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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專業律師的解說,相信刀郎高尚人品為人所敬重
太清楚了!谢谢专业人士的解读。大多数人还是可以听懂的。希望法规可以帮到该帮的人。
谢谢罗律师的专业解读点赞❤❤❤❤❤❤❤❤❤❤❤❤❤❤❤❤❤
這二位帥氣的律師好棒👍👍👍👍👍對刀郎大師的推崇為他發出了「正義之聲」感謝🙏你們及祝福🙏你們
支持刀郎
過河拆橋,忘恩負義,恩將仇報,夠狠
狼再回首,不一定是報恩。
支持刀朗老師
總之,人善人欺天不欺,刀郎做了咁多功德善事,自有上天保佑,某朶小姐貪嗔痴太盡了,上天要對你不仁義的行事作出懲罰,你再不反醒,只會招來惡果。
眼中只有錢而。正常人心態。只是大衆人物這樣。官方不出手。道德觀會輪陷
不义之人发不义之财,
第二個律師說得好!刀郎的確提升了中國音樂人的水準與名聲,這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中國音樂人~
希望大家一人一份力轉發出去讓全國人民都知這事情,才知謝春芳這人品是怎樣欺騙了人民,被大眾抵制是正義之舉,我們不支持謝春芳,支持刀朗。
如 立心隱瞞、欺騙與誤導公眾等 不誠實行為而賺取利益與好處,理應必須負上法律責任與懲罰!
2014年谢春芳带着父母上刀郎公司要求解约,让谢春芳单干,理由是谢春芳在刀郎公司收入太少,谢要结婚了还要生孩子要养家,要很多钱💰谢的父母的说谢不好意思说,所以由他们来说,刀郎看到谢的父母都上门了,就同意了.谢春芳没有支付一分钱违约金.另外刀郎太太朱梅一年多前就把谢春芳拉黑了.
謝春芳人渣,等天收
这些郭某人的一个视频里说的内容。他说的这些还没有其他渠道可以印证。郭的视频里讲的有关云朵的部分有明显与其他云刀二人10年前的公开视频相冲突。
这事在各界都有,结果各异!比如科技界,当初小米的某某拜师手机界的“刀郎”黄章,后来结果大家都知道!黄吃亏也是在轻信他人没立法文!
記得說是去鬧的是郭的公司
被謝春芳拉黑 不是「把」
完全同意两位的说法
这个女人太贪婪
云朵只是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作为成年人, 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那些與謝小姐合作的企業主,可不可以起訴謝小姐?求償?
哈哈,不要听这俩律师在这胡诹。😂。
很多刀迷都不知此事,因為刀郎老師相挺她,有被云躲欺騙的感覺氣炸了
做人做事一定要感恩,不能做出忘恩负义的混帐事。
粉絲爲何對云朵恨之人骨,是云朵(欺騙),人人都討厭被騙,因爲覺得對方當自己是傻子,所以將心中這股怨發在云朵身上,云朵咎由自取!
說得很好,
谁能说一下为何明明是刀郎自创的歌曲,但维权之路如此艰辛,降央卓玛和云朵还恬不知耻说是自己的歌?是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在国外看来匪夷所思
@@小民-k1x不知你在哪个国家,以在加拿大来说,维权成本从某些角度看比中国还高,许多人权益受侵犯,根本都不去打什么官司,律师费比标的额还贵,更不用说还要搭上时间成本。中国要抛开司法体制方面的问题,维权成本并不比国外高。另外,个人感觉加拿大律师里的无良之辈比中国还多。我自己经历,所谓的律师连几十加元都会坑客户,接你电话,看你邮件,接待你谈案情都会来收费,中国律师还没到这地步,故意寄错地址,让你好长时间收不到账单,明明有电话也不打过来问下什么时间付账单,拖长时间到时再算你利息。
旧版权法,云朵作为歌唱者是可能得到版权的,另外,刀郎那时和云朵感情深厚,合同做得就不严密,授权时讲话太随意,导致云朵前4次官司胜诉,今年第五次官司因新版权法修改后对刀郎方有利,他才夺回版权。就相当于孩子被别人合法收养,生父失去监护权一样。
网上网暴过火了,4次胜诉说明这个事情不那么简单的,敢打版权官司的律师都不简单的,刀郎也请的专业律师。
算了 不少人都会這樣幹的 希望云朶好妁反省 自己想辦法彌補 做為刀郎曾經的徒弟 希望你也能成為真正的徒弟 我也是因為刀郎才注意到你一步步越來越好的唱工 但對刀郎公司很不公平 刀郎可以拿出那麼多錢幫助社會 他可以不在意 但對他的公司他不能不作為 這是公允 他對公司發展有責任 也就是接下來你該怎麼做?方法並不難 不必人教
羅律師我想問你雲朵在電視马藍开花節目里說和刀郎解约离开刀郎單飞这句話算不算是告知大家雲朵是自由人
還有雲朵在 3年前在 YunduoAi台里回憶录述說怎样認識刀郎,解約丶簽约经紀公司,算不算是告知天下雲朵己经單飞啦,當时有八千听众听雲朵說一路走來的故事,你當律師要多取證,我看你水平?
这两律师就是俩二货。哪来的法定告知义务,他们和许多歌迷一样,认为云朵与刀郎公司解除经纪合同,同时也解除了师徒关系。二个关系混为一谈。真没想到中国律师界居然有这种水平的律师。身为律师应该给歌迷解析两家声明涉及的法律关系和相关法律依据,却解析的驴唇不对马嘴,最后都当起了首先判官。
👍👍👍
忘恩負義
刀郎云朵反目是刀黑高超计划的成功刀黑还是很有鉴赏力的,19年刀郎的金刚经和20年的弹词话本没有引起多大关注,但是刀黑发现刀郎的功夫上了一个档次,于是他们策划了一个离间计:以40万买下那4首歌的演唱权,并且许诺云朵可以照常演唱那些歌。他们告诉云朵她被刀郎以韩国乐坛练习生模式压榨,作为恩徒,云朵给刀郎创造了巨大利益,但是刀郎还想以版权形式终身压榨云朵。他们的计划成功了,刀郎和云朵果然反目,标志之一就是云朵恶搞2002年的雪。去年7月份罗刹海市的冲击波横扫了刀黑,但是他们早有了伏招,刀郎的演唱会计划公布后,他们给云朵安排了她的首场个人演唱会,就在刀郎的南京演唱会后几天。疑似云朵出现在刀郎演唱会上的照片和网文发表后,云朵发文赞美刀郎,但是刀郎拒绝被蹭热度,于是刀郎和云朵切割事件大爆发。至此离间计大获成功,已经有人叫刀郎“刀不群”了,不得不说刀黑除了诗词谱曲不行,与人争斗还是很有水平的。我很想知道,云朵的男人是和刀黑一伙儿的还是和云朵一样傻被人坑了?
演唱权转卖之事,不赞同你的说法,这个没法买卖的。你的其他说法有道理,刀郎公司发那声明给了刀黑们攻击的契机和下手之处,刀郎方可以说中计了,云朵某种程度是牺牲品。我个人认为,刀云双方的公司都不是专业人士运营,本来一场很容易化解的危机并能双赢的事,让公众更认可刀郎人格的伟大,云朵对老师的感恩。就算刀郎公司声明后,也能化解。刀郎身边没有专业人士,哪怕身边有个律师,那声明不那么写,都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
@ 刀郎和上海灿星公司的官司是什么?
@@rd4908 那是刀郎的北京公司起诉上海星灿股份公司和浙江广电集团侵犯刀郎作品发行权,双方达成和解,法院裁定允许原告撤诉。
@@rd4908是刀郎北京公司诉上海灿星股份公司和浙江广电集团侵犯发行权,双方和解,法院允许撤诉,和云朵半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就是这两家单位使用了刀郎的作品,没给钱被刀郎北京公司给告了。
@@hongweisun3218 灿星公司知道从云朵手里买来的演唱权经不住打官司,但是40万是诱饵,挑起刀朵反目就够了。云朵的直播间21年开始不许提刀郎,有人说朱梅拉黑云朵一年多了,感觉就是在罗刹海市出现的时候。云朵贪婪愚蠢,40万把自己给贱卖了
告知叉務❓❓尊重但不同意你的高見,更看不慣偏聽網暴造謡少數人
两位律师说得真好, 不愧是法律职业者。 我也很赞同两位的分析
胡律师,你认为云朵有告知义务,而且是法定义务,是根据哪条法律这么认为的?云朵和刀郎公司是两个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的合约有涉及到第三人吗?两方的包括解约协议在内的两次约定规定过云朵须对外公布的义务吗?你又有什么依据认定刀郎公司就没有这个义务?你其实先入为主地认为,解约就连师徒关系都解除了,云朵不做声明还顶着刀郎的徒弟的名头?解的是云朵做为歌手与刀郎公司之间的经纪合同,刀郎本身不是签约和解约两次合同行为的当事人,不涉及师徒关系。做为律师你做过调查吗?当年解约后是刀郎送云朵去新公司签约,还开了发布会,送吉他给云朵,并附赠祝福话语,这些网上有视频的。当然10年前的视频了,你不知道情有可原,许多那个时候还未成年的人现在也在问同样的问题,为什么不公开解约的事实。
你怎么知道的,你胡说八道!
你是没看视频就评论,还是看不懂视频,说明的那么明白你还反问
@SheXiao-q6o 看来你听明白了,那你告诉我根据哪部法律哪几条可以认定云朵就解约这事负有向公众告知的义务,或者按那律师所说是种法定义务,哪部法律哪一条规定了这种法定义务。你说得出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这个应该适用。
@wenshanliu3492 如果云朵举办音乐会,你购票去观看,那就这场音乐会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没有问题的,享有知情权是对的,比如云实际不是刀郎的弟子,涉及虚假宣传是,这种情况下你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应该得到保护。就算你是奔着刀郎弟子名头去看的,师徒关系如从是种人身关系角度看,云朵实际早被刀郎公开除名你又却不知道,云朵又做某种明示或暗示还是刀郎的弟子,过后你是无法举证证明你是奔着刀郎弟子去的,似乎你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但你面临举证困难。你要说就整个云朵的演艺生涯里因为你购了某次票,或根本没有买过票,你和云朵之间都构成知情权,这个有点过了。你购票到音乐会结束这种无形商品的消费者关系就结束了。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云朵是刀郎的学生这不仅是一种大家以为的人身性质的关系,同时这也是一种历史事实,从这个角度讲云朵宣传不宣传她是刀郎的弟子没有什么问题,你若以侵犯知情权起诉云朵,估计一来举证不能,很可能不被受理,即使受理也很大可能被驳回或败诉。你的这个提法满有趣。我个人认为,你的想法有点像西方有句谚语,一个人在赶鬼,意思是追逐一个不存在或不能实现的目标。总的来说,按消费者知情权来说,我认为云朵是否对外公布是否还是刀郎的弟子,并不构成对某场音乐会的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侵权,因为云朵是刀郎的弟子是件历史事实,并不因双方公开反目而消失。我个人认为仅就云朵是不是刀郎的学生这点出发,假设你购了某次音乐会的票,来认定云朵侵犯了你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不成立的,因为云朵是刀郎的学生可以看作是历史事实,你知晓与否都是否定不了的事。这只是我的看法,我不是法官没有裁判权。满有趣的,好多年员有接触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了,上了一课。得感谢你提出的这个问题。不过要想得到准确的结果,不妨买张云朵下次音乐会的票,然后以侵犯你知情权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是为中国的司法实践出力。
好无聊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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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只有錢而。正常人心態。只是大衆人物這樣。官方不出手。道德觀會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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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一人一份力轉發出去讓全國人民都知這事情,才知謝春芳這人品是怎樣欺騙了人民,被大眾抵制是正義之舉,我們不支持謝春芳,支持刀朗。
如 立心隱瞞、欺騙與誤導公眾等 不誠實行為
而賺取利益與好處,
理應必須負上法律責任與懲罰!
2014年谢春芳带着父母上刀郎公司要求解约,让谢春芳单干,理由是谢春芳在刀郎公司收入太少,谢要结婚了还要生孩子要养家,要很多钱💰谢的父母的说谢不好意思说,所以由他们来说,刀郎看到谢的父母都上门了,就同意了.谢春芳没有支付一分钱违约金.另外刀郎太太朱梅一年多前就把谢春芳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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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律师就是俩二货。哪来的法定告知义务,他们和许多歌迷一样,认为云朵与刀郎公司解除经纪合同,同时也解除了师徒关系。二个关系混为一谈。真没想到中国律师界居然有这种水平的律师。身为律师应该给歌迷解析两家声明涉及的法律关系和相关法律依据,却解析的驴唇不对马嘴,最后都当起了首先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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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黑还是很有鉴赏力的,19年刀郎的金刚经和20年的弹词话本没有引起多大关注,但是刀黑发现刀郎的功夫上了一个档次,于是他们策划了一个离间计:以40万买下那4首歌的演唱权,并且许诺云朵可以照常演唱那些歌。他们告诉云朵她被刀郎以韩国乐坛练习生模式压榨,作为恩徒,云朵给刀郎创造了巨大利益,但是刀郎还想以版权形式终身压榨云朵。他们的计划成功了,刀郎和云朵果然反目,标志之一就是云朵恶搞2002年的雪。去年7月份罗刹海市的冲击波横扫了刀黑,但是他们早有了伏招,刀郎的演唱会计划公布后,他们给云朵安排了她的首场个人演唱会,就在刀郎的南京演唱会后几天。疑似云朵出现在刀郎演唱会上的照片和网文发表后,云朵发文赞美刀郎,但是刀郎拒绝被蹭热度,于是刀郎和云朵切割事件大爆发。至此离间计大获成功,已经有人叫刀郎“刀不群”了,不得不说刀黑除了诗词谱曲不行,与人争斗还是很有水平的。我很想知道,云朵的男人是和刀黑一伙儿的还是和云朵一样傻被人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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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郎和上海灿星公司的官司是什么?
@@rd4908 那是刀郎的北京公司起诉上海星灿股份公司和浙江广电集团侵犯刀郎作品发行权,双方达成和解,法院裁定允许原告撤诉。
@@rd4908是刀郎北京公司诉上海灿星股份公司和浙江广电集团侵犯发行权,双方和解,法院允许撤诉,和云朵半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就是这两家单位使用了刀郎的作品,没给钱被刀郎北京公司给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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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Xiao-q6o 看来你听明白了,那你告诉我根据哪部法律哪几条可以认定云朵就解约这事负有向公众告知的义务,或者按那律师所说是种法定义务,哪部法律哪一条规定了这种法定义务。你说得出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这个应该适用。
@wenshanliu3492 如果云朵举办音乐会,你购票去观看,那就这场音乐会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没有问题的,享有知情权是对的,比如云实际不是刀郎的弟子,涉及虚假宣传是,这种情况下你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应该得到保护。就算你是奔着刀郎弟子名头去看的,师徒关系如从是种人身关系角度看,云朵实际早被刀郎公开除名你又却不知道,云朵又做某种明示或暗示还是刀郎的弟子,过后你是无法举证证明你是奔着刀郎弟子去的,似乎你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但你面临举证困难。你要说就整个云朵的演艺生涯里因为你购了某次票,或根本没有买过票,你和云朵之间都构成知情权,这个有点过了。你购票到音乐会结束这种无形商品的消费者关系就结束了。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云朵是刀郎的学生这不仅是一种大家以为的人身性质的关系,同时这也是一种历史事实,从这个角度讲云朵宣传不宣传她是刀郎的弟子没有什么问题,你若以侵犯知情权起诉云朵,估计一来举证不能,很可能不被受理,即使受理也很大可能被驳回或败诉。你的这个提法满有趣。我个人认为,你的想法有点像西方有句谚语,一个人在赶鬼,意思是追逐一个不存在或不能实现的目标。总的来说,按消费者知情权来说,我认为云朵是否对外公布是否还是刀郎的弟子,并不构成对某场音乐会的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侵权,因为云朵是刀郎的弟子是件历史事实,并不因双方公开反目而消失。我个人认为仅就云朵是不是刀郎的学生这点出发,假设你购了某次音乐会的票,来认定云朵侵犯了你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不成立的,因为云朵是刀郎的学生可以看作是历史事实,你知晓与否都是否定不了的事。这只是我的看法,我不是法官没有裁判权。满有趣的,好多年员有接触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了,上了一课。得感谢你提出的这个问题。不过要想得到准确的结果,不妨买张云朵下次音乐会的票,然后以侵犯你知情权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是为中国的司法实践出力。
好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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