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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移車的應該立法抓到罰三倍,增加執法難度和其他人自清的成本
還要同金額賠償被移車的車主。
違停一張才600?應該罰100倍,6萬才對,造成多少人的困擾,當事人、警方、監理站,甚至法院,要花多少心力去承辦這類壞心人才幾分鐘的惡舉動。
自私到極點的人
這律師很強..普通百姓真的沒辦法..你說律師..警察乖乖辦案..普通人..警察懶得理你..你是高官..警察就公事公辦..把移車的嚴辦...
你可以找媒體爆料, 這些掛牌流氓會怕的
還好吧...我弟之前就這樣申訴成功啊如果有監視器,本來就是看你自己要不要去調監視器而已,阿我們家就是普通百姓而已,不過我們懂的捍衛自己權益
私人監視器不知如何調到存檔?
@@junochen4562 首先你可以自己先禮貌去詢問對方,如果他願意直接提供給你當然最好,但有些會要求你請警方去調,那你就再請警方去調就好,但是如果對方說壞掉不願意的話,基本上警察也調不到而如果是重大刑案的話,警方就會主動去調了說真的,其實律師也是普通人
@@虎次郎-tkd600元,基本工資180左右,3小時半就能賺回來,搞不好去調這些加上申訴都超過...除非還要能跟移車者申請民事賠償,但這些時間要怎麼去計算就有一定的困難度
現在就一堆人找不到位子就想移別人的車 不管男女老幼 車格就這麼大 要車位不會自己找喔
被移車收的罰單真的很難解決,台灣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
除非修法亂移車變犯罪,不然基本上無解
@@虎次郎-tkd 移車可以是強制罪啊,只是看你抓不抓得到他而已
一台機車一個停車位 一直擠一直擠 尤其是新車殼又被刮傷
下次把警察的機車移到紅線,看看他們會不會自己先拍照後舉證。
那個就變成執行公務了,可是非大執法期間警察抓紅線機率低,你可能要移很多台
這不是警察的錯啊,這是台灣奇葩的個人隱私權要馬賽克保護這些壞蛋所造成的。
又不是警察移你車的...
舉證撤罰單, 那個移車的呢? 沒事? 如果他把你的機車移到車道上, 發生車禍, 你不是更倒楣?
可悲的是移車者就算被找出來也無法可罰 等於變相鼓勵人 沒車位時亂移車
該叫那群坐在立法院吃雞排+演戲+看戲的傢伙們....注意一下“民眾的真實需要”!🤬🤬🤬
腦子有洞?你覺得他們坐在那邊是吃飽太閒?
一定要告
如果不是律師身份,一般人要調電眼沒那麼簡單,
我上次在新莊 機車直接被丟在馬路上 也無法調閱監視錄影 就自認倒楣 !
支持提告 👍
哇,律師就能調到錄影,真好
最可悲的是他是律師,懂法律應該很清楚沒辦法讓亂移車的人受罰找到那個移車男,然後呢?
民事侵權行為還是可以吧,但就算要對方賠償,也沒多少錢吧
你錯了 厲害的人只要知道你是誰就好辦了 明的暗的都能來 從你個人跟工作下手 再來你的朋友跟家人 搞得你不堪負荷求饒
@@s963142 查了一下蠻多人討論的,看一看自己想的結論,不知道正不正確可以申請民事侵權,但是如果後來將罰單取消,那你也不能叫人家賠(因為你沒有損失),但可以主張因為處理這些事情請假,賠償損失的錢
@@JL-zl1uq 我的重點是法律你要用黑的手段,遇到什麼事都可以用
@@JL-zl1uq 沒人那麼閒吧,又不是甚麼深仇大恨
那個移車的怎沒有被警察通知到案說明
堅持提告
警察沒查證就先開單該員警應該要記三大過免職吧
吊銷駕照吧我看不出這種人有什麼資格使用機動車輛進行移動
機車算人民的動產,政府要徵稅(買賣稅、牌照稅、燃料稅),但卻又不肯保護保障人民財產安全……所以這是政府的無作為,立委的問題無能,卻通通推給人民自己去自立救濟……
移別人車害人吃上罰單若無法可罰的話,以後會出現移車達人禍害人間
一般人哪有可能可以調監視器
你去調看看 ’根本不會有人想要鳥你 包括警察
@@龜藍波火王本萱 你跟他一樣的意思啊......有事嗎?
說真的...不難餒應該是你們自己懶而已吧…
一個員警薪水多高,卻幹這種雞皮蒜毛的事情,真是浪費公權資源!與當事人律師等申訴與官司同樣是勞民傷財!
停好機車之後,要拍照。
如果有後續報導 會更好 這樣才能讓大家知道 亂移別人的車的後果
政府應該撤銷
這我絕對相信有這種情況,剛剛中午去買飯就真實上演,超自私的行為
有一次去台北租機車,好不容易找到車位,逛完街回來車也是被移過,還好沒被開單,不然還要申訴就麻煩了這種人真的很王八蛋
應實施所有公設停車格皆編號…收費…一車一格…,並懲處移車行為
法院已經認證這不構成強制罪,但,這樣子有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嗎?
警察有公權力比較好取證!找到證據後,由行為人繳納一筆行政費用.這樣可以防止濫訴又可以處罰行為人
台灣這種人很多,之前也被移過好幾次,有一次最誇張,被移到車道上開單
素養不好的人一堆 會亂移車 超沒水準
有提告嗎?
民法184條,不知道能不能用?另外非當事人作為,因他人使之達成違規事實,誣告罪不知道能不能給過?
非住戶可沒辦法取得大樓監視器畫面,要民眾自行取證實屬困難
其實路口監視器,可以拍到該車車牌(去離時)。就高額罰款(9成給被移車人),不繳扣車法拍,吊牌重考。
這算什麼,我本來停自家門口隔天整台機車被抬到外面去…不然就是戳破輪胎…😂
為求自保,手機可以下載 時間相機這app拍照的時候會自動把時間+地址給顯示在照片上面
那我收到罰單證明騎的人不是我為何警察也要罰我?
本來停車格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就是有那種有個縫自己就要硬停硬喬進去的自私鬼,然後刮到車殼或倒車馬上騎車逃離現場簡直混帳,要是換成他的車被刮或倒車這種人一定哭的比上墳還認真。
台北一大堆人這樣 沒水準一張罰單600百元 一天開兩張一個月你要繳多少???
擧證很麻煩,還是繳費算了😂
這個世界只會懲罰無能為力的人
停車格不夠這是政府的責任為何百姓要受罰
其實不用這樣麻煩,調監視器也不是隨意就能看到的,也要花時間找畫面,時間成本都遠大於罰單了停到邊上的位子,只要離開前拍照一下就好,被移車開單就用那張照片去申訴,有99%的機率會成功
法律不嚴的後遺症
這個只要閒閒時去移法官的機車 多移幾次就有解了 !
台灣就是天天有車位,不行就自格搞一個
總歸就是警察好爛,誤開就要算自己倒楣,他一點責任都沒有
沒素質的人真的不少
機車格明明就是設計一格一車位 可是很多都變成抱團取暖 沒擠在一起就會很難過
請問那位移人家車的會有什麼罪嗎?
無罪可罰,只能由民事訴訟求償,單單寫一張狀紙律師收至少5千
除非有造成損傷,才能求民事賠償。
移車的人警察都不用追查及開罰嗎?
堅持示範道路的民進黨縣長總是要畫車格原來是要拼命開紅單用這下子懵懂了民進黨的用心了
光拍照還不夠,照片還得有日期、時間。否則依然沒有用
法律是無罪推論~罰單卻是有罪推論~有錢可以賺~只要無法證明~我都要賺~沒錢賺的~殺人我都能原諒~可教化~國家政策是這樣
亂移別人機車 有現世報
不是誒 害人被開單都沒事 不過也是不好抓⋯
你權益受損找新聞捍衛正義 那些被殺死 無辜冤死百姓 被火燒死 各個可教化 輕判 他們的權益在哪? 現在聽到律師 法官 就倒彈
五星機車行新北市泰山明志路二段239號福泰車業十星機車行擎翔車業台中市南屯向上南路一段165號
爽(送)啦
這種新聞有什麼好獨家的...
證明自己無過失,幹這甚麼爛法條 怎不去鴻感
不然呢?沒證據,那每個人都說自己被移到紅線,警察通通接受,然後撤單,這其實就是圖利罪了
白目
這種移車的應該立法抓到罰三倍,增加執法難度和其他人自清的成本
還要同金額賠償被移車的車主。
違停一張才600?應該罰100倍,6萬才對,造成多少人的困擾,當事人、警方、監理站,甚至法院,要花多少心力去承辦這類壞心人才幾分鐘的惡舉動。
自私到極點的人
這律師很強..普通百姓真的沒辦法..你說律師..警察乖乖辦案..普通人..警察懶得理你..你是高官..警察就公事公辦..把移車的嚴辦...
你可以找媒體爆料, 這些掛牌流氓會怕的
還好吧...我弟之前就這樣申訴成功啊
如果有監視器,本來就是看你自己要不要去調監視器而已,阿我們家就是普通百姓而已,不過我們懂的捍衛自己權益
私人監視器不知如何調到存檔?
@@junochen4562 首先你可以自己先禮貌去詢問對方,如果他願意直接提供給你當然最好,但有些會要求你請警方去調,那你就再請警方去調就好,但是如果對方說壞掉不願意的話,基本上警察也調不到
而如果是重大刑案的話,警方就會主動去調了
說真的,其實律師也是普通人
@@虎次郎-tkd600元,基本工資180左右,3小時半就能賺回來,搞不好去調這些加上申訴都超過...除非還要能跟移車者申請民事賠償,但這些時間要怎麼去計算就有一定的困難度
現在就一堆人找不到位子就想移別人的車 不管男女老幼 車格就這麼大 要車位不會自己找喔
被移車收的罰單真的很難解決,台灣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
除非修法亂移車變犯罪,不然基本上無解
@@虎次郎-tkd 移車可以是強制罪啊,只是看你抓不抓得到他而已
一台機車一個停車位 一直擠一直擠 尤其是新車殼又被刮傷
下次把警察的機車移到紅線,看看他們會不會自己先拍照後舉證。
那個就變成執行公務了,可是非大執法期間警察抓紅線機率低,你可能要移很多台
這不是警察的錯啊,這是台灣奇葩的個人隱私權要馬賽克保護這些壞蛋所造成的。
又不是警察移你車的...
舉證撤罰單, 那個移車的呢? 沒事? 如果他把你的機車移到車道上, 發生車禍, 你不是更倒楣?
可悲的是移車者就算被找出來也無法可罰 等於變相鼓勵人 沒車位時亂移車
該叫那群坐在立法院吃雞排+演戲+看戲的傢伙們....注意一下“民眾的真實需要”!
🤬🤬🤬
腦子有洞?
你覺得他們坐在那邊是吃飽太閒?
一定要告
如果不是律師身份,一般人要調電眼沒那麼簡單,
我上次在新莊 機車直接被丟在馬路上 也無法調閱監視錄影 就自認倒楣 !
支持提告 👍
哇,律師就能調到錄影,真好
最可悲的是他是律師,懂法律
應該很清楚沒辦法讓亂移車的人受罰
找到那個移車男,然後呢?
民事侵權行為還是可以吧,但就算要對方賠償,也沒多少錢吧
你錯了 厲害的人只要知道你是誰就好辦了 明的暗的都能來 從你個人跟工作下手 再來你的朋友跟家人 搞得你不堪負荷求饒
@@s963142 查了一下蠻多人討論的,看一看自己想的結論,不知道正不正確
可以申請民事侵權,但是如果後來將罰單取消,那你也不能叫人家賠(因為你沒有損失),但可以主張因為處理這些事情請假,賠償損失的錢
@@JL-zl1uq 我的重點是法律
你要用黑的手段,遇到什麼事都可以用
@@JL-zl1uq 沒人那麼閒吧,又不是甚麼深仇大恨
那個移車的怎沒有被警察通知到案說明
堅持提告
警察沒查證就先開單該員警應該要記三大過免職吧
吊銷駕照吧
我看不出這種人有什麼資格使用機動車輛進行移動
機車算人民的動產,政府要徵稅(買賣稅、牌照稅、燃料稅),但卻又不肯保護保障人民財產安全……
所以這是政府的無作為,立委的問題無能,卻通通推給人民自己去自立救濟……
移別人車害人吃上罰單若無法可罰的話,以後會出現移車達人禍害人間
一般人哪有可能可以調監視器
你去調看看 ’根本不會有人想要鳥你 包括警察
@@龜藍波火王本萱 你跟他一樣的意思啊......有事嗎?
說真的...不難餒
應該是你們自己懶而已吧…
一個員警薪水多高,卻幹這種雞皮蒜毛的事情,真是浪費公權資源!與當事人律師等申訴與官司同樣是勞民傷財!
停好機車之後,要拍照。
如果有後續報導 會更好 這樣才能讓大家知道 亂移別人的車的後果
政府應該撤銷
這我絕對相信有這種情況,剛剛中午去買飯就真實上演,超自私的行為
有一次去台北租機車,好不容易找到車位,
逛完街回來車也是被移過,還好沒被開單,不然還要申訴就麻煩了
這種人真的很王八蛋
應實施所有公設停車格皆編號…收費…一車一格…,並懲處移車行為
法院已經認證這不構成強制罪,但,這樣子有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嗎?
警察有公權力比較好取證!找到證據後,由行為人繳納一筆行政費用.這樣可以防止濫訴又可以處罰行為人
台灣這種人很多,之前也被移過好幾次,有一次最誇張,被移到車道上開單
素養不好的人一堆 會亂移車 超沒水準
有提告嗎?
民法184條,不知道能不能用?
另外非當事人作為,因他人使之達成違規事實,誣告罪不知道能不能給過?
非住戶可沒辦法取得大樓監視器畫面,要民眾自行取證實屬困難
其實路口監視器,可以拍到該車車牌(去離時)。
就高額罰款(9成給被移車人),不繳扣車法拍,吊牌重考。
這算什麼,我本來停自家門口隔天整台機車被抬到外面去…不然就是戳破輪胎…😂
為求自保,手機可以下載 時間相機這app
拍照的時候會自動把時間+地址給顯示在照片上面
那我收到罰單證明騎的人不是我為何警察也要罰我?
本來停車格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就是有那種有個縫自己就要硬停硬喬進去的自私鬼,然後刮到車殼或倒車馬上騎車逃離現場簡直混帳,要是換成他的車被刮或倒車這種人一定哭的比上墳還認真。
台北一大堆人這樣 沒水準
一張罰單600百元 一天開兩張
一個月你要繳多少???
擧證很麻煩,還是繳費算了😂
這個世界只會
懲罰無能為力的人
停車格不夠
這是政府的責任
為何百姓要受罰
其實不用這樣麻煩,調監視器也不是隨意就能看到的,也要花時間找畫面,時間成本都遠大於罰單了
停到邊上的位子,只要離開前拍照一下就好,被移車開單就用那張照片去申訴,有99%的機率會成功
法律不嚴的後遺症
這個只要閒閒時去移法官的機車 多移幾次就有解了 !
台灣就是天天有車位,不行就自格搞一個
總歸就是警察好爛,誤開就要算自己倒楣,他一點責任都沒有
沒素質的人真的不少
機車格明明就是設計一格一車位 可是很多都變成抱團取暖 沒擠在一起就會很難過
請問那位移人家車的會有什麼罪嗎?
無罪可罰,只能由民事訴訟求償,單單寫一張狀紙律師收至少5千
除非有造成損傷,才能求民事賠償。
移車的人警察都不用追查及開罰嗎?
堅持示範道路的民進黨縣長總是要畫車格原來是要拼命開紅單用這下子懵懂了民進黨的用心了
光拍照還不夠,照片還得有日期、時間。否則依然沒有用
法律是無罪推論~罰單卻是有罪推論~有錢可以賺~只要無法證明~我都要賺~沒錢賺的~殺人我都能原諒~可教化~國家政策是這樣
亂移別人機車 有現世報
不是誒 害人被開單都沒事 不過也是不好抓⋯
你權益受損找新聞捍衛正義 那些被殺死 無辜冤死百姓 被火燒死 各個可教化 輕判 他們的權益在哪? 現在聽到律師 法官 就倒彈
五星機車行
新北市泰山明志路二段239號
福泰車業
十星機車行
擎翔車業
台中市南屯向上南路一段165號
爽(送)啦
這種新聞有什麼好獨家的...
證明自己無過失,幹這甚麼爛法條 怎不去鴻感
不然呢?沒證據,那每個人都說自己被移到紅線,警察通通接受,然後撤單,這其實就是圖利罪了
白目