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迺哥。能這樣在網路上分享你對於這個信仰的看法 我覺得還滿勇氣可嘉。 有些想法我其實滿贊成的。譬如說LGBTQ 都是人啦,同性戀是一種罪啦,身為基督徒的責任是分享耶穌的愛和為主做見證啦。。 但是我覺得問題討論可能有點偏了。所以我沒辦法按讚或不讚。 自從亞當夏娃犯了罪,所有後來的人都偏離了神起初創造人的原始設定。No one deserves to be in the presence of God (or heaven) because we have all sinned. 不管身心現狀怎麼樣,都沒辦法與神共處 因為祂完全聖潔 全然公義。 但是神因為愛我們,所有祂賜下耶穌基督來成為我們唯一能與神和好的管道 (引用John 3:16)。叫我們因著信耶穌而能穿上耶穌的樣式 好在神的同在裡。 所以相信耶穌固然重要。但是我覺得問題因該是著重於一個人信耶穌,然後呢? 約翰福音八章1~11節。 有個有婚外情的婦人被拉到會堂裡,而耶穌選擇沒有在當下定她的罪因為祂還是愛她。 但是祂卻叫這個婦人不要再犯罪了(11節)。 同樣的,身為基督徒雖然也會跌倒。但是重點應該是悔改過後有沒有以捨己(把自己的罪定死),背起自己的十架 來為耶穌而活。一個人說自己是基督徒是一回事。但重點是在於在世的日子有沒有按時結果,活出耶穌來。這不是說我們需要以行為來進天堂。而是一種愛的表現。 如果一個孩子一直說很愛他爸爸,卻一直去做爸爸已經說不要做的事。那我會懷疑這孩子對父親的心到底在哪。 那照樣的,既然聖經都已經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了, 我很好奇為什麼迺哥會贊成一個能合理同性戀的法規? 額。。我這樣不是想要挑岡,不過這真的是滿敏感的話題不管是在教會或是社會。而影片裡好像也沒特別多提到,所以忍不住想要找迺哥聊聊。謝謝。。
Agree. 「得救」不等於「得永生」。救主的死讓人脫離罪惡,可以得救。但是要得到永生的獎賞要認罪悔改、分別為聖、堅持到底(馬太 24:13)。就如神帶以色列出埃及,救他們不再為奴役,但不是每個被救的人都可以到應許之地。不過天堂是給人住的嗎?No one has ever gone into heaven except the one who came from heaven- the Son of Man. (John 3:13)聖經說人死了,在土裡等耶穌再來,叫人復活,進行審判。結局只有兩種:永生或是火湖。聖經也說 King David 現在還在土裡呢,所以哪來的人死會去天堂之說?聖經說人在永生要活在新天新地(啟示錄21:1)。天堂是神的所在地,除了神,無人可去。
一、何謂罪?「凡 犯 罪 的 , 就 是 違 背 律 法 ; 違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1 John 3:4) 二、何謂律法?律法可以從聖經裡前五經找出。聖經裡有613條律法,裡有202條是關於聖殿的運轉,而「十一奉獻」就是其中少數關於聖殿的律法。現在沒有聖殿,而第三個聖殿的重建還在準備當中,所以其相關的202條律法如獻祭是暫停進行的。其於的411條律法現在都可以執行,阻礙來自肉體的軟弱。 現在的基督徒對神的律法有許多誤解。神為何說祂的律法完美又永恆?其實細看每個律法,都不難發現它們教導人如何辨別聖與俗,潔與不潔。神要人分別為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守祂的律法啦。聖潔、聖潔。不守律法,何來聖潔? 1. The Law is perfect (Ps 19:7) (James 1:25) 2. The Law is eternal (Psalm 119:160) “All your words are true; all your righteous laws are eternal.” 3. The Law defines sin (Jer 44:23) (Rom 3:20) (Rom 7:7) (1 John 3:4) 4. The Law is the way (Ex 18:20) (Deut 10:12) (Acts 24:14) 5. The Law is truth (Psalm 119:142) (Gal 5:7) (Ps 43:2-4)(Romans 2:20) (John 8:31-32) 6. The Law is life (Prov 6:23) (Job 33:30) (Ps 36:9) (Rev 22:14) 7. The Law is light (Prov 6:23) 8. The Law is freedom (Psalm 119:44-45) (James 2:12)
Be fruitful, 這就像是說 be happy, be yourself. 神沒有要求‘’一定要‘’ 生孩子,而是告訴你有孩子是祂給的祝福。而且生養眾多也有屬靈的意義。就像這個同性戀議題,能不能墮胎,能不能離婚,都是一樣的,神要人照祂的形象,神是以‘愛’ 為出發點,不是‘罪,’ 這部分可以再想想。還有一個有趣的話題,也許你可以思考:聖經是古人(男人)寫的,幾乎是以男性的角度來提醒世人,所以的故事,比喻,很多很多。但大家都知道,只有女人可以繁衍後代,可女性卻被很多教會拿這方面的議題攻擊變成二等公民,好像男人比較優越。講到婚姻,家庭,生育都是以男性角度來解釋,都是女性的問題,好像要不要懷孕墮胎都是她們單一可決定的,這種性別的差異也是屬於人造成的,並不是神這樣設定的。仔細想想,為什麼這類議題有這麼多爭論,神不是單一叫我們什麼做還是不做,祂在我們裡面,每個人都有一把尺,重點是“愛,‘’ 但因為人的自私,所有的事情變成是要控告別人對不對而不是去愛他們,理解包容,被控告的人就失去心理那把尺(或說秤子)的平衡 (being sinned against),人類的紛爭就無窮盡。神能不能創造一顆祂搬不起的石頭?答案是:可以。因為祂創造自由意志。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
一、何謂罪?「凡 犯 罪 的 , 就 是 違 背 律 法 ; 違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1 John 3:4) 二、何謂律法?律法可以從聖經裡前五經找出。聖經裡有613條律法,裡有202條是關於聖殿的運轉,而「十一奉獻」就是其中少數關於聖殿的律法。現在沒有聖殿,而第三個聖殿的重建還在準備當中,所以其相關的202條律法如獻祭是暫停進行的。其於的411條律法現在都可以執行,阻礙來自肉體的軟弱。不過對於都市人來說,可行的律法不到兩百條。 現在的基督徒對神的律法有許多誤解。神為何說祂的律法完美又永恆?其實細看每個律法,都不難發現它們教導人如何辨別聖與俗,潔與不潔。神要人分別為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守祂的律法啦。聖潔、聖潔。不守律法,何來聖潔? 1. The Law is perfect (Ps 19:7) (James 1:25) 2. The Law is eternal (Psalm 119:160) “All your words are true; all your righteous laws are eternal.” 3. The Law defines sin (Jer 44:23) (Rom 3:20) (Rom 7:7) (1 John 3:4) 4. The Law is the way (Ex 18:20) (Deut 10:12) (Acts 24:14) 5. The Law is truth (Psalm 119:142) (Gal 5:7) (Ps 43:2-4)(Romans 2:20) (John 8:31-32) 6. The Law is life (Prov 6:23) (Job 33:30) (Ps 36:9) (Rev 22:14) 7. The Law is light (Prov 6:23) 8. The Law is freedom (Psalm 119:44-45) (James 2:12)
非常同意用誠意對待每一個人。 但是這個短片裡面也有許多我不是那麼同意的地方。所以給了👎 希望你以後有機會再次思考這議題。 一、何謂罪?「凡 犯 罪 的 , 就 是 違 背 律 法 ; 違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1 John 3:4) 二、何謂律法?律法可以從聖經裡前五經找出。聖經裡有613條律法,裡有202條是關於聖殿的運轉,而「十一奉獻」就是其中少數關於聖殿的律法。現在沒有聖殿,而第三個聖殿的重建還在準備當中,所以其相關的202條律法如獻祭是暫停進行的。其於的411條律法現在都可以執行,阻礙來自肉體的軟弱。不過對於都市人來說,可行的律法不到兩百條。 現在的基督徒對神的律法有許多誤解。神為何說祂的律法完美又永恆?其實細看每個律法,都不難發現它們教導人如何辨別聖與俗,潔與不潔。神要人分別為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守祂的律法啦。聖潔、聖潔。不守律法,何來聖潔? 1. The Law is perfect (Ps 19:7) (James 1:25) 2. The Law is eternal (Psalm 119:160) “All your words are true; all your righteous laws are eternal.” 3. The Law defines sin (Jer 44:23) (Rom 3:20) (Rom 7:7) (1 John 3:4) 4. The Law is the way (Ex 18:20) (Deut 10:12) (Acts 24:14) 5. The Law is truth (Psalm 119:142) (Gal 5:7) (Ps 43:2-4)(Romans 2:20) (John 8:31-32) 6. The Law is life (Prov 6:23) (Job 33:30) (Ps 36:9) (Rev 22:14) 7. The Law is light (Prov 6:23) 8. The Law is freedom (Psalm 119:44-45) (James 2:12) 三、「得救」不等於「得永生」。救主的死讓人脫離罪惡,可以得救。但是要得到永生的獎賞要認罪悔改、分別為聖、堅持到底(馬太 24:13)。就如神帶以色列出埃及,救他們不再為奴役,但不是每個被救的人都可以到應許之地。 四、同性戀是否保送火湖?「惟 有 膽 怯 的 、不 信 的 、 可 憎 的 、 殺 人 的 、 淫 亂 的 、 行 邪 術 的 、 拜 偶 像 的 , 和 一 切 說 謊 話 的 , 他 們 的 分 就 在 燒 著 硫 磺 的 火 湖 裡 ; 這 是 第 二 次 的 死 。」(啟 示 錄 21:8)「淫亂的」包括同性行為,定義在利未20:13-16有記載,可以自己翻閱。犯罪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悔改。不悔改應該會進火湖。 五、關於神的原始設計。既然神在啟示錄21:8說祂要毀掉哪些人,那祂就不可能創造祂注定要毀掉的,這不符合神性。 六、天堂是給人住的嗎?No one has ever gone into heaven except the one who came from heaven- the Son of Man. (John 3:13)聖經說人死了,在土裡等耶穌再來,叫人復活,進行審判。結局只有兩種:永生或是火湖。聖經也說大衛王現在還在土裡呢,所以哪來的人死會去天堂之說?聖經說人在永生要活在新天新地(啟示錄21:1)。天堂是神的所在地,除了神,無人可去。
如果愛同性是罪,那他頂多是罪的一個名稱,異性戀不犯這個罪,不代表我們其他地方沒犯罪。
所以我們基督徒也沒資格批判他們。
人不可能沒有犯罪,所以神是來幫助我們這群有罪的人,祂愛每一個人,不管你是同志不同志,也不管你是不是信耶穌。
amen!
其實重點不是在於你在犯什麼罪,而是有沒有悔改和靠耶穌勝過罪,你信了也不改變的話,我認為是假基督徒的表現,難道一個賊信了耶穌也悔改了,但每天仍然在偷東西,你覺得他得救了嗎?是真的信耶穌了嗎?
對上帝而言人帶的就是原罪
上帝是引導我們處裡掉這些原罪
不需要和你辯論。
理由很簡單,你不是神,也不是神的代言人。
不過可以理解你為何那麼說,因為你是異性戀,就這麼簡單。
就像很久以前,教會說黑人不能去教會,婦人不能當牧師,現在說同性戀是罪之類的。。。
實在不必驚訝,自古以來法力賽人一直都存在。
聖經最怕的是斷章取義,忽略上下文,忽略背景和時空。
聖經裡面有很多 要基督徒做的和不能做,如一夫多妻,現在如果你這麼做,是罪也。
如弟弟要和嫂子同房如果哥哥死了沒小孩。。。反正異性戀不是罪嘛所以都行。。。但現在這是亂倫,好嘛。
真的拜托一下,讀經要看上下文啦。
不看也沒關係,但千萬不要再用聖經名義,讓人誤會了我們的阿爸天父。。。
不然的話,只能說 😱 OMG!
感謝神因著耶穌,我的罪被赦免了。
我是基督徒,但很抱歉基督教有時真的很自以為義,但那是人的個人行為,不是愛我們的神。
呢位同志,聖經有教導黑人不能進教會嗎?你要把所有異端的教導當是普遍基督教的教導嗎?亂倫或一夫多妻都只是記載的罪,並不是教導,請你多看申命記,這是神重申向人要求的律法,致於同性戀更不用多說絕對不容許,你說天生的,暫無證據證明是天生,即使天生就可以任意去行?男人天生好色就可以做很多好色之事?你自己做不了也要人跟你一樣,是你輕看同性戀罪還是無視同性戀罪?
看聖經是用來光照自己,學習耶穌的樣式,而不是拿聖經去控告別人,我不覺得自己比同性戀好到哪去,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罪人。作者也不要太去在意少數弟兄姊妹看同性戀的眼光,讓自己屬靈的生命一天比一天進步就好,願上帝賜福你。
讚
讚!
觀念正確
信心,依靠神管好自己,做好我们人该做的,爱人爱神,是神对我们的要求,其他审判是神的工作
果然,传道人所遭受的攻击或者非议,来自最多的不是那些不信主之人,而是是自己弟兄😂
第一次看見你的影片太讚了,我馬上訂閱(我是一個在教會被傷很重的同志)
謝謝😂
你辛苦了!(拍肩)
我深信耶穌是愛你的 ,
不用太在意反向思考的人, 把自己的人生过好,耶穌和我們大家會給你按讚。
廼哥呀~是犯了逆性向用處的罪唷
神愛你
身為一個同志基督徒我同意你對於同志的看法,如果把罪定義成是離開上帝原始的設計的話,同性戀確實是罪 (然後肉食者也是,因為聖經說亞當和夏娃其實吃植物就夠) 但是對我自己來說,我寧願把自己的性向當成猶如保羅說的那根 "身上的刺",提醒著自己在地上的日子永遠不足,不斷要親近神,緊緊抓住真理並且祈求恩典。如此一來,相較於那些自己為很符合"自己手上的罪惡清單"然後就在那邊自大而且反同那一群令人憎恨的基督徒,我寧願讓自己有個缺點,提醒自己謙卑順服著。
弟兄,我支持你。耶稣在地上的时候说,要先去除自己眼中的梁木。他的教导是为了让人们知罪,而不是打着正统的旗帜去审判别人的罪。唯有神可以定人的罪。
愿神怜悯你,赐你力量回转。
愿主赐力量给你 帮助你回转 ❤
@@jackfrancis9000 謝謝,也求主打開您的雙眼,接受從神而來真正的智慧 ❤❤
@@CuddyTiger amen
很多人藉著教會的權力支配他人的生活和權力,這是人假借神的名義,死了不會進天堂的
你们信教的 你们要看 (易经)
陈杰 那...不是基督教 但謝謝
@@tcp.ip05 他是在开玩笑吧……
@@xr9381喔 謝謝
中華冥國萬歲
好棒的頻道,謝謝傳道
谢谢你的分享,让我第一次明确自己是想做基督徒,毫不动摇。
感谢你的这个video 这个问题困惑了我很久 谢谢你分享的这个观点 god bless
如果有什麼別的問題也歡迎提問😁
你的視頻很好。唯一就是說話太快了!
慢些喔
很喜歡你的影片中的介少很好的
很感動有你這樣的傳道人!
我是佛教徒,我是支持同性戀,因為那是個人的選擇,我很驚訝基督教怎麼會如此反對看待同性戀。
我心中對基督教有很多不同意的地方,但我不願公開批評,畢竟我是佛教徒不便談論。
您的勇敢批判我深感認同,這是進步的開始,內省很重要。
你好,我是同性恋基督徒,我可以和你说同性恋行为绝对是罪,我也反同婚。
我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和你说同性恋行为是不对的。
我是马来西亚人,我不晓得你们台湾在同性公投时有没有着重说到同性婚姻里的孩子。我请你想想以后在同性恋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他们懂事后一些可能会出现心理不平衡的现象。他们很多是代孕生出来的,兄弟姐妹来自不同的陌生人捐精捐卵者,你认为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不会有身份的错乱吗?
至于同性恋性行为和同性恋生活,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很露骨的说出来。
@@geodarnodan6750異性戀的家庭都可以有一堆創傷的孩子,那是不是不建議人結婚?事實上我服務的創傷個案都是異性戀家庭,我就沒聽到你們這時候跳出來阻止婚姻。
家庭是人組成的,無須把同志拿出特別化。
謝謝你的分享,非常棒的提醒,解說。與其與人筆戰,嘴戰,不如活出真正的生命來幫助更多人認識耶穌。加油!一起努力喔!
加油💪
聖經裡大部分的事都有罪,從大到小從重到輕從異性戀到同性戀只要沒有轉向神都是罪,簡單來說當你在給同性戀定罪時你的罪也沒比較少,因為審判定罪是神的事,聖經有提到一篇故事,一個妓女被眾人包圍準備被石頭砸死,耶蘇跳出來說你們誰沒有罪就拿石頭丟她沒關係,就是這個道理,總而言之不管是同性戀異性戀,轉向神最重要👍👍
基督对行淫妇人说,你回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666 5 :這麽說也不對啊、倘若現場有十位小朋友就真的沒有犯罪過、那麼耶穌就害死那位女性。
@@知人不具名留 相信我,在基督教的世界觀裡,連牧師基督徒都是罪人
666 5 :也對世人皆有罪、可是神職人員錯不認、過不改。履履頻頻説謊、基督教空洞蒼白。
即使神職人員不認錯或罪是神問題?是基督教問題?他們自然會受到神的審判,不用你為他們擔心
聖經譴責同性戀,但絕不認同排斥、惡待或攻擊同性戀者的行為。
羅馬書 12:18只要自己做得到,就要儘可能跟所有人和睦相處
不認同同性戀行為 和排斥同性戀者 是不一樣的。聖經要求基督徒尊重各種各樣的人。
彼得前書 2:17 要尊重各種各樣的人
阿們
同性戀是上帝創造的
聖經說要尊重同性戀 然後在讓他們下地獄ㄇ
😂😂😂
就不懂了 有人說同志是撒旦造的
感謝提供對罪的想法,這個對罪的認知方式是我沒想過的,有降低自我厭惡效果
我从小就在教会长大,可以说是个委身的基督徒,以前一直以为成为一个基督徒就这么简单,侍奉神,传福音,死了上天堂就这样,直到当青春期这件事砸在我身上,我喜欢上同性。
我以前也跟很多基督徒一样,我歧视其他宗教信仰的人,觉得同性恋很恶心等。所以我可以说基督徒们,你们没办法没办法想象我当时有多恨自己,就连在台上的牧师都在叫我下地狱,连神都恨我。直到我真正开始读圣经我才开始明白原来我所认识的神根本就不是这样。
至今我仍然在教会侍奉,但是在教会可以说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是同性恋。不是我不想让他们知道,而是我不能。
我相信这件事不只发生在我身上,甚至我相信在每个教会当中都有同性恋。我希望更多的基督徒能看见这个影片,我们也是人。
辛苦了👍
真的感同身受,作為一個同性戀的基督徒,我常常會有“我是不是有人格分裂”的疑惑,常常會自問:我到底是如何以同性戀的身份來敬拜上帝?
辛苦了!我對同性戀者沒有任何歧視,甚至覺得很多同性戀者有很好的藝術修養,也很善良(有看到一些很惡意的極端行為的同性戀者真的也很不好受),但我還是反對同性性行為。這一點都不矛盾。就如同我非常討厭抽菸,但仍然可以和抽菸的人成朋友。有機會可以向他宣傳抽菸的害處,但抽不抽還是他自己的事,我仍然尊重他的選擇。
我是基督徒,我知道同性性行為在神眼中明確是罪。問題是,我們有誰無罪?我反對的是同性性行為,不是鄙視同性戀者。我相信,愛神的同性戀者一定會在神面前慢慢悔改,就如同我每一天必須對待「老我」的罪一樣。加油!
過去天主教迫害女權,基督教也曾迫害黑人,在大家都快忘記這些事情時,他們再次毫不意外的迫害,而這次的對象是LGBT。
如果要問這世上最唯恐天下不亂的,那就是上帝的信徒,請問上述的女權、黑奴的議題,在今天哪個正常的現代化民主國家會光明正大的去迫害?至少台灣不會吧?
所以請不要再總是跟不上時代的腳步,拖累人類文明的成長,說實話我知道基督徒多數人並不壞,只是在思想上不夠廣闊,我也沒想說什麼,只是能否請你們試著多去理解和你們不同的人事物?不要讓你們的上帝再被貼標籤了。
我是基督徒
我沒認為同志有罪
也不能公開說
我想,很多同我一樣的基督徒
我不知道神经有哪一个部分是迫害女权 或黑人 ,如果我今天做错了事情然后我说我是佛教徒那整个佛教就错了吗
圣经*
+Jessie
圣经里的确有一篇文章教导人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的奴隶,如何惩罚奴隶,等等。。 不相信的话,翻看圣经,或google查看就知道了。。
@@88feji以你的说法。。
那为何需要责罚呢?
你会无端端地去责罚孩子们吗?
我覺得你很酷 敢講這個議題 講的我大多認同 給你一個讚
謝謝呀
雖然不是每個看法都完全正確,但這是很棒的一個視頻,具有很棒的信仰態度。您只是誠實面對信仰問題,追求公義的真理,沒有必要因為不在乎真理之人的負面意見而下架視頻。
期待您能奮勇,竭力為心中所存慈愛公義的真道努力,真理必越辯越明,因為慈愛公義的真理必然經得起考驗,假道卻不是這樣。
追求真理就是要能夠誠實面對信仰,並思考其中不合乎上帝誠實、正直、良善、聖潔、慈愛、公義等高貴本性與特質的教義與教導,且勇於提出問題,這樣的態度離真理不遠了。
提出問題,就有可能找到答案;問對了問題,就一定能找到真理。上帝是慈愛公義的神,他從不行非義的事,所以凡不合乎慈愛公義的解經必然不是出於真理,假道有無限,而改革宗神學是其中最違反慈愛公義之神本性的神學,因為他以神主權為中心點,迷惑了許多愛心不堅定的人。聖經說『神就是愛』,神不是『主權』;神的主權永遠服在神慈愛公義的本性之下,難怪經上說:『惡人沒有聰明』(因為沒有公義,所以沒有聰明做出客觀的判斷 )【箴29:7】『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壞人的壞,在於他心中沒也公義 )【箴28:5】
對自己的信仰沒有經歷任何問號的人通常不是因為他信仰堅定,而是因為他從不思考,或者是他根本不在乎上帝是否慈愛公義,反正他以為自己以為已經得救了。
謝謝😁
認同,
世上沒有一個人的罪,
是耶穌無法赦免的,
世上也沒有一個人的好,
可以好到不需要耶穌。
沒有人是完美,即使基督徒。
不認同, 雖很激勵。褻凟聖靈的無法救之,好的定義各有不同,難比
@@lcf2366 審判的標準就交給神了
@@無名-d9v 信徒是不必傷這腦筋的,
@@lcf2366 有些信徒會管很多,意思就是即使是聖徒也不完美
規則是定給自己的,不是約束別人用的
在路上跟沒有信的說你要下地獄這句我聽到突然笑了哈哈哈哈
我是同志,也是從小在教會長大的基督徒,覺得你說的超棒。
謝謝😁
不悔改,不得救。牧师在混淆视听。害人害己
加油哦,给你按赞。
我是同性戀,剛成為基督徒。我感受得到阿爸父對我的愛的,感謝讚美主。
耶穌為世人的罪被釘上十字架上,洗淨人們的罪。雖然我沒有辦法選擇我是個怎樣的人,但我有幸能選擇成為基督徒,謙卑、包容。
阿門
他選擇你來榮耀神
其实一直想问个问题,如有冒犯抱歉咯,同性恋和同性性行为应该不是一码事,您觉得呢?同性恋可以无性生活吗?
@@liamdean3478 你是在問我嗎?我不是同性戀!所以不能直接回答你的問題!我是個有少少愛心的基督徒.就嘗試換個方式回答你:(敬虔生活每個人都可以選擇的!)
@@garvintam3543 抱歉哈,我是问上面的仁兄,不是问你,不过还是感谢你回答,主内平安。
@@liamdean3478 主内平安
不是罪重要,是悔改更新成為更好的人,每個人都有必須面對的未來,這是不可逃避的。無知使人可以選擇懦弱面對未來
Totally agree. Repent and choose life. God tells us not to become a coward because a coward's fate belongs to the lake of fire.「惟 有 膽 怯 的 、不 信 的 、 可 憎 的 、 殺 人 的 、 淫 亂 的 、 行 邪 術 的 、 拜 偶 像 的 , 和 一 切 說 謊 話 的 , 他 們 的 分 就 在 燒 著 硫 磺 的 火 湖 裡 ; 這 是 第 二 次 的 死 。」Revelation 21:8
很多年前 我聽過一位朱姓大姊分享 她是以輔導的立場 認識了一些同志的中學生 她主動請他告訴她「同志的文化」
她是我所聽過第一位願意先從了解開始 與他們做朋友......
我個人認為基督徒怎麼認為不重要,但是不應該用教會的力量去干涉少數人的權利。
我贊成你.....強烈支持吸毒合法化!
我贊成你.....強烈支持你爸跟你妹,亂倫也可以結婚!
@@adfgsdfsdfasdfasdfas 性平教育你反對,但看來品格教育在你也是失敗!而且常識也不足…性傾向和性癖好是不同的!
這什麼?
th-cam.com/video/VAWK2qJbCuI/w-d-xo.html
這是在教認識同性戀嗎?
明明就是故意把小朋友的性別弄亂,在教同性戀!
說什麼要教"性別平等",
結果叫同性戀團體去教小朋友"如何變成同性戀"。
是怎樣?
.............
你只喜歡插屁眼,你自己去插就好了。
你想騙不懂事的小朋友跟你一起有怪癖,
方便讓你插屁眼,是怎樣?
您的看法是比較中立,且比較年輕世代的看法。目前很多教會都還是很排斥LGBT的
謝謝😁 其實也不算是中立啦 我覺得我這樣的看法比較全面 比較正常 也比較成熟😂 自認為而已
其實重點在聖經中的這一句:「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翰福音8:7-11
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所以同婚是罪,但是將其合法化,是可以的嗎?
真的,重點是“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可是很多人都只引用前面的經文而已!
我是基督徒,我也是同志,同時神對我也有呼召,所以我一直覺得,只要行在主的道上,我並不需要改變性向
謝謝你的留言😁 不知道能不能借我請教一下真心想問的一個問題
那就是再過不久會有很多
『戀童傾向』的人
『戀獸傾向』的人
『亂倫傾向』的人
同時神也對他們有呼招 他們會說只要行在主的道上 他們不用改變性向
你會同意他們的論點嗎🤔
(我看得到你是我的訂閱者 我真心想要問而已 沒有攻擊的意思 如果有冒犯真的很抱歉😭)
@@迺哥BrotherNai (回答在第二段以後)
其實有一次參加長老會總會的ILT,裡面有個專題演講有談到。
其實在舊約時代當時的有一些貴族的男人是有攣同的習慣的,
他們視男人為女人而親近,而這些攣同的人有些是有太太的,
而上帝看到這個現象就馬上藉由先知告訴他的子民:
同性性行為是不好的,是會傷害身體的。
但是到了現代為什麼普世價值不再反對同志了呢?
是因為我們發現真的有這麼一些人是同性戀,一生只忠于一個伴侶。
所以我覺得同性戀並不等於要同志性行為。
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
可是我也是因著主所以很潔身自愛(其實搞不好是因為獨身恩賜
但戀童、戀獸、亂倫甚至是戀物癖,
因為我沒有這些傾向,所以我也是很反感,也很好奇他們到底是在做什麼的?
如果這些人有呼召,其實連我都還會覺得「真的假的?」
但從這裡可以看出大家看我其實就是這種感覺。但主作的工奇妙可畏,有滿滿的恩慈。
但是馬太福音24章說到:「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假先知、假牧者、假傳道會四處興起,這也是我所不喜歡發生的事。
可是要辨明孰是孰非,真的要到天父爸爸那裡去才能知道了。
說到改變性向,我覺得我並不是說不改,我其實是把一切交給主,由主安排我的路。
如果主要我改,我就改,但主現在還未告訴我要改(其實也還早啦我才22歲),反而是給我呼召。
令我覺得改還是不改其實不是那麼重要了,畢竟無法避免自己有罪的事實。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申30:19)
其實每個人都會選擇生命,但是時常因為世俗的纏累而脫離,脫離後要回去的路其實是最辛苦的。
每位LGBT基督徒其實都是很辛苦的(假基督徒不算)他們也很努力的過著屬靈的生活。
所以個人覺得沒有人可以強加自己的價值於他人身上,
為什麼呢?因為強加在他人身上他信了,結果發現自己是錯的,自己不就成為假先知這種人了嗎?
以上
@@張重生-j3j 我也懷疑他的呼召是真的假的,不能為"神"改變是不可能得到呼召的,有喜歡同性的原罪但尊崇主的誡命單身不去看、不去想、不去聽,縱使曾經有過任何關係,只要悔改那也是可以得赦免的。
@@迺哥BrotherNai 博主,我不得不说你的问题非常好笑!请先回答一下:你认为异性性行为是罪吗?如果不是罪,那么你连性行为和婚姻的区别都没有搞清楚。我们无法交流。如果是罪,那么请你思考一下,在什么情况下不是罪?
因為好奇所以進來看看,聽完內容後感到輕鬆,談到基督教也沒那麼緊張了!
原來所謂的 “罪” 可以怎麼看的,滿讚同的!👍
是犯了逆性向用處的罪唷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我是同性戀,我是天主教徒,我跟另一個同性戀者結了婚,我欣賞你說,帳留給天主跟每個人自己算,不是一個人去判斷
那你應該立刻離婚
@@羅永永 為什麼呢
因為同性戀是神所不悅的,難度我可以有幾個女朋友嗎?即使有也要分開,這些事是得罪神的
@@羅永永 出自聖經哪一章節?
@@羅永永 如果你要說羅馬書,請看希伯文來原文,保祿宗徒是說男廟妓為錢賣身體的性行為
非常欣賞您的言論,非常開心聽到您的言論 ^^ 請問你是在基隆哪一間教會??
我是基督徒也基隆人,同時我也是男同志 LGBT但我不認為我是耶穌失敗的作品喔!!
我曾經在真光福音教會,同光長老教會聚會 現在在永和自由教會聚會,我始終相信耶穌不會別定人的罪除非你先定自己的罪,神是..愛現在我相信的是恩典福音,神給的是祝福不是定罪,.....
因為信仰我交過女朋友 ,傷害了女生
也去了走出埃及協會,傷害了自己......
基隆的教會還是大多會定罪同性戀,基隆靈糧堂還會幫LGBT趕同性戀的鬼禱告,我體驗過我要瘋了⋯🤣🤣😭
我在基隆教會本堂😁
1. 我很欣賞你這句:「只是我的想法 參考看看」。有些基督徒以為自己的想法就是和聖經一樣,令人很反感。
2. 你認為同性戀也能被赦免,屬於較開明的基督徒。
3. 我的國語不太好,有些地方聽不明,可能會誤解你的意思。
可怕的宗教,宗教都是神經毒素。欺騙,騙財 騙色 騙人
真相是上帝不會來插手人類世界。都是野心的人,製造神的崇拜。靠神來賺錢,養家活口,靠神來發動征服的戰爭,靠神來一統天下,自己當神的代言人,這只就是一種行業,宗教業。別自以為神聖,創作一些神的職位就神聖嗎?真正的聖人不需要宗教。
是犯了逆性向用處的罪唷
@@今祖羅 性傾向並不是任人選擇的,如果某人是異性戀者,他是無法覺得同性有性吸引力的。相反,如果某人是同性戀者,他是無法覺得異性有性吸引力的,即使一個異性赤裸在他面前,他也不會有性衝動,相反,他只會感到噁心。對同性戀者來說,與異性親近才是違反他的本性。
聽完覺得,我沒辦法快速的理解您的表達。 聽完結論:1、作者超級聰明、快速的反應、極強大的理解能力。 2、作者富有很強大的同理心。 3、作者有極大的愛心。😃😃❤❤❤ (我跟不上你的腳步啦XDD 難怪你會說無法確認按倒讚的是 認同 還是 反同。)
邏輯好,理論對,加油,我是基督徒
講的超棒的!!! 也解決我很多疑惑~~
是犯了逆性向用處的罪唷
我以前也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能听别人分享这个议题挺好的,哈哈。
最後回來再補充的那些話 真的很適合台灣的現況 讚
希望下次看你影片能有字幕、可看可記不是更好。
盲目遵從而不探究史實成因才是最可怕的
不要看其他教徒怎樣看,看上帝怎樣看!
我之前一直覺得我是無神論者,我反覆思考過後,我有了一個結論,我只是不相信別人提出來的神,不管是任何宗教,我只相信我想像中神的樣子
你這樣子只是看到神的影子而非自我啟示的神有一位格的神
講得好,不要自我判斷他人,
有罪或冇罪,不是眾人去判斷。
地獄也是如是,聖經說: 不要論斷人,免得被人論斷。
我不是基督徒,不過我聽得下去
牛排館的部分超好笑 給你個讚
感謝分享:)
耶穌 : 不要又我,每次都我,我她媽什麼時候說的。
Hello 迺哥。能這樣在網路上分享你對於這個信仰的看法 我覺得還滿勇氣可嘉。
有些想法我其實滿贊成的。譬如說LGBTQ 都是人啦,同性戀是一種罪啦,身為基督徒的責任是分享耶穌的愛和為主做見證啦。。
但是我覺得問題討論可能有點偏了。所以我沒辦法按讚或不讚。
自從亞當夏娃犯了罪,所有後來的人都偏離了神起初創造人的原始設定。No one deserves to be in the presence of God (or heaven) because we have all sinned. 不管身心現狀怎麼樣,都沒辦法與神共處 因為祂完全聖潔 全然公義。 但是神因為愛我們,所有祂賜下耶穌基督來成為我們唯一能與神和好的管道 (引用John 3:16)。叫我們因著信耶穌而能穿上耶穌的樣式 好在神的同在裡。
所以相信耶穌固然重要。但是我覺得問題因該是著重於一個人信耶穌,然後呢?
約翰福音八章1~11節。 有個有婚外情的婦人被拉到會堂裡,而耶穌選擇沒有在當下定她的罪因為祂還是愛她。 但是祂卻叫這個婦人不要再犯罪了(11節)。
同樣的,身為基督徒雖然也會跌倒。但是重點應該是悔改過後有沒有以捨己(把自己的罪定死),背起自己的十架 來為耶穌而活。一個人說自己是基督徒是一回事。但重點是在於在世的日子有沒有按時結果,活出耶穌來。這不是說我們需要以行為來進天堂。而是一種愛的表現。 如果一個孩子一直說很愛他爸爸,卻一直去做爸爸已經說不要做的事。那我會懷疑這孩子對父親的心到底在哪。
那照樣的,既然聖經都已經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了, 我很好奇為什麼迺哥會贊成一個能合理同性戀的法規? 額。。我這樣不是想要挑岡,不過這真的是滿敏感的話題不管是在教會或是社會。而影片裡好像也沒特別多提到,所以忍不住想要找迺哥聊聊。謝謝。。
謝謝你的留言 這是我的想法😁
把國家法律修正到符合聖經 從來就不是耶穌交給基督徒的任務
若今基督徒必須反對所有與聖經不符合的法規 那真的沒完沒了了😂
當然我也知道 有一些人是支持政教合一的 所以他們希望把某一個宗教立為國教 再把國家法律與宗教律法修正到完全一樣為止
若台灣的基督徒覺得 同性婚姻違反聖經 所以我們要立法禁止
那麼同理 會有許多應該要立法禁止的
1.其他所有宗教活動必須立法禁止
2.婚前婚外性行為應該立法禁止
等等 太多了
我好像在後續幾個影片 或者是我的其中一篇講道有稍微再更多描述我的立場 歡迎點開來看看😁
@@迺哥BrotherNai
嗯,truly an interesting point of thought,迺哥。真的很感謝你的分享。
其實老實說我的立場是不贊成立法同意 legalizing LGBTQ marriage。 當然,我不同意立個法來抓路上所有LGBTQ的人去關或是什麼的。因為就像影片所說的,大家都需要被了解,我也贊成我們不需要去說服別人,硬是要別人贊成我們的觀點。
但是如果說是要同意同性婚姻,以我的看法覺得就有點極端。既然是要以聖經的想法來看,我不知道聖經中哪裡有贊成同性婚姻可以合法化。頂多就是不反對而已。
再者,如果說是基督徒 就不能,也不行影響社會,我覺得這樣想也有點危險。美國和歐洲很多的國家法律都是奠基在基督教思想裡的。 相對的許多亞洲的國家都是把律法奠基在儒教思想之下,其中其實也包含了許多佛教的觀念。由此可見,如果要把宗教完全的抽離律法是幾乎不可能的,因為是人就會在在世的時間被身處的社會影響。就算是說完全排斥掉所有明顯宗教的因素,也還是會有基本的一些moral values在律法之中。那要怎麼說這些moral values的基礎是在哪呢? 我覺得很多都是可以追溯於某個宗教思想。
當然律法是不完全的沒錯。這點我非常認同,因為目前的律法是人所設計的。所有不管我說什麼,或是別人說什麼,有些灰色地帶真的很難找到共同點。但是我覺得就基督徒自己人而言,互相交換 相互提醒勉勵是可以的。 :)
期待你下次的分享。
V
完全認同你的觀點 讚
哈哈哈迺哥真好笑風趣迺昂哥要請吃牛排
謝謝你真誠的分享🙏🏼🙏🏼🙏🏼
非常完美的閃彈槍!
要批判的話沒完沒了
但某種程度上
這是很好的解釋👍
(讓耶穌自己證明祂自己)
直接推卸😄
支持你的分享。個人認為從信仰層面不應該對於不同的“罪”區別對待,放大一些罪輕視一些罪而不是一視同仁,特別是現在的教會喜歡忽視一些後果嚴重的罪,而對於一些不那麼迫切的問題抓住不放,避重就輕打太極,這不是履行耶穌的使命,而是欺軟怕硬。從社會而言,同性戀的存在并沒有影響到其他人,是“同性運動”在追求特權,牧師應該憑藉公義的態度講清楚“同性運動”的危害(包括女權主義),而不是針對同性戀者人身攻擊。
讀聖經的每個人解讀的方式不一樣
寫聖經的人會不會以自己的解讀加油添醋!?
愛被拿來公投討論到底憑什麼!
好喜歡你
很同意你的观点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哥林多前書 6:9-10
同意你的看法!
如何能進入天堂,那麼天堂裡的信徒是不會發問的 - 林前十三12「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天堂裡沒有牛排館,因為在天堂裡沒有死亡,有牛排就表示需要有死亡 - 死牛,被殺死的牛
根據舊約利未記罪的惡果與懲戒的方式與輕重及新約「有不致死的罪」、有「不能赦免的罪」(褻瀆聖靈),罪確實有等級、有大小
迺哥說得太好了!
講的很好
作为一名在主里重生的基督徒,我支持你最后那句话: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可以进天堂,最后的审判是从神的家开始的。神恨的是罪本身,神并不恨祂造的人。救主耶稣道成肉身为人死又复活就是作为中保使人信祂的名而得救,因为没有完全人,无论是否同志,每个人都活在罪中。很显然,博主并不了解基督教,你的抨击上帝允许存在,已经表明了神的宽容😀
誰是博主啊?😂
Agree. 「得救」不等於「得永生」。救主的死讓人脫離罪惡,可以得救。但是要得到永生的獎賞要認罪悔改、分別為聖、堅持到底(馬太 24:13)。就如神帶以色列出埃及,救他們不再為奴役,但不是每個被救的人都可以到應許之地。不過天堂是給人住的嗎?No one has ever gone into heaven except the one who came from heaven- the Son of Man. (John 3:13)聖經說人死了,在土裡等耶穌再來,叫人復活,進行審判。結局只有兩種:永生或是火湖。聖經也說 King David 現在還在土裡呢,所以哪來的人死會去天堂之說?聖經說人在永生要活在新天新地(啟示錄21:1)。天堂是神的所在地,除了神,無人可去。
這說法迴避問題本身,用另一個信仰正確的方式蓋過神對同性戀的厭惡探討和主張,和實際上要不要強行糾正的尖銳性。
非常同意。把人当人是基本的尊重。是人都犯了罪。
我是對歧視同性戀持反對態度的基督徒,但我承認同性戀這行為是不討上帝喜悅
你是上帝吗?你是如何得出上帝不喜悦这个结论的?你最多只能代表你自己。OK?
@@signorrino7713 在羅馬書1章26,27節
26 因此,上帝任由他們放縱可恥的肉慾。他們當中的女人放棄了身體的正常功用,做出反常的事, 27 男人也無視女人身體的正常功用,男人和男人彼此貪戀,慾火焚身,做出猥褻的事,結果在自己身上受盡這種敗行應得的懲罰
@@signorrino7713 我是不在乎別人的性取向並給於尊重,他/她們是你情我願又不影响別人我為什麼要反對,這是我自己的價值觀。
更何況身為一個基督徒是應該尊重所有人。聖經說:「要尊重各種各樣的人」(彼得前書2:17)所以基督徒不應該敵視同性戀者。
@@yuentingho4927 我相信您是尊重各种人的,我不认同的是您武断的解读这段经文。我相信你能接纳很多人,你内心的想法可能也是宽容的,但是你这么武断的解读经文就很容易被其他人利用或者拿来去攻击某些群体。
@@yuentingho4927 换个角度,那如果同性恋用欺骗的手段和直男直女结婚结合(别跟我说他们可以坦诚,坦诚的话,直男直女还会跟他们结婚吗?),你觉得如何呢?你觉得是同性恋遵从内心的好恶不说话不欺骗和同性结合比较好,还是用欺骗的手段和异性结合比较好呢?
你好,請問為什么基督徒不結婚是罪?
回應一下「吵架」這件事好了
吵架這件事算是激烈的溝通,當然無助於讓別人更親近上主
但是不溝通怎麼知道,你的價值是甚麼?
而吵架的另一面也是激烈的捍衛自己認知的價值
同性戀是不是罪當然歡迎討論,就像是「香菜」到底是不是該存在在世上一樣
現在比同性戀更嚴重的是「歧視」,而歧視會帶出行為
就像現在的武漢肺炎一樣,因為是醫護這種高風險工作、發燒38度C以上等等等...健康的人就聚眾歧視他們。
當然同溫層很重要,卻沒有人想承認異溫層更重要!
尊重友善包容只是個口號,也是上主給基督徒信仰實踐的一種挑戰。
只会争吵的都是激进分子,不管别人有没听懂都猛贴经文轰炸。真的对你们这群人的行为感到担忧。
尊重與愛
迺哥講的好
大概底下留言都看了一些,影片也看完,在立場、在教義上我反同,也認為這樣是罪,但我們應該去尊重友善去包容他們,聖經定了很多的規矩,不得不說很難完全做到,畢竟人與生俱來就有罪性,會有軟弱,同時很容易犯錯,然後不斷悔改,許多基督徒會有一個問題,我們常常會用聖經在定人的罪,然後忘記我們應該要去愛著其他人,罪給神定就好,我們應該負責愛人、去帶領人克服罪性
我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是我還是很有耐心的看完影片了。我喜歡看歷史,我會看聖經、我會看可蘭經、我會看佛經和眾多的書籍……等,但我只是想了解以及感受這些信仰的差異性。我非常認同最後一句話,我覺得每個人必須學會尊重、友善以及包容。我是異性戀,但我支持同性婚姻。我不會排斥我不會排擠,我覺得在不了解不認識一個人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去做所謂的攻擊、傷害以及排斥,今天一個人做的所有行為我覺得不要妨礙到他人的生活以及人生自由那都是他的選擇、就好像我尊重基督教以及其他種種的宗教……等。今天你可以相信你可以分享你的信仰,但我認為你不能強迫其他人選擇跟你一樣,世界上70億人口每個人都不一樣。舉個例子:今天回教徒認為女性帶面紗是他們的宗教信仰,那他在沒妨礙到別人的前提之下,憑什麼要求他拿掉面紗呢?我身邊也有不同宗教信仰的朋友,也有基督徒,他們願意跟我分享我很高興,可是他們從來不會強迫我要我相信和他們一樣的信仰,他們願意為我禱告我也很高興。簡單來說你可以不認同別人的想法,但是不能強迫別人認同你。迺哥你的影片很棒,我很喜歡請你繼續加油。😊
謝謝你的留言
廼哥是牧師的話,不知道同性戀,只是
犯了逆性向用處的罪嗎?
所以聖經不應該稱為聖經
畢竟他裡面的規定是人寫出來的不是真正由神講出來
並沒有能確保說寫聖經的人
沒有褻瀆耶穌
已經上天堂了
所以到最後我們根本就不知道我們看的「聖經」是「古代人經」
依照聖經這樣說女權也是一種罪
這其實是很深的問題 聖經如果只是人寫的 那沒什麼了不起 若是神寫的 要如何確保沒有人為干涉或竄改🤔
自身是同志 也是基督徒 而且我的工作学习是在日本 以后面对的就是日本摇滚音乐和流行音乐圈的人 我的天哪 如果按照信徒的标准的话 我早就该下地狱了吧
😂😂😂
請教你是否接受了耶穌基督是永生的神?並且死裡復活了?也相信聖靈也與你內住嗎?
要是不改变的话,很可能
最後那段,我真的被某位傳道人說過"不信神就下地獄",然後心情就很不爽XD
请问可以转载到大陆吗😀
似乎沒有辦法
有説等於沒說。口裡說不會下地獄,心裡都是這樣認為的。
完全認同
同性戀是放縱欲望的表現, 而無休止的欲望是罪。控制一下吧!
我覺得你說的好讚 但身為剪接師的我好想幫助你做影片(笑)
哈哈 謝謝😂
我想说两点:
1同性恋也许是罪但不是错,政治正确才是错,现在的所谓社会主流价值观要求人们过度尊重和关注同性恋,不仅逼着别人表态还必须是正面的,对于基督徒这里就会变得尤其尖锐,导致大家情绪反弹更排斥同性恋,个人认为基督徒能面对普通罪人(大众)当然也能面对同性恋,只是政治正确从中作梗,毕竟论到犯罪谁能无过?何况这也不是他们自身能决定和改正的。
2很多基督徒的确拿着罪的本本生活,并且活得很累,但请不要把问题扣在他们头上,这种情况大多是一些牧者逼迫的,他们或是是出于好心,亦或是巩固自身权威,过度的拿罪来警醒信众,长期的轰炸式洗脑把信徒搞成这个样子,说句不入耳的,本质上接近中世纪愚昧昏庸的宗教统治,我主在世时直接和罪人吃饭,给罪人医治,只要你信,没让你把罪先算清楚,他说过下来就是招罪人,我不是说犯罪就无所谓,犯罪是错≠你要当圣人,但现在很多牧者越来越倾向于你不当圣人就下地狱,有时我个人甚至想偷窥下个别牧者的私生活,看看他们如何每时每刻圣洁的吃喝拉撒睡。
「罪」就是讓有靈性的一方受到傷害,無論是外在還是內在的傷害,傷害會用其他方式平衡回饋到自己身上,如果同性戀沒有「傷害」別人,何「罪」之有?但同性戀最常犯的「罪」,就是無法壓抑情慾性侵他人,沉迷於不怕懷孕與道德的多P行為,不負責任的伴侶關係....等,以上異性戀也會犯同樣的「罪」,只是提出同性戀最常犯的,不要誤解!
一、何謂罪?「凡 犯 罪 的 , 就 是 違 背 律 法 ; 違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1 John 3:4)
二、何謂律法?律法可以從聖經裡前五經找出。聖經裡有613條律法,裡有202條是關於聖殿的運轉,而「十一奉獻」就是其中少數關於聖殿的律法。現在沒有聖殿,而第三個聖殿的重建還在準備當中,所以其相關的202條律法如獻祭是暫停進行的。其於的411條律法現在都可以執行,阻礙來自肉體的軟弱。
現在的基督徒對神的律法有許多誤解。神為何說祂的律法完美又永恆?其實細看每個律法,都不難發現它們教導人如何辨別聖與俗,潔與不潔。神要人分別為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守祂的律法啦。聖潔、聖潔。不守律法,何來聖潔?
1. The Law is perfect (Ps 19:7) (James 1:25)
2. The Law is eternal (Psalm 119:160) “All your words are true; all your righteous laws are eternal.”
3. The Law defines sin (Jer 44:23) (Rom 3:20) (Rom 7:7) (1 John 3:4)
4. The Law is the way (Ex 18:20) (Deut 10:12) (Acts 24:14)
5. The Law is truth (Psalm 119:142) (Gal 5:7) (Ps 43:2-4)(Romans 2:20) (John 8:31-32)
6. The Law is life (Prov 6:23) (Job 33:30) (Ps 36:9) (Rev 22:14)
7. The Law is light (Prov 6:23)
8. The Law is freedom (Psalm 119:44-45) (James 2:12)
只有神才能審判人。
如果你敢說自己從來不曾有罪,才能有資格批判人的好壞。小小見解。
判斷人不行,那麼判斷行爲可以嗎?如果判斷行爲也不可以,那麼基督徒社會豈不是沒有法官?
「你們不要按照外表判斷,但要按照公義判斷。」這是耶穌說的(若7:24)。我們看不清楚內心,那麼看不清楚的事,不判斷就是。但是我們看得見行爲,因此按照公義判斷,也應當是可以的。
你跪着祷告:神啊,如果我有罪你就吭声,你不出声我就去杀人
神說不要評論審判他人嗎?
我最常看到有人濫用聖經的章節應該非約翰福音第八章裡耶穌對一個(沒被證實有)行淫的婦人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她 」莫屬。大多人認為這裡耶穌教導人們不要論斷,但這是否是符合聖經其他經文裡的教導呢?這個故事本身有讓人懷疑之處,它並沒有出現在古書當中,所以聖經也提醒讀者那故事出處不能被肯定。即使它是真的並且完全無誤,我想我會從中定下什麼結論呢?
事發當時,耶穌在一個人們要用公刑處死一個(沒被證實有)行淫的婦人的現場。這婦人還沒有經過司法程序被審理。依聖經的法律,定罪需要兩個證人,同她行淫的姦夫也要在場,如判有罪會一同被石頭打死。沒有姦夫,沒有證人,只能說這是一個局要試探耶穌,抓耶穌的把柄,治他的罪。何罪?謀殺罪。沒有經過司法程序,沒有證據,就治人於死地等同謀殺。當場每一個人都等著犯謀殺罪,順便陷害耶穌同他們一起犯罪。耶穌沒落入圈套,最後他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她 」。
這故事的主角是耶穌,不是婦人。這是個局要陷耶穌犯罪。不能排除的是群眾和那婦人很可能都是被請來的演員,最主要的目的是陷耶穌於不義。一個故事通常不只一個教訓,那耶穌在這裡是對審判有教導嗎?聖經上明確的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你 們 施 行 審 判 , 不 可 行 不 義 ; 不 可 偏 護 窮 人 , 也 不 可 重 看 有 勢 力 的 人 , 只 要 按 著 公 義 審 判 你 的 鄰 舍 。"利 未 記 19:15. 神從未說不要審判,但要用公義審判。如果看了這故事下的結論是不要審判,那恐怕不符合聖經了。
所以在教会打人也不能有人管?
Be fruitful, 這就像是說 be happy, be yourself. 神沒有要求‘’一定要‘’ 生孩子,而是告訴你有孩子是祂給的祝福。而且生養眾多也有屬靈的意義。就像這個同性戀議題,能不能墮胎,能不能離婚,都是一樣的,神要人照祂的形象,神是以‘愛’ 為出發點,不是‘罪,’ 這部分可以再想想。還有一個有趣的話題,也許你可以思考:聖經是古人(男人)寫的,幾乎是以男性的角度來提醒世人,所以的故事,比喻,很多很多。但大家都知道,只有女人可以繁衍後代,可女性卻被很多教會拿這方面的議題攻擊變成二等公民,好像男人比較優越。講到婚姻,家庭,生育都是以男性角度來解釋,都是女性的問題,好像要不要懷孕墮胎都是她們單一可決定的,這種性別的差異也是屬於人造成的,並不是神這樣設定的。仔細想想,為什麼這類議題有這麼多爭論,神不是單一叫我們什麼做還是不做,祂在我們裡面,每個人都有一把尺,重點是“愛,‘’ 但因為人的自私,所有的事情變成是要控告別人對不對而不是去愛他們,理解包容,被控告的人就失去心理那把尺(或說秤子)的平衡 (being sinned against),人類的紛爭就無窮盡。神能不能創造一顆祂搬不起的石頭?答案是:可以。因為祂創造自由意志。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
是人都有罪 有罪你才會懂得謙卑 有罪你才會在這世上 雖然我不是基督徒 但我看得出上帝要傳達的旨意,多一點包容跟愛,天國才會離你越來越近,心淨佛土淨,天堂和地獄都在這,神的國度是不分男女的,天堂的路窄而小,地獄的門廣而大,想進天堂的人標準還要再高一點,不是信了人人都上天堂的。
我覺得說的還蠻棒的👍🏻,雖然在表面上感覺你是不支持同性戀,但是裡面的意思,就是不支持也不反對的,因為如果反對他們,他們也是自己的權利,然後不支持的原因我是不知道你怎麼想的,但我還是會尊重你的意見👍🏻
謝謝😂
他是不能悖逆聖經的解釋,他只是引用聖經。
聖經寫是罪就是罪了。我們不放棄罪,一直犯下去,很明顯會受上帝審判。然而神愛世人,不論是好人、壞人或同性戀,都希望我們藉耶穌基督的救贖,脫離罪的權勢,不成為罪的奴僕。聖經既已寫明,這是信與不信的問題,上帝說是曲的,人就不能變直。
你說的我覺得很對! 罪的原始定義:遠離或反對這位神(天主). 所以問題來了,這位神(天主)是什麼? 這就是基督徒的使命,要介紹人認識神(天主)。而即使是基督徒也會有犯罪的時候。認識基督,認識神(天主)是一條回家(回天家)的過程。
沒錯👍
一、何謂罪?「凡 犯 罪 的 , 就 是 違 背 律 法 ; 違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1 John 3:4)
二、何謂律法?律法可以從聖經裡前五經找出。聖經裡有613條律法,裡有202條是關於聖殿的運轉,而「十一奉獻」就是其中少數關於聖殿的律法。現在沒有聖殿,而第三個聖殿的重建還在準備當中,所以其相關的202條律法如獻祭是暫停進行的。其於的411條律法現在都可以執行,阻礙來自肉體的軟弱。不過對於都市人來說,可行的律法不到兩百條。
現在的基督徒對神的律法有許多誤解。神為何說祂的律法完美又永恆?其實細看每個律法,都不難發現它們教導人如何辨別聖與俗,潔與不潔。神要人分別為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守祂的律法啦。聖潔、聖潔。不守律法,何來聖潔?
1. The Law is perfect (Ps 19:7) (James 1:25)
2. The Law is eternal (Psalm 119:160) “All your words are true; all your righteous laws are eternal.”
3. The Law defines sin (Jer 44:23) (Rom 3:20) (Rom 7:7) (1 John 3:4)
4. The Law is the way (Ex 18:20) (Deut 10:12) (Acts 24:14)
5. The Law is truth (Psalm 119:142) (Gal 5:7) (Ps 43:2-4)(Romans 2:20) (John 8:31-32)
6. The Law is life (Prov 6:23) (Job 33:30) (Ps 36:9) (Rev 22:14)
7. The Law is light (Prov 6:23)
8. The Law is freedom (Psalm 119:44-45) (James 2:12)
認同你說的世上只有兩种人:認識基督的和不認識基督的人! 我有过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的医院同事(他們都是好相处共事的人)。我鄰居已成年離家就業的兒子,他自小就很傷心💔的問他媽媽,为什么不能把他生成女的? 同性恋者不幸,可憐。是的! 我們的上帝憎惡同性戀者的行为。聖經上有記載: 利末記18:22,申命記23:17-18, 羅馬書1:26-27, 哥林多前書6:9-10, 提摩太前書1:9-10 上帝的孩子上帝自己論断,責罰和定罪。而我們基督徒要做的是用我們的”行为”使他們見証到基督的愛(神的孩子神自己会管教,輪不到我們高高在上的指控他們的罪)。
自創出一套似是而非的說法,然後開始用別的東西去堆疊鞏固這個說法,之後在這個論點上開始無限放大。
你只是在引導別人進入你的想法,試著去說服別人而己。
罪也不是你說的那樣,罪更不是你說違反神的當初設計就是罪,因為你不知道 神的心意是什麼!
光提提到罪罪罪,那耶穌來到世界的用意咧?聖經裡多少的悔改,多少的苦勸人悔改怎麼都不提?
對不同種人有好奇,對同性戀有多一層異樣眼光?這是別人的問題?就像我是死肥宅,有些人看到我就會不屑一下,然後咧?
歧視胖子!?
我肥我驕傲,不然你有變胖的勇氣嗎?有必要去那麼在意那一層東西嗎?自己心裡健康素質的問題吧?
請問,如果剛出生的嬰兒被診斷有先天性的疾病,他是有犯什麼罪刑嗎,明明他什麼事都沒做,還有如果嬰兒因為這疾病在嬰兒時期就過世,試問他有上天堂的機會嗎,他連耶穌是誰都不知道
我有一個影片叫做 五種註定下地獄的人 可以參考一下😁
我是基督徒,但我喜歡男生….
好累…
尊重?友善?包容?,這次公投,盟盟給了我們最佳反證。原來教會,對於異己(同志),是這麼的【不尊重】【不友善】【不包容】。
這讓我們更認識基督教的本質,事實上多數的基督徒說與做是兩回事
如果我是你们在地人我会选择弃权不投,毕竟身为基督徒,投反对不见得有意义,支持更加不恰当。只要你们没有受到不人道的对待我都保持中立。
@@tw838749 其實是基督徒,宗教的核心是人,我不敢妄言上帝或耶穌真的教導他們的子民去論同性戀有罪,所以我對基督教是沒有厭惡,我只覺得是教徒隨意扭曲神愛世人的本意,我厭惡的是基督徒
@@for5474 輕重不分,本末倒置,基督教在宗教改革之後偏離了原有的信仰,宗教改革從宗教層面來講是失敗的,把基督教重新推向了律法主義的教條崇拜。所以馬丁路德雖然為推動現代社會進步做出了很大貢獻,卻無法與摩西、釋迦摩尼、老子、耶穌和默罕默德等大賢相提並論。總體來講關於基督教,歐洲好於北美,英國好於歐洲,華人圈最差。如果不是靠神“自修”,很難用漢語聽到正統的基督教。
引用聖經中保羅的比喻來講,現在的基督教只關注木刺而無視梁木,正如同當年猶太人在耶穌和巴拉巴二人中選擇了惡貫滿盈的巴拉巴,只因為耶穌說了他們認為不正確的話。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问过牧师一个无聊的问题:为什么耶稣选择在那个特定的时间点降临,不是现在,现在的世界,罪恶看起来更大啊。牧师的回答是:一张有一个黑点的白纸和一张全被涂黑的白纸,在上帝眼里都一样,都是不完全的。
这个回答帮助我完成了作为基督徒对同性恋应有的看法。无论是不是罪,都不会让基督徒或同性恋任何一方变得更高贵,因为非同性恋者可以贪婪,可以说谎,正如同性恋者的性取向也可以是罪一样,没有人是圣洁的。
想想當時聖女貞德是怎麼死的,為了政治意圖,故意加諸各種宗教上莫須有的罪名。宗教真的是一個很好利用的東西,有一部電影叫做【奪天書】裡面搶奪的終極武器就是聖經,因為宗教對於掌權者來說就是核彈按鈕。
我非常同情貞德,殺死她的不是她的神,而是拿神的旨意汙衊她的那些教徒
如果你是基督徒,應該知道上帝的真理是永遠不變⋯⋯永遠永遠不變!
如果真理真的永遠不辨,那為何歷史上會出現那麼多教派,人類對聖經的認識跟解釋也一直在變,表示人類認識的真理是一直在改變中。且不同教派對聖經的解釋也都不同。表示大家對真理的認識不是唯一的解釋
非常同意用誠意對待每一個人。
但是這個短片裡面也有許多我不是那麼同意的地方。所以給了👎 希望你以後有機會再次思考這議題。
一、何謂罪?「凡 犯 罪 的 , 就 是 違 背 律 法 ; 違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1 John 3:4)
二、何謂律法?律法可以從聖經裡前五經找出。聖經裡有613條律法,裡有202條是關於聖殿的運轉,而「十一奉獻」就是其中少數關於聖殿的律法。現在沒有聖殿,而第三個聖殿的重建還在準備當中,所以其相關的202條律法如獻祭是暫停進行的。其於的411條律法現在都可以執行,阻礙來自肉體的軟弱。不過對於都市人來說,可行的律法不到兩百條。
現在的基督徒對神的律法有許多誤解。神為何說祂的律法完美又永恆?其實細看每個律法,都不難發現它們教導人如何辨別聖與俗,潔與不潔。神要人分別為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守祂的律法啦。聖潔、聖潔。不守律法,何來聖潔?
1. The Law is perfect (Ps 19:7) (James 1:25)
2. The Law is eternal (Psalm 119:160) “All your words are true; all your righteous laws are eternal.”
3. The Law defines sin (Jer 44:23) (Rom 3:20) (Rom 7:7) (1 John 3:4)
4. The Law is the way (Ex 18:20) (Deut 10:12) (Acts 24:14)
5. The Law is truth (Psalm 119:142) (Gal 5:7) (Ps 43:2-4)(Romans 2:20) (John 8:31-32)
6. The Law is life (Prov 6:23) (Job 33:30) (Ps 36:9) (Rev 22:14)
7. The Law is light (Prov 6:23)
8. The Law is freedom (Psalm 119:44-45) (James 2:12)
三、「得救」不等於「得永生」。救主的死讓人脫離罪惡,可以得救。但是要得到永生的獎賞要認罪悔改、分別為聖、堅持到底(馬太 24:13)。就如神帶以色列出埃及,救他們不再為奴役,但不是每個被救的人都可以到應許之地。
四、同性戀是否保送火湖?「惟 有 膽 怯 的 、不 信 的 、 可 憎 的 、 殺 人 的 、 淫 亂 的 、 行 邪 術 的 、 拜 偶 像 的 , 和 一 切 說 謊 話 的 , 他 們 的 分 就 在 燒 著 硫 磺 的 火 湖 裡 ; 這 是 第 二 次 的 死 。」(啟 示 錄 21:8)「淫亂的」包括同性行為,定義在利未20:13-16有記載,可以自己翻閱。犯罪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悔改。不悔改應該會進火湖。
五、關於神的原始設計。既然神在啟示錄21:8說祂要毀掉哪些人,那祂就不可能創造祂注定要毀掉的,這不符合神性。
六、天堂是給人住的嗎?No one has ever gone into heaven except the one who came from heaven- the Son of Man. (John 3:13)聖經說人死了,在土裡等耶穌再來,叫人復活,進行審判。結局只有兩種:永生或是火湖。聖經也說大衛王現在還在土裡呢,所以哪來的人死會去天堂之說?聖經說人在永生要活在新天新地(啟示錄21:1)。天堂是神的所在地,除了神,無人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