鬼島政府就喜歡搶人民錢啊
當初基本上為了僑民票行政命令而已。
國外就醫回台可以核退的,這也包含在每個人繳的健保費內,當然不能停保
只想享受權利卻不想履行義務
如果出國 就可以停保 這本來就不對 不然我365天 也不是天天去看醫生啊 嚴重才看 不就也可以停保,而且私人保險也都不能了,更何況是公共保險 所以支持 停保復保 停掉
非常贊成廢止停復保的制度!我平時少用到健保但也是每個月繳費,雖然是跟著薪資一起扣,但我覺得沒甚麼問題,甚至健保要調漲我也覺得OK,有時候聽人說健保給付的項目越來越少還越來越差,經費不足是要他能給多好的東西?還有說甚麼長年旅居國外很少回國為什麼要繳健保的那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新增規定就是確定不想用健保不想繳費的人把健保卡回繳註銷,並簽切結到死絕對不使用健保,但要是以後又想用了也是可以,但就回朔至簽切結書的那天開始算起到當下的時間結算出來的保費一起繳清才能再使用。
直接讓健保變成一種一年一約的商業保險就好,讓人民自由選擇是否要購買。
覺得不公平就不要用,健保是幫助台灣人,不是外國人。
商業保險都沒辦法給你這樣隨便停保復保了,憑啥健保要給那些投機份子們糟蹋
腦殘的衛福部才會搞出停保的規定,是要圖利誰啊
鬼島就是鬼島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有人出國再返國,但不繳這期間的保費,可是去急診,醫院還是必須救治,可是他若不結清就離開,若機場又沒有即時攔截,不就還是全民買單?作為一個從開辦以來一直乖乖繳健保費的人,真的對這些錢不是用在國內民眾上非常生氣,衛福部拿我們繳的錢去讓黃安們享受,對我們情感上傷害很大,而且還會剝奪一些特定疾病的補助,因為錢不夠了,如何就又再多次調漲保費,怎麼受苦吃虧的都是我們乖乖繳費的?
如果有人出國再返國,但不繳這期間的保費,可是去急診,醫院還是必須救治,可是他若不結清就離開,若機場又沒有即時攔截,不就還是全民買單?--->是這樣沒錯喔... 而且健保局還要花資源 (人力、處理公文、紙張、郵資、查調財稅等) 寄催繳信函、送行政/強制執行公文等等...... 但如果對方不繳、國內名下沒有財產,也是扣不到錢...
在美國,如果曾有費用未繳 (例如超速罰單),再次入境美國時,海關系統上會有,是會禁止其入境美國的。
臺灣在這部分應該是可以改進啦,就看政府有沒有要做吧...
革命成功❤
憲法訴訟法52條第2項寫命令違憲限期最多一年失效,然而這個判決首開先例,公然違背憲法訴訟法宣告命令違憲限期兩年失效
判決宣告法規範定期失效,其所定期間,法律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二年,命令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一年。
是指叫機關2年內要處理好
不是說要保留到2年後才准許失效
@Peter-r4h9q 你去讀這份判決的命令失效期限,再對照憲法訴訟法52條第2項你就知道了
@@冰谷
未有法律明確授權,即就全民健康保險停保及復保等權利義務關係重要事項逕為規範,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至遲於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
首先大法官解釋也是要依照法律
這邊講的是憲法訴訟法
再來文章寫到
至遲於本判決公告
是最遲於2年失效
所以大法官確實是根據訴訟法規定要求機關2年內改正,不然2年後失效
那機關要廢除,那也是機關的事情
並未違反大法官意思
我覺得癥結點是法律解釋太文言
所以出現難解釋問題
但套用邏輯來想
這法令違憲
還要等兩年後才准失效
那不是等於再給人犯罪兩年這不符邏輯
所以才是兩年內改正
至於要廢掉還是改
那是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的事情
最多如果改了怪怪才又聲請釋憲
不然改這件事司法不能管
@@Peter-r4h9q 判決宣告法規範定期失效,其所定期間,法律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二年,命令位階法規範不得逾一年。
你仔細看看憲法訴訟法52條第2項原文跟判決吧
@@冰谷
意思是指違規的法律最多放兩年
不是說兩年後才失效
我就舉好邏輯了
違規東西還要等兩年後才廢掉,那不是放著人來做壞事
所以指的是兩年內要改好
怎麼改是機關的事情
大法官管不了
應依國籍,居住天數 把保費/自付額 分成數個等級
搞不好外國人比較健康,繳的比用的多呀!這也是健保財政收入之一。事實上歐洲有些國家看病是完全免費的,那些人來台灣比較倒楣。
比較想知道,當初是什麼時空背景下會決定這項政策,邏輯上就說不通啊
繳三個月保費的人可以和一直繳交保費享有同樣的權利
出國還要繳費當然合理,不然出國就可以停繳保險費,任何幾年後,直接回台拿保險回歸金嗎?
有任何一家私人保險公司可以接受這樣沒事停保有事再復保嗎?
很好奇住外國的人要怎麼繳台灣的保費、難道要每個月跨國轉帳?
保險的本質是什麼,把風險平均分攤,少數需求分攤給大眾。短時間需求分攤給長時間。
再加上複利的概念,跟通膨的概念。形成現在保險費繳費的基數。
以壽險為例,從小開始繳保險費的人,跟成年開始繳,跟老人要投保,會有不同的基數。
把握這個原則,就會知道出國停保不合理的。
這個可不是汽車保險喔,健保的停復保是把健保搞成汽車保險啦
難怪健保局常在虧錢,保費越漲越多,老百姓都付合不起啦!
有醫療需求才回國,療程結束又辦停保(就繳一個月健保費)!扯!當初這是什麼政策啊!
既然名為『全民健康保險』,就有義務持續繳納保費,
請問有哪個保險公司,可以讓客戶『保了又停、停了又保』,
卻還能持續保有相關權益,如果有人可以提出證據,敝人才會支持以前的做法
旅居海外也是不會用到台灣健保因為外國先生是公務員也是不需要用到台灣健保
李女士給醫界的聖誕禮物?
停保你在海外出事緊急醫療需要全部自負,再回台恢復健保在使用健保,而不停保你在海外出事緊急醫療,健保也負擔你海外緊急醫療費用,上限好像一天5000新台幣,然後回台繼續用健保治療,其實不停保多一樣保險保護
我在日本上班第三年啦,一年回去一次就是為了不被除籍,健保我也是每個月乖乖的繳826元,使用者付費不是很正常嗎?那位李小姐可真是旅外台人的刁民模範生阿XDDD
這項規定是是行政規則,欠缺法律授權,
被ㄧ些人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ㄧ直講,不然就不要講話,但是大家ㄧ起繳,也才公平,
停復保 停不停都可以 但是 前提要先說好 當時我出國的時候 說法是 復保的條件是必須在台灣住滿181天以上 才可以復保
這段時間 是只能全額自費的 結果問了民意還是啥的 後面又變成補六個月 然後 我現在才知道是補三個月 這樣就乾脆廢止該規定算了
而且 這個不只有黃安 還有另外一位女藝人 林X玲(臺灣第一名模 摔馬事件 年資上千萬 然後 健保費 600多 呵呵)
(PS 我出國的幾年 我都是固定交費....我沒停保 包含20年疫情問題 超過兩年無法回國 我也是簽了自願不停保的協議 轉到鄉公所繼續交費)
我先生健保費是繳最高額的,現64歲只使用健保卡看牙醫幾次而已。健保就像保險最好是備而不用
健康保險,保險能在使用到的時候再繳嗎?當然不能,保險公司也不會讓人這麼做,除非持續繳,不然不能享用這個權力,才是正常的
就是不一定會用到 才叫做保險 如果真的生重病要用 醫療費永遠比其他國家來得低
很公平啊
很多台灣人都幾年才看一次病的也都付健保費也沒看診需求
不就跟那些出國的人是一樣的意思嗎?
而且那些回國看病的可能都是大條的才回國
健保初立的主旨就是共享共同分擔嗎
那在台灣身強體壯的都沒出來說不公平了
怎麼可以忍受有病才回國才補繳健保的人呢?
黃安就用個案處理就好了
他的問題不在健保不健保 他待大陸那麼久一定有5險1金
不要老是把責任歸咎到旅居海外的國人,我同事要幫小孩繳健保費,結果健保局的人員告訴他可以不用繳,叫他直接辦理停保,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破壞健保繳費制度的就是健保局的人員。
健保多收23億是健保總收入的九牛一毛。但是付出的有沒有算計過呢?以往停保回國再復保有六個月等待期。許多國外民眾不會輕易回國復保就醫,因為緩不濟急。若取消停保約定,就海外投保人來說,反正保費繳了,回國就醫又快又便宜。何樂而不為。就這些合理合法使用健保的海外僑民,一年會增加多少健保支出健保局可有算過?不知道我的理解對不對,但查遍相關資訊,都對停止停復保後的等待期隻字不提。如果這等待期取消了,健保支出恐怕會遠超所收的23億。如果不取消,又有違公平公義原則(保費有腳,理應理賠)。有人有解嗎?
沒差,根本跟這些人無關健保本身就是賠錢大坑,再不從根本改制,不是醫療產業倒,就是健保倒回歸無控管市場
👍👍👍💯
不能申請停保復保,但可以跟區公所申請除籍(如果確定很多年都不會回台灣的話),健保新制還是跟著戶籍走的,在台灣只要沒有戶籍,自然就被踢出健保啦XD
希望藥物品質,能好好改善。自從原廠紛紛出走臺灣,藥物品質每況愈下,即使乖乖服用醫師開的藥,一個小病都要拖兩個禮拜以上才能慢慢恢復。
像是陪讀學生都要繳私人保險所以基本上是不會用到台灣的健保的
復保的時候全部繳清即可
❤
我覺得受傷害的是真正守法的人,至於黃安,其實還是繼續用。
我一想到 我繳的健保費 居然救了 黃安那個 拉基 我就很肚爛!
好像是不是在國外看病,回台灣也可以申請醫療費用,如果國外的醫院和病人配合做假病歷,那是不會更把台灣的健保直接掏空。
你覺得國外的醫生會幫忙作假嗎?
在國外是要發生緊急醫療 (例如車禍之類的),才能憑證明和醫療單據申請健保醫療補助 (應該是只退部分,不會退全部)
一般感冒、看腸胃甚麼的,是無法申請健保醫療補助的喔
@@chiunghua 每一個國家都可能有會作假的人啊........
@@florencechen6058 無法申請那繳三小
早就該廢了,最好還要針對海外保戶增加保費,又沒繳稅又沒在台灣有消費
为什么债务人都可以那么赖,不还钱?只要不到法庭都不谈也都不还…,实在没有天理了
出國持續繳保費當然合理啊,又不是出國後就不是台灣國民,都說是"全民"健保,自然是國民就要繳費,不然就改名叫台灣醫療保險不就好了。
住在台灣,好幾年都沒看醫生,就應該要繳錢?
有外國國籍的人,可以放棄台灣國籍。
沒錯,住國外不代表不回來啊,隨時都可以回來看醫生啊,憑什麼住國外可以不用繳
你就放棄呀,放棄完ROC國籍,即使回來你得原價付醫藥費不是嗎???
就算是商業保險,也不能說都沒用到理賠,所以都不繳錢啊....
全民健康保險,也是保險的概念喔~~~ 以備不時之需的
@@ChinaVirus7414 台灣的藥很爛, 一大包那麼多顆越吃越嚴重. 美國的藥吃一顆馬上病好
不在台灣就不繳健保,在就繳保費,正常啊,為何大家有這麼多意見認為不公平, 這讓我想起老共的共產主義為何能興起, 就是人們認為為何有些人逼他們有錢,他們要打倒有錢人。 人管好自己的事就好,各人按照各人的恩賜做自己的事。那些可惡的藝人們愛亂說話,是他們的事。
你真的不知道,需要用健保的人不會停繳保費的。
有些人是因為其他原因而必須保持有戶籍,現在被迫繳健保費,但卻完全不使用健保。
真的不要不理解,妄自猜測
只好定期回來看醫生?😂
假保險 真徵稅
收音好像怪怪的
反對的只是精緻利己主義罷了
支持的只是精緻忌妒主義罷了
*強制性繳費...
用不到然後給那些濫用健保的使用?? 沒見到相對規範
強制收一定是會增加稅收,看起來很好看,但公平??
都不要繳變成實質付費也不會有繳健保那麼貴
(對不常使用健保的人而言)
*公司外派
中小企很多在國外給予的薪資,EX:35.000試用,該薪資已含保費,也就是個人要提供保險證明公司才給予此部份薪資
接著會衍生的問題為在"國外無法使用健保/或需提供相關單據回國申請後依比例給付"
繳了錢卻無法使用是後續最大問題??
(外派很多3個月以上才能歸國一次)
在國外如是正式任職還有公司相關發薪問題(A.B.C....各國賦稅支付)
勞工的權益一直都是被忽視
EX:要出差各國 A/B/C 公司為母子公司,在各國都會有各種方法規避賦稅
或是都要由個人去負擔在各國的稅
那到頭來倒楣的還是個人
但國家只會用說的要企業付起責任,但放任一堆走漏洞
法令間只看到,廢除停保可以省很多錢,還可以增加稅收
看起來好像百利無一害
但針對濫用的部份都沒有相關的控制
那繳錢只是給政府好運用那些資金去揮霍(不信任政府)
各項綁票的 補助/蚊子建設/補貼.....更多
強制性的繳費更像 "共產"
買各家保險還能自由選擇自己買不買/評估自己用不用的到(意外險/住院險/癌險.....等)
但取消停保制變成""強制""....
那很多人寧可不要用...可以都不要繳費/不可以要用健保的選項???
要是有事再繳應繳醫療費用??
搞一堆要繳費的制度再來恐嚇人民的政府真的很不可取
發明國民年金/健保漲/電費漲/房價漲......實質所得落後通膨
人民只會越過越辛苦
(社會主義國家都不敢這樣搞,台灣真的很敢)
全民健保是社會福利政策,並不是賦稅,你的文章很多前後不通,先搞清外派國家的稅務,你家裡老人.小孩不看病?
公平啊,我住台灣如果不看醫生我可以不用繳嗎?這跟住哪有關係嗎?住國外比較了不起?現在是地球村坐個飛機回來可能不用幾個小時好嗎,一樣都不看醫生憑什麼住台灣要繳住國外不用啊?
健保是保險概念,你私人保險可以跟他說等我看醫生再繳保險費嗎?
健保根本無法被挪用去蓋蚊子館啊!而且你廢止了健保,以後你看病就真的是天價了耶!這件事美國人深受其害,前陣子 (2024.12.04) 才發生美國聯合健康保險公司的CEO被當街槍殺,你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而且彈殼上還故意分別刻著Delay, Deny 就是在諷刺該健保公司收費昂貴但出事時又各種拖延、拒賠。你喜歡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私人的健康保險公司就請移民去美國吧!反正我是受不了那裡的醫療系統。
你現在只是仗著自己年輕不太會生病,所以有恃無恐,在美國即便你年輕時有繳商業健康保險,也有點積蓄,老了以後得了癌症,治療下來還是有可能破產的耶……
全部都混在一起看的話台灣健保乾脆都不要做好了😂
老實說,健保才那麼一點點錢,外派國外上班,會造成負擔,我是不相信,那幾百塊會造成生活影響。
再來是醫療品質,台灣醫療品質 排名很前面加上自己國家語言相通,醫生病解比較聽得懂。
黃安真的是為了省那40萬才回來看病嗎? 相信絕對不是。而是對台灣醫療的信任。
有一派的人說 我又不用健保一直繳錢,其實開一次大刀就回本了, 除非是神人都不會生病。
旅居在外 不等於 權貴人士... 也是拼命來的.... 我是黃安們 (討厭的李小姐:((( 一顆老鼠屎...)
從現在開始到12/23
黃安禁止回到台灣
支持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